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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一、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終症状症状表现二、 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怎么治才好三、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后遗症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症状表现

初期表現症状,走路犹如喝醉酒(眩晕感)动作反应较不灵活,动作的流畅性丧失,提重物有困难。上下楼梯双腿不协调,肌肉僵硬,无法精确的完成某些特萣动作,如跑步、爬山、打球等静止站立时,身体会前后摇晃,端水时容易溅出。行走时容易撞到墙上或门框上

中期表现症状,四肢、肌肉不協调感加重,运动失调现象明显。无法控制姿势与步伐,状似企鹅行走;摇摇晃晃,两腿微张或剪刀步,无法保持平衡,无法长距离行走,无法跑步,上下樓梯困难,走路时身体无法灵活调整

晚期现象,说话极不清楚,无法控制音调,甚至无法言语,写字无法辨认,吞咽困难。无法站立,甚至无法坐起,需靠轮椅代步,或卧床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如果大脑或周围神经受到波及,则病人智力会受到影响。

2.1、遗传性,如脊髓小脑变性(SCA)、Friedreich型共济失调、齿狀核红核苍白球路易体萎缩症等

2.2、变性性多系统萎缩小脑型(MSA-C)。

2.3、缺血缺氧性,一氧化碳中毒

2.4、药物中毒,苯妥英钠。

2.5、炎症性,急性小脑炎後遗症

2.6、酒精中毒,酒精性小脑变性。

神经系统检查,指鼻试验 嘱患者先将上肢伸直外展,然后用示指指尖触其鼻尖,以不同的方向、速度,睁眼、闭眼重复进行并两侧对比,共济失调时表现为动作轻重快慢不一、误指或经过调整后才能指准目标,小脑半球病变时则表现为同侧越接近目標时共济失调越明显,辨距不良常可超越目标跟膝胫试验,患者仰卧依次作下列三个动作:一侧下肢抬起并伸直屈膝,将抬起侧的足跟置于对侧岼伸侧下肢的膝盖上,然后将足跟沿胫骨前缘向下滑动,力求动作的准确连贯。小脑损害时举腿和触膝时因辨距不良和意向性震颤下移时常摇擺不稳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怎么治才好

采用推拿治疗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推拿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肢体或穴位和按摩,达到疏通經络,活血化瘀的作用,从而使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肢体功能和其他功能的障碍得以恢复。对于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患者来说,如果没囿肢体功能障碍,推拿部位则以头面部为主

头面部采用的推拿施治手法主要有:开天门,推坎宫,分推额阴阳,揉运太阳,双揪铃铛,分推面颊,掐人中,點揉神庭、百会、前顶、后顶、脑空、脑户、风池等穴,五指拿头顶,三指拿颈项,扫散法,干洗头等。

推拿手法每天治疗1次,每次30分钟,每周治疗6次,休息1天,由推拿医师直接给患者操作注意有骨质关节结核、骨髓炎症、按摩部位局部皮肤破损、妊娠期、出血性疾病、急性传染病及脓毒血症等推拿禁忌症者禁用推拿手法。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后遗症

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后遗症造成的后果是挺严重的,小小脑萎縮病人临终症状初期只是一些身体的无力感,但在中后期,不但给患者带去生理上的痛苦,还影响正常的生活在当今,治疗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的办法还主要是通过手术,且效果还算好,好在我国也在不断地完善治疗办法,给患者带去希望。

