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叫我做报帐员,可是我没有办税人员需要会计证吗,行吗

我在单位借钱办事。现在我将借款还回。会计说借条做账,不退借据,给我开个收据。请问这个会计制度是否是正
我在单位借钱办事。现在我将借款还回。会计说借条做账,不退借据,给我开个收据。请问这个会计制度是否是正
请问我在单位借钱办事,立了借据。现在我将借款全部还回。单位会计以借条做账为理由,不退还借据,仅仅再给我开了个收据,说明已经还款了。请问这个会计制度是否是正确的?
如果这样的会计制度是正确的。我要再问的是不是每个借款人以后都要保留单位给他的还款收据,以便将来查对。这个还款收据比他自己家里的存折还重要,因为存折遗失了可以补办。这个还款收据遗失了补办不了。很显然,这样的会计制度是有缺陷的。再次请教了?谢谢!
如果会计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应该的确不是这样操作的。首先,必须明确借款既不是收入,也不是支出。因此与税收无关,即使考虑有利息收入的情况,也是对利息收入收税,与借款本金无关,只是其他应收款的变化。其次,当借款归还后,会计可以记录借款和还款的事,也可以不记录,就像平时在会计未对借款入账的情况一样(简化为出纳的流水账一样)。再次,讨论当会计记录了借款和还款的事,有无保留借据的必要。1、保留借据:与平时我们还款后,归还借据的习惯不一样,借款人不放心有后患。2、不保留借据:会计记录借款和还款的事只有摘要说明,没有原始借据,不影响会计账簿记录的变化。结论:会计对收入和支出要原始票据做账,对借款一事可以不用原始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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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应该是不规范,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能否在借条上背书此款已清等字样。
这说明会计很可能已经把你的借款借据做了帐!
为了冲帐,会计只能把给你开的收据,也就是你说的还款收据,来对冲!建议你要求会计在给你的还款收据上,写清楚写明白并有会计的签字就行了!
应该是合理的,做账是做好就不能随便更改的,你借款的时候会计为了说明资金去向估计把你的借条附在帐上了,你还了钱他不能再去改原来的帐啊,所以再给你写个还款收据,还款收据写清楚不要出什么漏洞,你收好就是了~
完全正确的。几乎所有正规的企事业行政单位均是如此。
只是你要看收据印章齐全不。
你放心,把收据保管好即可。
会计处理完全正确
只是收据上的印章要齐全
有一点就是你必须把收据保管好(甚至要好多年)
借据是不退还的 开收据就好
首先,协商,看能否把借据的软件还给你,然后留下影印版给他备案,以便以后核查。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单位加盖公章的还款证明给你,一式两份,公司与本人各一份。
我在一家4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公司也是这样管理的。所以我想你不必担心,只是一定要把会计给你的收据保存好。如果怕丢了可以彩色扫描一个存在电脑里;不过如果只是电子版的话,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但可能没有法律效力,容易被钻空子。留原件还是很重要的。
不过我倒觉得,会计也是公司雇来的人,应该不会与公司合起伙来骗你的钱。只要你按公司的流程走,有会计签字,公司财务章确认,就没有问题。即使不小心丢了,你不说,公司又怎么知道你的这张收据丢了呢?……走正常的财务流程,公司这边会有记录,又怎么会平白怪到你身上?即使将来发生法律纠纷,你作为被雇佣方,属于弱势群体,举证的主要责任会是在公司一方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规定确实如此。如果你借款期限很短(比如一天)在会计作帐务处理前还款,可以退还借据。如果会计已经下账,则借据作为法定的原始单据是不能撤回的,只能给你开具还款收据(内容包括借款多少,报销票据多少,收回或补付现金多少)。这样规定可以公平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你觉得不方便,可以这样变通一下:暂不还款,由单位在你的工资中逐月扣回(这样单位就不必给你开收据了),这样单位的帐面、凭证、工资单里都保存了你的还款记录,你又不必为收据的保管犯愁。
这是财务的正常手续。借钱是从财务提出钱来,当然要打借条,这是依据。而还了钱,不给你借条也是财务手续:他们要作为一笔钱在某一时间内流出,并且干什么用了的依据(这叫有证可查),因此财务没有错,但你还了钱后,必须要在借条依据的上面注明:“此款已还”的字样。这是财务人员必须做的事情。你只要看到他们写上这个字样就可以放心了,不一定要他们专门给你一个证明。
匿名回答于
这是正常正确的手续,因为一借一还是两项业务活动,会计工作就是要记录单位中涉及资金资产负债等变化的每一项业务活动,所以你不必多虑,会计在你还钱时开收据给你,你只需查看收据内容是否完善,印章是否齐备即可。
会计业务处理,必须以合法书面证据为凭:
你借款当天不能归还时,会计以你的借条为凭,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现金科目。
你还款时,凭交来现金和收款收据副联,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除非你当天还款,否则不能返还借条,而你得到的收款收据正联,则是你还款的法律证明。
每笔会计业务处理,均有严密制约关系,不必多虑!
