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贷款,委托书没有经过卖房委托书公证有效期吗?银行人员会贷吗?本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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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湖北 武汉];&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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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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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经过公证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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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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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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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没有经过公证有效吗?银行人员会贷吗?本人不到,银行人员会贷吗?本人不到场签字工商银行贷款,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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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ICP备号&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Micro Reading
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09:05:00 来源:法制日报
[提要]&&原标题: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男子为获取贷款 找“假老婆”办理委托公证 之后,银行方面凭着这份借款合同以及潘先生提供的公证书在温州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依约向潘先生发放了贷款180万元。
 原标题: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男子为获取贷款 找“假老婆”办理委托公证
  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法院:发司法建议函 建议公证机构加强管理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鹿 轩
  男子为获取银行贷款找人冒充自己的老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马虎”公证员未能识破真人与照片不符办理公证书。男子如愿获得贷款岂料事后不能如约归还玩起“跑路”。“正牌老婆”被告上法庭后主张公证书上签字造假。公证员被行政处罚、公证书被撤销不算,公证处又吃上官司,被银行告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公证处不但要承担经济损失,又收到法院一纸司法建议函。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银行诉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温州某公证处赔偿银行经济损失10万元。据悉,此案系鹿城法院判决的首例公证损害赔偿责任案。同时,该院向温州市司法局及各大公证机构发出加强公证机构谨慎审查义务管理司法建议函。
  为获得贷款 男子带上“假老婆”去办理委托公证
  潘先生和林女士是家住温州市鹿城区某公寓的一对夫妻。
  2011年,潘先生因资金需要,向温州某银行申请借款,在办理贷款业务期间,银行方面告知潘先生,他需要提交房产抵押担保,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产评估报告、收入证明、开户银行,如果抵押房产是与别人共同所有的,还需要共同所有人到银行签字。如果共同所有人不能亲自到银行签字的,也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潘先生向银行提供抵押的房产是与其妻子林女士共同所有的唯一房产。因为向银行借款的事情林女士并不知情,潘先生也不想让老婆林女士知道自己拿着房子去抵押。一边急着用钱,另一边又要瞒着老婆可是银行又需要老婆的签字,这下怎么办?
  情急之下,潘先生随即找来自己的一位女性朋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住所地所辖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书。
  公证人员收到材料之后,并没有核对潘先生带来的“老婆”长相与身份证、结婚证上面的照片,出具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林女士与潘先生之间是夫妻关系,上面注明,林女士与潘先生以双方共有的位于温州某公寓房产由潘先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委托潘先生作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理办理借款的事宜。
  “假”林女士在委托书上签上林女士本人的名字,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后,收取了340元公证费用。
  潘先生心中窃喜,假老婆成功蒙混过关,取得公证书一张,贷款事情肯定就没有问题了。
  银行方面收到潘先生提供的署有“林女士”签名的委托公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之后于日,与潘先生签订了《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双方约定:潘先生可以在18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本金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申请贷款的前提是潘先生、林女士共同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某公寓要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260万元。
  之后,银行方面凭着这份借款合同以及潘先生提供的公证书在温州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依约向潘先生发放了贷款180万元。
  “正牌老婆”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 公证书被鉴定后系造假被撤销
  潘先生如愿获得银行贷款之后,起初还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偿还贷款本金。可是到2012年2月份之后,潘先生就停止向银行还款。贷款到期后,银行方面开始关注这笔“不良贷款”,于同年2月24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潘先生和林女士归还剩余欠款。
  一直被蒙在鼓里面的林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觉得简直是莫名其妙。那个时候,潘先生已经下落不明,林女士也联系不上他。一头雾水的林女士立即跑到公证处反应问题,认为公证书上林女士签名并非其本人的亲笔签名,这份委托公证书系他人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所致,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公证处方面要求林女士提起公证的复议,林女士没有提出,径直向司法局提出鉴定。司法局方面鉴定之后认为这份委托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确实不符,签字并非林女士的亲笔签名。公证处方面根据司法局的鉴定撤销了这份委托公证书,办理这份委托公证书的公正人员因此受到了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委托公证书被撤销 抵押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 银行丧失优先受偿权
  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潘先生与林女士共同所有的这套房产抵押给银行,因经公证的委托书被公证处撤销,潘先生不能代理林女士作为抵押担保人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抵押事实不能约束林女士,因为抵押房产是潘先生和林女士共同所有的,没有经过林女士的同意,抵押行为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同时,龙湾法院驳回了银行要求对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的请求。
