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读书,才能要想出人头地就得付出努力,你觉得这种说法对吗?

       因为从小喜欢看书,在成年之前,父母和周围的大人都常常问我:你这么成天看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外人的询问带着些礼貌和客气,我父母则会在“想做什么”之前加上个“到底”,意思是平时没觉出我有什么特长,只见我半天半天地坐在沙发里抱着一本书,可是看书也不能当饭吃,言下之意,颇为我将来的出路感到有些担心。而每当遇到大人问我喜欢干什么,我答看书,他们总会在我父母面前恭维道:这孩子不错,爱学习。然后我就会想,看书和爱学习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天生对人情逻辑略有迟钝,因此直到前几年才明白过来,那些人出于客气,将“看书”解作“读书”,而这个“读书”是跟传统意义上的“求功名”挂钩的,是“学习”的同义词。

       我上面的经历说明,“看书”这件事跟“读书”不同。后者在我们的文化里自带一种正式的色彩,前者却往往要在中间夹个“闲”字,变成“看闲书”,天生就少了些正气——这个“闲”是“游手好闲”之“闲”,甚至要跟“玩物丧志”归为一类。在人们的印象中,看闲书是生活丰裕以后才能进行的娱乐活动,不问前途地看跟学业无关的书,那叫傻。

       “读书”在我的经验里,常跟一些不太愉快的场景联系在一起,比如说趴在桌上研究数学题或物理实验,又比如说不论是在国内还是来美国之后,“读书”大多发生在图书馆。在北京上大学时,每天需要早早起床跑到图书馆占座位,待早餐下肚再回来坐在拥挤的二楼大自习室里,我会产生一种眩晕的感觉:等待着被消化的除了之前急着被吞下的早饭,还有一大堆名词和理论。但我真是一下子消化不了它们啊,于是就通通堵在胃里和心里,不管是食物的营养还是书上的知识,好像根本供应不进脑子里头去。到了美国,去图书馆读书也总是一场“战役”。我住在距离并不近的校外,实际上是另外一个镇子了,所以这件事大致上涉及了下决心、收拾书包、穿戴、开车、在学校附近的小街上转来转去找停车位、步行穿过校园的建筑群和走进图书馆这几个必要步骤。可以想见,我进了图书馆后已累得需要马上休息,怎么说也得在华大图书馆附属的咖啡厅里先喝杯热巧克力吧;然后没读上几页,可能就到吃饭或回家的时间了,于是再大喇喇地折腾一番,班师走人。

       如上所述,即便撇除大部分外在环境,“读书”至少也得有一张书桌和一把靠背椅,哪怕不是正襟危坐,“读书”也必有“读书”的样子才行。看书不需要这么多附加条件,在家的话,沙发、床、卫生间,都是看书的场所,在外面,地铁、公车、候诊室,只要手头有一本书,也随时随地可以看。时间长了,不免形成某种依赖性,坐在书桌前是根本“看”不下去书的,必须要放在弓起的膝头,或是把书打开、铺在一个抱入怀里的靠垫上,人则不是窝在沙发里,就是半躺在床上。在圣路易华大上学的第一年,我住一个单间小公寓,没有沙发,床也是别人给的旧货,不够舒服,那一年我竟然没怎么看过书,唯一过目的书都是在图书馆的桌边读的课程教材和资料。第二年我搬到两室的公寓,也有了沙发,才又开始看书了。

       说来说去,用来看的书和只能“读”的书,确实有很大不同。学习用书一般都是只能“读”的,我几乎没遇到过能像读小说那样充满享受感地看下来的教科书。教材之外也有一些严肃作品或学术书籍,值得反复阅读,也叫人非常喜爱,比如美国的一些社科类非虚构作品和心理学专业书,这种书一般被我划在“看书”的范畴。我没有专门思考过我的这个划分依据是什么,可能取决于我是否愿意在沙发或床这种舒适、放松的地方打开某本书吧。意愿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出门在外,毕竟书大多不轻,甘愿背着到处走、放在身上承重,而且还不一定能有机会拿出来一读,那一定是一本自己喜欢的、吸引人的、每翻开一页都能兴趣盎然地看下去的书。

