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直播情绪失控视频,再有别人刺激,会导致暴力犯罪吗

情绪失控杀人案例-海达范文网
情绪失控杀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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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生情绪失控杀人心理缺陷不容忽视
学生情绪失控杀人心理缺陷不容忽视
为何一位大学生,会因小事而情绪失控,挥刀捅死同学?
犯罪心理学认为,“应激性犯罪”的成因,主要是受外界刺激和内心心理缺陷而促成的。
何样的心理缺陷,会让其如此“小刺激,大反应”?这和“挫折教育”的缺失,有无关系?
采访专家:南宁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
1应激状态下瞬间犯罪了
个案1:16日21时许,蒋某自习归来,未带宿舍钥匙便敲门求助,正在打游戏的袁某本想过一会开门,听到蒋某的不文明骂声后,便不予理睬。蒋某以为宿舍没人,取钥匙回来,进宿舍后发现袁某在内,遂生气发生争吵,厮打中,蒋某用手扣住了较瘦弱的袁某的头,袁某拿起水果刀吓唬蒋某,蒋某不理,袁某情绪失控,当下挥刀怒捅,致蒋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袁某的同学说他,无论是性格还是人品都很好,平时和同学相处十分融洽。
个案2:成都的一个路口,33岁的农民工小李与素不相识的一位女子发生了口角。吵骂越来越激烈,小李大怒动手,活活打死了那位女子。
大家本以为小李是“当地一霸”,结果发现:他在当地的口碑极好,忠厚、老实,孝敬父母,从不与人争吵。他的杀人,让父母和邻居都感到不可思议。
个案3:日下午5点多,南宁某中学13岁的小蔡同学和小李同学在自行车棚里闹起了矛盾。小李同学因个子矮小,一时情急,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很短的水果刀”刺向了蔡同学,致其身亡。
因行为人“失常和失控”而发生的案子,被犯罪心理学称为“偶发性的应激犯罪”,属
于情绪性动机(又称感情冲动型犯罪)犯罪中的一种。
其特点是——
行为人在应激状态下(受到出乎意料的挫折或打击,如个案1袁某的头被死死摁住),让其极为愤怒、惊恐和无助,蓄积了极为巨大的负面情绪。
犯罪人为摆脱这种应激状态,情绪强烈地爆发了,因情绪极为亢奋,出手力量很大,结果十分惨重。
如,个案1袁某因瘦小被死死摁住,个案3小李同学也是因瘦小在打架中处于下风,但他们却竟都是一刀致人死命。
“偶发性应激犯罪人”又称“瞬间犯罪人”。
“瞬间犯罪人”情绪性犯罪的过程,是情绪释放的过程。因其平时并不想侵害他人或社会,因此,待情绪平静下来后,立刻痛悔不已。
如,“随后,袁某也吓坏了,赶紧叫来同学,并拨打了120。在送校治未果之后,眼见蒋某伤势严重,袁某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协助将蒋某送往同仁。”
2应激状态下大脑一片空白
为何平时忠厚、老实,从不与人争吵的人,在应激状态下会出手杀人?
犯罪心理学认为有其生物学的基础。
科学家发现,面对应激事件时,人脑会立刻评估当前刺激,并与过去经验进行比较,一系列应激激素(皮质类固醇激素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种)随之释放;同时,大脑的边缘系统会与皮质类固醇激素协调行动,调节下丘脑室旁核的活动,并对情绪施加影响;面对压力,杏仁核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也会导致相应的情绪变化,帮助我们远离应激产生的有害情绪。
但是,如果其应激事件激发的强烈情绪,超出了其“情绪调节系统”所能承受的阈值,就会让其调解失灵。
研究发现,人在受到外界突发的强烈刺激时,产生情绪上的激烈冲动,失控的情绪造成机体活动受到严重障碍,致使大脑一片空白。如果刺激超过了所能承受的阈线,失控情绪过于强烈,大脑思维难以恢复,令其思维狭窄,自控能力减弱,理智分析受到抑制,情绪就暂
时性地处于失控状态。
应激性犯罪,因是情绪失控性地爆发,因此,一般是手段简单,方式直接,以杀、打的方式,不计后果地,一了百了地,十分冲动地发泄自己的情绪。
3心理缺陷导致小刺激大反应
调查发现,应激性犯罪行为人大都在个性心理上存在很大的缺陷。
这类人的意志品质薄弱,抗挫折能力较差,面对困难时,不积极寻求出路,而是一味怨天尤人,悲观失望,习惯性地将困难扩大化。
据知,个案2中的农民工小李的家境比较差,他曾经为做生意赔上了所有修车的收入。之后,当生活刚有起色时,6岁的儿子与老母亲又都患上了重病,医药费耗尽了大部分收入,儿子和老母亲的病成了小李沉重的负担。那段时间,他总是情绪不高,下班回家就关在屋里一个人看电视。
犯罪心理学中有个“挫折攻击”理论,其理论认为:如果经受挫折,往往反应特别敏感、强烈。挫折是导致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民工小李在路口的“小刺激,大反应”,应该和他生活中严重受挫,密切相关!
