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属于bartle提出的四种意识什么时候提出玩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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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Schreiber从多角度谈游戏制作系列2下篇
Ian Schreiber|7996
当乐玩家交流总群5:
&&&&&& &&&&&& 关于那些游戏……  我们可以从一些关于艺术的讨论中找到游戏的影子,因此我们能够从中找到一些线索而通过游戏设置去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艺术表达。我想在此陈述,以下内容都是我的个人见解 ,而你们也许会有不同的观点。我不认为意见不同有什么不好,因为后现代艺术允许我们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理解。    samorost 2()  《Samorost》从视觉上看来就是一种“艺术”。它就像是一种具有交互性的画作:非常欢快的图像以及很棒的探索模式。创造者希望能够得到来自于玩家们的特别视觉反馈。  而《Cloud》进一步落实了这一点,它故意在观众的心里创造出一种情感回应(特别是当玩家们在盯着云朵时的那种天真烂漫)。我的一些学生发现这个部分实践起来过于困难,所 以我便告诉他们,这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只是在尝试着回答游戏是否能够引起情感反应而已,所以不用太过执拗于这个过程而将其过于夸张化。  《Passage》和《Gravitation》都传达出了一种特别的观点或者感觉(。Rohrer尽最大的努力将自己的情绪直接体现在游戏设置中。而这两款游戏与《Cloud》的区别就在于后者的 目标是创造一种情感,而前者则是创造者情感的自我表现。  《The Marriage》与Rohrer的游戏一样,但是前者比起情感,更侧重于表达观点(特别是Humble总是花大把的时间去刻画游戏机制)。  《September 12》同样也在传达一个观点(主要在说明残酷的战争是错误的),但是它却未进一步拓展这个观点。当Humble和Rohrer都在用游戏表达艺术家的观点和情绪的同时, 《September 12》则在尝试着说服自己的观众。所以这不是一种探索,而是一种修辞,着重在目的上凸显于其它作品。  《Stars Over Half-Moon Bay》与《The Marriage》一样也是在表达一种观点(它是在陈述一个创造性的过程,即当一开始是晴空万里,但你进入这个神秘的创造过程后所有的一 切是如何瞬间阴暗下来,最后当一切都再次明朗之后你又是如何创造出永恒。)游戏设计者和艺术家都在为了创造过程而努力,《Stars Over Half-Moon Bay》比起《The Marriage》更加“多元化”。理论上《The Marriage》会帮助那些想要了解长期关系的玩家解答答案,而《Stars Over Half-Moon Bay》则会直接告诉玩家其他设计者正在挑战他 们的游戏。  如果按照McCloud的6大步骤去理解这些游戏,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新型模式。以下是关于艺术游戏的一些潜在出发点:  把游戏当成是自我表现(“观点/目的”)的一种媒介。你也许是在表达一种感觉,一个观点或者一种意识形态。或许你只是想借此表达你自己,或者说服观众认可你的某些看法。 对于情绪表达,从MDA中的“Aesthetics”说起,逆向来看:你希望玩家感受到何种情感,什么样的“Dynamics”能够诱发这种情感,以及最后什么样的“Mechanics”能够创造这 种情感?对于观点表述,你要始终记得游戏是一种系统,所以你需要找到你想要表达的观点背后的那些系统,然后找到这些系统内部的游戏设置。  利用游戏去探索“游戏作为艺术媒介”的局限性(“形式”)。我们先从一个问题说起:游戏能否做到X?(不论所谓的“X”是什么)然后去设计一款游戏并尝试着做X,以回答这 个问题。  创造一件传统的艺术品,带有交互式游戏因素(“外观”)。在这里,你的创造过程也许与游戏设计不同。  是否还有其它艺术品能够实践其它步骤?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我们还未完全找到它们。  家庭作业  今天我提供了一个关于设计的选择,但却不是基于体验级别(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中的许多人在这个领域还是新手,尽管我们的身份是游戏设计者),而是出于兴趣。这里有四个 选项,是受到《Challenges》章节末尾的“非数字短游戏”的启发:  选项1(创造情感):设计一款非数字游戏将能够帮助儿童理解什么是悲伤。同样也带有规则和游戏所需组件。如果需要的话,也必须包含你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以及为何你认为你 的游戏能够(或者不能)获得成功。  选项2(劝导):修改桌面游戏《RISK》而进一步倡导世界和平。按照最初所确立的规则去看待你所做的改变。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适当评价你所付出的努力,不论它们是否成功 ,并思考原因。  选项3(探索游戏的界限):故意设计一款规则不完全的游戏,并要求规则制定者在游戏期间不断完善规则,从而让游戏实现可玩性。公开你的(不完整)规则。  