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跳蚤市场期间,班上的女生突然都缩小变成动弹不得的精美手办,你会怎么做?

【干货满满/建议收藏】

一、新生大学新生需要买kindle吗?

【放在前面】慎重考虑×3

如果看了这篇回答有种草电纸书的

求求你们去评论区和其它回答下面给自己泼泼冷水

或者再从头看一遍文章自查自己是不是适合这种情况

电子书、电纸书和纸质书各有利弊,根据回答中我自述的情况而言我更愿意选择电纸书,仅作分享。

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我个人购入电纸书之后阅读积极性明显提高,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判断。

不要脑子一热就买了!!

要是不适合的拿这点钱去买点啥不好偏要买kindle

也并不是在无条件地推荐kindle!

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电纸书用户分享自己的习惯和情况

如果你是真的和我一样很适合电纸书

我真的不希望你错过这份快乐


1、按照以下问题自查:

(1)、如果你有阅读的习惯

(2)、如果你常常因为在手机上看书而感到眼睛不舒服

3)、如果你有躺在床上看书的习惯

三个条件满足两个,那么我建议买

回答里有很多人建议纸质书,纸质书当然也很好

但是从我七八岁到高二买了第一款kindle之前

每天晚上都会痛恨纸质书的不便——

我要用两只手才能让书不自动关上。

软装书就别说了,就算是硬装的书,看到中间部分也还是需要镇纸。

镇纸不但要轻重两相宜,不能太丑破坏看书心情,也不能太好看让你忍不住上手把玩……

除了上一点,kindle于我而言还有以下几个优势

有害蓝光会抑制褪黑色素的分泌,让我这个本来容易失眠的人睡不着是分分钟的事
但是睡前看kindle3~15分钟,我肯定困得妈都不认识

上课不想听讲,老师又不让玩手机,拿出kindle感觉

(不过到了大学学校不让玩我们也会偷着玩啦...

当然如果没有以上困扰,

请尽情享用图书馆吧!!

不过有很多书我们学校的辣鸡图书馆也找不到

有些抢手的一个学期去4次也借不到一本

这个时候就需要二手书了

2、纸质书购买网站推荐

我在微信小程序多抓鱼里面买过二手书(还蛮新的

除了最后一本市场营销认真学习了之外上面3本全做收藏之用了(逃)

还有一个叫回流鱼的也是卖二手书的,之前差点以为它们是同一家。

京东当当图书经常打5折,那个时候买书相当划算,特别是图书馆里没有的素描书之类。

二、纸质书/电子书/电纸书只能选一样吗?

虽然现在是kindle重度患者

看套的磨损程度就知道我几乎每天都要用

纸质书和电纸书不是非挑一个不可的

我就喜欢在图书馆里看kindle啊

没有人规定只能窝在被窝里面看嘛

有时候一本纸质书一本kindle对比着看

大人做什么选择(bushi)

当然了,如果纸质书能满足你全部需求的话

这个东西它看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然你以为咸鱼上那么多二手kindle是怎么来的……

如果买kindle的目的是为了在地铁时间阅读,那还是不要买吧。

不论是用纸质书、电纸书,还是手机/pad阅读,我都建议做长时间的深度阅读。

当你在交通工具上,或其它容易被打扰的地方阅读,就好像是你的手机开了多个程序,这让你的大脑在各种任务切换之间消耗掉了不少时间。

阅读感受被打断的滋味也很不好受,就像你快要解出来一道数学题,老师突然走进教室喊了一声“上课”

简而言之,你无法真正高效地、以享受的姿态来阅读。

我更建议你充分利用这些事件思考,反刍和消化平时上课或阅读中学到的东西,让你的认识脱离照本宣科的层面。

一旦养成这个习惯,日积月累将会产生很大的益处。

如果你像我一样喜欢狠狠伤害自己的眼睛喜欢侧躺着看书(我错了但是不会改的!)

那kindle的快乐谁用谁知道!

(不用手机看是因为打扰太多,加上眼睛很敏感容易刺痛)

有朋友说ipad很好用

我不用ipad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的kindle从床栏里摔下的次数高达18次(对不起我在睡梦中的舍友)

以前在家里玩ipad的时候

把ipad摔到地上/磕到墙角的次数达11次

摔成绿屏/黑屏的次数为5次(第一次摔惨了之后它就很脆弱了)

被我爸白眼的次数为11次

不过我用纸质笔记本记笔记目前也没什么不方便

甚至能督促你快速把你的笔记整理出来(我有重新整理笔记并且写上新感悟的习惯)

三、如果买的话推荐哪一款?

kindle营销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把它和电纸书绑在了一起

除了kindle,国产的掌阅(ireader)和汉王的口碑都挺好,

没有买过就不做评价了。

但是根据个人体验和用户口碑来看,kindle对中文阅读者并不友好

所以想买的同学可以多看看别的牌子!

我有两个kindle,一个是最普通的入门版558,另外一个是paperwhite3(都是我的大宝贝!)

我认为他们只有两个区别——

558没有阅读灯功能,但是某宝的作用是什么你忘了吗哈哈哈

只有在前阵子台风来全城停电的时候,ppw3才让我感受了一把阅读灯的温暖。

而且不建议你们关灯使用内置阅读灯的kindle!

