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补充条款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在一周内获得100万人民币

男子出租自己 雇主可以租他干任何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事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讯,从今年开始,每个下午给一位身在美国的女孩发一句:“今天过得如何?”,成为六回的日常。那天上午,这位女孩添加了他的微信,向他支付了1500元。他要做的,是每天向这位姑娘问好。不管她回什么,他都可以不用回复,这一服务,为期半年。有人租六回帮忙送花 受访者供图  这就是六回的工作——出租自己。过去两年,他完全投身其中。雇主可以租他干任何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事,收费66元起,但更多时候定价是随机的。靠着出租,六回最多可以月收入过万元。他把每次出租的经历写成故事,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迄今,他已记下了500来个形形色色的出租故事。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颜雪 实习生 岳依桐  去公园捡一片树叶当礼物  问十个问题  站十分钟  当“树洞”  每天给雇主问好  帮存半年钱  微信里骂雇主  看雇主图文直播搬家  去贵州省山里的民宿里住两晚上……  无奇不有形形色色的出租故事  “有人租我去公园捡一片树叶,作为新年礼物”“有人租我问十个问题”“有人租我站十分钟”“有人把我当成一个‘树洞’”……几年的出租生涯,六回遇到了租客的各种要求。  666元帮她存半年钱  今年深夜,一位昵称小八的90后姑娘租下了六回,租金666元。“我需要你帮我存钱,我想每天给你转账,具体转多少,看心情,但是每天都会转。”小八对六回说。  “存多久,活期还是定期?”“这个我没想过,为了能存下来,一定是定期。”“那先存半年,只能半年取一次。万一我把你的钱拿去花了,到时候我这‘银行’就倒闭了,你就提不了钱了。”“我认命。”……  六回让小八留下电话号码和姓名,并把自己的电话也给了对方。接下来,六回每天要做的事,就是记录小八转给他的每一笔钱,每周发一个汇总记录给小八。  六回说,“这就是信任感,两个陌生人建立起来的信任感。”  456元当三个月“树洞”  今年三月底的一天中午,一位昵称为“猜透”的女孩租下了六回,为期三个月,租金456元。六回要做的很简单——只需当一个“树洞”即可,对于“猜透”发来的消息,可以不用回复。当晚,她就给六回发了200余条消息。  为什么要这样做?“猜透”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能讲话的地方其实很多,微博上的私人小号、微信私人小号都可以,但好像又没人看。“这个树洞不会拉黑我,不会删了我,把所有不好的都丢进去,他也不会反弹回来。”  66元租他陪泡澡打球  租客这些形形色色的要求还有很多。六回回忆,2012年一名租客租下六回,要求他和自己一起钓鱼。这名租客的初衷是觉得六回出租自己的想法很有趣,“没有什么想法,就是觉得好玩。”在安仁镇斜江河边度过的4个小时,租客觉得既“一无所获”,又“让人愉快”。  同月,一位大叔租下六回泡澡、打球,租金66元。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从六回身上“看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这位大叔通过六回供职的杂志了解到他,“最深的感触是,在字里行间中,都能看出他对生活的执着追求,看到一个农村孩子的质朴和对生活的热爱。”于是,他决定“支持一把”。  今年在咖啡馆进行的一笔业务,六回几乎没有说话,一直在递纸巾——整个过程,租客哭个不停。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这名租客,她说,租下六回的目的是“希望有个陌生人安慰自己。”租约结束后,她告诉记者:“他让我愿意说话,打开心扉,负面情绪得到了缓解。”  他山之石美国年轻人出租所有家当  他干脆把自己也当成家当  六回出租自己的行为,始于2012年。那年,他在杂志上看到了一条国外的资讯:一位美国年轻人,把家里所有家当拿去出租,沙发、冰箱、微波炉、自行车、衬衫……“为什么不把人也租出去?”出租自己的想法就这么诞生了。那时,他还在成都一家杂志做记者,在跟单位领导沟通后,2012年专栏《出租六回》启动。他把自己租出去,记录每一个出租故事。“一切还是为了好玩。”六回在首篇专栏中说。  之后,他辞职,离开成都,去大理摆摊,又到北京工作……《出租六回》一度停摆。2015年,他回到成都,重启出租计划。出租自己、写故事、赚租金,他以此谋生。  温暖的、感动的、惊奇的、莫名其妙的……两年来,这样的故事足有500来个。他说,自己就像一个啤酒酿造师,酿造出各种口味的酒。  他依靠租金谋生,同时也依靠出租自己得来的故事,维持着自己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平均下来一个月能有六七千元收入,好的时候能月入过万元。如果有一周没人租我,我就感觉要疯掉了,因为没人租我就没有故事可写,也就不能及时更新公众号,渐渐就不会被关注,也就不会给我带来收入,这样就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他说。  众说纷纭他和他们咋想的?  这项有点奇葩的业务,为什么能够进行下去?反映了什么心理?听听六回、租客们和专家怎么说。  六回:信任让出租变得好玩  顾客为什么会租一个人?对于这个问题,六回认为,当下社会飞速发展,缤纷多彩,人们能玩的东西、能感受到的新鲜事物层出不穷,可人们却反而感觉越来越无聊,越来越需要宣泄。  六回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很多时候是缺乏信任感的,但又极其需要信任感,“你用打车软件打一次车是一种信任,网上购一次物也是信任,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也更需要信任。”  六回说,这种信任感也会让出租变得更好玩。他说,最近就有一位雇主租他,要告诉他一个重大的秘密,并支付了租金,不过不好在微信上说,要等到该雇主从国外回来后才行。“我很期待,有一种仪式感。”  租客:他愿意听我说话  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租六回帮存钱的小八,她说,做这件事几乎没有原因,“只是想坚持去做一件事。”为什么不存银行呢?