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3篇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3篇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彰显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求突破。  第一,“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创新。王岐山同志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根基。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覆盖全体党员,把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贯穿于党员监督管理全过程,蕴含着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辩证统一;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注重教育引导、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本质要求;摒弃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督执纪,有利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反腐败最新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入手,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松懈,必须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精准回应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系统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全面描绘了从破纪到破法、从未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并提出辩证施治的对策,生动回答了为什么严、凭什么管、靠什么治等重大问题。  第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是深入实践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对于如何理解“四种形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论调,我们要认真辨析,正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政策要义,避免陷入认识误区,确保工作方向不偏不倚、行动精准有效。  一要摒弃“转向论”,始终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体现的是标准更高、纪律更严,绝不是反腐败方向的转变、力度的减弱、尺度的放松。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既不能搞“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谈了之,甚至避重就轻、借谈抹案;既不能因吃干榨尽造成纪法不分,也不能视而不见,成了“睁眼瞎”;既不能故意拔高,也不能降格以求,若是腐败存量大、问题多,运用第四种形态、给予重处分和移送司法的比例就要高点,绝不能脱离实际,简单追求数字平衡、数字政绩。  二要摒弃“手段论”,善于从政治上去把握和定位。“四种形态”既是反腐败的手段和方法,更是政治性的安排和考量,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践中,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善于从政治目标、方向、方针、要求上去认识和对焦,主动服从服务于政治大局,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惩治少数与教育多数、减少存量与遏制增量等关系,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教育挽救干部统一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上来。  三要摒弃“惯性论”,全面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纪委一家的事,绝不能一说监督执纪就只想到纪委或把工作推给纪委,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担好主责。另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依然囿于“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工作的着眼点是违法,着力点是大案要案,必须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用纪律的思维、理念和方法来履行好监督责任。  四要摒弃“机械论”,审慎进行定性量纪。“四种形态”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不是黑白分明的四条杠杠,而是像彩虹一样有着许多颜色渐变的过渡带。实践“四种形态”,必须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运用纪律处分的原则和尺度去衡量处理问题。既不能生搬硬套、机械操作,也不能随意转化、畸轻畸重,必须找准最佳方案、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务求有理有据、精细精准,确保取得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第三,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全面严紧硬。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要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贵州省委、省纪委坚持把干部约谈工作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种形式。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通过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  二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四种形态”与保持高压态势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当前,“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花样翻新,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坚守阵地、一寸不让,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严格把握运用“四个统筹”。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要压严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敢于较真叫板、严肃问责,促进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二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日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将“四种形态”列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凸显了“四种形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石作用。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好第一道关,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中,会遇到的各类问题也是值得思考的。  一、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理解认识欠缺,思想陷入僵化。“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要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在“四种形态”提出后,一些人误认为反腐败的力度会减弱,所以放松了监督执纪力度,也有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含义一知半解,依旧采用旧套路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的表现。  (二)方式方法落后,问责定位不清。有效的监督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进而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但现实中往往存在监督缺位、监管失灵等问题。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导致在一些工作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割裂开来,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没有形成清晰标准和规范。“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担当意识欠缺,责任落实不力。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的各个方面,仍需我们在认识层面、机制层面、效果层面做进一步研究。从目前来看,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还不够完善,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精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行难的问题。乡镇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问责的力度还不够。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四种形态”学习不够深入,内涵把握不到位。专题学习不够,有的虽然关注了,但没有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地去吃透每个层次的深刻内涵,以及彼此间的联系。学习不够,业务知识更新滞后,造成凭经验办事,在工作中难免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  (二)履职能力不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转变不到位。虽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三转”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身兼多项工作,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大,虽前不久乡镇党委、纪委换届后,这一问题正在得到扭转,但对党委和纪委仍有个适应的过程。  (三)工作担当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没有很好地承担其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过问和关心不够,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得束手束脚,打不开工作局面。  三、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  (一)坚持抓好学习,让学习“主线”与筑牢思想“防线”相结合。正确把握和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这条主线,不仅是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的关键,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筑牢自我思想“防线”,从“不敢腐”向“不想腐”转变的关键。一是主动学。在理解学习“四种形态”的内涵时不仅要深学深悟,还要引导其他党员干部主动去学习领会“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二是培训学。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作为专题,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实践学。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一些信访案件的处理及违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通过业务锻炼,更好地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二)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标准。