犯罪心理学中还有个“自卑与补偿”的理论,其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可因自己身体状况、家庭出身、生活条件、工作性质等产生自卑心理。如果有“偏激狭隘的认识水平”或“消极的情绪品质”,很可能会将其“自卑心理”放大。
心理学还认为:有自卑心理的人,常寻求自卑的补偿方式。如,有的人会以自负的形式掩饰自卑等。当他们以冲动、好斗来(转 载于: 海达 范文 网:情绪失控杀人案例)作为补偿的方式时,其行为就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
案例1中的袁某,个案3中的小李同学,均是因为比较瘦弱,情急之下,挥刀捅人的。
3个个案,均是“小刺激大反应”的应激模式。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强势的低调,弱势的高调”。心理弱势的一方,往往会因为生活中缺少安全感,更容易“被激发”出大的反应。
“小刺激大反应”应激模式,偏离了社会常模,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4挫折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如何预防应激性犯罪?重视“挫折教育”,提升“抗挫能力”!
从生理学的角度讲,抗压阈值高的人,大脑情绪调节系统的功能强,面对应激事件,大脑空白了,但能很快恢复理智。
如何进行挫折教育?
从小分四个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
第一阶段:培养孩子的信任感。
适用年龄:0~1岁,低幼阶段。
孩子的挫折教育在出生后就应该开始。这个阶段的孩子需要家长格外的照顾与养育,让孩子对家人及环境产生信任感,进而产生安全感。
第二阶段: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适用年龄:1~3岁,幼儿阶段。
当孩子可以站立、行走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他自己独立去完成,不要总是抱着或者帮他迈步等。孩子动作发展的同时,也是心理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孩子稍大后,可以让他试着料理自己的生活,在自理的过程中能够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并迁移到以后的生活和交往中去。
第三阶段:培养孩子心理的独立性。
适用年龄:3~5岁,幼儿园阶段。
只要是孩子有兴趣的事情就鼓励他独立去做。
第四阶段:培养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
适用年龄:5~6岁,学前阶段。
培养他的求知欲,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少孩子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这就是他在思考问题的表现,此时,家长应该耐心解答,即使是自己回答不出来的问题,也不要怕丢面子,可以和孩子一起查阅书籍、进行试验来探讨。
心理学发现:那些童年时期父子关系良好的男性,应对当前日常生活中的压力事件时,比较不易情绪化;双亲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使得孩子具备更多处理人际关系的经验和技能,这一优点,会从童年一直延续至成年时期。
心理学研究表明:抗挫折能力强的人,也就是心理调节能力强的人。
个案2中的小李的妻子说:“他不会释放自己,什么事都压在心里,不会自我调节,他下班回家很少与家人交流,回家表情不高兴就说明他今天生意不好,于是就关在屋里一个人看电视!”
