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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理由的遮掩都无法开脱自己的罪行,再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法律面前也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只有自己坚定,对糖衣炮弹“无动于衷”,才能守身如玉,才能避免碍于面子的尴尬,更不会出现“无奈受贿”的闹剧。 []
全国个人考驾照第一人考无车可开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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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受瞩目的、以个人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深圳市民樵彬尽管于今年10月8日顺利通过笔试,并于上月初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却在近日预约科目二时遇到新问题——找不到考试专用车。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91号令关于驾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车辆必须是经过改装的专用车辆。昨日,樵彬告诉记者,原本他打算到驾校租车考试,但都遭婉言拒绝,而交警部门虽上周称会安排车辆给其考试用,但至今却仍无动静。
今年3月7日,樵彬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试,但以“无驾校培训记录”为由遭到了深圳车管所拒绝。樵彬认为深圳车管所拒绝他的理由属于违法,次日便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随后,他又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提出了申诉。最终在广东省政府法制办的督促下,今年8月初,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出台了“停止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的文件。当月30日,樵彬成为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并于11月6日赢得了和深圳市车管所的官司。
此事经报道后,樵彬在个人申请驾照考试遭拒后的系列做法广受瞩目和好评。评论认为尽管中央一再要求对地方行政法规、红头文件予以清理,坚决废止不合国家法律的部分,但在我国仍有数以千计的地方政府增设行政收费不具有合法性。而樵彬的“较真儿”不仅还给了法律一个公平,还打破全国普遍的“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的地方惯例,是个胜利。
但胜利的成果并没有让樵彬高兴太久,在今年10月8日以94分成绩顺利通过深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学习驾驶人法规理论考试(科目一)的他,便在预约桩考(科目二)时遇到了新问题。
据樵彬介绍,根据公安部91号令关于驾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车辆必须是经过改装的专用车辆,车子要配备副驾驶刹车和副喇叭等专用设备。通常情况下,学员考试的车辆一般由所在驾校提供,而他由于没有上过驾校,所以也没有用来考试的专用车辆。
为此,他本想租用驾校的考试专用车辆,但驾校都在表达了自己的难处后,拒绝了他租车的要求。由于租车不成,樵彬又与深圳市交警局政工监察科和考试科都取得了联系。上周,考试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备提供一台9选6的考试车给樵彬使用,并称会有专人在近期联系他。但直至昨日记者采访樵彬时,他也没有接到交警局方面的任何通知。
个人申考驾照第一人
今年3月7日,樵彬以个人身份报名驾照考试,但以“无驾校培训记录”为由遭到拒绝。樵彬向省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提出了申诉,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督促下,樵彬成为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
樵彬认为即使自己成功却仍属特例:
“其他人‘散考’依然不受理”
记者(以下简称“记”):驾校以什么理由拒绝租车?找了多少家驾校?
樵彬(以下简称“樵”):驾校说不想租就不租,这个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是经营行为嘛。大概找了两三家驾校。
记:从什么时候开始联系驾校租车?
樵:从科目一考完就开始联系驾校,因为我去预约科目二时,让我提供教练车的复印件,也就是考试车行驶证复印件,我说我没有,他们说这不能考试。
记:你最初想到会有这个困难吗?
樵:没有想到,是预约科目二时才发现的。
记:租不到车,然后你想到什么办法解决?
樵:租不到车,我又不可能买个车,而且即便买了也要改装,改装也要交管部门批准,这个太麻烦了,成本太高。11月10日左右,我就跟深圳市交警局政工监察科和考试科等部门沟通,取得联系。上周考试科给了我一个回复。
记:从上个月10日到上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中间有哪些过程?
樵:刚开始预约的时候,他们说法律上没有规定他们要提供车辆。后来我说法律是没有规定,但是考驾照作为公民技术技能的一种考试,是不是要提供考试场地、工具啊什么的,作为政府部门来讲,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但是作为服务型政府是不是就缺失了?后来政工监察科说先调查一下,再给我一个答复,但是这个答复一直没收到。而考试科上周给我回复,说到时会有人和我联系,到现在也一直没见人。
记:如果这个回复一直不出现,您打算怎么做?
樵:我打算先等着,隔几天就催一下。关键是现在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其他人想个人申请考驾照,他还是不受理。
记:那这个事情你怎么看?
