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必要谈恋爱吗没有必要禁止老师和学生恋爱

中国大学应不应该禁止师生恋?_师生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可签7级以上的吧50个
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128,033贴子:
中国大学应不应该禁止师生恋?
知乎用户的回答。
我该怎么办
缺牙要及时修复,揭秘种植牙如何做到几十年不掉?
所谓禁止师生恋,禁的不是的权利,而是与婚恋重合的师长的权力。某些大学颁布的规定,措辞或有不妥当之处,让人误会限制的客体是恋爱或婚姻的人身权利。作为人身自由权利的关系,岂能受学校规定的限制?当然管不了,管了就违法了。但任何时候都应该注意限制师长的权力,因为这是的一类,是权力而不是权利。法规、制度对权力的限制当然是必要的。只要规章制定得足够易于实践,实际运用时确保公正合理,禁止师生恋反而可以对真正的自由权利起到保护作用,并不会限制、干涉或扼杀;对师长权力的约束也能维护师长的社会功能,保障教育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令社会更加尊师重教。答主:Timber Tsui
支持禁止有直接教学关系的师生恋。转载一篇文章吧,侵立删。两位举报吴春明“诱奸”的女生,提到了“甜言蜜语,诱导女生,而深陷其中的女生并不自知”、“(让她们)保持长时间的暧昧关系”、“幽会”、“利用女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和敬仰”这些语句。即使现在语气说得再激烈,也掩盖不住当时确实是有“情愫”发生的。这就像当年女博士与原局长的疯狂爱恋,你硬说当初两人彼此没有爱,旁人是不信的。不知是巧合还是吴春明教授只对学生下手,吴春明现在的妻子欧阳丽娟,当年是系的本科毕业生,而当年吴春明正是她的老师,这是一起成功转型、修成正果的师生恋。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千万别认为高校里面的师生恋只是单线条的女学生恋男老师。2012年,年近30岁男研究生邹智文,自曝该校48岁的“守寡女教授”石正芳,色诱博士班学生上床。邹智文还称,为了与石正芳教授厮守,他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惊觉自己只是她的玩物”。而中国大陆对师生恋却没有警惕很多人往往抱着“成其一段佳话”的心态很少有国人对师生恋敏感、反感,很多情况下,都不自觉地认为双方能突破身份阻碍、争取恋爱自由实为不易。比如,今年6月6日晚,足球场上,一名市场营销大四学生,向恋爱三年的大学老师求婚,现场聚集了很多学生,最后男学生求婚成功。在网友评论中,不见有一条质疑一段3年“师生恋”的正当性,反而都在赞美“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所谓“师道尊严”的中国,这类消息频频见诸媒体,成为美谈。不仅民众、媒体如此认知“师生恋”,一些专家也持“佳话”论,如副教授就认为,“恋爱如果是出于自愿,是不存在身份问题的。历史上很多师生恋都成为了名人佳话,例如和。我认为师生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出了事后,反而苛责师生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在吴春明被曝光“诱奸”女学生后,发表评论,认为“我们真的很好奇与不解的是,为何都读到博士了,年龄一般也得25岁及以上了,在保护自己上的心智成熟方面肯定不会是毫无反抗力的幼女,以及在明知导师意欲占她们的肉体便宜的情况下,却还是陷了进去。”“女博士生被博导了,她们显然不仅是有很大自我责任的,而且还有不小的道德问题,因为一个正派的、有自尊自爱的女人,
是应该靠自己的真本事换取所需,而不应该靠出卖自己的色相与肉体换取所需的。”如此评论,显然忽视了老师和学生之间权力的不对等。破坏“佳话”,约束教师,才是国际共识禁止师生恋与美国女性反对性骚扰运动紧密相连。性骚扰的一个基本定义就是,有权力的一方利用自己的权力对没有权力的一方进行性挑逗或发生性关系。把这个定义运用到校园里就是“学生和教授之间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关系,只要他的职位给了他对她的权力。”基于此,1984年,颁布校规,禁止教授和其直接教授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这是美国高等学校第一个颁布的师生恋规则。后来这一规则逐渐扩大化,不再仅是禁止老师和直接教授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而是禁止一切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现在美国几乎所有大学都有这个规则。日,台湾宣布将“禁止师生恋”纳入教师聘用条款。如果师生之间,打定了主意偏要恋爱,往往都是以制约教师为处理方式,如台湾地区规定,如果是单一硕博士生与指导老师之间发生恋情,老师就应立即停止指导关系;如果是一对多教学,问题更严重,老师须主动向学校报告,惩治措施由各校订定。