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溶剂 溶液作掺比溶液,测得T试液=15%,若掺比溶液换为T=25%的标液,其他条

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X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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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拼音2010 nián bǎn yào diǎn èr bù fù lù XIX《》(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2 附录XIX A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要求。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证;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方法验证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质量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需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杂质定量或限度检查、原料药或制剂中含量测定,以及制剂中其他成分(如等)的测定。药品、等检查中,其溶出量等的测试方法也应做必要验证。验证内容有:、(包括、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范围和耐用性。视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附表中列出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内容可供参考。方法验证内容如下。2.1 一、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准确度应在的范围内测试。1.含量的准确度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供试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如该分析方法已经测试并求出了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在准确度也可推算出来的情况下,这一项可不必再做。2.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在不能测得杂质或降解产物的响应因子或不能测得对原料药的相对响应因子的情况下,可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应明确表明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比(%)。3.数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供试品,进行测定。应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可信限。
2.2 二、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供试品,经多次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在同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重现性。含量测定和杂质的定量测定应考虑方法的精密度。1.重复性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或将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溶液,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2.中间精密度为考察变动因素对精密度的影响,应设计方案进行中间精密度试验。变动因素为不同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3.重现性法定标准采用的分析方法,应进行重现性试验。例如,建立药典分析方法时,通过协同得出重现性结果。协同检验的目的、过程和重现性结果均应记载在起草说明中。应重现性试验用的本身的质量均匀性和贮存运输中的影响因素,以免影响重现性结果。4.数据要求均应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和可信限。2.3 三、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鉴别、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方法,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1.鉴别反应应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区分。不含被测成分的供试品,以及结构相似或组的有关化合物,应均呈负反应。2.含量测定和杂质测定和其他方法,应附代表性图谱,以说明方法的专属性,并应标明诸成分在图中的位置,色谱法中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含量测定,中可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并可与未加杂质或辅料的试样比较测定结果。对于杂质测定,也可向试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考察杂质之间能否得到分离。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将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进行测定,与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方法或药典方法比较结果。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或氧化的方法进行加速破坏,以研究可能的降解产物和降解途径。含量测定方法应二法的结果,杂质检查应比对检出的杂质个数,必要时可采用光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峰纯度检查。
2.4 四、检测限检测限系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药品的鉴别试验和杂质检查方法,均应通过测试确定方法的检测限。常用的方法如下。1.非目视法用已知浓度的被测物,试验出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样品测出的信号进行比较,算出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为3:1或2:1时相应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检测限。3.数据要求应附测试图谱,说明测试过程和检测限结果。2.5 五、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一定准确度和精密度。杂质和降解产物用定量测定方法研究时,应确定方法的定量限。常用信噪比法确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为10:1时相应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定量限。2.6 六、线性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定。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供试样品的方法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份供试样品。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再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数据要求:应列出回归方程、和线性图。2.7 七、范围范围系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范围应根据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和线性、准确度、精密度结果和要求确定。原料药和制剂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20%;制剂检查,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特点,如和,范围可适当放宽;溶出度或释放度中的溶出量测定,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了限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杂质测定,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拟订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进行,用百分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
2.8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为使方法可用于常规检验提供依据。开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如果测试条件要求苛刻,则应在方法中写明。典型的变动因素有:被测溶液的性、样品的提取次数、时间等。中典型的变动因素有:流动相的组成和、不同厂牌或不同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流速等。变动因素有:不同厂牌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不同类型的担体、柱温、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等。经试验,应说明小的变动能否通过设计的适用性试验,以确保方法有效。附表& 检验项目和验证内容①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验证中间精密度;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3 附录XIX B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是指制剂中的被进入的速率和程度。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以相同的,反映其吸收速率和程度的主要参数没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口服或其他非内给药的制剂,其的吸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剂工艺、药物粒径、晶型或多晶型,中的赋形剂、黏、、、包衣材料、、助悬剂等。生物利用度是保证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而生物等效性则是保证含同一药物的不同制剂质量一致性的主要依据。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概念虽不完全相同,但试法基本一致。为了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何种药物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或生物利用度试验,可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进行药物制剂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和分析实验室,应提供机构名称以及、或分析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和简历。