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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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树立“四种意识”、做好“三篇文章”,抓好“五项重点工作”,明确“三个一”和“七个八”
从认识层面讲,&树立&四种意识&,就是要树立责任意识、服务大局意识、争创一流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从改革层面讲:做好&三篇文章&,就是要认真做好&规范、盘活、监督&这三篇文章。规范,就是制度要规范、财务管理要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要规范等等;盘活,就是要盘活村集体资产,比如:新原、西镇、解村等城郊乡镇,要利用区位优势和土地资源,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拆迁或改造来置换门店,通过市场化运作,使村集体资产增值,农民增收。其他乡镇也可以盘活属于村集体的闲置房等通过租赁方式,为村集体创造经济效益;监督,就是要充分发挥我们&三资&的监督职能,采取规范财务公开、完善民主理财、发挥村监委会作用、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从工作层面讲:抓好&五项重点工作&,第一、要加强队伍建设;第二、要搞好培训工作;第三、要做好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第四、要加大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第五、要强化票据的管理使用。
从要求层面讲:明确&三个一&和&七个八& 。&三个一&即: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财务分析汇报会,每月一次对代理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盘点清查,代理会计下村指导联系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全面深入掌握村&三资&状况。&七个八&即:①不得将内容不实、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手续不完整的凭证入帐;②不得违反规定乱发村干部报酬、补贴和奖金;③不得设立帐外帐,小金库或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金;④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举债借入资金或提供经济担保;⑤不得出租、出借银行户头,不得公款私存;⑥不得违规使用票据,不得白条抵库和坐支现金;⑦不得违反招投标规定擅自出租、出售、发包和拍卖集体资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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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省农业厅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我省围绕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搭建监管平台,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建立三个中心,实施集体资产全方位监管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在乡(镇)建立“村集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委托中心”、“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等机构,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管。目前,全省有997个乡镇建立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占乡镇总数98.3%,951个乡镇开展计算机网络监管,占乡镇总数93.8%;634个乡镇建立招投标机构,占乡镇总数62%;9818个村建立了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占村总数64.7%。(一)建立三个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通过招聘会计统一做账、村级报账员报账方式,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等服务;在乡(镇)推行招投标委托中心,由村委会提出招投标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同意后,委托乡(镇)成立的招投标委托机构实施招投标;在乡镇建立监管中心,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后,登记造册,建立跟踪管理台账,资产、资源的增减变动,实行动态管理。(二)开展清产核资。组织对村级所有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新文秘网省略10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省里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依托在省农村工作联席会议,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工作分工,通过检查、专项检查、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等多种形式,指导工作开展,促进工作落实。因为有纪委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县乡两级普遍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开展,还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行为。“三资”监管初步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方联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种合力共推的运作机制已成为抓好“三资”监管工作的重用保证。(二)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做好“三资”监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着力推动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了《**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省村务决策听证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监督管理意见》、《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上为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运作提供了保证。一是“三资”管理制度。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各地建立健全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票据管理规定、财务预决算制度等,有的地方制定了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实施办法、工程项目报告备案等制度。二是民主管理制度。各地普遍建立了民主听证、“一事一议”、民主理财等制度,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一些地方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职责》,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村务、财务公开走过场。三是审计制度。建立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明确没有进行离任审计,村级不得换届。近年来,全省农经系统累计依法审计了5.2万个村组,审计金额1365亿元,审计出违纪金额2.02亿元,累计处分660人,其中刑事处理156人,审计工作得到省领导的好评。厦门市制订出台了《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条例》,各区依法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审计监督管理力度大大加强。四是责任追究制度。一些地方制定了《违反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责任追究办法》、《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监督问责制度》等“三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行为。(三)农民愿意放心是做好“三资”监管工作的前提。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有力地推进了村集体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更加规范,受到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拥护,农民因村财问题上访量大大减少。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在每个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设客户终端,在市、县(区)各监管部门开设监控端口,从而实现市、县、乡三级监管,实时监控。一些地方通过网络监管平台,将村集体资产台账、项目招投标进程、合同审查等“三资”管理情况以及“三资”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全部录入计算机对外公开,群众通过网络,可查看各村每一笔账务处理情况、现有资产资源的存量及变动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以及合同签订、落实情况。通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和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农民群众看到村财管理更好,也愿意放心将资产资源委托乡镇监管。(四)先试先行积累了丰富经验是做好“三资”监管的基础。各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践中探索了许多有益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三资”监管打下扎实基础。主要有:一是试点推动。福州、厦门、龙岩等地在试点先行、重点推进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认真试点做法,积极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二是创新驱动。一些地方结合实际,讲求监管实效,创新监管方式,尤其是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三是载体带动。泉州探索股份制合作模式,以村民资金、土地经营权、劳动力等入股,增强集体发展后劲;漳州市全面推行“三个中心、四项制度”的监管模式等,都是很好的载体,较好地发挥了推动作用。目前,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农村“三资”监管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监管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尤其是集体经济组织地位法律上没有明确,其法人身份缺位,所有者和管理经营者的功能无法实施,是农村“三资”管理薄弱的主要原因,也是集体经济实力难以壮大的重要因素。三、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切实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才能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清查核资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山区农村要重点清查森林、林地等资源,沿海农村要重点清查海域、滩涂等资源,资源型、城郊型的农村重点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承包出让合同等。第二,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也是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一是深入清查,摸清底数。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方案,分阶段有计划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 ……(未完,全文共4860字,当前仅显示28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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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践与成效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践与成效