权力不对等的地方,就不该有恋爱自由类似师生恋这类关系,核心问题不在性,而在于权力禁止师生恋的根本原因在于老师和学生之间权力的不平等。如果允许师生恋,有权力的老师可能会滥用权力,对学生进行性胁迫,即使没有胁迫,学生也可能基于老师拥有的这个权力,主动想和老师维持浪漫关系。在“诱奸”案例中,这个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汀洋写到“所有的考古学生都面临着发表文章、毕业找工作或保研保博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考古女生们的死穴。”而“双方真正同意”的两性关系,在权力不平等的人之间是很难存在的。这种权力极不对等的情况下,急缺自由恋爱最需要的“独立人格”。按照此理,不仅老师和学生,医生和病人、主编和记者、正式工和所带实习生等等均不应该搞在一起。这不仅是对弱势方的保护,也是对强势方保护严禁师生恋对学生(弱势方)的保护不言而喻,同时,这也是对教师(强势方)的爱护。本是“两厢情愿”的师生恋,一旦发生感情纠葛,劣势一方的学生可能会出于报复的目的状告老师。据美国加州教师协会统计,从年,加州共发生34起学生因与老师感情破裂而伪报老师性骚扰的案例。
而师生恋背景下的性骚扰判定很难,往往会给查处带来特别高的成本,所以权衡之下,一刀切断师生恋这类关系带来的种种麻烦很有必要。中国高校师生间权力不对等更甚,却对“恋爱自由”保护有加国内高校的加剧了师生间的权力失衡,更可拿来寻租中国高校的,主要有三点:1,学术造假;2,无偿占有研究生、博士生的劳动;3,科研经费使用不当。这三点,都在加剧本来就失衡的师生关系。在被举报的事例中,考古系女生就提到了“淫兽教师经常挑选性格温顺的外地女学生下手,首先会指派一大堆杂事让其跑腿,伺机找缘由严厉批评,如果女学生很顺服,事后就会在众人面前大肆表扬,。”这是无偿占有研究生、博士生的劳动。另一位考古女生还提到,“教授常用的幽会地点是位于明发广场附近的梅园酒店。吴春明在梅园酒店的消费均由他自己的科研经费承担,对报账学生解释为亲戚来厦门住宿所产生的费用。”这不仅是科研经费使用不当,而是涉及职务犯罪,把用于科研的钱用去了和女学生开房。另外,正是由于高校学术造假之风非常严重,教授不仅用此为自己服务,也给替学生走后门(寻租)创造了便利条件,“考古专业,成了私人财产”、“吴春明可以给推荐发表论文或保研”,这些均说明,在横行的地方,教授有更多机会寻租手上的权力,不管寻租的是钱财还是美色。很多企业都认识到了“权力不等,不能恋爱”,中国高校却不加限制时至今日,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有类似“上司和下属不能恋爱”的规制,虽然这类关系往往是地下情,但如若被发现或者想要公开,肯定是有一个人要辞职离开的。但在中国的高校,对“师生恋”作出明文限制的非常少,仅武汉科技大学要求辅导员签《学生管理教育承诺书》,“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高校“明文限制”师生恋,只此一例,况且不是校规,是“承诺书”,不针对全部老师,只针对辅导员。结语国人可能是受影视剧的浪漫影响,对师生恋没有该有的警惕和认知,现在是时候重新认识一下师生恋了。答主:小灯
我来讲一个我当年听说了惊掉下巴的故事吧。当年我大一,一学姐大四,和我们的老师好上了,并上了床。老师是个传统好男人,对学姐照顾的无微不至,念学姐还是学生,给了人家5000元零花钱,私下给学姐授课不说了,甚至在考试前夕将卷子内容透露给学姐。考试之后学姐甩了老师,说,我就是为了考试跟你上床的。答主:
那些无条件赞成师生恋的,我想问一句:职业道德还讲不讲了?你是老师这个职业,就要好好教人,而不是把心思放在怎么利用这个身份勾引涉世未深的大孩子们。想要谈恋爱,去社会上找。或者离开这个岗位。这不是道德洁癖,而是道德准绳。这是我的看法。答主:Love敏诚
如果我和一个姑娘相爱,这份爱是被某项规定(而非所在地法律)所禁止的。我会真心觉得:好 ! 刺 ! 激 ! 啊 !谈个恋爱都能体会一把Super Hero蒙冤时的感觉,这种与全世界为敌的体验简直爽爆了。脑海中每天都飘过“虽千万人吾往矣”、“在敌人尸体堆成的小山上和你造爱”、“虞姬虞姬你看这帮傻逼”、“赢了你顺便赢了天下我也不care”、“我就是我你全家才是不一样的烟火”等弹幕。当然,也并没有全世界那么大影响力啦,反对我们的只是一小搓人。不过我的爽能让他们不爽,我会觉得更爽的。感谢各位精神万艾可的鼎力相助,他日如和姑娘得续良缘,关你们屁事。答主:芝士就是力量
应该,不过应该限于老师与学生有直接的教学关系这个群体。学生与老师处于权力不对等地位,人格不平等的恋爱不是损害恋爱中的一方,就是损害与这二人相关群体的其他人。答主:彭越
不应该禁止。留给个体自行作出决定。师生恋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把所有的道德规则都上升为法律。如果把所有道德问题都升格为法律,法律的权威性反而被削弱了。事实上也做不到。如果禁止师生恋,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估计至少得写100页。因为有太多的例外。答主:jux un
别墅既视感?外墙线条的作用!