3.1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物及其产物方法的专属性和,是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成功的关键。首选色谱法,如、以及GC-、-MS、LC-MS-MS联用技术,一般应采用内标法定量。必要时也可采用方法或方法。由于生物样品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如无机盐、脂质、、)及等多种因素影响生物样品测定,所以必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1.专属性必须证明所测定的物质是原形药物或特定的活性代谢物,内源性物质和相应的代谢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对于色谱法至少要提供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注明浓度)及用药后的生物样品色谱图。对于制剂应特别加强专属性研究,以排除可能的干扰。对于LC-MS和LC-MS-MS方法,应着重考察。2.标准曲线与线性范围根据所测定物质的浓度与响应的性,用回归分析方法获得标准曲线。标准曲线高低浓度范围为线性范围,在线性范围内浓度测定结果应达到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必须用至少6个浓度建立标准曲线,应使用与待测样品相同的生物介质,线性范围要能覆盖全部待测浓度,不允许将线性范围求算未知样品的浓度。标准曲线不包括零点。3.精密度与准确度要求选择3个浓度的质控样品同时进行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考察。低浓度接近(LLOQ),在LLOQ的3倍以内;高浓度接近于标准曲线的上限;中间选一个浓度。每一浓度至少测定5个样品。精密度用质控样品的日内和日间(RSD)表示,RSD一般应小于15%,在LLOQ附近RSD应小于20%。准确度是指用特定方法测得的生物样品浓度与真实浓度的接近程度,一般应在85%~115%范围内,在LLOQ附近应在80%~120%范围内。4.定量下限定量下限是标准曲线上的最低浓度点,要求至少能满足测定3~5个时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或Cmax的1/10~1/20时的药物浓度,其准确度应在真实浓度的80%~120%范围内,RSD应小于20%,信噪比应大于5。5.根据具体情况,对含药生物样品在室温、冰冻和冻融条件下以及不同存放时间进行稳定性考察,以确定生物样品的存放条件和时间。6.提取回收率应考察高、中、低3个浓度的提取回收率,其结果应一致、精密和可重现。7.质控样品质控样品系将已知量的待测药物加入到生物介质中配制的样品,用于。8.质量控制应在生物样品分析方法验证完成之后开始测试未知样品。每个未知样品一般测定一次,必要时可进行复测。生物样品每个分析批测定时应建立新的标准曲线,并随行测定高、中、低3个浓度的质控样品,每个浓度多重。每个分析批质控样品数不得少于未知样品数的5%,且不得少于6个。质控样品测定结果的偏差一般应小于15%,低浓度点偏差一般应小于20%。最多允许33%的质控样品结果超限,且不得均在同一浓度。如不合格,则该分析批样品测试结果作废。9.测试结果应详细描述所用的分析方法,引用已有的参考文献,提供每天的标准曲线、质控样品及未知样品的结果计算过程。还应提供全部未知样品分析的色谱图,包括全部相关的标准曲线和质控样品的色谱图,以供审查。
3.2 二、普通制剂3.2.1 (一)受试者的选择对参加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受试者有一些特殊的要求。1.受试者条件一般情况选健康男性,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如妇科用药。用药应在成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性别为男性。(2)年龄一般要求18~40岁;同一批试验受试者年龄不宜相差10岁或以上。(3)与相差±10%,同一批试验受试者体重应相近,体重单位以千克(kg)计。(4),无心、肝、肾、道、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并进行健康(如检查、、、肝、肾功能、肺功能和等),应无异常。特殊药物还需要检查相应的其他指标,如降药物应检查血糖水平。(5)无过敏史,无性史。(6)2周前至试验期间不服用其他任何药物,试验期间禁烟、酒及含的。(7)试验单位应与志愿受试者签署。2.受试者的例数受试者必须具有足够的例数,按有关规定要求18~24例,必要时可增加受试者人数。3.2.2 (二)参比制剂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必须有参比制剂作对照。参比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应该合格,参比制剂选择的原则如下:进行绝对生物利用度研究时选用上市的为参比制剂;进行相对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应选择国同类上市主导作为参比制剂。3.2.3 (三)受试制剂受试制剂应为符合临床应用质量标准的放大试验产品,应提供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体外溶出度比较(n≥12)数据,以及稳定性、含量或等数据。个别药物尚需提供多晶型及异构体资料。受试和参比制剂实测含量差异应在5%之内。3.2.4 (四)试验设计对于两个制剂,即一个为受试制剂,另一个为参比制剂,通常采用双两制剂交叉试验设计,以抵消试验周期和个体差异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即将受试者随机分成两组,一组先服用受试制剂,后服用参比制剂;另一组先服用参比制剂,后服用受试制剂。两个试验周期之间为洗净期,洗净期应不少于药物的10个半衰期,通常为1周或2周。对于3个制剂,即两个受试制剂和一个参比制剂,此时宜采用3制剂、3周期的二重3×3拉丁方式试验设计。每个周期之间的洗净期通常为1周或2周。取样点对试验的可靠性起着重要。服药前取空白血样。一个完整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应包括吸收相、相和消除相,总(不包括空白)不少于12个点。取样一般持续到3~5个半衰期或血药浓度为cmax的1/10~1/20。在不能用血药浓度测定时,可采用其他生物样品进行测定,如,但试验药品与试验方案应符合生物利用度测定要求。
3.2.5 (五)服药剂量确定进行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研究时,药物剂量一般应与临床用药剂量一致。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最好应用等剂量。如需使用不相等剂量时,应说明原因,若药物在此剂量范围内符合线性动力学规律,则计算生物利用度时应以剂量校正。3.2.6 (六)研究过程受试者禁食过夜(10小时以上),于次日早晨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用250ml水送服。服药2小时后方可饮水,4小时后进统一标准餐。受试者于服药后,按要求在不同时间取血。根据需要取血样(、或),并冷冻贮存,备测。受试者服药后避免剧烈。取血样在临床监护室中进行。如受试者有时应急措施,必要时应停止试验。生物等效性首选在禁食状态下进行,但对于空腹给药生物利用度非常低或者易出现等强烈的药物,可改为餐后给药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3.2.7 (七)药物动力学分析将所得的各受试者不同时间样品的血药浓度数据及平均值与列表并作图,分别对各受试者进行有关参数求算,并求出参数的平均值和标准差。主要的药物动力学参数为消除半衰期(t1/2)、峰浓度(cmax)、峰时间(tmax)和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下面积AUC。cmax、tmax用实测值表示,不得内推。AUC0→tn(零到t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用梯形法或对数梯形法计算,tn是最后一次可测浓度的取样时间。AUC0→∞(零到无限大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按下式计算,AUC0→∞=AUC0→tn+Ctn/λz。 ctn是最后一点的血药浓度,λz是末端消除速度。λz用对数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线末端直线部分的斜率求得,t1/2=0.693/λz求出。对于人体生物利用度试验,要求从零时间至最终点3.2.8 (八)生物利用度计算1.单次给药生物利用度F应用各个受试者的AUC0→tn和AUC0→∞分别计算,并求其均值与标准差。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剂量相同时:若受物具有线性药物动力学特征时,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也可采用不同剂量,并按下式予以校正。式中& DR为参比制剂的给药剂量;DT为受试制剂的给药剂量。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中药物的剂量,应按实测含量计算。代谢产物数据:对于前体药物,或由于药物在体内代谢极快,无法测定血中原形药物,此时可采用相应的活性代谢物进行生物利用度研究。生物利用度计算以AUC0→tn为主,参考AUC0→∞2.多次给药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多次给药达后,用稳态血药浓度估算生物利用度:(1)程度相差不大,但吸收速度有较大差异;(2)生物利用度个体差异大;(3)缓释、;(4)当单次给药后原药或代谢产物浓度很低,不能用相应的分析方法准确测得。多次给药,经等间隔(τ)给药至稳态后,在某一给药间隔时间内,多次采集样品,分析药物浓度,计算在稳态剂量间隔期间从0~τ时间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下的面积(AUCSS)。当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剂量相等时,即可用下式求得相对生物利用度。式中,AUCSST和AUCSSR分别代表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稳态条件下的AUC。