黑暗中近距离视物 会让眼部肌肉紧张造成眼压升高,可能会诱发青光眼,

还可能造成眼表或黄斑的损伤。就算有内置阅读灯的kindle,也建议在开灯状态下阅读

558更容易误触,你的头发,笔,课本,都容易让他翻页

有时候同学不知道,直接在它上面放讲义/其它乱七八糟的物品,要是没有及时发现就会导致他翻页翻得它妈(我)都不认识……

但是paperwhite3用手指上的肉才能滑动

在这方面 我觉得558更好用,是因为我在上课摸鱼的时候,常常需要用笔滑动翻页,手作为老师最熟悉的作案工具不宜出动。

(其实都一样,就是求个心安)

如果认定了要买kindle

不追求阅读品质,对内置阅读灯也不做要求的——就选入门款的kindle

不追求阅读品质,但是要求阅读灯——就买paperwhite

如果你追求阅读品质,又嫌oasis太贵——就选voyage

如果你不差钱,又追求阅读品质——那就首选oasis

kindle的支持蛮多格式的,但是最常见的可能是mobi了

如果你想要《市场营销》

那就搜市场营销.mobi

把你的kindle当作是u盘连接到电脑上

我的558是旗舰店入的,

paperwhite3在咸鱼上问认识的沙雕网友买的

竟然还是paperwhite比较便宜哈哈哈,其实买二手的还是挺很值得的!根本没区别!

注意:咸鱼购买电子产品有一定风险,购买需谨慎。

此处画外音:还是好人多)

部分人可能不太适应水墨屏(身边确有其事哈哈哈)

身边的许多朋友买了kindle都是闲置/送人的

所以买之前我同样要劝你们好好考虑

但是作为从小一个不看书会死

吃饭看书拉屎也看书的人来说

电纸书给我带来的惊喜大于失望

可以根据当天心情切换书目

可以让我享受躺着读书单手翻页的快乐(不要学!伤眼睛啊!!)

买了之后每日阅读时间也延长了很多

因为里面放着很多想忍不住点开看的书

除了部分漫画,kindle的杂志和专业技术书籍的阅读体验确实非常不好

简单来说,就是kindle无法很好的一起显示图片和文字

如果是图片比较多的书,阅读体验会很差。

如果看了这篇回答有种草电纸书的

求求你们去评论区和其它回答下面给自己泼泼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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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电纸书和纸质书各有利弊,根据回答中我自述的情况而言我更愿意选择电纸书,仅作分享。

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我个人购入电纸书之后阅读积极性明显提高,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判断。

不要脑子一热就买了!!

要是不适合的拿这点钱去买点啥不好偏要买kindle


原创不易,点个赞+感谢再走呀

我是刀刀,关注我,就能看到我持续更新的内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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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总以为,只有野草才会死于无人问津的风。」

唐九洲一手抄着扫帚,狂风过境似的手脚并用滚进院子里,人还没进门,惊天动地的哀嚎连带一阵丁零当啷的玻璃瓶滚落声就已经穿透几面墙,威力分毫不减地传进了里屋。

分贝高中气足,四面环绕立体声,堪称魔音贯耳。

“猫!猫啊!有猫!老板救命啊啊啊!”

破落积灰的柜台后头,躺在折叠椅上睡觉的男人皱了一下眉头,眼睛都懒得睁,随手从旁边扯过一本三流艳| 俗杂志,啪的一声盖在了脸上,以作彻底的耳聋目瞎。

杂志不知道被谁拿去盖过泡面桶,一股窜了味的酸菜馊气,挨挨挤挤凑在鼻尖,呼吸零距离接触,简直是灾难般的体验。

他蹙了一下眉心,隐忍地屏了口气。

“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你、你别以为我不敢动手啊啊啊!”

外头鸡飞狗跳的人毫无所觉,仍然在抄家伙带鸟上演全武当。

男人把脸侧过一面,忍了好一会儿,耳边噪音仍然分毫不减——甚至有愈演愈近的趋势——终于忍无可忍地仰坐起来,把杂志啪一声拍在柜面上,气沉丹田。

下一秒,魔音制造者本人正好踩着满地乱滚的玻璃瓶惊慌失措地飞进屋子,一眼就看到了柜台后黑着脸的救世主,瞬间眼前一亮,连滚带爬过来抱住男人的腿,鬼哭狼嚎。

“蒲哥!蒲哥救我呜呜呜,那只猫要吃我的鸟!”

蒲熠星从梦里被吵起来,满身困倦到不行的起床气,只觉得耳边除了小屁崽子的嚎哭,还有呜哩哇啦的鸟叫,叽叽喳喳几乎吵出了鸟语花香的动物世界配音。

他自觉离被折磨得神经衰弱只差那么一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提溜起小孩的衣领叫他自己站好,脸色黑如锅底。

“皮实了是不是?大门好好关着,哪来的猫?”

小孩脸上还糊着眼泪鼻涕,抹了一下脸,打了个委屈的哭嗝。

“我、我不知道,它忽然窜出来的,我也吓、吓了一跳……”

话才说了一半,余光又瞟见了一团白色,唐九洲吓得脸都白了,赶紧抓住蒲熠星的袖子,嗷的一嗓子:

“啊啊啊蒲哥它进来了!它在你后面!”

蒲熠星顶着一脑门的官司,拍开小崽子一个劲把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糊的手,回头往唐九洲指的方向看。

“橱柜上,白色的一团,在舔毛……啊啊啊它又看我的鸟!我的鸟不好吃!”

唐九洲躲在他身后,表情看上去快要哭了。

“蒲哥你快把它拎走!”