谢邀~~~唉。。。其实啥不合理啊,都是自己的地盘觉得哪个不合理就规定禁止呗,有的公司也禁止办公室恋情呢,但有的就没有明文规定有明文规定禁止什么行为的,一定是之前这个行为对自己的企业或者学校带来过比较不好的影响吧答主:luvian zhang
作为一个大学老师,坚决反对师生恋。以现在大学对老师的要求,一般要求博士或者博士后,那么意味着年龄30了。而大学生,我刚接手的大一新生还有16岁的,这样的年龄差距怎么恋呢?我看着他们就是一群毛头小孩,我常对他们说:你们这帮小孩儿!要说可以恋,在我看来,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当下的老师显得非常博学,有些学生心生爱慕,尤其是女生,成熟的要比男生早。但正常情况下,一个30岁左右的老师应该都结婚了,至少我周围的几十个年轻教师没有单身的,这种情况再恋,是不是就不叫恋了?即使未婚,真的恋上了,等到学生游学一番之后,老师的优势就不存在了,而年龄的劣势又显现出来,还能不能好好的谈恋爱了?当然,不排除有的学生有不良动机,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任课的大学老师,试卷、分数,分分钟钟和挂钩啊,真的要铤而走险么?我的学生仅仅因为0.05分的差距错失了,悲恸不已,但这是实力的差距。曾听说一个有家室的老师和学生恋了,老师的孩子天天在他爸爸的办公室里坐着,后来给女生安排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才算完事。何必呢?一个的尊严都不在了。在合适的年龄,谈正常的恋爱,过平静的生活。答主:jeven F
我认为类似师生恋也好,办公室恋情也好,这些东西都应该成为默认的,不应该拿出来讨论。师生也好,上下级也好,本身存在固有的利益关系和级别差异,新的恋情关系是对原有关系的威胁和利用,无论有用还是无用。反对一切公有关系之间建立私人关系。甚至,对于大学里高年级同学借着学生会,团委的级别差异与低年级同学相恋答主:王狱
我觉得应该再来一项“禁止学长学妹谈恋爱”的规定。附上详细分析。师生恋,禁个屁!师生恋这几年似乎成了敏感话题,大概是和接连爆出的各种“校长”“保研”事件有关吧。 可是在我印象里,纯洁的师生恋就算不能像神雕侠侣那样直教人生死相许,也可以有女神当年拍的《窗边》一样动人心扉。这也就是我对以上回答感到吃惊的原因,没想到直到现在,大家的恋爱观念这么封建。当然了,有人会说我只摆出了价值观,那下面我就分析一下这种残害美好爱情的规定是有多么不合理。1.这项规定难以操作真心相爱的两个人要在一起了,规定有什么用?想必各位都是从高中过来的,那时候各种摄像头无死角覆盖学校,真是情到浓时还不是小手一牵:管个屁的规定啊?再说了,就算学校里憋着,规定能管得了出校门的事?再说各种的事,要是真的“”,哪会在学校里?(在哪各位都有数……)所以说,这种灭绝人性的规定简直就是为真爱添堵,也禁不了鸡鸣狗盗的勾当!要是真有老师和学生正大光明地在学校谈了,坦坦荡荡地在学校并排走,女生在学校混的也还风光,也请别随意揣度其中的隐情。有些人的想法真的很值得推敲,就像在大街上看到开车的就觉得人家钱来的不正当一样。2.这项规定合理吗?赞成这项规定的人似乎有一个前提,女方是学校里的无知少女,男方是混迹社会多年的抠脚叫兽。叫兽会使尽花招来骗得无知少女的青春肉体……(此处脑洞大开)但这都是想象!醒醒吧,这条规定简直就是有悖人性!第一,女性爱慕优秀的男性是自然规律。有些女大学生觉得身边没意思,老师博学风趣,两人男未婚女未嫁,正可谓是郎才女貌,有何不可?我只想奉劝广大单身男同学一句:别怪敌方太优秀,修炼自己很重要。别天天在宿舍玩游戏或者憋着气埋头啃书了,真要是想恋爱,把自己整干净,锻炼锻炼,勇敢去和女生切磋交流吧 (坏笑)第二,既然都是成年人了,也该有点基本判断能力了。就算禁得了个别居心不良的、想尽千辛万苦把女生骗到手的男老师(等等,这和追女生有区别吗?除了年龄和身份?)能禁得了社会上那么多穷凶极恶的狼豺虎豹吗?总会有女生上了当(痛斥某些人面兽心的家伙),但也有女生经受了诱惑,就像成长过程中之前的那些关卡一样,最终获得幸福。 再退一万步说,就算被“骗”了,结果会怎样?谁没有在爱情道路上受过挫折?
别觉得被老师“骗”了就掉进魔窟好不好。况且我觉得某些同龄男性的动机也不是很纯洁嘛,都是这个年纪的人…倒是年长的男性,出于经验,出于声誉,出于各种考虑更会对女生负责点…其实历史上尊崇的大儒老年娶少妻的也不少,倒是陈朱(朱熹,恩。。。)理学后渐渐僵化了。上面的话或许乍看吃惊,但是想想吧。写了好长,问我为什么无脑反对禁止师生恋?因为我也暗恋过老师啊→_→(是不是该匿,被熟人看见多不好)答主:匿名用户