       标题里说“读书”,其实指的也是“看书”而不是“学习”。谁让中文这么精微呢,不扯上这么一大篇,好像都说不清想要表达的意思。读书和看书,本来没有区别,经世与怡情,也并不一定要互相对立。我相信古代那些为了出人头地而“头悬梁”的举子们,也未尝没有从四书五经和子曰诗云中获得情操的熏陶、心灵的充实。大概是到了现代,生活世界开始不断地精细化、模块化、碎片化,人们“学习”的内容和所读与看的书之间才有了越来越大的割裂。

       我平时读的书,除了世俗意义上的“闲书”,如小说、散文和回忆录等,也包括宗教、历史、社会学等主题。到底“闲”还是“不闲”,得要由阅读者的心态和目的来决定,光从内容上看,肯定会判断失误。不管是讲数量还是讲对我影响的深浅,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小说在我的阅读中都占有最重要的地位。那些故事、场景和人物,在我的脑海里和记忆中活生生地存在过,这当然不是一个“闲”字可以概括的。

       最近有朋友问我,同样是有两个孩子,为什么我还能找出时间看书而她不能。我说,因为如果不读书,我就觉得活着没意思呀。在我们这个把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精神生活也以文化快餐为主的时代,这样的回答听起来有故作高深、端着之嫌。但这个答案再真实不过了。读书之于我,尤其是读虚构作品,不仅仅是去体会人生的多种况味、进入文字世界去过另一种生活,而是,读书本身就是生活。在这一点上,说读书是种“生活方式”都不太确切,因为“方式”是抽象的,然而当我手捧一部作品进入书中的世界,虚构的故事也好,历史的真实也好,我花去的是实实在在的时间和精力。说得严重一点,每当我在读书,我便暂时抛弃了家庭、孩子以及包围着我的一切日常事物,对书本,我奉献的是我一段段的生命,它们既宝贵又真实。

       这样说来,读书的“代价”真的很大,由此也很难不回到我父母的那个问题上去:看这么些书,特别是小说,到底有什么用?

       王混混也不止一次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不过作为一个文学学者和知识分子,他的出发点跟我父母不一样。王混混认为,读小说得读到一个人的行住坐卧、举手投足中去,能改变人的气质且对生活有益才行。每次他问我这个问题,都是在他被我对生活的无知和对人情的不察震惊了的时候。我虽然不至于觉得他有多功利,却感到我实际上没法回答他的疑问。在另一面,我也感到气愤,仿佛只因为从书里没得到什么,我阅读的意义就被他全部否定了,而他读过的小说明明比我少得多嘛。于是我便也问自己,我究竟从对小说的阅读中得到了什么呢?

       坦白地说,假如有人来问我故事情节的话,那么的确读过的多数作品我都没办法再复述出来,尤其是细节。这不但包括年头久远的那些,也可能包含我上个月刚读过的书。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吗?我没法将人物命运的每一次转折都镌刻在脑中,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走近过他们、他们没有触动过我。就比如说,我十九岁时看了《无名的裘德》,直到今天它仍被我视作我的“人生之书”,可我根本说不出来裘德与其表妹苏具体经历过怎样的悲剧。但是,我隐约还记得书中的西敏寺、阴霾下的一片山坡、一场永远会遭受到挫败的理想、一个贫困潦倒的小人物,以及一个在重重困局中艰难挣扎,却始终挣不出心身牢笼的、只存在于人的内心和精神里的英雄。我在书中映照到自己,或自己的理想形象,这种满足已经足够巨大,我根本不需要再去特意改变什么。

       况且我与书的关系,也并不总是这么抽象。从十九岁再往前追溯的话,我发现我的爱情观也是通过读小说来塑造的。这里要提及我分别在初中和高中时——最多愁易感的年龄——阅读的两部作品,张恨水的《北雁南飞》与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我最初读的是《十八春》,但后来看到改写过的《半生缘》,觉得《半生缘》更好)。这两本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李小秋和沈世钧,正好可以对应我在少女期和青年期所认定的理想异性:多情、敏感,有书生气,并且,话少。我一直渴望一种水乳交融、毫无缝隙的人际关系,其中有无条件的接纳和对彼此的坚贞信念,在这方面,这两本书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给我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王混混并不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理想,但也没有关系,小说早已教给我现实和追求之间可能存在着的鸿沟——通过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日常与理想。我生命中真实发生过的,不妨碍现在三十多岁的我仍然会暗自向往李小秋和沈世钧的世界。

