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语文第1点,语文读书笔记记(读后感)是将这三篇写成一篇600字的还是选一部作品写成600字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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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了何棋老师的《优秀高中数学教师知道的十件事》,的确感受到何老师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经验丰富,教育理念超前,理论水平高.能够站在一线教师的角度,对一线教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教师谈了非常明确的观点.阅读过后,自感很多方面尚有欠缺,尤其他谈到了高中数学教学方面的几件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现与大家交流.在该书中,何棋老师首先提到,一个高中数学教师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他必须具有健康的身体、积极的心态和完善的人格.教师的宽阔胸襟能够感染学生,净化学生的心灵,使之终身受益.其次,作为老师必须要有一份爱心,这是师德的核心.老师给予学生一份关爱,会影响至学生的一生.我们严格要求学生先学会成人然后再谈成才.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充斥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因此教育中学生明是非,辨真伪,为学生的成长指引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二期课改明确了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对高中学生,尤其是高一的新生,教师应帮助他们完善学习方法,掌握学习数学的技能,做到有效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会经常听到学生或家长提到的一个问题:初中时数学学得很好,每次考试不下90分,到了高中怎么学习数学这么吃力呢?甚至经常徘徊在及格线附近,这种现象应该说也是正常的,但是一个优秀的高中教师要了解学生数学能力的实际水平,并引导学生改变数学学习方法,以适应高中的大容量、快节奏的学习.针对此类问题,何棋老师提出:我们老是要做到方法上的引导,因此就必须:(1)了解高中数学和初中数学有何不同.从教材内容和要求到学习知识的能力需求分析.相对初中数学,高中数学的知识内容丰富,思维要求高,题目难度大,抽象概括性强,灵活性综合性强.教材中概念的符号多,定义严格,论证要求高,抽象思维增多,注重数学思想方法的积累和应用.不仅要求学生运算能力,还要有逻辑推理能力,能运用一定的数学思想方法解决问题.比如:高一数学教材第一章是集合与命题,紧接着就是不等式和函数,特别是函数的性质部分,这一连串的内容有一个又一个的难点,有些学生知道高中毕业也还是惧怕函数内容,还有不等式中,对二次项系数的分类讨论问题,很多学生容易忽略,缺乏分类讨论的意识.相比之下,初中数学以常量数学教学为主,内容比较平面化,直观,针对某些知识还经常反复训练,机械模仿等.由于新课标强调的是学习的螺旋式上升,教材对知识章节的编排不够连贯,结构比较松散,教材坡度较缓,直观性强,对每一个概念配置了足够的例题和习题.同时初中对抽象思维要求较低,况且初中升学门槛降低,学生的数学基础和能力下降较多,诸如:运算能力差,不会化简代数式,不会解方程组,不会准确画二次函数图像等等,这些位高中教学无疑增加了难度.为此他提出,一个优秀的高中数学教师必须充分了解初中数学内容和要求的变化,努力寻求初高中知识的衔接点,调整以往的教学经验,根据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组织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
例如:高中解绝对值不等式方法:绝对值的定义,分类讨论,还有绝对值的零点分成不等式组等,初步让学生体会分类讨论的方法,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2)找准初高中数学教学的切入点.初高中知识的衔接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初中二期课改删除的内容,未与高中教材衔接但是高中阶段要用到的一些知识.第二,初中虽有涉及但是较简单,而高中需要熟练掌握的公式,定理、常用的思想方法等.必须多花时间进行整理和补充,对于已经掌握的同学而言是巩固,对未学过的同学来说是为以后的学习打基础.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初高中内容衔接课.(3)上好高中数学第一节课.高中数学第一节课处理得好,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展现了下一步学习的良好开端.第一节课,对教师而言是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上好第一节课,有利于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起较好的形象,对整个阶段的教学效果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每一位学生都希望自己的新老师是值得崇拜的学者,但同时他们的心里又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老师的一言一行,这就对老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得到了学生的认可,方能 “亲其师,信其道”从而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从内容上来看,第一节课可以是上教材上的某一节课,也可以是讲授高中数学的知识框架和结构,初步介绍一些学习方法.(4)指导学生高中数学的学习方法可在经过短时间的高中数学学习后,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学生是如何进行高中数学学习的,从中发现问题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包括:课堂学习作笔记的指导;学习新内容的指导;分析问题的指导;作业和课后的复习巩固的指导等.指导学生坚持整理课堂笔记,是知识系统划,梳理知识的内在联系,使指系统化,同时也培养学生的归纳概括能力.为做好上述几个方面,一个优秀的教师显然还应该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基本方法等,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不仅如此,教师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拓宽知识面,教学中也才能够运用自如,课堂才会生动有趣.另外,要成为一位优秀的数学教师,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第一,优秀高中数学教师对数学要有自己深刻的理解和思考,数学不只是枯燥无味的公式、定理等,而是我们认识世界、分析问题的思想方法.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现数学问题并解决问题,从中体验到学习数学的乐趣,增强学习的信心.第二:优秀的高中数学教师无一例外的具有较强的数学基本功、教学基本功.他们数学知识熟练广博,接替机枪多样,使学生心目中的“难不倒”的老师.他们不仅善于学习总结,更善于了解数学的发展近况,扑捉新信息 ,把握好重难点,找准问题的关键.选择恰当的方式设计数学问题情景实施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三:优秀的高中数学教师会创造性地处理教材,是“用教材”而非“教教材”.他们会深刻领悟编写的意图,联系学生的实际,不断补充相应的内容,勇于创新,或者开展专题研究或小课题研究,更好地“用活教材”,从而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