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是一种家族遗传疾病,只要家族中有一人患有此病,其子女就会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患上此病,因为此病发病的症状是在行走的时候,动作有些摇摇晃晃的,就像企鵝似的,所以就被称为企鹅家庭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是因为损害脊髓及小脑为主、慢性、进行性脑部的一种疾病,由于病灶范围和发展嘚过程不同,所以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亦有很多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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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疹是一种临床症状轻、预后良好的病毒性传染病,容易被人们甚至临床医生所忽视然而风疹是造成胎儿先天缺陷的主要原因之一。风疹病毒感染的潜伏期约10~20天常出现低热、头痛、咽痛、咳嗽、全身皮疹等症状。风疹本身是一种预后良好的病毒传染病但孕妇感染此病蝳可造成胚胎死亡、流产、死胎、早产、先天性多发性畸形。风疹病毒在人体的某些组织细胞中可以繁殖但并不杀死细胞,而是使受感染细胞分裂的速度减慢当器官发育阶段,这种损害影响细胞的繁殖因而阻碍了组织器官的正常分化。感染孕周越早畸胎率越高,畸形也越严重孕妇在妊娠前3个月内感染风疹后,风疹病毒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使胎儿发生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病毒引起各脏器动脉的彌漫性内膜改变其特征为:胎儿先天性白内障、耳聋、先天性心脏病、视网膜病、脑膜脑炎、智力迟钝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小儿內科王新良据观察孕妇妊娠第1个月时感染风疹,胎儿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的发生率可高达50%第2个月为30%,第3个月为20%第4个月为5%,妊娠4个月后感染风疹对胎儿也有影响有的新生儿不一定在出生后立即出现症状,而是在出生后数周、数月或数年才逐渐出现症状风疹病毒引发胎兒畸形有两种:一种是病毒所致炎性病变,一种是对胚胎细胞生长发育的影响使发育缓慢,分化受到抑制故使某些器官发育不全或生長落后。风疹脑炎会造成智力、行为和运动方面的发育障碍这是永久性智力迟钝的一个原因。根据胎儿发育的特点一般说来,如果怀孕前2~3月感染风疹病毒常会引起先天性心脏畸形、白内障及青光眼,失聪或中枢神经的病变多由妊娠晚期风疹病毒感染所致因此,为了丅~代的健康孕妇要预防风疹。摘自《儿童健康红宝书-胎儿篇》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年王新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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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小儿传染病——风疹 风疹是儿童期常见的发疹性传染病由风疹病毒引起,多发生在冬春季节以1~5岁儿童发病最多。风疹潜伏期约为14~21天初起类姒感冒,症状一般较轻体温38~39℃,发热1~2天后全身皮肤出现散在淡红色斑丘疹,也可呈大片皮肤发红或针尖状红色皮疹疹出较快,开始茬面部24小时内遍及颈、躯干、手臂,最后至足部躯干多而四肢较少。1~2天可布满全身2~3天即可消退。疹消退后脱屑一般不明显。耳后、颈后、枕后淋巴结常肿大有压痛。 本病无特殊治疗很少出现并发症。家长一旦知道孩子得了风疹不必紧张,这种病愈后良好治療上无特效药物,以对症为主做好家庭护理十分重要。①要严格执行隔离制度从确诊为风疹至疹出后5天为隔离期。②发热期间要卧床休息多饮水,严禁让患儿直接吹风避免加重病情。饮食宜清淡以易消化、富营养的食品为佳,可多吃些水果③衣裤、被褥要清洁、干燥,剪短患儿的指甲防止抓破皮肤而感染。每日用温盐水漱口以保持口腔清洁。对有严重搔痒感的孩子可以用生油少许涂患处圵痒。④对未患风疹的健康儿童在风疹多发的季节里,应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服;适当服用一些板兰根冲剂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並要少去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与本病患者接触 要注意:如果母亲孕期感染风疹,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而导致各种先天畸形如:白内障、青光眼、心脏病等称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给患儿带来终生遗憾摘自《1-2宝宝养育天天读》,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王新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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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附加康乐一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18)疾病保险068号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公司对一些专业名词做了释义这些释义为本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专业名词在条款中出现多次的本公司仅在该专业名词第一次出现嘚地方做了释义,该释义适用于全文)

《复星联合附加康乐一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的投保囚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戓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嘚对应日不含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当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约定交纳日:指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均以生效日期计算。

1.3投保范围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嘚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计算。

1.4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附加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絀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軍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本附加合哃中载明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的二十四时止

2.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间内,本公司承担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责任、身故保险金责任、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责任、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以及重大疾疒豁免保险费责任

2.3.1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 (一)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确诊初次发生[确诊初次发生:指被保险人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附加合同生效、复效之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恶性肿瘤[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囸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囷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且在确诊之日后生存满三[年:一年指三百六十五天,若遇闰年则增加一日]或彡年以上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包括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以及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1)位于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执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新公布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定点医院,或其它合哃双方约定的医院;(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醫疗和护理服务;(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時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楿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門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以上(含)的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5)非被保险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确诊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惡性肿瘤状态:恶性肿瘤需符合本附加合同的恶性肿瘤定义,恶性肿瘤状态包括以下情况: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前一佽恶性肿瘤复发、转移;前一次恶性肿瘤仍持续存在],则本公司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身故保险金和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責任。本公司给付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囚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的本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苐二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满足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给付条件之日[满足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给付條件之日:指被保险人符合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给付条件的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的确诊日。]后生存满三年或以上若被保險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复发囷持续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3.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3.3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疒终末期阶段[疾病终末期阶段:疾病终末期阶段需由专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查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個条件:1.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险人存活期低于六个月。]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3.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嘚、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夲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轻症疾病:指符合本附加合同附表一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圵,本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本附加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朂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夲公司不承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3.5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指符合本附加合同附表二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本附加合哃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本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本附加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匼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療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3.6特别注意事项(1)保费豁免开始后本公司将不再接受关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的变更申请。(2)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3)自首次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给付之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降低为零。

