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特殊工种连续多少年25年报考工程师可免考英语吗

国家资格考试网是人事部考试中心下面的吗?
国家资格考试网是人事部考试中心下面的吗?听说是人事考试中心下属直属事业单位,不知有谁知道?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分类专业
工程师分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测量、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讲师、统计师、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卫生系列职称、农艺工程师、化学检测、电力安装、电气安装、水文勘测、铁路桥梁、铁路隧道、通信、机车、汽车维修、汽车经纪、城镇建设、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美术设计、平面设计、、病房护士西医医师口腔科医师、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业与民用建筑、质量监督等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会计师分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职称、考试政策咨询问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何时算起?
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所获证书属于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全国通用,如果是各省市所发证书刚按下列要求所考取或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按下述办法计算:
经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从证书发放之日起算,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市人事局公布发文之日起算。
2、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渠道?
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可通过首次确认获得(卫技系列除外),具体按国家人事部人职〔1991〕11号和各地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可通过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有关条件按1986年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系列(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是按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获得。各类考试的报考条件,均可从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地人事网上查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
目前,全国统考证书规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所颁发,各省及各地区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是:在本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市外到我市工作行政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市,但已办理《人才寄住证》,并取得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凡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评审范围)。
4、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目前我国推行的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国已推出的资格考试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技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以上系列(专业)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本省组织的目前只有一种专业(医药初级);市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系列(专业)目前推行的有:工程、建工城建、农业、文博、图书、档案等专业。
(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
(3)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6、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有什么不同?
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不同之处是:
一是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而执业资格则是政府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的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岗位准入的资格。前者是服务型的,后者则有强制性要求。
二是设置的层次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分为若干层次,并以此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兑现工资的依据,而执业资格一般只有一个层次。
三是获取的途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或考试、考核认定取得,而执业资格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
四是管理方式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至今未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布执业资格必须实施注册登记,在注册期内实施跟踪管理制度。
7、各类资格考试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一般在4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上年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试随时接受报名,一般每两个月考试1次。其它各类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具体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8、什么是正常申报?什么是破格申报?
正常申报,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就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中有一方面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省、市制定的有关破格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破格申报。
9、取得资格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计算机有什么要求?
(1)对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研究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2)凡申报评审或参加宁波市推出的以考代评的考试系列(专业)除个别系列国家规定没有要求外,外语、计算机都有要求(其中外语只对申报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作要求)。(3)凡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资格考试(含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在报考及考试合格后领证时,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但单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时,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外语、计算机都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外语只对聘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10、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原职称资格怎样转换?
专业技术人员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专业对口、相近或交叉的,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按原相应职务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可享受原职务待遇。试聘期满,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定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试聘,按现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外地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专业技术资格如何审定?
从市外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有在同一系列(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曾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办理审定手续。其中专业对口的,由现单位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分别报市人事局审定;其中具有中、高级资格的对象,应分别报宁波市相应系列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有困难的可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议;专业不对口的,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任职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对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聘任有什么规定?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获得的初级技术资格人员(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的聘任按国家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71号函规定执行即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它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13、外语免考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外语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正式出自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数限指任现职务以来本人独立完成部分)。
(2)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4)取得博士学位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外语考试。
1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2)获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指的是国家人事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3)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5、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资格后证书如何发放?
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的,证书由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通过考试获得各类资格的,证书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按原报名渠道负责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能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所列)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分类专业
工程师分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测量、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讲师、统计师、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卫生系列职称、农艺工程师、化学检测、电力安装、电气安装、水文勘测、铁路桥梁、铁路隧道、通信、机车、汽车维修、汽车经纪、城镇建设、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美术设计、平面设计、、病房护士西医医师口腔科医师、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业与民用建筑、质量监督等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会计师分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职称、考试政策咨询问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何时算起?
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所获证书属于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全国通用,如果是各省市所发证书刚按下列要求所考取或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按下述办法计算:
经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从证书发放之日起算,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市人事局公布发文之日起算。
2、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渠道?