       我对读书的热爱也影响了我的事业选择。从小到大我都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期许自己能像我喜欢的作者一样,写出一些作品,让人读了以后会笑、会哭、会发呆和叹息。虽然直到今天也算不上是作家,但我依旧抱有这种想法,对此我十分坦荡。我做过记者、老师等工作,却只有写作被我认定是一项事业,其他的都是谋生手段,而我还从没靠写虚构作品来谋生过,可能今后也不会。在我这里,写就是写而已,相当纯粹。尽管如此,我做过的工作又都跟我喜欢看书有关:开始当记者的时候,我是个拿理科学位的毕业生,一堂新闻写作课也没上过,但我写的第一篇报道就上了头版头条。我想这应是读过的那些书在我头脑深处不期然发挥的一次作用。后来我在美国研究生毕业时,决定不继续念博士了而去就业,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想让自己能自由地看书。要是成为学者,就没有“下班”的说法了,几乎时时得处于“读书”的研究和思考状态,我很担心那种生活会削减我在阅读和写作方面的可能性。因此我在大学里找到工作当了个汉语老师,工作之外的时间和寒暑假,全都归我自由支配。期间我被拉去教了几门中国文学的课,在课堂上讲过鲁迅、老舍、萧红、张贤亮和陈若曦等不少作家的作品,这时靠的自然也大多是我平日的阅读积累。

       好多人在谈到自己喜爱读书时,都会涉及一个孤僻的童年和对生活产生的疏离感,等等。我不想强化这些缥缈的东西,因为在书里与自己的经验相遇并不总是愉快的。有时当我在别人的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会心惊,可也害怕过分接近另一个自己。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没能够读完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希望将来我会去读完它,然后写出我早已拟好题目的那篇读感,叫作《那个一想起来就令人心疼的年轻人》。

       也有人喜欢说读书能够增加对人生的体察,但按照王混混说的,光是体察到了也没什么用,得能行得出来。以他的标准,我连体察都没做到,是个相当失败的读书人。可是是否失败,他说的不作数,失败与否,也并非我心中对于读书的衡量标准。那些在我身外和心内进行着的,偶尔会与书上的文字碰撞出夺目的火花,亦或缠绕着的裂纹,那是丰收的时刻,也是我读书的意义所在。

       说了这么多,并没能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因为我找不出一个具体的收益可以分配给读书——特别是读闲书——这项活动。对我本人来说,到底为什么读书呢?好像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爱上阅读,再爱上写作,然后再接着读和写下去。这是一个人在纸上世界中循环着的命运,不问出路。

2016年3月29日写于器堂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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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读后感1000字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平原》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平原》读后感1000字

《平原》是当代作家毕飞宇的作品,我听信了一位同学的话,要看《平原》必须先看《玉米》《玉秀》《玉秧》,等我读完了才发现,这位同学的说法是正确的,这几本书都是写的同一个村庄——王家村,村子里的人、村子里的那些事。故事情节在劳动中,在村子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里,这几部小说故事是连贯的,是故事情节一点点的发展,故事情节很吸引人,题材取于乡土,来自民间,只有亲身经历过,亲自去劳动过,才能体会到劳动的个中滋味。毕飞宇对割麦子、养猪等细节都了如指掌,说明他都做过或者说都见过,他仔细地去观察了,认真地去听了,去看了,参与其中了。

毕飞宇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最后去了县城,去了扬州,去了南京,他到过香港,在美国开过飞机,在大学当过教员,在报社工作,他的作品获得过很多文学奖。他是一个什么都敢写的人,最初的作品也有无数次的退稿经历,当他把字写满小学操场,写满学校的墙面,就注定了他要成为作家。

