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湄公河平原的农田类型经济的两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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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04年第9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15篇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政府为了适应这一发展的潮流,积极调整对外经贸战略,参与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为了促进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实现亚洲经济发展的共同繁荣,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2001年11月在10+3领导人会议上,中国领导人与东盟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于2002年签订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力地促进了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掀起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新高潮。而在这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中,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就成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重点,它既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五个合作领域之一,又是实现亚洲经济共同发展繁荣的关键。 中国论文网 /2/view-666269.htm     一、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澜湄次区域提供了客观条件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经济资源跨国界的流动和配置日益增强,各国经济间相互开放和融合的程度大大加深。由于各国在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达到完全的经济一体化还需要较长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理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间通过建立共同的商品贸易市场和生产要素贸易市场或是两者兼备的综合性贸易市场,实现商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并协调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及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相对区域外国家更加优惠的贸易、投资政策,为谋求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形成了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   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别是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得到迅猛发展。世界主要大国都对推动地区经济合作持积极态度,发展中国家也积极参与到合作的进程中,通过降低关税壁垒,推进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在WTO成立前,GATT第24条有关条款中,认同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两种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的存在,并规定了约束条件。WTO成立后,1996年2月决定成立新的“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并在首届部长会议上发表宣言表明:WTO成员注意到地区贸易安排有助于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最不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融入国际贸易体制,重申多边贸易体制占主导地位,地区贸易安排应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相一致,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补充。   可见,WTO力图将区域经济一体化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中加以规范、监督和协调,尽可能减少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完善多边贸易体制。从WTO近期的发展看,多边贸易体制尚不能完全替代区域经济组织在促进集团成员经贸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区域内成员在地缘上比较接近,经济上有密切的分工,差异性相对较小,因此,在小范围内推进的贸易自由化比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更加容易。同时,区域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区域成员进一步开放市场,增强了集团成员的经济实力,也增强了成员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承受力,而这种承受力是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为代表的一批区域经济组织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WTO的134个成员国中,近90%隶属于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组织。据世界贸易组织2003年4月公布的数据,目前全球共有257个区域贸易安排,其中197个是自由贸易区或者是关税同盟。而且,近年来这种合作趋势日趋增强,超越地缘界限的区域合作及区域经济集团间的合作也在不断的扩展,并且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在促进区域及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合作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自然资源、经济合作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界定及范围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以下简称“次区域”)是指以澜沧江―湄公河为纽带,由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等五个主权国家和中国的云南省共同组成的地域范围,其总面积233.1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46亿人。此区域周边与印度、孟加拉、马来西亚等国接壤,泰国、越南、缅甸、柬埔寨濒太平洋。      2.次区域自然概况   澜沧江―湄公河是东南亚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发源于中国青海省唐古拉山,流经西藏自治区,由云南省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出境,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等五个国家,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中国海。其在中国境内段被称为澜沧江,境外段称为湄公河,全长4880公里。