蒲熠星蹙了一下眉,正想说什么。

站他身后的唐九洲却浑身一激灵,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见,那只漂亮得无一丝杂色的、神态倨傲的白猫舔完爪子,似乎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然后从橱柜顶上轻盈地一跃,落在他蒲哥的肩膀上,蓬松的尾巴一甩一甩,最终趾高气昂地环在了他的脖颈边,那条洗掉了色的红绳上。

唐九洲一时被它极肖兽类的冰冷竖瞳所慑,咕咚咽了口唾沫,不知是出于天性的恐惧,还是对方不加掩饰的敌意,稍微有点后背发汗。

蒲熠星似有所觉,目光落在他有些紧张的神情上,顿了顿,若有所思地问:

对啊,刚才都给他吓蒙了。蒲熠星是普通人。他看不见精神体。

小孩儿罕见地噎了一下,脸蛋因为窘迫涨得通红,支支吾吾。

蒲熠星叹了口气,看上去有一点无奈。

不知道为什么,在唐九洲把那只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的猫咪指给他看的时候,心底仿佛涌上了一种莫名的、怪异的情绪。

因为以前没有经历过,他品不出什么所以然,只能称之为怪异。

记忆中好像有一只猫咪的虚影,翘着尾巴,大摇大摆地跳到他膝上坐。他嫌弃热,把猫提溜起来放地上,结果反手就让不高兴的猫凶巴巴地哈了一口气。

但这感觉不过一瞬而过,仔细去想又抓不住了。

蒲熠星罕见地晃了一下神,过了几秒想起来,问唐九洲。

唐九洲傻了一下,目光小心翼翼地往他肩上瞟。

“就,银白色的,黄眼睛,我不知道品种,看着还挺、挺凶的。”

那猫聪明得像精怪,好像也知道两人在说什么,在唐九洲打量它的时候毫不留情地冲他龇了一下牙,把小孩儿吓得往后一仰,险些摔个倒栽葱。

“估计是哪家小孩刚觉醒,还不会控制精神体,叫它跑出来了。这有什么好怕的?”

“那我、我让隔壁的向导姐姐来看一……”

“让它待着吧,你去隔壁屋玩儿去,又碍不了事。”

“能不能告诉我,它在哪儿?”

酒吧街这一带生意不太好。

应该说,这座偏远的小城镇本身就没几个活人影子。

稍微有一点能力和野心的哨兵和向导早早地就摆脱了这里,削尖了脑袋要往中心塔挤,留下来的都是一些在基因进化中被淘汰的庸碌普通人,还有一些离不开镇子的垂暮老人和黄毛小孩儿。

即使在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上街,最多也只能在巷口电线杆下碰见几个吵吵嚷嚷下棋的老大爷,一到了晚上,更是各家各户家门紧闭,鬼影都撞不见一个。

蒲老板的破酒馆就坐落在巷子的最深处。

周围几家店都因为入不敷出倒闭了,门庭破落地衰败着,只有他这一铺仍然一枝独秀地开着一扇门,旁边歪歪斜斜挂了块招牌,字写得像在狗爬——

酒类供售、住宿、不收未成年。

唐九洲在拎着他那只宝贝鹩哥,哼哧哼哧拧抹布把招牌擦干净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腹诽过,他蒲哥这生意,做的实在是很敷衍。

长着一副黑店的门面,吓退多少生客不说,老板还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恨不得晚上五点开业,八点就准时关门大吉。

如果不是长着一张天怒人怨的帅脸,住在周围的姑娘们都偷摸着帮他照顾生意,这破酒馆估计不出半个月就能彻底关门歇菜。

尽管是这样,破酒馆的业绩仍然十分惨淡,仅仅是入刚够得着敷出的水平。剩下那点盈余只供得起一个人,捎上个半大的皮崽子。

但是老板摆明了一副不思进取,混吃等死的混账样子,周围的人再怎么替他心急,也不得不扼腕叹息——真是要了亲命,白长一张好脸。

这一天入夜,在废弃电线杆上窜来跳去的鹩哥发现了一件怪事。

这条久已无人问津的荒败巷子,终于迎来了一个多星期以来的第一个客人。

一个在晴朗无云的夜晚,撑着一把黑伞的怪人。

巷子里路灯上周就坏了,唐九洲有和房东反应过,一直没有人来修。

黑暗里看不清,对方走得很慢,一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手撑着伞,目光逡巡过周边破败的店面。好像有目的地在找,又好像没有。

鹩哥睁着一对漆黑的豆豆眼,歪了歪脑袋,又往旁边小跳了几步,跟上去看。

怪人在那面写满狗爬字的招牌前面停下了。

他低下头,像是在仔细阅读。

只有三句话的内容,但是他看得很认真。

鹩哥扑腾着翅膀,在原地蹦跶了两下,想要跳到酒馆的窗户上去,凑近一点。

只是还没有付诸行动,底下的人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侧过伞抬头,黑沉沉的眼眸准确地锁定了这里。

精神体应当是没有恐惧的情绪的。

但是,被那一对近乎无机质的黑色瞳孔注视的时候,鹩哥浑身的毛几乎瞬间炸起,像是忽然被某种大型的猫科动物盯住,连滚带爬地扑腾远了一些。

少息,对方面无表情地移开了视线。

然后收起黑伞,主动踏进了酒馆。

门口掉了一半的铃铛随着吱嘎开门的声响,敷衍地摇晃几下,传出一个卡了嗓子似的机械女声:

直到门缝吞没他黑色风衣的最后一角,彻底看不见了。

奓了毛的怂鸟才自欺欺人地从自己厚实的羽毛里探出头。

看了半天,忽然张开短喙,毫无声调起伏地口吐人言:

“猫,有猫!老板救命,老板救命!”