《平原》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位高中生——端方,高中毕业回到了农田,有点不适应农活,一心想着要去当兵,要走出这个村子,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想去弄个手枪玩玩,受到大队书记的阻挠,这种大队书记决定谁能去当兵的事,就是现在也是存在的,农村的大队书记看似官小,但是管的事并不小,大队书记成了“土皇帝”,有特权,连别人的老婆都可以睡。大队书记掌握着年青人的前途与命运。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农村青年的爱情是什么样的,生活状况是什么样的,内心世界是怎样的,可以说端方代表了当时的青年人,而他的生活就是当时农村青年生活的缩影,这一切都被毕飞宇写活了,活生生的展现在读者面前。

他写《平原》中的一些字句,我不能理解,他无时无刻不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融入到文中,不管恰当不恰当都要写进去,吃要写喝要写连睡觉都要写,跑不出去的是文革思想,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理论,这种思想浸入了他的骨子里,渗透到他的神经里,使他不能自拔。不知是思想觉悟真的高大上,还是对一些事物的讽刺,做什么事都要上纲上线,政治高于一切的高压姿态。但这一切在现代人看来是很滑稽的,很不可思议的。

毕飞宇很会写农村妇女的心理,被誉为“写女性心理最好的男作家”,他开始只能写短篇小说,继《平原》之后开始写长篇小说,看起来作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的写,不断的摸索,去积累写作的经验,才能写出更好,更让读者喜欢,更能深入人心的上好作品。

通过上班之余,我看了一些毕飞宇的作品,只是简单得对毕飞宇及他的作品有了一些了解,并没有掌握到他写作的技巧,只是感觉他的小说可以看,很接地气。虽然我的家乡没有水稻,出行没有小船,但对毕飞宇写的村子里的事,村子的人,感觉就像在描写我们村一样。以上就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我对《平原》的一点读后感。

)根据这些,再进行细致地备课,而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有效地利用课堂的40分钟,让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我觉得老师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也十分有必要。作者在第四部分

第二节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认得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

在工作中我还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不久你周围的每一个人也会从你这里感染这种热情。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能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

再回过头来看本书的作者,他自己也是一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从一开始的人民教师到公务员再到下海经商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这一系列成功的蜕变不能不说与他“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当然不需要像作者那样做那么多转变,但只要我们能接受他对于细节的理念并从中得到启发,我留意了以往自己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我一定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考虑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

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

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篇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时隔近多年后的今天,有多少人能记得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但我必须得承认,他们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的杂质的,是纯洁的、透明的。

“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75年以后,主要是1978年,中国进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时代以后;“这个?世界?”的空间,是渭河流域。“这个?世界?”有三部、六卷、一百余万字,写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努力奋斗所遭受的无穷尽磨难。

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卷,作者就写道:“他(孙少平)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孙少平还在给妹妹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的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平凡的世界》弥漫着苦难意识。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窘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的嘴和手,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彼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近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年轻的一代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而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抑或说,作家连想像的欲|望都不再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刻就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的认同与否定。

《平凡的世界》之后,也很少再能看到关于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的小说。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寂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看到他们,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煤矿工人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娶哪一个都无关紧要。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做自己的偶像吧?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

我必须老实承认,孙少平,这个英俊、纯朴、向上的男青年在当时肯定赢得了不少青年的深深热爱。我甚至因此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现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惟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惟一指标。在许多公共媒体中,他们,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并沉默的群体。走在都市茫茫的人海里,我常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

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他的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也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不幸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指点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或者说,奇妙的不是书籍二字,而是使得书籍变得有意义、变得丰满的作品本身。不管曾经怎样认真的看,不管曾经有多么深刻的体会,随着年岁的变迁,随着人生的流转,再看的时候,仍旧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触动,就如同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经受过不同的考验,再相逢是,还是相同的人,却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不是当时的心境。

看完《平凡的世界》一些感悟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是、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是那样朴实无华的美。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虽然这是人的本性,但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本性,不要在生活中和朋友因一点小小的利益就吵架、或跟那人绝交等,而应该要宽容忍让,因为退一步海阔天空!