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可通过首次确认获得(卫技系列除外),具体按国家人事部人职〔1991〕11号和各地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可通过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有关条件按1986年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系列(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是按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获得。各类考试的报考条件,均可从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地人事网上查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
目前,全国统考证书规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所颁发,各省及各地区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是:在本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市外到我市工作行政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市,但已办理《人才寄住证》,并取得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凡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评审范围)。
4、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目前我国推行的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国已推出的资格考试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技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以上系列(专业)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本省组织的目前只有一种专业(医药初级);市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系列(专业)目前推行的有:工程、建工城建、农业、文博、图书、档案等专业。
(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
(3)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6、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有什么不同?
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不同之处是:
一是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而执业资格则是政府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的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岗位准入的资格。前者是服务型的,后者则有强制性要求。
二是设置的层次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分为若干层次,并以此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兑现工资的依据,而执业资格一般只有一个层次。
三是获取的途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或考试、考核认定取得,而执业资格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
四是管理方式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至今未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布执业资格必须实施注册登记,在注册期内实施跟踪管理制度。
7、各类资格考试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一般在4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上年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试随时接受报名,一般每两个月考试1次。其它各类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具体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8、什么是正常申报?什么是破格申报?
正常申报,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就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中有一方面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省、市制定的有关破格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破格申报。
9、取得资格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计算机有什么要求?
(1)对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研究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2)凡申报评审或参加宁波市推出的以考代评的考试系列(专业)除个别系列国家规定没有要求外,外语、计算机都有要求(其中外语只对申报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作要求)。(3)凡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资格考试(含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在报考及考试合格后领证时,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但单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时,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外语、计算机都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外语只对聘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10、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原职称资格怎样转换?
专业技术人员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专业对口、相近或交叉的,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按原相应职务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可享受原职务待遇。试聘期满,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定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试聘,按现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外地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专业技术资格如何审定?
从市外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有在同一系列(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曾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办理审定手续。其中专业对口的,由现单位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分别报市人事局审定;其中具有中、高级资格的对象,应分别报宁波市相应系列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有困难的可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议;专业不对口的,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任职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对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聘任有什么规定?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获得的初级技术资格人员(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的聘任按国家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71号函规定执行即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它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13、外语免考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外语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正式出自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数限指任现职务以来本人独立完成部分)。
(2)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4)取得博士学位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外语考试。
1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2)获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指的是国家人事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3)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5、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资格后证书如何发放?
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的,证书由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通过考试获得各类资格的,证书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按原报名渠道负责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能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所列)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能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所列)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分类专业
工程师分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测量、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讲师、统计师、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卫生系列职称、农艺工程师、化学检测、电力安装、电气安装、水文勘测、铁路桥梁、铁路隧道、通信、机车、汽车维修、汽车经纪、城镇建设、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美术设计、平面设计、、病房护士西医医师口腔科医师、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业与民用建筑、质量监督等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会计师分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职称、考试政策咨询问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何时算起?
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所获证书属于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全国通用,如果是各省市所发证书刚按下列要求所考取或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按下述办法计算:
经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从证书发放之日起算,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市人事局公布发文之日起算。
2、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渠道?
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可通过首次确认获得(卫技系列除外),具体按国家人事部人职〔1991〕11号和各地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可通过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有关条件按1986年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系列(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是按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获得。各类考试的报考条件,均可从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地人事网上查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
目前,全国统考证书规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所颁发,各省及各地区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是:在本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市外到我市工作行政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市,但已办理《人才寄住证》,并取得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凡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评审范围)。
4、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目前我国推行的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国已推出的资格考试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技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以上系列(专业)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本省组织的目前只有一种专业(医药初级);市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系列(专业)目前推行的有:工程、建工城建、农业、文博、图书、档案等专业。
(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
(3)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6、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有什么不同?
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不同之处是:
一是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而执业资格则是政府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的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岗位准入的资格。前者是服务型的,后者则有强制性要求。
二是设置的层次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分为若干层次,并以此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兑现工资的依据,而执业资格一般只有一个层次。
三是获取的途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或考试、考核认定取得,而执业资格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
四是管理方式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至今未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布执业资格必须实施注册登记,在注册期内实施跟踪管理制度。
7、各类资格考试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一般在4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上年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试随时接受报名,一般每两个月考试1次。其它各类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具体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8、什么是正常申报?什么是破格申报?
正常申报,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就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中有一方面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省、市制定的有关破格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破格申报。
9、取得资格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计算机有什么要求?