酒馆的门半掩着,吧台亮着几盏吊灯。

蒲熠星靠在折叠椅上,百无聊赖地顶着椅子腿,拆着手上的九连环玩儿。

早上耀武扬威的白猫就窝在他膝上,懒洋洋地把自己团成一个毛茸茸的绒球,尾巴垂在椅子旁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晃。

他虽然看不见,但能从唐九洲哆哆嗦嗦,恨不得缩进离吧台最远的角落的表现知道,猫大概还窝在他身上。

都一天了,这小东西还挺粘人。

蒲熠星若有所思地摩挲着下巴,招了招手,示意小孩儿凑近点。

唐九洲很警惕,屁股粘着凳子一动不动。

“我不过去啊,你那边有猫。”

蒲熠星让他逗笑,屈指扣了扣台面。

“上午我叫你去镇子上打听的事呢?”

唐九洲不情不愿,小声嘟囔着“怕猫的又不是你”,连凳子带人挪近了一点儿。

“没打听到哪家小孩刚觉醒。”

言下之意是此路不通,别瞎折腾了。

蒲熠星扬了一下眉毛,显然没想到这个结果。

也不知道是哪个主人这么心大,精神体丢了这么大的事,一天了都没个动静。

外人靠不住,他就噙着一点笑,视线无焦距地落在空中,若无其事地去逗猫。

“小白,你是哪里跑来的,怎么赖上我了?”

猫就趴在他腿上,听了他这句半开玩笑的隔空问话,绵软地喵了一声。

蒲熠星装模装样地点头,眼睛温和地一弯。

唐九洲撑着脑袋,坐在吧台十米开外的地方看他俩演戏,满心的吐槽无处言说。正想叫他老板清醒一点,忽然竖起了耳朵,似有所感地抬头,看向门口的位置。

下一秒,门口的风铃簌簌响了起来。

有人推门而入,带一身深夜的寒霜。

蒲熠星从躺椅上坐直了身子,正了正神色,看向这位午夜来访的生客。

对方褪去了挡风的大衣,自然地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从蒲熠星的角度,能够看到他抿着唇,线条锋利的英俊侧脸,以及垂着眼扫过来的时候,厌世又冷淡的一瞥。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

他好像感觉对方看过来的时候,视线在他腿上停顿了几秒,随后移开。

蒲熠星扬了一下眉毛,目光探究性地掠过对方笔挺的军靴长裤,一丝不苟的衬衫束带,最后落回那张十足稠丽,又十足冷淡的面庞上,心底啧了一声。

他把九连环抛在一侧的小桌上,懒洋洋地起身,招待客人。

白猫咪呜了一声,从他膝盖上跳开了。

他唇边噙了一点笑,神色漫不经心。

好像没有察觉他这厢打量的神色,对方在吧台前站定,也没看一旁罗列的酒水单,径行曲起指节,敲了敲玻璃台面,嗓音冷质,如玉石坠盘。

“一杯柠檬水,住宿。”

话音刚落,蒲熠星还没有反应,旁边探头探脑的小孩儿先抽了口凉气。

店里本来就只有三个人,这口冷气抽得响亮,对方显然也听见了,侧过脸,无声地投以疑问的眼神。

蒲熠星不动声色地剜了唐九洲一眼,客气地答道:

“当然可以,但是要先登记一下身份信息。”

他使唤在旁边凑热闹的小孩儿去后厨切新鲜柠檬,从柜台里拿了只玻璃杯,兑了一杯底蜂蜜和白水。

“扫那里,填一下个人信息就行。”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柜台边的光脑。

对方默不作声,打开手腕上的通讯器,按照他说的登记。

夜里风大,巷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灌进一阵弄堂风,拨弄得门上的旧风铃叮当作响。

周遭一切都是黑的,连月亮都藏进了云层里,唯此一处是亮着灯,像夜半海上照明的灯塔。

深夜暖灯,总会让人产生奇异的谈话欲| 望。

蒲熠星挽了一圈袖子,语气很随意地搭话。

刚才跑走的猫又轻盈地跳回了吧台上,金黄色的竖瞳一眨不眨,好奇地盯着他手里的杯子看。

他说,手腕一动,晃了晃杯底的液体。

“要加点别的什么吗?”

对方瞥了他一眼,低低地嗯了声。算作前一个问题的回答。

他抬起手,示意蒲熠星看向通讯器屏幕。

“登记完了,你看一下。”

顿了顿,又说:“不要冰块,温水加两片柠檬。”

镇子上多的是稀奇古怪的客人,蒲熠星倒是对这点要求见怪不怪了,散漫地点了下头,回过身去确认登记信息。

光脑的屏幕上正显示着面前这位帅哥的个人信息,左侧附着id卡上的一张证件照——图片上的人看上去更加青涩一些,抿着唇,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

底下是姓名,以及其他基本信息。

【郭文韬,27岁,哨兵,隶属于首都中央塔】

蒲熠星一目十行,利索地扫完了该确认的内容,除却目光在中央塔一行字上停顿了几秒,很快完成了登记。

他扣去了相应的信用点数,口吻带了几分半真半假的玩笑意味。

“来这里是不是跟逛贫民窟一样,不太适应吧。”