其中,在中国境内长2130公里(云南境内长1237公里),老挝境内长777公里,柬埔寨境内长502公里,越南境内230公里;中、缅界河31公里,老、缅界河234公里,老、泰界河976公里。其流域总面积81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国16.7万平方公里,缅甸2.1万平方公里,老挝21.5万平方公里,泰国18.2万平方公里,柬埔寨16.1万平方公里,越南6.5万平方公里。   次区域是连接中国和东南亚、南亚的陆路桥梁区域。区域内自然景观差异明显,涵盖了寒温带、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等多种气候类型,具有寒山冰川、高原草甸、深山峡谷、浅山丘陵、冲积平原和河口三角洲等多种地理特征。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具有极大的经济潜能和开发价值。   次区域自然条件好,区域内生物资源丰富,主要农产品水稻、橡胶、木材、热带水果等,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区域内具有丰富的磷、金、银、铜、铁、锡、铅、锌、钨、锑、锰、镍、钾盐、宝石、煤、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等;其中,金属矿产资源中最为丰富的是锡、铜、铁等矿种。中国云南有丰富的磷矿、铅锌矿;缅甸有大型的铜、金、银矿和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等;越南有储量达70亿吨的巨型铝矿和品位很高的铜锌矿、铁矿;老挝有储量达100亿吨的钾盐矿。区内水及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潜力大;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构成了独具特色的旅游区。      3.次区域社会、经济简况   次区域总人口约2.46亿人,以汉族、高棉族、老族、缅族、泰族、越族为主体民族,少数民族达100多个。人口主要分布在平原及沿海地区,少数民族大部分分布于山区和半山区。居民主要信奉佛教和天主教。由于历史和战乱等原因,次区域内现有人口素质普遍低下,人均受教育年限不高;人民生活水平低,贫困人口众多,贫困程度深。目前,还有较大比例的人口未解决温饱问题。   次区域五国同是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由于受战乱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中,缅甸、老挝和柬埔寨被联合国列入最不发达国家之列。近年来,次区域各国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经济发展较快。据统计,该区域到2002年底,GDP为2301亿美元;人均GDP为935美元。从总体上说,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发展水平悬殊,泰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高于次区域的其他国家。区域内总体呈现“五高五低”的态势。即:发展不平衡程度高,总体发展水平低;贫困人口比例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低;资源开发价值高,经济实力和开发水平低;参与区域合作的积极性高,但对外开放程度低;对合作的期望值高,自谋发展能力低。      4.次区域的合作现状   次区域各国有着长期的友好交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近年来,次区域国家间的经贸合作逐渐加强,呈现贸易额增长、贸易结构改善的良好发展局面。中国与次区域国家的双边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合作前景看好。   次区域经济合作是由亚洲开发银行1992年与湄公河沿岸中、柬、老、泰、缅、越等六国共同发起的。由于特殊的地缘经济、政治特点,所以倍受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十多年来,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对次区域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次区域合作的机制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由亚行牵头,中、柬、老、缅、泰、越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次区域基础设施,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经济合作以来,部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至2003年9月,已先后召开了十一届部长级会议。合作范围涉及交通、通讯、能源、旅游、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禁毒等八个领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主题是“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增长、公平和繁荣”。   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机制(MRC):由新湄委会主导,有柬、老、泰、越四国参加,中、缅为对话国。1995年4月,湄公河上游四国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其宗旨是对整个湄公河的水资源和相关资源,以及全流域的开发制定计划并管理、实施。新湄公河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就邀请上游的两个国家中国和缅甸作为对话国加入该组织,并于1996年开始与两国定期举行对话会,迄今已举行过6次对话会。   中、老、缅、泰毗邻地区增长四角机制(QEC):是四国有限地区的小区域合作,又称“黄金四角计划”、“五清沟通计划”,其宗旨是建设中国西南通向中南半岛的陆上通道和经济走廊,实现两大市场的对接,并促进小区域内的经贸发展。该合作机制目前尚未启动,但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已作了承诺,将对此“给予更大的重视和支持”。日,《中国和缅甸关于未来双边关系合作框架文件的联合声明》中也表示,双方对“四角经济合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予以更大的支持。   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AMBDC):由东盟主导,原东盟七国和中、缅、老、柬共11个国家为开发合作核心国,并欢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和国际性、区域性金融组织、机构参与。该合作机制始于1996年6月,旨在加强整个东盟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各国经济联系,建立经济伙伴关系,最终实现“东南亚自由贸易区”和由10国组成的“大东盟”。合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灌溉、能源)、投资与贸易、农业、林业、矿产资源产业、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等八个方面。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第一次部长级会议后不久,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部长级会议中断。直到2000年,随着亚洲各国逐渐摆脱了金融危机的阴影之后,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才于2000年7月初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8月在中国昆明召开。   (2)次区域合作签订的重要协议   为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明确合作目标和职责,各国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先后签定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促进了次区域国家的经贸发展,扩大了次区域合作的影响力,推动了各项合作机制向前发展。   