  日,潘先生和林女士共同所有的这套房产被法院拍卖,因为潘先生还欠其他债权人的款项,银行方面丧失优先受偿权之后,这笔借款就变成普通债权,要与其他债权人一起参与执行款项的分配。银行方面分配所得执行款108余万元,因为潘先生和林女士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所以截止日,潘先生还欠银行本息近43万元。
  银行主张公证处存在过错 将其告到法院要求承担其经济损失
  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银行方面认为,一笔贷款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其就是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优先其他债权人获得受偿。
  正是因为这份委托公证书上的签字伪造,公证人员出具不实的公证书导致公证书无效被撤销,进而导致潘先生的这笔借款抵押被法院确认无效,使得银行在法院分配执行款时丧失了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银行认为,正是因为公证处提供的这份委托公证书,才让他们确信不疑,给潘先生发放了贷款。这个过错,公证处应当承担,而且应当赔偿银行遭受的经济损失。
  日,银行方面将公证处告到了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公证处赔偿本息合计59余万元。
  日,本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公证处方面认为潘先生当时向公证人员提交了相关的材料,公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没有查明身份证和“假林女士”是否是同一个人的问题,这是因为潘先生恶意找人冒充,对于公证处来说,是无法发现的问题。公证处主张自己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认为实际侵权人是潘先生,一切经济损失都应当由潘先生来承担。
  法官说法:公证处过失公证与银行贷款损失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
  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证机构的职能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本案中被诉的公证处基于潘先生的申请,对其妻子林女士委托潘先生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证。银行因为信任公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而与潘先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现在因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被撤销,法院判决潘先生、林女士偿还银行声誉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潘先生是直接责任人,但是其财产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必要在本案中被追加为共同被告。
  按照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鹿城法院认为,因为基于公证文书法定的优势证明效力,银行对本案中的公证书内容的信赖是客观、合理的,而急于所涉审核事项的重要性,这一信赖对银行对外贷款行为产生了实质性的重要影响。
  如果没有公证处的过失公证行为,就不会认定抵押借款的意思真实,对外贷款也就得不到确认,因此,公证处过失公证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必要原因,与银行贷款损失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
  法院判公证处承担10万元经济损失 并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其加强公证机构谨慎审查义务管理
  法院同时认为,对于公证书的信赖并非是银行作出贷款决定唯一的考虑因素,公证处的过失公证行为并非造成银行贷款损失的唯一原因,而是多个原因中的一个,据此,法院在认定公证处侵权责任时予以考虑。
  在认定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根据银行、公证处的过错程度及行为原因力的大小,公证处的获利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公证处对潘先生不能清偿本金部分在1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为潘先生现在下落不明,法院也裁定潘先生目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银行诉公证处赔偿其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鹿城法院予以支持。
  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公证处赔偿银行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驳回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当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向温州市司法局及全市各公证机构发出一份加强公证机构谨慎审查义务管理的司法建议函。鹿城法院认为,公证部门的行为体现着一定程度的国家公权力,因此公证人员履行职务时责任重大,为避免今后同类事情的发生,法院建议:一要加强对公证人员的职业教育,增强责任心;二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当事人身份审查制度,如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时,增加对当事人除身份证信息以外的材料核对等;三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构、金融等机构的沟通,对失信当事人应建立黑名单制度。
  根据这份司法建议函显示,相关单位需要将整改意见及整改情况反馈至法院,此举意在引起公证机构重视,防微杜渐,进一步促进公证机构客观、公正出具公证书,避免经济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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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跑路 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 获赔10万元
人民网   1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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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欠钱跑路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获赔10万元
  男子为获取贷款找“假老婆”办理委托公证
  欠钱跑路银行诉公证处未尽审慎义务获赔10万元
  法院:发司法建议函建议公证机构加强管理
  法制网见习记者王春通讯员鹿 轩
  男子为获取银行贷款找人冒充自己的老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马虎”公证员未能识破真人与照片不符办理公证书。男子如愿获得贷款岂料事后不能如约归还玩起“跑路”。“正牌老婆”被告上法庭后主张公证书上签字造假。公证员被行政处罚、公证书被撤销不算,公证处又吃上官司,被银行告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公证处不但要承担经济损失,又收到法院一纸司法建议函。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银行诉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温州某公证处赔偿银行经济损失10万元。据悉,此案系鹿城法院判决的首例公证损害赔偿责任案。同时,该院向温州市司法局及各大公证机构发出加强公证机构谨慎审查义务管理司法建议函。
  为获得贷款男子带上“假老婆”去办理委托公证
  潘先生和林女士是家住温州市鹿城区某公寓的一对夫妻。
  2011年,潘先生因资金需要,向温州某银行申请借款,在办理贷款业务期间,银行方面告知潘先生,他需要提交房产抵押担保,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产评估报告、收入证明、开户银行,如果抵押房产是与别人共同所有的,还需要共同所有人到银行签字。如果共同所有人不能亲自到银行签字的,也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潘先生向银行提供抵押的房产是与其妻子林女士共同所有的唯一房产。因为向银行借款的事情林女士并不知情,潘先生也不想让老婆林女士知道自己拿着房子去抵押。一边急着用钱,另一边又要瞒着老婆可是银行又需要老婆的签字,这下怎么办?