3.2.9 (九)生物等效性评价(药物动力学数据统计分析)应对药物动力学主要参数(如AUC、cmax)进行统计分析,作出生物等效性评价。统计分析先将AUC和cmax数据进行对数转换,然后进行与双单侧t检验处理,若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AUC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在80%~125%范围内,且cmax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在75%~133%范围内,则判定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生物等效。tmax可用非参数法进行检验。为了便于生物等效较,每一受试者服用不同制剂的药物动力学参数(AUC和cmax)应平行列表,还要列出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参数之间的比值(T/R)和比值的对数。除了计算它们的算术均值外,还应该计算几何均值,都应该包括在报告中。3.2.10 (十)临床报告、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受试者病史、身体检查和化验结果,以及与研究相关的可能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均应报告。3.3 三、缓释、控释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在单次给药与多次给药两种条件下进行。进行该类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前提是应进行至少3种溶出介质的两者体外溶出同等性研究。3.3.1 (一)单次给药双周期交叉试验本试验目的是在受试者空腹条件下,比较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率和吸收程度,受试缓释、控释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为生物等效,并具有缓释、控释特征。1.受试者要求与选择标准同普通制剂。2.参比制剂一般应选用国内外上市的同类缓释、控释制剂主导产品为参比制剂。若系创新的缓释、控释制剂,则应选择国内外上市的同类普通制剂主导产品为参比制剂。3.试验过程同普通制剂单次给药。4.提供数据(1)列出各受试者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数据、血药浓度平均值与标准差,列表并作图。(2)计算各受试者药物动力学参数并求平均值与标准差。cmax、tmax、AUC0→tn、AUC0→tn和F;尽可能提供其他参数如平均滞留时间(MRT)等。(3)临床报告、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与普通制剂的要求相同。5.生物等效性评价若受试缓释、控释制剂与参比缓释、控释制剂比较,AUC、Cmax符合生物等效性要求,tmax统计上应无显著差异,则认为两种制剂生物等效。若受试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AUC符合生物等效性要求(同普通制剂AUC生物等效性评价),则认为吸收程度生物等效;若cmax有所降低,tmax有所延长,并按“二、普通制剂(九)”进行统计分析,其结果至少有一项指标不符合生物等效时,则表明受试制剂有缓释或控移特征。
3.3.2 (二)多次给药双周期交叉试验本试验目的是研究受试缓释、控释制剂与参比制剂多次给药达稳态的速率与程度以及稳态血药浓度的波动情况。1.受试者要求及选择标准同单剂量项下,可继续用单剂量的受试者。受试者至少为18~24例,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参比制剂同单次给药。2.试验设计及过程采用随机交叉试验设计方法,多次服用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对于受试制剂,用拟定的用药剂量和方案。每日1次用药的制剂,受试者应在空腹10小时以后晨间服药,服药后继续禁食2~4小时;每日2次的制剂,首剂应空腹10小时以后服药,服药后继续禁食2~4小时,第二次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服药,服药后继续禁食2小时。每次用250ml温开水送服,一般要求服药1~2小时后,方可再饮水。以普通制剂为参比制剂时,按常规用药剂量与方法,但应与缓释、控释受试制剂每日总剂量相等。3.取样点的设计连续服药时间至少经过7个消除半衰期后,连续测定3天的谷浓度(cmin),以确定血药浓度是否达稳态。取样点最好安排在不同天的同一时间(一般清晨),以抵消时辰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且便于比较。达稳态后,在最后一剂量间隔内,参照单次给药点设计,采取足够血样点,测定该间隔血药浓度一时间数据,计算有关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如峰浓度、峰时间、稳态平均血药浓度(cav)和AUCSS等。4.药物动力学数据处理(1)列出各受试者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数据、血药浓度平均值与标准差,列表并作图。(2)求出各受试者的cmax、cmin、tmax、cav、AUCSS及各参数的平均值与标准差。cmax、tmax按实测值,cmin一般按最后一剂量间隔服药前与τ时间实测谷浓度的平均值计算,AUCSS按梯形法计算。稳态平均血药浓度可用下式求出:式中,AUCSS是在稳态剂量间隔期间从0~τ时间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下的面积;τ是服药间隔时间。(3)计算稳态时的生物利用度(4)血药浓度的波动度DF(%)可用下式计算:DF=(cmax-cmin)/cav×100%式中,cmax为稳态给药期间最后一个给药剂量的实测药物峰浓度值;cmin为稳态给药期间最后一个给药剂量实测的谷浓度。当参比制剂亦为相同剂型的缓释制剂时,则受试制剂的DF/τ值应不大于参比制剂DF/τ值的143%,当参比制剂为普通制剂时,受试制剂的DF/τ值应显著小于普通制剂。(5)统计学分析和生物等效性评价与缓释、控释制剂单次给药的方法和要求相同。(6)临床报告、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与普通制剂的要求相同。4 附录XIX 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或1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试验。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4.1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4.1.1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1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在的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或定量分析。(1)高温试验& 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2)高湿度试验& 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要求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恒湿条件可在密闭容器如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相对湿度的要求,可以选择NaCl(相对湿度75%±1%,15.5~60℃),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92.5%,25℃)。(3)强光照射试验& 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为4500lx±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关于光照装置,建议采用定型设备“可调光照箱”,也可用光橱,在箱中安装日光灯数支使达到规定照度。箱中供试品台高度可以调节,箱上方安装抽风机以排除可能产生的热量,箱上配有照度计,可随时箱内照度,光照箱应不受光的干扰,并照度恒定,同时防止尘埃进入光照箱内。此外,根据药物的性质必要时可设计试验,探讨pH值与氧及其他条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并研究产物的分析方法。创新药物应对分解产物的性质进行必要的分析。4.1.2 (二)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行监测。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情况下(可用2CrO4饱和溶液,30℃,相对湿度64.8%)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加速试验,建议采用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20~60℃)。箱内放置具有一定相对湿度饱和盐溶液的干燥器,设备应能控制所需温度,且设备内各部分温度应该均匀,并适合长期使用。也可采用恒湿恒温箱或其他适宜设备。对温度特别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此种药物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4.1.3 (三)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供试品3批,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的差异考虑的,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物的有效期。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为有效期,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如果数据表明,测定结果变化很小,说明药物是很稳定的,则不作统计分析。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长期试验采用的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60%±10%,或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是根据国际气候带制定的。国际气候带见下表。表 国际气候带①记录温度;②MKT为平均动力学温度。温带主要有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亚热带有美国、日本、西欧(牙-希腊);干热带有伊朗、伊拉克、苏丹;带有巴西、加纳、印度尼西亚、尼加拉瓜、菲律宾。中国来说属亚热带,部分地区属湿热带,故长期试验采用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60%±10%,或温度30℃±2℃、相对湿度65%±5%,与美、日、欧国际委员会()采用条件基本是一致的。原料药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包装应采用模拟小桶,但所用材料与封装条件应与大桶一致。4.2 二、药物制剂药物制剂稳定性研究,首先应查阅原料药稳定性有关资料,特别了解温度、湿度、光原料药稳定性的影响,并在处方与工艺设计过程中,根据与辅料性质,参考原料药的试验方法,进行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4.2.1 (一)影响因素试验药物制剂进行此项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制剂处方的合理性与生产工艺及包装条件。供试品用1批进行,将供试品如片剂、胶囊剂、(如为西林瓶装,不能打开瓶盖,以保持严封的完整性),除去装,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进行高温试验、高湿度试验与强光照射试验,试验条件、方法、取样时间与原料药相同,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4.2.2 (二)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制剂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制剂的稳定性,为处方设计、工艺改进、质量研究、包装改进、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行监测。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溶液剂、混悬剂、、等含有水性介质的制剂可不要求相对湿度。试验所用设备与原料药相同。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预计只能在冰箱(4~8℃)内保存使用,此类药物制剂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乳剂、混悬剂、、、、、、、气雾剂、及宜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进行试验,其他要求与上述相同。对于包装在容器中的药物制剂,例如低密度制备的输液袋、安瓿、容器等,则应在温度40℃±2℃、相对湿度25%±5%的条件(可用CH3COOK·1.5H2O饱和溶液)进行试验。4.2.3 (三)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订药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据。供试品3批,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气候的差异考虑的,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由于实测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为。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数据表明很稳定的药品,不作统计分析。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品,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则应在温度25℃±2℃、相对湿度40%±5%,或30℃±2℃、相对湿度35%±5%的条件进行试验,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此外,有些药物制剂还应考察临用时配制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原料药及主要剂型的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表中未列入的考察项目及剂型,可根据剂型及品种的特点制订。附表 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或溶出度或释放度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或释放度、,要检查内容物有无沉淀