“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应该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执纪必须回归到《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纪律和规矩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据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同时,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鼓励干事,宽容失误,支持和保护干事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积极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守责任担当。“四种形态”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要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纪律处分条例》的方方面面,达到“强责任、敢担当”的效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实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增强履责主动性,提高工作积极性,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心”,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和人文关怀,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优化结构,逐渐建立一支活力足、业务强、作风硬、有担当、敢作为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人力与能力。要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条件,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制度建设,让纪检监察干部能放心大胆地专职于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执纪不能缺位、空位、失位,各级纪委必须不断深化“三转”,会用、善用、敢用纪律这把尺子,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1 坚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准确把握、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破法”于“破纪”之前。坚持教育先导、制度优先、预防为主,紧紧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充分发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手段预防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要对“少数、极极少数”严查重处,又要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寻找加强常态化教育和监督的办法,层层设防、分类施策,教育、保护好大多数。  动辄则咎。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破纪”的及时运用“四种形态”,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切实改变“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都是阶下囚”的现象。特别是在进行纪律审查时,必须依规依纪开展;摒弃过去那些不适宜、不能用的老办法,改进纪律审查方法,依法依规获取、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增强问题线索初核、调查和突破能力,提高成案率,不让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恶化,逐步让重处分成为少数、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成为极极少数。  失责必问。紧紧盯住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失责行为和违纪问题进行问责。以往纪律审查中更多关注“关键少数”,关注大案要案和违法问题的查处,在对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没有做到失责必问,助长了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这一目标,必须做到失责必问,追责问责常态化,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 坚持监督执纪“全覆盖”,探索强化基层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严以用权,不专权擅权,不行家长作风、搞“一言堂”。结合《条例》的规定,制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程序性、规范性的文本,建立责任清单、巡察监督制度,对未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予以问责。推进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党员干部是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是否真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确保党内生活正常化,确保各级组织没有一名“特殊党员”。  加强干部监督力度。将干部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细化干部监督的具体措施。突出基层“关键少数”,严格监管“小五长”(村长、校长、站长、所长、队长)。针对不同地域特点,督导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村集体“三资”交易监管电算信息化平台,党(政、村、居、事)务(信息)公开等监督方式的作用,推进应公开全公开、真公开,所有村(社区)党(政、村、居、事)务(信息)除在本级公开外,还要在区级平台上予以公开。以纠正公款吃喝、同城吃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基层“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党政一把手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失职问责办法,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履职失责的予以问责。  探索完善多种监督机制的“无缝对接”。在强化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作用的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尤其要关注社会监督中自媒体的特征和作用,探索建立自媒体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利的引导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还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中成熟、管用的制度,比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等;还要探索现有制度与修订后《条例》、党内其他法规的“无缝对接”,实现监督立体化、全覆盖,比如探索建立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有无、统一协调;建立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制度,互补互融、一致发力;建立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制度,发现问题、督导整改。  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就是失职”,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迅速转变观念,强化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意识。《条例》在工作纪律中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分内之事、职责所在,都是必须担当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抓基层党建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二位一体”、互融互促。各级党组织要从这一高度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迅速转变观念,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工作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  履行好日常监督管理之责。督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注重日常、敢于较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要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又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还要加强压力传导,把责任分解到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用纪律管住所有党员。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特别要加大《准则》《条例》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力度,实现基层党员“全覆盖”,让他们都知纪懂纪、守纪护纪,养成纪律自觉。要将严明政治纪律作为重中之重,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对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两面人”要能精准地辨别、及时地清除。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狠抓执纪监督,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4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思想教育,预防在先。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加强和引导纪检干部带头学深学精《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将学习情况予以量化、加强督查,纳入纪检监察组织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做到学有课时和笔记,思有体会文章,践有行动,悟有经验总结。健全监督预防机制,建立上下级领导间“一对一”谈话、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研究处置等制度,加强监督预防作用。  坚守制度和规矩底线,以更严明的纪律约束干部。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大对违纪纪检监察干部查处力度,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继续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协助基层党委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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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心得体会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心得体会
编辑:玉君&
  通过学习四种形态,严肃开展批评,加强教育监管,确保党内生活正常化。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心得体会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该县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三种形式,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集中辅导和个别领读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和善于运用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该县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系统、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肃问责力推&两个责任&落实成为新常态。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化&三转&,围绕&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看紧、坚决挺在前面。实践中,应重点做到&四个新&,思想理念要有新提升、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开展。