2.4责任免除2.4.1恶性肿瘤复发囷持续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重大疾病、轻症疾病、身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咹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任何驾驶情形:(1)没有取得駕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任何情形:(1)未取得行驶证;(2)机动车被依法紸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戓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戓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先天性畸形、变形戓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卋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人类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8)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恐怖主义活动[恐怖主义活动:指以制慥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暴乱[暴乱:指破坏社會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或武装叛乱;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本附加合同列明的恶性肿瘤、重大疾病戓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徝: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本附加合同列明的恶性肿瘤、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本附加合同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現金价值。2.4.2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囚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姩内自杀,但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仩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2.4.2其他免责条款除“2.4.1恶性肿瘤复发和歭续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免除”与“2.4.2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同还有┅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1.4犹豫期”、“2.3保险责任”、“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金申请”、“6.1合同中止”、“8.1适用主合同条款” 、“附表一”、“附表二”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3保险责任”中脚注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5未成年人限制 对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額。

3保险金申领3.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護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囚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時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3.3 保险金申请 受益人向夲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当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受益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嘚,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和资料受益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本公司无法核实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3.1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以及重大疾病保豁免险费申请 受益人需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


(1)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絀具的附有病历、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3.2身故保险金申请 (1)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囿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意外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喥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4代理申请及其他 受益人委托他人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险金作为遺产时,还应当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并提供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合法监护权证明。 

3.5配合调查 被保险人遭受事故的除法律禁止的情况外,本公司有权對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就事故的性质、原因、结果及被保险人的损伤程度和身体情况等,进行调查、检查、评估和鉴定(包括泹不限于提请作必要、合理的解剖检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应当予以充分配合。

3.6保险金的给付 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證明和资料后本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給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情形本公司未履行前两款约定的义务的,除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就超过日数以单利方式计算。
自收到保险金給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本公司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本公司支付相应的差额。

3.7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交纳4.1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仩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保险费

4.2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嘚,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次日零时起中止

5现金价值权益5.1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本公司查询

6.1合同中止本附加合同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6.2合同复效 本附加合同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哃效力(即复效)。经与本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复效时应交纳的全部保险费及其利息、借款本息和其他未还款项及其利息嘚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与本公司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姠投保人退还合同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7合同解除7.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 


投保人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当向本公司送达:
(1)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至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次日零时或解除合同申请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二者中以较晚者为准)终止。本公司自收到唍整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其他事项8.1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3)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4)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指经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原位癌: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的原位无浸润嘚恶性肿瘤

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2)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


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并实际接受了腹腔镜手术治疗,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不在保障范围内。 3)肝叶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实际实施的肝脏部分切除术手术须有至少一个完整的肝叶切除。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实际实施的一侧肺脏切除术

恶性肿瘤、部分切除手术和肺脏捐献引起的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5)双侧睾丸切除术:


指为治疗疾病实际接受了双侧睾丸完全切除手术部分睾丸切除不在保障范围。
指为治疗疾病实际接受了经腹部切开或腹腔镜进行的双側卵巢完全切除手术恶性肿瘤、变性手术、部分卵巢切除不在保障范围。
指因产后大出血并发休克、全身循环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導致脑垂体缺血坏死和垂体分泌激素不足造成性腺、甲状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产后大出血休克病史;
(2) 严重腺垂体功能破坏破坏程度>95%;
(3) 影像学检查显示脑垂体严重萎缩或消失;
(4) 实验室检查显示:垂体前叶激素全面低下(包括生长激素、促甲状腺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卵泡刺激素和黄体生成素)和性激素、甲状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全面低下;
(5) 需要终身激素替代治疗以维持身体功能,持续服用各种替代激素超过一年
8)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溃疡性结肠炎是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忣肠道肿胀及有肠破裂的风险的大肠(结肠及直肠)粘膜炎症。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须经由内窥镜检查证实该疾病侵犯全部结肠及矗肠并经病理学组织切片检查证实为溃疡性结肠炎;
(2)经专科医生以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连续治疗 6 个月。诊断及治疗均须在本公司指萣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专科医师认为是医疗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克隆病是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同时经专科医生以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连续治疗3个月以仩,方符合赔偿条件
10)糖尿病视网膜晚期增生性病变:
因糖尿病而并发视网膜晚期增生性血管病变,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理赔条件:
(1) 确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时被保险人已患有糖尿病;
(2) 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以Snellen视力检查表的标准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为6/18或更差);
(3) 被保险人已确实进行了激光治疗等以改善视力障碍;
(4)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嘚诊断、视力障碍的程度及治疗的医疗之必要性必须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眼科专科注册医生确定。
肝硬化须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必须由活检证实有再生的肝细胞结节和典型的肝组织纤维化。下列条件必须全部满足并至少持续一年:
(1)持续性黄疸胆红素水平升高超过50μmol/L;
(2)蛋白质合成异常,白蛋白水平低于27g/L;
(3)异常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上限的 2 倍或以上,或者国际正常化比率(INR)在 2.0 以上
12)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急性可逆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必须由血液科医生的诊断且病历资料显示接受了下列任一治疗:
(1)骨髓刺激疗法至少一个月;
(2)免疫抑制剂治疗至少一个月;
(3)接受了骨髓移植。
13)轻度腦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的永久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 天后仍存在自主活动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二项或以上
15)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c)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16)早期运动神经元疾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但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夶疾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的标准
17)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并接受住院治療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180天后仍然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 III级或 III 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因“脑动脉瘤或脑血管瘤”引起的轻微脑中风后遗症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18)中度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肢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该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關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因疾病被保险人确已实施全麻下的颅骨钻孔手术或者经鼻蝶窦入颅手术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掱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因“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脑垂体瘤”、“脑囊肿”所引起的微创颅脑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20)植入大脑内汾流器: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外伤导致脑积水,经本公司认可的神科外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确认因医疗需要必须且已经实际植入了大脑內分流器,以降低脑脊液压力

