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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_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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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2015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增城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城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现发布公告。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29名,具体职位人数和各职位条件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符合《》的规定;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六)非增城户籍人员需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05〕10号)规定的人才引进准入条件。
  (七)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职位专业条件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日至19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共三天,每天8:30-12:00,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增城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
  3.报名方式:报考者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后,在现场提供的电脑录入个人信息。
  4.报名提交材料(所有证件统一用A4纸自行复印,现场核对后退回原件):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和2014年广东省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须交: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学习成绩表(研究生须同时交师范类本科学段毕业证和成绩表,专升本须同时交专科学段毕业证和成绩表)、④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身份证、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⑦暂缓就业协议(如有)等复印件,以及⑧报名表1份(附件2,亲笔填写)、⑨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和编号,本次招聘所用相片和体检时使用相片必须为同底相片)。
  (2)非全日制应届毕业人员须交: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学习成绩表(研究生须同时交本科学段毕业证和成绩表,专升本须同时交专科学段毕业证和成绩表)、④教师资格证、⑤身份证、⑥已婚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⑦非增城户籍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以及⑧亲笔填写的报名表一份、⑨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和编号,本次招聘所用相片和体检时使用相片必须为同底相片)。
  学历认证和学位鉴定证明在笔试后的资格复核时提交,报考者要做好认证准备。
  5.注意事项:所交材料如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增城区人社局、增城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rsj./和http://jyj./)上发布通知,请报考者留意。
  (二)考试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40%、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按60%计入总成绩。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笔试
  时间: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时(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增城区增城中学高中部(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0号)。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教育相关时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报考者成绩达到合格线(含)以上才有资格进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笔试后,分职位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核后,确定进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选。
  2.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5年7月中旬(上午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下午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初定增城区增城中学高中部(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0号)。
  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设计和试教)。
  (1)学科专业知识测试。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长60分钟。
  (2)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后当天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先分组进行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再轮流试教。7名评委根据应考者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得分。
  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向考生公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有资格列为体检对象。合成总成绩后,分职位由高至低进行排列,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体检: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增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人员的聘用手续,并根据学校岗位情况实施岗位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及本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两部门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0-(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20-0-
  附件: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增城区教育局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6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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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成立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 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二、小学招生
(四)招生对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五)招生信息发布。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公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小学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审定后,于4月15日前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六)入学程序。2016年起,全市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入学程序。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第四周的周六起连续3天(5月21日——23日),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9日前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完成辖区公办小学的录取工作,并向适龄儿童的家长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5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资料审核时,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无房产,以祖辈房产或租赁合同为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须提供在申请入学镇街无房产的证明(到区房管部门开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证明应含适龄儿童的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
(3)计划生育服务证(根据计生部门要求进行查验、登记);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还需按本细则《附表1》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9日向户口所在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增府办〔2015〕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来穗人员可于4月1日至25日登录“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系统” 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来穗人员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居住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现场提出申请,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具体办法根据《通知》精神和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2.民办小学入学程序。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学校平行志愿。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民办小学于5月25日至6月30日录取学生,并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以于7月4日至7月8日参加补录,已进行网上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1至4个平行志愿申请补录。民办小学于7月9日至7月10日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科。注册结束后,招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以于8月25日至8月31日参加第2次补录,补录的报名程序和录取方式与正式录取的要求相同。进行第2次补录的民办小学,于9月10日前为新生建立学籍。
(七)招生地段。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所有公办小学必须按划定的地段招生。
(八)安排学位。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九)特长生招生。除广州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可招收体育特长生外,其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
三、初中招生
(十)招生信息发布。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公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增城区教育局审定后,于4月15日前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十一)招生范围。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所有公办初中必须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十二)安排学位。公办初中招生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报名。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6日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是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由该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6日,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等,到居住地所属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学位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居住地所属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区升学。
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制定。
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增府办〔2015〕18号)精神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日至25日登录“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系统” 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来穗人员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来穗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居住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现场提出申请,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具体办法根据《通知》精神和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初中。不符合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初中学校。
(十三)招生方式。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方式。6月24日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开始并完成公办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并于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十四)民办初中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须经增城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行,并于4月15日之后方可公布今年的招生方案,且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招生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6月27日至2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初中平行志愿。广州本地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内容扫描件;外地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学生家长要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民办初中在6月29日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并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发出面谈通知,以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初中学校完成初步录取工作后,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科。并于7月18日前与公办学校同步完成学籍建立工作。学生家长可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结果。
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可以参加补录。7月5日—7日进行第1次补录, 8月25日至8月31日进行第2次补录,补录的报名程序和录取方式与正式录取相同,每次补录学生可以填报1至4个平行志愿。参与第2次补录的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9月10日前为新生建立学籍。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区教育局不得为其在学校办理学籍。民办初中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纸质材料。
四、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十五)加强对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经过区教育局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区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十六)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要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十七)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十八) 积极妥善做好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把来穗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应引导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增城区就读的,根据《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增府办〔2015〕18号)的精神和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 (十九)稳妥推进房地产小区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住宅小区内配套的公办学校,在主要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含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所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该小区业主(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适龄子女入读。如果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按协议的相关规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五、工作要求