  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委局机关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部门纪检组学习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学习时间、内容和人员落实,确保学习成效。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心得体会二
  王岐山书记在xx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总结,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四种形态&从党纪和法律两把尺子划分,既全面概括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四种情形,也严格界定了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论述高瞻远瞩,含义深刻,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彰显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拓展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为我们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贯彻落实好王岐山书记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抓早抓小,不断校正党风政风,解决好&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两级化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严&字。&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具体化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有纪严于法,才能保证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敢触犯严格的党规党纪,进而不会触犯法律,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也就荡然无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有纪必依,违纪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严惩极少数转移到管住大多数,管住&好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的监督执纪中。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早&字。 &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对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有更清晰的导向要求。&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体现的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平时的小问题不抓不管,等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时候查处了,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只有把违纪的少数人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才能防止大多数人犯错,&拔烂树&是为了&治病树&,&治病树&是为了&正歪树&,烂树不除,病树难治,病树不治,歪树不正。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不是为了多处理人,而是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防微杜渐,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职责,我们就要履好职尽好则,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减少严重违纪违法立案查处的比重。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实&字。&四种形态&的落脚点就是要求监督执纪抓实见效。纪律审查要实。坚持依规依纪处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数据库,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做到案件线索梳理全面及时、线索排查科学准确、案件查办快速有效。凡重大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在省纪委的指导下,严查快办,做到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姑息、不纵容、不手软,形成强大震慑。执纪审理要实。根据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酒泉市制定下发了《酒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县案市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定性量纪程序标准,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整治&四风&要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盯紧看牢关键时间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四风&问题,寸土不让,一经发现严肃审查、从重处分、通报曝光。酒泉市今年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109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4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交办、转办、督办。目前,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落实&两个责任&要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逐项逐条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坚持&一案双查&,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有7名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名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心得体会三
  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从小问题治起,从苗头处截断,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
  一、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思想建党,持续发力日常教育监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动自觉,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把党章的学习贯穿全年始终,坚定内在信念。深入开展学党章每月一课活动,通过专家理论讲座、处级领导上党课、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定内在信念。
  二是结合&三严三实&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外在约束。&四种形态&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是应有之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通过下发《党风廉政教材》、《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简明实用手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转发市纪委案件通报和开展学习笔记检查等方式,使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每一位党组织,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看到&红线&,知晓&禁令&.
  三是采取&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至10月份,全区累计开展四次警示教育活动:1.以支部为单位到xx县xx村、xx文化街参观区外廉政教育基地;2.邀请央视著名评论员杨宇作《任性不可有 韧性须充足》的专题辅导;3.参观北门办事处水塔社区、大河乡清风村区内廉政教育基地;4.组织一乡两办、区直各单位、各部门副科职以上干部、村(居)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市警示教育展览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预防职务犯罪&一展两讲&活动。
  四是督破纪整苗头,强化监督常态化。破法始于破纪,纪委姓&纪&,就要突出执纪特点,用党规党纪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用纪律规矩对照违纪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今年来,区纪委整合区、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分成2个督查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查处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积极营造&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氛围。盯住两个重点严查&节日病&.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xx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双节期间,重点督查辖区宾馆、饭店、公园、农家乐、机关食堂、车场等场所的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拉响&警报器&,防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生。
  二、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多措治党,灵活运用组织处理手中武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患未然。
  一是规范支部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年初,重新整合机关机构,建立区机关356名党员17个支部和一乡两办各级支部,认真落实每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次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活动结束后组织一次支部专题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对照检查&三个一&做法,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 提醒&作为常态常抓。
  二是建立&三活动二督查一报告&工作机制,让监督执纪成为常态。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区委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与各基层党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区领导亲自带队,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基层组织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考评。2月份,组织基层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把握&四种形态&,用好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用纪律管住关键少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处分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立案审查意在&拔烂树&,重在形成遏制。严是爱,松是害,只有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才能形成震慑,破除侥幸。今年1-10月,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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