这个某高校看来就是我们学校了,某天学校的官方突然发了一篇《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其中列举了9条老师负面行为,其中第四条就是师生恋的问题,算是官方正式发布文件,反对师生恋。其实这个对于这个通知,学校里并没有太多的争论的声音,毕竟在自己的身边没有听说过有师生恋的情况,但看到这个通知的时候,自己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师生恋在学校看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在我看来,这只是两个成年人(大学生基本上都已经成年了吧)追求自己幸福的行为,他们身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两个个体,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同时其他人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其实看到这个通知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过去直到现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同性恋的不公平对待,在曾经政府,教会眼中,同性恋也是不道德。但追求自己的幸福,寻找真爱又有什么不道德可言,需要旁人指手画脚。反对师生恋是否应该,我觉得不应该,我觉得任何阻止人们去追求幸福的规定,都是不应该的。答主:匿名用户
拒绝的大概是说怕两者会处于不平等关系,支持的大概是说自由恋爱。基于自由恋爱是没错的,如果双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我觉得不应该被禁止。如果有直接关系,比如学生长时间都是由这个老师来授课,那就等着毕业再谈恋爱吧。答主:superhard
打过这个辩题的辩论赛, 我方是“应该禁止”。我觉得之所以这会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传统文化的背景的缘故,和,到、、……其实我觉得如果真的爱有何不可,但行为举止不要过分张扬,而真爱值得等待。我的一个师妹,叫她师母为“师姐”。因为她的导师研一的时候和他的一个研究生——也就是这位师姐在一起了,而且未婚先孕,我们院长差点把他开除了。现在师姐研三,他们的孩子1岁。P.S.师姐的导师就是他丈夫。答主:匿名用户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早上和晚上。现在人就是急躁,最多等个四年,实在憋不住,花钱悦下,四年一过,你弄我弄,皆大欢喜,岂不美哉。答主:钟钟
首先我觉得在法律上这种师生应该拥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并没有触犯法律,从一点上来说,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禁止~但是在学校学生很容易对自己的老师产生一种依恋心理,这种心理可能会被误认为是爱情~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老师一直是需要为人师表的,更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由此可见,人们在潜意识里认为教师是拿来尊敬的,和老师恋爱甚至可能被人指指点点~还有就是教师可能利用学生的那种依恋心理让学生和自己在一起(只是说建立关系的原因有这种可能性并没有贬低老师的意思@_@),所以可能会被旁人说三道四,例如没有师德之类~个人其实不反对这种恋爱,我觉得男女之间喜欢上很正常,只是那位恰好是自己老师~只是在文化环境的影响下可能不易被接受~答主:若悠
我也来一个吧,我高中学理科的,高二地理老师是一个男老师,也就是走一个过场,然后我们就八卦出他的老婆是他以前的的学生,高一的时候他就看上她了,然后一直对那个女生特别好,但是那个女生没看上他,直到女生高考没考上,然后嫁给他了,嫁给他了!!!答主:万睿
感觉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说的,恋爱不分丑恶美好,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即使不是师生恋的恋爱也有利用,威胁,支配的丑恶一面。大家都太过在意师生这个字眼了答主:我是来学习的
师生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爱情不应该被传统人际关系绑架。但是这种人际关系不能背叛人伦关系。说白了,就是至少你我都是单身。我门专业有一对师生恋,但是十分畸形。女导员有家室甚至带着孩子,由于工作住在校内,而老公住在校外,天天和我们专业三班班长行苟且之事,我们仿佛看到了师公头上那片大草原。总值,反面的例子就放在这了,用来界定正面的作用多少还是有些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答主:左皓文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对于这个现象表示不反对,也不会歧视,每个人有恋爱自由的权利,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们不能拿自己的观点硬套在别人的头上当然我是不会这样做的。我只是对别人发生这样的事表示理解,但不代表我会支持。答主:白妮