如果你若干天后还款,会计返还了你的借条,★那这位会计就是不称职会计!
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是正规单位正规会计制度 放心吧!
对的,都是这样做帐的。
说这个会计制度是对的同胞请注意:看来我国的道德教育还是比较成功,对单位还是比较放心。不知哪位愿意给我打一个100万借条,我马上给他打一个100万还款收据试一试?
首先,“会计制度”与“道德教育”是根本不同的范围.
按照你“不知哪位愿意给我打一个100万借条,我马上给他打一个100万还款收据试一试?”的思路,如果我愿意给你打一个100万借条,你能够马上把给100万给我吗?咱们是不是能够试一试?
另外,按照你的说法,“看来我国的道德教育还是比较成功,对单位还是比较放心。”如果一定要强调所谓“我国道德教育”的话,那么,看来这个“道德教育”也存在问题,为什么对单位(的人)还是比较放心,凭一张纸条,就借给你100万?
中国的教育,缺少的是“逻辑教育”, 逻辑学告诉我们,如果大前提错误,结果一定错误。
你提出“借款条”问题,本来是通过“爱问知识人”去找正确答案。可是又说:“这个会计制度是对的同胞请注意:看来我国的道德教育还是比较成功,对单位还是比较放心。不知哪位愿意给我打一个100万借条,我马上给他打一个100万还款收据试一试?”看来,按照你的昵称“wuyong626”的拼音,应该是“武勇”。跟你“武勇”讨论问题,看来,只能“溜而溜”。
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已经基本向国际标准靠拢。常言道,口说无凭,按照“凭证”记载帐务,是最基本的会计制度,在借款到还款过程,借款人向出借人打“借款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打“收款条”,完全是平等合理合法,符合业务流程的。
贵先生提出:我的意思是会计做账,在借款人还款后,不需要借据这个原始凭证,会计自己记录记录就可以了。说这个会计制度是对的同胞请注意,不知道你们是否认为这个会计制度在这里是有缺陷?
如果对“会计做账”的方法和程序有所了解,就不会提出“在借款人还款后,不需要借据这个原始凭证,会计自己记录记录就可以了”的说法。我国财务制度,规定采用“复式记帐”方法,同时规定必须采用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记帐凭证,绝对不允许“会计自己记录记录就可以”的行为出现。
如果按照贵先生的方法来记载,那么会计自己随便记录记录你欠了200万,你就认为会计制度是没有缺陷?