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一个优秀高中数学教师还能够评估学生的数学认知结构.了解了初中的内容还不够,还要评估学生学习数学的能力,这一点并不全是与数学成绩成正比.评估学生的认知结构,可以为教学提供信息,确定怎样的教学方法.也可以为数学学习提供诊断,找出影响学习质量的原因.教师需充分调查了解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掌握的熟练程度,了解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程度,这样才能设计出适合学生情况的教学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原来的认知结构对新知识进行“同化”和“顺应”,提高课堂效率.总之,要想成为一位优秀的高中数学教师,必须拥有丰富的数学基础知识,结合当前的可改精神,认真领悟二期课该的精神,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尽可能因材施教,充分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成长环境和经历,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他们体验数学解题的思维过程,抓住数学的本质,学会学习数学.何棋老师为高中数学老师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在竞争愈来愈激烈的今天,我们会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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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人物的作文(1)
描写人物的作文(1)
作者/编辑:佚名
  []她是谁?你看,她个子不高不矮,身子瘦瘦的,皮肤白白的,。圆圆的脑袋上扎着1对羊角辫。秀秀气气的脸蛋上,淡淡的眉毛下,有1双亮晶晶的眼睛。1张扁扁的嘴巴像小鸭嘴,嘴里有2排又白又齐的牙齿。身上穿着5颜6色的童服,脖子上系着1条红领巾。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文荪琳。 文荪琳可关心我了。记得上学的第1天,晴空万里。在上音乐课前,我们下楼去升旗。大家直奔楼梯,挤成1堆,挤呀挤,啊!不好了!我摔倒了,摔疼了腿。我只好坐在楼梯上“哇哇”直叫。 正在这时,我的好朋友文荪琳出现了,她奋不顾身地跑过来,亲切地对我说:“你没事吧?” 我难过的说:“我在下楼的时候摔了1跤,这可疼死我了!” 文荪琳着急地问:“那你现在还疼吗?” 我哭着说:“当然疼了!” 听我说完,文荪琳立刻伸出双手,轻轻地摸了摸我的伤口, 在她的帮助下,我勉强地站了起来,对她说:“我们两个1起去操场升旗吧? 文荪琳就扶我,1瘸1拐的去升旗。我感激的对文荪琳说:“文荪琳,你对我真好,谢谢你今天对我的帮助。文荪琳高兴地说:“你没事就好,是朋友就应该相互帮助,你说对吗?”我高兴地点了点头文荪琳呀文荪琳,你对我这么关爱,你真是我的好朋友啊!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好吗? 我的同桌董开旋长得可真有趣,扁扁的脑袋,1双大眼睛1眨1眨的,小小的塌鼻子下面,那个大嘴巴紧紧闭着,还有那1绺乌黑的头发,令人发笑地翘在前额。我第1天和他坐在1起就喜欢上他了。(开头介绍记叙的对象 。写人物的外貌抓住长得“有趣”这个特征 。开头的外貌描写是与下文描述“同桌”的3方面性格有关系的。学写开始时就要注意不要为写外貌而写外貌。) 我的同桌好胜心可强了。(本文采用分类记叙方法,从3个侧面写同桌。本段写第1点:好胜心强 。“好胜心”,是从人物的神态描写中表现出来的。先写不高兴的、怀着妒忌心理的神态:嘟嘴、瞪眼 。)前些天语文测验,我得了98分,他呢?97分。就这么1分之差,他就不高兴了,嘟着嘴把我的考卷拿过去,瞪大眼睛,仔细地看着……我正纳闷,他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地大笑起来,对我1眨眼睛,跑到中队长那儿,连拖带拉地把中队长“请”来,用手点着考卷上的1个字,得意洋洋(再写获得战胜对手希望的神态:大笑、眨眼、得意洋洋 。)地对中队长说:“看,这‘白玉很珍贵’的‘玉’字,顾宇写成‘王’了!”中队长细细1看,就指着董开旋的脑袋说:“瞎嚷嚷什么?哪儿有错误?”董开旋瞪了中队长1眼,自以为是地拿过考卷,读了起来:“‘白玉很珍贵’……咦?刚才‘玉’字不对,现在怎么又对了?”他直摸脑袋,(最后写败下阵来的神态:直摸脑袋、直点头 。写语言,要切合身分、场合等,“要考得好……靠自己的努力呀!”可删去 。)刚才那股高兴劲儿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见他那可怜的样子,马上拉住他的手说:“不要紧,下次考好点。要考得好,不是靠找别人的差错,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呀!”他看着我,心悦诚服地直点头。(“心悦诚服地”和前面的逗号也要相应删去。) 我的这位同桌还有点糊涂――乱赶时髦。(本段写第2点:糊涂 ,()。写“糊涂”,也是通过神态描写来反映的。先写他自我欣赏的神态:神气活现、得意洋洋、挺胸、抬头、快步走、大声说 。)这天早上,他脸上擦了香水,吹过风的头发上还擦了油,神气活现地来到教室。站在讲台边上的王老师闻到了他身上的香味,就叫他过去。董开旋1挺胸,自以为很美,得意洋洋地快步走到老师面前。王老师故意问他:“董开旋,你身上怎么这么香啊?”他以为老师要表扬他,更加神气活现地把头1抬,大声说:“我嘛,擦了点香水,抹了点发油!(人物的语言,从语气、语调到句式的选择 都跟人物的神态描写保持1致,集中表现董开旋的自我欣赏。)”老师看着他,又好气又好笑,对他说:“董开旋,擦香水抹发油可不是真正的美呀!想想,怎样才算美,明天我们1块儿讨论讨论。”董开旋像才睡醒的小猫似地揉了揉鼻子,1下子溜到了座位上,直抓自己的头发,(再写他尴尬、羞愧的神态:揉鼻子、抓头发 。)好像这样能把发油、香水抓掉似的。(以下3段写第3点:爱打人玩 。) 我的这位同桌还挺爱打人玩。我才和他坐了两星期,就被他打了10来次。王老师知道了,就把我俩找去,严肃地问他:“董开旋,你再打顾宇怎么办?”董开旋眨了眨眼睛,脱口而出:“那好办,就叫他打还我3下呗!”话是这么说,可不出3天,他又犯老毛病了。 自修课上,他很快做完了作业,闲着没事干,就学着电视《武松》中的武松,大喝1声,用手使劲儿朝我腿上“捶”了1下,我痛得哇哇直叫。他慌了,1吐舌头,忙说:“对不起呀,我尊敬的好顾宇。”还1个劲地给我揉腿。看着他这副样子,我的气消了,立刻说:“不要紧,不要紧。”(人物的憨直性格,也用神态描写来表现。例如用“1吐舌头”表现他知道又犯错误后的慌张神情,用“傻乎乎”形容他愿意改正错误的心理 。) 可董开旋还是很过意不去,傻乎乎地说:(道歉的神情、语言 以及道歉后的动作 都表现出董开旋憨直的知错就改的性格。)“你打还我吧!”我才不打呢!他趁我不注意,猛然抓住我的手,用我的手狠狠打了1个他自己的腿。(人物语言和动作跟上文王老师找“我俩”谈话1节内容相照应 ,所以详写“打还”的过程是合理的 。)“哎哟!”他叫了1声,马上又笑了,他大概认为已经“惩罚”过自己了。看着他那知错就改的傻样子,我也忍不住想笑。 我的同桌董开旋,既调皮又可爱,还挺傻。他傻得有趣,谁见了都会喜欢他,真的!(在上文3方面记叙的基础上总括人物性格特征,并抒发友爱的感情 。) 称赞诸葛亮的词有很多。但是,在那众多华丽的词藻中,“清醒”是最质朴也是最适合他的。“收2川”“3气周瑜”“6出祁山”“7擒孟获”“排8阵”……他1切的丰功伟绩,都要归功于“清醒”和他手中那令他清醒的羽扇。 相传在孔明年少时,曾到1禅院学习。每天都要经过1家小农舍。渐渐,孔明与农舍中的年轻女子日久生情,不思进取了。禅院长老看出了孔明的心事,给了他1把龙头拐杖,并叫他在午时烧掉那女子放在床上的衣裳。原来那女子是仙鹤化作的妖精,没有那件衣服便变不成人形。妖精在与孔明的打斗中被扯下了尾巴上的毛,又被那龙头拐杖打回了天庭。此后,孔明将那羽毛做成扇子,时刻提醒自己要“清醒”。 于是,诸葛孔明摇着羽扇,清醒当胸,创造了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奇迹,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留下了几许佳话,更在历史的天空中抹下了色彩浓重却又不俗的1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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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人物的作文(1)相关作文《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汇总
【美】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著. 联邦党人文集[M]. 商务印书馆. 1980年6月版.