  情急之下,潘先生随即找来自己的一位女性朋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住所地所辖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书。
  公证人员收到材料之后,并没有核对潘先生带来的“老婆”长相与身份证、结婚证上面的照片,出具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林女士与潘先生之间是夫妻关系,上面注明,林女士与潘先生以双方共有的位于温州某公寓房产由潘先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委托潘先生作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理办理借款的事宜。
  “假”林女士在委托书上签上林女士本人的名字,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后,收取了340元公证费用。
  潘先生心中窃喜,假老婆成功蒙混过关,取得公证书一张,贷款事情肯定就没有问题了。
  银行方面收到潘先生提供的署有“林女士”签名的委托公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之后于日,与潘先生签订了《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双方约定:潘先生可以在18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本金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申请贷款的前提是潘先生、林女士共同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某公寓要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260万元。
  之后,银行方面凭着这份借款合同以及潘先生提供的公证书在温州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依约向潘先生发放了贷款180万元。
  “正牌老婆”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公证书被鉴定后系造假被撤销
  潘先生如愿获得银行贷款之后,起初还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偿还贷款本金。可是到2012年2月份之后,潘先生就停止向银行还款。贷款到期后,银行方面开始关注这笔“不良贷款”,于同年2月24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潘先生和林女士归还剩余欠款。
  一直被蒙在鼓里面的林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觉得简直是莫名其妙。那个时候,潘先生已经下落不明,林女士也联系不上他。一头雾水的林女士立即跑到公证处反应问题,认为公证书上林女士签名并非其本人的亲笔签名,这份委托公证书系他人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所致,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公证处方面要求林女士提起公证的复议,林女士没有提出,径直向司法局提出鉴定。司法局方面鉴定之后认为这份委托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确实不符,签字并非林女士的亲笔签名。公证处方面根据司法局的鉴定撤销了这份委托公证书,办理这份委托公证书的公正人员因此受到了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委托公证书被撤销抵押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银行丧失优先受偿权
  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潘先生与林女士共同所有的这套房产抵押给银行,因经公证的委托书被公证处撤销,潘先生不能代理林女士作为抵押担保人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抵押事实不能约束林女士,因为抵押房产是潘先生和林女士共同所有的,没有经过林女士的同意,抵押行为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同时,龙湾法院驳回了银行要求对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的请求。
  日,潘先生和林女士共同所有的这套房产被法院拍卖,因为潘先生还欠其他债权人的款项,银行方面丧失优先受偿权之后,这笔借款就变成普通债权,要与其他债权人一起参与执行款项的分配。银行方面分配所得执行款108余万元,因为潘先生和林女士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所以截止日,潘先生还欠银行本息近43万元。
  银行主张公证处存在过错将其告到法院要求承担其经济损失
  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银行方面认为,一笔贷款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其就是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优先其他债权人获得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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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证机构的职能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本案中被诉的公证处基于潘先生的申请,对其妻子林女士委托潘先生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证。银行因为信任公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而与潘先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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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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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华、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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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卖主办理的,凭委托买卖公证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需卖主出面了。
不做公证的法律效益不完善。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必须做的,那么你应该可以在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看见只要你不违约,按时还款,公司是无权,也不会处理你的房产的,所以可以放心。现在的担保工资这点是必须要做的,不然你真不还款了那套房子还是你的,人家又不能卖,人家公司的利益怎么保证呢。签订的借款合同也需要公证,证明确实是你接了这笔钱,具有法律效益应当按时归还,这样通过国家司法机关的合同才是最安全的。
这个我办过,需要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委托人亲笔写的委托书。最稳妥的办法是事先给所在区县的公证处打好能够办理此项公证,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免白跑一趟。具体办理的时候还是比较快的,人不多的情况下30-60分钟在公证处就搞定了。各地收费标准可能不同,一般是按件收费的,即按你需要出具几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来计费。祝顺利,望采纳哦!