不做评论,交给历史吧。答主:王一天
肯定不合理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我爹娘就是师生恋,没错,我爹是我娘大学老师,两人年龄差六岁。没有这个师生恋就没有我了,我当然觉得不合理了啊(#`′)靠。回答里一帮说这个理由那个理由的,居然还有万能匿名用户现身说法的。你们真的经历过吗,凭什么禁止啊,有什么问题?想想看二十多年前都有师生恋这种东西了,现在出来担心是不是想太多了?答主:沉么
还不够啊。不仅应该禁止老师的(男)女友、还应该禁止老师的孩子修该老师的课啊。我们专业一教授博导的女儿上他的课,考试明目张胆作弊都没人管啊。 答主:匿名用户
应该!不仅是大学,还有中学啊啊啊啊!! 真爱少,人渣多啊啊啊!! 高一那年遇见一授课老师,上课很有魅力一手好文章长得也还不错,简直…人面兽心啊!! 我不知道他是否因为生活无趣,因此与女学生各种。 以为他真能和自己相爱,结果渣男脚踏多条船,届届有新欢,每届一二三… 毕竟学生阅历少,再怎麽早熟也还停止不了幻想。 摊上师生恋,毕竟这个词带著一些难以言说的魔性,时刻给女学生言情小说代入感。 影响学习一定的…血的教训。 最惨的是,即使我口口声声的吐槽他,我特麽的还是忍不住会想起他!!! 答主:匿名用户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教授呼吁高校明令禁止师生恋引热议 禁忌还是自由?
  新华社北京6月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宓盈婷 王君宝)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发文呼吁高校应明令禁止师生恋的观点,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对于高校“师生恋”的话题,观点各方不一。其中,给予感情自由的同时如何保障彼此权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逐渐成为争论的焦点。
  正方观点:师德和恋爱是两码事 自由恋爱权不应被剥夺
  有网友指出,大学生已经成年,能够明辨是非,也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高校对“师生恋”出台“禁令”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明显已经超出了其该有的管束权限范围。
  【正方观点(一)】不少持正方观点的人认为,师德和恋爱是两码事。师德沦丧者只占教师队伍的一小部分,还是有很多的教师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因此,对待“师生恋”问题不能以偏概全、一刀切,高校不该用各种校规来约束身为成年人的师生之间的真情表达、恋爱自由。
  【正方观点(二)】另有网友认为,在现行法律中,并无禁止师生谈恋爱的条款。法无禁止皆可为,师生之间既有恋爱自由,也有婚姻自由,只要双方你未娶她未嫁,奔着忠诚的爱情去,他人便无权干涉。
  有网友说,婚姻自由是现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所以“师生恋”属合法行为。另外,若是双方具备恋爱的基础而真心相恋,也不存在道德范畴的问题,但师生恋中的为师者,更应该把这场恋情引向婚姻和幸福。
  【正方论据】即使在当代社会,也不乏“师生恋”修成正果的例子。
  甘肃某高校一位女学生小郑在读研期间与同学院的一位辅导员谈恋爱,女方毕业后不久,二人便举行了婚礼。据女方同学介绍,对于这段“师生恋”,同学们大都持赞成态度。因为双方年龄差距不大,男方只比女方大三四岁,不能单纯因为是师生关系就阻止他们自由恋爱,否则对当事人来说不公平。
  反方观点:“师生恋”损害双方权益应明令禁止
  【反方观点(一)】大学应该明确禁止“师生恋”。大学教师掌握很多公权力,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恋爱关系极容易让学生变成特殊的受益群体,也极容易伤害其他学生的权益。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部分教师便认为,“师生恋”涉及太多个人情绪、个人利益,主观情感导致难以公正、正常对待对方,对其他同学和学校都有影响。“师生恋”应该是禁忌,即使都是成年人,老师可以辞职后再确定恋爱关系,前提是无直接利益关系。
  【反方论据(一)】近几年部分高校频传导师利用学术权力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如厦门某大学女教授色诱其博士生、上海某大学副院长长期性侵女学生等,其中就有权力的因素。在哈尔滨一所理工类院校读大三的邹莹告诉记者,现在很多课程的分数都是老师来定,即便有客观因素,但是主观影响力还是很大,“师生恋”一旦出现老师就会偏心,“不用说恋爱,就是长得好看的女孩子老师都会给高分。”