郭文韬闻言抬起头,一双漆黑的眸子摄住他,静默地盯了两秒。

蒲熠星叫他看得有些莫名,眼神下意识回避了一下,正想问一句怎么了,就看郭文韬面色沉静地移开了目光。

“这里气候不错,很适合定居。”

唐九洲在这时候回来,带了一盘鲜切的柠檬。

蒲熠星在玻璃杯沿缀了一片薄荷叶,向前推给郭文韬,说:“稍等。”

他拉开久已未动的抽屉,在标注了房号的钥匙串里找了一阵。手指已经捏住了三楼房间的钥匙,正要拿出来的时候,忽然心念一动,回去换了一把。

他说,自然地把钥匙递给对方。

“要现在上去看看吗?”

郭文韬多看了钥匙一眼,好像有点意外,但出于良好的教养,并没有对这种古早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出异议。

蒲熠星让他等一会儿,叫来唐九洲看着店,然后亲自领他上楼。

破酒馆原来是一栋占地三层的小洋房。

后来房东缺钱,就分着层数租出去了,租客来来往往,总是没个定数,后来遇到蒲熠星,直接把三层都包了,修成个酒馆。

一层用来营业,二层他跟唐九洲住,三层本来对外提供住宿,但是生意实在不好,半年都来不了几个客人,久而久之就闲置了。

“三楼积灰大,二楼经常在打扫,先让你住二楼了。”

郭文韬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

上楼的木质楼梯狭窄又经年失修,每一下踩在台阶上都有悚然的吱嘎声。

蒲熠星面不改色,走到一半忽然感觉前面的郭文韬定住了,随口问:

二楼的走廊连通两边的房间,没有另外开窗,关着灯的时候近乎全黑,像不知名的猛兽张开了幽深的血盆巨口。

对方停顿了一下,然后说没什么,继续抬步向前了。

蒲熠星没当回事,在二楼的楼梯口越过了他,去摸索墙上的开关,点了灯之后告诉他,右手第二间是他的房间。

“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来敲门。”

蒲熠星看着他打开门,大致打量了房间内的设施,本来还有点担心中心塔过来的少爷住不习惯这种阴暗逼仄的房间。

但郭文韬什么都没说,向他道完谢,就关上了门。

只留蒲熠星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扬了一下眉毛,心底啧了声。

蒲熠星下楼的时候,唐九洲正凑在吧台的光脑前面,聚精会神地玩消消乐。

这小子玩这种视觉类的益智游戏一直挺在行,一边跟着游戏的少女BGM晃脑袋,手倒是一刻没歇着,很快累积了几千分。

蒲熠星走过去,抬起手,不轻不重地在小孩儿脑袋上弹了一记。

唐九洲抱着脑袋嗷嗷喊痛,回过头怒视他。

“我怎么知道,不是跟你上楼了吗?”

“我不知道啊我又没……”

小孩儿说到一半,忽然反应过来,扫视了他周围一圈。

“咦,它没跟你下来?”

蒲熠星蹙了一下眉,没说话。

唐九洲暂停游戏,又往屋子里看了看,神色有点迷惑。

“也没在屋里啊,它走了?”

这应当是一件极其正常的事情。

但蒲熠星沉默了片刻,只感觉方才还算愉快的心情莫名一滞,难以抑制地生出了几分失望的情绪。

小孩儿看他神色不佳,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找补了一句。

“这大晚上的,主人终于发现它跑丢了吧。”

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太久,蒲熠星很快从这种陌生的情绪中抽离出来,不予置否地应了声,抬头看了眼挂钟。

他强迫自己忘掉刚才的古怪心绪,拍了拍小孩儿有些僵硬的脊背,口吻尽可能地保持平静。

“收拾一下,关店吧。”

猫的出现和消失好像一个偶然出现的插曲,没有人提起,很快就被人忘记了。

回房间休息之前,蒲熠星想了想,还是给窗门留了一条缝隙。

他并不算睡眠质量很差的人,当晚却出乎意料的失眠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难得有点神志恍惚。

卧室里自带卫生间。蒲熠星单手撑着洗手台,注视着镜子里衣冠不整的自己,兀自哂笑了一下,洗了把脸醒了醒神。

破酒馆里的生活就像一滩死水,叫人躺着躺着,骨头缝里都结满灰尘,长出蜘蛛网和青苔。

往常他破罐子破摔,觉得怎么样都无所谓,今天不知怎么的,觉出点没滋没味来。

然而生活还是要继续讨。

开放式厨房就在一楼吧台后面,蒲熠星洗漱完下楼,准备去冰箱里搜刮点吃的。

刚走到门口,就看唐九洲贴着后厨的瓷砖墙站着,如临大敌地瞪视桌上的两碗面——神情紧绷得如果鹩哥会飞檐走壁,他看上去马上要连夜爬墙跑路了。

蒲熠星看得好笑,上去在他后脑勺上呼了一巴掌。

唐九洲吓得一激灵,回头的时候,表情活像撞见了鬼。

后面那一声惨叫是这傻孩子猛地往后一仰,脑袋磕到墙了。

看他这副大早上见他像见鬼的样子,蒲熠星似有所觉,往背后看了一眼。

唐九洲一早上惨遭两次伤害,捂着脑袋,神情带上了狰狞的痛苦面具。

他颤巍巍地抬起手,指着蒲熠星的肩膀,语气虚弱又崩溃。

“不是。这这这猫……怎么还在啊!”

