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大的宝宝误打了百白破是预防什么的预防疫苗会有事吗

是教打了针半个小时以后再吃的,宝宝打了针以后还是多喝水吧,预防宝宝发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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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宝宝拉肚子是婴幼儿最常见的胃肠道疾病。宝宝拉肚子的根本原因是免疫功能差,对病毒细菌的抵抗力弱,当肠道受到感染时,便很容易感染拉肚子。同 时,如果宝宝喂食太...
一般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就是会有低烧的现象.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必太担心.多给孩子喝些水,注意观察就可以了.
许慧欣的这首名曲,很不错的
你好,感冒通常与病毒感染有关的,除非在确定有伴发细菌感染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抗生素的,滥用抗生素的危害非常多的,长期使用抗生素不只是导致二重感染,还会引起细菌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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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涛谈预防接种】我们恐慌,是因为输不起!关于疫苗我们能做的还有这些......
摘要:五联针(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B型嗜血流感杆菌)建... 水痘会引起皮疹、瘙痒、发烧和疲倦,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感染...
  毫无疑问,这两天中国的社交媒体圈子已经被完全刷屏,昨日世界卫生组织也对此做出了回应,今日我们的微信第二条将会转载世卫组织回应中国疫苗事件的官方中英文两个版本。
  截止微信编辑部发稿前,朋友圈依旧在呼吁并号召大家理性看待此次疫苗事件。的确,从疫苗事件爆发至今,大家的转发就未停歇,为何13年的报道在今日又火了?为何老说家长不理性?为何我们比谁都急需要一个彻底的真相?
  原因其实真的很简单,我们在孩子这件事情上,输不起!即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为0.001%,但是在宝爸妈眼里,万一发生了,那就是100%,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为外界的邪恶受到半点伤害。
  我们常说,为人父母是我们这辈子不容许失败的事业。这几日我们跟大家一样追踪有关疫苗事件最新动态报道,拿到手上的资料与官方公布的一致,除了呼吁政府尽快严惩犯罪人员,早日公布真相,找到解决办法外,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掌握的疫苗知识告诉大家,希望能有所帮助。一二类疫苗的区别,不同人群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疫苗接种后常见的问题处理方式,以及疫苗接种效果的跟踪等。
  今日文章会比较长,请大家耐心阅读,也希望各界人士体验此刻为人父母的心情,我们只希望尽快公布真相,让孩子免受伤害!
  当然,疫苗问题的相关咨询,也是我们昨日文章留言中支持率最高的话题(点击查阅【崔玉涛谈生长发育】宝宝头发稀黄,缺的是耐心和科学护理,与钙兄弟无关!)。
  孩子在一岁半之前已经打了四次五联疫苗。那四岁的脊灰,六岁的百白破,还需要接种吗?
  五联针(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B型嗜血流感杆菌)建议注射时间:生后满2、3、4个月或生后满3、4、5个月;还有生后18个月,一共四次。到儿童四岁时还要口服脊髓灰质炎一次,满六岁还要白喉+破伤风一次。注射五联针的益处是可以减少疫苗注射次数,同样保证了接种效果。
  我们翻阅《崔玉涛图解家庭育儿110》全套书籍后就婴幼儿疫苗接种后可能会出现的症状,疫苗接种效果检测,不同人群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补充回答。
  1免费与自费疫苗
  很多家长都在关注是否应给婴儿接种自费疫苗的问题,目前我国防疫部门将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是免费疫苗,由国家出钱;二类疫苗是自费疫苗,由家长出钱。从预防疾病的角度而言,接种自费疫苗可获得更广泛的保护。无论接种自费疫苗还是免费疫苗,都可以预防相应的疾病。
  疫苗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除与疫苗质量有关,与接种疫苗时孩子的身体状况也有一定关系。所以,建议家长在给孩子接种疫苗前应接受医生的全面检查。另外,为避免疫苗接种后疑似不良反应,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不建议同时接种,两者的接种时间应间隔至少15天。
  2接种疫苗后发热
  疫苗会迫使免疫系统产生抗体,会出现暂时的不适现象。
  接种疫苗是为了预防一些传染性很强、对人体危害较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因为疫苗本身就是减毒或灭活的细菌或病毒,当它进入人体时会对免疫系统进行攻击,迫使免疫系统产生抗体,从而达到预防相应细菌或病毒再次进入人体后对人体的损伤。所以,疫苗接种后,人体免疫系统被攻击,就会出现暂时的不适现象,比如发热等。
  预防接种后出现不适需要辨别时间差异,对症治疗!