樵:说严重点是有些政府机关阳奉阴违,这个执行的依据已经被说是违法了,文件也被废止了,那为什么还不受理呢?没有理由了嘛。上个月底的时候,央视《今日说法》节目来采访,他们也不接受采访,问“为什么还不受理”,就说“无可奉告”。
记:这事儿从3月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近10个月,你觉得值不值?
樵:这有什么值不值,已经走上了这种方式。我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就说,我个人的问题可能能解决了,但是其他人呢,说我这个诉讼很可能上升为一种公益诉讼了,既然走了这条路就要走下去。
记:有不少人担心,说你今后的考车过程可能会被“穿小鞋”。
樵:穿小鞋能给我穿得上也行,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是我考试技术达到了,我过得了。如果说有人为因素,有人故意刁难我,那我就要投诉你个人的问题了,我会对考试官进行个人投诉。
今年3月7日 樵彬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试,但以“无驾校培训记录”为由遭到了深圳车管所拒绝。樵彬认为该理由违法,并于次日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
4月30日 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出具了一份《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等于将樵彬的复议申请打入冷宫。
5月14日 樵彬在提出撤销复议申请后,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还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粤公通字【2006】376号文件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
5月24日 樵彬收到了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答复函,称“申请收悉”,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8月初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粤公通字【2007】212号文即告出台。该文明确规定:“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停止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
8月30日 在上级机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其成为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
10月8日 樵彬以94分顺利通过深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学习驾驶人法规理论考试(科目一)。
11月6日 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07年3月7日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1月初 樵彬去车管所预约考试科目二,但碰到“车管所提供场地,但是没有考试车辆”新问题。
12月10日樵彬仍然没有联系到车辆参加考试,时间已接近一个月。
(编辑:冯怡驹)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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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学的是:深圳要再“降雨一个月”?假的!阴雨终结者要来了
深圳大件事王睦广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今天早上的大雨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圳市气象台于06月20日09时10分在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今天白天我市降雨频密,雨量将普遍在20-40毫米,局部50毫米以上,全市进入暴雨戒备状态。话说从6月12日“苗柏”影响以来,到今天20日,你们印象中,雨停过吗?于是,朋友圈的段子手出击了,炮制了一个月的雨季。近日,这张雨雨雨的所谓天气预报图在朋友圈被广泛传播,该张没有落款的图片让一些深圳人误以为降雨会持续到7月16日前。深圳气象局在官微“深圳天气”中辟谣,所谓“降雨一个月”的大新闻是不存在的!如果是正式的天气预报,会有明确的“发布日期”和“发布落款”。城市水很深,我要回农村。近期连续的降雨天气让人颇感郁闷,一张雨雨雨的所谓天气预报图也在朋头圈广泛传播,但该张图片中并没有落款。深圳气象局19日晚在官微“深圳天气”中辟谣:听说又有“降雨一个月”的大新闻了?不存在的!正式的天气预报会有明确的“发布日期”和“发布落款”!不过由于最近降雨确实比较久,所以这种娱乐性质的预报结论才会让大家无法分辨。不过南都记者也要提醒,就算图片上有发布日期、发布落款的预报图,也不一定是官方发布的,毕竟P下图是没啥技术含量的,看者还是得擦亮双眼。要查询官方的天气预报结论,还是请查询官方的APP或发布途径啦。受西南季风等影响,深圳的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了,预计未来几天也仍会有降雨,能否预测下啥时会停呢?深圳气象局官微“深圳天气”也发布了一条消息指出:预计随着副热带高压逐渐“出手”,西南季风将被压制,22日白天起降雨将减弱。副热带高压的王者归来,虽然终结了连日阴雨,但炎热的天气又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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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驾驶证背后利益黑洞:从报名到考试关关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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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00万大关,作为目前唯一尚未出台限购、限牌等措施的一线城市,限购、限牌的传言一直沸沸扬扬,不少市民都产生了深圳即将限购、限牌的心理预期,纷纷加入驾考大军,期望早日拿到驾驶证购买车辆,先占有一块粤B车牌,驾驶证考试资源显得更为紧俏。
  记者调查发现,一本驾驶证的出炉,从学员报名、驾校培训、最终考试等诸多环节,存在不小的利益黑洞,学员考试层层“上供”如雁过拔毛。
