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管理规定书

2015年卫生系统招聘---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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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家属或相关人员办理和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所需资料:1、正常死亡(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者:提交《死亡医学证明书》领取人身份证;(2)家中或公共场所死亡经“120”抢救后死亡者:提交《死亡医学证明书》领取人身份证;(3)家中或公共场所未经“120”抢救属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提交《死亡医学证明书》签收领取人身份证,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材料。2、非正常死亡(1)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救治的非正常死亡:提交《死亡医学证明书》领取人身份证。获得材料:1、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单位存根)、第二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户籍注销使用)、第三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家属保存)、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非正常死亡不提供)办理费用:无收费标准:无办理地点(地址):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者和家中或公共场所死亡经“120”抢救后死亡者:参与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2、家中或公共场所未经“120”抢救属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政策依据:《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卫发[2014]74号办理提示:死亡的相关证明除死亡医学证明外,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可以是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报告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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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存在问题?东营市卫生局关于确定东营市人民医院等112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单位的通知-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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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卫生局关于确定东营市人民医院等112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东营市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统一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开展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东卫疾控字〔2011〕21号)精神,经各医疗机构的申请,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东营市人民医院等112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单位。为做好全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全市统一使用由东营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安部门、村(居)委员会等现使用的《死亡证明书》一律停止使用。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具有法定《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权的医疗机构须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申报、领取、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理解《东营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单位要严格按照《东营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工作。负责本单位患者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在本单位死亡的患者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负责一定辖区居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医疗单位,不得跨区域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凡死于具有法定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疗机构的患者,其他单位不得为其家属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我局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四、各签发单位要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程序、联系电话和办理时限等在医疗机构的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其中负责院外死亡患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工作的医疗机构,要将公示内容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民政、乡镇(街道),以方便群众及时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五、全市各级各类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权的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向患者居住地负责《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的医疗单位通报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接受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调查。
六、市卫生局将统一全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印章,各法定签发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并做好印鉴使用的登记以备查。
七、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东营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及时向所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信息。
附件:1.东营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单位一览表
&&&&&&&&&&&&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程序
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垦利区中兴路82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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