  预防接种后出现不适只能对症治疗。全身症状以发热为主,并且不伴其他症状时,如果体温超过38.5℃,需要给婴儿服用退热药(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或含的美林);如果体温未超过38.5℃,可以采用物理降温的方式给孩子降温并给他多饮水。疫苗接种后的发热多见于注射后24小时内,发热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在辅助降温时,要让宝宝尽可能保持舒适,等待反应自行消失。但疫苗接种后数天才出现的发热,并不一定与疫苗接种相关。建议在孩子发热持续3天以上,或伴有严重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
  3疫苗接种效果
  抗体IgG是我们预防接种检测的目标。不论是患病,还是进行预防接种,机体对抗病毒或细菌后,首先产生的是抗体免疫M(IgM),IgM代表短期感染的征象。抗体IgM在人体内存留时间有限,最终会演变成抗体IgG。人体对抗一些病毒和细菌所产生的抗体IgG可在体内存留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生。因此,对有些疾病来说,人的一生只可能患一次,患病的时间多是在婴幼儿时期。对于这些&人的一生只可能患一次的疾病&多是较为严重的传染病,科学家已经研制出相关疫苗进行预防。
  预防接种确实可以有效预防相应的传染病,但预防接种毕竟不是真正的患病,未必能够起到终身防病的效果。所以,既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进行必要的加强注射,也应在适当时候进行血液中相关疫苗抗体IgG的检测。这种检测应几年进行一次,对成人也不应例外。每个成人不一定具有对抗这些传染病的能力。只有保持体内相当的针对传染病的抗体IgG水平,才能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
  4过敏与疫苗接种
  对过敏婴幼儿接种疫苗时应该注意:
  1.湿疹较严重期间,特别是接种部位湿疹较严重时,暂缓注射疫苗。先治疗湿疹,待好转后再行接种。
  2.对鸡蛋过敏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狂犬疫苗、黄热病疫苗(三者都不是常规疫苗)。
  3.对以前同类疫苗过敏者不能再次接种相同疫苗。
  出湿疹期间的疫苗接种应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1.引起湿疹的原因。如果孩子对鸡蛋过敏,不建议接种流感疫苗、狂犬疫苗、黄热病疫苗,这三者都不是常规疫苗;牛奶过敏者,不口服减毒脊髓灰质炎疫苗(OPV),改为用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对曾经接种的疫苗出现过敏时,不建议再次接种相同疫苗。
  2.湿疹的严重程度。如果湿疹严重,特别是需要接种的部位湿疹严重时,可先通过药物治疗湿疹。待湿疹好转后,再进行正常疫苗接种。
  3.皮肤的完整性。只要有完整皮肤,且对疫苗不过敏,湿疹儿童可以进行预防接种。
  5生病与疫苗接种
  由于疫苗是减毒或灭活的病毒或细菌,接种后会对人体造成微小&疾病&过程,所以接种前的儿童身体应该处于健康状态。生病期间不能接种疫苗,可在病愈一周后再接种,否则疫苗接种后反应较大,接种后长远效果也强。比如腹泻期间就不要接种疫苗,特别不要接种口服疫苗,比如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6哺乳、妊娠与疫苗接种
  哺乳期妈妈:
  对哺乳期母亲接种灭活或减毒活疫苗不会有不良后果。而且,我建议哺乳期妈妈尽量接种流感疫苗。因为季节流感疫苗为灭活疫苗,对哺乳期母亲和婴儿接种灭活或减毒活疫苗不仅不会有不良后果,哺乳期母亲不会通过乳汁把疫苗直接传给婴儿,反而疫苗接种后在母亲体内产生的抗体会通过母乳喂养输送给婴儿,提高孩子抵抗流感的能力。
  建议接种流感疫苗的时间最好在十一长假后,千万不要等到流感流行时再来接种。接种疫苗后至少2周体内才会产生有效抗体。
  妊娠期的准妈妈:
  只要不是在怀孕头三个月内接种疫苗,预防接种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但是要注意孕妇不能接种活疫苗,如:麻风腮、水痘疫苗。
  7水痘疫苗与护理
  接种水痘疫苗不仅可预防水痘,也可预防成人带状疱疹。水痘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常规接种推荐时间是1岁接种一次,4~6岁再加强一次,一共两次。1岁以后任何年龄的儿童和成人,只要没有接种过水痘疫苗,又未曾患过水痘者都可接种水痘疫苗。如果4岁以上未曾接种者,可连续接种两次,时间间隔4周。已患过水痘者无需接种水痘疫苗。
  即使接种过水痘疫苗也有可能再出水痘,但大多数接种过水痘疫苗的人都不会再得,即便得了,症状也很轻微,通常脓疱较少,不会发烧,并且很快就能复原。
  水痘会引起皮疹、瘙痒、发烧和疲倦,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感染、疤痕、肺炎等。宝宝感染水痘后,会出现典型的三期疹子:丘疹、水泡和结痂,它们几乎同时存在,不难诊断和治疗。但病愈后,病毒仍会存留于神经节内。当人体免疫低下时引起带状疱疹,可反复出现。如果患水痘的孩子没有高热或其他不适,家长不需要惊慌,5~7天就会消退。只要不抓破,水痘部位今后不会留痕迹。
  8五联疫苗
  孩子满两个月即可接种五联疫苗,一岁内3次,间隔4~12周,生后15~18个月接种第四次,注射后有可能出现发热,注射局部短时出现硬结,如果体温超过38.5℃,可服退热药。
