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领跑者计划申请是否必须能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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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效领跑者试点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京发改[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部署要求,为继续开展好本市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树立能效标杆,促进重点用能行业提升能效水平,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能效领跑者试点实施方案(年)》,拟用5年左右时间,在教育等30个行业滚动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庄云鹏; 联系电话:1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刘 研; )我国即将实行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
日 来源: 互联网 【】 【】分享到:
中研网讯:  时隔一年的能效领跑者制度有望在今年国庆节前后正式颁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日前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等市场上能效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此消息颁布后,企业青岛海尔、美的集团、格力等公司股票分别呈现小幅增涨。  与此前补贴政策不同,领跑者制度并非“普惠制”,只对节能效果最好的前几款产品型号进行公布、补贴。因此大企业将受益,小企业很难入围。  根据初步的方案,领跑者制度将对能效水平领先的空调、冰箱给予补贴。例如,每销售一台能效领先的空调,生产企业将可以获得500元-1000元不等的补贴。领跑者制度将采取“自动退出制度”,当第二年有更节能的产品出现,老产品将自动退出补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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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领跑者”制度。《通知》要求,提高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产品补贴标准,对能效“领跑者”产品推广给予更高标准的补贴。梳理节能减排有关税收政策,推动落实合同项目和节能节水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业内人士分析,能效领跑者制度相当于变相的财政补贴,这将对“断奶”一年多的家电企业产生利好,有利于推动家电产品结构升级,促进节能高端产品的增长。  但也有企业担心,国家前期已实施6年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三大刺激家电产业消费政策,早已透支了市场,这一点在今年各大家电公司的财报中已经显现。家电分析师刘步尘认为:“家电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过多干预反而不利。”  有些企业认为,补贴对市场的正常竞争产生干扰。没有入围的企业会觉得不公平,入围的企业在生产、渠道铺货上又要额外多花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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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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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全文)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8:52:33&&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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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获悉,为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节能监察、、节能装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节能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持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效率。具体内容如下:三部门关于印发《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开展2015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等情况,2015年决定在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先行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申报企业的能效指标为日至日的实际数据。二、申报要求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有关行业协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按照《细则》要求初审后,于12月3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公函以邮寄或机要形式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联系人:莫虹频 电话:010-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田建伟 电话:010-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人:邓思齐 电话:010-附件: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附件: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关于印发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号),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决定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思路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二、实施范围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选择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先行先试,以后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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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是全文:关于征求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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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11时15分  作者:  查看次数:次
渝经信发〔2015〕87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
方案(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质监局、机关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文件要求,树立能效标杆,提升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质监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质监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局
2015年12月23日
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国际上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加强节能管理的一项先进机制,通过评选出能源利用效率领先的用能单位作为本行业的能效领跑者,借助领跑者的示范作用和先进经验,激励其他单位向能效领跑者看齐,促进全行业能效水平提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等文件要求,树立能效标杆,提升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质监局决定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3类领域组织实施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
(一)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首批选择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以及其它家电产品等。
(二)基本要求。
1.能效水平达到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能效以上,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产品;
2.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能耗较低;
3.产品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可 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 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5.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为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 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三)组织实施。
重庆市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实施,首批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发改环资〔2015〕2499号),请有意申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重庆市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具体实施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不同产品的国家文件要求,转发或下发相关申报文件,组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
(四)激励与管理。
国家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优先采购“能效领跑者”产品,在各类投资项目上鼓励采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系列宣传活动。
申请入围的企业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检测报告、标识使用情况、产品推广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开展虚假宣传、伪造冒用“能效领跑者”标识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一)实施范围。
以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为主体,充分考虑行业企业的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首批选择火电、水泥、铁合金、铸造、合成氨等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其他产品。
(二)基本要求。
1.注册地在重庆市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统计数字为准);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0.1229kgce/KWh),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计算边界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3.单位产品能耗与上年度相比不变或下降,有国家和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要达到“先进值”以上,没有标准的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市或区县下达有节能量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市、区县下达的年度目标;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
重庆市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具体实施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组织实施。每年初下发具体申报文件,明确开展的行业范围、评选数量、评选指标等内容,组织本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评选工作委托各高耗能行业协会进行。各行业协会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验、专家评议等方式,评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先进企业名录和单耗指标,作为本年度“能效领跑者”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审查后予以公告。
(四)激励与管理。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来的高耗能企业授予“××年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符合条件的支持其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称号。市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对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给予鼓励。同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技术经验案例,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申请入围的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市经济信息委将委托节能监测机构对企业的能耗指标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申请各类项目资金的资格。
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类型公共机构
(二)基本要求。
1.“能效领跑者”必须是市级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3.建立健全了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 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要求。
4.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实施
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机关事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四)激励与管理。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来的单位授予“××年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符合条件的支持其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称号。市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对获得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鼓励。同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技术经验案例,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进行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申请入围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市机关事务局将对其能耗指标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申请各类项目资金的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经济信息委加强“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统筹协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质监局共同推进重庆市“能效领跑者”方案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保障实施进度和效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度实施的资金保障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识监管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优先采购“能效领跑者”产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在各类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上对“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倾斜。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宣传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制度影响。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 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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