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大神有林忆莲的《色彩回忆30莲》3CD无损啊?

歌手S01E10 自卜歧路向镜中

其实季末总是最容易出经典,也最耐人寻味的。

因为观众们已经熟悉了歌手,歌手也熟悉了舞台。在这最后一场,名次的压力并不大,特别还是在本季突围赛进7人的赛制下。因此这就给了每个歌手一个回顾、任性、放下包袱表达自己的机会。

回想第三季结尾的时候,韩红一首《红蔷薇》毫无雕饰,温柔呢喃、丝丝入扣;李健的一首《陀螺》特立独行、自言自语、含蓄深刻;第二季时周笔畅放弃煽情将个性进行到底一曲《管他什么音乐》都可称经典。

所以在这常规赛最后一场,我们看见的,可能是歌手最真实的面目,也是一个赛季以来,每一位歌手颠颠簸簸,不断突破、怀疑、思索以后,找到的那个自我。

本场有两首拼贴歌曲,个人都不怎么喜欢。但总体认为林志炫的《裂心》比李健的《红豆曲》做得更舒服些。

林志炫唱歌,其实是不太重视文学性的,因此他对于歌词细腻情感的表达,往往非常的粗枝大叶,他寻求的是整体的美感。这也导致了他唱歌缺少一些现代感,缺少一些生动感,更致命的是,他强大的个人风格,能把所有的歌曲整合进他的系统、改造成他的气质。这本来未必是坏事,但林志炫又是一个本来个性就淡如水,是靠唱腔和美感取胜的歌手,因此《Feeling good》这么激烈的曲风才能激发出一些他不同的感觉;而大部分歌曲到他那里,都多少会失去了本来的灵魂和个性。

以这首《裂心》来说,即便用大量弦乐的柱状和弦来加强原来只有钢琴的律动,但王力宏原唱中R&B的灵动感、副歌中福音般的起伏收放、细腻的语气表情,都像被过度冲洗研磨过的雕像,光滑有余,细节质感都十不存五。听林志炫,或许能听到深情,听到哀伤,但一定听不到孤僻,听不到疼痛和裂开。那粗线条的美感,放在背景音乐中,固然还是非常的圆润美丽,体现了林大仙一贯的高水准发声,但确实是不着地气、与这首貌似空灵实际锥心刺骨的歌曲完全脱节的。

《Heaven Knows》的情况稍稍好些,但也有类似的问题。为什么林志炫会想到两首歌这样的拼贴呢?无非还是音乐性的类似。这首歌和《裂心》一样,属于带着RnB色彩的钢琴芭拉,副歌都有许多真假声转换,而Rick Price在副歌中的声线和王力宏居然是颇为相似的。更重要的是,两首歌本来都是C大调,和弦上虽不完全一样也是和谐的(如裂心副歌起于IV结于V,Heaven Knows起于I结于V),于是林志炫的无缝衔接也再次不着痕迹了。再次切回裂心,换他得心应手的漂亮胸声唱副歌,确实是这一曲出彩的地方。但这只是音乐上的快感,谁能听出这是两首万念俱灰的失恋歌曲呢?

但林志炫有一点比较好的地方,就是他对音乐本身更敏感,因此他对音乐的糅合,总是自然而然、顺势而为的,因此在这一场两首拼贴作品中,相比李健,我更喜欢林志炫的这首《裂心》

梁博又是用一首不适合比赛的歌来表演。为什么这么说呢?演唱的部分实在有些少,一曲下来,感觉是实在没听够啊。而且,这样一首歌,在《歌手》这个动辄过度改编的舞台上,又显得太朴实了,甚至没一个大家喜闻乐见的“高潮”。

梁博唱歌,已经有了大巧若拙的感悟,许多转折明明能唱,却刻意吞掉,发声非常的干脆和潇洒,颇有种弦外之音袅袅不绝、意蕴情感还在声音之外的境界。这让这首本来汪峰感很强的、关于成长和伤痛的情歌,有了另一种阳刚磊落的气质。那种流着汗水、带着呼吸、憋着一股劲又拙于表达的情感,真是如题目一样,“男孩”感十足,且是鲜肉当道的今天,愈来愈珍惜的真正man的声音。你仔细听他的声音,便会发现他唱歌始终凝聚着内敛的力量,仿佛是一柱生烟的线香,没有明火,但你去触碰它的顶端,依然会被灼伤。

而且,即便他没有刻意强调,他的乐团感依然非常的强烈,伴唱、吉他、鼓手和他的配合不但无间默契,还已经达到了一种均衡和恰好的程度,让这首歌直接作为录音作品播出,都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作品。作为一个乐手,梁博在音乐最后留出大段的演奏时间,他并没有刻意炫技solo,如他平实而充满内在力量的演唱,那坚实精确的节奏本身,就是一种态度——这在许多摇滚乐团的live show中屡见不鲜,我们自然的会顺着他的节奏摇摆,漂流在这延续的并没有演唱的旋律里,并不枯燥。好比饮了一口上好的干邑,慢悠悠的感受从食道到胃部点燃的温度,享受那醇美的回味,这个过程,远比急着喝完一杯、急着要体会一点醉意要有趣得多、惬意得多。

好的音乐,就算没有好的名次,一样会被人记住。

如果说这个舞台上,还有那么几个人能够超越比赛、表达自我;那么在比赛之上,不仅仅满足于表达,还能真正带来音乐更多的可能性,一些无拘无碍的艺术,那就只有林忆莲了。

听到这首选曲的时候,感觉Sandy胆子太大。原曲就非常的另类,焦虑的86拍、诡异的旋律,在声场的营造上给人一种舞台剧的表演感,而朦胧诗一般的歌词,就算挑明了它的环保内涵,依然难以传达足够“接地气”的情感,以芸芸大众对现代艺术的接受度,我并不看好最终的效果。

然而当最终呈现出现的时候,林忆莲再次惊艳震撼了我,这是一个超越歌唱的表演,整个舞台,都被整合成这个伟大表演的一部分。它不但比原作更现代、更完整,而且把原作的戏剧感、现场感发挥到极致,在并不宽敞的空间里呈现了蔚为大观的舞台艺术。

首先,国乐配器取代了原先单钢琴营造的飘渺萧瑟,音色钢琴相近的扬琴取而代之,点缀以埙的呜咽、笙的嘶鸣、大提的低咏,虽少了几分空旷,但更悠远、更古拙、更有一种月下吟啸的哲意,两个现代舞者托举而舞,飘袅不似人间,颇让人想起台湾云门舞集的作品。

这是一首演唱难度极大的歌曲,因为它要求非常精确的声音控制和非常丰富的音色变化,无处不时轻拿轻放、高举轻打的跌宕,比激情澎湃的高音更考验状态和功力。

于是我们得以在这首歌里领略林忆莲“以气御声”的极致。如首段“不见涟漪的尾”中那“的”字,“只因她们被带上天堂”句末的“堂”,那幽幽的叹息感,欲诉还休。但气声对林忆莲来说不仅仅是语气、处理方式的作用,更是一种润滑剂,听她在气流的带动下,真假变化、强弱变化那种无迹无痕的美。

“这时再看天边,飞来一片一片,乌鸦,乌鸦……“我不知道“乌鸦”犯了什么忌讳,在字幕非要改成“呜丫”,但重点在于这句话中呈现的丰富音色,固然录音版中控制得更透明美丽,但现场演唱中的这些细腻微妙的拿捏和转折,依然听来让人觉得仿佛一经触碰就会碎裂。这声音的艺术就如常石磊对器乐调音的要求一样,像一个梦境,有一种让人催眠、让人掉落其中的魔力。而此时林忆莲也转过身,向舞台深处走去,向这个梦境的深处走去,带着所有人去走向这个梦魇最美丽、最危险、最迷乱、最毕露的高潮。