(二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做好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实本地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和小学毕业生升学人数,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镇街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增城区政府审定并向广州市教育局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增城区政府批准并报广州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对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增城区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
(二十一)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因特殊情况,本镇街内无法解决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主动与增城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商解决;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相关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提出解决建议,报区教育局裁决。
(二十二)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六、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二十三)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辖内各校的招生情况,及时查处、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教发〔2014〕34号)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本细则在实施期间,如上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从其规定。
(二十五)本细则由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 &&2.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3.2016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证& 明& 材& 料
备注: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级市)以上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局另行补充发文。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证明的单位对证明真伪性
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参加部门或人员
召开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民办学校
积分入学操作系统二次培训
基教科、科韵公司
职能部门操作员、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操作员
来穗人员子女网上报名积分,并上传资料。
基教科、科韵公司、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1.公布区招生工作细则(含学校招生计划);&&&&&&&&&&&&&&&&&&&&&&&&&&&&&&&&&&&&&&&&&&&&&&&&&&&&&&&&&&&&&&&&&&&&&& &&&&&&&&&&&&&&&&&&&&&&&&&&&&&&&&&&&&&&&&&&&&&&&&&&&&&&&&&&&&&&&&&&2.4月15日后,民办初中学校公布招生方案;
基教科、民办初中
4.26~5.15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积分资料
相关职能部门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适龄儿童家长
办理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审核手续。跨区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5.10~5.20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家长
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区穗穗籍小学毕业生数。
区教育局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5.21~5.23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5.25~6.30
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1、上交符合小学一年级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的名单和资料。2、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资料核对工作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小学
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6.20~6.21
小学毕业考试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小学
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并完成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基教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公办初中学校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参加部门或人员
6.27~6.28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学生家长
公布各镇街公办小学、初中剩余学位(计划)
基教科、科韵公司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适龄儿童家长
参加“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子女填报志愿
基教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
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学生及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公办小学录取结果。
基教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录取“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及注册工作。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民办小学进行第1次补录
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基教科、职教科
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民办初中学校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初中学校
录取“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初中及注册工作。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公办初中分派学位后由于部分学生被民办初中录取所剩余学位,可招收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具体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实施。
基教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公办初中学校
8.25~8.31
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2次补录。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初中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公办中小学
2016学年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表
6周岁适龄儿童数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新桥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城丰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一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富鹏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实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江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二小学
6周岁适龄儿童数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第一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第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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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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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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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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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九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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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镇泰学校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泉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第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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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墩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小学
6周岁适龄儿童数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小学东洲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久裕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唐溪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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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电二局学校
广州市增城区锦绣天伦学校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麻车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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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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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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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郑田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塘头分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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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星光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桥头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桥头小学岗尾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旧山吓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田塘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溪头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江龙学校
6周岁适龄儿童数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第一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莲塘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刘庆祺学校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合益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育才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九和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乌石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小学大田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小学安良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田美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继枚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大安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光明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麻冚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水围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岳村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兰溪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第一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育英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滩小学
6周岁适龄儿童数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七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墩头坳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黄洞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第一小学高埔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沙岗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腊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长岭麦韵芳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庙潭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竹坑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中心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第二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第二小学十字滘分教点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小学
广州市增城区致明学校
&& 2016学年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表
学校性质(公、民办)
预测需要分配的六年级毕业生
2016年招生计划
2015年招生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城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鹏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景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第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新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菊泉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第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第三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水电二局学校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第一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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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第一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第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二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三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致明学校
2016年增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表
小学计划招生
初中计划招生
天恩双语学校
凤凰城中英文学校
清华万博实验学校
汇美天恩中英文学校
海伦堡学校
增城香江学校
广州香江中学
碧桂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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