  五联疫苗作为一种制剂,所含防腐剂、添加剂明显少于各单独疫苗的防腐剂、添加剂之和,安全性得到了提高,但价格较高。
  接种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在接种一剂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儿童,不应继续接种。
  ●接种一剂后七天内患大脑或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不应继续接种。
  ●接种一剂后出现癫痫发作或虚脱、持续哭闹3小时或3小时以上、发烧超过41℃等症状时,要向医生咨询。
  ●患轻微疾病(如感冒)的儿童可接种,但患中度或严重疾病的儿童应等康复以后再接种。
  百白破三联疫苗也可能产生过敏反应,但导致严重伤害的风险极小。注射后有可能出现发热、注射局部短时出现硬结等。如果体温超过38.5℃,可以服用退热药。接种第4、5剂疫苗之后会比前几剂更容易出现上述反应,接种疫苗的整个手部或腿部会出现肿胀现象,并可能持续1~7天。其他的轻微反应有烦躁不安、疲倦或食欲缺乏、呕吐。这些不适反应通常会在接种后1~3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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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百白破疫苗
大家说下宝宝打完百白破后都有什么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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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宝宝吐奶 嗜睡
貌似很好睡^ _ ^
昨天打得 没有不良反应 吃得好睡得好
我家的是打完针回家睡了一觉醒来开始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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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关注转:南京3个月大女婴打完“百白破”疫苗后猝死
本文导读:昨天上午10点多,江宁区汤山街道高庄自然村的陈静和丈夫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汤山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疫苗,回家之后,孩子就睡觉了,不料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孩子突然气息微弱,脸色苍白,送到医院抢救时,孩子已经死亡。
&昨天上午10点多,江宁区汤山街道高庄自然村的陈静和丈夫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汤山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疫苗,回家之后,孩子就睡觉了,不料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孩子突然气息微弱,脸色苍白,送到医院抢救时,孩子已经死亡。对此,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表示,一切等待上级卫生部门的调查。
  打了“百白破”,服了“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
  昨天下午3点多,记者赶到了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门口,记者发现有不少群众围观。“刚才有个孩子吃了‘糖丸’之后死掉了!”一位围观者说,刚才孩子的父母和外公外婆一直在医院门口哭,非常悲痛,大家劝也劝不住。
  随即记者来到防保科,一个工作人员承认是有此事,孩子3个月大,上午来接种疫苗的,下午家人把孩子送来抢救,但是抢救无效,孩子已经死亡。
  因为当前正在强化麻疹疫苗,一些不知情的群众误以为与其有关,但工作人员表示,3个月大的孩子还不能接种麻疹疫苗。据他介绍,这个孩子一是打了百白破疫苗,二是服了“糖丸”,即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这两种疫苗,一个是侧重预防百日咳,一个是侧重预防小儿麻痹症。
  记者赶到前,家人已经带着女婴开车赶往了汤山八三医院。工作人员解释说,其父母称看到孩子的眼珠动了一下,不想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到八三医院继续抢救去了。然而八三医院急诊科医生告诉记者,家人在途中联系了八三医院,医院告知他们没有儿科,对方于是就直接转往市区找医院去了。
  希望破灭,家属痛不欲生
  随即记者又赶到了女婴的外公家,汤山街道高庄自然村中桑干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据称,孩子的外公叫陈小照。“我们这里孩子都打疫苗啊,从来没出过这种事,真是太意外了!”邻居们表示,出了事之后,陈小照一家老小全部去了医院,家里大门落锁。