竹笛和铜管带来了极致的紧张感,刻意压前的发声、鼻腔的共鸣营造出巨大的压抑感,虽然歌词和第一遍完全相同,但此刻我们已经深陷其中,这农场已经是我们的家园,那被抢去红妆的柿子,那干涸的鱼塘和不见的飞鸟,不再是我们旁观所见的萧条,而是在这个巨大梦境中我们切身的绝境。此时凛冬降临、群鸦盛宴,那种弱声发出的无助也是我们自己的无助。也因此,当对阳光的呼唤响起的时候,在世界风的东西方乐器合奏中,我们是同林忆莲一起竭尽全力、一起呼唤、一起抓住最后的希望,一起寻找突破。E5转F5的怒音,完成得稍显吃力,但情绪已到,背后白光照如白昼,把林忆莲照射得如同在废墟之中引来阳光的女神。这个怒音,也如同我们读过的无数个关于梦境的故事,当你有所体悟、有所警醒时,总有个禅师对你当头一棒、总有个仙子临渊一推,让你登时掉出太虚幻境。因此听那最后一收,再度用气声呵出的“光”字更是妙至毫巅,如乌鸦飞走后最后一片羽毛的倏然飘落;又如噩梦惊醒时,恰见一束阳光穿透窗帘,尘埃在其中轻轻浮动的宁静。

更值得一提的是林忆莲的表情,这是这场殿堂级表演的点睛之笔。我没有想到她的那双豆眼能如此善睐而多情,时而温馨,时而肃穆,时而悲愤,时而犹疑,时而凄婉,如在戏中。这是她前所未有的投入表演,从而也产生了在这个舞台从未见过的感染力。正是这样细腻的表情控制,仿佛为歌曲的表演做了一个隐形的注解,循循善诱的把观众带进歌曲的情绪、意境中去,去到那个一切凋落、的牧场,去压抑、去惋惜、去渴望阳光的穿透。

非要挑不足的话,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毛病,就是在唱高音时对咬字的妥协太大,反复吟咏的“阳光”听起来像“鸦光”。

纵观林忆莲参加歌手的历程,我能感觉到她双重的性格。一方面她最直觉、最自在的表达方式,无疑是诉说的、深情的、情歌的。这是她下意识的自我,本能和习惯性的歌唱和表达的方式,这种气质和烙印,也尝尝会限制她演唱的色彩。但她的个性和阅历、自幼便很宽广的音乐视野,又让她不停的产生着突破、改变的冲动和勇气。也正是如此,年岁越熟,越无挂碍,越不守成,越能够潇洒的去做更不同的、更精彩的音乐。这次歌手常规赛的收官之作,如此自信的选择了一首另类的歌曲、如此坦然的不去患得患失计较出场位次、如此完美的演绎,不能不说,只有真正伟大的艺术家、真正为音乐而生的灵魂,才能做到如此。

柿子,牛逼。林忆莲,牛逼。

(不知为何,这次表演让我想起了同样牛逼同样不停突破的龚琳娜老师。虽然有老锣加持,偶尔和常石磊这样的先锋音乐人合作,应该也不错。)

说他这首歌太过古典也好,中亚味太浓也罢,不时尚也可以,但是迪玛希从声音到整个人的气质,本来不就是古典的、中亚的、不那么时尚的么?

之前表演里,迪玛希最欠缺的,果然还是语感。因为一唱回母语,这歌就顿时没有了干巴巴使用技术的感觉,声音的技巧一一落到了感情的实处。这从他一开嗓就感觉到了。虽然音色上,同他演唱《秋意浓》《All By Myself》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其中娓娓道来的叙述感,深情而含蓄的情感,则是前所未有的真切,一下子和他声线中的忧伤气质契合在了一起,瞬间就抓住了人,以至于他转中文的时候,反而让我很不情愿。虽然说第二段本来在设计上就要加大胸声,但也不妨碍可以听出其中的情感表达,和前面哈语不在一个层次上了。 “美好”,“呵护”,“宠爱”这样细腻的词汇,都没有表达出应有的情感细节,小哥哥应该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发音上了。

但是话说回来,这次的歌曲因为是自己的作品,确实又比之前的一些歌更多了许多推敲,因此在堆叠、推进上做得非常好,并没有玩之前降调再拔高、或直接突兀往上冲的招数,第一段深情,第二段激情,第三段反复顶到他最华丽的HichC,有着这样的铺垫,然后再高屋建瓴的继续上冲,拉出F5,F5#,G5的长音(虽然较原版有所简化),则觉得是水到渠成,震撼之余并不让人反感。之后啸音跟上,冲至D6/F6,也是顺势而为。这一波又一波依次拔高、并不自作聪明的加花,算是真正把迪玛希的美学展现出来了。

即便他最后的部分,确实明显看出有发挥失误,哨音没出来、“是千般宠爱的姑娘”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吐了两个音就中断,但这首歌整体的意境、感觉都表达得非常出色、真诚,反而成为了十期以来,我最喜欢的他的一首歌。

迪玛希参加《歌手》的十首歌曲,让人感觉他更多的是一个争夺奖牌的体操运动员而非一个创造美感的舞者。他来到异国这样一个陌生的舞台,要取得胜利,必须跳得更高、腿绷得更直、落地更稳、难度更大,但他恰恰忽视了,《歌手》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歌唱比赛,比的不是歌唱的能力,而是作品本身,是这一首首歌是否能让人听完、震撼惊吓完之余能够爱上。超高的难度并不是一个作品的硬伤,但技巧的不恰当罗列、美学上的缺乏推敲才是致命的硬伤。但也许正是语言的隔阂、定位的不确定,才让迪玛希那么用力过猛的不断挥舞他的大杀器,仿佛那能给他带来安全感。

只有在《DaiDiDau》和《难忘的一天》这样的“保留曲目”里,在母语的怀抱里,我听到了真正的迪玛希,每个字都有其情感、每一段的安排都经过足够的尝试和锤炼。这样的迪玛希,即便依然爱好展示他过人的高音,也不会让人审美疲劳,还更让人理解。毕竟,当高音有所明确的寄托和安放的时候,它们除了听觉上更刺激之外,和中音、低音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啊!

因此,对迪玛希,我只有这两个小小的期许:过好语言关,中文和英文,至少努力精通其中一门;唱歌多推敲一下,多思考一下。

李健《红豆曲+一生所爱》

李健有些过度创作了。其实如果一生所爱拼May It be,或者用红豆曲拼,都还算是恰到好处的发挥,但是“三拼饭”最大的问题其实就在于很难均衡调和,每个部分又难以尽兴。

从思想的脉络上看,这种古今中西的融合,与其说是《大话西游》《红楼梦》《指环王》的碰撞,不如说是一种命中求不得的唏嘘,引发的近乎意识流的狂想和信手拈来。整体而言,三首歌的风格从古而今,颇有三生三世、此恨绵绵的意境。若这是一篇天马行空的散文,那会让人读得心驰神往;若这是一出时空变幻的舞台剧,那会让人看得拍案叫绝;但糟糕就糟糕在,李健试图把这三首歌,唱成一首歌。

