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报的太原市万柏林区找工作跟太原直辖有什么区别

太原市万柏林区会计培训学校 有哪些 求指点_百度知道您现在的位置:&>&&>&政府文件&>&万柏林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万柏林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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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办〔2016〕6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柏林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封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 《万柏林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4月7日
&&&&&&&&&&&&&&&&&&&&&&&&&&&
万柏林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 按照市委&五城联创&总体部署,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消除危害群众健康的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二、工作目标
&&& 以力争在年评审周期内实现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和与管理办法》,做好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前期工作,6月底前通过省爱卫办的初审,完成向全国爱卫办的申报工作,进入本周期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程序,接受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的暗访。2017年进一步加强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意见的听取和解决等具体工作落实,有效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等,力争顺利通过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 三、任务与职责
&&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展情况,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 (一)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1.建立爱国卫生运动新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社会卫生运动,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2.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建设。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街爱卫会,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财政局
&&& 3.开创爱国卫生工作局面。因地制宜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实在在解决社会卫生问题,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在城乡形成深厚的创建活动舆论氛围。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 4.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5.健全健康教育网络。积极协调市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级各类媒体,建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栏目和专题;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机关等单位,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教育局、规划万柏林分局、区园林局、区文化局、区新闻中心
&&& 6.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工间操制度,创造条件落实场地,坚持开展工间操活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 牵头单位:区文化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7.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组织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禁止吸烟警语、标识和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教育局、工商万柏林分局
&&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8.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占道经营情况;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扔、乱吐现象,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区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实施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
&&&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执法分局
&&& 9.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推进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中,将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纳入改造规划,并按要求予以配套建设。全面实现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密闭化,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不污染环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4小时。
&&&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区城改办
&&& 10.加快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加快新建改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规划建设水冲公厕,完成驻地单位旱厕改造任务,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
&&& 11.提高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区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园林局
&&& 12.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临街工地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整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有车辆冲洗、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等设施,各种设施都符合卫生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设工地、渣土场、建筑垃圾场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要绿网覆盖。
&&&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环卫局
&&& 13.优化集贸市场管理。完善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桶、厕所、上下水等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执法分局、各乡街
&&& 14.推进社区和单位卫生建设。社区和驻地单位完善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对背街小巷和无物业社区的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改善并提高环境卫生面貌。
&&& 牵头单位:各乡街
&&&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执法分局
&& 15.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进行全面整顿治理,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有污水排放设施。无非法小广告,无违规饲养畜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
&& (四)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 16.继续开展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推进&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牵头单位:环保万柏林分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17.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PM2.5年平均浓度值下降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达到250天。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强交通和建筑工地噪声管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 牵头单位:环保万柏林分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交警万柏林一大队、交警万柏林二大队
&&& 18.安全保障水源地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牵头单位:环保万柏林分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水务局、区农委
&&& 19.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牵头单位:环保万柏林分局
&&&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环卫局
&&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 20.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公共用品的清洗和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公共场所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21.加强&五小&行业卫生整顿治理。要对小餐饮、小饭桌、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旅店等进行全面整顿,使&五小&单位守法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经营场所的通风、上下水等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食药监局、区环卫局、工商万柏林区分局
&&& 22.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90%。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
&&& 2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六)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 24.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积极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
&&& 25.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经营区域,限制经营品种和时间。
&&&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区执法分局
&&& 26.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要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卫计局
&&& 27.加强牲畜屠宰卫生管理。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
&&& 牵头单位:区农委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28.规范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 (七)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 29.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30.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按照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各乡街
&&& 31.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3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33.加强疾控中心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 34.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工商万柏林区分局
&&& 3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36.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辖区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 37.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开展以拆迁地区、建设工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各乡街
&&& 38.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防制原则。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的基本情况,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生物防制、物理防制、药物防制和环境治理综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39.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巩固完善全市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科学指导群众性除害防病活动。重点行业及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 责任单位:各乡街
&&& 四、工作步骤