  据邻居们称,昨天上午10点多时,孩子的父母带着女婴去上峰打疫苗的,回家之后,孩子就睡觉了,大人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家人发现孩子的裤子尿湿了,于是给孩子换裤子,结果碰到孩子时,发现身体有点发软,再一看脸色苍白,呼吸都没有了。随后孩子的父亲赶紧开车带着孩子和一家人去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邻居说,陈家的女儿陈静和丈夫结婚10年了,一直没有孩子,直到今年6月份,才生下了这个女儿,一家上下全都欢喜得不得了,对孩子百般呵护,而孩子也是白白净净的,人见人爱。据了解,孩子的父亲是句容人,但是女儿的户口是落在妻子这边,所以孩子才会在上峰卫生服务中心打疫苗,由于到了3个月时必须按时注射百白破疫苗以及服食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所以一家三口最近才回到上峰。
  在记者采访时,女婴的爷爷奶奶闻讯刚刚赶过来,老人激动异常,不住地跺脚。老人称,女婴被送到了市区医院,已经死亡了。记者昨晚也从医院确认了此事。
  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陶副主任表示,此事目前已上报,江宁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下午就赶来进行了调查,具体结论要等上级部门的调查结束。
  “我们都是按照规范来操作的”,陶副主任说,疫苗都是由区疾控中心统一提供,注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专职人员负责,人员都是经过培训的,在操作上没有问题。
  南京市卫生部门着手调查
  “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接种以来零死亡
  南京市卫生部门昨天下午已经获悉此事,并开始着手调查。
  南京市疾控中心专家告诉记者,从1992年接种至今,南京已经有300多万人次吃“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但是没有发生过一例死亡事件;百白破自上世纪80年代接种以来,至今也没有死亡过一例,这说明,这两种疫苗的安全性是相当高的。据参加抢救的医生反映,在进行气管插管抢救的时候,吸出了大量胃内容物,大多数为奶液。
记者采访南京一位权威专家,他告诉记者,是否是上述两种疫苗导致死亡,这需要疾控专家作出判断。从以前的统计来看,婴幼儿死亡的原因较多,比如呛奶、疾病等等。在国外,婴儿猝死综合征是导致新生儿死亡的最常见原因,多见于3~6个月的婴儿,患儿通常在熟睡中突然死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尚不明确。许多研究将俯卧睡眠视做导致婴儿猝死综合征的高危因素。
  名词解释
  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
  1.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性疾病。如果不吃,就会增加宝宝患脊髓灰质炎的几率。脊随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在我国现阶段的免疫规划程序中明确规定:满两个月的宝宝即应开始服首剂,之后分别在宝宝三个月、四个月时再各服,每两次之间的间隔最少不应短于30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当宝宝满四周岁时再加强一剂。
  接种液体脊髓灰质炎疫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说,需用凉白开水送服,切忌用热水或开水溶化;至少在服苗前、后的半小时之内不喝热奶、热水及吃热食,也不宜喂母乳,以免影响免疫效果。如宝宝存在先天性的免疫功能缺陷或对牛奶过敏则不宜服苗;如宝宝发热、处在疾病的急性期,或患有腹泻则应推迟服苗的时间。
  2.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简称“百白破”。生后3个月即可开始接种。一般采用肌肉注射法。第一年为基础免疫,共注射3次,每次间隔1个月。1岁半到2岁时加强一次。6岁时,用精制白喉、破伤风类毒素分别进行加强。注射后局部可有轻微红肿、胀痛和硬块;少数儿童可有低热、疲倦等全身反应;个别儿童可能出现腹泻、湿疹、荨麻疹等反应,以上这些都不能成为以后不再接种“百白破”的理由。接种后所引起的反应,只要适当休息,作一般对症处理(如:服退热片、止泻药、抗过敏药等),2~3天内反应很快会消失。(现代快报)
&&&&&相关新闻:卫生部辟谣“恐慌短信”
麻疹疫苗非慢性毒药 华西都市报
根据卫生部安排,今年9月11日至20日,将对全国范围内近1亿儿童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包括8月龄-4岁儿童。
  昨天上午,北京市民花女士的手机上突然接到关于接种疫苗是“慢性毒药”的短信。此种说法昨日迅速在网上流传,引起家长担心。
  对此,卫生部昨日强调,这次不使用进口麻疹疫苗。麻疹疫苗是个老疫苗,到现在已经使用了44年,疫苗质量是有保证的。
  ▶市民接到“慢性毒药”短信
  花女士说,昨天下午,她的手机上突然显示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短信内容表示,“紧急呼吁各位家长慎重考虑马上进行的1亿儿童额外疫苗注射要求,这批美国赠送的产品完全可能是慢性毒药”,同时短信内容中表示,如想知道原因详见“&&博客”。
  记者随即上网搜索&&博客名字,立刻页面上就出现“&&博客紧急质疑:联合国为何要中国儿童蹊跷注射疫苗?”的链接。记者点击多条进去并未发现该博客,却发现许多论坛上有关这条言论的谈论,有些帖子并不相信该言论,有些帖子也表示了担心。
