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吾皇”到“芈月传”,近几年著作权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吃瓜热门事件的同时,背后潜藏的著作权问题也值得行业内外人们的关注。
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解决著作权纠纷的途径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
调解,是指著作权纠纷的当事人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的和解。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主持调解的组织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组织。采取调解这种途径处理著作权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不能强迫被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益,而调解也并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问题必须走的程序。如果调解失败或是调解成功后一方反悔,也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仲裁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也就是一旦结果形成,当事人就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是《著作权法》当中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手段。当事人双方因著作权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