个案2中的小李是位不善于心理调节的人,将生活中遇挫产生的负面情绪压在心里,这样的人,一旦遇到了外界给予的“导火索”——应激事件(小李遇到的是吵架这么点的小事),多年累积的负面情绪便会如火药筒一样“爆炸”了。
朋友,要学会疏解不良情绪哦;如果自己无法疏解,就要学会寻求社会支持系统(亲人、朋友、同事等)的支持;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则需要接受专业的帮助了!篇二:情绪失控时(案例2)
情绪失控时
——案例(2)分析
案例(2)讲的事例,是老师们经常会遇到的事情。老师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精灵,他们不会天天循规蹈矩,乖巧听话,偶尔会给你来点让你意想不到的小插曲。当偶发事件发生时,会让你气不打一处来,很容易情绪失控。老师的情绪,决定着处理事情的效果。当情绪失控时,事情的处理效果往往有很多缺憾,会让你后悔不已。
学生犯错时,会让你很生气,大发雷霆,训斥一顿,然后让他写保证书,这是老师们一般一贯的做法。冷静后,发现事情的处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尽管学生的保证书写了今后如何如何好好表现,还会写上对老师道歉的话语,但是,时过境迁,他再犯错时,还是这一套。这就说明老师的批评教育并没有真正做到他的心里。
学生犯错的时候,老师的情绪一定要控制住,控制好局面,先弄清楚事情的真实经过,不要急着做出处理,先缓一缓,让学生的情绪也要稳定后,再和学生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秉着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问题,这时候老师说的话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也能够进行自我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老师要教育学生学会换位思考,凡事多替他人
着想,很多矛盾就不会发生,很多错误就不会重犯。
老师的情绪,影响的不只是自己,老师的情绪会影响到几十个学生,当情绪失控时,很多问题会处理的很糟糕。一定要记住:三思而后行!篇三:焦虑厌学,情绪失控典型案例及分析
典型案例二:焦虑厌学,情绪失控
李女士走进咨询中心的时候,咨询师明显可以感觉到她那种心急如焚的状态,虽然在电话中已经有过沟通,但当面对这一对母女的时候,咨询师还是感受到了两个人十分强烈的焦虑,而从表面上看,母亲的焦虑远在女儿之上。
女儿马莉(化名)也是一位初三女生,父母亲都是国家干部,她自幼受到比较严格的教育,也养成了对自己高要求的习惯。由于一直严于律己,学习上刻苦努力,所以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进入初中以来综合成绩排名总是稳定在全年级前十位,学校和家长也对她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可临近中考的一个多月前开始出现紧张不安、心烦意乱,并且晚上经常整晚地失眠,学习效率明显下降,考试成绩也一次不如一次。老师和家长一开始还是给予了她关心和安慰,但这种焦虑的状况并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并且严重影响了她的情绪,以至她经常会啼哭和发脾气,常为一些小事和父母大声争吵,有时候早上不愿意起床,开始有意地逃避上学,甚至演变到拒绝参加中考。父母亲做了大量的教育和说服工作,但收效甚微。当马莉情绪平静的时候,会对自己的这种现状深深自责,并会因对父母乱发脾气而对父母认错,但当情绪失控时,就会变得十分暴躁,甚至有几次已经有自残的行为。妈妈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儿变成这样,由起初的关心变成埋怨,转而又变成了害怕和担心,害怕女儿这样下去不但中考完了,女儿的身心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为此,妈妈带女儿跑遍了市里的几个主要医院,也服用了不少药物,虽然焦虑有所缓解,但情绪仍旧变化不定,对读书依然抗拒。
原因分析:考试焦虑的产生通常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外因来自于学校、家庭和社会;内因与个体的个性、抱负、早年经历、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等有关。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导致马莉考试焦虑的心理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对自我的期望水平:马莉周围的人对她的期望水平很高,她也接受这种期望,这样她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高,所以一旦自己有少许松懈怠慢,她就会紧张自责内疚焦虑,导致学习效率更差,于是更加紧张自责内疚焦虑……如此就陷入到恶性循环中了。
2.认知思维的模式:马莉认为,若考不好,父母和老师都会对她失望,同学们会看不起她,她会觉得自己很无能;而且,若考不上重点高中,就意味着她以后的学习环境不够好,也就意味着她可能考不上重点大学。这种思维模式把考试结果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自己的前途、命运过于紧密地联系起来,是导致考试焦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3.早期的创伤经历:在咨询师的帮助下,马莉回忆在小学低年级时,一次考试成绩没有达到父母的期望,便被父母打骂并被撕毁考卷,然后她又因无法向老师交待而产生比体罚更为严重的心理创伤。这种痛苦的经历沉淀于内心深处,是无意识中引发考试焦虑的重要因素。