“存银行怕不能坚持,我也不会理财。”而找到六回,正是因为信任,“关注他很久了,在网上也看他写自己被出租的经历,就想体验租一个人。”  而那位身在美国,租下六回要求他每天向她问好的姑娘“笑笑”,当被问及为什么要租六回时,她回答道,“可能是因为身边没有谁和我生活中任何一个圈子都没有关联,还愿意听我说话吧。”  专家:陌生人之间倾诉更容易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秘书长王芳表示,租客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满足,是因为“社会节奏快、压力大,人与人之间利益纠葛复杂,而要寻求纯粹、安全、轻松的倾诉,陌生人之间反而更容易。”  为什么六回的一些租客,会租一些看似无聊而没有任何经济回报的事,比如“跑十圈”“买你高兴”等?王芳分析,总体来说有两种可能,“一是‘无聊消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会用一些闲钱满足看上去没必要的需求,纯属玩笑性质,就像有人看别人直播吃饭一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为了满足控制感,在我的控制之下做一些指定对方做的事,这是对控制需求的满足。”  (六回为笔名,文中租客均为化名) 来源:成都商报  (原标题:男子出租自己形形色色的故事:有人求安慰有人求骂...)  延伸阅读逼婚催生租男友 绿色出租不同房睡仍存法律风险关于江歌案,法律的理性与道德的感性并不对立
  据媒体报道,日凌晨,来自山东青岛的女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都中野车站接回同住的女友刘鑫时,在公寓楼门口遇到刘鑫的前男友,双方发生了争吵,继而遭到该名男子杀害。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这是目前江歌案中可以认定的全部事实。
  近日,一段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让该案重回公众视野。但网络上的声音,在哀伤之余却远比它嘈杂、愤怒。其原因在于,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刘鑫迟迟没有面对媒体以及江歌的母亲,甚至双方在网上发生隔空冲突。无奈之下,江歌母亲在网上公开刘鑫的全部个人信息,引发了网民的大规模人肉。
  至此,“江歌遇害案”的重回舆论,已然演变成了“江歌刘鑫案”。从江歌被害的法律案件,变成了与江歌遇害有关联的刘鑫,应承担什么责任的社会道德案件。
  正是由于各方的出发点和角度都不同,各方专家、网友的表态也呈现出几种不同的声音。
  道德的感性和法律的理性并不是对立的,它们都为正义的伸张而服务,接下来,就让我们透过各方声音,透过错综的案件事实本身,通过关键问题的解答,还原正义真实的模样。
法律视角下的四大关键
  1.为什么江歌被杀一案不是由中国法院管辖?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齐晓伶律师认为,此案之所以在日本起诉,是因为案件发生地在日本,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日本有管辖权。在国外犯罪的中国公民,我们依据属人原则也有管辖权,但属地管辖在刑事管辖权中比属人管辖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
  但是,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会被判死刑吗?
  从日本现有立法来看,死刑判决的绝对数量较少。日本是一个不提倡死刑的社会,被告如被判处死刑,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
  通过对日本以往相关判决的梳理,再比较江歌案件,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以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都不及以往相关判例中被告人行为的恶劣程度及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日本作为一个在司法实务中格外遵守先行判例所确定的裁判标准的国家,可以预见在江歌案件中突破先例裁判标准的可能性较低。
  那么,本案中江歌的母亲近来在网络发起的请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的请愿书网络签名行动能否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呢?从日本以往有关故意杀人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严惩被告人的要求对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影响微乎其微。
  3.若刘鑫在案发时没有给江歌开门,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齐律师表示,根据网络上已有资料,如果确实是江歌主动提出帮助刘鑫应对其前男友的,那么很难说刘鑫要承担法律上的救助作为义务,也就很难说她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当然,究竟怎样还要看证据。不作为犯罪是指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因而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案刘鑫如要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具有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新华社前驻东京记者蓝建中介绍说,日本法律中也有“不作为犯”的概念,不过需要充分的证据认定该人有作为的义务,才能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界人士称,根据中国刑法,基于江歌与刘鑫的前置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存有救助义务。同时,按照中国《民法总则》,如果江歌的见义勇为行为得以确认,刘鑫作为受益者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4.江歌妈妈通过微博散布刘鑫及家人信息,是否侵犯其隐私权?