 十分钟后,后厨的餐桌旁。

唐九洲趴在桌子上,蔫巴巴地交代。

“我就是早上起的早了点儿,想起来整个泡面吃。他晨跑回来看见了,问我一直吃的都是这个吗。”

说到这儿,他忿忿地拍了一下桌面,再次强调:

“晨跑,晨跑诶!我长这么大没见过哪个人会四五点起来跑步的!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个喝仙气长大的神人。”

他拍桌子的动静太大,原本趴在蒲熠星手边打盹的猫被他吵醒,尾巴不高兴地一扫,一张猫脸上出现了人性化的鄙夷神情。

蒲熠星被他逗笑,支着下巴懒散应了一声。

说到这个,小孩儿又萎靡下去了。

“他直接就把我泡面拿走了——我还以为他自己要吃,还跟他说柜台里还有,结果他问我厨房能不能用。”

唐九洲指了一下面前的两碗面,神情纠结万分。

“好像有事吧,吃完早餐就出去了。”

唐九洲说。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蒲哥站起身,慢条斯理地去拿了两双筷子。

小孩儿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看蒲熠星在桌边坐下了。

蒲熠星笑了下,表情带了点揶揄。

“人家一片心意。你不吃?可以,给我啊。”

他一早上心情好像很好,见了谁一双深情桃花眼都带三分笑,像个吸饱了精气的狐狸精。

听他这么一说,小孩儿立刻不乐意了,连忙把碗捧回面前,气鼓鼓的。

“我吃!等……韬哥晚上回来,我再去给他送柠檬水。”

出乎预料的,郭文韬当晚回来得很迟。

时钟的指针已经偏过十二,小孩儿有点熬不住,让蒲熠星先赶去睡了。只是上楼前还惦念着他那杯柠檬水,嘟嘟囔囔的一脸不情愿。

蒲熠星看着好笑,再三承诺了会帮他送到之后,才把人轰走。

二楼的动静刚没了快十分钟,门口的风铃就响了起来。

蒲熠星抬起头,就对上了玄关旁脱下大衣,挂到衣架上的的哨兵。

他今天换了一身衣服,大约是白天在镇子上买的,黑色衬衣的面料很贴合他的身材,弯腰换鞋的时候露出一小截劲瘦的腰线。

蒲熠星支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等他收拾妥当了,才曲起指节,敲了敲桌面。

郭文韬抬眼看过来,目光掠过他,落在他手边的柜台上。

那里有一只蜷缩成一团,挨着对方的手腕呼呼大睡的白猫。

蒲熠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什么,干脆推着面前缀了薄荷叶的柠檬水,往他的方向一送,直截了当问:

“郭先生,有兴趣聊聊吗?”

郭文韬没有说话,走过来沉默地拉开吧台边的高脚椅,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他的话。

他身上有一种呼气成冰的寒意,不知道是不是从外面带进来的,有点像夜晚暮色四合的时候,旷野凛冽的风。

蒲熠星不可抑制地失神了一秒,某一个瞬间,他似乎嗅到对方身上很淡的铁锈气。

“这么晚,刚从镇上回来?”

“嗯,去周围走了一圈。”

郭文韬垂眸看他一眼,从他手里接过了那杯柠檬水。

指尖短暂交错的一瞬,蒲熠星感觉自己好像碰到了一块冰。

他咳嗽了一声,生锈的脑子终于开始缓慢运转,起了个保险的话头。

“……谢谢你早上做的面。”

郭文韬瞥了他一眼,说:“小事。”

蒲熠星笑了笑,稍微找回了一点平时的游刃有余。

“二楼那小屁孩说,他跟我住了三年没吃到过这水平的手艺。”

“还问你什么时候退房,能不能给他捎上了走。”

像是为了证明话语的真实性,他眼神示意了一下桌上的柠檬水,语带揶揄。

“喏,小孩自己调的饮料,送给你的。”

他开着玩笑,余光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对方的神情。

郭文韬好像怔了一下,随即很轻微地笑了,平直的唇线向上勾起,乍一看有种冰消雪融的惊艳感。

蒲熠星莫名地叫这个笑容蛊惑了两秒,再开口时几乎没有经过脑子,突兀地问:

郭文韬握着玻璃杯的手一顿。

蒲熠星一看他垂下眼,唇边那点细微的笑意也倏忽散了,哪能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冒犯。他蹙起眉,稍有些懊恼地张了张口,想给对方道个歉。

只是措辞还没有出口,郭文韬先放下了杯子。杯底磕碰在台面上,不轻不重的一声响。

他说,没什么情绪地侧过头,目光好像没有焦距,落在虚空中。

“他图景迷失了,没醒过来。”

这个词语冷硬地撞在蒲熠星心口上,叫他有点喉头发哽。

就算他是个毫无能力的普通人,也知道这个词语背后的严重性。

他沉默了两秒,收敛了一贯的笑意。

郭文韬说。他的脸上没有多余的情绪,像是已经习惯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蒲熠星怔了一下,说有。

他发现了,郭文韬实在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甚至在有些时候,看上去像个没有情绪的假人。

比如现在,明明是他的问题冒犯到了对方,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心情的低落,但郭文韬却可以装得像一个没事人一样,反而来关照他的事情。

这让他感到没来由的烦躁。

室内有些闷热,他松了下领口透气,脖颈上用红绳系着的吊坠随着他动作掉出来,在灯光下透着锃亮的金属光泽。

那是一颗子弹的弹壳,叫人穿了孔做成的吊坠。金属边缘由于佩戴者经常的摩挲,已经变得圆钝。

郭文韬的视线停留在那枚弹壳上,稍微有点出神。

“就是有几个问题,想找人了解一下。”

“你能看到我身边这只猫,对吧?”