一、背景资料
1、本书意义: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美国宪法原理",学界普遍认为此书是对美国宪法及美国联邦政府依据原则的最好阐释,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作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
(欲"以美为师"或"以美为鉴",都必须了解美国;了解美国,必先了解其政治制度;欲了解美国政治制度,必先了解美国宪法;而欲了解美国宪法,必读《联邦党人文集》。)
2、拓展阅读
(要理解《联邦党人文集》,需先了解制宪会议;要了解制宪会议则需先了解美国制宪前的邦联政治。)
★邦联政治:1781年3月美国通过《邦联条款》规定,邦联是一个"巩固的友好联盟",其成员仍然"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由各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邦联没有统一的、强大的中央政府机构,虽然设立了一个邦联大会,但没有单独的行政和司法机关。邦联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得软弱无能,比如无权向各州征税、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国会没有自己的执行机构、无权调节国际和州际贸易争端等。各盟国在邦联大会都只有同等的一票表决权,邦联大会除非获得9个州的同意,不得缔约、不得铸币或发行纸币、不得征税和拨款、不得征兵和建造军舰,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邦联条例》所建立的只是"一个脆弱的友好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种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制宪会议: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的不可为继,对于邦联的改造之心由来已久,具体的运作也酝酿已久。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建议召开"一个由各州选派代表来参加的会议,专门审议那些缺陷的性质并制订出消除这些缺陷的计划",1787年2月邦联议会通过决议同意召开一个会议。1787年的谢司叛乱(Shays
Rebellion)成为制宪的导火索,于是制宪会议(即1878年费城会议)应运而生。
★《文集》出台:新宪法制订以后,必须得到十三个州中的九个州批准才能生效。由于新宪法调整了人们的利益关系和观念的歧异,因而不可避免地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制宪会议结束时,联邦派(拥护宪法派)就意识到一场大辩论将不可避免,华盛顿建议请文笔高明的人士在报纸上写文章鼓吹新宪法。汉密尔顿首先响应,他找到杰伊和麦迪逊,从日开始到日在纽约《独立日报》、《纽约邮报》、《每日广告报》等报纸上发表论文,或数日一篇,或一日数篇,共85篇。这些文章后来结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其目的在于阐述宪法的精神,以支持联邦大会的州代表的选举,对支持联邦宪法的代表进行鼓励,并对反对联邦宪法的代表进行劝说。《联邦党人文集》的读者对象不仅仅是广大的选民,还包括那些实际上能够决定宪法命运的精英阶层。
3、作者简介
《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由三个人组成,分别是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他们当时发表这些文章使用了普布利乌斯这个笔名,这个名字来源于他们所尊敬的古罗马执政官Publius
Publicola。使用这个笔名大有深意。Publius活跃在约公元前500年前后,是挽救罗马共和国的英雄人物,地位相当于古希腊的立法者梭伦(Solon)。罗马人对他极为敬爱,尊其为"爱民者"(Publicola)。
三位作者都是有着丰富的实际政治经验的政治家,如果说他们是某种意义上的理论家的话,那么他们首先应该是实践家(政治家),他们在本质上属于韦伯所说的"以政治为业"的人。所以,这本书应该可以称为---政治家写出的政治哲学经典著作。
(延伸阅读: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年),1773年进入纽约的皇家学院(今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法律。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曾担任华盛顿的军事秘书。1782年作为纽约州的代表参加大陆会议,1787年参加在美国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时年仅30岁),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他是美国联邦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也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汉密尔顿1789年担任华盛顿总统的财政部长,是当时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1795年退出内阁;1804年在与政敌共和党人伯尔的决斗中死去。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sion,年)被称为"宪法之父"。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曾参加弗吉尼亚革命代表会议,起草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制宪会议。参加制宪会议时只有36岁,他提出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在担任美国第1-2届众议院议员期间又通过极力争取,将10条权利法案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写入宪法。1801年--1809年担任杰弗逊总统的国务卿。1808年--1816年担任美国第四任总统。1819年参与创立弗吉尼亚大学,并曾任该校校长。他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进行第二次反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约翰·杰伊(John Jay,年)
杰伊是纽约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的代表。在1788年,杰伊被选为大陆会议的主席。杰伊是强大中央政府的强烈支持者。虽然他没有参加制宪会议,但他为《联邦党人文集》贡献出了五篇短文。杰伊拒绝了华盛顿的国务卿任命。杰伊接受了华盛顿的首任首席大法官的任命,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被选为纽约州州长,他当即辞去了首席大法官的职务。1800年,约翰·亚当斯总统提名杰伊第二次担任首席大法官。这一提名很快被参议院所批准,但是杰伊以健康理由拒绝了这一任命,但实际原因是他认为最高法院缺乏"作为其对国家政府的正当支持的核心的能力、份量与尊严"。)
二、第1-10篇主要内容及观点
第1篇& 概论:阐述系列文章的目的——指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裨益;
第2、3、4、5篇: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
第6、7篇:各州不和造成的危险;
第8篇:各州敌对的后果;
第9、10篇: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1)现行邦联的不足;(2)联邦的作用;(3)强有力政府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联合?