&来源: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
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 孙维兴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2009年以来,宽甸县委、县政府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现了“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背景与动因
宽甸地处辽东半岛,幅员6193.7平方公里,共辖22个乡镇,179个行政村,16个社区,2112个村民组,总人口44万人。境内农业、林业、矿产、淡水、旅游等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是名副其实的资源大县。近年来,通过实行村民组议事制度、组建村纪检小组、创新运用廉情预警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农村基层监督机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三资”家底不清,管理存在漏洞;二是“三资”权属不明,管理较为混乱;三是“三资”处置随意性大,导致集体资源流失;四是财务管理混乱,缺乏透明度;五是债权债务化解难度大,村组运转困难;六是管理机构不健全,对村组“三资”监督乏力。为此,宽甸县委、县政府抽调专人成立调查组,深入乡镇进行调研,剖析村民群访案件,摸清问题脉络,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就是在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的基础上,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一定原则、方法和程序,对村组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指导监督村级资金使用、资产处理和资源管理。
1、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通过召开县乡村干部大会、村“两委”班子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消除顾虑,统一认识,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他们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确保清查工作公开公正,代理工作阳光透明。
2、强化清产核资,摸清农村“三资”底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首先科学制订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先规范当前后梳理历史的原则,全面彻底地清查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债权债务清。在此基础上,召开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逐项公布清查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群众反映,查漏补缺,确保真实无误。加强电子网络平台建设,开发“三资”管理软件,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实现网络化管理。
3、强化基本原则,维护集体根本利益。一是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 “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侵占、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委托代理的原则。由村委会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委托代理书》,将村集体“三资”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按照民主决策规程,对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严格实行联签、会审、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四是坚持规范程序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章依程序办理。
4、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组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管理。一是建立资金委托代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以村为单位,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管理。二是建立资产统一监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台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对其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管理。三是建立资源联合协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订方案,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县“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合协管。
5、强化督促检查,完善“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保障农民群众民主监督权利。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强化部门监督。农业(农经)、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农村 “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收获与成效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解决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稳定的矛盾焦点问题,从源头上铲除了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摸清底数,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全县共组建110多个清产核资工作小组,1500余名干部共同参与。各工作组与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密切配合,通过走访、实际测量、查阅账目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逐村逐屯推进,逐笔逐项清点,逐笔逐项清查,张榜公示,查漏补缺,基本掌握了全县农村“三资”的底数和现状。对清查出隐匿的集体土地、林地,召开村民代表会形成决议,该拍卖的公开招标,不拍卖的收回留做集体支配;对不完善的1003份合同,在尊重历史的条件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补充;废除无效合同32份,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合同2份;调解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三资”纠纷15起。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了“三资”监管程序。制订了《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2233”管理模式:一是组建“二个”管理机构,即便民服务中心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委托代理的日常工作;二是健全“二套”工作流程,即资金代管流程,资产、资源监管流程,确保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收缴,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科学、民主、公正;三是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即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四是落实“三级”监管措施,即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三资”代理服务监督小组、县“三资”代理监管委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实现了农村“三资”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科学组合,发挥廉情预警警示作用。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网上管理,县纪委、农经局设立总服务器,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的管理、监督和指导。通过 “三资”管理软件的合同到期预警、合同违规预警和审批备案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预防的前瞻性。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合二为一,集中了涉农利益较多的民政、计生、司法、村建、信访、林业、公安等服务项目,在服务上方便群众、在管理上规范标准、在监督上一目了然,增强了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四是强化管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 “三资”清查中,坚持边清查边整顿,对 “三资”管理混乱的村级党组织主要成员进行了调整,对8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对12个村民组换届没交账问题进行清理公布。各乡镇注重督导检查、民主监督和综合监管,严格落实“三级”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的“四议一审”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011年,全县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5.1%。
实践证明,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有效破解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诸多难点、热点问题的制度创新,是运用“制度+科技”方式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腐败的治本之策。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农村集体“三资”网上监管与农村“三务”公开、廉情预警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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