1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1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寒假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封面上是灿烂的刘亦婷,那阳光般的笑容吸引我打开了这本书。当我仔细阅读后,我深深地被震撼了,我被刘亦婷刻苦的学习精神所感动,更被她父母持之以恒的系统教育的精神所感动。我感叹培养出如此优秀的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良好的素质及对生活的理解、感悟力,是无法在孩子成长的各阶段及时给予各方面的指导和训练的。

《哈佛女孩刘亦婷素质培养纪实》一书是18岁的成都女孩刘亦婷被美国4所名牌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威尔斯利学院和蒙特豪里尤克学院同时录取,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之后,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写了本书,讲述被哈佛大学喻为具有不寻常的优秀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刘亦婷的培养过程。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都在成都市的某杂志社工作,他们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女儿刘亦婷身上,精心培养。可以说,该书为读者提供了家庭教育如何培养孩子全面发展,提高素质的成功个例。

在如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上,在各个学习阶段,刘的父母采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例如在小学阶段,作者认为这个阶段老 师的态度与评价对孩子学习兴趣的影响最大,来自老师的夸奖和鼓励可以极大地激发孩子的 学习兴趣。同样的道理,来自老师的冷眼和打击也有极大的杀伤力。父母宜每天和孩子聊聊 学校的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尤其是有伤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问题,及时为孩子提供 心理支撑,帮助孩子重新振作精神。得不到老师鼓励的孩子,更需要父母多多鼓励。如果老师能想方设法地表扬每一个孩子肯努力、爱学习,要替孩子们谢谢这样的老师!

以激发学习斗志为例不同处境的孩子,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激励。对处于劣势的孩子而言,最为有效的引导办法是,一步分做几步走,让孩子有机会体验成功。因为处于劣势的孩子普遍比较自卑,特别需要体验我能行的感觉,找到自我肯定的心理依据,从而增强自信心,唤起努力奋斗的愿望和勇气。对处于优势的孩子而言,则要用天外有天来 防止自满,那些不断更新的富有挑战性的要求,比不要骄傲啊这种令孩子反感的空泛敲 打更有吸引力,更能激发继续奋斗的热情和渴望。

做父母的,总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相比较。不少父母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忘记了孩子昨天的基础,恨不得孩子马上赶上或超过别的孩子,以至于失去应有的耐心。这样做的父母不论是出于追求完美,还是出于虚荣攀比,结果都是欲速则不达。这样的家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父母的期望值在山顶,孩子的基础在山脚,即使孩子从山脚攀登到山腰 ,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离山顶还是差得远,父母还是不满意,不高兴,动不动就用榜样来贬斥孩子,甚至还要打骂。孩子觉得很委屈,觉得再努力也没有用。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厌恶学习,甚至会把兴趣转移到消极或危险的方面去。其实,不论什么基础的孩子,只要立足自己的现有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都能形成富有发展潜力的个性特征,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 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 ,才能形成最具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 。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 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习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 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 ,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

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

“死亡”一词其实几乎贯穿了整部《雷雨》的脉络。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而萌生出的忏悔和执着,最终直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弥漫着对死亡的轻声叹息。 周萍的死倒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唯一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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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表姐半夜打电话向我哭诉。