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受托人无需到场,需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委托书上必须写明所购买的房屋的位置坐落,代缴契税、代签房屋买卖合同、代办过户、代签借款合同、代办资金监管、代办监管资金的划转、代办房屋抵押、代办银行按揭贷款的一切手续。每个地方对公证书的委托事项略有不同,建议最好去当地贷款银行了解所需的委托事项。
发一个我们公司这边用的委托范例给你。你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一般是提交你的身份证。如果你们是夫妻的名义购房,就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ltbrltbr贷款的具体材料,一般是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要看银行具体要求。ltbrltbr收入证明也是,一般各家银行有不同的范本要求。找开发商要就是了。他们能提供范本的。ltbrltbrltbr委托内容范例ltbrltbr说明:购房人无法亲自签署购房合同及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的,应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内容如下:ltbr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ltbr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ltbr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ltbrltbr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amp8226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ltbrltbr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ltbr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ltbr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ltbr四、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ltbr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ltbr六、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ltbr七、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ltbr八、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ltbr九、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ltbr十、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ltbr十一、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ltbr十二、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ltbr十三、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ltbr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ltbr受托人有转委托权。ltbrltbrltbrltbr但是因为各地办理贷款手续略有不同。可能有一些内容没有说的太明确。最好,你能够找到你买房的开发商,由他们出具一个样本。ltbrltbr注意一点,就是最后两句:委托期限一定是到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一定是受托人有转委托权。ltbrltbr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银行贷款迟迟不放是为什么呢
  相信有不少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样是申请银行贷款,可是有些人成功获贷,有些人的贷款......
  相信有不少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样是申请银行贷款,可是有些人成功获贷,有些人的贷款却迟迟不放,甚至最后等不来贷款,这是为什么呢?  据了解,一般以下因素会影响银行贷款发放:  第一,贷款金额大小  银行出于钱风险的考虑,同时也为了降低坏账率,银行在审批贷款时,特别注意把控贷款额度。贷款数额越大,其风险就越大。正因如此,两个条件差不多的人同时申请,银行多半会对申请贷款金额较小的人优先放贷。  第二,贷款期限长短  对于银行来说,银行不太喜欢期限过长的贷款申请,这类贷款占用银行的信贷钱较长,降低了银行钱的利用效率,加大了钱的风险。正因如此,银行在发放周期长的贷款时,都会要求贷款申请者提供抵押或者担保。  第三,贷款者还款能力  对于银行来说,在审核贷款申请时,贷款者的还款能力也是其决定的重要参考,而还款能力又与贷款者的工作性质、收入多寡相关。收入几乎差不多的两人,银行更倾向于工作性质稳定的人。  所以,银行贷款迟迟不放款的原因有很多,而主要还是跟借款人的个人资质有关,所以,申请银行贷款,借款人除了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还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才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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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为什么公证-问答
银行贷款为什么收紧?
月份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屋交易量激增,银行房贷额度被提前透支,加之近期南京房产市场交易量仍处在高位,估计2014年元旦前房贷趋紧、下款困难的状况难以缓解。  额度紧张、全年额度已用完,这只是银行收紧房贷的表面理由。一位城商行个贷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行房贷虽未叫停,但额度发放明显延后,如果想加快速度,可以选择上浮利率,“银行做房贷的积极性确实不高,因为贷款期限长、利率低,银行收益少。”  据了解,目前各家银行都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资金投放更倾向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收益较高的贷款品种。同样一笔100万元的贷款,发放给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0%-30%,房贷则下浮15%,加上小微企业回款快、收益高,自然更受银行青睐。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背景则是风险控制。上市银行半年报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4400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了400亿元。尽管房贷业务不是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但控制风险也影响到了房贷。
债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公证,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为什么向银行贷款,担保人必须要有工作阿?
不过是贷款人还是担保人都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如若证实贷款人无还款条件及能力,需由担保人还清该笔贷款,所以银行不会乱借钱,银行只借钱给有能力偿还的人,银行又不是傻子,要是谁去都给贷款,银行要赔哭,签贷款协议的时候银行还会让出具近三个月的收入证明,这个证明是你存款的那家银行开的
抵押公证是什么意思?
如,房屋抵押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北京银行贷款哪里靠谱?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银行流水;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征信报告;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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