  齐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
  但是,根据网络现有信息,刘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妈妈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鑫出面及出庭作证,江歌因帮助刘鑫而死,江歌妈妈的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
  当然,如果刘鑫认为江歌妈妈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通常情况下,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公布他人的信息,这可能会涉嫌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道德视角下人性的丑陋
  舆论再度发酵后的这场讨论,直指人性
  在遭遇危险的紧急关头,由于恐惧与慌乱,刘鑫躲在室内未出门营救或查看,对于这一点,我们并未看到太多指责。“这是人之常情”,对案发当时刘鑫的反应,这个判断几乎是公共舆论的共识。扪心自问,谁也不能保证那个时刻能处理得比刘鑫更勇敢、更仗义。
  但是,网民愤怒的触发点在于事发之后,刘鑫处理与江歌母亲的关系及冲突时,流露出的极度自私。适度的自保与自私,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必须。但刘鑫所体现出来的自保本能,强烈到让人心寒。
  有网友表示:我们无从得知刘鑫与此事无关的日常表现及道德面貌,但是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的确对不幸的江歌母亲造成了二次伤害。知恩图报处在人世间道德的核心线上,而不以怨报德则是底线。
  在江歌案中,部分网友表示他们并非盲目地喊打喊杀,他们认为并非一切罪恶,都能靠法律惩戒;同样,并非一切法律所不能惩戒的,都不是罪恶。
  道义的指责不应变成网络暴力
  我们该如何区别一起悲剧事件中的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一问题是目前网友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很多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但没有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道义责任。我们尊重和理解一位母亲的悲痛,谴责造成这一悲剧的残暴凶手,也该谴责那种知恩不报、倒打一靶的失德做法。
  但不得不提的是,江歌母亲曝光刘鑫一家住址、工作单位、车牌号等隐私、动用网络力量“逼”刘鑫与她见面的做法,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是有触犯法律嫌疑的。
  其实,在接受别人帮助时,应持有怎样的态度?在别人遇到困难时,又该怎样面对?在他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时,应该怎样选择?这些都是“江歌刘鑫案”给我们带来的终极疑问,也是中国当下社会最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
  有网友表示,刘鑫只是一个人,讨伐她一人,也无法使江歌死而复生。但如果在整个讨论过程中,每个人都以这样的问题扪心自问,江歌的死,或许可以走出讨伐刘鑫个人的阴霾和轮回,她的生命也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感激——不是刘鑫个人的感激,而是更广大范围的尊重,以及对人性和善良的敬佩。
  这两天舆论场对刘鑫的惩罚毫无疑问举起的是道义旗帜,无论这是“网络暴力”,或者是正义的集体呐喊,它所展现的就是今天中国互联网的真实面貌。有人提出,对刘鑫的声讨也需在法律规范之内进行,这种声音的发出也是有益的。总之,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接受它的规则,不仅守法,也对道德底线抱以更多敬畏之心。
给正义一点时间
  据报道,陈世峰杀害江歌一案将于当地时间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而江母也将继续留在东京直到审判结束。
  案件还需要等待法律判决,但在最后希望借用网友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我们,法治社会的公民,依旧保持清醒和理智。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痛苦纠结中成长成熟。死者得到安息,罪人得到严惩,亲人得到慰藉,迷途之人得到归途。要相信,法律的审判之后是公平正义地不断前行。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事实,给正义一点时间,等待法律对真正加害者的严惩,让正义成为最后送江歌远去的挽歌吧。”
编辑:杨胡贤哲
综编自参考消息、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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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歌案,法律的理性与道德的感性并不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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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法律的审判之后是公平正义地不断前行。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事实,给正义一点时间,等待法律对真正加害者的严惩。
要相信,法律的审判之后是公平正义地不断前行。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事实,给正义一点时间,等待法律对真正加害者的严惩。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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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不正确马云被逼捐 慈善不应该被“道德绑架”
天津爆炸事故的处置和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截至今天上午9时,已有112人遇难。惊天的灾难,血泪的教训,全国人民的心都与天津相连。
在灾难发生后,不少组织和个人进行了捐款。慈善本是一种个人行为,但马云的微博也在这几天“炸了锅”,他与7月29日更新的微博评论遭到了网友“围攻”,纷纷质疑“为啥不捐”。
有网友表示,媒体刚刚报道了马云出手拿下了中国最贵、单价世界第二的香港白加道22号豪宅,斥资15亿港币(约合12.38亿人民币)。可到了国家有难的时候,却不见消息。
但我们冷静下来想想,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钱呢?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的比别人多呢?马云的财产有自己分配的权利,网民又有什么权利凌驾于道德之上去指责不捐的人呢?难道捐的多的就比捐的少的有道德吗?我们就先来看看,什么是道德绑架。