作者不仅从正面的角度,论述统一的联邦对于全体美国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意义,通过联合实现对外国势力的抵御和对国家尊严利益的捍卫。作者几乎考虑了所有一个统一而集权的国家所具备的优点,抛出了许多沉溺于古代小国寡民旧梦中的人们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同时,作者反驳了反对派的观点,指出,基于人性本质的,以及与之相关且不断发展的对资源和利益的欲望,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争夺乃至战争。任何所谓商业的特性,美国人民的美德,共和国的本质等,都无法阻止这一趋势的演进,而最终的后果将是专制与衰弱。
大共和国的可能性及优越性 :
共和国地域的扩大会导致派别和利益的多元化。而只有在大共和国中才能实现政治、宗教、经济、阶层、职业等各方面的充分分化,社会的充分分化使得多数的形成和协调变得相当困难。作者们注意到了各种分化的源泉,包括宗教和观点的分化,但首先强调经济的分化。他们指出,人不仅因财产的数量也因其财产的种类而分化。在大商业共和国中,财产数量上的差别可能服从于财产种类上的差别,小共和国中致命的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斗争可能让位于不同职业和利益之间的斗争,这样,民众就"处于极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党派之中,整个社会之多数的联合就不大可能根据正义和公益之外的其它原则而发生。"
简而言之,"差异产生自由",然而差异依赖于国土之大。
进一步,文集的第10篇集中阐述了大共和国的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作者证明共和政体比民主政体优越的一个重要论据就是“共和政府能比民主政府管辖更为众多的公民和更为辽阔的国土”,而恰恰是由于共和政体的治理范围的扩大,共和政体的缺点得以矫正。因此“我们发现,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结构里,共和政体能够医治共和政府最易发生的弊病”(第十篇)。
三、各篇具体内容和重要语句、段落
第一篇& 概论
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第一篇,P6)
第二篇& 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
第三篇& 国家安全※※
1、防御外敌的军队和威胁
2、和谐的联邦能够提供对付外来侵略者的最好保证
(逻辑层次很好:国家安全来自两个方面:国外、国内;国家战争的起因分析:违约、侵犯;联邦遵守国际条约比邦联更加完善,对侵犯造成的战争,良好的全国政府能提供更多的保证;
即使发生了战争,联邦强国的善后也会比邦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既要保证防御外国军队的势力的威胁,也要保证防御由于国内原因而出现的同样威胁。(第三篇,P12)
战争的正当起因,多半由于违犯条约,或直接侵犯。(第三篇,P12)
美国对所有这些强国遵守国际法,对于美国的和平是有重大意义的。我觉得很明显,一个全国政府,要比十三个分散的州或三、四个不同的邦联能够更加完善,更正确地做到这一点。(第三篇,P12)
全国政府的管理、政治计划和司法决定,都会比各州更明智、更系统、更适当,从而使其他国家更为满意,对我们自己也就更加安全.(第三篇,P13)
无论有计划的还是偶然的违反条约和国际法都会提供正当的战争理由;这些理由,在一个全国政府领导下,比在几个地位较低的政府领导下,可以少担忧一些,在这一方面,前者最有利于人民的安全。(第三篇,P14)
至于由直接的非法侵犯所造成的那些正当的战争理由,我觉得同样明显的是,一个良好的全国政府在对付这类侵犯的危险方面,能比任何其他方面提供更多的保证。(第三篇,P14)
一个团结的强国的道歉、解释和赔偿,往往被认为满意而接受,如果是由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邦联提出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满意而加以拒绝。(第三篇,P14)
第四篇 &联合的作用---有效政府
一个政府能够集中和利用在联邦任何地方发现的最优秀人物的才能和经验,它能按照全国一致的政策原则行事。它能使各部分和各部门相互协调,对它们进行保护,并使它们都能得到深谋远虑和谨慎从事的好处。签订条约时,它会照顾到整体利益和同整体利益有关的局部的特殊利益。它能把全国的资源和力量用于任何部分的防御,这要比州政府或分散的邦联政府能够做得更容易、更迅速,因为后者缺乏协调和一致的制度。它能使民兵统一训练计划,并且由于把民兵军官放在从属于总统的适当位置,它好像会使他们统一成一个军队,这要比分为十三个或三、四个各自独立的军队更有效力。(第四篇&
但是无论我们的情况如何,无论是牢固地团结在一个全国政府下面,还是分为几个邦联,外国对情况的认识和看法必然和实际丝毫不差,并且将对我们采取相应的态度。如果他们看到:我们的全国政府能力高强,管理良好;我们的商业管理深谋远虑;我们的民兵组织适当,训练优良,我们的资源和财政管理细致周到;…….那么他们就更加愿意培养同我们的友谊,而不想激怒我们。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发现我们缺乏一个有效率的政府,或者分为三四个独立的、也许不够和睦的共和国或邦联,一个亲英,一个亲法,一个亲西班牙,也许三个国家彼此相互拆台,那么美国的形象在他们的眼中将显得多么卑贱,多么可怜!(第四篇&
第五篇& 为什么不能把美国分为三、四个邦联?(以大不列颠的历史举例)
1、分为三、四个国家,每个邦联关注的是邦联自身的局部利益而不是整个美国的利益;
2、三、四个邦联不能长期保持力量上的完全均等地位,因此,有着敌对和战争的隐患。
以大量的历史事实举例论证,国与国之间的敌对的各种原因,进一步指出联邦的必要性。
&“邻国自然而然地彼此为敌,除非它们的共同弱点迫使它们组成一个联邦共和国,它们的宪法防止友邻之间发生分歧,消除那种使各国以牺牲邻国来抬高自己的隐藏的嫉妒之心”
。这一段话,在指出了祸患的同时,也提出了补救办法。(第六篇& P29)
第七篇& 引起各州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分析:领土争端;商业竞争;联邦公债。
美国如果完全不联合,或者仅用简单的攻守同盟软弱无力地联合在一起,那么就会由于这种不调和的同盟活动,逐渐被卷入欧洲的政治和战争的一切有害纠纷中去,而且由于它所分成的各部分之间的破坏性争斗,它可能变成各部分敌对国家的阴谋诡计的牺牲品。分而治之必然是怀恨或害怕我们的每个国家的箴言。(第七篇&
各州敌对的后果。首先,毁灭生命和财产;然后,会引起常备军、行政权利的扩大,军权会大于民权。
第九篇 &联邦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第九篇&
作者列举了古希腊和意大利的一些小共和国作为反例。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
(第九篇& P40)
共和在控制党争影响方面优于民主政体,共和政体的可能性和优越性※※
(本书的核心篇章)
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第十篇&
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第十篇&
四、学习体会
1、《联邦党人文集》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把自由的理念全面落实到了制度层面,而且这套政治制度基本型塑了现代政治的面貌。
2、《联邦党人文集》阐明了大国政治(大共和国)的优越性,驳斥了反联邦党人当年的最根本论证,即所谓"共同体越小,民主越易"。联邦党人彻底打破了民主只有在小国才有保障的西方传统论点,明确奠定了一条决然相反的民主原则:"社会越大,越能妥当自治"
3、《联邦党人文集》实现了人类政治领域的一项创造性突破,即阐明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形态理论--复合共和制(联邦主义)的政治理论。
第十一篇 论述联邦在贸易方面的好处
联邦有利于阻止美国航海业发展而使欧洲各国产生的不安。
强大的联邦可以促使各贸易国相互竞争从而使美国的贸易主权得到保护并从中获利。
通过建立强大的海军可以平衡各方在美国的力量对比,在这种平衡中美国可以获得“中立代价”。
建立联邦有利于建设海军,有利于通过商品的多元化降低对外贸易的风险以及在国际上与欧洲各国一较高下。
第十二篇 联邦对国家税收
强大的联邦有助于商业的发展,而商业发展有利于增加税收收入。
从税种上看,消费税不得人心,动产税征收难度大,不动产税也受到抵制,所以关税是最重要的税种。
从防范走私这一角度讲,邦联的各州之间有发生走私的天然便利,而作为联邦,其远离其它国家的地理优势使其在征收关税上占有优势。
第十三篇 联邦政府更经济
邦联下,不同州的机构重复设置会导致政府管理的高成本。
第十四篇 反驳联邦地域过大而不能实施共和制这一主张
反驳联邦因地域过大而不能实施共和制这一主张,论据有:区分民主与共和;适宜共和政体的自然范围就是从中心电到达刚好使代表能因公务需要而集合的距离,从这一点来说美国并非过于辽阔;联邦政府的职权有限,代表无需过多的议会;联邦有能力保障十三个州的团结;交通的发展有利于联邦内部交往;地处边界的州也愿意派代表参加联邦。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
以设问得形式提出了邦联存在的种种问题,借此说明邦联制度存在实质性缺点。
邦联的主要缺点是立法原则上以各州或各州政府的共同的或集体的全能为单位,而不是以包含他们的各个个人为单位,这导致了邦联的软弱?
