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年底突击花钱实例”问题

& 应理性看待年底突击花钱
应理性看待年底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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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理性看待年底突击花钱
财政部11日发布的11月财政收支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各级财政支出12.6万亿元,仅完成全年预算82.5%。这意味着12月需要完成近2.7万亿元的财政支出,是正常月份财政支出额的两到三倍,年底&突击花钱&怪象如期而至。(12月12日《经济参考报》)
众所周知,年底&突击花钱&早已不是一个新鲜事了。这不,媒体曾报道,过去我国曾有过最后一个月支出25%甚至更多的情况。如2008年12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例就高达26.8%。让人高兴地看到,随着年度预算制度的推行,近几年有所好转。正如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所说:&按照2014年财政预算,今年最后一个月还要完成17.5%的预算支出,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在三四年前更严重,12月一个月大概要花掉全年支出预算的20%左右。&尤其是今年在八项规定和财税纪律愈加完善的背景下,政府想要乱花钱越来越难,过去时常见诸报端的&天价采购&等乱象已经越来越少。
为何年底突击花钱会&久治不愈&呢?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不能一味口诛笔伐,要理性看待。因为年底财政支出数额巨大原因纷繁复杂,我们不应该只表面看到财政报表上面的数字就妄加批评政府&突击花钱&,关键要看花出去的钱有没有花到点子上。正如财政部财科所副研究员李全所表示:&年底花钱既是自然规律也有人为因素。&
首先,年底不是财政部门在集中&花钱&,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年底结算量比较大,很正常地就形成了大量资金集中结算的情况。其次,由于部分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没有完成,或完成了但没有及时结算,就会对下一年度的预算造成缩减的可能,这导致各预算单位都会在这一期间集中结算。第三,政府层级多,导致财政资金下拨环节复杂,且时间普遍较晚,一般要到下半年,有的甚至要到11月、12月份。另外,每年全国人大在3月份才批准中央财政预算,经过一些流程,中央财政的钱拨付到地方时已经是第三、四季度,晚的甚至到12月才能到账,但政府却不能因为钱未到账而让在建项目停工,所以虽然年末政府账上看似资金多,但钱实际上已经在前几季度就花出去了,只是等财政拨款到账才去支付这笔资金。
因此,面对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我们不应该急于拍砖谩骂,要理性分析,区别对待。一方面要确保该花的钱用到刀刃上,花到真正需要的地方,花到对来年经济有显著拉动作用的地方。另一方面,对于少数部门巧立名目突击乱花钱,要加大整治力度,尤其对那些违规甚至违法乱花钱的行为要严惩不贷。
相信: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党风政风会进一步好转,尤其是新《预算法》的施行以及财政资金预算、使用等相应的配套制度也会进一步完善,&突击花钱&乱象也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新闻链接:/cj//6869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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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岳西县人,有工程师、经济师两个中级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先后在《半月谈》、《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工人日报》及新华网、人民网等报刊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1000多篇,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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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年底突击花钱不违规”才是真问题
  吴龙贵
  据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12月份将有约1.9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对此,财政部官员白景明表示,虽然2012年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突击花钱”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中国,日本也是如此。
  “年底突击花钱不违规”的说法,从逻辑上说并没有错,只是多少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意思。现行《财政预算法》并没有对政府开支做时间上的硬性规定,理论上而言,即便把一年的预算在一天之内花掉,也不能说是违规。但很显然,这只是一种字面上的狭义理解,而公众所质疑的并非是“年底突击花钱”这一事实本身,而是这种反常现象背后可能存在的、甚至是显见易见的滥用财政预算的问题。
  譬如,12月份的政府开支是平时月份的数倍之多,这符合财政理性吗?在政府开支能见度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这暴涨的开支究竟花在何处,有多少经得起考问?这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把“不违规”当成年底突击花钱的挡箭牌。换言之,“年度突击花钱不违规”,充其量只是一种程序正义,而非实质正义。正因为如此,每到年底,从中央到地方都会出现相应的遏制年底突击花钱的各种政策规定。
  事实上,“不违规”证明的不是年底突击花钱的正当性和正常化,而恰恰是相关规则的欠缺和不足。有研究者分析,年终突击花钱的最根本原因,是我国现行的预算编制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式,这其中存在一定缺陷。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而结余则全部上缴。因此,不少单位到年底就抱着必须把钱花出去的心态,否则就要上缴国库,而第二年的预算规模还会减少。
  政府开支应遵循适当性原则。该花的花,不该花的就不花,如此才能节源节流、厉行节约。而按现行的制度规定,则很容易造成,该花的花,不该花的创造条件也要花的现象。反向激励之下,想做&“节约型政府”便会增加难度,政府花钱的&“能力”不断得到加强,衍生出诸如&“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之类的采购潜规则。随之而来的,是开支的水涨船高,以及民众的非议连连。
  《羊城晚报》去年一篇报道很典型: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建设的花销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这让这位直性子的国企领导一度“心都碎了”――“我有花钱结余,你还来怪我,这是逼着我大手大脚花钱。&”卢光霖说:“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不花钱,你就是蠢材!&”
  当不合情理的现象不违规时,需要做的不是拿规定来进行循环论证,也不是用“别国也如此”来自我安慰,而是要反思规则本身是否需要改进。与其每到年底想着怎么遏制突击花钱,不如改革制度。譬如一些学者大力提倡的“零基预算”可以作为参考: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更不能以“花光预算”为参考标准。最为重要的是,还是要加强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的透明度。倘若我们的预算报告能像香港地区那样,细化到“一张办公纸,一把椅子”,何愁不能理直气壮地花钱呢?
&&|&&&&|&&李欢:“年底突击花钱”该怎么花?
12月25日,《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七条要求中,第五条重申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第六条提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12月29日人民网)
又到岁末,年底“突击花钱”继续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办洞悉国民想法,不仅在元旦前夕发文,更是近10年来,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放在针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过节相关要求的文首。然“年底突击花钱”是否应该一切切?其实政府更应该想想,这年底的钱,该怎么花。
根据中国式“惯例”,大笔财政支出集中在年底,加上元旦、春节将至,很容易造成乱花钱。比如,一些单位用公款前来买购物卡,开的一般是“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的发票。通过媒体报道,不难看出,此次《通知》为遏制年底“为花钱而花钱”的冲动,费心不少,将各种情况详细列举,颇得民心。
保证职工的正常福利也是通知的亮点之一。众所周知,在中央八项禁令下,被肃清的不止有贪官,也让基层员工的日子不好近。须厘清一个观念,年底花钱,不在于是否年底花钱多,而在于该不该花。保民生是政府工作的核心,民心齐,泰山移。年末突击花钱不可避免,但这钱可否花在民生上?
应该看到,年末突击花钱虽有许多客观原因,但其中也不乏主观因素,比如有些部门为了下一年度获得较多的预算,不惜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把本可以节约的钱突击花掉,甚至花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购置年货、发放节日红包上。要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引入绩效理念,堵住“不该花”的漏洞。但对民生,我们不能畏缩畏尾。
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大了民生投入力度,但相比现实需求和民众期望,仍然显得捉襟见肘,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扶贫等民生领域欠账太多,亟须各地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事实上,很多民生投入虽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预算,但鉴于以上所说的种种原因,很多民生项目也一直在“等米下锅”,财政资金并没有落实到位。当年末政府有钱之时,理应及时填补欠账,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预算执行到位。在解决民生问题上,人们永远不嫌政府投入太多,何况现在投入的并不多。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只要政府的的确确把钱花在民生上,那么“年末突击花钱”也就不是一个让人焦虑的问题。
本文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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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嘴炮 只管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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