  科目三考试学员“上供”领考员
  9月中旬,有市民投诉,称深圳市科目三考场有主考官在考试时收受考生好处。接到情况后,市交警局考试科科长蔡昌胜立即着手调查,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考场内确实存在市民投诉的情况,只是收受好处的并非是主考官,而是领考员。
  掌握情况后,蔡昌胜立即采取行动,连续三天抓到4名领考员收受香烟。“我们对领考员进行搜查,一共搜出63包没有拆封的各种品牌香烟,有的甚至把香烟藏在考场内的草丛里。”蔡昌胜表示。
  记者了解到,科目三考试的领考员主要负责在考场的起点、终点摆放车辆,维持考场的秩序,有考试车辆发生碰撞可以做一些应急处理,同时指导考生上车按指纹等考前准备工作,这些领考员是驾校行业协会指派,由协会内的各家驾校教练轮流担任,基本上一个星期一轮换。
  考试指标成驾校牟利“神器”
  家住宝安区的市民李女士最近有些郁闷。她是在2012年11月份与深圳某驾校签订的学车合同,由于是贵宾班,合同规定她可以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75个工作日内学习并考取驾照。但是之后她竟等待了两年的时间,依然没能顺利考到驾照。
  “科目二是今年三月份才考的,科目二在驾校内部有一个测试,得要通过两次测试后才能给我们安排考试。”李女士对记者说,“驾校自己设置的这个内部考试的规定,一方面的确是有检验学员掌握程度的必要,但另一方面其实就是驾校用来控制报考人数的,能不能通过内部测试驾校说了算,比如同样的两名学员,我练习程度实际上比你的好,但是你多交钱给了驾校,本来应该属于我的考试指标,就会落到你的头上。”
  驾校作为企业,追求的是利润。市民拿钱上门报名,驾校不可能拒收,不管是否具备相匹配的培训能力,可谓“来者不拒”,但是考试资源是有限的。物以稀为贵,不少驾校就打起了考试指标的主意,VIP等快速拿证班也应运而生,成了很多着急拿证的人的选择,多交钱就可“插队”,驾校在约考的时候优先安排这些学员,而普通班学员却不断被延后,从中直接侵犯了大多数学员的利益。更有甚者,即便你多交了钱,也未必就能快速拿证。
  记者调查发现,驾校以考试拿证时间长短为卖点,推出高价快速拿证班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业内潜规则。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现在不少驾校不愿招普通班,希望招高价班。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也希望通过价格来调节人数,反正都没办法承受了,你想,一个VIP学员就是两个普通学员的价格,却只占用一个指标,对我们来说也是减轻压力。”
  记者了解到,在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中,部分驾校教练会主动寻找考生,收取所谓的“包过费”,然后通过车管所文员帮助考生在考试前进行讲解,传授考试技巧。如果考生通过考试,则“包过费”就由教练进行分配;如果考生没考过,则退还所谓的“包过费”。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教练的违纪行为,可以向驾校主管部门市交委投诉举报;如果发现车管所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3,市交警局纪委将及时调查处理。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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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未兑现 驾校成被告
  因认为驾校承诺的“4个月考完所有科目”未兑现,学员李先生将驾校告上法庭,索赔各项费用6400元。深圳龙岗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书,驾校向李先生退还培训费3380元及利息。李先生不服上诉,此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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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认为,自己在报名后多次催促驾校安排考试,但驾校方面总以各种理由一再拖延。鉴于驾校失信违约,未能如期履行职责,严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安排。
  为此,李先生将当时的培训合同签订方深圳市通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培训费用的实际收取方深圳市斑马动力汽车陪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马动力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解除驾驶培训合同,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3380元,赔偿其再培训时因驾驶培训费用上涨而产生的差额损失2320元、再培训时因培训学时增加、考试难度加大的精神损害赔偿500元、误工照相等费用200元和相关利息。
  驾校方:仅能退部分培训费
  此案一审开庭时,通达公司辩称,通达公司和李先生之间未签订任何驾驶培训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李先生提交的培训协议书为通达公司遗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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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法院:驾校全额退款并付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合同签订后已履行其付款义务,通达公司作为合同的签订方,斑马动力公司作为培训费用的实际收取方,均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李先生提供培训服务。合同解除后,两被告公司应共同返还李先生驾驶培训费3380元。
  龙岗区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解除李先生与通达公司之间签订的《驾驶培训协议书》;斑马动力公司、通达公司应一次性退还李先生驾驶培训费3380元以及利息。
  案件一审判决后,李先生不服提出上诉。(记者 蔡佩琼)
(责编:陈育柱、李粼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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