  “不是说自愿吗?那为什么还要签两次字,也许真有问题”,一位上海网友表示,看了帖子,要考虑是否带孩子去接种。
  ▶辟谣
  卫生部:疫苗安全全部国产
  卫生部有关部门昨日对记者表示,这次使用的麻疹疫苗的生产企业主要是上海、武汉、兰州和北京的有关企业,不使用进口疫苗。
卫生部此前举行了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气会。在通气会上已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解答。
  中国工程院院士、卫生部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铠表示,麻疹疫苗是个老疫苗,从1966年开始就使用了,到现在已经使用了44年,疫苗质量是有保证的。
  卫生局:北京疫苗产自兰州
  北京市卫生局也对“麻疹疫苗为外国赠送”的说法进行辟谣。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为保证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北京市使用的是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麻疹减毒活疫苗,是从国家批准上市的产品中招标选出的,采购的疫苗均经过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检测合格。
  本次强化免疫期间,各接种点按规定只提供国家统一配发的、经过国家严格检测的免费麻疹疫苗。我国与其他国家一样,使用的麻疹疫苗株均为A基因型麻疹病毒制成的减毒活疫苗。市民可放心接种。
  疫苗接种期间,卫生部门已指定北京市178家医疗机构建立了疫苗接种后疑似不良反应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还成立包括疫苗学、流行病学、免疫规划、呼吸等各相关专业的24名专家已组成接种指导组。据《法制晚报》
  专家释疑重复接种不影响健康
  有些家长担心,已接种疫苗儿童再进行麻疹疫苗接种,会不会影响健康?
  “绝对不会有影响。”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说,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多次接种麻疹疫苗不会增大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
  对于已得过麻疹的孩子是不是需要再接种,专家认为,很多情况下,麻疹诊断是医生临床诊断,没有经实验室的严格病毒检测,也可能是其他发热出疹性疾病被当做麻疹。就本次强化免疫而言,专家建议孩子再接种麻疹疫苗。
  背景资料
  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发疹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麻疹易感者与麻疹患者密切接触,其发病率可高达95%以上。麻疹好发年龄为1-5岁,典型麻疹以发热、结合膜炎、上呼吸道炎症、口颊粘膜科氏斑及全身斑丘疹、疹退留色素斑为特征。
  婴幼儿患病后死亡原因多由于并发症,如喉炎、脑炎、支气管肺炎、心肌炎等。在未应用麻疹疫苗之前,麻疹发病率及病死率占儿童传染病首位,每隔几年流行一次。安全有效的麻疹减毒活疫苗应用后,提高人群特异性免疫水平是预防麻疹的主导措施。
  几类情况禁打麻疹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相关新闻:2万不合格疫苗入市黑幕:药企“喊冤”
中国青年报
已销售两万多份不合格疫苗
  日,延申公司及其原总经理陈大羔、原常务副总经理张忠义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日,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起诉书称:经查明,2006年5月,延申公司对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进行了质量升级,把疫苗的效力测定指标由原来的≥2.5IU/剂(狂犬病疫苗的现行国家标准。IU
是“国际单位”International
Unit的缩写,常在药品中使用。——记者注)提高为企业放行标准≥4.0IU/剂,使得该公司的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2008年年初,延申公司经营管理层为了挽回此前被常州市食品药监局行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由于扩大产能、多创利润的利益驱动,使生产不达标的狂犬病疫苗产品(批号)能顺利投放市场,在原总经理陈大羔的认可下,由延申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张忠义亲自布置,由原质保部经理贾晓霞等人具体协调、参与,对其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效力数据进行修改,还用违规提取的纯化液(俗称“小样”)替换报批签发抽检样品。