基于诚意的盟约是不可靠的,必须使联邦权威到达公民。
邦联制下,各成员没有动力去执行邦联的决策:成员各州有一种因贪恋权力而产生的离心趋势;邦联政策与自身利益相悖;成员之间不和。
第十六篇 续上篇
邦联下,邦联会因为政策不被成员执行而诉诸武力。
邦联下,各成员会追逐各自的利益,使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
结论是有效的管理必须及于个人。
第十七篇 反驳联邦会侵犯州权的观点
一方面,因为州政府的政策更贴近人民的利益,州政府要处理民刑事案件,所以各州人民对他们的地方政府往往比对联邦怀有更强烈的偏袒,从而州政府会得到人民帮助;另一方面,全国政府的作用很少被人民注意到,所以地方政府更有优势。
举了封建制下的例子。
第十八篇 第十九篇第二十篇
分别举了安菲替温尼会议之下组成的希腊共和国联盟的例子,亚该亚同盟的例子,日尔曼帝国的例子和尼德兰的例子说明,松散的联盟和软弱的中央会导致联盟内部纷争,引起外部挑拨,最终使联盟破裂。
第二十一篇 邦联政府的缺陷
邦联政府的缺陷有:他的法律缺乏支持(罚金、剥夺权利、强制等手段);各州政府取法相互保证?;用定额规定各州向国库捐献的数量是不公平的,因为不存在衡量国家财富的共同标准。
解决收入问题的办法是联邦直接向人民征税。
第二十二篇 续上篇
邦联缺乏足够的权威来管理商业,从而使国家的经济主权遭到侵犯;各州的干涉性的、不友善的规定会导致州际的矛盾和冲突;定额摊派的征兵制度是一种不公正的制度;各州平等的投票权可能导致州的多数是人民的少数;邦联缺乏司法权,地方法院之间,联邦与地方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法官之间可能产生分歧;邦联是由十三个州议会批准的,未经过人民统一,不具有合法性。
第二十三篇 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邦
联邦的目的。
为达成防御目的而应当拥有的权力,针对反驳这些权力的观点,提出了一条原则:手段必须与原则相称,期望通过自己的作用达到任何目的人,应该具有用以达到目的的手段。
第二十四篇 支队和平时期不应存在常备军这一观点进行反驳
大多数州宪法、邦联条例都没有说禁止常备军。
设立常备军的原因有:英国、西班牙邻国的威胁;防御印第安人;保卫工厂和造船厂。
第二十五篇 反驳由州政府承担防御责任的观点
从领土上看,英国、西班牙、印第安的领土包围了美国的大片领土;由州承担防御责任会使联邦不安全(州力量不足),各州之间不公平(边界州要承担更多责任),以及引起各州的妒忌和猜疑;力量强大的州政府可能推翻联邦,背叛人民。
针对保留常备军的观点:在遇到危险时才征募军队会对国家造成危害;民兵的素质不足以应对危机状况。
第二十六篇 针对应当限制立法部门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提出反驳:
军队的拨款期限为两年这一条款有利于在党派纷争中限制军队;威胁自由的军队需要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长期勾结,而人民不会允许这种勾结发生。
第二十七篇 反驳“新政府会使用武力”
新政府会管理的更好,所以不会引起人民的反感,也就无需使用武力;新政府将权力及于个人,易于引起人民的好感,多以更易于引起人民的服从,无需使用武力。
第二十八篇 续前篇
联邦政府需要使用武力的地方,邦联条件下州政府也会使用武力。
使用武力的权力由国会控制,如果国会代表不忠,人民就能行使其自卫权,同时,州政府也能防御联邦的篡权;联邦辽阔的幅员使得叛乱的联邦军队无法去平息各地同时发起的反抗;背叛人民的军队无法得到长期的补给,因而无法长久存在。
第二十九篇 民兵
针对反对民兵的指挥权应在联邦政府的观点,提出反驳的理由;
针对反对召集民兵执行联邦法律的观点,提出反驳的理由;
针对民兵会助长专权思想的观点,提出反对,认为只要采用一个关于民兵的适当编制的精密计划,组织一个大小合适的精选队,就不会威胁国家安全。
民兵与其同胞每天生活在一起,又同样的感觉,情感,利益,习惯,因而不会背叛人民。
各州的民兵会在遇到敌人时相互支援从而体现出联邦团结的优越性。
一、主题:征税权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如何划分
二、理论背景
1. 复合共和VS单一共和
人民是否把所有的权力委托或者赋予给全国政府以致全国政府之下的次级政府没有任何自治的权力?