李健在这首歌的处理里面,展现了自己强大的唱功和个性,重现当年《乌苏里船歌》出色的民歌功底,胸声头声的共鸣都做得非常到位,并且很惊人的把《一生所爱》硬生生整合到这个民歌的基调中,唱出一种《一剪梅》式的怀旧和隽永。在May It be的部分,更是展现出千回百转、虚实无碍的技巧和变化,音色空灵唯美,华语圈所仅见,人肉展现出了new age的质感,唱得人非常服气。但问题在于,林志炫做拼贴,往往是顺势而为,更注重的是音乐性的兼容,固然会给不同的音乐都打上自己的烙印,却很少人工斧凿的痕迹;李健更注重人文的内在脉络和趣味,为了这个目的,过分的扭曲了一生所爱和May It be,硬把这两首本来就有大灵魂的歌封印进红豆曲定下的基调之中,虽然随着歌曲的进行唱腔有着微妙的变化,但已经失却了自然天成的美感,如同实验室中不成功的试做品,太多人力刻意的痕迹,别别扭扭。

在《一生所爱》里,李健又添词了:

信海 渊源同根 这世间 迷津无痕 相见 终是再见 那缘分 无处说感恩

如果说,父亲的散文诗和十点半的地铁里的再创作,是锦上添花、以诗和诗,那么在《红豆曲》和《一生所爱》这样的经典上还想要拔高点什么、总结点什么,就有些自作多情了。这段,虽然说文采上并不太差,但在已经文意沛然、意境纷陈的两首歌之后,毫无必要,画蛇添足。这或许是一贯以来加入再创作彩蛋的惯性和癖好,又或许是他意识流地把三段音乐串联在一起自己最初的动机和注解,但在粤语经典《一生所爱》已经面目全非的改成国语演唱之后,还要进一步改编,还仅仅是一首拼贴作品的一部分,就有过分矫饰的感觉。(一生所爱也并不是不能用国语唱,天籁之战中杨子的演唱就相当感人)

本来,李健的妙处,是在留白,是在知止,是在恰到好处的悬而未决。但随着李健年岁的增长,人生阅历的增加,许多曾经的迷茫和设问,他都渐渐为自己找到了答案,似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把曾经的空白都填满了——殊不知,这反而把他最好的地方打了折扣。许多时候,即便有了答案,留三分给听者,才是最恰当的。

因此《红豆曲+一生所爱+May It Be》这样的作品,即便听觉上赏心悦目,但内容上堆叠过满,逻辑上略显牵强,情感上让人难以适应,我并不喜欢,只能说,因吹斯丁。

听到张杰要唱这首《自己》的时候,我是惊喜的。因为“自己”这两个字,恰恰是张杰在这一季歌手里,最缺位的东西。张杰在这个舞台上,在这个舞台之外的演艺生涯里,最亟需的,也正是找寻“自己”。

这里,“自己”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来说,就是张杰在这一季,都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充满了要证明自己、说服别人的欲望,反而许多时候失去了真正自己的想法、失去了自己要歌唱的本能的冲动,太多表演,太多迎合,太多挣扎,自己迷了路。能帮他走出这迷局的,只有他自己,重新拾起内心对音乐的挚爱,以此为灯塔,去唱他爱的东西、想唱的东西,不再患得患失。

第二层意义来说,这个“自己”也并非先天的、自然存在的。歌手不仅仅要有成熟的自信的内心,去表达真正的自我;更需要首先并持续的搭建自我、认识自我、重塑自我,去阅读、去经历、去思考、去沉淀。张杰是个情感相对简单的朴实的大男孩,或许注定不会如李健般产生那么多文艺和深沉的人文关怀。但这并不妨碍他在一遍遍受伤、一遍遍伤愈后产生更多的智慧,不停的把这些智慧、这些成长滋润进他音乐的表达中去,帮他在音乐中找到更好的“自己”。这第二层意义,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也算是这次歌手留给张杰的课后作业。因为现在的张杰,他的“自己”,确实没那么精彩。

回到这首歌来说,和许多人眼中的“逆袭”、“最佳表现”不同,我并不十分赞赏。

这首来自《中国好歌曲》的作品,我当初第一耳听到,就非常喜欢。

第一 要保持希望 在每天清晨太阳升起 不用太在意 这一手的遗憾 用一片面包 解决你的不安 别担心 没人经过你的未来 没人驻足你的现在 第二 切记不要与自身的平凡为敌 也没有必要 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 你曾慌乱过你的年华 实然 你们的一天都一样 面对是同一个 同一个太阳 第三 与自己所处的现在促膝长谈 写生命中所剩不多的情感 这世界不会再为你改变 只怕 就任其消耗殆尽 或者用力地喘息

有没有感觉到其中扑面而来的宗教感?“要”,“切记”,“太阳”,“面包”,“平凡”,“不安”,“实然”。这些词语的使用,都有着圣经经文的感觉。“第一”,“第二”,“第三”在此处使用得尤其妙,就好像背诵圣经时记诵的章节编号,更像是在日积月累的碰壁、求索、煎熬中,一条一条用泪水和疼痛蚀刻出来的领悟。于是每每在迷惘时一遍遍默念,在疲惫时一次次自省,把每个句点、每个字都摩挲出金属的光华。这喃喃自语的内心独白,仿佛是忏悔和祷告,而祷告的对象,是音乐,是他最高的神。就算自己再渺小、就算跌倒到放弃爬起来,只是匍匐向前、就算现实不断的强迫自己适应和改变,但只要顺着这些日夜默念的字句的指引,触摸到琴弦,只要唱起自己的歌,一切都被照亮,一切都会得到救赎,一切都变得值得。

因此,主歌部分和副歌部分,是相映成趣、不分伯仲的两个部分,它们互相衬托、互相支撑,仿佛光和影的依存。就好像张杰在舞台上树立的巨大镜框一样,镜里镜外,并不是一种突破和被突破的关系,并不是成功和失败的对比,而是如我第一段所说的那样,真正的强大、真正的成长,是从认识自己、接受自己开始,不管是否成功,不管是否唱出击碎万颗心的歌曲,自己依然还是渺小,自己依然还是充满弱点,只有这样,Sing a song,才能爆发那么强大的人性的力量,才能升华出超越自己局限的美。

张杰显然只做到了一半。他的副歌唱得惊天动地,令人刮目相看,但因为主歌的苍白表现,这歌的意旨被大打了折扣。他在这首歌里展现的,仅仅是音乐的救赎,而“没人经过你的未来,没人驻足你的现在”,“不要与自己的平凡为敌”,“这世界不会再为你改变”这些本该深刻的体悟,仿佛都只是有口无心的耳旁风。没有(或者不敢)暴露自己真正的软弱和局限,没有真正的“和自己促膝长谈”,只是把所有的情绪憋着直到最后“破镜而出”的高音爆发,这样的张杰,又退回到了“我只是爱唱歌,只要我唱歌,我就能超越自我,征服你们,干翻全场”的境地,而没有真正的找回“自己”。

当然,连续E5的长音以及惊人的B5,就难度和质量来说,是非常高的。但他本来很不错的叙事感、细腻的情感处理,都在这首歌里退步了。他的这个第二名,只是用迪玛希式的方法进行了征服,也仅仅说明,迪玛希往期干巴巴炫技的策略,对这个舞台非常的管用而已。(当然迪玛希未必能发这么无违和的B5,而迪玛希的胸声又是张杰拍马难追的)

不要与自己的平凡为敌,不要与不喜欢自己的人为敌,好好的去完成这次歌手留给你的课后作业吧。

狮子合唱团《最后的请求》

狮子再唱自己的歌,这样流行摇滚的曲风,情歌和摇滚的结合部,是老萧掌控最好的领域,基本没有如同《三天两夜》《爱不爱我》那样切分出太多段落和变调,只是在编曲上加入了弦乐、定音鼓以及更多吉他的free style以加强舞台效果,但一样很荡气回肠,展现了老萧此类歌曲非常稳定娴熟的把控能力(最后老萧还是没有忘记拉长音 哈哈哈)。其实全场之中,最适合直接作为录音作品反复聆听的,除了《男孩》之外,也就是这首《最后的请求》了。这也反映了这首歌,确实是老萧厚积薄发的成熟作品。