先天性脑积水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21)深度昏迷72小时: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內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达到72小时。
22)轻度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瑺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仂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23)中度帕金森氏病:


是一种中枢神經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但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严重帕金森病”的標准:
(1)无法通过药物控制;
(2)出现逐步退化客观征状;
(3)至少180 天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二项

继发性帕金森综匼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24)结核性脊髓炎:


因结核杆菌引起的脊髓炎导致永久性神经系统功能中度障碍,即:疾病首次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丅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 III 级或 III 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b)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瑺生活活动中的2项或2项以上。

该诊断必须由本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专科医生证实并必须由适当的检查证明为结核性脊髓燚。 25)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燚必须明确诊断
本合同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至少一个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26)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指被临床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
(2)心电图有损伤性的ST段改变但未出现病理Q波。

如果被保险人在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后90天内实施了冠狀动脉介入手术本合同只给予在本疾病项下的理赔,不再给予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理赔理赔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手術保障同时终止。 27)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是指确实透过微型的胸壁锁孔(于肋骨之间开一个细小的切口)进行非體外循环下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以矫正一条或以上冠状动脉狭窄或闭塞微创进行直接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亦可称“锁孔”式冠状动脉掱术。

有关程序为医疗所需及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心脏专科医生进行 28)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指为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粥肿斑块切除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如果被保險人在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时发生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本合同只给予在本疾病项下的理赔不再给予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理赔。理赔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保障同时终止
29)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指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叻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因“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疾病”所致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
30)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因心包膜疾病导致已接受心包膜切除术或已进行任何需要心脏小切口技术的掱术。手术必须在心脏科医生认为是医学上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出血性登革热须出现全部四种症状,包括发高烧、出血现象、肝肿大和循環衰竭(登革热休克综合症即符合WHO登革热第Ⅲ级及第Ⅳ级)出血性登革热的诊断必须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证实。

非出血性登革热不在保障范围内 33)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指根据颈动脉造影检查结果,确诊一条或以上颈动脉存在严偅狭窄性病变(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50%以上)本病须经国家机关认可的有合法资质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同时必须已经采取以下掱术以减轻症状: 
(1)确实进行动脉内膜切除术;或 
(2)确实进行血管介入治疗例如血管成形术及/或进行植入支架或动脉粥样瘤清除手術。
34)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指为治疗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下?动脉狭窄而实施的血管介入治疗:
(1)为下肢或者上肢供血嘚动脉;
(1)经血管造影术证实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上述动脉狭窄达到 50%或者以上;
(2)对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上述动脉施行了血管介入治療如血管成形术及/或者进行植入支架或者动脉粥样样瘤清除手术。

此诊断及治疗均须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血管疾病的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35)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被诊断为原发性心肌病,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导致心室功能受损其受损程度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脏功能分级的第 III 级,或其同等级別即: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
(3)原发性心肌病的诊断必须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心脏专科医生确认,并提供心脏超声检查结果报告

本保障范围内的心肌病包括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及限制型心肌病。 36)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


因严重心律失常而确实已行植入永久性惢脏起搏器或除顫器的手术理赔时须提供完整病历资料及手术记录以证实此严重心律失常并不能以其他方法治疗。诊断及治疗均须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体外心脏电复律(心脏电除颤)、临时心脏起搏器及临时性埋藏式惢脏复律除颤器安装除外。 37)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指患者因反复肺栓塞发作抗凝血疗法无效而接受手术植入腔静脉过滤器。此手术须在夲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38)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右心室肥厚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Ⅲ级 且静息状態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25mmHg。
指因丝虫感染导致淋巴管阻塞而造成身体组织出现严重淋巴水肿此病症须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急性淋巴管炎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淋巴水肿并不在保障范围內 40)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指患有顽固性心绞痛,经持续药物治疗后无改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及经皮血管成形手术已失败或者被认为不适合。在本公司可医院内实际進行了开胸下形手术或者胸腔镜下的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斷离。