由于马莉的焦虑并不仅仅只因考试引起,其中涉及的家庭教育这一关系因素就需要父母亲的共同努力才可以达到全面的调整。
通过对马莉大致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父母的对她要求过高和面对她考试失误时不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马莉焦虑厌学的直接原因。因此,首先要与马莉的父母进行交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想法态度对马莉问题的影响,引导父母正视自己教育方式中存在的问题。鼓励马莉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劝其父母采用多赞扬少批评的方法处理马莉的学习。其次,引导马莉调整期望值,、增加成就感,帮助马莉建立通过自己适当的努力能够达成的期望值,开始时可适当放低要求,逐渐建立满足感。还有,帮助马莉形成正确看待考试的想法,一次、两次的考试失利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每次考试恰好是查漏补缺的机会,检验自己心理承受能力的时机。考坏了,及时,不要过于关注分数的高低。最后,给以马莉一些应对临近考试焦虑的方法,如考前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闭目养神片刻,放松神经;如果感到紧张,可以试着做放松练习:坐在椅子或凳子上,深吸气,吸气时,握紧拳头,同时让肩、脖子、头乃至全身处于一种绷紧状态,一直到坚持不了时,慢慢呼气,同时将拳头松开,颈、
肩、头、全身放松,并仔细体会放松的感觉,这时,还可以做一些心理暗示:我不怕紧张,谁都会有这种情况。反复5-10次,会在很大程度的减轻焦虑情绪。
1、学生要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
在考前,学生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学知识进行充分梳理,找出自己的强项和弱项,对薄弱环节进行“加工”、“修补”,特别是要使所学知识系统化,条理化,清晰化。说到底,充分的知识准备是消除考试焦虑的有效保证。
3、要调整期望值,增加成就感
期望水平是影响考试成绩的重要因素。有些家长,过高估计自己孩子的实际水平,提出过高目标,也给学生造成很大压力。目标过高,一旦受挫,容易产生焦虑。而确定合适的期望目标,让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达到,这样每一次成功后所带来的成就感会成为学生继续努力的最佳动力,能够较大程度的降低学生对考试的焦虑。
4、要训练学生的抗挫折能力
要让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一次、两次的考试失利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谁都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要让学生把每次考试当作查漏补缺的机会,当作检验自己心理承受能力的时机。考好了,不骄傲,考坏了,及时总结,不要过于关注分数的高低。这也是缓解焦虑的一种办法。
5、要有科学的放松方法帮助学生降低焦虑
如果焦虑比较严重,难以自我控制,建议考前到心理门诊做必要的咨询,接受必要的治疗,也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焦虑药物,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和治疗,焦虑就会得到缓解。篇四:对2010年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案例分析
对2010年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案例分析
一、案情 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被害人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拦截,遂很快被警方拘留。由于最初定性为交通肇事,尚未将药家鑫与被害者联系起来,被撞伤情侣受伤较轻,警方很快将药家鑫释放。10月22日,张妙被杀案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其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单刃切肉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二、案件分析
1、案件定性
此案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案。被告药家鑫先是撞伤被害人,此时已致被害人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后由于担心麻烦,极其残忍地用随身携带的刀具连捅被害人八刀致被害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造成影响极为恶劣,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十分严重。
2、案件焦点归纳
(1)事后被告是否构成自首情节
没有构成自首情节。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药家鑫并没有主动投案供述自己罪行,在22日警方对药家鑫的审问中药家鑫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而是在23日进一步审查中才供述自己故意伤人的事实,没有主动投案并且没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这不构成自首情节。