P265 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
三、核心观点与思想:复合共和在征税领域的表现
概括来讲,即“在征税条款上的同等权力”。
具体来讲,分为个四层次。
1. 联邦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权限——合众国应该有无限征税权
这种权限必须包括准备维持国家文官薪俸的费用,准备偿还已经由契约规定或可能由契约规定的国债,以及通过要求国库支付的所有事情。结论是,在政府的结构中必须含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征税的全面权力。
一个政府应该拥有全面完成给它管理的事情和全面执行它应负责任所需要的各种权力,除了关心公益和人民的意见以外,不受其他控制。
P152由于理论和实践同时证明,获得税收的权力在对各州集体行使时是无效的,所以联邦政府必须授予用寻常方法征税的无限权力。
由于税收是用以获得应付国家迫切需要的手段的主要方法,所以充分获得税收的权力,必须包括在为迫切需要作准备的权力之中。P165
联邦的紧急需要是可以不受限制的。
文明政府的宪法是不能根据对当前迫切需要的估计来制定,而是按照人类事务的自然和经过考验的程序,根据长时期内可能出现的种种迫切需要的结合而制定的。P165
应该考虑到永久性支出的理由而不是临时支出的理由。
2. 州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权限——“为供应自身需要而筹措收入的独立自主权”P154
由于制宪会议计划的目的只在于局部的联合或合并,各州政府显然要保留它们以前所有的、按照条款并未专门委托给合众国的一切主权。
P161 各州在新宪法中将在税收项目上同联邦有同等权力(进口关税除外)。
“在征税条款上的同等权力(同时并存的权力P161),是唯一可以代替州在这方面的权力完全从属于联邦权力的方法”。对征税对象的任何划分,等于为了个别州的权力而牺牲联邦的的重大利益。制宪会议认为,同等权力比那种从属关系略胜一筹。显然此种办法至少有这样的优点:使联邦政府在征税方面的法定无限权力同各州供应自身需要的充分自主权协调起来。
3. 对政府征税权的限制——国会立法权与人民意见
国会立法权:P157
新宪法授权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以实施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政府任何部门或官员的各种权力”。
P158 征收税款的权力,必须是通过执行该项权力必需的和适当的法律的权力。
人民意见:代议制
由于社会上各阶级的不同利益和见解的自然作用,不管人民的代表多一些或少一些,他们几乎完全是有土地所有者、商人和知识界人士组成(精英民主理论),这些人会忠实代表一切不同的利益和主张。
4. 针对反对观点的辩论
(1)财源被联邦独占,排斥和侵犯州政府
P153 凡是以篡夺的危险为根据的一切论述,应该着眼于政府的组织和结构,而不是政府权力的性质或范围。
切勿忘记,州政府侵犯联邦权利的倾向,和联邦侵犯州政府权利的倾向是同样可能发生的。在这样的一种斗争中,哪一方可能占优势,必然取决于斗争双方能够用以取得成功的手段。
(2)对征税权依据对内和对外进行区分
他们(反对者)把前者(对内征税的权力)保留给州政府,把后者(对外)解释为商业进口税或进口商品关税,表示愿意把它让给联邦首脑。
P147 这种区别会破坏合理的和健全的政策准则,这一准则规定每种权力应该与其对象相称。
在事情的正常发展中,一个国家在其存在的每个阶段的需要,至少与其财源不相上下。
(3)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对各州征税来补足
P148 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是削弱联邦,并且在联邦首脑及其成员之间,以及各成员相互之间剥下不和与争执的种子。
一个只得到一半供给的、经常贫穷的政府,怎能实现其制度的目的,怎能提供安全保障,增进繁荣或维持国家的名声?这样的政府怎么能够拥有能力或保持稳定,享有尊严或信用,得到国内信任或国外尊敬呢?
(4)其他:摊派、借款、人头税
四、启示与思考:公共财政制度建设
良好的政府是有效的政府,其应有之意是能够有效“管钱”和“管人”。对征税权的探讨,是在国家范围内,对金钱这种稀缺性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从制度角度来理解,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三个层次。
首先,制度建立。新宪法规定。宪法可以界定为是一组具体说明政府界限和条件的规则集。
第二,制度解释。《联邦党人文集》进行理性解释,具有严密的逻辑,正反论证与对比论证相结合。
第三,制度实践与改革。具体制度的立法与执行,包括税法、预算法、审计法等。
我国应该建立合理的公共财政制度,在学术领域应加强对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并促进改革。
如果说,1776年由美利坚合众国十三州发布的《独立宣言》以人权的名义确立了将美国人民凝聚在一起的基本价值观念,那么,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则以共和主义的联邦原则建构了美国政治生活的基本大法和基本政治制度。
一、核心观点与思想
1 、建立在人性恶的人性论基础上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P264
这一段话的引用率极高。
基于人性恶的假设,这段话蕴涵了有效政府和有限政府两个理念, “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 即有效政府,“使政府管理自身”
即有限政府。简言之,联邦党人的诉求有两个:其一,管理人民;其二,控制政府。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在这两方面分别支招:采取共和政体、国会两院制、法官终身制等等无非是为了控制人民,防止暴民政治;三权分立、以野心对抗野心以及由人民而非议会选举总统、权利法案等无非是为了控制政府。
2、确立美国的政体是复合共和制
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联邦党人所作的努力是将十三个主权国家合并为一个主权国家,把美国从一个邦联式的政治实体转化为一个民族国家式的联邦,通俗理解就是在强化单一制因素(中央集权因素)进而提高联邦政府的权威。复合共和制理论(联邦主义)是联邦党人的一个政治理论创造。此前,人们普遍认为民主只能在小范围的共和国内实行(如卢梭、孟德斯鸠以及反联邦党人),对面积广阔的地区的治理则只能采取自上而下的帝国式统治如中国、俄国。“倘若社会在一个实际范围内,它越大,就越能充分实行自治。对共和主议来说可喜的是,通过对联邦原则的合宜修正和混合,可以把实践范围扩充到极大的范围。”P267
共和国的定义:它从大部人民那里直接、间接地得到一切权力,并由某些自愿任职的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其忠实履行职责期间进行管理。“必要条件是,它是来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而不是一小部分人,或者社会上某个幸运阶级;否则少数暴虐的贵族通过他们所代表的权力进行压迫,有可能钻入共和者的行列,并且为他们的政府要求共和国的光荣称号。这样一个政府是有资格的:它的管理人员,是直接、间接地由人民任命,他们根据刚才详细说明的条件保持自己的官职;否则合众国的每个政府以及已经组织完好或者能够组织完好或者很好履行其职责的任何民主政府,都会减低共和国政体的性质”。P193
政府的真正性质要结合政府建立的基础,其一般权力的来源,这些权力的行使,权力的范围,政府将来进行变革的权力。
宪法必须是以美国人民选出的代表的同意和批准为基础,但是这些代表并不是作为整个国家的个人,而是作为组成他们各自所属的地区和各独立州的同意和批准。因此制宪这件事并不是国民的事,而是联邦的事。
政府一般权力的来源:权力来源于个人,那么就是国家性的,权力来源于州就是联邦性。众议院将从美国人民那里得到权力;就这点来说政府是国家性的政府,而参议院将从作为政治上平等的团体的各州得到权力,这一点来说政府是联邦性的。目前,美国参议院议员100名,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任期六年。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每州至少1名。共435名。议员任期2年。