所谓的“道德绑架”,只可能是在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或混淆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的情况下才成立。 比如,要求一个人舍身救人,否则就要谴责,这就是道德绑架;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这尽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个人不掏就要谴责,这也是道德绑架,因为这并非他的道德义务。“道德绑架”之所以发生,除去人的精神结构不谈,根源就是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对于“道德绑架”的理解,社会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分别代表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
观点一(保守主义):但是,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绑架,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绑架”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
观点二(自由主义):“道德”一词的存在目的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与精神发展,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宽容”、“理解”、以及“尊重”。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没有任何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对模糊的“善”与“美”的渴望与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论社会对“道德底线”和“道德临界点”的所在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定性——“道德底线” 一词本身概念极其模糊,哪怕一个人跨越了“道德底线”,但凡他的行为还在法律范畴允许之内,其行为就可以被接纳和理解。仅有对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社会才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其行为为“错误”。但在一般情况下用“个人道德标准”或是毫无明确定性的所谓的“社会道德标准(公共善)”,即“道德底线论”对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道德批判(例如对“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进行批判),从根本上即是“道德绑架”。所以,正因为“道德”本身并不存在“义务”属性,“道德义务”一词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本身不应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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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道德“绑架”慈善
21岁的大学生莫向松为筹集治疗白血病的巨额费用,和14名同学带着标志牌和玫瑰在成都市武侯区希望大厦外下跪,向希望集团董事长借款100万元治病,引起了社会关注和网上争议。(见7月3日《新京报》)
看到这则新闻,不由想起了“史上最牛乞丐”夏海波,因风湿性关节炎休学,在外流浪乞讨。乞讨途中他坚持写博客,学英文,撰写了《乞丐日记》、《爱在人间》两本书,在好心人帮助下出版《乞丐日记》后,他结束乞讨生活,卖书为生。
两起事件中的主人公都有类似“乞讨”的经历,不同的是莫向松的行为引起人们质疑,而夏海波则得到了大家的尊重与好评。从某种程度上说,“借款100万元”与“帮助出书”都属于对乞讨者的慈善行为,体现着社会的人文关怀,但前者多了些“道德负担”,后者则是出于人们自愿。
在“跪求借款”事件中,莫向松的不幸遭遇当然值得同情,但是他寻求“慈善”的方式有待商榷。莫向松表示“此举只为获得救助,活下去”,听起来似乎无可厚非。可是,想获得帮助是否就有必要采取下跪这种“不太尊严”的方式?又何必在公众场合,吸引大家关注?也许在求助者看来,一边是“不差钱”的集团董事长,一边是急需钱救命的“患者”,人们情感的天平很容易倒向了后者,这种“方式”更容易达到获得救助的目的。至少,引起了社会关注,不会产生太坏的影响。
但是,自愿是慈善的前提,再合理的诉求也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高调公开的慈善策划,与道德捆绑的求助活动,也许在短时间能起到放大爱心、扩大关注的效果,成功于一时,但是伤害的却是慈善事业的基础。试想,那位董事长如果不借款,是否就贴上了“为富不仁”的标签?如果借了款,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群起效仿,是否会给公司正常运作秩序带来影响?不理性的“寻善”活动,终将阻碍行善的步伐。
如今,慈善观念已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个人、企业都投入到了慈善事业之中,健康的慈善环境对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愈加重要。现代慈善理念、行善积德的氛围、大批慈善家、慈善捐赠平台是慈善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是慈善走上良性轨道的坚强支撑。这既需要慈善方的责任、热情,也需要受助者的真诚、冷静,还需要社会的宽容与理性。
此外,还应该明确:慈善只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部分。既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更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让类似莫向松的弱势群体在遭受重大病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这样才能避免“下跪救助”的尴尬和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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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常人的话,无论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或不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都不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变成最有钱的人。
践踏中国大陆法律,因为大陆政府和富人都是这么干的,你看他们都富的冒油了
努力才是真的。想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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