但是,以《最后的请求》这样一首《Lion》中最贴近大众口味的歌曲作为常规赛的结束,也折射了狮子这一季尴尬的历程。他们以寻求突破、带来摇滚的冲击为目的踏上舞台,却为了成绩,从坚持摇滚,到偏情歌和偏摇滚交替,到干脆连续的情歌式的流行摇滚表达,一直在妥协,几乎妥协到恢复老萧本人。当然,从商业的角度来说,我们记住了力Q,邹强,阿矩(甚至记住了总是很投入的林有慧女士);狮子作为一个团队开始有了知名度;以后再出有自己理念的专辑也拓展了受众;但萧师傅这一回的姿态,真的不如那一位潇洒而来、率性而去的男孩来的坚持和坦然。固然,从好几期的竞演表现来看,老萧作为一名摇滚主唱还有力不从心、貌合神离之处,或许他也并不适合太硬、太激烈的摇滚,但作为已经功成名就,这回组团就是为了任性一把的老萧,不管旁人的看法,不断坚持,不断探索,踩出自己的一条路(而不是退回原地,虚张声势地宣传一下),才是他最应该做的不是吗?

这是楼主少不更事的时候喜欢过的一首狗血歌曲。本来已经审美疲劳,觉得佳慧名次倒数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仔细一听,其实唱得很不错啊。

这次的编配显然是用了心的,首先,在一开始的主歌部分就改成了小调音阶,增加了一种新鲜和不稳定感。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伴奏,不完全走的和弦烘托的路数,进入副歌段后,弦乐居然另起旋律,并不完全和人声和谐,难得的呈现了一种复调音乐的美感,而这又给演唱的音准提出了挑战。彭佳慧的演唱丝毫没有收到影响,稳定度保持得相当出色。而在第二遍副歌时出色的高音爆发力,居然能压过全开的乐队,显得非常震撼。

不管是编排还是演唱发挥,彭佳慧已经做得相当好了。如果非要苛责,那就是有两点。

一则这首歌确实缺少一些内涵,而这样扎扎实实飙高音的做法,在这个舞台已经审美疲劳了。(可是话又说回来,欧美那么多经典情歌,又有多少有内涵了)

二则更致命,像许多上了年纪的高音歌手一样,佳慧中低音区机能的退化已经明显妨碍了她情感的表达,她无法用松弛的真声演唱C4-G4,而必须用假声包裹真声,才能保持稳定性,因此许多细腻的语气、话语感,都不得不被放弃,而只能从简单的强弱、虚实变化里补回来。这种单脱手的唱法是无奈的,也是很累的。反而在后面副歌高音处,佳慧声带在紧张的状态下展现了更好的控制力,每一声“是我”都展现了不同的情感情态。这也是她这样的歌手不得不频频往上冲的原因。

小小的为佳慧的名次不平一下。

但是话说回来,唱得不如她的,好像也数不出来哪几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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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S01E06 当时只道是寻常

这一场,我又熬不住诱惑,怒买黄牛,飞去现场看了。

哥孜孜不倦报名三年了,第一年通过了两轮电话面试,第二年只有一轮,今年连电话都没有了。再往后,可能也再不会有《歌手》了吧。

一切都是缘分,谁知道,这次就让我看到了一个“绝版”的表演。

这首歌的失败,非演唱之罪。

原唱常石磊营造出来的感觉至今是无人能超越的。原来的编曲,大量采用短促的柱状和弦来铺陈,一音一顿,营造出一种孩童学步般的笨拙稚嫩感。在极其减省的配器里,常石磊纤细空灵的声线徐徐展开,此时,就连他声线中暧昧粘稠的问题、隐隐约约的口水音,都成了画面的一部分,仿佛一个拖着鼻涕、步履蹒跚的孩子,紧紧攥着哥哥的衣角,想要快快长大、变成和哥哥一样的人,奶声奶气的对哥哥说以后要为他挡风遮雨。不知不觉中,这个鲜活的形象就让人信服,那种相依为命的情感自然就让人潸然泪下。

而在张杰的版本中,风琴和口风琴补全了顿错之间的空隙,在歌曲进行中,也加入了更流畅的伴奏,抛弃了原作刻意营造的笨拙质朴,而直接奔向一种成人化的表达。

而张杰在演唱上,也同样采取成人化的方式。也许是因为缺乏真情实感的经历,他并没有原曲那种依赖和眷恋,也缺乏常石磊那种确有所指的诉说感,比起对哥哥的真情告白,张杰更像是对内心和回忆而作的独白,对哥哥的一种泛化的亲情的礼赞。因此,进入到副歌部分,张杰如此清澈的声音,还是比不上常石磊特技般的空灵幽渺之声来得打动人。

因此,唯一提升现场感染力的方法,便只能是往狗血的方向发展。果不其然,从第二遍主歌开始,乐队就开始加力,通过一路下行的弦乐堆积紧张感,在短暂宁静的第二遍副歌唱过一句之后,立刻进入情绪宣泄爆发的阶段,在等等等的鼓点中,张杰不断的把音翻高,把后半首歌始终维持在高潮阶段,连续高质量B4以及两次结实的D5,不但完成得好,感情也非常的充沛真诚,终于算是把迟迟不到的感动煽出来了一丢丢。

但是,这样的编曲模式、这样的煽法,在歌手的舞台上已经屡见不鲜,多少让人产生了审美疲劳。把一首简单真挚的歌曲,绑上了《歌手》式的烟花爆竹,反而让人觉得沾了俗气,未能尽其意。

平心而论,张杰来歌手四场,在平均水准和稳定度上是位于前列的。从低音到高音,全都呈现了很强的控制力和很干净的声线。

所以说,非唱之罪,张杰依然败在了审美和品味上。这种缺陷也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稳定度,以至于已经给人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

当时在现场,进场前、候场中多次听见有人嘲笑张杰的“裙带”梗。演出前,坐在我旁边的哥们还带着嘲讽反问的意味问其它评审“你会投张杰么?”

由此看来,土哥还是要为场外因素埋单很久——不过,把场外因素带进场内的,不也正是他自己么?

不管怎么说,至少在这一场,虽然对歌曲本身评价不高,但我依然是被张杰打动了。

平心而论,这首歌是一首好歌。词曲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赵雷的演唱也并没有走调岔气之类的硬伤。但是为什么这个表演给人的感觉如此之差?

