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坟被施工方挖我们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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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衣食丰足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前提,而耕地则是粮食产出的根本。农民以土为生,他们对于土地的依赖,是其它东西所无法比拟的。有了土地,才有一日三餐;有了土地,才能盖瓦建舍。所以,农民朋友经常会自嘲曰“土里刨食儿”。

好在,我们的政策和法律对于农民耕地的保护力度还是非常大的。比如按照土质产量、灌溉条件等因素,土地可分为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类别。像基本农田又称为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能挪作它用的农田。唯有严格遵守这些与土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才能有效守住耕种面积不触碰红线,才能给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坐标河北省石家庄无极县张段固镇东两河村,这里有几户村民最近比较闹心,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农田里的“地皮”不翼而飞了。在现场,我们能看到田地中间有一条宽十几米,深一米左右,长度近百米的“鸿沟”。好好的耕地被挖了,绿油油的冬小麦就这样被铲了,这到底是谁干的?

在坑的边缘,仍然能看到挖掘机的大铲子作业过的痕迹,而在土里随手一翻,就能翻出连根带苗的麦苗,让人看了不免心疼。实际上,被挖掉的耕地还不止这一处,同样的坑共有三个。有村民表示,被毁掉的土地是他们的基本农田,是口粮地,他们是有确权证的。挖土的是附近修路的施工队,但施工队没有手续,也没有人跟村民签订任何征地协议,甚至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就开挖了。

对此,施工方的一位工作人员出面解释,承认土确实是他们挖走的,用在修路工程上了。之所以敢挖,是因为他“听说”规划道路两侧50米的土地都征了。“听说”是个很玄的词语,去年在方老师的日记本里见识过。记者随即跟他确认,是看到文件了,还是只是口头听说?工作人员表示没见过文件,口头听说的。说实话,修路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儿,理应支持。但地里还长着庄稼,就算是有文件,挖之前也应该跟村民打个招呼吧?

而此时工作人员又说:“如果是妨碍他们(村民)事儿了,可以回填。”这话说得也挺让人气愤的,这是妨碍事儿吗?这是在破坏农民的耕地,是在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再者,回填是那么简单的?这里之所以被划定为基本农田,是因为土壤肥沃,粮食产量高。现在土已经被用掉了,拿什么回填?沙石,还是建筑垃圾?回填之后还能正常长庄稼吗?

当然,这里面最重要的问题在于,首先要搞清楚这些地到底有没有被征收。由于新修的这条公路是属当地乡镇负责,于是记者又联系了镇上的工作人员。

记者:“这边的地征收了吗?跟村民签协议了吗?”

工作人员:“收了,协议他们村里正签着呢。”

记者:“那就实际来说,现在这些村民还没签合同呗?”

工作人员:“正签着呢,正签着呢,签合同又不是一个人。我不知道他们签没签,去年就开始催他们,让他们赶紧签。”

工作人员的语气很是坚定,然而当记者转身问村民们,村里有没有人跟你们聊过合同或协议的事?村民是这样回答的:“没有,挖了坑我们都不知道。”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有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不难看出,法律对于优质耕地是当宝贝一样保护的,哪怕是有基础建设需要占用耕地,也尽量不去占用良田,更别说挖地取土了。因此,占用耕地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

况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民手里,拿走别人东西要合法合规吧?而且至少要跟人家打招呼说清楚吧?但实际上呢?征地流程还没走完,乡镇就已经理所当然地认为征收了,甚至还嫌村民签合同速度慢。施工方还没见到文件,仅凭口头上的一句话,挖掘机就开进小麦田了,这还把村民的利益放在眼里吗?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人都必须遵纪守法,做任何事都应合法合规,谁都不应该理所当然地跳出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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