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的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到正方教务系统成绩打印

关于(2)学期补考、重修二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现将(2)学期补考、重修二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重修二考课程范围&&& 2015~2016(2)学期全校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选修课、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集中性实践教学不安排补考,不合格者需重选或重修)。&&& 二、考试资格&&& 1.补考:&&& 2015级学生首次修读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013级、2014级学生首次修读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合格但达到30分(含30分)者。&&& 2. 重修二考:&&& 学生参加重修一考考核,成绩不合格但达到30分(含30分)者。&&& 3.办理缓考手续者。&&& 三、具体安排&&& 1.学校统考课程(考务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课以及考查课)安排在日~8月21日进行补考、重修二考,教师阅卷及成绩登录务必在8月24日16点之前完成。补考、重修二考日程将于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考务信息平台发布,网址:。&&& 2.非学校统考课程(各教学单位组织考试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原则上应在日~8月21日完成考试、在8月24日中午前完成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补考、重修二考日程将于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考务信息平台发布,网址:。&&& 四、补考、重修二考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安排补考、重修二考工作,考试时间安排要注意开学初认识实习和金工实习等校外实习环节,避免出现漏考等现象。非学校统考课程请统一将考试时间安排于日前发到考务中心邮箱(),由考务中心统一发布,如果不能按时发送,请学院自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间。&&& 2.非学校统考课程补考、重修二考时间应与学校统考课程考试时间交错开,避免出现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现象。&&& 3.非学校统考课程印卷时间为:8月17日全天(8:30~16:30)。取消到考务中心开具印刷清单过程,教师直接到印刷厂印卷即可。&&& 4.因补考、重修二考时间为假期,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监考安排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说明&&& 1.补考为首修考核形式之一,开学前仅组织一次,补考、重修二考无须注册。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间、按规定参加补考、重修二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组织补考、重修二考。&&& 2.不具备补考、重修二考资格擅自参加补考、重修二考考试者,成绩一律无效,不予记载。&&& 3.期末考核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重修二考。&&& 4.学生若在补考、重修二考时间安排上出现冲突:教务处安排考试需在考试前1天到考务中心登记,由考务中心统一安排;学院安排考试需在考前到学院登记,由学院统一安排。&&&&& 附:(2)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的考查课程序号课程名称考核对象1工程力学1食品学院15级2工程制图材化、纺织、无机、高分子、海洋、食品、葡工、生工、食品、食质、无机14级3工程制图(中本)生技(中本)14级4无机与分析化学2(2.5学分)轻化、纺材学院15级5无机与分析化学2(2学分)生物、食品学院15级6无机与分析化学2(中本)生技(中本)15级7物理化学2轻化、纺材学院14级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理工15级9大学语文2艺术类15级10计算机程序设计理工15级11数据库基础管理学院、外语学院15级1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经管14级1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工类)理工14级&&教务处2016年7月11日&转教务处:关于开展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关于开展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开展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面向对象
  1.重修面向对象为全校各级各类学生。
  2.学生修读学年第二学期、学年第二学期、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此次重修:
  (1)经学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在课程考核中被认定考试违纪、作弊以及考试旷考者;
  (3)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者。
  3.课程考核已通过者不允许再次重修。
  二、重修方式
  (一)重修方式有如下三种,以跟班重修及单组班重修为主:
  1.跟班重修。学生申请随低年级所开课程插班重修。
  2.单独组班重修。根据需要,针对部分课程,教务管理部门提前在教务系统设置单独组班重修,学生可选择单独组班重修。上课时间安排下午或周末。
  3.自学重修(跟班或跟单组班)。确因重修课程与自己的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课程的教学过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实验类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课程除外),仅需参加期末考试。
  (二)校本部体育课重修选课方式
  1.校本部学院,包含学院为管理学院、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特教学院。学生体育课重修不进行网上选课,学生需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学生体育课重修申请表》(附件3),到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二层)祖老师()处报名重修。选课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3月23日。
  2.其他学院,体育课在系统里正常选课或按照本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选课。
  三、相关要求
  1.为保证学习效果,节约学校教学资源,学生报名时请慎重选择参加重修课程的门数,原则上每学期选择2门,最多不超过3门。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校区报名参加课程重修,特殊情况需跨校区重修选课的,需报校教务处处理。
  3.重修课程不设学期初补考,原则上不予办理缓考。
  4.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同时间同试卷同标准评定成绩。
  5.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构成:
  1)跟班重修的课程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构成比例与正常课程相同;