1988年至2002年,为促进与次区域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中国分别与次区域国家签定了《中、老贸易协定》、《中、越经济合作协定》、《中、柬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泰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缅关于未来双边关系合作框架文件的联合声明》等共计70个双边合作协议。   1993年至2002年,在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倡议下,次区域六国签定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倡议走向实施》、《不断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势头》、《开放边境、携手合作》、《展望未来,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关于便利货物和人员的跨界运输的协议》等一系列合作协议。   2000年,中、老、缅、泰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国际通航协定在缅甸的大其力正式签署。2001年6月,四国航运正式通航。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四国就实施上湄公河航道改善工程达成了共识。   2001年10月,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十次部长级会议在缅甸仰光召开,会议提出采用新的战略框架。11月朱?基总理及东盟领导人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7年,江泽民主席与东盟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确定面向21世纪中国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0年11月,朱?基总理在东盟与中国的“10+1”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表态将积极参与湄公河流域的开发,并承诺中国将出资帮助疏通老缅境内航道,争取如期实现澜沧江―湄公河正式通航;中国支持“泛亚铁路”的设想,并愿通过招标等方式参与建设。2002年11月,朱?基总理出席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东盟与中国“10+1”和“10+3”领导人会议;会上,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加快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促进双方全面经济合作;发表了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得到了东盟各国的赞同;发表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启动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面合作。
  03年10月8日第七次10+3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结束,中国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与东盟举行的10+1会议上,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宣言》,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这是我国第一次与一个地区组织签署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文件,我国从而成为东盟第一个战略伙伴。这次会议是在总结双方关系进年来发展的成果基础上,对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做出的新定位,标志着双方关系迈上了新台阶,同时也指明了双方互利合作的方向,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客观环境。   (3)次区域合作促进了各国经贸发展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次区域的国际合作得到长足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参与。从1992年以来,次区域6国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私营部门参与等九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其中,以交通项目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20亿美元,极大地改善了区域内的路网布局;亚洲开发银行筛选出103个优选合作项目,已经在运输和能源领域完成了9个项目,为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贷款7.75亿美元,帮助融资2.3亿美元。   (4)次区域经济合作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次区域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地区。目前,次区域国家与联合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盟、东盟,以及美国、日本、印度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了广泛、长期、稳定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从1992年以来,除流域各国的开发计划和双边合作项目外,为推动次区域国际合而成立的国际官方或民间组织就有几十个,流域内外交织着多个经济合作圈。此外,还有大量小规模的合作项目。除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湄公河经济增长四角(QEC)等三大合作的机制外,还有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发起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SEAN-MB);日本推动,柬埔寨、老挝、越南参加的印支综合论坛(FCDI);加拿大推动,有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参加的湄公河发展研究网络(MDRN);日本推动和发起的AEM-MI-T1和大湄公河区域任务组(GMAKF);美国推动的印支论坛(FVCL);以及亚洲、欧洲、美洲、大洋州、民间组织发起推动的非政府组织(NGO)等。这些国际合作组织在推动次区域各国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加快自身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寻求到更多的合作机会。   目前,次区域各国携手合作呈现良好趋势,亚行对这一次区域长期的经济增长前景持乐观态度。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社会经济正处于一个整体起飞的前夜,区域合作前景广阔。      三、中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了与次区域的关系      1.中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   在过去10年中,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0.1%,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出口增长了3倍,从1990年的621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2492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七大出口国。2003年中国的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8521.9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第四大贸易国家,其中出口达到2304亿美元。