在现场,我最鲜明的感觉就是,赵雷有一种降低格调的能力,他硬生生的把顶级的音响、顶级的乐队、顶级的舞台降格成了酒吧和ktv的感觉。从路人般的演唱,到近似庸俗的鼓点,到包厢风十足的灯光,即便是加上了弦乐编制,依然无法挽救这种简陋的气质。

赵雷曾说,自己不希望再回酒吧演唱。可是,以他四场以来在歌手舞台上呈现的实力和审美,或许他和理想厮磨的最终结果,依然不会离酒吧相去甚远。

当然,如果从好的方向去理解,我们还是可以相信,这是赵雷在告别歌手舞台的时候,对自己曾经的回首,对酒吧生活的一种致敬。他在舞台上打着他的歌,并不管台下的观众是不是真的喜欢,真的在听,真的听进去什么,一如他在后海那些敞开式的、充满浮躁、人来人往的酒吧的状态一样。

PS 其实我很不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性别标签 年龄标签 30岁的女人怎么了 轮得到你带着悲天悯人的自我感觉评头论足么。。。

我之前从没有听过林大仙的现场,这次听他一张口,果然是名不虚传的,漂亮的共鸣、柔软的声线,渲染在一起,产生了一种高贵优雅、又毫无倾略性的质感,顿时就把现场音响的表现力给喂饱了。

Writing’s on the wall这个短语是一个出自圣经的典故,巴比伦王伯沙撒在欢宴中看到墙头无形之中写就的大祸临头的警告,当晚就被杀戮。这里面,Writings on the wall不仅仅是一半的不详征兆,更给人一种命运般难以抗拒、轰然袭来的恐惧感。

因此,在Sam Smith和大部分欧美语境的翻唱者唱来,都有一种绝望中的脆弱和悲壮。山雨欲来,黑云压城。焦虑,恐慌,眷恋,希望交织在一起,和电影的气质相当吻合。

林志炫这首歌,比原曲降了1Key,编曲基本向原曲靠拢,但却演绎出了完全不同的一种意境。

即便是在唱“How do I live? How do I breathe?”的时候,都沾不上一点怀疑和无助,而似乎只是擦拭自己内心时,倏然滑过的一小块柔软部分而已。林志炫的版本是不存在彷徨的,因此,一句句问句,只是在给自己鼓励和信心。特别是唱到“'Cause the writing's on the wall”时,Sam Smith那种大难临头、无法抵抗、只能带着希望奔逃求生的悲叹,被林志炫用壮怀激烈的强声唱成了迎潮桀立、慨然赴难的战歌。仿佛面对灾祸和挑战,有一种一肩担当的责任,舍我其谁。

切肤的脆弱感和忧伤感的缺失,或许是林志炫唱歌体系中的一个问题,但又正是林式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使得他以这样一种正气凌然、不染尘埃的方式来呈现这样的一首歌曲。

从第一季时他唱的《烟花易冷》就看得出来,他唱的不是周董那种繁华后的萧瑟、是非成败转头空的自嘲无奈,而是烈士暮年,面对物是人非,心中的一片坦然和壮阔,那种即便“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依然要“醉里挑灯看剑”的辛弃疾式的壮心不已。

状态原因,林志炫在现场演绎时,音准有些小小的飘忽,高潮部分也没有能够用全力,是一个遗憾。

侧田《很想很想说再见》

不知是状态原因还是本来如此,侧田的声音在现场显得非常晦暗嘶哑,不管是真声还是假声,排在林志炫后面出场,都显得黯然失色。而侧田假音的质量,更刷新了上一季关喆创造的下限。

其实听原曲,虽然有激烈的情绪在里面,但因为流行摇滚的编配,让旋律保持着流动性,很大程度上缓冲了过于突兀的抒发,而让歌曲产生了更好的整体感,我事后找来对照歌词聆听,觉得还是一首不错的歌曲。

而现场这个版本,用弦乐进行芭乐化,意图在感情上进行更凶猛的杀伤。可是却事与愿违,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侧田的这个唱法,更适合在录音室,精心的调节音量,把细腻的情绪和细节的质感都展露出来;但在现场,他的低吟浅唱和假声在没有良好共鸣的支撑下,都达不到足够的声压,显得有气无力,当然难以入耳入心。而这首歌大量分布在高音区和低音区、缺乏足够中音区呈现的旋律,又让现场的听感产生了断裂,时而几乎听不清他在唱啥,时而撕心裂肺的假声和勉为其难的高音透出来(音准上也似乎有小小的问题),让人听得非常尴尬,面对唱得捶胸顿足快哭了的侧田,只能报以同情的掌声。

当然,这种听感的断裂,也确实是在唱功上的硬伤,没有把各音区平衡做好的结果。

在播出版本上,经过后期混缩调音,效果已经明显比现场好了许多,然而音色上的惨淡,依然一听便知。

侧田这首歌垫底,并不冤枉。

当迪玛希唱完第一段,我内心就在感叹,这个天才选手在同音域下,音色共鸣都把林志炫比下去了,何况他还有惊世骇俗的超高音呢。

当他唱完最后一个啸音,我内心则在嘀咕,那我还是更喜欢林志炫的表演。

迪玛希无疑是全场人气最爆棚的一位,合伙人阿来刚登场,迷妹们已经发出了惨烈的尖叫。而在演唱中,常常他的高音欲出未出时,现场已经爆发出观看焰火升天般的欢呼。

当我们听迪玛希时,我们在听什么?

这是从第一期被迪玛希天神降临惊倒以后,我一直在思索的一个问题。

我感觉,迪玛希的歌,就如同是《冰与火之歌》中的那个铁王座。森严,粗粝,锋利,以及曾经火焰的炽热记忆。我们在赞美铁王座的时候,并不在于它形制的出色、装饰的华美,我们其实赞美的是龙,是那喷吐火焰、征服大地、融化一切金属的魔龙的力量,以及坦格利安家族曾经炙手可热的权势。

是的,我们赞美的是迪玛希本人,他的年少,他的俊美,他自带的忧郁,他邪魅的声线,他惊人的共鸣和音域,他对人声极限的挑战,他排空驭气、上天入地的自由和狂狷。这一切都使人惊奇,使人兴奋,使人多少会忘记作品本身。

就这首《Adagio》来说,不如来听听原唱。当然,要拿女声的原唱来对标迪玛希的演绎似乎有些不公平,但是不得不说,原唱的古典美不仅仅在于乐句的旋律,更在于整体上,它始终是一个非常缓慢而坚定的渐强的过程,仿佛无形中DJ的手一直在往上推音量;仿佛星星之火渐渐绽放火焰、烧尽整个森林;仿佛日全食悠然和决绝的过程,光明一点一点被吞噬,黑夜缓缓降临。其本身就有一种千钧的意志和力量,不断的膨胀、生长、轰鸣着压到听者心上,直至压到窒息。这才是林志炫所说的“自然成立的美”。

而反观迪玛希的版本,它无疑不是“自然”的,那是一种凭借人力逆天而行的刀劈斧凿,硬生生在天地山河之间开出一条道路的奇观。是啊,我们正是为他挑战不可能的极限难度而欢呼,为目睹开山分海的奇观而雀跃。但在激动平息之后,它留给我们的,依然只是关于“龙”的记忆,还有一堆并没有多少美感的碎片。

这首歌,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作品。

对于处理换声问题本来就比女生费力的男生来说,迪玛希很聪明的在前面部分戏剧化的加强了真声和假声的对比,营造出一种男女对话的情境,效果也相当不错。

但是很显然,仅升高1key,在C#5的地方(也就是fades away等处),迪玛希就不得不进一步压缩声带,开始混入更多头声,失去了胸声的光彩,可以看出,这是他声线中的一个分割点。在接下来的部分,为了要用高比例的真声完成,几乎每一句都涉及这个音区的跨越,于是,在洪亮澎湃的胸声尖厉的头声中间不停的滑动, 居然和前面的侧田一样,产生了很强的听觉撕裂感。

在“stay”句再度爬升后,歌特感很强的合唱加入,进入更高一层的最终爆发,也就是完全头声超高音的唱段。这一段虽然没有了换声的问题,但实际在现场聆听,正由于在五组高音音色上的尖细,导致他的声音完全被全音量轰然齐奏的乐队压制,也进一步加大了听觉上的断裂,只有在播出的版本中,才能听出这些高音惊心动魄的刺激来。

当然,在全体的狂热看上帝的情绪之中,在震耳欲聋热血沸腾的现场音效之中,所有人知道他在飙一些非常牛逼的高音已经足够了,那会自动随着想象力脑补成为任何完美的效果——以至于还有人认为,经过后期处理过的高音失去了现场的震撼。