性状、含量、pH值、可见异物、有关物质,应考察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分层现象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匀性、含量、有关物质、粒度,应检查分层现象
如为溶液,应考察性状、可见异物、含量、pH值、有关物质;如为混悬液,还应考察粒度、再分散性;洗眼剂还应考察无菌,眼应考察粒度与无菌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溶散时限
性状、含量、澄清度、、有关物质、pH值
性状、含量、澄清度、有关物质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分层现象、有关物质
性状、含量、沉降体积比、有关物质、再分散性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
泄漏率、每瓶主药含量、有关物质、每瓶总揿次、每撒主药含量、雾滴分布
排空率、每瓶总吸次、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粒分布
每瓶总吸次、每吸喷量、每吸主药含量、有关物质、雾滴分布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性或溶出度或释放度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释放度、黏附力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冲洗剂应考察无菌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涂膜剂还应考察成膜性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性状、pH值、含量、有关物质,、喷雾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查
注: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其生成产物的数目及量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降解产物。5 附录XIX D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低、用药次数减少。由于设计要求,药物可缓慢地释放进入体内,血药浓度“峰谷”波动小,可避免超过治疗血药浓度范围的毒副作用,又能保持在有效浓度范围(治疗窗)之内以维持疗效。缓释、控释制剂也包括眼用、、耳道、、、或牙用、透皮或皮下、肌内注射及皮下,物缓慢释放吸收,避免门统的“首过”的制剂。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如避免药物在胃内或对胃的,而延迟到肠内释放或在定位释放的制剂,也包括在某种条件下突然释放的制剂。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药原理主要有控制溶出、、溶蚀或扩散与溶出相结合,也可利用或交换机制。释放过程可以用不同方程进行曲线拟合,如一级方程、Higuchi方程、零级方程等。缓释与控释的主要区别在于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多后少地非恒速释放,而控释制剂是按零级速率规律释放,即其释药是不受时间影响的恒速释放,可以得到更为平稳的血药浓度,“峰谷”波动更小,直至基本吸收完全。通常缓释、控释制剂中所含的药物量比相应一次剂量的普通制剂多,工艺也较复杂。为了既能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又不致引起突然释放(突释)所带来毒副作用的危险性,必须在设计、试制、生产等环节避免或减少突释。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要求,且不受或少受生理与食物因素的影响。所以应有一个能反映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以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本指导原则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以口服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的参考。5.1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1.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的依从性的制剂。2.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依从性的制剂。3.迟释制剂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盐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5.2 二、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本试验是在模拟体化道条件下(如温度、介质的pH值、搅拌速率等),对制剂进行药物释放速率试验,最后制订出合理的体外药物释放度,以监测产品的生产过程与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1.仪器装置除另有规定外,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可采用溶出度测定仪进行。贴剂可采用( D 第)检查,应符合规定。2.温度控制缓释、控释、迟释制剂模拟应控制在37℃±0.5℃,但贴剂应在32℃±0.5℃模拟温度。3.释放介质以的新鲜为常用释放介质,或根据药物的特性、处方要求、吸收部位,使用(0.001~0.1mol/L)或pH3~8的磷酸盐缓冲液,对难溶性药物不宜采用,可加少量(如等)。释放介质的体积应符合漏槽条件。4.释放度取样时间点除迟释制剂外,体外释放速率试验应能反映出受试制剂释药速率的变化特征,且能满足统计学处理的需要,释药全过程的时间不应低于给药的间隔时间,且累积释放百分率要求达到90%以上。除另有规定外,通常将释药全过程的数据作累积释放百分率一时间的释药曲线图,制订出合理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和限度。缓释制剂从释药曲线图中至少选出3个取样时间点,第一点为开始0.5~2小时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药物是否有突释,第二点为中间的取样时间点,用于确定释药特性,最后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释药是否基本完全。此3点可用于表征体外缓释制剂药物释放度。控释制剂除以上3点外,还应增加2个取样时间点。此5点可用于表征体外控释制剂药物释放度。释放百分率的范围应小于缓释制剂。如果需要,可以再增加取样时间点。迟释制剂根据临床要求,设计释放度取样时间点。多于一个活性成分的产品,要求对每一个活性成分均按以上要求进行释放度测定。5.工艺的重现性与试验应考察3批以上、每批6片(粒)产品批与批之间体外药物释放度的重现性,并考察同批产品6片(粒)体外药物释放度的均一性。6.释药模型的拟合缓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一级方程和Higuchi方程等拟合,即ln(1-Mt/M∞)=-kt(一级方程)Mt/M∞=kt1/2(Higuchi方程)控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零级方程拟合,即Mt/M∞=kt(零级方程)以上式中,Mt为t时间的累积释放量;M∞为∞时累积释放量;Mt/M∞为t时累积释放百分率。拟合时以相关系数(r)最大而均方(MSE)最小的为拟合结果最好。5.3 三、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体内试验对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应通过体内的学和药动学试验。首先对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中药物特性的性质应有充分了解,包括有关同质多晶、粒子及其分布、、、稳定性以及制剂可能遇到的其他生理环境极端条件下控制药物释放的。制剂中药物因受处方等的影响,等物理化学特性会变化,应测定相关条件下的溶解特性。难溶性药物的制剂处方中含有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时,需要了解其溶解特性。关于药物的药动学性质,推荐采用该药物的普通制剂(静脉用或口服溶液,或经批准的其他普通制剂)作为参考,对比其中药物释放、吸收情况,来评价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放、吸收情况。当设计口服缓释、控释、迟释制剂时,测定药物在胃肠道各段(尤其是当在结肠定位释药时的结肠段)的吸收,是很有意义的。食物的影响也应进行研究。药物的药效学性质应反映出在足够广泛的剂量范围内药物浓度与临床响应值(治疗效果或副作用)之间的关系。此外,应对血药浓度和临床响应值之间的时间特性进行研究。如果在药物或药物的代谢物与临床响应值之间已经有很确定的关系,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临床表现可以由血药浓度一时间关系的数据表示。如果无法得到这些数据,则应进行临床试验和药动学一药效学试验。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进行的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详见附录XIX B。非口服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还需对其作用部位的刺激性和(或)过敏性等进行试验。5.4 四、体内一体外相关性5.4.1 (一)关于体内-体外相关性的方法体内-体外相关性,指的是由制剂产生的生物学性质或由生物学性质衍生的参数(如tmax、cmax或AUC),与同一制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体外释放行为)之间,建立了合理的定量关系。缓释、控释、迟释制剂要求进行体内外相关性的试验,它应反映整个体外释放曲线与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之间的关系。