选项4(探索媒介的本质):选择一款你认为具有艺术性或者能够鼓舞人心的数字游戏。为一款非数字版本游戏创造规则。注意不同的媒介会如何影响游戏体验,思考什么样的艺术 观点是数字或非数字形式的最好表达方法。公开你的规则和评论。  决策  Costikyan在《I Have No Words》中指出,我们用这个热门词“交互性”形容我们真正所指的“决策”。所谓“决策”,本质上是指玩家在游戏中的所做所为。如果没有这些决策 ,那么游戏就不再是游戏了,只不过是电影或其他线性活动罢了。完全不具有“决策”的游戏主要有两个例外:某些儿童游戏和赌博。关于赌博,没有决策是合情理的。赌博的“ 乐趣”在于可能赢钱也可能输钱的刺激感;如果没有这种刺激感,那么大多数赌博瞬间失去所有乐趣。在家筹码玩赌博游戏时,你玩的扑克牌包含了真正的决策成份;如果跟钱无 关,可能也没什么人会去玩掷骰子或老虎机了。  你可能会好奇,儿童游戏完全缺乏决策是怎么回事?我们就稍微谈谈吧。  除了那两个例外,大多数游戏都有一定的决策方式,且游戏的乐趣会因此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Sid Meier曾表示,好游戏就是一系列有趣的决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这个观 点有一定道理。但什么能让决策“有趣”?《战舰》是一款包含大量决策的游戏,但对成年人来说,不算特别有趣,为什么呢?为什么《卡坦岛》中的决策比《大富翁》中的更有 趣?最重要的是,怎么给你自己的游戏设计出真正吸引人的决策?  禁忌  在描述什么是好决策以前,我们有必要先认识一些不太有趣的决策。注意,下面用到的术语(明显的、无意义的、盲目的)是我自己想的,不是行话,至少目前还没有“官方”承  认。  无意义的决策大约是最糟糕的一种:玩家有选择可做,但对游戏玩法不产生影响。如果玩家出哪张牌都一样,那也不算存在选择吧。  明显的决策至少对游戏有所影响,但如果正确答案太过赤裸裸,其实也不算有选择。在桌面游戏《RISK》中的掷骰子就属于这一类:如果你受到3名或以上的敌人攻击,你可以“决 定”是否掷骰子1次、2次或3次……,但最好的显然是3次,所以除了非常特定的情况,其实没有多少决策可做。《Trivial Pursuit》中有一个更微妙的例子。每一回合,玩家将面 对一道很琐碎的问题,  如果知道正确答案,那么你就要决策了:说出正确答案或不说出来。如果玩家知道答案,凭什么不说出来呢?游戏的乐趣就是向别人展示你对生活中的鸡毛蒜皮之事多么了如指掌 ,而不是掌握了一套高明的决策技巧。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Jeopardy!》这种问答秀节目看着比玩着更有意思。  盲目的决策对游戏有影响,答案也是不明显的,但存在另一个问题:玩家没有足够的知识信息做决策,所以只能随机做决定。“石头-剪子-布”游戏就属于这一类。你的选择会影 响游戏结果,但你没有办法有根有据地决策。  以上决策,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多少乐趣,至少不算特别有趣,基本上是在浪费玩家的时间。无意义的决策可以删除;明显的决策应该自动实现;盲目的决策可以随机化,且完全 不必对游戏的结果产生影响。  现在看来,我们很容易就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游戏并不是特别吸引人。  Trivial Pursuit(from touchgen.net)  想一想这款通俗问答游戏《Trivial Pursuit》。首先,你把骰子投向任意方向,所以你要落在哪里就构成了一个决策。在游戏面板上,有助于取胜的空间并不大,所以你要尽可能 落在其中,这是一个明显的决策。如果你不能,你的选择一般就取决于你最擅长的那个问题分类,这又是一个显然的(游戏邦注:或盲目的,在做出选择以前,一定程度上你并不 知道你在各个分类中会遇到什么问题)决策。一旦骰子停下来,你的琐碎问题就出来了。如果你不知道答案,那就没什么决策可言了;如果你知道正确答案,那么你要决策的就是 说出来还是不说出来……但没理由不说啊,所以这又是一个明显的决策。  再来考虑一下我们老提到的桌面游戏《战舰》。这款游戏的所有决策都是盲目的。游戏没有给你任何决策信息,所以你不知道向哪开火。如果你恰好击中敌方的潜艇,你确实有了 一些信息,但你仍然不知道战舰的方向(横向或纵向),所以玩家的下一次决策仍是勉强的,只是盲目的成分稍策少了一点罢了。  《Tic-Tac-Toe》这款游戏有些有趣的策略,不过,那是在你掌握游戏和意识到百战百胜的方法以前。之后,所有决策也将变得显而易见。  好决策?  既然我们知道什么是“坏决策”了,那么要回答什么是“好决策”也简单了。不过,我们还要再深入一点。一般来说,有趣的决策与有关。也就是,你得有所放弃才能有所收 获。这种交易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以下我列举了一些例子(我用的仍然是我自创的术语):  资源交易:你放弃一种以换取另一种,且二者皆有价值。哪一个更有价值?这是一个价值判断,玩家的能力是否能正确判断或预期价值决定了游戏的结果。  风险与回报:一种选择是安全的;另一种选择可能有更高的回报,但也有更高的风险。你选择安全的那个还是危险的那个?部分取决于你对回报的渴望程度,另一分部取决于你对 安全和风险的分析。你的选择,再加上一点儿运气,决定了结果。但因为选择的数量是相当充足的,所以运气的成分影响不大,获胜的往往还是技巧是更胜一筹的玩家。(推论: 如果你想在游戏中增加运气的份量,最好的办法就减少决策的整体数量。)  行动的选择:你有若干你可以做的事,但你不能同时全都做。玩家必须选择自己觉得最重要的事做。  长期与短期:你有些事必须马上做,或者稍后再做。