正如我在去年的一篇乐评中说的,观澜安辨桨与风,在现场,你有时很难理性的分辨出,震撼你的到底是什么。

所以,在我看来,这一首歌,无疑是一个听觉盛宴,一次耳朵的奇幻漂流,但在美感上是欠缺的,在内容表达上是孱弱的,在音乐逻辑上是略为失控的。

当然,以迪玛希这种仅仅用金色的共鸣就能轰爆全场的势头,获得第一也是情理之中的。

谭晶 《怨苍天变了心》

如果让我离开你而你已能平静

只愿你放心也不要你担心

如果让你离开我假装我也平静

就算是伤心也当作是无心

这是一首“不存在”的歌。

这一首歌,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人听到了。世事无常。

但是,尽管我只听了一遍,尽管记忆已经开始模糊,这也是一首我一定要写一写的歌。

在迪玛希令人叹为观止的技巧表演之后,无论任何人排在后面,都会有一种苍白感吧。可是恰恰跟在后面的是真正的大魔王谭晶。

就好像一个盖子,轻轻款款的,就吧这锅沸腾的水盖上了。

随着一把二胡一把京胡响起的,是一种我从未听到过的穿透力和集中力。略带民族韵味的唱腔缓缓展开,但并不觉得有任何违和,舒服熨贴的直钻耳朵。

演播大厅是非常闷热的,大部分人脱的只剩单衣,还直冒汗,迪玛希留下的高潮余韵还回荡在每个人身上。然而谭晶只这样唱了两句,就让人整个沉静了下来,心神随着她飘飞了起来,仿佛有清风扑面。我不禁想起了苏轼的那句“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当时谭老师说要翻唱这首歌的时候,我带着一头问号找来原作听。这首歌整体来说并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非常令人在意的,却是主歌部分的第二句,一个神来之笔的4#,仿佛在无形间,把原曲转调到了五声音阶的商调上,然后又通过2,不露痕迹的落在原调的3上,产生了一种缥缈幽怨的听觉感受,仿佛是一种穿越时空的对话,和歌词中生不逢时、恋不逢时的那种被时光和命运捉弄的无奈,有着极妙的呼应。

原作者可能也是妙手偶得,非常满意这一句,因此把这句主歌反反复复的使用,以至于副歌相形之下都毫无记忆点,而主歌的过度重复又容易让人产生疲劳感。

而谭晶把握拿捏着唱腔,营造着层次,让这种重复感消失殆尽,就好像是徐徐掀开一叠叠的珠帘,有一种步步莲花的精妙。

接着,插入了京剧的唱腔作为中间过渡段。《苏三说》《北京一夜》《新贵妃醉酒》都是ktv的爆款,男男女女们总是喜欢捏着嗓子飙一段;在近来的音乐真人秀里,也不乏插入京剧元素的做法,让人觉得很难产生新的惊喜了。可是谭晶这段京剧腔并不一样,我对京剧并不了解,讲不出它是不是正宗有没有门道,但它并没有追求清亮刺激的听觉效果,也没有任何肤浅的身段动作,唱得圆润、克制、悠远,即便飙到高音处,依然缥缈如像鲁迅笔下那让人自失的渔笛,仿佛隔在云水之外,仿佛夜雾载不动的千般愁绪。

就在这怅然若失中,歌曲再次转入主歌,高音爆发了,那不再是对时运机缘的无可奈何,而是挣扎和不甘,是“彼苍者天,歼我良人”的悲愤和呼救。

大江东去,逝者如斯,天地不仁。

和声“苍天变了苍天变了苍天变了”猛烈敲打,刹那万籁俱寂,胡琴又起,谭晶稳稳收住,如暴雨初霁、那一滴从花瓣滴落荷心的水珠。

纵观全曲,其实这是一个非常谭晶式的三段结构,和《欲水》一样,由低吟浅唱,到华彩的唱腔变化,到高音的情绪转变和爆发,把一首粗听没有多少深度的软侬情歌再造新天。

如果说迪玛希的歌声是一辆云霄飞车,用强大的推背感和离心力让你感受到翻江倒海的刺激,那么谭晶的歌声是一颗女巫的水晶球,当你望向它内敛的神光和斑斓细腻的纹理,你就已经被催眠,被不知不觉的带往一境又一境。

等最后,我和旁边的老婆面面相觑,彼此眼中只有震惊和喜悦。我心中只有这么一句话:怎么有人能把歌唱到这种地步! 那种强大的层次感和声音的穿透包围感,久久绕梁,让人难以释怀。我当时觉得,这种不着痕迹的情感投递,这种修炼到看不到雕琢痕迹的声线运用,才是真正的唱功和悟境。

这是一个用四分钟时间,把我彻底圈粉的演唱,是一个从录制完成以后,我就准备着等播出时,让大家听到,浓墨重彩推荐一番的一首歌。

这首歌让我久违的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歌唱。

所以说,这一期的精彩,是以谭晶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迪玛希、谭晶、林忆莲连续上场、各有洞天,才让其它人略逊或平庸的表演映衬得熠熠生辉。挖去这首《怨苍天变了心》,王炸的感觉就没有了,这期《歌手》,也彻底变成鸡肋。

从走上歌手舞台以来,我一直对谭老师有着很大的期许和遗憾。我信任她的能力,而总是求全责备她歌声中缺少她真正的直露的情感,缺少她鲜明的个性,处处无可挑剔反而缺少一种残缺美,即便高音很给力还总是有没有完全释放、未尽兴之处。但随着比赛的进行,我渐渐明白,她只是因为一直做着一位训练有素的芭蕾舞者,或许缺少一点现代舞者真性情的流露和张扬的表达,即便当她已经热泪盈眶的时候,她仍然带着三分的自制。但她用她的方式,任性的选歌,任性的改歌,唱心中所想所感,不管别人能不能理解。她向所有人展示了她内心同样住着一个疯狂的女孩。

这首歌止于“无缘再聚,怨苍天变了心”,充满着关于“离开”的种种思绪,回头再看,真是让人不胜唏嘘。而本周四,谭晶唱完了《达尼亚》(即再见),次日就传出退赛的消息。是早有所感,还是一语成谶,已无须多想。能在现场听谭老师歌唱,是幸福的,而更幸福的是,还相信着所有人都能听到这样的美好,总以为后面她还会有很多让我们惊喜感动的歌,每周来与我们约会。

我们曾拥有如此殊盛的缘分,我们竟拥有如此短暂的缘分。

可惜,当时只道是寻常。

多么想再听你唱一曲啊。

大招连着放,魔王连着来。

林忆莲排在迪玛希和谭晶后面,本来觉着更没有办法出彩了。

可是,林忆莲却办到了,而且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这个舞台最强的三驾马车,不是那么轻易能被撼动的。

首先当然是编曲上的妙思,电子元素的使用、特效话筒的吟唱,产生了迷幻、不安定的超现实意境,一下子就把观众从前两首歌的偏古典的情绪中拉出来。

其次是高质量的高音,最高的F5,在《女也》中,还是使用假声,而在这个现场,每次都用真声飙得拳拳到肉,听得十分爽快,顺利的再次把气氛完全点燃了起来。

当然,对比《女也》中的录音版本,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Cd中的《盛夏光年》,最让我惊叹的是林忆莲万花筒一样的演唱细节和声音表情。那种妖异的、喘息的、窒闷的唱腔,光靠语气和声线的变化,就已经幻化出一个灯红酒绿、烟味缭绕的环境中边缘女孩的形象,在不停的寻找出口。神似王菲,又似还在王菲之上。