只有当体内外具有相关性,才能通过体外释放曲线预测体内情况。体内外相关性可为三种:①体外释放曲线与体内吸收曲线(即由血药浓度数据去卷积而得到的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应分别相关,这种相关简称点对点相关,表明两条曲线可以重合。②应用统计矩分析原理建立体外释放的平均时间与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之间的相关。由于能产生相似的平均滞留时间可有很多不同的体内曲线,因此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不能代表体内完整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③将一个释放时间点(t50%、t90%等)与一个药物动力学参数(如AUC、cmax或tmax)之间单点相关,它只说明部分相关。5.4.2 (二)本指导原则采用的方法本指导原则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体内外相关性,系指体内吸收相的吸收曲线与体外释放曲线之间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回归,得到直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符合要求,即可认为具有相关性。1.体内-体外相关性的建立(1)体外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体外释放曲线如果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放行为随外界条件变化而变化,就应该另外再制备两种试品(一种比原制剂释放更慢,另一种更快),研究影响其释放快慢的外界条件,并按体外释放度试验的最佳条件,得到体外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体外释放曲线。(2)体内吸收百分率-时间的体内吸收曲线根据单剂量交叉试验所得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的数据,对在体内吸收呈现单室模型的药物,可换算成体内吸收百分率-时间的体内吸收曲线,体内任一时间药物的吸收百分率(Fa)可按以下Wagner-Nelson方程计算:式中ct为t时间的血药浓度;k为由普通制剂求得的消除速率常数。双室模型药物可用简化的Loo-Riegelman方程计算各时间点的吸收百分率。2.体内-体外相关性检验物释放为体内药物吸收的限速因素时,可利用线性最小二乘法回归原理,将同批试样体外释放曲线和体内吸收相吸收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的释放百分率和吸收百分率回归,得直线回归方程。如直线的相关系数大于临界相关系数(P&0.001),可确定体内外相关。6 附录XIX E 微囊、微球与脂质体制剂指导原则微囊、微球、制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辅料,通过微型包囊技术制得微囊、微球、脂质体,然后再按临床不同给药途径与用途制成的各种制剂。药物制成微囊、微球、脂质体后,可掩盖药物的不良与,提高药物的稳定性,防止药物在胃内失活或减少对胃的刺激,可将液态药物固态化以便运输、应用与贮存,可减少复方药物的变化,可使制剂具有缓释性、控释性、迟释性,有的还具有靶。微囊、微球、脂质体可作为药物,其中具有靶向性药物载体的制剂通常称为靶向制剂。靶向制剂可使药物浓集于或接近、靶、,提高疗效并显著降低对其他组织、及全身的毒副作用。靶向制剂可分为三类:①一级靶向制剂,系指进入靶部位的床释药;②二级靶向制剂,系指药物进入靶部位的特殊(如细胞)释药,而不作用于正常细胞;③三级靶向制剂,系指于细胞内的一定部位。6.1 一、药物载体的类型(1)微囊系指固态或液态药物被辅料包封成的微小胶囊。通常粒径在1~250μm之间的称微囊,而粒径在0.1~1μm之间的称亚微囊,粒径在10~100nm之间的称纳米囊。(2)微球系指药物溶解或分散在辅料中形成的微状实体。通常粒径在1~250μm之间的称微球,而粒径在0.1~1μm之间的称亚微球,粒径在10~100nm之间的称纳米球。(3)脂质体系指药物被双层包封成的微小囊泡。脂质体有单室与多室之分。小单室脂质体的粒径一般在20~80nm之间,大单室脂质体的粒径在0.1~1μm之间,的粒径在1~5μm之间。通常小单室脂质体也可称纳米脂质体。6.2 二、常用辅料辅料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类。(1)在体内生物相容和可生物降解的天然材料有、蛋白质、、壳聚糖、酸盐、、等。(2)半合成材料分为在体内可生物降解与不可生物降解两类。在体内可生物降解的有氢化、二硬脂酰磷脂酰胺等;不可生物降解的有、、羧甲基纤维素盐、、邻苯二等。(3)合成材料分为在体内可生物降解与不可生物降解两类。可生物降解材料应用较广的有聚、聚、聚酯、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等;不可生物降解的材料有聚酰胺、、、等。此外,在制备微囊、微球、脂质体时,可加入润、乳化剂、或表面活性剂等。6.3 三、控制生产过程与贮藏期间应检查的项目6.3.1 (一)有害有机溶剂的限度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引入有害有机溶剂时,应按附录Ⅷ P残留溶剂测定法测定,凡未规定限度者,可参考ICH,否则应制定有害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与限度。6.3.2 (二)形态、粒径及其分布的检查1.观察& 微囊、微球、脂质体可采用光学观察,粒径小于2μm的需用扫描或透射观察,均应提供照片。2.粒径及其分布& 应提供粒径的平均值及其分布的数据或图形。测定粒径有多种方法,如光学显微镜法、电感应法、光感应法或衍射法等。测定不少于500个的粒径,由计算机或下式求得算术平均径dav。dav=∑(nd)/∑n=(n1d1+n2d2+…+nndn)/(n1+n2+…+nn)式中,n1、n2…nn为具有粒径d1、d2…dn的粒子数。微囊、微球、脂质体的粒径分布数据,常用各粒径范围内的粒子数或百分率表示;有时也可用跨距表示,跨距愈布愈窄,即粒子大小愈均匀。跨距=(D90-D10)/D50式中,D10、D50、D90分别指粒径累积分布图中10%、50%、90%处所对应的粒径。如需作图,将所测得的粒径分布数据,以粒径为横坐标,以频率(每一粒径范围的粒子个数除以粒子总数所得的百分率)为纵坐标,即得粒径分布直方图;以各粒径范围的频率对各粒径范围的平均值可作粒径分布曲线。6.3.3 (三)载药量或包封率的检查微囊、微球、脂质体必须提供载药量或包封率的数据。载药量是指微囊、微球、脂质体中所含药物的重量百分率,即若得到的是分散在液体介质中的微囊、微球、脂质体,应通过适当方法(如、法或法)进行分离后测定,按下式计算包封率:包封率不得低于80%。6.3.4 (四)突释效应或渗漏率的检查药物在微囊、微球、脂质体中的情况一般有三种,即、包人和。在体外释放试验时,表面吸附的药物会快速释放,称为突释效应。开始0.5小时内的释放量要求低于40%。若微囊、微球、脂质体产品分散在液体介质中,应检查渗漏率,可由下式计算:6.3.5 (五)脂质体氧化程度的检查脂质体含有的磷脂容易被氧化,这是脂质体突出的问题。在含有的脂质混合物中,磷脂的氧化分三个阶段:单个的偶合、氧化产物的形成、的形成及键断裂。因为各阶段产物不同,氧化程度很难用一种试验方法评价。本指导原则采用氧化指数为指标。氧化指数的测定& 由于氧化偶合后的磷脂在波长230nm左右具有紫外吸收峰而有别于未氧化的磷脂。测定脂质体的磷脂时,其氧化指数应控制在0.2以下。具体方法是:将磷脂溶于无水乙醇配成一定浓度的澄明溶液,分别测定在波长233nm及215nm的吸光度,由下式计算氧化指数:氧化指数=A233nm/A215nm6.3.6 (六)微囊、微球、脂质体制剂应符合有关制剂通则的规定微囊、微球、脂质体制剂,除应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外,还应分别符合有关制剂通则(如片剂、胶囊剂、注射剂、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贴剂、气雾剂等)的规定。若微囊、微球、脂质体制成缓释、控释、迟释制剂,则应符合缓释、控释、迟释制剂指导原则的要求。6.3.7 (七)靶向制剂评价靶向制剂应提供靶向性的数据,如药物体内分布数据及体内分布动力学数据等。7 附录XIX F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本附录为药品质量标准中或半合成的有机原料药及其制剂杂质分析的指导原则,供药品研究、生产、质量标准起草和修订参考。任何影响药品纯度的物质均称为杂质。药品质量标准中的杂质系指在按照经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准的规定工艺和规定原辅料生产的药品中,由其生产工艺或原辅料带入的杂质,或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药品质量标准中的杂质不包括变更生产工艺或变更原辅料而产生的新的杂质,也不包括掺入或的外来物质。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工艺或原辅料,并由此带进新的杂质对原质量标准的修订,均应依法向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药品中不得掺入或污染药品或其组分以外的外来物质。对于假品,必要时应根据各具体情况,可采用非法定分析方法予以检测。7.1 1.杂质的分类及其在药品质量标准中的项目名称按化学类别和特性,杂质可分为: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有机性杂质。按其来源,杂质可分为:有关物质(包括化学反应的前体、中间体、副产物和降解产物等)、其他杂质和外来物质等。按结构关系,杂质又可分为:其他甾体、其他、几何异构体、光学异构体和聚合物等。按其,杂质又可分为:毒性杂质和普通杂质等。普通杂质即为在存在量下无显著不良生物作用的杂质,而毒性杂质为具强烈不良生物作用的杂质。由于杂质的方法甚多,所以,药品质量标准中检查项下杂质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规范。如有机杂质的项目名称可参考下列原则选用。(1)检查对象明确为某一物质时,就以该杂质的化学名作为项目名称,如中的“”,中的“对氯酚”,中的“”,中的“B”以及中的“”等。如果该杂质的化学名太长,又无通用的简称,可参考项下的“巯基化合物”、索中的“”、中的“烯化合物”等,选用相宜的项目名称。在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中应写明已明确杂质的。(2)检查对象不能明确为某一单一物质而又仅知为某一类物质时,则其项目名称可采用“其他甾体”、“其他生物碱”、“其他氨基酸”、“还原糖”、“”、“芳香第一胺”、“含合物”、“残留溶剂”或“有关物质”等。(3)未知杂质,仅根据检测方法选用项目名称,如“杂质吸光度”、“易”、“易炭化物”、“不挥发物”、“挥发性杂质”等。7.2 2.质量标准中杂质检查项目的确定新原料药和新制剂中的杂质,应按国家有关新药申报要求进行研究,也可参考ICH的文本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和Q3B(新制剂中的杂质)进行研究,并对杂质和降解产物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药研制部门对在合成、纯化和贮存中实际存在的杂质和潜在的杂质,应采用有效的分离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对于表观含量在0.1%及其以上的杂质以及表观含量在0.1%以下的具强烈生物作用的杂质或毒性杂质,予以定性或确证其结构。对在稳定性试验中出现的降解产物,也应按上述要求进行研究。新药质量标准中的杂质检查项目应包括经研究和稳定性考察检出的,并在批量生产中出现的杂质和降解产物,并包括相应的限度,结构已知和未知的这类杂质属于特定杂质(specified impurities)。除降解产物和毒性杂质外,在原料中已控制的杂质,在制剂中一般不再控制。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无机杂质,应根据其生产工艺、起始原料情况确定检查项目,但对于毒性无机杂质,应在质量标准中规定其检查项。