(2)被告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不属于激情杀人。激情杀人,顾名思义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三
个条件缺一不可。在本案中,被害人没有过错,没有刺激、挑逗药家鑫使其情绪失控。现场仅仅是药家鑫害怕被害人事后麻烦而当场实施杀害行为,属于药家鑫经过考虑后的行为,不构成第一个条件。本案药家鑫的行为不是出于激情,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所以不构成第二个条件。综合考虑,药家鑫的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不需要考虑减轻处罚。
(3)本案是否迫于舆论压力
舆论有一定影响,但是没有左右案件审判。自本案发生,社会舆论就不断,大家震惊于犯罪嫌疑人的残忍行径,无法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舆论有给案件审判造成一定压力,但总体来说法院审理案件公正妥当。被告药家鑫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所以一审、二审均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终死刑审核裁定核准死刑,都是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三、涉及引用法律清单
1、《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个人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律师还有几个十分有意思的辩驳理由,以下我一一分析。
1、药家鑫“压力巨大”,“性格缺陷”难以构成从轻判决的理由
在药家鑫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多次强调药家鑫同学从小背负父母的殷切期望,因此“压力巨大”,在父母严厉教导下“性格有些扭曲”,而且还有自杀经历。总之是要强调药家鑫的心理健康存在问题,但这也同样难以成为减刑理由。
诚然,从药家鑫同学的成长经历来看,其确实从小背负了父母过高的期望。父亲不正确的教育方式使其长时间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由于长期积累的负面情绪得不到释放,药家鑫的性格变得扭曲,一旦得到宣泄口,平素平静柔弱的药家鑫就会变得疯狂、愤怒,一发不可收拾。然而这些依然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从轻处罚。法律规定中,精神病人由于自身的认知处于压抑,扭曲的状态,对于自己的行为不能自制,其在精神病发病期间的所作所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药家鑫即使曾经存在“压力巨大”,曾经自杀等心理健康问题,但他并没有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他在杀人过程中的认知始终处于清醒的状态。药家鑫当庭承认,在挥
刀时即想把张妙杀死,认为“杀死了就不会再找我的麻烦”。他甚至在杀人之后还能马上开车逃匿,面对警察的第一次询问调查能够蒙混过关。结合这些情况来看,药家鑫的“压力巨大”,“性格缺陷”并不导致他的认知不清,行为不能自制等情况发生,而只是属于心理健康问题,而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不构成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
2、药家鑫校友、同学、邻居的请愿书不具参考价值
在药家鑫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药家鑫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其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这些请愿书被作为证据提交,意在表明药家鑫的亲朋好友想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这些“证据”显然很难具有参考价值,正如被害人父亲所说,“都是垃圾”。
药家鑫的校友、同学、邻居出具了请愿书要求法院从轻判决药家鑫,其中人情占很大的比例。纵然我国一直强调依法治国,但是我国的国情决定我国还是一个人情社会,法官还是有很大的裁量权。如若是广大民众请愿从轻判处,法官可能还需要参考作出判决,但是这些请愿的人都是药家鑫平时熟悉的亲朋好友,不是同学就是邻居,并不具备民意的代表性,并不是广大的社会群众的呼声。而且这些请愿人和药家鑫的关系不是同学就是邻居,存在情感上的偏向,很难保持中立看待整个案件。所以综合看来这些请愿书不具参考价值。
3、药家鑫及其父母在案发后的悔罪态度不能抵消他的罪行