在副歌部分,也是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唱得敏捷灵动,仿佛这个纤弱的身影在轻快的闪过种种世俗险阻,向前奔跑;又像是躲在高楼阴影间无人所知的角落中,渺小的叛逆和反抗。最妙的是“我要我疯我要我爱”这段密集的歌词,用气声演唱出多个层次,相比原唱的任性和倔强,自有另一番相当女性化的解读。

而在现场的版本里,多变的演唱方式消失了。一来过于细致的技巧质量难以保证,二来现场效果也未必佳,很可能像侧田那样拿捏了半天事倍功半。于是,营造种种压抑、迷乱、彷徨、执着的感觉,全部交给了配乐和特效,好像是城市扭曲的背景。而林忆莲在唱腔上完全采用了黑长直的方法,大刀阔斧的把细节砍掉大半,用非常结实的真声一直唱到最后。而一到副歌部分,伴奏中的不和谐因素顿时一扫而空,风和日丽的明快线条,伴随者Sandy状态极好的高音,营造出一个非常正面的、在生如夏花中坚持自我、放纵自我、燃烧自我的形象。

“我要我疯”也用了一种低沉嘶吼的(大家刻板印象中的)摇滚式唱腔,为最后一遍高潮蓄势,只见林忆莲猛甩着头发,怒音飙出“我不转弯”,干净利落的刹停,这个时候,起立欢呼鼓掌已经是情不自禁的事情了。

如果从歌曲聆听的角度,我是更喜欢专辑版本的。现场这种狠踩油门的大力丸战术,一方面折射出林忆莲对多种曲风自如穿梭的掌控力,事实也证明现场观众就是颇吃这一套,不得不说我也听得胸怀激荡。

另外,这首歌,算是她笑得最多的一首了。我觉得林忆莲笑起来,比苦情脸好看多了。

狮子延续一场摇滚任性,一场情歌救场的路线。

然而可能是因为前面三连炸,狮子的这首《用情》显得相当平淡无奇。最让人激动的,也仅仅是开头老萧戏剧化的突然举起双手,乐队忽然奏响的那一刻。

在现场的感受是,要不是张杰靠前的排位,狮子才是除去侧田外最垫底的表演。比起前面的表演,狮子既不能在他们立足的“摇滚”上比肩Sandy,又在声音能量上与迪、谭自带的巨大感染力有着很大落差,更在原唱张信哲干净的声线、隽永简单的演绎前一败涂地。为了乐队而刻意加的吉他solo和贯穿始终的摇滚基调反而影响了老萧的情感表达。更要命的是,不知是否排练不足,老萧好几处都没有踩准拍子,有进慢的现象。而鼓点也因此有些犹豫,在第二段时和人声在互相等待迁就的感觉。这成为这个表演的硬伤。

因此,他们得到第五名,还算是人气和出场次序稍稍的帮助了他们一点。

但是,老萧的声音毕竟是经得起推敲的(比侧田经得起推敲得多),在播出版本里,老萧的声音被突出了出来,细节一下子清晰起来,使得这个演唱的听感刷的一下就提高不少。老萧气流摩擦产生的语气中的独特质感在现场并不鲜明,而在播出版本中非常有磁性,那种可以细细咂摸的感情线索也从中缓缓流淌出来,而歌曲的动态反而显得比现场听更强更有层次了。

只是,在这首歌里,原唱阿哲“字字”这两个字像一把锐利的小刀在心里狠狠挖两下的感觉,还是无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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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林忆莲,你一定不陌生。

先不说她是唯一被歌坛公认的“情歌天后”,就说她曾经唱红过的每一首歌,哪一首不是让人千折百回,痛彻心扉,在无人的午夜,黯然垂泪……

《不必在乎我是谁》为你我受冷风吹》至少还有你》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夜太黑》以及铿锵玫瑰》和《当爱已成往事》。

有人说,李宗盛成就了林忆莲。若没李宗盛,林忆莲不会那么火。

因为懂,所以,李宗盛写出了林忆莲的万种风情。而林忆莲,也成了唯一能唱出李宗盛才华的女人。


可惜,这两个曾经互相成全的才子佳人,也在婚姻走过6年,生下1个可爱的女儿后,一地鸡毛,惨淡收场。

如今,63岁的李宗盛,又一次找到了新的爱情,娶了小自己27岁,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而55岁的林忆莲,依旧单身,不知情归何处,家在何方……

蓦然回首,突然发现林忆莲爱过的男人,都是音乐圈里的人。

都是能帮她出名、成功的人。

原来,林忆莲只爱一种人,那就是才子。

我们今天,就说说林忆莲爱过的6个人,6个音乐才子,和林忆莲那一段又一段缠绵爱恋……


这里面的6个人,个个都顶呱呱

1966年,林忆莲出生的时候,将来要爱她,帮她,与她发生一段接着一段爱情的6个男人,有4个都已迫不及待,提前出生,伫立路旁,翘首以盼。

还有一个,也在快马加鞭,匆匆赶来。

5个男人,伦永亮最大(1957年出生),李宗盛次之(1958年出生),许愿第三(1959年出生),冯镜辉老四(1960年出生),陈辉虹排五(1964年出生)。

恭硕良最小,小到还没出生。还要再等11个年头,才能来到世上。


林忆莲的父母都是搞音乐的,父亲拉二胡,母亲唱绍戏。

但两人却从不合作,不仅因为父亲心中一直藏着一个“初恋情人”,还因为林忆莲的名字,一直让母亲耿耿于怀。

原来,林忆莲名字里的这个“莲”字,是父亲老情人“莲子”名字里的那个“莲”字。

父亲虽然结婚,却对初恋依旧念念不忘。乃至生下林忆莲后,干脆就自作主张把她的名字直接叫做“忆莲”。

每天念念不忘,每次看到女儿,就想起情人,心里美得很。

本来这个小心思只有自己知道,不料有一天,喝多了,酒后吐真言。


多年后,母亲在又生下2个儿子后,早已淡忘。林忆莲却把这件事永远记住了,还在鲁豫面前,津津乐道。不以为“羞”,反以为“荣”,搞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了。

不知要让老父亲的“脸”,往哪里搁。

1978年,12岁的林忆莲,进入香港著名女校玛利曼中学。这个学校可不简单,不仅是纯英式教学,还是香港富家女们受教育的的首选之地。

比如,前行政长官董建华的女儿,赌王何鸿燊的两个女儿何超盈,何超欣。以及著名演员宣萱 ,陈芷菁,著名歌手陈美玲,邓紫棋,蔡卓妍等等,都在这里上学。


左一林忆莲,左二陈慧娴

而大林忆莲1岁的陈慧娴,刚好就和她是同班同学。

命运的安排真逗,有血有泪,有欢笑。

两人后来不仅成为歌坛“对手”,还在感情上各种不顺。

林忆莲,是,爱过4个男人(陈辉虹,许愿,伦永亮,恭硕良),结婚1个(李宗盛),离婚1次。而陈慧娴,也是爱过4个男人(区丁玉,张卓文,谢国麟,邝祖德)。

唯一区别,就是陈慧娴没结过婚,也没离过婚。


更逗的是,两人都在50岁时,爱上了小鲜肉。林忆莲的小鲜肉(恭硕良),小她11岁。陈慧娴的小鲜肉(邝祖德),小她12岁。

你说逗不逗,命运为何这样安排啊?