玩家必须平衡当即需要与长期目标。  社交信息:在游戏的世界中,欺骗、交易和背后中伤都是充许的,玩家必须在诚信与欺诈中作出选择。欺诈可能在当前境况下有利可图,但导致其他玩家以后都不想跟你交易。暗 箭伤人可能会在现实世界里产生消极结果。  两难困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能承受损失哪一个?  注意这里的共同思路。所有这些决策都涉及玩家对事物的价值判断,价值总是在转移并且不总是肯定的或明显的。  下次你玩一款确实喜欢的游戏时,注意一下你在做哪一种决策。如果你有什么特别不喜欢的游戏,就思考一下你在游戏中做的是什么决策。你会发现自己在游戏中的决策偏好。  动作游戏?  这会儿,你大概想知道,以上有多少条可以用于FPS游戏?毕竟,当身处枪林弹雨之中,小命都快顾不上了,谁还能想到权衡资源管理什么的呢?  简单地说,此时玩家在游戏中做的也是相当有趣的决策,且实际上决策的速度比平时快得多——通常每秒钟就要决策几次。为了缓和时间紧凑带来的难度,此时的决策往往是相当 简单的:开火或躲避?命中或移动?闪避或跳跃?  时限可以用来把一个明鲜的决策变成有意义的决策。我个人偏好的另一个说法是:时限让人变傻。  情绪决策  还有一类决策有必要考虑一下:能影响玩家情绪的决策。在《Far Cry》中, 是救同伴(使用你宝贵的资源)还是让他自生自灭,这是一种资源决策,但也是情感决策——这与现 实战场上的决策一样,但现实中还要分析可用的资源和可能性。与此类似,绝大多数玩家不会带着“道德选择就是有害的”这样的想法来玩游戏(《Knights of the Old Republic 》或《寓言》)——不是因为“有害的”是次等策略,而是因为即使是在虚拟的世界中,许多人也不能无动于衷地看着无辜者被拷打或残杀。  再来思考一下许多桌面游戏的开头部分普遍存在的决策:己方是什么颜色?颜色通常只是为了区分面板上属于不同玩家的对象而设置的,对游戏玩法本身并无影响。然而,不少人 都有自己最中意的颜色,玩游戏时总是坚持使用“自己的”颜色。如果两位玩家都“总是”玩绿色,碰上了免不了要为谁用绿色而争吵不休,那就有意思了。如果玩家的颜色对游 戏玩法无影响,这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决策。然而事实上,玩家却矛盾地发现这种决策还是有意义的。理由是,玩家对结果有一种情绪上的寄托。当然,作为设计师,应该意识到 玩家会在情绪的影响下做出什么样的决策。  “心流”理论  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难懂的概念“乐趣”。游戏应该有乐趣。游戏设计师的作用大多数时候就是让游戏变得有趣。请注意,当我提到“乐趣”一词时,我总是故意把它带上引号, 因为我认为这个词对游戏设计师来说并不特别有用。我们天生就知道什么是有“乐趣”,这是肯定的。但这个词没有向我透露过应该怎么制作“乐趣”。什么是“乐趣”?“乐趣 ”从哪来?什么让游戏有“乐趣”?  有趣的决策看起来好像应该有“乐趣”。是这样吗?不见得,为什么这类决策是有趣的,或为什么不有趣的决策对孩子们来说仍然有趣,对这些问题我们还没有解答。所以我们来 看看Raph Koster怎么说的吧。  Raph Koster的《Theory of Fun》是这么说的:游戏的乐趣来自技能的掌握。真是激进的论断呢,因为这个说法把“乐趣”与“学习”给等量齐观了……至少我没长大时,我总是 习惯性地把“学习”与“学校”挂钩,“学校”当然没什么“乐趣”可言。所以,这个理论有必要稍作解释。  《Theory of Fun》大量提到心理学家Mihaly Csikszentmihalyi的研究成果,即情绪的“心流”(flow)状态。当人处于这个状态时,将会对着某事物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效率 也会非常高,另外你的大脑会产生一种使你愉悦的神经化学物质——“心流状态”只是书面上的说法。  Csikszentmihalyi认为达到“心流”状态必须具备3个要求:  1、你所处的活动具备挑战性,需要一定技能;  2、活动有明确的目标和反馈;  3、结果是不确定的或受到你的行为的影响。(游戏邦注:Csikszentmihalyi称之为“控制的悖论”:你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间接控制结果,但你不能直接控制结果)以上要求 是有道理的。为什么你的大脑需用排除所有外界干扰,精神高度集中于眼下的活动才能进入“心流”状态?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完成任务。“心流”状态影响成败需要什么条件 ?  你必须有能力用自己的技能(针对目标)影响活动。  Csikszentmihalyi还提出了“心流”状态的5个效果:  1、行动与意识的融合:自发的、自动的行动/反应。换而言之,你是自然而然地做事,头脑根本不用想。(事实上你的大脑运转得比思考得更快——当你玩《俄罗斯方块》达到“ 心流”状态时,如果突然想到要保持这种最佳状态,就这么稍稍走神,砖块似乎落得更快了,结果你输了。我就是这样。)  2、全神贯注于当即任务:完全集中注意力,没有半点分心。你不会考虑其他任何任务;你想的是当下,只有当下。  3、达到忘我的境界。当你处于“心流”状态时,你不再是单独的你,而是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这里有点禅意)  4、对时间的曲解。奇怪的是,这点有两层意思。有些时候,比如我说的《俄罗斯方块》的例子,时间好像变慢了,事物看似在慢速运动。(其实是你的大脑在高速运转,而万物的 速度并没有变化,你是以自己作为参照物看待周围的一切)也有些时候,时间好像过得更快了。