根据新闻报道:药家鑫在案件审理中当庭表示后悔,向受害者家属下跪,“一见到摄像机镜头,眼泪就涌出来”。其父母也大骂药家鑫“畜生”,“辜负了父母的期望”,要求法庭“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并想向受害者家属当面道歉,积极筹备款项赔偿受害者家属。然而,在此之前我们了解到他的不为人知的一面。他在撞人,杀人,再次撞人被群众拦下后,“从容地打电话”叫来了父母,“面无表情”地扔掉了杀人用的水果刀。整个过程冷漠异常,“不怎么说话”。在接受警察询问后,“第二天照常到学校上课”。在西安市看守所举行的元宵联欢会上,药家鑫兴致勃勃的演唱了歌曲《传奇》。同时让人感到不解的是药家鑫的父母,在事件发生后的40多天里,药家鑫的父母始终没有露面,案发后据派出所民警给受害人家属透露,说药家鑫父母准备给他1.5万元钱,但前提条件是把受害者张妙下葬。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药家鑫及其父母确实有悔罪并积极弥补的行为,但是这些行为来的迟缓而无力。纵使药家鑫真正已经悔罪,也无法弥补他所犯下的罪恶,而且其中真是悔罪的意图有待查证。事后药家鑫的悔罪态度当然是真的,但是并不单纯,恐惧、苦闷、后悔,这些复杂的感情都有。他的痛哭流涕,并不全部是因为悔罪,还有相当大部分是其害怕法律的承担,对即将到来的法律制裁的恐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属的赔偿、事后的悔罪态度只能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均不能抵销、改变药家鑫已经犯下的罪行。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在现代刑法案例中都是经典的案例,此案的判决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有示范意义。刑事处罚的防御目的一般有两点,一是特殊预防,即对被告本人、犯罪行为人的惩罚和警示,防止再犯罪;二是一般预防,即通过对犯罪行为人的惩罚,以警告社会不安定分子,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否则就会受到惩罚。药家鑫案给大家都敲响了警钟。而且本案中最独特的是舆论在案件中有所参与。这个案件的审判在一定程度上尽量减少舆论的影响,司法就是需要通过这样的案件重建公信和权威。要知道司法独立首先必须要独立于掌权者,同时也不能受舆情左右,法院只能忠于法律,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有效。篇五:中国大学校园凶杀案
警钟长鸣:校园的凶杀案
岁末年初的时候,仿佛与2012年的玛雅世界末日预言相吻合,空气中弥漫着校园凶杀的血腥味:12月14日,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名男子持枪闯入校园,杀死28名小学生,制造了美国史上最惨重的校园枪杀案;14日,中国河南光山县发生一起男子持刀闯入校园砍伤22名小学生的恶性案件。其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大学扩招以来,中国大学校园的凶杀案也偶有发生,虽然发生频率极低,但因罪犯、受害者、案件发生地与圣洁的象牙塔相连,影响广泛,引发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反思。由于影响恶劣,管理者往往对案件的过程采取忌讳莫深的态度,公安机关也通常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案情不便泄露为由拒绝透露案件细节。随着受害者的死亡和犯罪分子的绳之以法,校园凶杀案的文脉逐渐模糊。作为一个2000年就具有律师资格、从事十多年法学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校园安全日渐严峻的背景下,对于近年来的发生校园凶杀案做一梳理,探究案件发生的社会、文化根源就显得尤为必要。
校园凶杀案的类型
心理变态引发的仇杀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日的云南大学马加爵宿舍杀人案、日北京理工大学在读博士殷兆辉杀害女友抛尸案。家庭贫困、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对前途失望、挫折感强是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性格的共同特征,而受害者多为熟悉的宿舍学友、恋爱情人。案件发生的随机性强,生活琐事、恋爱中的矛盾就可能引发案件的发生。
恋爱婚姻纠纷导致的情杀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发生的被包养的女生雇凶杀人分尸案、日中国政法大学因怀疑女友与教师有暧昧关系而发生的学生杀师案、日发生在南京某高校的因怀疑高中女友移情别恋而从外地赶来将前女友在校园当场用刀刺死的校园杀人案。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均为在校的大学生,女生多具有家庭条件富裕、爱慕虚荣、姿色较好的特点,而生活穷尽,感情无靠、性格内向则是男性犯罪分子的共同特征。
3、见色起意的奸杀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日发生在南京某高校大学校园的大学女生分尸案、日发生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女博士被抢劫强奸焚尸案、4年前6月毕业前夕发生的南京某高校大四女生在南京东郊汤山饭店强奸杀人案。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均为在校的女大学生、女硕博士生,犯罪分子多为校外人员,犯罪动机均为见色起意,最为典型的是犯罪分子在抢劫女博士的手提袋中发现避孕套,激起了罪犯的淫念,于是抢劫案迅速转化为强奸杀人案。犯罪的情节十分恶劣,杀人灭口通常为犯罪分子作案后的选择,分尸则是
心理变态后的一个极端。最为恶劣的是发生在1996年的案件,受害者被分尸2000多块,其中500多块被煮熟,案件悬而未决,成为至今未破的迷案。
家庭琐事导致的激情杀人案
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学历较高、刚刚成家的博士生、青年教工身上。比较典型的案件是2011年元旦,发生在河北农大校园的在读博士左启华27刀杀死怀孕8个月的妻子石景荪案。论文、职称、住房、工作是刚刚成家的博士生、大学青椒面临的共同问题。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贫贱夫妻在面临诸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多生活矛盾时,往往因经济拮据、孩子上学、老人抚养、房子月供等家庭琐事引发家庭矛盾,在情绪失控时容易引发激情杀人的人间惨剧。在审中,左启华多次将杀人原因归咎于妻子性格强势引发的理家庭内部矛盾。