她说,为了让厌学的儿子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她在暑假时,特意请假带儿子去甘肃老家体验生活。
儿子每天天不亮下地干活,白天顶着大日头在打场扬麦,晚上则杜绝一切娱乐活动早早睡觉。
可二十多天下来,儿子瘦了五斤,皮肤都晒破了,却仍是不想回校读书。还向她放狠话说:“有本事就让我留在这儿,你敢吗?”
这下子,可把表姐愁坏了,她本以为儿子吃点苦就能懂点事,没想到孩子早看明白了:家长不过是吓唬吓唬自己,根本不会把自己扔下不管。
为了安抚表姐,我把新东方老师董宇辉的一段视频发给她。
视频里,董宇辉感慨地说:“我是受过苦的人,也通过读书完成了人生逆袭。我经常说苦难会让一个人深刻,但我如果有个女儿,我是不忍心让她吃苦的,因为用苦难倒逼孩子学习,远不如引导她看见自己的梦想,用内在驱动力激发她读书的兴趣。”
这句话很实在,身为父母,我们努力向上挣扎,就是不希望孩子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累的命。
时代变了,更富足的生活中,我们不能再像老一辈那样,拿“不读书就得吃苦”的论调搪塞孩子。
想让孩子爱读书,体谅父母的不易,需要我们转变思维,改变教育方式。
后喻时代,别再拿“吃苦”吓唬孩子
也是这个暑假,一位妈妈带孩子捡垃圾的新闻上了热搜。
为了让10岁的儿子戒掉手机,这位妈妈让孩子背着麻袋,沿路翻找垃圾箱,捡空瓶子卖。
后又让儿子凌晨三点起床,跟着某位菜市场大叔进菜卖菜。
起初,效果立竿见影,孩子先是趴在马路上哭,后又感慨赚钱的辛苦。
视频播出后,不少父母点赞:“这个办法真棒,我也打算让孩子吃一番苦头。”
可仅仅几天后,剧情就来了个180度大反转。
这位儿子回家休息了两天后,又像从前那样抱起手机玩个不停。
其实,这种“翻车”的案例不胜枚举。
有的孩子捡垃圾时,权当娱乐,感觉比读书有意思多了;有的孩子回归正轨后,对父母的举动不屑一顾,还吐槽说:“都什么时代了,就算不读书,我也可以送外卖、开网店,根本不用捡垃圾养活自己啊。”
比起捡垃圾,那些体验工地搬砖、池塘挖藕,跟父亲跑长途的孩子都一样,被吃苦受累短暂刺激后,又在安稳的生活里,恢复原样。
复旦大学教授沈奕斐提出了“后喻时代”的概念。
后喻时代是指在当今高科技时代下,孩子比父母更容易掌握新技能,会出现晚辈向前辈传授知识的情况。
孩子们适应能力强,有一定的分辨力,因此,他们完全能判断出父母设计的“苦肉计”,不过是小打小闹。
这也就不难解释《变形记》里那些富二代,从贫困山区回城后,多数还是老样子。
短暂的刺激,发挥不了长期效用;表面的阵痛,无法触及孩子内心深处的“厌学”情结。
育儿博主王人平说:“孩子今天能够因为厌恶劳动的辛苦而学习,明天也会因为厌恶学习的辛苦而再次放弃学习。”
很多时候,孩子不是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而是对上学读书不抱有兴趣。
而不感兴趣的事,怎么倒逼也长久不了。
时代变了,教育理念也需应时而动,别再拿“吃苦”吓唬孩子。
毕竟,现在的孩子,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唬住的。
读书最好的动力,是孩子的内在驱动力
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陶勇,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朋友,是医科大学的高级教授,对儿子从小进行军事化管理,希望有朝一日,孩子能出人头地。
他和妻子为孩子制定了“三有三没有”方针——有考满分的主课;有擅长的体育项目、有坚持下来的艺术特长;生活里不能有电视手机、电子游戏和不良嗜好。
在这种高压教育下,儿子在17岁这年,考入了一所顶级学府。
但任何人都没想到,孩子入学一年后,就沉迷网络,成了典型的网瘾少年。两年后,因为全科成绩不及格,被学校除名。
面对暴怒的父亲,孩子更愤怒地说:“你让我读书,无非是想让我和你一样当教授,可我又不想和你一样。”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这位朋友意识到,他最大的失败,不是儿子的退学,而是没有培养出孩子学习的自主性。
高压之下,孩子不把学习视为自己的事儿,所有努力全源自父母的强迫。
而当这个外因消失时,孩子自然不会再坚持下去。
这种方式还有一个更大的害处,就是让孩子失去对人生的规划性,不知道何为目标与理想。说白了,孩子没有体验过“为自己负责”的感受,反而急于弥补童年的缺失,比如沉迷网络,或是逃学打工。
同样是面对厌学的儿子,下面这对父母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
豆瓣小组#鸡娃探路者#中,有位爸爸分享说:
儿子读高一后,忽然反感读书,经常偷偷逃课去泡网吧。
他打也打过,骂也骂过,还送孩子去戒网瘾学校,吃了半年苦。
可回家后的儿子,非但没有乖乖读书,反而更叛逆,甚至数次离家出走。
后来,他和妻子在一位心理医生的建议下,试着与孩子对话。
起初,儿子赌气说要打一辈子游戏,之后又说想成为游戏开发员,过了几天,儿子又说想成为自由职业者,写写小说,画画漫画。
每一项听来都不靠谱,但这位父亲还是耐心地引导,他对儿子说:
“你想开发游戏,就得学习编程;你想写小说,就得有文学功底;不管做什么,都得从掌握基础知识开始,都得先进入大学校门再说。”
没想到,这次谈话后,儿子竟收了心,同意回校读书,还和爸妈选定了将来的大学和专业。
如今,孩子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互联网大厂实习。
《小王子》的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说:
“如果你想让人们造一艘船,不要雇人去收集木头,不要发号施令,也不要分配任务,而是去激发他们对海洋的渴望。”
培养孩子如同造船一样,我们要成为孩子的指路人,而非发号施令的统治者。
教育不是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把火。
鸡蛋从外打破,是创伤;由内破壳,才是成长。
引导孩子看清梦想,调动他们的内在驱动力,才是最佳的劝学方式。
想要孩子体谅自己,先让孩子靠近自己
你的身边,有没有这样的父母:
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他们埋头苦干,生怕孩子因为操心自己而分心学习。
他们的口头禅是:“小孩子懂什么,他们只要好好学习就可以。”
然而,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不是长辈的断然命令和晚辈的恭顺服从,而是长辈和晚辈参与其中的紧张和复杂的共同精神活动。”
如果总是把孩子挡在生活之外,那就别指望孩子体谅父母的不易。
在网上,看过这样一组故事。
第一个故事里,身为环卫工的妈妈接儿子放学后,让儿子陪自己扫了一会地。
然后他们有说有笑地讨论着怎么去超市买打折的蔬菜,怎么去跳蚤市场买二手习题集,儿子从小跟着妈妈体验生活,乖巧懂事,学习刻苦。
另一个故事里,同是环卫工的妈妈,却被女儿粗鲁地拳打脚踢。
正值青春期的女儿想买一部新手机,被拒绝后,便当众对妈妈口出恶言,拳脚相加。
为什么相似的家庭,养出截然不同的孩子?
就是因为女孩的妈妈从未主动让女儿参与自己的工作,平常只知道给钱,缺乏陪伴与交流。
没有人生下来就知道生存的艰辛,也没有孩子天生就懂得父母的不易。
《中国孩子的金钱教育》中说:“孩子只知道钱是一张纸,是过年时的压岁钱、过生日时的红包,却不知道钱是劳动所得,需要付出汗水。”
给孩子花的每分钱,在父母这里是辛劳的汗水,但在没有参与感的孩子那里,只是一张可以换来玩具的纸。
越来越多的父母意识到,比起体谅和感恩,让孩子了解自己更重要。
我们时常看到这样的新闻:
出夜市摆摊的爸妈,一边给客人炒着小菜,一边让儿子收拾桌子,一家人忙并快乐着;
在工厂打工的妈妈把放暑假的女儿带进厂,一天流水线站下来,女儿累得站不住,却更心疼妈妈;
花钱大手大脚的半大小子,跟着父亲去工地待一天,就明白,原来300块钱这么难赚。
把孩子关在家里吹空调,他永远不懂烈日下奔波的父母有多热;只和孩子谈他的事,他又怎么会知道爸妈的心里话。
想让孩子懂得父母的不易,就得让他们经历和我们一样的生活。
当亲子关系变得融洽,当父母子女真正看到彼此的不易,“教育”这件事才有可能发生。
现在的孩子,有着极强的自我意识,尤其是到了青春期,他们渴望独立,也有能力走出家门。
作为父母,切不可盲目说教,而是要给自己和孩子交流的机会。
在了解彼此的基础上,一起探索读书乃至生活的方式。
孩子是一颗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壤总好过埋在贫瘠的土地。
别再笃信“吃苦就能上进”的理念,苦难必须把人逼到绝境,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如果可以,我们更希望孩子在我们的庇护下,循着梦想的光源,靠自我的内驱力前行。
而为人父母的这颗拳拳之心,也需要孩子深入我们的生活,才能感受到。
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各位家长一点启发。
和孩子们聊聊未来,也和孩子们说说自己,让亲子关系在良性互动中,成为孩子梦想的桥梁,也成为父母避风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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