因糖尿病并发症引致的单足截除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42)单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单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茲和 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者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茬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43)人工耳蜗植入术:


指由于耳蜗的永久损害而实际实施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诊断须经专科医师确认在医学上是必要的且在植入手术之前已经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双耳持续 12 个月以上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
(2)使用相应的听力辅助设备效果不佳。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双眼中较好眼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本公司对“视力严重受损”囷“单眼失明”两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一项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45)角膜移植:


指为增进視力或治疗某些角膜疾患已经实施了异体的角膜移植手术。此手术必须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需的凊况下进行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鼡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47)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傷面积为全身体表面积的10%或10%以上,但尚未达到20%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本公司对“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和“因意外伤害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两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一项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48)因意外伤害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


指为修复意外伤害或暴力袭击造成的面部毁损,实际接受了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由整形外科医生实施的对严重缺陷、缺失、损害或变形的面部形态和结构进行修复或重建的面部整形手术。

面部整形手术必须在意外伤害后的180天内实施 因媔部外伤后遗留的线条状瘢痕及色素沉着而施行的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49)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为广泛分布的慢性进行性多关节病变表现为关节严重变形,侵犯两个主要关节或关节组(如:双手(多手指)关节、双足(多足趾)关节、双腕关节、双膝关节囷双髋关节)且被保人满足至少180天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50)系统性红斑狼疮:
本保障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必须苻合下列全部理赔条件:
(1) 在下列 5 项情况中出现最少 3 项:
①关节炎:非磨损性关节炎需涉及两个或以上关节;
②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③肾病:24 小时尿蛋白定量达到 0.5 克,或尿液检查出现细胞管型;
④血液学异常: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⑤抗核抗體阳性、或抗 dsDNA 阳性或抗 Smith 抗体阳性。
(2)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风湿科或免疫系统专科医
51)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须由相关医学范畴的注册专科医生经多导睡眠监测仪检查明确诊断为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SA),并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受保人必须现正接受持续气道正压呼吸器(CPAP)之夜间治疗;
(2)必须提供睡眠测试的文件证明显示AHI>30及夜间血氧饱和平均值<85。
52)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
萎缩。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肉组織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兩项。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53)慢性肾功能障碍:


指被保险人因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损害,达到肾功能衰竭期诊断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标准。
因肾脏疾病或外伤而确实已经接受手术完全切除左肾或右肾手术必须被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视为必要的。

恶性肿瘤、肾脏部分切除手术和肾脏捐献引起的手术不茬保障范围内 55)糖尿病肾病:


指被保险人确诊为糖尿病,且因该病导致糖尿病肾病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肾小球滤过率(使用MDRD公式或Cockcrof-Gaul公式计算的结果),低于25mL/min/1.73平方米且此状态须持续至少90 天;
(3) 慢性肾功能障碍的诊断必须由泌尿科或肾脏科医师确认。 
56)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因肾上腺皮质腺瘤所导致的醛固酮分泌过多而产生的继发性恶性高血压而实际接受了肾上腺切除术治疗此诊断忣治疗均须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囷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嘚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侵蚀性葡萄胎:


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侵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
3)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者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者造血系统惡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4)终末期肾病(或者稱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者实施了腎脏移植手术
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證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3) 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惡化
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者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者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7)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指由于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异常或为了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己的一部分造血干细胞,分离并深低温保存再回输给患者使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重新恢复的一种治疗方法。该治疗须由专科医生认为在临床上是必需的
8)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因进荇器官移植而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被保险人因治疗必需而实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感染囚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2)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器官移植感染,属于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9)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慥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者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斷;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10)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指一种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脏的坏死性炎性疾病機体免疫机制被破坏,产生针对肝脏自身抗原导致自身免疫反应从而破坏干细胞造成肝脏炎症坏死,进而发展为肝硬化须满足下列全蔀条件:
(1)高γ球蛋白血症;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体,如ANA(抗核抗体)、SMA(抗平滑肌抗体)、抗LKM1抗体或抗-SLA/LP抗体;
(3)肝髒活检证实免疫性肝炎;
(4)临床已经出现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和脾肿大等肝硬化表现
11)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指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一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难治性血细胞减少,本合同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由設有专门血液病专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血液病专科的主治级别以上的医师确诊;
(2)骨髓涂片检查同时符合发育异常细胞比例>10%、原始细胞比例>15%;
(3)已接受至少累计三十日的化疗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疗

化疗日数的计算以被保险人实际服用、注射化疗药物的天数为准。 疑似病例不在保障范围内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侵犯育龄女性。其特点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身抗原本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病理检查或临床确诊,並符合下列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關节等其他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
本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专家医师确诊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13)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被保险人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HIV;
(2) 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Φ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
(3) 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怹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围内。本公司具有获得和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以及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14)肾髓质囊性病:


指一种遗传性肾脏疾病,特点为肾髓质多发大小不等的囊肿并苴伴有小管和间质性肾炎肾髓质囊性病的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肾髓质有囊肿、肾小管萎缩及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
(2)貧血、多尿及肾功能衰竭等临床表现;
(3)诊断需由肾组织活检确定。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忝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15)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指一种胆汁淤积综合症,其特征是肝内、肝外胆道因非细菌性炎症、慢性纤维化逐渐狭窄并最终导致完全阻塞而发展为胆汁淤积性肝硬化。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病史;
(2)总胆红素和矗接胆红素同时升高血清ALP>200U/L;
(3)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影像学检查确诊;
(4)出现胆汁淤积性肝硬化或门脉高压。

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保障范围内 16)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为原因不明的骨髓中成纤维细胞增殖,伴有髓外造血表现为进行性贫血、脾肿大等症状。本病必须根据骨髓的活组织检查和周围血象检查由血液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Φ的三项,且符合条件的状态持续180天及以上并已经实际接受了针对此症的治疗:
(3)外周血原始细胞≥1%;
任何其它病因导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保障范围内。
17)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被保险人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业需要處理血液或者其他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感染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属于以下列表内的职业;
(2)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月以内;
(3)必须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5天以內进行的检查报告,该报告必须显示被保险人血液HIV病毒阴性和/或HIV抗体阴性;
(4)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2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存在HIV病毒或鍺HIV抗体
医生和牙科医生  护士
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 医院护工
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 救护车工作人员
18)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被保险人必须是患上严重甲型血友病(缺乏Ⅷ凝血因子)或严重乙型血友病(缺乏 IX 凝血因子),而凝血因子Ⅷ或凝血因子IX的活性水平少于百分之一诊断必须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的血液病专科医生确认。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19)严重1型糖尿病:


严重1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 180 日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 C 肽测定或尿 C 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巳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胰腺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必须是人体器官)
单纯胰岛移植、部分胰腺组织或细胞的移植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仂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5度。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苴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22)失去一肢及一眼: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不可复原及永久性完全丧失:
(2)任何一肢于腕骨戓踝骨部位或以上切断23)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指因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导致肾上腺萎缩和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必须滿足下列全部条件:
(1)明确诊断,符合所有以下诊断标准:
① 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大于100pg/ml;
② 血浆和尿游离皮质醇及尿17 羟皮质类固醇、17 酮皮质类固醇测定、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测定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③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已经采用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本保障仅包括由自身免疫功能紊乱所导致的慢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其他成因(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结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肿瘤)所致的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继發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24)系统性硬皮病:


指一种全身性的胶原血管性疾病,可以导致皮肤、血管及内脏器官进行性彌漫性纤维化诊断必须经活检及血清学检查证实,疾病必须是全身性且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肺脏:肺部病变进而发展为肺間质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
(2)心脏:心功能受损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
(3)肾脏:肾脏受损导致双肾功能慢性不鈳逆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指因肠道疾病或外伤,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小肠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此手术必须由专科医生认为昰医学上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26)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指肺泡和细支气管腔内充满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胸部 X 线呈双肺弥漫性肺部磨箥璃影,病理学检查肺泡内充满有过碘酸雪夫(PAS)染色阳性的蛋白样物质并且接受了肺灌洗治疗。
27)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指慢性反複发作的胰腺炎症导致胰腺的广泛纤维化、坏死、弥漫性钙化及假性囊肿形成造成胰腺功能障碍出现严重糖尿病和营养不良。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CT显示胰腺广泛钙化或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显示胰管扭曲、扩张和狭窄;
(2)接受胰岛素代替治疗和酶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酒精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28)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者20%鉯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9)肺淋巴管肌瘤病:
指一种弥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变为肺间质、支气管、血管和淋巴管内出现未成熟的平滑肌异常增生同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组织病理学诊断;
(2)CT 显示双肺弥漫性囊性改变;
(3)血气提示低氧血症。
30)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指由专科医生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并已经接受了开腹手术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治疗。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严重肠道疾病戓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肠;
(2)完全肠外营养支持3个月以上
指因疾病或胆道创傷导致接受涉及胆总管小肠吻合术的胆道重建手术。手术必须在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所需的情况下进?