此外,中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增长了十多倍,即从1990年的35亿美元(约占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10%)增长到2000年的407.7亿美元(占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17.7%)。200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已经达到535亿美元。截至到2003年12月,中国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已经达到5014.7亿美元。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中国承受国外市场的冲击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对外投资的实力也不断增加。至今为止中国已经参与了不同性质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实质性的组织或机制(曼谷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第二类是具有论坛性质的区域合作机制(APEC、亚欧会议),第三类是具有一定机制的区域合作组织或次区域合作机制(10+3、上海合作组织、东北亚区域合作、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这些不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参与实质上就是中国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举措。不仅参与亚洲区域内的合作,还参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如亚欧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      2.中国与次区域国家经贸关系的加强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次区域各国的经贸关系不断加强。首先可见的是中缅贸易的发展。缅甸是中国的东南亚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2000年以来,中缅贸易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2002年中缅贸易额达到8.6亿美元,同比增长36.4%,2003年,中缅贸易额达到10.8亿美元,同比增长25.0%。   其次可以看到,中国与老挝的经贸关系也在不断推进。1989年中老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以来,两国的经贸关系得到全国恢复,双方先后签定了投资保护协定、贸易、旅游汽车运输、经济技术合作、避免双重征税等协定。1997年两国还签定了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委员会的协定。从70年代到90年代,老中经贸关系已从单纯的中国向老挝提供援助转到双方互利合作。1996年双边贸易额为3483万美元,1997年和1998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出现下滑。1999年,双边贸易出现恢复性增长,贸易额达到317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3%。2001年,双方贸易额达到6187万美元,2002年,两国贸易额达到6395万美元,同比增长3.4%。2003年,中老之间的贸易额达到1.09亿美元,同比增长71.1%,增长十分迅速。   中国与越南的经贸关系也在两国的共同努力下向前发展。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成立了“经贸合作委员会”,签定了贸易、经济、航空、海运、铁路、文化、公安、海关、科技、避免双重征税、保证商品质量和相互认证、汽车运输等20多项合作协议,大大促进了中越经贸关系的发展。   中越两国的贸易额从1991年的3700万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24.66亿美元(不包括港越贸易),2002年中越双方贸易额为32.6亿美元。2003年中越贸易额达到46.3亿美元,同比增长42%。   中国与泰国自1974年恢复贸易关系后,双边贸易得到快速发展。建交初期两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仅为2100万美元。1994年双边贸易额达16亿美元。1997年中泰贸易总额为35.14亿美元,2000年,中泰贸易额达到66.24亿美元,又比上年同期增加57.1%。2002年,双方贸易额达到85.6亿美元,2003年,进出口额达到126.6亿美元,同比增长47.9%。   中国与柬埔寨的贸易关系也在进一步地巩固和加深。1993年以前,由于柬埔寨政治及社会局势不稳,中柬的贸易量很小。1993年以来,中柬贸易关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双边贸易额迅速增加。1996年柬埔寨从中国的进口额达到6000万美元,1998年中柬贸易额16187万美元,中国出口11369万美元,进口4818万美元;1999年中柬贸易额为16012万美元,中国出口10433万美元,进口5579万美元。2001年中柬的贸易额达到2.4亿美元,2002年双方贸易额为2.76亿美元,2003年,双方贸易额为3.2亿美元,同比增长16.1%。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框架的签定促进了次区域合作的加强   日,中国总理朱?基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在文莱达鲁萨兰国斯里巴加湾决定,中国与东盟在10年之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于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目标是: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逐渐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构筑21世纪中国-东盟最紧密的经贸关系。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将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五个合作领域之一。这将有利地促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加强,为次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特别是日,国务院总理朱?基出席了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一届大湄公河次区域首脑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次区域六国政府签署了《全面启动湄公河开发计划》和《次区域跨境运输协定》,明确在2006年建成昆明至曼谷公路,中方已承诺所履行的义务,建立次区域“南北经济走廊”,并首次对外正式公布,中国云南省代表国家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已将云南省写入一揽子协议中。会议通过2005年在昆明举行第二届大湄公河次区域首脑会议。这一系列的事实表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已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启动湄公河开发计划的条件已经具备。      四、促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拓宽合作领域,全面推进次区域合作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我国与东盟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加强合作的五个领域之一,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中国政府确定云南是次区域合作中的主体省份,把次区域合作作为探索和示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次区域合作的这个重大意义,加深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此规划为指导,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合作,把次区域合作融入各项工作中,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从次区域合作中争取更多的利益。      