比如你本来打算只玩五分钟,可是六个小时后,你才醒悟过来:一整晚都耗在游戏 上了。  5、活动的体验本身就是目标:为了活动体验的本身而活动,与任何外在的奖励无关。另外,你不会想到更长远的目标,你关注的就是“此时此地”。  我发现比较搞笑的地方,当小孩子不好好读书,而是沉溺于玩游戏时,其父母会抱怨他们“走神”。事实上,玩游戏的小孩子就处于“心流”状态,精神可谓达到高度集中。  游戏中的“心流”状态  简而言之,我们知道,能让人处于“心流”状态的活动必须是有挑战性的。如果任务太简单了,大脑就不会再浪费额外的精力了,因为结果已经有保障了。如果任务太难了,大脑 也没必要再努力了,因为失败是尽早的事。这里的目标必须是努力之后就能达到的。你可以参考下面这幅图:    flow(from )  如果你的技能水平高,但任务太简单,你就会感到厌烦;如果你的技能水平低,任务却太难,你就会受挫;但如果活动的挑战水平与你当前的技能水平相当,那么你就能达到“心 流”状态。  这对游戏来说很有意义,因为这是很多游戏的乐趣来源。  注意,所谓的“心流”状态与“乐趣”不是近义词,尽管二者存在联系。你没有玩游戏时(甚至在做并不有趣的事)也可能处于“心流”状态。比如,一个办公人员填写表格时也 可能陷入“心流”状态,所以填起表来非常快,但他们可能并没有在学习什么,这个过程也并不有趣,只是沉思罢了。  一点小问题  当你面对一个颇有挑战性的任务时,你会越做越好。之所以有趣是因为你正在学习,记得吧?所以,大多数人得从低技能水平开始进行某项活动(如游戏),如果游戏一开始给予 的任务比较简单,那很好。但如果玩家学会了一定的技能以后呢?如果游戏还是只给简单的任务,那么游戏就无聊了。《Tic-Tac-Toe》游戏就是这样让孩子慢慢失去兴趣的。  顺便一提,我们现在可以回答之前的问题了:什么儿童游戏中缺乏有意义的决策却仍然被视作有乐趣呢?答案是,儿童仍然在从游戏中学到有价值的技能:怎么掷骰子,怎么移动 面板上的标记物,怎么转向,怎么阅读/遵守规则,怎么决定输赢等等。这些技能不是生来就会的,而必须通过重复的游戏来教授和学习。当儿童掌握了这些技能,这款没有什么决 策性的游戏也就失去其乐趣。  理想地来说,作为游戏设计师,你当然是希望你的游戏比《Tic-Tac-Toe》的寿命更长。那么该怎么做呢?以下是解决方案列举:  *随着游戏进程增加难度(我们有时也称之为游戏的“节奏”)。随着玩家的进步,玩家慢慢地进入游戏中更困难的关卡或区域。这在关卡类游戏中普遍存在。  *难度级数或障碍。比较有经验的玩家可以选择更困难的挑战。  *动态难度调整(简称DDA)。这是一种消极反馈环路,即游戏根据玩家的表现调整游戏自身的难度。  *玩家作对手。这当然可以让游戏更好玩,但如果你的对手也在进步,那么游戏仍然保持相同的挑战性(如果游戏的深度够的话)。(如果玩家之间的水平相差悬殊,这个方法就无 效了。我喜欢跟我老婆一起玩游戏,一开始我们的旗鼓相当,但过了阵子,因为其中一方玩得时间更多,技术比另一方更好了,两人之间终于打不起来了。)  *玩家自创挑战。如玩家利用自己的关卡编辑工具制作新关卡。  *理解的多层次(许多策略游戏追求“一时学,一生用”的东西)。你可以几分钟就学会象棋,因为只有六种不同的棋子……但一旦你撑握了,你就开始知道不同的情况用什么棋子 最有效最管用;然后你开始看到棋子、时机和区域控制之间的联系;再然后你可以研究著名的棋阵……  Jenova Chen的《flow》认为应当允许玩家在游戏中根据自己的行动改变难度级数。你厌烦了?那就上调一点难度吧,这样动作就更快了。你受不了了?那就调回刚才的难度吧(如 果有必要,游戏会自动把你踢回更简单的难度级数)。  你可以注意到,当我们看到评论说某游戏具有“重玩性”或“可以玩上好几个小时”,其实是说该游戏特别擅长通过调整自身的难度来适应我们不断进步的表现,从而把不断地我 们留在“心流”状态。  为什么玩游戏?  你可能会疑惑,如果“心流”状态这么令人愉悦,并且就是复杂而神秘的“乐趣”来源,那么为什么我们设计的是游戏而不是其他媒体?为什么不设计一种能触发“心流”状态的 任务,让成千上万的人去为发现治疗癌症的验方而努力工作,而不是沉迷于《》?为什么不设计一种能触发“心流”状态的大学课堂,那样学生就可以坚持每周学习50小时, 而不是好几周都难得看书几分钟。  游戏天生就擅长把玩家引入“心流”状态,所以设计一款有趣的游戏显然比设计一门课程来得容易。正如Koster在《A Theory of Fun》中所指出的,大脑是一种特征匹配机器,当 我们的大脑处于“心流”状态时,就是在寻找和理解当前出现的特征。我认为游戏在这方面做得相当棒,因为你有三个层面上的特征:审美、动态识别和最终的机制精通。因为所 有游戏都具备这三个层次的特征,所以游戏的乐趣是大多数其他活动的三倍。  “寓教于乐”游戏  你可能会想,如果游戏那么擅长教授,学习也那么愉悦,那么“寓教于乐”游戏不是乐疯了?事实上,“寓教于乐”是个我们非常不情愿提起的词,因为但凡标榜自己是“学中玩 ,玩中学!”的游戏,实际上二者皆失。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许多“寓教于乐”游戏是这么运作的:你进入游戏,一开始还有点玩头。接着游戏停下不动了,而是跟你灌输一些令人作呕的大道理。听完说教的奖励就是得以继续玩游戏。游戏 玩法被设置成了学习实质上非常不好玩的任务的奖励。  我认为这种游戏设计的思路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按这种思路做出来的游戏必然没有什么价值。这种思路错就错在把“学习”和“乐趣”分离开了,我们 知道,此二者不是单独的概念,而是统一的整体(或至少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学习无乐趣,玩乐不教育的假想直接损害了整个游戏,也顺带强化了这个极其有害的概念,即教 育即受罪,乐趣无处寻。  