  日,延申公司将已被替换的抽检样品、《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和已经修改过效力达标数据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记录摘要》及生物制品批签发现场抽样记录表,一并送北京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下简称“中检所”)进行检验,并于同年11月12日骗取了国家食品药监局颁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从而使得延申公司生产的此批号不合格疫苗全部出库。
  2009年6月,中检所在对海南市场的抽查中,抽检了标识为延申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批号)。同年11月16日,抽检产品经中检所检验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经查实,批号为的狂犬病疫苗,共计投放市场53293人份,案发时,已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销售22226人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601282元,另31067人份疫苗因故未能进入市场。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延申公司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单位犯罪;陈大羔、张忠义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且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记者了解到,延申公司曾在2006年9月及2008年12月,两次因生产违规操作被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企业方当庭“喊冤”
  被告陈大羔担任延申公司总经理至2008年年底离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他当庭说事前事后不知情。
  检察官问:“你笔录口供不是这么说的,笔录是否属实?”
  陈大羔先说“有部分属实”,后来说“基本属实”。
  当被问“公安询问你时有没有录音录像”,陈大羔回答:“有。”
  他的辩护律师问陈大羔:“2009年11月,每一批疫苗都是需要总经理签字合格的,你为什么签字?”
  “我看到的是合格的。”
  “你从哪里看到合格的?”律师问。
  “送到我手上的质检报告。”陈大羔说。
  原副总经理张忠义则当庭说:“我承认基本犯罪事实,只有一点异议:我是协调配合,不是组织安排。”
  被告人、延申公司原质量保证部经理贾晓霞当庭提出了几个疑团。
  “我认为,起诉书中的2009年11月中检所作出的检验报告,指出海南疫苗不合格,是有瑕疵的。”
  她认为:“第一,测出问题的疫苗是在海南的市场终端,为什么没有到企业复查?”
“因为狂犬病疫苗是对环境要求很高的,必须保持在23的低温环境,温度稍高就容易变质。流通环节是企业无法把控的。海南的疫苗不合格,也有可能是运输流通环节出的纰漏,并不能等同是企业生产时不合格。”生物制药专业毕业、行业工作经验有16年的贾晓霞说。
  “第二,疫苗是2009年9月失效的,为何等到疫苗失效两个月后才出报告?如果是疫苗失效后才做的报告,就等于作废;如果是失效前做出的,为什么当时推迟两个月才签发?我不知道理由,最重要的是,疫苗已失效,企业就彻底失去了复检的权利!”
  贾晓霞也提出了证明是在疫苗有效期内检测必需的材料。“疫苗外观检测的日期,效力指标检测要耗费28天,需要效力指标检测的起止日期。”
  她还申诉道,前些年国家关于狂犬病疫苗批签发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企业自检的一批疫苗内,每有5亚批,就要做一亚批的效力指标,而送中检所检验的批次狂犬病疫苗,一共有7个亚批,只附上了一次效力指标。“这不是双重标准吗?这不都是我们企业的错。”
  “≥2.5IU/剂”是狂犬病疫苗的现行国家标准,而延申公司自定的放行标准是≥4.0IU/剂。
  “企业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自己把标准定高了。就算没有达到企业标准,但是达到国家标准,我认为实际还是可以放行的。”被告人、质量检验部经理高春润说。
  “实际上中国很多年来都使用≥1.3I鄄U/剂作为合格标准,标准提升到≥2.5IU/剂也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临床实验证明这两个标准都是安全有效的。”贾晓霞解释,“但不管哪种标准,都不能达到注射后一定让人产生抗体。我们公司的临床实验中,产生抗体比例已经能够达到80%。”
  “即使是失效疫苗,对人体也不会造成直接损害,因为它是预防性疫苗,不是治疗性疫苗。”贾晓霞最后说。
  疫苗制造业利润黑幕
  庭审中被告人证实,延申公司2006年的销售收入为1.7亿元,净利润4000多万元;2007年净利润5000多万元。
  当被问到“本案疫苗的抽检报告中,效力指标只有0.6IU/剂,你认为是否有人为因素?”张忠义回答说:“应该是有吧,不然,我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了。”
  当被问到“修改检测合格记录,这个主意是谁提出的”,张忠义出人意料地吞吞吐吐:“这个在法庭上不好说吧……”
  被催促之下,他回答道:“这是行业内的事,不用说谁提出,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辩护律师问:“发现问题的疫苗是在海南的市场终端,为什么没有到企业复查?”