其实,财务保留原始借款条的做法,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的,同时,该借款条会保留相当长的年限。同样,借款人拿发票报销以及交回余款,财务会开收款收据给借款人,注明发票报销以及交回余款的金额,完成报销手续,在账务原理来说,既然已经报销(报了销,消了“借款人”欠款的帐户),其会计制度是相当严密,没有存在缺陷。
贵先生提出:“还款收据比他自己家里的存折还重要,因为存折遗失了可以补办。这个还款收据遗失了补办不了”,其实,也是对会计制度的误解,如果还款收据真是遗失了,谁也无法改变已经报销账务的事实。
财务根本无法贪污该笔报销款,原因上面已经提及,我国财务制度,规定采用“复式记帐”方法,同时规定必须采用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记帐凭证,绝对不允许“会计自己记录记录就可以”的行为出现。
换句话说,就是借款人把“还款收据”丢失,也无妨大局。财务根本就不可能再次向借款人收取借款。
必须提醒的是,上述借款人还款及报销行为,限制在“单位”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进行,不适应于民间借款行为。
我是一位采购工程师,您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情,我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贵司的财务制度不敢妄加评论是否合理,但这是贵司在规避财务风险上使用的一项措施。
我目前公司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有如下几点:
1、现款结算的供应商,采购工程师以申请的形式经相关领导签批后,到财务领取现金。供应商提供增资税票后用报销单冲抵借款申请。
2、如相关领导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签批借款申请(相关领导出差、开会等等原因),采购工程师可出具白条,先行向财务借款,待领导签批借款申请,换回白条。
3、如相关领导长时间出差,会委托其他领导代行其权利,代行其权利的领导如有其他原因也无法签批借款申请。采购工程师可以同财务协商,凭供应商货款增值税发票填写报销单形式冲抵白条。
1、我司的财务,白条以挂账形式处理。
2、我司的财务账期是30天。
我个人未遇到过您所说的财务制度,从来未听说这项制度合理性的评价。
建议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如还遇到这样的事情,需要以白条借款为公司办理业务,您先请您的上一级领导在白条上面签署意见后您在去财务借款。还款时财务在给您开具收据一定请他注明原因,您将原件一定保存完好。
匿名回答于
会计制度上的确是这样规定的 借据作为原始凭证留底保存是不能再还给你的 因此只会重新开具一个收据给你 你要好好保存
其实这个问题及解决问题说起来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作为借款还款这件事,个人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确实不太一样。如果个人之间的借贷,我钱还了,那当时的借据是一定要还给我的,因为对于钱的出借方款收到后,这个借贷业务与借贷关系归于消灭。(所以,一般地,会把借据撕掉)---这是个人间的借贷业务所采用的做法。
而个人与单位间的处理方法与这有着根本的不同。
如果你从单位借款办业务,单位借钱给你,书立借据是必要的,如果在本月内还款,可以借据在还款的同时,把借据给你,你当然可以撕掉处理,这样的话成了借款业务没有发生一样。
但,跨月的还款,借据是不能给你的,因为借据作为借款时会计处理的凭证附件。也是会计档案的一部分。(在还款的时候,你可以要求注明此款已经归还,也是可以的)
你还款的时候,那是另一项业务,会计给你收据以说明你的还款,收据中的收据联给你,收据中的记帐联作为会计记帐处理。
这些都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如果你还是不放心的话,你可以要求会计把你这笔还款现金让出纳去银行存在你们单位的开户银行,摘要注明还款。
这样的话,你有收据证明你已经还款,同时有银行的记录证明你已经还款,当然会计及出纳一定是记了帐的,即使你隔了几个月后,你的收据丢了,也没有理由说你没有还款了。
这是财务制度的规定,只要收据合法。
会计本来就应该这样做账的我是一名非科班出身的会计,我们公司实行报账制,就是每个月底向总公司报账,前几个月分别向其他子公司借了一些钱,有的打的是收据,有的是白条,现在总公司财务让我做一个和那个公司的往来帐,往来帐的那个收据我应该放在几月份的账上?做完往来帐以后对我这个月的收支状况会有影响么?
彦枫组织008i
首先,做完往来账不会对收支情况产生影响,因为不影响损益第二,往来账应该在实际发生的月份计入,如果以前没做的话,可以在这个月补记第三,借款是吧,做如下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子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不然你的银行帐和银行的对账单都对不上的这么说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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