如果我们可以停止告诉孩子们“上学不是让你玩的”,那就太好了。如果我不用一开始就劝服学生相信他们在课堂上应该由衷地好好表现,那肯定会让我们当老师的日子好过得多 。  那么,如果你想设计一款针对教学的游戏,怎么办?这个话题本身就值得专门开一堂课来讨论了。我的回答简要地说就是,首先将学习技能本身固有的乐趣分离出来,然后将其作 为游戏的核心机制。通过综合学习和游戏玩法(而不是将二者作为孤立的概念或活动),你就离所谓的“玩中学,学中玩”的游戏近了一大步了。  提醒老师们  如果到目前为止你对上文没有异议,那么你也许看到了教学与玩乐之间的并行可能。如果学习本身是有趣的,那么你要怎么把乐趣从学科中引出来?  学生做的决策有多少是有趣的?我曾看过一个数据表明,大学生平均十周才在课堂上举手一次——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三次有意义的决策!你能做得更好一点吗?考虑一下,布置 一个作业(加入交易的成分,如简单但无聊的作业或困难但有趣的作业)。在课堂上问一些跟学生自身有关的问题,进行课堂讨论或辨论。  是不是有很多学生因为你的课难度太高或太低而受不了?游戏也存在这个问题。游戏对此的解决方式是加入多重难度级数;对付教学的话,可以考虑采用一种分级系统,这种系统 对学习比较差的学生而言,只要能学会基础知识,那就应该能够通过,而学习优秀的学生就可以做更有趣的额外作业。把课堂内容分层次,第一层是非常基础的、每个人都会的“ 傻瓜层”,然后增加确实重要的主要细节,最后给出只有某些学生才可能理解的内容,但那些内容的有趣程度必须至少能让学生有动机学习一点儿。  最有趣的游戏以玩家为中心,关注的首先是为玩家提供高品质的游戏体验。你可以感觉得出来,设计师在一款游戏的哪里制作出了他们想玩的地方,因为它卖了整整五份给设计师 、设计师最好的朋友和设计师的老妈。你可以感觉得到在游戏的什么地方,设计师从那儿开始游戏的内容而不是游戏玩法:这些是有深度、包含剧情和内容层次的游戏,但没有人 看得出,因为游戏玩法太无聊,玩家才玩了五分钟就不想玩了。如果你先考虑学生的经验,再开始制定课程计划,而不是根据你觉得有趣的方式(学生的想法可能跟你不太一样) 来设计课堂或以目录(可能直到你上完课都没提到)为基础,那么你的课堂会是怎么样的呢?  结语  什么是游戏?决策是核心。如果严格地分析游戏(你自己的或别人的),请注意玩家在做什么决策、有多少有意义的决策以及为什么。你理解得越多,你就会越有经验。  游戏并非天生就擅长向玩家教授技能。(无论这些技能有用还是没用。)学习一项新技术——通过完成那些逼使你努力然后提高技能水平的挑战。技能水平是让玩家进入“心流” 状态的先决条件之一。当大脑处于“心流”状态时,人的愉悦程度最高。游戏中感到“有趣”的情绪大多来自这种状态。  好啦,我们的谜题解答完毕!你现在知道了“乐趣”来自哪里,以及如何制造“乐趣”。但这还只是开头,日后我们还将继续探索“乐趣”的本质。  在开课之前,我想让大家先了解以下文献内容:  *Noah Falstein作著的《Natural Funativity》。我们已经就何为乐趣而进行了大量讨论,通过MDA Framework我们了解了多种趣味形式。Noah的理论可以解答为何有些东西一开始 就具有趣味性,有些东西则不然。  *Richard Bartle作著的《Clubs, Diamonds, Hearts, Spades: Players Who Suit MUDs》。如果你还不知道MUD为何物,我简单解释一下MUD就是今天MMO游戏的前身。这里的MUD也 可以替换为《》这类游戏。  *重温MDA Framework内容,尤其是其中涉及的9种趣味元素。  趣味形式  你可能还记得MDA Framework的作者所列举的8种趣味类型:  *感觉。游戏可以直接与感觉挂钩。例如电子游戏中起“点缀作用”的音频和视频,《卡塔岛》中的木制路面和房屋的触觉,或者体育项目中的物理运动,《热舞革命》或者其他任 天堂Wii游戏。  *幻想。游戏可以提供一个模拟现实(也有些人将这种现象称为“逃避现实”),但远比现实生活更有趣的世界。  *叙事。我们之前就曾提到,游戏可能涉及故事元素,而这些故事的创造者可能是设计师,也可能是参与游戏的玩家。  *挑战。有些游戏的趣味性(游戏邦注:尤其是复古街机游戏、专业体育运动,以及象棋和围棋等极具挑战性的桌游)主要来自竞争的刺激性。即使是《扫雷》或登山等单人游戏的 趣味性也主要源于激烈的竞争。    扫雷()  *友谊。许多游戏都有明显的社交元素。我想这一点正是《大富翁》等美国桌游戏尽管缺乏有趣决策,游戏机制也无甚趣味,却每年都能实现高销量的原因所在。让玩家与家人共享  社交乐趣,才是这些游戏魅力的所在。  探索。这个特点在桌游中甚为罕见,但在《Tikal》和《Entdecker》等探索类游戏中却可发现这个元素。它在冒险和角色扮演游戏中较为普遍,其中典型代表当属《塞尔达》和《 银河战士》系列。  表现。我认为MDA作者认为这个元素是指玩家通过玩游戏表现自我。例如,字谜或扑克这类游戏偏重于表现你在游戏中的举动;《龙与地下城》则通过游戏角色反映玩家的个人特点 ;《模拟人生》、《侠盗猎车手》、《上古卷轴4:湮灭》、《神鬼寓言》等电子游戏也很重视为玩家提供自定义工具,让他们创造个性化的游戏体验。  服从。游戏是一项持续进行的爱好,而非孤立的活动。这方面的例子包括亚对策概念、《万智牌游戏》中的竞赛场景,还有《魔兽世界》中的公会成员定期会面,以及桌游或角色 扮演群体的每周定期的模仿秀等。  但这并非仅一择其一而行的命题,游戏可以包括多种不同的趣味。  为何不制作一种含有8种趣味元素的游戏?这样不正好迎合所有人的喜好了吗?但事实并非如此。游戏存在8种趣味元素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能从这些元素中找到乐子。