  2)单独组班的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由开课部门确定,不做统一要求,同开课方案一起交一份开课说明留教务处备案。
  3)自学重修的课程考核仅由期末考核成绩构成,教师录入成绩时,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均按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即可。
  6.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记入重修成绩栏,按实际成绩记载,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7.按教学班打印课程成绩单,由开课单位存档。
  四、具体操作流程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进行网络选课报名。本次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时间及内容:
  第一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3月23日,面向选择跟班及单组班重修的学生;第二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30日,面向选择自学重修的学生(即使上课时间冲突也可以选择)。
  逾期未参加选课的同学,将不予以补选。
  2.注意事项:
  (1)使用IE浏览器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进行选课操作;
  (2)第一阶段学生选课名额主要根据教室容量进行限制;第一阶段系统会自动判断学生上课时间是否冲突,冲突的将不允许选择;学生若因上课时间冲突可选择单独组班重修(若系统有预设)或在第二阶段选择自学重修;
  (3)对于第二阶段报名参加单独组班重修的学生,基础部、外语部、社科部的课程单组班设置为一门课程两个单组班级,一个为跟班上课班级,有平时成绩;一个为自学单组班,参加期末考试班级。
  (4)报名成功的重修课程会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学生可于选课结束后进行相关查询并按时上课,于考试周前进行相关查询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5)对于选择跟班或跟单组班自学重修的学生,需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学生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附件2),于3月24日-4月1日办理自学重修手续。需要经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同意后,由开课单位、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各自留存一份,逾期不办理将被取消重修资格。
  五、特别说明
  1.各开课单位可依据学年第二学期需参加重修学生数据,提前预设单独组班重修方式,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的开课方案(附件1)上报校教务处,同时交一份课程的开课说明留教务处备案。由校教务处在系统内做好设置。第一阶段单独组班重修报名结束后,各开课单位会同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此班,并于2016年3月24日将结果上报校教务处,教务处在系统里做将不开课程的学生选课数据删除,以便第二阶段学生查看自己第一阶段选课是否成功,若报名单独组班的课程没有开设,学生须进行跟班自学重修选课。
  2.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正常课程考试时,必须将参加本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人数统计在内,同时按年级错开考试时间,避免重修学生与其正常主修课程在考试时间上的冲突。个别学生确因考试安排冲突原因,应先参加正常主修课程的考试,同时到重修课程开课单位备案并办理缓考手续,可参加重修课程的学期初补考。
  3.非体优班、实验班同学在选择重修课程时请尽量避免选择以下实验班级及体优班级课程:管理实验班1501B、旅游实验班1501B、信息实验班1501B、管理体优班1501B、管理实验班1401B、旅游实验班1401B、信息实验班1401B、管理体优班1401B、管理金融1301B(实验班)、管理工商1304B(体优班)、信息软件1301B(实验班)、旅游旅管1301B(实验班)。
  4.第一周补考成绩录入完成后,本学期学籍处理后异动至低年级的学生无需选课,由各学院教务部门负责置课,具体相关规定以学籍科发的学期初学籍处理通知为准。
  5.因教室座位资源有限,系统处理数据将采取先报先落实的原则,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
  联系人:毕菁华
  联系电话:
  E-mail:ldyx@
附表1:学期应该重修课程的学生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关于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教务处
当前位置:
关于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顺利完成本学期期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和本学年校历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的组织工作
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完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教务处负责整个考试工作统筹安排。各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中设定考试方式,其中设为“集中”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排,考试周(19周)进行集中考试;设为“分散”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按“结课后一周内完成考核”的原则,在教务系统中自行安排,教务处负责审核。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教务处要求,完成课程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名单、命题、试题质量核查、阅卷、登录成绩、成绩分析、试卷装订、存档等工作。
二、课程考试各项工作要求
(一)课程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方式可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类型这(纯理论课、理论+实践课、纯实践课三类),采用笔试、口试、操作(设计、实验)、论文、机考等形式进行,也可以几种方式兼用。采用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考核原始记录留存备查。
2.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考核应安排在授课课时之内进行,考核时间以不超过2课时为宜,由开课系(部)及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二)考试命题、阅卷要求
1.试卷命题工作应在课程考试前三周完成命题并上交。
2.命题、阅卷工作请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课程考试命题、阅卷工作暂行规定》进行。
3.试卷标准格式参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试卷、答题纸、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模板》
4.19周集中考试的笔试科目,教师应在日前完成命题、审核、密封、上交等工作,其中通识必修课试卷由通识教育中心统一交教务处。
5.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由开课单位自行存档。
(三)学生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核