在仿制药品的研制和生产中,如发现其杂质模式与其原始开发药品不同或与已有法定质量标准规定不同,需增加新的杂质检查项目的,应按上述方法进行研究,申报新的质量标准或对原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并报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共存的异构体和多组分一般不作为杂质检查项目,作为共存物质,必要时,在质量标准中规定其比例,以保证生产用的原料药与申报注册时的一致性。但当共存物质为毒性杂质时,该物质就不为是共存物质。单一对映体药物,其可能共存的其他对映体应作为杂质检查。药物,当已有其单一对映体药物的法定质量标准时,应在该消旋体药物的质量标准中设检查项目。单一对映体药物,其可能共存的其他对映体应作为杂质检查。消旋体药物,当已有其单一对映体药物的法定质量标准时,应在该消旋体药物的质量标准中设旋光度检查项目。残留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中所用有机溶剂及其残留情况,确定检查项目。可参考典关于残留溶剂的要求,或参考ICH文本Q3C(残留溶剂指导原则)。对残留的毒性溶剂,应规定其检查项目。7.3 3.杂质检查分析方法和杂质的限度杂质检查分析方法应专属、灵敏。杂质检查应尽量采用现代分离分析手段,主成分与杂质和降解产物均能分开,其检测限应满足限度检查的要求,对于需作定量检查的杂质,方法的定量限应满足相应的要求。杂质检查分析方法的建立应按本药典的要求作方法验证。在研究时,应采用几种不同的分离分析方法或不同测试条件以便比对结果,选择较佳的方法作为质量标准的检查方法。杂质检查分析方法的建立,应考虑普遍适用性,所用的仪器和试材应容易获得。对于特殊试材,应在质量标准中写明。在杂质分析的研究阶段,可用可能存在的杂质、强制降解产物,分别或加入主成分中,配制供试溶液进行,调整色谱条件,建立适用性要求,保证方法专属、灵敏。新药研究中的杂质和降解产物,或在非新药中发现的新杂质和新降解产物,应进行分离纯化制备或合成制备,以供进行安全性和质量研究。对确实无法获得的杂质和降解产物,研制部门在申报资料和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中应写明理由。在用现代色谱技术对杂质进行分离分析的情况下,对特定杂质中的已知杂质和毒性杂质,应使用杂质对照品进行定位;如无法获得该对照品时,可用相对保留值进行定位;特定杂质中的未知杂质可用相对保留值进行定位。应使用多波长检测器研究杂质在不同波长下的检测情况,并求得在确定的一个波长下,已知杂质,特别是毒性杂质对主成分的相对响应因子。已知杂质或毒性杂质对主成分的相对响应因子在0.9~1.1范围内时,可以用主成分的自身对照法计算含量,超出0.9~1.1范围时,宜用对照品对照法计算含量。也可用经验证的相对响应因子进行校正后计算。特定杂质中未知杂质的定量可用主成分自身对照品法进行计算。非特定杂质 (unspecified impurities)的限度一般为不得超过0.10%。杂质定量计算方法应明确规定在质量标准中。一般,质量标准中还应有单个杂质限量和总杂质限量的规定。在用分析杂质时,可采用杂质对照品或主成分的梯度浓度溶液比对,对杂质斑点进行半定量,质量标准中应规定杂质的个数及其限度。对于立体异构体杂质的检测广泛采用手性色谱法,尤其是手性,包括手性固定相法和手性流动相添加剂法(直)、手性试剂衍法(间接法),其中手性固定相法由于其一般不需衍生化、定量分析准确性高、操作简便等特点,在手性药物的杂质检测中应用较多,缺点是每种固定相的适用对象有限制,需根据药物的结构特征选择合适的手性柱。对于立体异构体杂质检查方法的验证,立体专属性(选择性)和手性转化是实验考察的重点;通常立体异构体杂质的出峰顺序在前,而药物在后,有利于两者的分离和提高检测灵敏度。另外,由于手性色谱法不能直接反映手性药物的光学活性,需要与旋光度或比旋度测定相互补充,以有效控制手性药物的质量。由于色谱法杂质限度检查受色谱参数设置值的影响较大,有关操作注意事项应在起草说明中写明,必要时,可在质量标准中予以规定。杂质限度的制订应考虑如下因素:杂质及含一定限量杂质的药品的研究结果;给药途径;每日剂量;给药人群;杂质可能的研究结果;原料药的来源;治疗周期;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药品生产企业对生产高质量药品所需成本和对药品价格的承受力。药品质量标准对毒性杂质和毒性残留有机溶剂应严格规定限度。残留有机溶剂的限度制订可参考本药典和ICH的有关文本。8 附录XIX G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正类放射性药指含有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的药品。它一般由医疗机构或者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于临床使用前制备。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核素主要有两种来源:通过回旋加速器制备和发生器制备。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回旋加速器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发生器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参照《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进行质量控制。为保证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用药安全有效,必须依据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对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如果某种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尚未有国家标准,制备单位应起草该药品的质量标准,并经过中国药品检定所复核,在确认后方可用于该药品的质量控制。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有以下特点。1.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核素物理半衰期一般很短,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必须迅速。为保证操作人员免受过量的,一般采用自动化合成系统。2.一般于临用前由医疗机械自行制备和合成。鉴于氟[18F]的半衰期稍长,含氟[18F]的放射性药品可由附近的具有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资格的医疗机构或生产企业制备和供应。3.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批量较少,一般每批仅为数剂。4.质量控制检验需快速可行。鉴于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和质量控制的特点,临床使用前不可能对每一批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进行全项检验。为保证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规范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根据《》和《》,制订本指导原则。8.1 一、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大于20分钟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如含氟[18F]的放射性药品)每批药品在使用前,应对如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1.性状检查2.pH值检查3.放射化学纯度测定4.放射性活度或浓度测定其他项目进行追溯性检验。8.2 二、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小于或等于20分钟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如含碳[11C]、氮[13N]、氧[15O]的放射性药品)将在同一天相同条件下制备的所有同品种制剂定义为一批,而在一天内每次制备的制剂称为。将在相同条件下制备的第一个亚批用于质量控制,在制备其他亚批前,至少对如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1.性状检查2.pH值检查3.放射化学纯度测定4.放射性活度或浓度测定其他项目进行追溯性检验。8.3 三、追溯性检验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追溯性检验,应对在同一操作规范下制备的成品进行至少连续6批样品检验。如结果均符合规定的则期进行抽验,但至少1个月进行1次全检。8.4 四、检验结果上述检验,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立即停止制备和使用。待查明原因、合决,并经过3批成品验证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制备。已用于临床的,应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8.5 五、质量保证措施1.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具备与制备和检验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相的场所、仪器和设备。仪器设备应定期校验,确保状态正常,并有仪器设备操作和校验规程、使用和维修记录。2.制备和检验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并经过培训。质量控制人员应经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机构有关放射性药品检验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3.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和检验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应有制备和检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1年。4.确保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和检验所用原料、物料和试剂符合相关规定的品质要求;并制定原料、物料和试剂的订购、贮存和使用管理规定。5.为保证自动化合成工艺的稳定,对计算机和相关自动化设备应予以控制,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如需改变,必须经授权人员按规定进行,每次修改应予以记录和验证。6.应定期对操作规程和控制工艺流程的计算机软件进行验证,1年至少验证1次。如变更操作规程或计算机软件,应进行重新验证,并对至少连续制备的3批成品进行检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方可用于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7.应定期对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的间或超净台的净化性能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要求。8.医疗机构首次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用于临床前,需连续制备3批样品经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临床应用。9 附录XIX H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锝[ggmTc]放射性药品系指含有放射性核素锝[99mTc],用于临床诊断的药品。它包括从钼-锝发生器淋洗得到的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及利用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和注射用配套药盒制备得到的放射性药品。