所以我们常 看到不同游戏结合了不同种类的趣味性,而不同玩家对不同趣味结合体的喜好也不尽相同。我认识的半数人认为象棋很好玩,但另外半数人却不以为然,所以说“趣味”的美感并 非来自游戏本身,而是游戏与玩家的结合。  那么游戏就只有以上这8种趣味元素了吗?不,即使是MDA作者也承认这份趣味列表并不完善。还有其他业内人士也列出了自己的趣味定义,其中包括Nicole Lazzaro的4种关键趣味 元素,Pierre-Alexandre Garneau的14种趣味形式。即使是MDA论文提出的这8种趣味元素也仍然存在争议。例如,把“幻想”和“叙事”拆开真的合理吗,或者说这两者代表不同 的趣味理念?“服从”真的算是一种趣味吗,或者说只有在一种游戏真有强大吸引力从而上升成为玩家的“爱好”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它究竟算是一种起因还是影响?什么 才能算或者不算“表现”?  “乐趣即学习,学习是乐趣”这种理念究竟从何而来?  进化论    evolution(from forums.nba)  《Natural Funativity》作者Noah Falstein的观点是,趣味性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史前,当时的原始人只能靠狩猎和采集为生,为了生存和繁殖他们不得不学习许多技能。人们 发现学习某些技能很有趣,就会多实践这种技能,从而更好地生存、繁殖,将自己的基因遗传给下一代。随着时间发展,那些可以让我们生存下来的技能就成了今天“有趣”的东 西。虽然并非所有原始时代的狩猎采集技能现在仍能派上用场,但是要知道,我们的本性并不是那么容易因科技的发展而消失殆尽。  一句话,只要是对原始人有用的东西,你都会发现它很有趣。  Falstein提出了三种趣味性概念:“体能趣味性”(游戏邦注:例如让人们战胜或躲过危险的身体技能),“精神趣味性”(人类用大脑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发明轮子和利用火 源),以及“社交趣味性”(为繁殖下一代以及彼此共存的群居生活所带来的好处)。  当我看到这种观点时,脑中立即闪过《魔兽世界》的影子,这款游戏是不是也存在体能趣味性(战斗),精神趣味性(提升装备和技能),以及社交趣味性(随着《Night Elves》 的背景音乐起舞)?  但我们可以将这种进化论理念运用于任何“趣味形式”,首先来看看MDA在这种情景下的8种趣味性:  *感觉包括身体活动(有利于塑造形体),看到和听到有趣的东西(有利于发现机遇或危险)。  *幻想会让我们脑中的“假设性”场景更为丰满和充实,让我们因此想出更多新主意。  *叙事有助于我们将重要的信息和经验传递给所在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增加所有人生存下来的机会。  *挑战是一种相对安全,可让不同人显示自己威力强于他人的便捷途径——如果要建立威信,“我可以把这枚石子扔得比你更远”可能比“让我们一决死战”更管用。  *友谊增加了人们找到新食物来源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孤身一人对付巨兽,很快就会毙命,但团结起来就可以把野兽放倒)。另外,离群索居也不利于人类将自己的基因遗传给下一 代。  *探索就是我们探查自己周围环境的本能。我们了解的区域越广,就越可能找到食物来源和栖身之处。  *表现则深深根植于我们通过语言交流的本能。语言和沟通从总体上来说都非常有用。  *服从并非我很了解的概念。但我想它应该更像是趣味性的影响而不是起因。  探索新的趣味形式  我们也可以进行逆向思考,不要再试图从我们的脑子开始找起因,对某些有趣的东西追根溯源,而是独立分析人类祖先的一些求生技能,然后从中找到趣味元素。例如以下几种游 戏中常见的活动:  *收集。这一点起源于人类祖先的“采集”技能,所以你也会发现它很有趣。在我孩提时代,电子游戏还不像现在这么普遍,那时大家最流行集邮。在许多桌游戏中,玩家的任务包 括收集资源或代币。集换式卡牌游戏玩家则搜集卡片。在电子游戏时代,我们的收集癖好始于马里奥搜集钱币。  *空间推理。原始人得弄清楚空间关系才能创建有用的工具(假如你想用一根大木棒制作一个粗糙的梯子或者桥梁,你首先就得计算好木头的长度;如果你想合并两块木板,就得知  道如何让它们彼此相嵌)。从《俄罗斯方块》到《五子棋》,许多游戏都体现了这种空间关系。  *发展。我将此视为一种亚技能,即有利于学习到新技能的技术,这一点对需要掌握大量技能的原始人来说尤其重要。我们总能看到多数游戏都采用了这种机制,例如可让玩家找到 新道具,购买新装备,获得更好的战斗状态或新能力的经验值、等级。  *寻找捷径。找到能够多快好省地解决问题的门道,有利于原始人保存体力,从这一点上看,懒惰倒成为一种美德。讽刺的是,在现代游戏中,这种捷径通常以破坏游戏规则和作弊 等形式出现。  *捣乱。与其他竞争形式一样,征服他人可以建立玩家在群体中的威望(但我们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令人讨厌且不成熟的表现,但原始人却并不像现代人这么敏感和脆弱)。  也许你还能想出其他各种趣味性,欢迎各位补充。  游戏演变史  玩乐,尤其是玩游戏,让我们锻炼了长大成人的一些技能。虽然我们觉得有趣的技能虽然数百万年的进化才会发生演变,但我们所玩的游戏却是代代不相同,所以你可以通过某个 年代最流行的游戏观察其社会价值观(游戏邦注:例如在几个世纪以前,世界绝大多数人是农民,收割庄稼对人们来说是件大事。但今天的情况不同了,所以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再 也看不到“收割游戏”的盛行了)。  