1.学生按培养方案和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并完成了课程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均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2.因缺课、旷课等原因达到《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成绩考核管理之规定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考核资格。教师应在结课后三天内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其中通识必修课交教务处,专业课交开课院系。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考核,成绩为“0分”且不能参加补考。
3.因故需要缓考的学生应于考试前三天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经院系、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缓考与补考同期进行。
4.未办理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为“0”分,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需备注为“旷考”且不能参加补考。
5.学生应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期末考试,进入考场按监考员指定的座次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备查。
三、考务管理工作要求
(一)课程考核日期
1.“集中”课程考试日期:日至13日;
2.“分散”课程考试日期:开课院系自行安排;
(二)考试时间段
1.2016级考试时间段:08:10-10:10、13:30-15:30;
2.2015级考试时间段:10:30-12:30、16:00-18:00;
3. 2014级考试时间段:学生本人依据报名重修科目,自行在教务系统-考试安排中查询(各院系务必通知到14级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如有问题及时到教务处咨询)。
(三)考场安排
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考场按班安排,考场容量必须保证考生横向隔位(至少隔一位)就座。
(四)监考安排
所有考试必须安排监考人员,每个标准考场的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各教学单位的专任教师必须参加监考,其他有关人员均有义务参加监考。在考试期间,教务处、系(部)主任及教学管理人员有责任到考场巡查考前入场、监考教师履职情况、考场秩序、收卷以及考场设施和卫生等情况。
(五)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在监考时要严格遵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考场规则》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监考员职责》,认真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考场记录》。
四、考试纪律
(一)学生严禁携带手机、书籍等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考试过程中,经证实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并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五、成绩录入及查询
(一)考试结束后3天内,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进行成绩登录、试卷分析、试卷装订等工作,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教务系统生成的成绩单收集,交教务处存档。
(二)学生可于日后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三)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按学院相关规定申请核查。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命题规范性、科学性、保密性,对学生要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提倡诚信应考,做好考试有关组织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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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修的对象:&
核心课组内的必修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修该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
1.期末考试成绩在40分(不含40分)以下者;&
2.补考不及格者;&
3.学生考试旷考、作弊者;&
4.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及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不合格者;&
5.因其它原因须重修者;&
拓展课组内的限选课程因期末考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可通过重修该课程取得相应学分,也可通过修读培养方案内同类型、同属性的其它课程取得学分。&
二、重修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重修方式&
采用插班教学和单独组班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修,其中以插班为主,能插则插。对于人数较多的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核心课程若由于课程冲突原因无法选课的可单独组班教学,其它情况一律随低年级级学生插班教学。 &
根据学生自愿重修原则,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报名。所选教学班级要与汉授、蒙授、汉英双语教学等类别归属对应,同时尽量兼顾招生类别(一本、二本及项目生)及授课校区的对应。&
(二)重修报名时间&
重修报名时间见网站首页通知。&
三、重修课程的管理及考核要求&
1.课程重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学,各教学单位承担相应教学任务。&
2.学生在进行重修报名时,要考虑重修课程与正常学期课程冲突问题,每门重修课程的重修学时(包含课内实验)须达到该课程学时的50%。&
3.任课教师对重修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标准占该课程正常修读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标准的一半。&
4.重修学生与该课程正常修读学生的考试一并进行,不再另行安排。&
5.对重修时不满足该课程总学时的50%者严禁选课。&
四、重修收费&
1.蒙汉双语授课专业和民族预科班专业收费标准为55元/学分;普通汉语授课、英汉双语授课、艺术类专业和中外联合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70元/学分。&
2.重修收费名单由教务处提供,重修收费由财务处从学生的银行卡统一扣款,具体时间每学期初另行安排。。&
五、报名注意事项&
核心课和拓展课的重修网上报名与每学期的选课工作一并进行,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的重修重考报名端口进行重修课程的报名,参加重修的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重修报名结束后不能对课程进行修改。具体报名见: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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