政府的作用:联邦政府是指对以政治资格组成的邦联的各政治团体行使权力;全国性的政府是指对个人身份组成国家的各个公民行使权力。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宪法时,它属于国家的,而不是联邦的性质。
因此,美国宪法严格说来既不是一部国家宪法,也不是一部联邦宪法,而是两者的结合。
联邦党人指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性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p265联邦制是一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享国家权力的制度安排,联邦制度使公民必须服从两个独立的政治权威而不是传统上的单一权威。
3、控制与平衡:三权分立是美国宪法的精精髓之一
第51篇解释了分权制度的必要性,其用意之一即在否定立法权至上(这是此前州宪法的普遍原则)。
孟德斯鸠:“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之手”,或者说“司法权如果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些部门不应部分参与或支配彼此的行动。只能是在一个部门的全部权力由掌握另一部门的全部权力的同一些人行使的地方,自由宪法的基本原则就会遭到破坏。
联邦党人认为“立法、行政、司法并不要求完全互不相关。这些部门的联合或混合使各部门对其他部门都有法定的监督。
二、启示与思考
1、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在一个确定哪个机构具有不受约束权力的基础之上,奢谈制度本身的改革,最终可能会有变成一种政治作秀的危险。例如: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是一种退步。
2、“深思熟虑”对于中国的意义
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的某些弊端,其一个重大原因或许就是缺乏基于理性和智慧的“深思熟虑”。
&第52—66篇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2.1两年一度选举是否安全
国会性质与地位得出结论
“经常的选举,无疑是有效的获得这种依赖和同情的唯一方针。”(对人民有亲密的同情)
2.2 这种选举是否需要或有用
知识积累;长途跋涉;新人陷入旧人的陷阱;假选举;
众议员的任命
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
人数是个适当的标准:“奴隶”& 人数既是选举众议员的根据,也是征税的根据(制衡)
众议员的人数(“非难”)
1人数少,不可靠
1.1人数将按宪法规定方式随时增加
1.2对公众自由没有威胁
“如果每个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次雅典议会都是乌合之众。”
2不了解选民利益
2.1知道该知道的便可
2.2基本知识:贸易,税捐,民兵
2.3以小见大,州即国家
2.4“合并同类项”(州里各地事务相近,一地议员可以代表全州)
3从很少同情人民的那些人中选出
3.1选举人 (“一视同仁”)
3.2 选举对象(“尊重与信任”)
&& 3.2.1受爱戴
&& 3.2.2 至少有“暂时情感”
&& 3.2.3与选民有依附关系
&& 3.2.4经常选举的制约
&& 3.2.5法律等效
4人数不随人口增长而增长
4.1联邦宪法的保证:1与30000:1
4.3宪法特点,“留心注意”
“……执掌权力的人数越少,其职位越是永久和显要。”
授权全国立法机关作为最后手段规定选举自己议员的宪法条款
1交给州议会有风险
“干预权”
“每个政府应该具有维持其存在的手段。”
差别造成制衡
反对关于一切选举均应在选举人居住县内举行的条款
不是对真理的客观探讨,而是吹毛求疵
1参议员资格
2州议会对参议员的任命
3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
4参议员人数及其任期
更了解情况,性格更稳定
认可各州的部分主权
人数,任期&设置参议院的目的&没有参议院的不便
4.1不能与众议院一道制约政权
4.2一院制的弊端(感情,帮派)
4.3纠正立法
4.4政权中有一个稳定机构的重要性
“人员变动,必然引起意见的改变;而意见改变,又必然引起措施的改变。然而,即使是好的措施,如果不断改变,也是极不明智,极难实现的。”
众议院与寡头政治
众议院成为少数人的寡头政治也比较困难
5民族荣誉感(愚昧多变的政策会让别国失去敬意)
6选举频繁与责任逃避
1需要腐化自己;腐化州议会;腐化众议院;腐化……
2举许多地区,国家的例子证明,众议院没有成为寡头,还有些受到侵害
“由此证明,自由政府的民选机构,因有人民为其后盾,必然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见闻,经验
司法职能(审议弹劾案)
1足够的尊严
2充分把握立场,不偏移
拟议中审理弹劾案法庭,反对意见
意见1:立法与司法混同
意见2:参议院权力过大
意见3:对任命的官员宽容
意见4:与行政部门共享缔约权(协同叛国)
主要方面保持分离,就并不排除为特定目的予以局部混合
2.2有众议院,总统制衡权力
不会以小失大,即为偏袒个别官员而失去自己合法性
建立在“错误基础”上的观点:忽视了“人员的数量与品格;处罚等
资料来源:[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程逢如,在汉,舒逊译.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
第67—85篇
1、在对于总统的选举方式上,联邦党人不同意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方式,他们对新宪法的选举方式表示了极大的支持和赞誉:“这一切优越性均已巧妙地结合在制完会议制订的宪法草案之内;亦即:各州人民选出一定人数充当选举人,其数目相等于各州在全国政府中参众议员人数的总和,选举人在本州内集会,就适于出任总统的人选进行投票。如此所投各票送交全国政府所在地,获得全部选票多数者即当选为总统。但是,由于多数选票并不见得总会集中于一人,而不足半数即作为当选又可能不甚保险,于是规定,万一出现这一情况,则由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五名候选人中选出他们认为最为合格的人。”这一选举程序能提供可靠的保证,“使得总统的职务绝不致落到不在最高程度上满足必要条件的人身上”。
2、对行政权的论述上,汉密尔顿主张行政部门一定要强而有力:“决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强而有力。舍此,不能保卫社会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接着联邦党人认为要“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要的因素是: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四,足够的权力”。他们认为“以原则立场最坚定、态度最公允而著称的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都曾宣布主张单一的行政首脑与庞大的立法机构并存。他们都已十分正确地表示赞成行政首脑最必要的条件是强而有力,而且都认为为此最宜集权力于一人;他们还都同样正确地指出,集权力于一人最有利于明智审慎,最足以取信于人民,最足以保障人民的权益”行政权集于一人更易于加以规范,人民的警惕和监督只有一个对象,这样就安全得多,总之执掌行政权的人越多,越不利于自由。
3、在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独立和制约方面,首先要求总统薪给在其任职期间的固定,立法者无权变更,从而保证总统不受诱惑或立法机关以此为要挟影响行政权的独立。其次,总统对立法机关的提案有否决权,即“可驳回一切他不同意的提案”,而在过后除非立法机关全部的三分之二多数批准后才能否决总统的否决。总统的否决权一方面方式立法机关通过决议的方式逐渐侵犯行政权的独立,另一方面也是防止因一时的偏见和轻率而造成不当立法。