这为我们设计游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出发点。设计师在动工之前可以先想想自己所在文化圈哪些技能最有用。找到这些技能与原始人求生技能的关联,然后设计一款可实践这些技 能的游戏。许多成功的游戏都极为擅长贯穿学以致用的理念。这类游戏中的活动包括使用玩家需掌握的技能,或者将掌握某项技能作为成功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哪种情况,游戏玩 法都会将内在趣味性与学习乐趣融为一体,这样你就有可能做出一款“具有教育意义”同时又不失趣味性的游戏。注意这种游戏与所谓的“寓教于乐”游戏截然不同,后者常要求 人们机械地学习,或者将学习与玩乐孤立起来,已有不少先例证明这种游戏其实很“无趣”。  存在问题  现在我们好像是得到了所有答案。心流状态让人很愉快,我们因自己的本能而自觉训练狩猎采集技能,游戏挖掘这种人类本能,重现了我们称之为“有趣”的东西。  事实果真如此吗?不是。  首先,我们必须解开一个关于“趣味性”的集体困惑。有趣并非唯一让我们快乐的情感,例如设计师常提到的:  *骄傲,这是人们完成一项重大挑战和任务时的胜利感。  *幸灾乐祸,这是一种看到对手失败,自己得手的沾沾自喜,也就是“看自己受伤才觉得不幸,看他人坠崖则是笑话”。  *欣慰,当你的子女、学生或其他与你有半师之缘的人获得成功之时,你会心生一种自豪感(“我为你感到骄傲”),并从中发现自我价值。  *吹牛,你向他人吹嘘自己的子女、学生之时的心情(例如“我孩子从小学开始就是个三好学生”)。  以上这些情感实际上都不能算是“有趣”,它们与心流状态并无直接关系。但它们确实让人获得愉悦感,而且也确实丰富了游戏体验。  正如我们在艺术游戏这一课程中所言,“有趣”并不是游戏的唯一目的。我们阅读《战争与和平》时会觉得它是一本好书,但我们不会称之为有趣。我们也可以说《辛德勒的名单 》和《拯救大兵瑞恩》是好电影,但如果我们说它们很有趣,肯定会让人不解。《麦克白》也不能算是“有趣”的戏剧,看《蒙娜丽莎》也并不有趣,日常新闻也甚少趣味性,但 这些东西却都极具深意。  游戏评论家看《蒙娜丽莎》时可能会说:“视觉效果很棒,但只有一个关卡,互动性太差,没有什么重玩价值。有意思但不好玩,2分(满分为10)”。  但我们其他人可能另有看法。  回顾我之前课程提到的说法——“游戏设计师的职责是让游戏富有趣味性”——现在看来这可能会让大家觉得不自在。趣味性当然是许多游戏的强大元素,但游戏元素并不仅局限 于此。我们游戏设计师的任务远不仅是让游戏更为有趣,而是创造有意义的游戏体验。  有趣是通往有意义游戏体验的一个捷径,但并非唯一途径。  另一个问题  Koster曾在《A Theory of Fun》中指出,玩家本质上都很懒。他们通常只会找那些自己原来就擅长的游戏,所以他们不会去学习新的技能,这就减少了他们所获得的学习乐趣。他 们老是喜欢找漏洞,钻空子和作弊,这些现象都损害了愉快的学习过程。从这一点上看是玩家让游戏趣味性大打折扣,但他们就是要这么做。  公平来说,游戏设计师也难免如此。我们在某些方面的表现比玩家更甚,因为我们都吃透了特定的游戏模式,可以快速将其消化。这就催生出了大量衍生工作。从我个人经验来说 ,我接触的第一个游戏项目是款卡片收集游戏,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在自己制作的任何一款游戏中添加卡片、损失/利益决策、稀有性概念等元素。我认识的另一名设计 师则喜欢从RPG角度看问题。另一名同事则喜欢制作模拟题材的游戏。我们多数人都习惯从特定游戏类型出发,制作其他不同的游戏。以我个人经验来看,我们设计游戏时通常会受 到职业生涯中第一款游戏风格的影响。  是否有什么因素让我们偏好特定的游戏类型?如果说是“个人喜好”,那么为何游戏玩家存在如此多重叠特点?  玩家类型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Bartle提出的玩家类型理论。与趣味性定义一样,我们也发现许多人也提出了自己主张的玩家类型理论。我们在此介绍Bartle而不提及他人的原因包括:首先, Bartle的论文算是最早获得大众关注及认可的代表作;其次,他的理论有些层面颇有趣味性,值得深入剖析。  让我们先看看Bartle提出的MUD或MMO游戏中的四种玩家类型:  *成就型:这类玩家喜欢获得威力,晋级并“赢得”游戏。  *探索型:他们希望探索世界,会在自己的脑中建立不同区域的心理地图,然后找到自己周围隐藏的事物。  *社交型:他们将游戏作为社交媒介,同其他玩家进行社交互动,游戏只是方便他们与好友相聚的一个理由罢了。  *杀手型:(也可以称为捣乱者)他们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Player-Types(from gamification.co)  每种玩家类型的游戏动机是什么?他们为何要选择自己的所作所为?这就要回到不同趣味性的话题。  将Bartle的4种玩家类型与MDA的8种趣味元素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相似之处。成就型玩家喜欢挑战性的乐趣,探索型玩家喜欢探索乐趣,社交型玩家关心友谊之趣,杀手型 玩家虽然并不切合MDA中的任何一种趣味元素,但却能与我所提出的捣乱之趣对号入座。  其他玩家类型理论也显示了同样的关联性:每种“玩家类型”实际上都是一种乐趣,或者数种不同乐趣的合体。玩家和乐趣类型这两者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的概念。  这表明你可以罗列出数种不同乐趣,然后根据其结合情况提出新的玩家类型。例如赛车游戏融合了感觉和挑战的乐趣,那我就可以提出“赛车手”这种玩家类型,他们的特点就是 喜欢玩赛车游戏。