  这几年见诸报端的案例表明,由于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比较强势,主动仰慕加被动强迫,导致学生或是因“爱”走了学术捷径,或是因“恨”失去自由与公平,无论结果如何都往往会成为舆论浪尖上的唏嘘对象。
  【反方观点(二)】“师生恋”因利益纠葛易产生丑闻,对高校及教师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不利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任务。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撰文指出,师生桃色丑闻等事件一定程度上成为建设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难题。
  严乙铭认为,“师生恋”多因利益纠葛、感情欺骗、家庭纠纷等矛盾,最终以爆料、举报和性丑闻等形式公之于众。这类现象,对高校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极大地恶化了大众对高校教师这一群体的观感。此外,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等教师也认为,“师生恋”中老师往往也会因被曝光而断送职业前程,成为受害者。
  【反方论据(二)】北京某艺术院校一教师的妻子在校内跳楼,因该教师与多名学生发生性关系。事件一出不仅教师名誉扫地,学校也不得不背上管理不力、学术腐败等多方标签。
  专家:提升“师生恋”双方权利意识 夯实制度保护根基
  显然,不正当的恋爱关系无论是对何种社会成员都应禁止,但保障师生之间正常感情自由与损害教育公平公正之间的矛盾,也是社会各界对“师生恋”说“不”的重要原因。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对于正当的“师生恋”和高校师生“桃色丑闻”需进行区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高校师生“桃色丑闻”,对师德和高校校风造成恶劣影响。对于此类情况,高校应加大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丑陋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将师德沦丧者清理出教师队伍。
  “而另一方面,对于师生间正当的恋爱,高校要从动机方面来进行约束比较难,不妨尝试从言行方面进行规范。”储朝晖建议,须对师生间的言行接触有所界定和规范,同时在当事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方面应制定更大范围内的公开程序,并严格按流程执行,从而杜绝部分学生希望通过与老师发展恋爱关系来谋取学业方面的优待或其他利益,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目前,部分国外高校已有设立维权中心的先例,对于老师或是学生,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都可以进行维权监督机制。因此,与其激烈地讨论禁止与否,不如切实地思考如何提高学生与教师的权利意识,将制度保护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教育部出台意见:禁止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图文编辑模式
23:12:43&)
5646字(1695/21)
( 19:48:56)
26字(12/0)
( 12:52:06)
23字(25/0)
( 11:30:14)
17字(17/0)
( 11:28:05)
40字(43/0)
( 10:27:03)
15字(12/1)
( 11:17:55)
( 09:39:57)
18字(29/0)
( 09:19:12)
12字(46/0)
( 08:48:02)
63字(23/1)
( 09:54:28)
22字(17/0)
( 08:18:28)
( 08:02:34)
( 07:55:20)
48字(103/1)
( 10:59:39)
( 15:52:43)
( 06:50:34)
64字(353/1)
( 15:28:56)
31字(14/0)
( 05:07:25)
31字(13/0)
( 01:02:48)
38字(15/0)
( 00:18:25)
( 23:54:47)
21字(19/0)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有没有必要做四维彩超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