郭文韬侧过脸去,与吧台上蹲着舔爪子的猫对视。

猫歪了下脑袋,也用金色的竖瞳觑他。

蒲熠星本意是想问一问,怎么把人家跑丢的精神体送回去。

但是看到专注地望着虚空某一处,和那只他看不见的猫对视的郭文韬,他又不自觉地有点晃神——好像这样的场景曾经发生过无数次。好像他也曾经伸出手,触碰过猫咪温暖的皮毛。

蒲熠星舔了一下齿列,有些情不自禁地问他。

“银渐层,很漂亮的一只大猫。”

郭文韬好像弯了一下眉眼。

他注视着那只猫咪,看着它抻直前爪,伸了个懒腰,然后熟练地跳到那人的腿上去,乖乖窝好。

他的情绪实在是很有感染力。蒲熠星光是看着他,心底那一点若有若无的躁意就消失了,不自主地笑起来,专注地望着他。

“现在呢,它在做什么?”

郭文韬停顿了一下,转头对上了蒲熠星认真的视线。

他于是笑了笑,眸底带了一点蒲熠星看不懂的,很温柔的悲伤。

他说:“她在跟你撒娇。”

当天晚上,蒲熠星又失眠了。

在两天以前,他自以为除却浑浑噩噩,一事无成的二十多年之外,自己应当算得上是个潇洒的人。想得清楚的事情就想,想不通的事情也从来不为难自己。

这两天一闭眼,却总是莫名其妙地想到那只白猫。

想它在哪里,是不是也乖巧温顺地趴伏在他枕边,用一双金色的、温柔的竖瞳无声注视着他,

夜已经很深了,他觉得生理上的疲累,在困得有些意识朦胧的时候,半梦半醒看到一双金色的眼睛,缓缓地,和郭文韬那双漆黑的眼眸重合在了一起。

呼吸一沉,蒲熠星猛然清醒了过来。

这一下是真的睡不着了。

蒲熠星摸索着从床| 上撑起身子,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他苦笑了一下,觉得自己是魔怔了,连郭文韬和猫都能联想在一起。

从大衣的衣袋里摸了包烟,正要下床的时候,感觉脖子上的红绳被外力拽了一下,低头一看,是吊坠被床头的杂物勾住了。

他把杂物移开,在月光下瞧着那枚躺在他掌心的弹壳,短暂地失了一会儿神。

今晚上楼之前,郭文韬其实问过他,脖子上为什么要挂一枚弹壳。

印象里,酒馆的许多常客都问过他这样的问题。

他当然不觉得这样的问题冒犯,兴致来的时候,甚至能跟酒客们侃个大山,就着故事下酒。

但是今天晚上,当他也打算像以前那样,把吊坠当个趣事,开玩笑似的跟对方分享的时候,他却卡壳了。

吧台的灯光昏沉又模糊,他摸着脖子上的吊坠,对着郭文韬专注的目光,忽然有些茫然地想。

——这枚弹壳是怎么来的呢?

是朋友送的吗?还是某次旅行的纪念品?

仿佛话就在嘴边,可是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怔怔的什么都说不出来。

好在郭文韬好像也看出了他的窘迫,沉默了片刻,然后主动替他解围。

“没关系。已经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现在,脱离了对方的注视,那些尘封的记忆好像在夜色中找到了突围的口子,隐约地、模糊地冒出了一点。

这枚子弹,好像曾经嵌进谁的身体里,差点要把他最爱的人带走。军医把它取出来,放进带血的托盘里。

有谁后来又把它仔仔细细地清洗了,穿好孔放在他手上,笑着说,这是我为了保护你的纪念,如果你有心,未来戴着它向我求婚。

蒲熠星攥着吊坠,在黑暗的房间里静默了良久。

那些回忆仿佛已经过去了几十年那么久,久到他下意识思念故人,脑海里却想不起一分一毫对方的容貌。

最后,紧绷的肌肉脱了力,他茫然又难过地跌坐在床沿,想:

如果,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我在这里待了那么多那么多年,他为什么不来找我。

唐九洲睡前喝多了水,半夜醒来憋得慌。

火急火燎下床冲出房间,刚要拐弯的当口忽然想起来,二楼的卫生间坏了,还没叫人来修。

无法,他只能认命地爬上三楼,找临时厕所解决。

三楼除却给客人准备的客房,还有通往天台的楼梯。大半夜的没开灯,唐九洲也觉得瘆得慌,没敢多看直接冲进了卫生间,等解决完需求洗完手,才通体舒畅地走出来。

然后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差点被静默地靠在墙边,一言不发的人吓死。

唐九洲吓得浑身不存在的毛都要炸起来,一句字正腔圆的脏话还没出口,靠在墙上的人先扫了他一眼,冷淡的眼神生生叫他把话咽了下去,莫名地心虚起来。

小孩儿仔细地瞅了瞅他。

“大半夜的,你在这里干什么?”