2.推行人才战略,提供政策研究支撑   针对次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需要,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力素质提高的角度,要下大力气,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门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同时发挥和挖掘现有人才的作用和潜能,加大对次区域合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方面的人才、法律法规人才的定向培养,通过智力引进和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广开门路,广纳贤才。着力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层次合理、总量较多的促进次区域合作与发展各类人才群体。尤其要加强培养既有专业技术知识,又具备贸易与投资业务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3.加强次区域国际大通道建设与交通运输便利化   首先要继续支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按照中国政府与亚行和老挝、泰国达成的合作协议,实施昆明至曼谷公路建设;国家为澜沧江五级航道建设投资70%;同时加快推进昆明经由次区域抵达新加坡的泛亚铁路建设;落实云南通达次区域国家的昆明空港搬迁建设项目。   其次是完善《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合作机制,在2006年年底前具体落实签定16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与缅甸签定双边的汽车过境运输协定;实行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间互通直达客货运输。为确保昆曼公路建成后三国汽车运输的顺利开展,尽快与老挝、泰国两国和亚行就后期道路养护及汽车过境运输问题签署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和《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运输协定》,尽快制定次区域国家车辆和驾驶员出入境管理办法、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规定等法规。   再者是理顺澜沧江―湄公河航运收费标准。在上湄公河航道整治基本结束后,与有关国家磋商,进一步就航运收费标准达成协议,建议除专门服务费用外(包括收取货物装卸、代理、船舶停靠码头等营业性服务费用),按“商船通航协议”的原则,取消过境费用,各国的检查收费采用一站式、一个窗口,同时,各国的检查内容、程序、费用及提供的服务应确定统一的标准。   第四是加大与次区域国家在通关便利化方面谈判的范围。目前在海关、边防、商品检验等方面次区域各国有不同的标准,随着“跨境便利运输协定”的实施,问题将逐步解决,但一些非关税壁垒,如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准入许可、标准要求、知识产权等问题成为新通关体系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应在通关便利化建设中给予充分重视。   最后要按照亚行协调正在试点的“南部经济走廊”上的“单一检查”通关模式,选择瑞丽、磨憨、河口与缅、老、越协商试点“单一检查”。      4.便捷人员流动   积极配合亚行推动“大湄公河旅游单一签证”的实现。亚行已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在国际旅游组织的帮助下,研究仿照欧洲“申根协定”(只要获得一国签证即可免其他国家签证进入)的方式,在次区域范围内实施“旅游单一签证”制度的具体细则。建议可以从指定可获得“单一签证”第三国名单起步,从针对旅游团队起步,从中老缅泰四国结合部起步,逐步实行“单一签证”制度。
  国家与周边国家达成更多、更便利的方便人员往来的协议,并首先在云南实施。目前主要是准许河口、磨憨口岸外国人入境72小时免签证;在磨憨口岸设立签证办理处;给予云南11个国家级口岸实行针对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国家等发达国家的游客可以在口岸签证政策;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请国家批准并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协商,云南与越、老、缅三国率先实行人员往来互免签证。到规划期末,与次区域国家都互免签证。      5.加强中国云南境外罂粟替代工程建设   目前由中国支持并与境外部分次区域国家开展合作的罂粟替代种植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应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   一是凡经国家批准认可的替代项目项下的所有产品(农经作物、水产品、林产品、工业品等)进口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二是建议将“罂粟替代种植”提升为“罂粟替代经济”。“替代经济不仅包括种植业,还应包括养殖业、加工业和矿产等资源开发产业。以此为境外罂粟种植区边民开拓新的经济收入来源,增强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能力。   三是对“替代经济”包含的产业和商品在投资、生产加工、进出口贸易等领域和环节给予便利。“替代经济”的境外投资交由云南省审批;涉及进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免领配额许可证,由云南省核准进出口,并报商务部或国家发改委备案。   四是属“替代经济”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每年安排1亿元贴息贷款扶持在境外次区域国家开展“替代经济”的企业。      6.配套支持促进贸易和投资   首先在次区域国家推行人民币周边化的金融政策,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可收取人民币,边境贸易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和一般贸易同等对待,实行相同退税率和退税办法的政策。   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请国家制定法规文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权限,采取备案制,遵循“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改变层层上报、多头管理的局面,只要是境外投资项目,均一次编制项目建议书,由省外经贸厅批准。   延长云南企业投资周边国家所获外汇的留成时间(国家规定为5年),并适当减少上缴的外汇额度(国家规定为20%);在目前人民币经常性收支项目自由兑换的既定前提下,适当放宽外汇管制,允许云南投资周边国家项目的外汇自由输出输入;对云南非贸易性到次区域国家投资项目的实物、技术投资部分实行免收保证金的鼓励性政策,以促进企业用实物资产、专利技术进行投资。   云南省扮演着中国与次区域其他国家合作窗口和桥梁的角色,但目前云南还没有能把中国的经济实力、发展动力和开放成果很好地与次区域国家分享。要扮演好国家赋予的角色,扩大与内地的经济联动,为中国西南、西北,沿海发达地区参与合作提供优质服务,把腹地的经济资源引入次区域合作中,通过服务全国、服务次区域发展自己。另一方面,目前的合作比较集中于政府间的合作,要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引导、政策、信息、资金、人才等支持,为企业提供合作平台,使企业成为合作的主力,使企业的发展能从合作中创造利润,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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