锝[99mTc]放射性药品一般由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或具有第三类以上(包括第三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条件下,以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和相应注射用配套药盒制备得到。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制备涉及环节较多,除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和注射用配套药盒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外,对最终的成品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由于锝[99mTc]的物理半衰期仅为6.02小时,为此,以其制备的药品必须在制备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内使用,不可能在完成全部质量检验后才发货或使用。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锝[99mTc]放射性药品可边检验边发货或使用。同时,一批锝[99mTc]放射性药品仅为1剂或数剂药品(一般体积仅为数),对每一批锝[99mTc]放射性药品进行全部质量检验是不现实的。鉴于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特殊性,为了保证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及其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和自行制备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具有第三类以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对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9.1 一、发货或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的质量控制项目1.性状将锝[99mTc]放射性药品置于铅后通过肉眼观察,不得出现与其相应的质量标准有明显区别的性状(如规定为无色澄明液体,若发现物质、出现浑浊或颜色变化,应停止发货和使用)。2.pH值可用经过校正的精密pH检查,其pH值应在相应法定标准规定的范围内。3.放射化学纯度放射化学纯度应按相应的质量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鉴于有些检验方法耗时较长,为适应快速质量控制的要求,企业或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测定。快速测定方法必须经过测定本单位配制的3批以上样品,每批样品不少于3个时间点(即制备后即刻、有效期中间点和有效期末点)的严格验证,其限值不得低于标准中的限值。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该快速测定方法进行再验证(每年至少验证1次),确保其准确有效。4.放射性活度放射性活度应参照本()的相应规定进行测定。5.颗粒大小凡标准中规定有颗粒大小检查项的锝[99mTc]放射性药品,在发货或使用前应按标准或放射性药品检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XIII)项下的“颗粒细度测定法”进行检查。颗粒大小应符合标准规定。9.2 二、可以边检验边发货或使用的质量控制项目1.按标准方法或参照( E)进行检验。含细菌内毒素量应符合规定。2.无菌按(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Ⅺ H)进行检验。3.生物分布凡标准中规定生物分布试验的锝[99mTc]放射性药品,应按规定进行生物分布试验。所使用的试验动物应符合有关规定。4.如果上述检验项目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结果时,应立即停止该批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制备、发货或使用,并检查原因。对已用于临床的,应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如果有足够的数据(连续6批以上)说明产品细菌内毒素、无菌和生物分布试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则细菌内毒素、无菌和生物分布试验可定期检验。间隔时间应视检验结果规定。9.3 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1.制备和检验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具备相适应的环境、仪器和设备。仪器设备应定期校验,确保状态正常,并有仪器设备操作和校验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2.制备和检验含锝[99mTc]放射性药品的相关人员,应具备放射性药品有关知识,并经相应的培训。质量控制人员应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机构有关放射性药品检验知识的培训。3.应制定锝[99mTc]放射性药品制备和检验的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各项操作。应有制备和检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1年。4.确保制备和检验含锝[99mTc]放射性药品所用有料药和物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品质要求,并制定原料药和物料的订购、贮存和使用管理规定。5.定期对用于含锝[99mTc]放射性药品制备的净化间或超净台的洁净性能进行验证,确保其洁净情况符合要求。6.对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在购进新的钼-锝发生器,用于制备含锝[99mTc]放射性药品之前,应对从其淋洗得到的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按标准进行全检(核纯度项可只检验含钼[99]量)。如果同一厂家生产的连续多批(6批以上)钼-锝发生器淋洗得到的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的细菌内毒素和结果均符合规定,则从该厂家生产的钼-锝发生器淋洗所得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的细菌内毒素和无菌检查可定期进行。但每月至少对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进行1次全检。在注射用配套药盒批号更换时,应对首批制备的锝[99mTc]放射性药品进行验证性全检。10 附录XIX J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药物的引湿性是指在一定温度及湿度条件下该物质吸收水分或程度的特性。供试品为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固体原料药,试验结果可作为选择适宜的药品包装和贮存条件的参考。具体试验方法如下:1.取干燥的具塞玻璃称量瓶(外径为50mm,高为15mm),于试验前一天置于适宜的25℃±1℃恒温干燥器(下部放置或铵饱和溶液)或人工气候箱(温度为25℃±1℃,相对湿度为80%±2%)内,精密称定重量(m1)。2.取供试品适量,平铺于上述称量瓶中,供试品厚度一般约为1mm,精密称定重量(m2)。3.将称量瓶敞口,并与瓶盖同置于上述恒温恒湿条件下24小时。4.盖好称量瓶盖子,精密称定重量(m3)。5.引湿性特征描述与引湿性增重的界定潮解:吸收足量水分形成液体。极具引湿性:引湿增重不小于15%。有引湿性:引湿增重小于15%但不小于2%。略有引湿性:引湿增重小于2%但不小于0.2%。无或几乎无引湿性:引湿增重小于0.2%。11 附录XIX K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近系通过测定物质在近红外区(波长范围约在780~2500nm,按波数计约为1cm-1)的特征光谱并利用化学计量学方法提取相关,对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一种技术。近红外光谱主要由C-H、N-H、O-H和S-H等基团基频的倍频和合频组成,由于其吸收强度远低于物质中红外光谱(cm-1)的基频振动,而且吸收峰重叠严重,因此通常不能直接对其进行解析,而需要对测得的光谱数据进行数学处理后,才能进行定性、定量分析。11.1 一、应用范围近红外分光光度法具有快速、准确、对样品无破坏的检测特性,不仅能进行“离线”分析,还能直接进行“在线”;不仅可以直接测定原料和制剂中的活性成分,还能对药品的某些理化性质如水分、类化合物的羟值、和酸值等进行分析;并能对药物辅料、中间产物以及进行定性和分级。11.2 二、仪器装置1.仪器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由光源、单色器(或干涉仪)、采样系统、检测器、数据处理器和评价系统等组成。常采用高强度的或钨灯光源,但钨灯比较稳定;单色器有声光可调型、光栅型和棱镜型;样品池、光纤探头、液体透射池、积分球是常用的采样装置;硅、、砷化铟、铟镓砷、汞镉碲和氘代硫酸三甘肽检测器为常用的检测器。检测器和采样系统需根据供试品的类型选择。2.仪器性能的校验与自检为确保仪器能达到预期的应用目的,应采用标准参比物质(SRM)对仪器的性能定期进行校验,并在使用中通过自检确保仪器的适用性。近红外光谱仪的校验参数通常包括波长的准确度、吸收/度的精密度、线性及最大和最小处的噪声。近红外光谱仪的自检通常通过比较实测光谱与校验时储存于仪器中的标准光谱的差异来实现。自检时除针对上述校验参数设计适当的指标外,还应考虑分析过程中波长的漂移和灵敏度的改变。仪器的校验除应定期进行外,当维修光路或更换光学部件如光源或采样附件后也应进行。推荐用于药物分析的近红外光谱仪校验参数见下表。表& 推荐用于药物分析的近红外光谱仪校验参数①
波长准确性
SRM1920a②在及1935nm处有峰
波长允许误差
1200nm处±1nm或8300cm-1处±8cm-11600nm处±1nm或6250cm-1处±4cm-12000nm处±1.5nm或5000cm-1处±4cm-1
分别在1200nm、1600nm、2000nm处的AOBS/AREF③,斜率1.0±0.05,截距0.0±0.05
nm (cm-1)区间和100nm(300cm-1)
高光通量测定平均RMS
应小于0.3×10-3,单个RMS不得大于0.8×10-3
低光通量测定平均RMS
应小于1×10-3,单个RMS测得值不得大于2.0×10-3