郭文韬没有答话,眼神示意了一下斜上方天台的位置,叫他自己看。

唐九洲一头雾水,抬头看向门外的天台。

黑暗里,一点猩红的光一明一灭。蒲熠星一个人靠着护栏,眼神放空了,在吸烟。

在他身边——他看不见的地方,那只白猫就坐在他的手边,尾巴安静地盘在身侧,无声地注视着他。

唐九洲看了看天台上那个,又看了看身边这个,神情十分困惑。

郭文韬静默了一下,说没事。

小孩儿迟疑了一会儿,以为他也在找地方抽烟,想了想,主动道:

“酒馆里没装烟雾警报器,你可以下去抽。”

郭文韬好像隐约笑了声,说好。

他转过身,跟着唐九洲一道往下走。夜色之下,万物都是模糊的,他看着地面,稍微有点心不在焉。

走到一半的时候险些踩空,从台阶上摔下来。

还是唐九洲眼疾手快,扶了他一把,才免于这场事故的发生。

哨兵的五感基本是普通人的好几倍,即使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下,也能自如视物。哪会有这种走楼梯摔下来的情况。

他瞥了眼不说话的郭文韬,心里冒出个猜测,随口问:

“韬哥,你是有夜盲症吗?”

郭文韬笑了笑,说:“算是吧。”

第二天早上,蒲熠星起得很晚。

失眠和过量的尼古丁摄入叫他大脑昏沉得厉害,稍动一下就头疼欲裂,一直到洗漱间洗了把脸,才稍微缓过一点神。

酒馆里只有唐九洲在,郭文韬好像早就出去了。桌面上摆了一碗冷掉的粥。

蒲熠星没当回事,把粥拿回去加热了一下,出来的时候看见唐九洲站在水池边,在洗昨天晚上装过柠檬水的杯子。

玻璃杯的底部,大半颗切了片的柠檬晾了一夜,已经彻底缩水了,被唐九洲倒出来,扔进了垃圾桶。

蒲熠星盯着那颗柠檬看了几秒,蹙了下眉,隐约觉得有点不对。

“你昨天怎么做的柠檬水?”

“就这么做啊,柠檬切片,放进去。”

“唐九洲,他是个哨兵,你还记得吗?”

小孩儿愣了一下,忽然反应过来,懊恼地拍了下脑袋。

所有五感正常的哨兵都接受不了任何刺激感官的东西,何况郭文韬这种还在役的首席哨兵。

唐九洲张了张口,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他手上的玻璃杯。

他这么一说,蒲熠星也愣了。

回忆了一下昨晚,郭文韬确实没有表现出异常,很自然地喝掉了那一杯水,好像一点味觉都没有。

心底逐渐涌上了一股不妙的预感。他忍着头重脚轻的不适感,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准备出门找人,回过头问唐九洲:

小孩儿还沉浸在迷惑里,闻言,有些茫然地答:

“韬哥?他早上已经退房了呀,他没跟你说吗?”

蒲熠星一顿,手指猛地攥紧了,抬头盯住了唐九洲的眼睛,沉声问:

他昨晚几乎一宿没睡,眼里布满了突出的红血丝,看上去狰狞可怖。小孩儿被他这个模样吓了一跳,眼神担心又紧张,说话也磕巴起来。

“啊?就、就今天早上,我没注意,应该……七点多吧。”

说到一半,他好像想起了什么,犹犹豫豫地指了一下吧台的位置。

“他、他好像还给你留了一封信,说要感谢你什么的……”

蒲熠星咬着牙,头疼得厉害,缺失的睡眠和尼古丁好像在这一刻全部化作了钝刀,一下一下磨着他的神经。

但他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清醒过,即将失去某样东西的恐惧感完全攫取了他的心神,叫他强作精神,继续听唐九洲讲。

唐九洲踌躇了一下,说。

“好像是,感谢你收留……他的猫。”

玻璃杯摔碎在地面上,四分五裂。

不管经过了多少次,离别总是一件让我难以接受的事情。我害怕如果当着你的面说要走,你的眼睛会动摇我的决心,叫我甘愿一辈子都陪你沉沦在这里,做一个逃避责任的懦夫。

很抱歉过了半年多才来看你。上一个任务花费的时间太长,受了一点小伤,不过还好结果还算不错。

出疗养院那天,我就向塔打了报告来看你,好在撒老师说你的状态一直不错,精神域也有修复的迹象。我还是不太放心,这两天四处转了转,看到情况确实如此,也算松了一口气。

所求越多,所失越多,我这两年越来越懂得这个道理,我不敢奢求什么,每次任务结束,就这样见一见你也好。唯一遗憾的是无法陪在你身边,不知道你的一日三餐是否按时吃,失眠是否复犯,烟瘾是否更加厉害。只好在此处多加叮嘱,切记,切记。

下一个任务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要去多久,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来,来这里再看你一眼。

你不记得我也好,至少你不必挂念我,倘若我真的在某个夜晚安静地离开,也不会叫你伤心。只可惜和你在一起的每一秒都像是偷来的,我晚上睡在你隔壁的时候,一分钟也不舍得合眼。

蒲熠星,下次来的时候,你会认出我吗?

[写到此处,字迹仓促走样,像是写信者内心极为挣扎]

你什么时候能够睁开眼睛,看一看我。

唐九洲听到动静,从后厨跑出来。

就看到他蒲哥跌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攥着揉皱的信纸,早已眼眶通红。

「最后我终于明白,原来你才是我贫瘠土地上开出的最后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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