(1)对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研究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2)凡申报评审或参加宁波市推出的以考代评的考试系列(专业)除个别系列国家规定没有要求外,外语、计算机都有要求(其中外语只对申报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作要求)。(3)凡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资格考试(含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在报考及考试合格后领证时,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但单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时,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外语、计算机都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外语只对聘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10、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原职称资格怎样转换?
专业技术人员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专业对口、相近或交叉的,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按原相应职务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可享受原职务待遇。试聘期满,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定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试聘,按现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外地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专业技术资格如何审定?
从市外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有在同一系列(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曾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办理审定手续。其中专业对口的,由现单位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分别报市人事局审定;其中具有中、高级资格的对象,应分别报宁波市相应系列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有困难的可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议;专业不对口的,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任职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对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聘任有什么规定?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获得的初级技术资格人员(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的聘任按国家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71号函规定执行即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它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13、外语免考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外语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正式出自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数限指任现职务以来本人独立完成部分)。
(2)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4)取得博士学位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外语考试。
1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2)获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指的是国家人事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3)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5、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资格后证书如何发放?
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的,证书由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通过考试获得各类资格的,证书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按原报名渠道负责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能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所列)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分类专业
工程师分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测量、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讲师、统计师、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卫生系列职称、农艺工程师、化学检测、电力安装、电气安装、水文勘测、铁路桥梁、铁路隧道、通信、机车、汽车维修、汽车经纪、城镇建设、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美术设计、平面设计、、病房护士西医医师口腔科医师、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业与民用建筑、质量监督等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会计师分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职称、考试政策咨询问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何时算起?
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所获证书属于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全国通用,如果是各省市所发证书刚按下列要求所考取或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按下述办法计算:
经评审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从证书发放之日起算,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市人事局公布发文之日起算。
2、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渠道?
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可通过首次确认获得(卫技系列除外),具体按国家人事部人职〔1991〕11号和各地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可通过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有关条件按1986年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系列(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是按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获得。各类考试的报考条件,均可从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地人事网上查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
目前,全国统考证书规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所颁发,各省及各地区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及范围是:在本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市外到我市工作行政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市,但已办理《人才寄住证》,并取得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凡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评审范围)。
4、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目前我国推行的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国已推出的资格考试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技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以上系列(专业)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本省组织的目前只有一种专业(医药初级);市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系列(专业)目前推行的有:工程、建工城建、农业、文博、图书、档案等专业。
(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
(3)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6、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有什么不同?
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不同之处是:
一是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而执业资格则是政府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的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岗位准入的资格。前者是服务型的,后者则有强制性要求。
二是设置的层次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分为若干层次,并以此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兑现工资的依据,而执业资格一般只有一个层次。
三是获取的途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或考试、考核认定取得,而执业资格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
四是管理方式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至今未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布执业资格必须实施注册登记,在注册期内实施跟踪管理制度。
7、各类资格考试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一般在4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上年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试随时接受报名,一般每两个月考试1次。其它各类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具体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8、什么是正常申报?什么是破格申报?
正常申报,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就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中有一方面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省、市制定的有关破格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称破格申报。
9、取得资格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计算机有什么要求?
(1)对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研究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2)凡申报评审或参加宁波市推出的以考代评的考试系列(专业)除个别系列国家规定没有要求外,外语、计算机都有要求(其中外语只对申报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作要求)。(3)凡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资格考试(含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在报考及考试合格后领证时,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但单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时,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外语、计算机都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外语只对聘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10、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原职称资格怎样转换?
专业技术人员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调动后,专业对口、相近或交叉的,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按原相应职务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可享受原职务待遇。试聘期满,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定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试聘,按现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外地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专业技术资格如何审定?
从市外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本市企事业单位有在同一系列(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曾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办理审定手续。其中专业对口的,由现单位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分别报市人事局审定;其中具有中、高级资格的对象,应分别报宁波市相应系列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有困难的可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审议;专业不对口的,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任职条件重新评审(或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对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聘任有什么规定?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获得的初级技术资格人员(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的聘任按国家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71号函规定执行即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它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13、外语免考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外语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正式出自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累计数限指任现职务以来本人独立完成部分)。
(2)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4)取得博士学位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外语考试。
1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考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2)获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指的是国家人事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3)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5、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资格后证书如何发放?
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的,证书由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通过考试获得各类资格的,证书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按原报名渠道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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