①通常在2500nm(4000cm-1)处仪器允许的最大漂移为10nm(16cm-1);②SRM1920a是美国NIST提供的用于近红外波长校正的,通过SRM1920a对仪器1935nm处的光谱峰进行,来确定波长的准确性;③AOBS指观测的吸光度,AREF指反射标准物质在3个特定波长处的吸光度。11.3 三、测量模式近红外光谱分析中常采用透射或反射模式。1.反射模式(又称漫反射模式)反射模式主要用于分析固体样品,近红外光可穿至样品内部1~3mm,未被吸收的近红外光从样品中反射出。分别测定样品的反射(I)与参比反射表面的反射光强度(Ir),其比值为反射率R。lg(1/R)与波长或波数的函数为近红外光谱。R=I/Ir =lg(1/R)=lg(Ir/I)固体样品的颗粒大小、、紧密程度及其他物理性质均会引起光谱基线的漂移,因此不是所有的固体混合物均符合比尔定律。可用减弱或消除粒度的影响。最常用的数学方法为对光谱进行导数处理。当样品量足够大时,也可用多元散射校正方法处理数据。2.透射模式透射模式主要用于分析液体样品,近红外光穿过样品,透射光强度(I)与波长或波数的函数为近红外光谱。测定样品时样品置于光源与检测器之间的光路上,结果直接以透光率(T)或吸光度(A)表示。T=I/I0A=-lgT=lg(1/T) =lg(I0/I)式中& I0为入射光强度。透射-反射模式为透射与反射模式的结合,将反射镜置样品的后部,光源与检测器在样品的同侧,近红外光穿过样品后经反射镜返回,因此光程增加为两倍。11.4 四、影响近红外光谱的主要因素环境温度、样品的光学性质、多晶型、样品的含水量和溶剂残留量、样品厚度、、光洁度及样品的贮存时间等均对样品的近红外光谱有影响。液体样品对环境温度最敏感,不同晶型的样品通常具有不同的近红外光谱。11.5 五、应用近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基本要求11.5.1 (一)定性分析利用近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的主要步骤包括:收集代表性样品,测定光谱,选择化学计量学方法对图谱进行预处理和降维处理,建立定性分析模型,对模型进行验证。1.代表性样品的选择选择适宜的代表性样品(如不同的生产工艺、物理形态、粒度发布等)建立定性分析模型。模型中各类样品的性质决定了模型的适用范围。2.图谱预处理和降维处理为有效地提取有用信息,排除无效信息,在建立分类或校正模型时需要对谱图进行数学预处理。归一化处理常用于消除或减弱由位置或光程变化所导致的基线平移或强度变化;导数处理可以提高谱图的,但导数处理的同时扩大了噪声,因此常辅以平滑处理来消除噪声;对固体样品,采用多元散射校正(MSC)或标准正态变量变换()校正可以消除或减弱光散射引入的基线。多元近红外光谱数据包含有大量的相关变量(共线性),建模时需要减少变量,即用一组新的不相关但包含相应信息的变量来代表所有数据的变化建立模型。常用的减少变量的方法是主成分分析()法。3.建立定性分析模型建立定性分析模型就是将样品的性质与光谱的变化相关联,用光谱的差异程度来区分样品的性质。定性分析中常采用的方法对具有相似特征的样品进行分组。模式识别方法包括判别分析和。判别分析要求对样本的类别特征有明确的定义,并按定义区分样本;而聚类分析适用于仅需要对样本进行分组而不需要预先知道这些样品彼此间的确切关系。4.模型的验证对定性分析模型,至少应进行模型的专属性和重现性两方面的验证。(1)专属性& 模型的专属性通常用对已知样品的鉴别正确率表示。不仅需要验证真品的鉴别正确率,还需要用化学结构或性质上与模型中物质相近的样品进行挑战性验证,证明模型能区分出这些物质。(2)耐用性& 模型的耐用性系指在不改变模型参数的情况下,考查正常操作中的微小变化对模型预测结果的影响。通常包括:①不同操作者的影响;②环境条件(如实验室中的温度、湿度变化)的影响;③操作(如样品在光学窗口的位置、液体探头的测量深度、包装状况)的影响;④仪器部件的更换。11.5.2 (二)定量分析利用近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定量分析的主要步骤包括:收集样品并进行检验,选择代表性样品,测定光谱,选择化学计量学方法对图谱进行预处理和降维处理,建立定量分析模型,对模型进行验证。1.代表性样品的选择根据样品的收集及检验情况,选择能包括全部样品理化性质差异的适宜数量的样品作为建模样品。建模样本的含量范围应该宽于预测样品的范围,必要时可以通过加速实验或特殊制备的方式获得。2.图谱预处理和降维处理参见“定性分析”。3.建立定量分析模型近红外光谱测量时一般不需要对样品进行预处理,但测量时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利用单波长光谱数据很难获得准确的定量分析结果。现代近红外光谱定量分析均利用多波长光谱数据,采用多元校正的方法,如多元线性回归()、主成分回归()、偏最小二乘回归(PLSR)和人工网络(ANN)等建立分析模型。4.方法学验证近红外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的方法学验证与其他分析方法的要求相似。每个被验证参数可被接受的限度范围与该方法的应用目的有关,通常应考虑专属性、线性、准确度、精密度和重现性。11.6 六、近红外模型的再验证当预测物质的物理性质改变,或物质的来源改变如产品的组成、生产工艺、原(辅)料的来源或级别发生改变时,需要对已建立的定量模型进行再验证。必要时应对模型进行维护或建立新模型。11.7 七、近红外模型的传递近红外模型的表示模型在不同的近红外光谱仪中的适用情况。当近红外模型在非建模仪器中应用时,必须考虑仪器型号、数据格式、光谱范围、数据点数量、光谱分辨率等对模型的影响。用适宜的代表性样品(数量依据具体模型确定)分别在建模仪器(源机)和其他仪器扫描光谱,分别利用不同仪器上获得的光谱预测结果,并进行统计学检验,以确证该模型在其他仪器中使用是否有效。12 附录XIX L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拉曼光谱法是研究化合物分子受光照射后所产生的散射光与入射光差与化合物振动频率、转动频率间关系的分析方法。与红外光谱类似,拉曼光谱是一种振动光谱技术。所不同的是,前者与分子振动时变化相关,而拉曼效应则是分子极化率改变的结果,的是非弹性的散射辐射。拉曼光谱通常采用激光作为单源,将样品分子激发到某一虚态,随后受激分子弛豫跃迁到一个与基态不同的振动,此时,散射辐射的频率将与入射频率不同。这种频率变化与基态和终态的振动能级差相当。这种“非弹性散射”光就称之为拉曼散射。频率不变的散射称为弹性散射,即所谓瑞利散射。如果产生的拉曼散射频率低于入射频率,则称之为斯托克散射。反之,则称之为反斯托克散射。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拉曼分析都是测量斯托克散射。拉曼光谱与红外吸收光谱相似。用散射强度对拉曼位移作图。拉曼位移(以cm-1为单位)为激发光的波数与散射辐射的波数之差。由于功能团或的拉曼位移与它们在红外光谱中的吸收波数相一致,所以谱图的解析也与红外吸收光谱相同。然而,通常在拉曼光谱中出现的强谱带在红外光谱中却成为弱谱带甚至不出现,反之亦然。所以,这两种光谱技术常互为补充。拉曼光谱的优点在于它的快速、准确,测量时通常不破坏样品(固体、半固体、液体或),样品制备简单甚至不需样品制备。谱带信号通常处在可见或近红外光范围,可以有效地和光纤联用。这也意味着谱带信号可以从包封在任何对激光透明的介质,如玻璃、塑料内,或将样品溶于水中获得。现代拉曼光谱仪使用简单,分析速度快(几秒到几分钟),性能可靠。因此,拉曼光谱与其他分析技术联用比其他光谱联用技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加简便(可以使用单变量和多变量方法以及校准)。除常规的拉曼光谱外,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拉曼技术。它们是共曼、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拉曼旋光、相关-反斯托克拉曼光谱、拉曼增益或减失光谱以及超拉曼光谱等。其中,在药物分析应用相对较多的是共振拉曼和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法。共振拉曼光谱法& 当激光频率接近或等于分子的频率时,可引起强烈的吸收或共振,导致分子的某些拉曼急剧增强数百万倍,这就是共振拉曼效应。许多药物在紫外-区有强的电子跃迁。某些含发色团化合物的拉曼光谱因共振而增强,而其物质的光谱却不会增强。共振拉曼技术与常规拉曼光谱技术不同之处在于要求光源可变,可调谐器是获得共振拉曼光谱的必要条件。有些化合物可通过化学反应改变其结构,使之最大吸收峰接近激发光频率,如生成有色化合物,然后再进行共振拉曼光谱测定也是一个提高灵敏度的较有效的方法。共振拉曼技术由于灵敏度高而特别适用于药物和的研究。缺点是由样品本身或由杂质引起的干扰,以及这谱技术需要特殊的激光光源和光学设计。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法& 吸附在极微小颗粒表面或其附近的化合物(或离子)的拉曼散射要比该化合物的正常拉曼散射增加103~106倍。这种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在银表面上最强,在金或铜的表面上也可观察到。SERS现象主要由金属表面受激而使局部增强所引起。效应的强弱取决于与长相对应的表面粗糙度大小,以及和波长相关的复杂的金属电介质作用的程度。许多SERS基质可以用于药物分析,最常用的包括溶胶、电极、电介质表面金属膜等。带孤对电子或π的分子呈现的SERS效应最强,其他芳氮或含氧化合物,如芳胺和酚,也具有强的SERS活性,这一效应在其他功能团如中也能观察到。从少数分子获得大量结构信息的可能性使得SERS可用于解决高灵敏度的许多问题。在表面增强拉曼光谱中,荧光的干扰可有效地得到。12.1 1.仪器装置根据获得光谱的方式,拉曼光谱仪可分为FT拉曼光谱仪和型拉曼光谱仪,但所有的现代拉曼光谱仪均包括激光光源、样品装置、滤光系统、光波处理系统(单色器或干涉仪)和检测器等。(1)激光光源& 下表列出几种在药学应用中经常使用的激光。紫外激光有时也有特殊应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常规分析中很少采用。表 药学应用中的主要激光(2)样品装置& 可有各种各样的样品放置方式,包括直接的光学界面、显微镜、光探针(不接触或光学浸入)和样品室(包括特殊的样品盛器和自动样品转换器)。样品光路也可被设计成能获得偏振相关拉曼光谱,这种光谱通常包含附加信息。样品装置的选择应根据待测物的具体情况(如样品的状态、体积等)以及测量的速度、激光的安全性和样品图谱的质量要求等决定。(3)滤光系统& 激光波长的散射光(瑞利光)要比拉曼信号强几个数量级,必须在进入检测器前滤除。陷波滤波器几乎被普遍应用于这个目的,它具有滤波效果好和体积小等优点。另外,为防止样品不被外辐射源(例如:房间的灯光、激光)照射,需要设置适宜的滤波器或者物理屏障。(4)光波处理系统& 光波信号可通过色散或者干涉(傅里叶变换)来处理。任何合格仪器都适用于定性鉴别。然而,选择定量测定用仪器时,应注意色散和线性响应可能在整个波谱范围内并不均衡(例如当使用阶梯光栅分光镜时)。(5)检测器& 硅质CCD是色散仪器中最常用的检测器。这种冷却的阵列检测器允许在低噪声下的快速全光谱扫描。常与通常使用的785nm二极管激光器配合使用。傅里叶变换仪器通常采用单通道锗或铟镓砷化合物(InGaAs)检测器以配合钕:钇-铝-红(Nd:YAG)1064nm的激光器在近红外区使用。12.2 2.仪器的校正与检定拉曼仪器的校准包括三个:初始波长(X轴)、激光波长以及强度(Y轴)。仪器供应商应该提供一种由用户可以执行的,对仪器相关参数校正的方法,除另有规定外,使用者应根据仪器所提供的校正方法制订具体的SOP,并严格按照SOP对上述参数进行检定。特别需要注意到,激光波长变化可影响仪器的波长精度和光度(强度)精度。即使是最稳定的激光器在使用过程中,其输出波长也会有轻微变化。所以,激光波长必须被校正以确保拉曼位移的准确性。可以使用仪器公司提供的拉曼位移标准进行定期校正。某些仪器可以用一种拉曼内标物与初级光路分离,外在校准装置通过散射辐射可准确地重现这一光路。推荐使用外部对仪器进行校正。12.3 3.样品制备获得拉曼光谱可以采用下述任一物质态:态、无定形、液体、气体或等离子体。液够在玻璃管或石英管中直接测定。无定形和微晶固体也可充填入玻璃管或石英管中直接测定。为了获得较大的拉曼散射光强度,通常使照射在样品上的入射光与所检测的拉曼散射光之间的夹角为0°、90°和180°。样品池的放置可有多种方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作鉴别的样品不必制样,用作晶型、异构体限度检查或含量测定时,供试品的制备和具体测定方法可按各品种项下的有关规定操作。表面增强拉曼光谱和显微拉曼光谱的测定需要某些特殊的制样技术。为防止样品分解常采用的一种办法是旋转技术,利用特殊的装置使激光光束的焦点和样品的表面做相对运动,从而避免了样品的局部过热现象。样品旋转技术除能防止样品分解外,还能提高分析的灵敏度。12.4 4.定性鉴别拉曼光谱可提供有关样品分子中存在何种功能团的结构信息。所以可用于鉴别试验和结构解析。在相同的测定条件下,绘制供试品与对照品的拉曼光谱进行比对,若两光谱相同,即鉴别为同一化合物。具有多晶现象的固体药品,由于晶型的不同,可能导致所收集供试品的光谱图与对照品光谱图或与标准光谱集所收载的光谱图不一致,遇此情况,可参照红外分光光度法鉴别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光谱的形状与所用的仪器型号和性能、激发波长、样品测定状态及程度等因素相关。因此,进行光谱比对时,应考虑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12.5 5.含量测定拉曼谱带的强度与待测物浓度的关系遵守比尔定律:Iv= KlcI0式中& Iv为给定波长处的峰强;K为仪器和样品的参数;l为光路长度;c为样品中特定组分的;I0为激光强度。实际工作中,光路长度被更准确地描述为样品体积,这是一种描述激光聚焦和采集光学的仪器变量。上述等式是拉曼定量应用的基础。12.6 6.影响定量测定的因素最主要的干扰因素是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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