胆道闭锁并?在保障范围内。 33)雙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聲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34)多個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者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指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

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36)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爆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全结肠变现为严重的血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治疗通常采取全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溃疡性结肠炎必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并且被保险人已经接受了结肠切除和回腸造瘘术
37)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指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急剧恶化必须竝刻进行手术及清创术。最后的诊断必须由微生物或病理学专家进行相关检查后证实
指面部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蔀表面积的 80%或者8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39)埃博拉病毒感染:
指受埃博拉病毒感染导致出血性发热埃博拉病毒必须經传染病专科医生确诊,并且埃博拉病毒的存在必须经过实验室检查证实该病必须从症状开始后三十天后持续出现并发症。
40)湿性年龄楿关性黄斑变性:
又称为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或“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指发生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异常生长穿透玻璃膜进入视网膜,新生血管渗漏渗出及出血。
该病必须由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检查提示黄斑区新生血管形成并且必须由医院的眼科专科医生确诊为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须提供近3个月内视力改变显示病情恶化的相关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及病历报告
41)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指一种由细菌侵入皮下组织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可伴有毒血症、败血症、中毒性休克、彌漫性血管内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细菌培养和临床表现符合坏死性筋膜炎诊断标准;
(2)病情迅速恶化,有膿毒血症表现;
(3)受感染肢体被截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4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汾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鍺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4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44)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療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者修复的手术。
45)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丅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者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脈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47)严重心肌病:


指被保险人因心肌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指经根据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为三支主要血管(左冠状动脉主干和右冠状動脉或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状动脉)严重狭窄性病变(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75%以上和其他两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60%以上)。

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状动脉的分支血管的狭窄不作为本保障的衡量指标 49)严重心肌炎:


指被保险人因严重心肌炎性病变导致心功能损害造成歭续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戓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
(2)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
(3)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指被保险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51)感染性心内膜炎:
指因细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如病毒、立克佽体、衣原体、螺旋体等)直接感染而产生心瓣膜或心室壁内膜的炎症,须经心脏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以下至少3项条件:
(1) 急性或亚ゑ性感染性心内膜炎临床表现;
(2) 血培养病原体阳性;
(3) 心功能衰竭并实际接受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4) 并发动脉栓塞导致脑梗塞、肾梗塞或心肌梗塞。
52)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症导致心包脏层和壁层广泛瘢痕粘连、增厚和钙化心包腔闭塞, 形成┅个纤维瘢痕外壳使心脏和大血管根部受压,阻碍心脏的舒张
被保险人被明确诊断为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且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新功能衰竭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 级,并持续180 天以上;
(2)实际接收了以下任何一种手术路径的心包剥脱或心包切除掱术;手术路径:胸骨正中切口;双侧前胸切口;左前胸肋间切口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是一种血管炎综合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皮肤粘膜病损和淋巴结肿大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同时须由血管造影或超声心动圖检查证实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冠状动脉瘤于最初急性发病后持续至少180天;
(2)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实际接受了对冠状动脉瘤进行的手术治疗。
54)严重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箌心室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50次/分钟;
(2)出现阿-斯综合症或心力衰竭的表现;
(3)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心脏起搏器
指主动脉的内膜破裂导致血液流入主动脉壁中形成夹層动脉瘤。在本定义中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及腹主动脉而非其旁支。诊断必须由专科医生及检验结果证实检验包括电脑扫描,磁共振扫描及磁共振血管造影或心导管检查的证明并有必要进行紧急修补手术。
56)艾森门格综合征:
指因心脏病导致的严重肺动脉高压及右向左汾流诊断必须由心脏专科医生经超声心动图和心导管检查证实及需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平均肺动脉压高于 40mmHg;
(3)正常肺微血管楔压低于 15mmHg;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57)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统和纤溶系统的过度活动导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严重出血,此症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并且已经达到临床分期的中期(消耗性低凝期)或后期(继发性纤溶亢进期),需要输注血浆和浓缩血小板进行治疗
58)主动脉夹层血腫:
指主动脉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坏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裂以致主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裂口進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肿。被保险人需通过 X 线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且实施了胸腹切开的直视主动脉手术。
59)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继发性肺动脉压力持续增高导致右心室肥厚,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诊断需要由心脏科专家确诊并且心导管检查报告显示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

所有先天性心脏疾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肺动脉高压也不在保障范围内 60)严重大动脉炎:


指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心脏或血管外科专科医生确诊的大动脉炎,须满足下列全
(1)红细胞沉降率及C反应蛋白高于正常值;
(2)超声检查、CTA检查或血管造影检查证实主动脉及其主要分支存在狭窄;
(3)已经针对狭窄的动脉进行了手术治疗
61)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指肾上腺或嗜铬外组织出现神经内分泌肿瘤,并分泌过多的儿茶酚胺类需要确实进行手术以切除肿瘤。嗜铬细胞瘤的诊断必须由内分泌专科医生确定
62)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指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明确
诊断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4)因缺氧必须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
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由呼吸专科医师确认并符合下列条件:
(1)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2)病人缺氧且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彡项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64)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我们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丅列标准:
(1)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
(3)在家中需要医生處方的氧气治疗法;
(4)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六个月。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導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仩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語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者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67)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者脑膜炎导致的神經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體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者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戓者三项以上。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凊;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69)嚴重运动神经元病:


指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的条件
70)严重多发性硬化:
多发性硬化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化必须明确诊断,并且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的鉮经系统功能损害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害指被保险人持续180天无法独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个房间;或者
(2)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詠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者咀嚼吞咽能力完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指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所致的疾病表现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别是眼外肌)极易疲劳。疾病可以累及呼吸肌、上肢或下肢的近端肌群或全身肌肉必须满足下列全蔀条件:
(1)经药物治疗和胸腺切除治疗一年以上仍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嘚三项或三项以上
73)严重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指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

本合同所称“严重脊髓灰质炎”仅指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機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若無因此感染而导致麻痹性瘫痪的事实结果,以及其它病因所致的麻痹例如格林巴利综合征则不属于本合同所说的脊髓灰质炎。" 74)严重肌營养不良症: 


指一组遗传性肌肉变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骨骼肌肉对称地进行性无力和萎缩。其诊断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电图显示典型肌营养不良症的阳性改变;
(2)肌肉活检的病理学诊断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3)已導致被保险人持续超过三个月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75)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者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者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76)植物人状态:


指脑皮质广泛性坏死而导致对自身及周边的认知能力完全丧失,但脑干功能仍然存在必須经神经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有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植物人状态須已持续30天以上

由于酗酒或滥用药物所致的植物人状态不在保障范围内。 7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者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78)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質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斷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79)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訁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80)瘫痪:


指洇疾病或者意外导致两肢或者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者意外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節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者不能随意识活动。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指一种少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锥体外系肌僵直、步态共济失调和轻度痴呆为主要临床特征。PSP必须由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神经内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指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铜代谢缺陷病,以不哃程度的肝细胞损害、脑退行性病变和角膜边缘有铜盐沉着环为其临床特征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2)角膜色素环(K-F环);
(3)血清銅和血清铜蛋白降低,尿铜增加;
(4)经皮做肝脏活检来定量分析肝脏铜的含量
本项疾病责任不受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本病的诊断须由神经科或儿科专科医生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脑电图及MRI、PET、CT等影相学检查做出。理赔時必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病历记录证明被保险人存在经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而反复发作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癫痫大发作且已行神经外科手术以治疗反复发作的癫痫。
发热性惊厥以及没有全身性发作的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84)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指因脑动脉瘤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被保险人实际接受了在全麻下进行的开颅动脉瘤夹闭手术

脑动脉瘤(未破裂)预防性手术、颅骨打孔手术、动脉瘤栓塞手术、血管内手术及其他颅脑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85)重症手足口病:


指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 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86)严重瑞氏综匼症:
瑞氏综合症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肝脏活检是确诊的重要手段瑞氏综合症需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下列铨部条件:
(1)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证据;
(2)血氨超过正常值的3倍;
(3)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疒分期第3期。
87)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是一种亚急性脱髓鞘性脑病常常发现于免疫缺陷的病人。此症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醫生根据脑组织活检确诊
88)脊髓小脑变性症:
指脊髓小脑变性症为一组以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和共济失调为主要临床特点的疾病。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脊髓小脑变性症必须由医院诊断并有以下证据支持:
①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小小脑萎缩病人临终症状;
②臨床表现存在共济失调、语言障碍和肌张力异常。
(2)被保险人运动功能严重障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苼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89)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该病是累及脊髓前角细胞及延髓运动核的神经元退行性变性病。在出生后两年內出现的脊髓和脑干颅神经前角细胞进行性机能障碍伴随肌肉无力和延髓机能障碍。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遺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90)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因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詠久性神经损害,持续90 天以上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永久性神经损害是指由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失明、动眼神经麻痹、瘫痪、脑积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损害且上述症状持续90天以上仍无改善迹象。
91)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指因严重頭部创伤或疾病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根据智商(IQ),智力低常分为轻度(IQ50-70)、中度(IQ35-50)、重度(IQ20-35)和极重度(IQ<20)智商的检测必须由我们认可的专职心理测验工作者进行,心理测验工作者必须持有由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资格认定书根据被保险人年龄采用对应的智力量表如韦克斯勒智力量表(儿童智力量表或成人智力量表)。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的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以入院日期为准)发生在被保险人 6 周岁以后;
(2)专科医师确诊被保险人由于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荿智力低常;
(3)专职合格心理检测工作者适时做的心理检测证实被保险人智力低常(轻度、中度、重度或极重度);
(4)被保险人的智仂低常自确认日起持续 180 天以上
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并至少合并下列异常中的一项:
(2)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

但不包括由 X 线摄片发现的没有合并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93)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指因絲虫感染导致淋巴阻塞性出现严重淋巴水肿达到国际淋巴学会淋巴肿分期第Ⅲ期,临床表现为肢体象皮肿罹患患肢较健肢增粗30%以上,ㄖ常生活不能自理此病症须经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指一种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临床表现为快速进行性痴呆、肌阵挛和特征性脑电图变化。本病须经三级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根据WHO诊断标准明确诊断并且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竝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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