我还可以推测“极限运动”等其他游戏可能也会吸引这种玩家,因为他们本质上“趣味相投”。  你还可以采用逆向思维,分解出一种新的玩家类型(例如你从游戏测试者中发现的一些“异类”),研究他们喜好的操作习惯,从而发现一种新的趣味形式。  鸡生蛋,蛋生鸡?  如果反复讨论玩家类型和趣味形式,我们可能就会纳闷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究竟是玩家在先,还是乐趣在先?  作为游戏设计师,我们创造了规则(游戏机制),这些规则又创造了游戏动态,从而唤起了玩家的乐趣。我们所创造的东西才是趣味的起源。因此趣味类型才是我们重视的第一要 务。  我们并没有创造玩家类型。游戏设计师创造的规则并没有培养玩家类型,因此以上提到的所有玩家类型只有与趣味相结合时才能体现其意义。  举例来说,《21st Century Game Design》(由Chris Bateman和Richard Boon所著)这本书根据Myers-Briggs人格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玩家类型。在游戏设计领域中,执行市场调查 结果,并根据目标用户的喜好量体裁衣地设计游戏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做法。但这种应用方式存在一个问题。先以Myers-Briggs人格理论反映玩家类型,然后再以玩家类型区分不同 趣味形式。这个过程已经发生了两次概念提纯,这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出错率。这本书所提出的16种玩家类型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将玩家简单区分为“休闲”和“硬核”类型。这种分类法可能很适用于游戏的营销推广,但对设计师来说作用有限。这些玩家到底喜欢哪种乐趣?何为“休 闲乐趣”和“硬核乐趣”?这些问题尚无准确答案。不少人认为休闲玩家喜欢体验简洁、容易学习、挑战性不大的游戏。但有些所谓的“休闲游戏”却很困难(例如《美女餐厅》 )、冗长(《Puzzle Quest》)或者复杂(《Virtual Villagers》。我发现与其浪费大量时间定义“休闲玩家”类型,不如去寻找让那些“休闲游戏”大获成功的趣味形式,然后 依此设计游戏。  老师请注意  与上次课程一样,本次主题也与教学课堂颇有相似之处。我提到“玩家类型”和“趣味形式”时,教育工作者可能就会想到“学习方式”这个概念。我所谓的感觉、叙事和表现乐 趣,在他们看来也许可以解读为声音、视觉和动觉学习过程。  老师们也许可以按这种方式授课:  *你在课堂上运用过多少种趣味形式?是否为了让学生全神贯注融入课堂中而动用了多种趣味教学手段?  *感觉上的乐趣很容易实现。不妨把一些有趣的东西带到课堂上让学生们看看,带些可以让他们相互传递的小道具。我认识的一位老师经常在发现学生打嗑睡时让整个班级的同学站 起来做伸展运动。  *叙事乐趣也同样很简单。许多学科都会融入不少故事内容。比起临时杜撰的内容,多数人更易于记住故事。我们天生就有喜欢讲故事和听故事的基因。  *挑战常以问答游戏的形式出现在课堂中。虽然《Jeopardy!》要比一般大学课程更有趣,但学生们并不常制定有趣的决策。但老师们可以采用比这更好的方法,让学生分组进行正 式或非正式的讨论、争辩,使他们获得这种乐趣。  *友谊在学生们分组或进行课堂讨论的时候就会自然形成。  *探索对多数课堂来说并不容易实现,因为人人都只能坐在座位上,无法探索地理情况。实地考察旅行或许是个好方法。如果教室有网络连接,至少可以让学生在线搜索,让他们探 索一个虚拟空间。  *收集这种行为在小学课堂上比较常见,例如奖励学生贴纸或小星星。但高等教育课堂再采用这种方法可能就有风险了(会让学生认为你是把他们当成幼儿园的孩子),但也并非完 全不可行。我认识一位经济学教授,他印刷了一撂印有自己头像的钞票,在课常练习、测试中发放给学生,学生们可以在期末的时候用这种模拟钞票交换真钞或者奖品。  *发展是任何一种课程都存在的固有属性,毕竟每节课都是建立在之前课程的基础之上。假如你利用某节课中大家所学的知识制作一张图表,就会发现这与RTS或MMO游戏中的“科技 树”或“技能树”颇为相似。向学生们展示这种技能图表(然后在他们学到新知识,“解琐”更高级的技能之后向他们再次展示),你就可以为他们创造一种成就感……这种方法 也可以让授课主题更为明晰易了。教育部门的主管也可以效仿此法,以图表形式展示课堂要求和前提条件。  经验总结  从总体上看,我们认为有趣的东西与祖先们为求生而掌握的技能极有渊源。我们在游戏设计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让游戏更加好玩有趣。  有些人认为特定的趣味更有吸引力,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可以看看你自己最喜欢的游戏(以及你不感兴趣的热门游戏),然后找到自己的“兴趣点”。  记住“乐趣”并非玩家对游戏的唯一情感反映,游戏设计师的目标是无论有趣与否,都要创造引人入胜的游戏体验。在第6个课程内容中,我们曾提到多数艺术游戏并不有趣,但却 极富深意。趣味性是我们的重要追求,但不是唯一目标。  如果你自己去搜索,就会发现许多文献都提出了大量趣味或玩家分类法。但不要将这些内容奉为真理,应该深入分析,并判断其理论的意义所在。从趣味形式来看,你知不知道为 什么我们(或者我们的祖先)会发现各种乐趣?从玩家类型来看,你又如何找到玩家类型与趣味形式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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