二、校园凶杀案的驱动因素分析
1、贫富分化加剧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贫富的分化已经到了令人焦虑的程度。校园是社会的一角,社会的贫富极端分化也反映在大学校园里。在大学校园里,穿金戴银、前程无忧、名车接送的官二代、富二代有之,生活费无着、靠救济攻读学位贫困生有之。曾记得,一则山东某高校一成功男士驾驶直升机降落操场,在睽睽众目下将漂亮的女生接走的图片新闻,刺激了数以万计寒门学子脆弱的神经。在这样一个贫富分化的社会,精神分裂、自闭症、抑郁症等大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2、价值多元化导致的信仰危机
在市场经济大潮席卷神州大地的今天,主流意识一统校园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黑道、黄道、红道、蓝道,只要成功,都会引来欣羡的目光,而不管过程如何。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文化氛围,更加加剧了这一现象。“宁在宝马里哭泣、不在自行车上笑”,就是这一急功近利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与无产者同甘共苦得不到众人喝彩,小三女、三陪女、急嫁女的做法受不到群众的谴责,价值观的混乱是导致校园凶杀案发生的另一社会驱动因素。
缺乏对小人物关怀的文化氛围
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文化氛围根深蒂固的国度,与欧美相比,我们的中华神州,太缺乏对弱势群体、贫民百姓的关怀了。我们崇拜的是权力、欣赏的是金钱、讲究的是锦上添花,堂堂大学校园的网站,头版头条报道的往往是校长出国访问的花絮,连不带来任何经济效益的虚拟网络的专业性论坛,领导的名片往往放在显著位置,专家博文加精、置顶的概率都大大高于平头百姓。在这样一个资源分配极不均匀的社会,贫民百姓终日置身于为基本生存奔波的焦虑中,自顾尚且不暇,又有什么理由指责他们面临危机、拔刀相助呢?小悦悦事件、校园凶杀案的扩大化,无不与这一文化氛围有关。
形同虚设的安全应急体系
客观地评价,针对高校凶杀案的发生,中国的大学还是拥有一套完善的预警机制,工会、学生会、团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心理咨询部、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种机构,五花八门。纵观世界各国,高校的责任,在于培养身心健朗、遵纪守法、拥有一技之长、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的公民,而“社会主义接班人”这一意识形态的约束,使这些众多的应急机构都只能成为贯穿领导意图、扮演上传下达传声筒角色的摆设,而在如何调整专业课程设置而使学生学会谋生的一技之长,加强婚姻法、刑法、合同法、民法等法律实务教育,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开辟贫苦生绿色就业通道,利用QQ空间关注贫困生的心理状态等具体行动面前,无能为力。
校园凶杀案的发生,有其深刻的文化、社会、经济根源。在这些相互交织的驱动因素消除之前,校园凶杀案的发生只能是现在进行时,而不是过去完成时,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加剧、扩大。如果说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是高等教育的最高目标,那么学生的生命安全就是最低目标了。欲使一个行驶了5000多年、装载着13亿人口、背负着沉重的文化积淀的列车在短时间内发生深刻的文化、体制变革,在可以预见到将来都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象牙塔学生,需要自珍、自爱、自强、自律。
下面是近期发生在中国大学的寝室凶杀案:
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点23分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15日,该校一医科在读研究生病重入院,警方介入后称该生寝室饮水机检出有毒化合物,并基本认定同寝室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林某现已被刑事拘留。媒体先以犯罪嫌疑人“嫉妒”投毒杀人,现又有媒体否认这一犯罪动机。无论如何,黄洋被同室痛下毒手,都是不良教育下的牺牲品。
这样的恶性犯罪不由得想起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被同学投毒事件,朱令虽逃过一死,但智力、视觉、肌体和语言功能都没有得到恢复,留下永久的严重后遗症,生活根本无法自理。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女由于铊毒害,现在成了一个神态臃肿的中年妇人,生命的精彩戛然而止。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3名大学生铊中毒一案与此案相似。
还有一个更可拍的罪犯马加爵,2004年在云南大学将自己4名同学用榔头砸死。
大学本身是培养学生智慧和道德的地方,现在却成了恶性犯罪的场所。这是大学生生存意志的使然,还是大学过于功利教育的结果?笔者以为是后者。整个社会追名逐利,各个层次教育很失败,如家庭教育让未成年孩子少有公德心,体制教育让官员无德无耻,大学教育岂能独善其身!