&& (一)申报阶段(2016年3月至6月)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本底资料、工作资料、专业技术资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落实。于3月初向市爱卫办报送我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市爱卫办对我区资料进行审核,经其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前会同其他城区以太原市向省爱卫办提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请示,经其初评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后,于6月底前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 1、区政府制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及工作汇报。
&&&&2、万柏林区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区域范围、地理位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成区所含乡街、社区、村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规划图及城市交通图。
&&& 3、对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旱厕改造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空气污染指数和其它水体的黑臭现象、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等,做出达标的具体措施和时间的说明及保证。
&& (二)评审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承诺事项按时兑现;建管并重,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形成创建工作新常态。针对此间暗访检查、技术评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力度彻底整改,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组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五城联创&的基础,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建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各方面行政资源,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动员全区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
&& (二)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按8个方面39项内容119个具体指标,明确牵头单位,确定责任部门,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事事有分工,人人有担子,经过共同努力,力争各项工作都能达到标准要求。
&& (三)整治突出问题,提升创建水平。紧紧抓住非法小广告、占道经营、临街门店&伸舌头&、扬尘污染、环卫设施、&五小&单位监管等重点卫生问题,对背街小巷、无物业社区、集贸市场、建设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高一批,彻底解决影响市容、环卫、环保的突出问题,形成常态化城市卫生管理。
&& (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建立周检查、月例会、季考核、年总评的工作机制,促进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专业人员和社区居民,分别为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员,监督检查各项创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居民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卫生问题;
&& (五)广泛宣传教育,强化创建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意义、内容、指标与任务等,创新宣传报道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交通要道的大型标语牌、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幕和公共场所内布置创建活动的宣传内容。在宣传专题、专栏和专版,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在全国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组织发动全市广大群众开展春季城乡爱国卫生大行动,以良好的市容市貌提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 各乡街及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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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升初划片范围及招生计划出炉
&& 22:09:34  来源: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
&&&&& 从小店区教育局网站获悉,关于 2016 年万柏林区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具体如下:
万柏林区2016年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6〕9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实行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公办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违反规定跨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二)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工作体制
  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中小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科学划片、合理分配升学指标,组织各小学按照市、区要求实施小升初工作,区教育局对本次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6年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万柏林区成立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波(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智勇(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张艳卿(区教育局纪检书记)
  宋肇智(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玉成(区教育局副局长)
  许 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武 h(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晓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李 伟 (区招考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宋肇智(兼)。成员由基教、招办、监察、督导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各中小学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分配办法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分配顺序:先进行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和电脑随机派位,随后进行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最后进行多校划片初中学校学位的电脑派位。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分配办法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周边13所小学毕业的双籍生(即学籍和户籍为万柏林区,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日),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志愿。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且每位毕业生只参加一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的电脑随机派位。具体学位比例及分配派位顺序如下: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40%的学位,分配到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人户一致)均在漪汾苑小区内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太原市实验小学毕业生,资格由太原市实验小学进行审定。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60%的学位,分配到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周边13所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和平北路二校、彭村小学、瓦窑小学、后北屯小学、公园路小学、理工大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阳光双语小学、童乐双语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学生
  西峪街学校毕业生对口直升至西峪街学校。
  3、单校划片学生
  (1)科大实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至太原科技大学实验中学。
  (2)山西大众学校毕业生对口直升至太原市五十六中。
  (3)东社小学、圪僚沟小学、兴西小学、南社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4)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七中。
  (5)北山街小学、五三街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八中。
  (6)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铭小学、西苑小学、开城街学校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四中。
  (7)建筑中巷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十一中。
  (8)河涝湾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十中。
  4、多校划片学生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今年多校划片学生分为南、中、北、西四个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南片:
  小学6所:区实验小学、和平南路小学、南上庄小学、沙沟小学、新庄小学、南屯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万柏林区二中。
  中片:
  小学22所:公园路小学、众纺路小学、和平小学、桥西小学、大唐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气化街小学、千峰南路小学、理工大附小、小井峪小学、后北屯小学、瓦窑小学、下元小学、大王小学、小王小学、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大众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7所:兴华街小学、外国语小学、和平北路第二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彭村小学、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5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北寒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
  5、其它学生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凡具备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日前办理);④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学生不得择校。
  1、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直升入对应初中。
  2、多校划片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子女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残疾儿童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五)军人子女、外国学生升初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审查学生资格,严格履行分配程序,坚决执行工作纪律。要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二)强化规范意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 “六严禁”工作纪律,真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严谨、信息公开,使全区“小升初”工作圆满完成。要直面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矛盾热点,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严格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初中入学招生与学生学籍注册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完成后15日内结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做好咨询接待。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学生及监护人了解相关政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5702。
  (五)加强监督检查。在“小升初”工作期间,区教育局教育科、监察室、督导室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入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校长考核的依据之一。区教育局举报电话:6190940。
  (六)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局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七)深化专项治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把“小升初”工作与学习讨论落实专项治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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