  “这个问题……我不太好回答。”张忠义说,“一般情况市场终端发现质量问题,要到生产的企业再次检验,但我们一批疫苗价值才100万元,没有遇到过这个问题。我听说有的企业一批疫苗400万元、500万元,被查出有问题,然后到复检,后来也就合格了。”
  他慢慢地说道:“在中国几十种疫苗制造企业中,有的生产水平是和国际接轨的,有的则相差甚远。那么落后的企业为了在技术参数上与先进企业拉平、或者拉近,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就会采取一些不太正常的做法……这个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共识。”
  庭审中,被告人还透露,送检时把“小样”偷换成品质高的小样,是企业经常的行为,是一种常态。
  “生物制品批签发”是国家对疫苗等生物制品,每批出厂销售前实行强制性审查、检验和批准的制度。未经批签发的疫苗产品,是不得销售、禁止使用的。
  “企业质检部门同意这批疫苗申请这一批签发合格证,靠的就是生产记录和质检报告。”贾晓霞说。
  而她及其下属、批签发的主管人员裴强都当庭证实,从2008年以来,延申公司的质量保证部就没看到过疫苗质量检验的原始详细数据了,从质量检验部拿到的全都是薄薄一张4.0IU/剂以上完全合格的报表。
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多次追问一个问题:“这一批疫苗的原始数据到底合不合格?”她都只是回答:“我也没见过,也不知道这一批是真合格,还是不合格。”
  贾晓霞和裴强都在庭上证实:“从2008年以来,基本上每一批狂犬病疫苗送检时都要更换上‘小样’,不管它是不是真合格。”
  贾晓霞、高春润及生产部门负责人谈玉芳、裴强都当庭承认参与了提取小样,趁下班后没人注意,给裸瓶的小样贴上标签。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法庭上控辩双方、被告人都多次提到“药品GMP”,它是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是我国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GMP总则的第五条是“执行本规范的基础是诚实守信,任何虚假、欺骗行为都是对本规范的严重背离。”
  公诉人问:“把送检品换成‘小样’,这是你安排给下属裴强的一项工作吗?”
  沉默很久以后,贾晓霞小声说:“非正常工作。我们都很矛盾,也很担心……”
  有专家认为,此案证据不足
  针对此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日前邀请我国7位著名的刑事法学家进行了咨询论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案中唯一证明“该批疫苗未达国家标准”的证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日签发的《检验报告》,并不足以证明批次疫苗出厂时不合格。
  这7位法学家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教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希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张智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阮齐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刘志伟。
  起诉书指控,延申公司使“不合格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大量投放市场”。
  对于这一指控,参与论证的专家认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判断狂犬病疫苗是否合格的应当是国家标准,而非较高的企业出厂标准。而本案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批次疫苗出厂时没有达到“国家标准”。
  专家分析,第一,《检验报告》所依据的检材并不是从生产企业提取,而是在气候炎热的海南、在疫苗出厂后近9个月提取的。因此最多只能证明该批次疫苗在流通过程中不合格。至于生产出厂时是否合格,则无法证明。
  第二,这份《报告》的合法性值得质疑。存在三点疑问:一是报告出具日期明显超过样品的有效期;二是自样品送检至《报告》签发时长近5个月,远远超出了我国《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至多55日的检测期限。三是《报告》的签发是在样品有效期过后,导致公司无法申请复检,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第67条规定。
  “虽然中检所之后出具的《关于狂犬病疫苗相关事宜的说明的函》称,‘检验过程均在疫苗有效期内完成的’,但是,中检所自己出具证明来证明检验报告的合法性。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中说。
  本报常州8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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