教育的本质是道德心,培养好人,且能鉴别好坏。洛克说:“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能轻犯。”中国在教育上的错误空前深厚,且无反省能力;对社会贻害无穷,且无药可救。
4月15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该校在读的四川籍医科研究生黄洋身体不适入院。警方介入调查后,在其寝室饮水机检出有毒化合物,并锁定其室友林某有投毒嫌疑。4月16日晚10时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两名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其中一名同学被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最近大学校园连续人命案件,让公众在痛心之余又开始把目光聚集到了大学教育上,不少人问:“大学教育你怎么了?”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多的人表示,不能把板子全部打在大学教育上,是每个环节的教育都有问题。还有专家认为,目前并无数据大学生杀人事件高于一般群体,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心理健康教育要从小抓起,大学只是“恶果”爆发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两室友发生口角酿惨剧
近日,发生在复旦大学的“研究生被投毒”一案余波未平,16日晚上,在南京江宁一所高校的男生宿舍里,一场血淋淋的悲惨剧又上演了,一名大三学生与同宿舍的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竟用尖刀刺死对方。昨天,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大学生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学校方正在全力安抚受害学生的家属。
这场血淋淋的悲剧,发生在位于南京江宁禄口街道铜山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五号学生宿舍楼四楼一间宿舍门口。昨天10时许,虽然离前天晚上案发时间整整过去了12个小时,但当记者来到时,这里仍然令人感到痛心和惋惜,一些同学的表情很是凝重,江宁警方仍在现场调查案情。
而对于这场血淋淋的悲惨剧发生的过程,昨天下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党委书记张新朋,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经过。
张新朋书记说,前天晚上9时多,该校电气及自动化专业2010级大学三年级学生蒋某,下晚自习来到宿舍,没带钥匙见宿舍门紧闭,于是敲门。当时,宿舍中只有与蒋某同专业但不同班的同学袁某。据后来了解,当时袁某正在宿舍打LOL电脑游戏。由于袁某忙于游戏,过了好一会才去开门。就在袁某刚要起身去开门时,门外传来了叫骂声。袁某可能是因为赌气,没有及时去开门。后来,蒋某回到宿舍,两人为此发生口角争吵起来。
最后,悲惨剧发生了,在争执过程中,袁某手上的刀刺中蒋某的胸部。闻讯赶来的同学们随即将受伤的蒋某送往校医院救治。张书记介绍,同学们将蒋某送往校医院时,蒋某已经生命垂危,经检查,当时蒋某已经出现手指发紫、颈动脉无跳动和瞳孔扩散的迹象。随后,蒋某被送往距离学校最近的同仁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蒋某途中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南昌航空大学:
学生宿舍发现一具尸体
南昌航空大学党委宣传部17日向记者证实,当日中午,该校前湖校区一学生宿舍内发现一具腐烂的尸体,死者疑为该校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彭某。
发现遗体的604室已被贴上封条,17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在事发地、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三号公寓楼碰到几名该楼住宿的学生,一位本科生说,“早上听说了,大家都在议论,希望能尽快破案。”
南昌航空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饶国宾告诉记者,死者疑为住在该宿舍的2011级研究生彭某,男生,湖北省天门市人。事发寝室其他3名研究生于2012年9月在校外学习实践,目前均已取得联系。
彭某所在信息工程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李建耀在媒体通气会上称,“学校开始也不知情,因为家长一直联系不上他(彭某),于是联系辅导员,受辅导员,彭某的同学郑琪崇向宿舍管理员拿了钥匙,前去探望。”
“同学们上周六打电话(4月13日)约他(彭某)一起打球,但没联系上。”遗体目击者郑琪崇告诉记者,“打开门,空气中一股臭味,地上的尸体头部被衣服包着,地上有血迹,已经有蛆虫在爬,但我不能确认死者是否为彭某。” 专家声音:心理健康从小要注重培养
中南大学学工部副部长心理专家唐海波表示,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产生原因跟遗传基因、生长环境、家庭教育和遭遇的负性事件等等都有关系,大学阶段容易出问题是因为“负面情绪累积到爆发阶段”,“这个投毒嫌疑人可看出性格冲动偏执、幼稚,从他发短信提醒受害人师兄可看出他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知名儿童心理专家博士生导师苏林雁教授认为,“这还是一个情商教育问题。现在家长和学校以及社会对孩子学习要求高,孩子会出现自卑和反抗情绪,极端的会出现抑郁症和双向情感障碍。”相对于智商的培养,家长们无疑更要关注孩子的情商教育,“培养抗压力和挫折教育,这才是孩子一生成功的最必要因素。”(记者 岳霞)
@V星人峰子:两天三起大学校园命案,再加上15日远在美国读大学女生遇难,还有以前曾报道的一些校车安全事故,上学算不算高危职业?
@零下的水不结冰:因为这三起案件引发关注,高校即将掀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之风!我想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至于拳脚相加甚至结束一个鲜活的生命?
大学生直呼“不可思议”
承认寝室小矛盾不断
湖南大学生网友“虫虫”也是一名医科生,她在微博里写下了她现在的感受:“不敢随便在寝室里喝水了,我总觉得水有股怪怪的味道??”
在接受记者调查采访的30名大学生里,有9成学子表示跟寝室同学发生过小矛盾,有5成以上的大学生承认遭遇过寝室危机,最严重后果是“相互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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