4、在对总统的任期上,联邦党人认为“行政权是否行使得强而有力,第二个要素在于任职期限。”其目的有二:关系到总统行使其宪法规定权力时个人是否坚定;也关系到总统采用的管理体制是否稳定。行政首脑需要一定的任期,来保证行政部门的独立,而4年一届的任期能够使人民对总统的所作所为进行合理的评价和判断,同时也不必担心任期过长对人民的独立自由带来威胁。而允许连任是必要的,但需要设定一定期限,不能够永久连任。众所周知永久连任的后果可能会造成独裁,而如果完全规定不准连任,则可能会造成几个方面的问题:使行政首脑减少其表现好的动力;在离职前贪欲膨胀;被剥夺在迁移任期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于国不利;处于紧急情况下的变更会使国家行政体系紊乱而遭致危险;人事过于频繁的变动会影响到政策的一贯性。
5、在对司法部门的论述上,汉密尔顿敏锐地感觉到了司法部门在三个部门中的尴尬地位。大凡认真考虑权力分配方案者必可察觉在分权的政府中,司法部门的任务性质决定该部对宪法授予的政治权力危害最少,因其具备的干扰与为害能力最小。原因是:行政部门不仅具有荣誉、地位的分配权,而且执掌社会的武力。立法机关不仅掌握财权,且制定公民权利义务的准则。与此相反,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故可正确断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
经过一系列详细地分析之后,他说:“由以上简略分析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结论。它无可辩驳地证明:司法机关为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与其他二者不可比拟。司法部门绝对无从成功地反对其他两个部门;故应要求使它能以自保,免受其他两方面的侵犯。同样可以说明:尽管法院有时有压制个别人的情况发生,但人民的普遍自由权利却不会受到出自司法部门的损害。这种提法是以司法机关确与立法、行政分离之假定为条件的。“如司法与立法、行政不分离,则无自由之可言。”是故可以证明:归根结蒂,对自由的威胁,既不考虑单独来自司法部门。则司法部门与其他二者任一方面的联合乃最堪虑之事;纵然仍有分权之名,一经联合则必置前者于后者庇护之下;因司法部门的软弱必然招致其他两方的侵犯、威胁与影响;是故除使司法人员任职固定以外,别无他法以增强其坚定性与独立性;故可将此项规定视为宪法的不可或缺的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并可视为人民维护公正与安全的支柱。”
而对于如何保持司法部门中法官的独立性问题上,联邦党人认为法官也可接受弹劾,但不能因为丧失能力而被免职。“最有助于维护法官独立者,除使法官职务固定外,莫过于使其薪俸固定。前文有关总统的说法亦可适用。就人类天性之一般情况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在任何置司法人员的财源于立法机关的不时施舍之下的制度中,司法权与立法权的分立将永远无从实现。各州有志政治改革之士深憾于州宪法缺乏这方面的明确而切实之规定。若干州宪法规定应为法官确定固定的薪俸,而曾有若干实例证明仅此尚不足以防止立法机关的推托,必须做出更加肯定、明确的规定。因此,宪法草案规定:合众国法官于规定期问领受酬金,该项酬金于继续任期之内不得减少
6、在对司法部门权力的论述上(比如,司法权应涉及何种案件等)联邦党人认为联邦法院应审理下述各种类型之案件:“第一,涉及按照宪法立法手续通过的合众国法律的一切案件;第二,涉及实施在联邦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条款的一切案件;第三,涉及以合众国作为诉讼一方的一切案件;第四,在合众国与外国或在各州之间发生的危及联邦和平的一切案件;第五,在公海上发生,属于海军或海运司法范围内的一切案件;最后,不能假定州一级法院可以公正与无私审理的案件。”
7、在讨论州法院对联邦事务的管辖权上,规定州法院审理的案件向最高法院上诉。他们认为“由州法院上诉,当然要上诉到最高法院。宪法明文规定最高法院对所列举联邦司法范围内的案件不进行初审者均具有上诉裁判权,并未规定仅审理联邦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此规定仅考虑上诉案涉及的内容对象,而不考虑来自哪类法庭。从此出发并据以推论,最高法院的上诉裁判权包括各州法庭的上诉。舍此,则需排除州法院共享全国性案件的司法权,否则任一诉讼人或检察官均可盗意逃避联邦司法的权威。”
8、对于司法部门陪审团问题的讨论上,针对“在本州,可能还在其他数州中,对制宪会议的宪法草案最大的意见是指责宪法缺少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判的规定”的疑虑,联邦党人认为“凡拥有设立法庭之权者,自当拥有规定审判方式之权;因此,如宪法中无陪审问题的明文规定,则立法机关自然拥有采用或不采用陪审制的自由。在刑事诉讼方面,由于宪法有明文规定,一切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判,立法机关自无选择的自由余地;但在民事诉讼方面,宪法既末作明文规定,立法机关自可权宜行事。宪法特为一切刑事诉讼规定特定的审判方式确系对民事诉讼必须采用同样方式的排除,但并末剥夺立法机关视情况需要采取同一方式的权力。最后的结论是:“民事诉讼的陪审制将不会废除;反对派对前文引用之法理常规的解释乃违反事理与常情之说,是不能接受的议论。”
接着,他又进行了更深人的讨论:“对衡平法与普通法律诉讼加以区分的益处甚大,属衡平法诉讼不应由陪审团审判。衡平法法庭的首要作用在于使特殊性案件得以例外情况的缘故不按普遍性规则的审理办法。如将此类案件与一般案件同样处理必将使一般规则遭到破坏,致使一切案件均沿用特殊方式审理;而如对二者加以区分可造成一种相反效果,即两种审理方式互相监督使各自不超越其正当范围。此外,适于衡平法法庭审理的案件案情往往复杂,非陪审团审理方式所能解决。
9、在最后两篇是拾遗补漏与总结的工作,探讨并反驳对宪法草案的一般性反对意见及其他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中,一个敏感的问题时,宪法草案里没有涉及权力法案,汉密尔顿辩护说:“笔者还可进一步断言:人权法案,从目前争论的意义与范围而论,列入拟议中的宪法,不仅无此必要,甚至可以造成危害。人权法案条款中包括若干未曾授予政府的权力限制,既然此事政府无权处理,则何必宣布不得如此处理?例如,既然并未授权政府如何限制出版自由,则何必声明不得限制之?他们接着反驳道:宪法何能如此荒谬,竟然限制对未曾授予权力的专擅?
在结束语中,联邦党人呼吁人们支持宪法。主要讨论两点,即“拟议中的政府与你们本州宪法的一致性”和“宪法通过以后,将对共和政体、自由、财产提供的更大保护”。最后,汉密尔顿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一番论证之后,论述经验主义的重要性,他引用了休谟的话以支持自己的说法:“热心于在宪法通过之前先行修正者必因一同样可靠与明智的作家之以下言词而有所收敛:‘(他说)在一般法律方面欲平衡一大国或社会,无论其为君主或共和政体,乃极为艰巨的工作,任何人间才子,尽管博学多能,亦不能仅靠理性与沉思可以期冀完成。在此项工作中必须集中众人的判断;以经验为先导;靠时间以完善之,在其初次试验中不能避免发生的错误,须由实践中感到不便时加以改正。’以上明确论点应为真诚拥戴联邦人士的明鉴,警惕不要在一味追求不甚可能一旦达到的目标,而招致无政府主义,形成内战、造成各州间永久分裂状态,乃至使一时得势的煽动家得以建立军事独裁。完美之目标只能积以时日、积累经验始能达到。
【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著, 毛寿龙/译, 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M]. 上海三联书店,
1999,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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