(改天我们再写陈慧娴的恋爱史,想看的朋友留言区告诉我,谢谢关注@夏说而已每天吃瓜不已…)

1982年,林忆莲虽然只有16岁,还在上中学,但她的命运已经悄然发生改变。

一天,百无聊赖,便自告奋勇陪同学去香港商业电台应聘兼职DJ。结果,同学没考上,她却被看中。


而就在这里,林忆莲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18岁的“资深”唱片骑师,同事陈辉虹。

两人都是年轻人,懵懂的年纪,勃发的爱情,谁能阻挡得住这份不期而遇,却又正当而又合法的“恋爱”。

长相一直并不漂亮,从小还被父母叫做“丑小怪”的林忆莲,第一次品尝到了除了父亲以外,来自另外一个陌生男人的爱。

不过,两人谁也没想到,这个陈辉虹,几年后,竟然做了电台的总经理助理,还帮林忆莲引荐了她的第二个男朋友,并在若干年后和内地版“恋爱达人”周迅,传出绯闻。

并在几十年后,又和离婚后的林忆莲,再续前缘……


2005年时的林忆莲,陈辉虹

所以,命运的安排,总是让人捉摸不透。遇到这种情况,琢磨不如不琢磨,听天由命反而好,就像林忆莲。

因为,与此同时,命运又安排了一件后来更让人啼笑皆非的“偶然”。

有一个名叫朱卫茵的女人,也是在16岁考上香港商业电台DJ,成为林忆莲的老前辈,并在5年后远嫁台湾,成为李宗盛的第一任老婆。


只不过,她做了一辈子的DJ,而林忆莲却只是把DJ当做跳板,后来成了一辈子的歌坛“天后”

而让朱卫茵更不知道的是,她与李宗盛的婚姻,只有短短8年,而接她班的竟然是当年的小“同事”林忆莲。

所以,谁是谁的谁,永远也说不定。

今天你爱的人,也许明天就成了别人的爱人。今天爱你的人,说不定明天又娶了别人做他心里最疼的新娘。


好在,林忆莲并不知道命运的安排。

所以,当下的生活,让她充满了新奇,并欢欣雀跃接受命运无限的“恩赐”。一边享受着同事陈辉虹的爱,一边幸运地在电台举办的联欢晚会上,一展歌喉——

竟然以一曲英文歌《Crying in the Rain》,被新力音乐看中,迅速签为旗下歌手。

1985年,19岁的林忆莲,在被磨剑3年后,终于有机会推出人生中的第一张专辑《林忆莲》。


甚至还让林忆莲产生了退出歌坛的想法,想去做一个美发师,剪遍人间头发。


结果,命运还真的安排她十几年后,操刀专为李宗盛和他们的3个女儿,排排坐,剪头发。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再说,出歌失败,失望之余的林忆莲,转身和哥哥张国荣演起了电影《龙凤智多星》,在里面本色出演“单眼皮”。


但,男朋友陈辉虹看不下去了。

果断出手,把自己心爱的女朋友林忆莲送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嘴边。

此人名叫冯镜辉,不仅是唱片监制,还是著名作曲家。虽然林忆莲生的并不美,但冯镜辉却对林忆莲“情有独钟”。

满口答应陈辉虹,拍着胸脯保证,一定挖掘出林忆莲的音乐潜质,让她出名,让她成功。


《爱情I don"t know》《放纵》,就是两人的“精诚合作”。

“我们再试一张,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好的话,我们再来决定。”

冯镜辉不断鼓励着有点丧失自信的林忆莲,默默地支持她,同时也宠爱她。慢慢滴,林忆莲的歌声,还是传了出去,被很多人接受。

而林忆莲,也慢慢滴接受了自己还是可以唱歌的这个事实,同时,也慢慢滴接受了冯镜辉有意无意在她面前暴露出来的“爱意”。

可惜,林忆莲还是太年轻,不知道该如何“脚踩两只船”。

在初恋陈辉虹,和“贵人”冯镜辉之间,摇摆不定,下定不了决心,该选哪个“辉”,才能让自己的未来真正“辉煌发达”。


于是,第3张专辑,《灰色》奉天承运,应运而生。

林忆莲深情唱出了《只可活一次》《某一个终点》,结果,也最终,还是终结了林忆莲和冯镜辉的关系。

后来,冯镜辉只好“移情别恋”,娶了另一个歌手蔡龄龄。结果没想到,多年后,蔡龄龄竟然因为抑郁症,而跳楼自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姻抑郁?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现在,最痛苦的还是陈辉虹。

他眼巴巴看着冯镜辉终于走了,却又眼巴巴看到另外一个男人悄悄走近林忆莲。而这个男人,比冯镜辉更有才,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叫许愿。


许愿这人,人长得虽然有点丑,可才华却不简单。

在香港被称为明星导师,专门帮助艺人提升、打造在舞台形象。

服务过的艺人,有张艾嘉、米雪、张卫健、陈小春、成龙、张学友、郑裕玲、张曼玉、刘德华、梁朝伟、郑少秋、郭富城、许冠杰、叶德娴、何韵诗、陈百强、王杰……

“1986年,5月左右,TVB有個show,她唱《放縱》,Sandy(林忆莲)說留意我替陳美玲《欲斷難斷》排的舞,覺得我排的舞幾好看,問我有沒有興趣教她跳舞…”

原来,是林忆莲主动搭讪许愿。

每一个路过林忆莲身边的男人,都会进入林忆莲的视线,她从不放过每一次机会,总是能抓住每一个可以帮到她的男人。

尤其是有音乐才华的男人。


“他在形象和音乐上都给了我新的构思和概念。让都市触觉系列每一张都有它讨好和有特色的地方,但又不失本身性格。”

多年后,已经成名的林忆莲,面对媒体,这样评价许愿。

因为许愿,林忆莲形象大变。彻底抛弃以前的日系少女清纯活泼的风格,而迅速成为妩媚多情,风情万种的那种撩人于无形之中的女人。

许愿是真心爱林忆莲,在为林忆莲付出一切后,感觉自己还是功力不够。于是,又毫不犹豫地拉来另一个圈里的哥们——

“金牌制作人”伦永亮。

伦永亮,和许愿一样,也是不简单。早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不仅是作曲家、编曲家、还是歌手、音乐制作人,在音乐圈里,是举足轻重的“前辈”人物。


真要命,伦永亮一见林忆莲,竟然也是忍不住心里一震。

瞬间“爱”上了这个长相并不美,却特别会撩人的小姑娘,尤其是那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自带甘甜,让人忍不住就想扑上去“亲吻”。

而正是伦永亮,让林忆莲的曲风,由抒情变为动感。

1988年,22岁林忆莲,被许愿和伦永亮这两个男人,左右上下前后全方位“包装”。打造出一张惊世骇俗的专辑——“都市触觉三部曲”。


彼时,正是香港80年代末移民潮的最高峰,每一个年轻人,几乎都不可避免地承受着城市无止无尽的高速竞争,对未来一片迷茫……

而同样身为年轻人的林忆莲,在新歌《逃离钢筋林》里唱道——

“人亡命去竞争,输都失去灵魂。当心里满是尘,当都市虹空缤纷,将一个你将一个我都幽禁。”

就凭这3张专辑,林忆莲一夜成名。


不仅完成了她音乐生涯中具有质变的飞跃,也迎来了她音乐事业中,无比灿烂的“辉煌”时期。

每一个听过她唱歌的人,都被她那双虽然很小,却很勾人的眼眸,流泻出的哀愁和风情,沉迷,沉醉,不知归路……

怪不得日后,成为她老公的李宗盛,竟然说出了那样的一句话——

“有一个女人,只要听她的声音,你大概就会爱上她。”

而且不仅爱上了她,还非要和陪伴自己10年,为自己生下2个宝贝心肝娇女儿的老婆,果断离婚,八抬大轿迎娶她。

也许,有的女人很多时候不一定在乎男人有多么爱她,却很在乎那个男人为她付出了什么,舍弃了什么。

比如,就像林忆莲这样的女人。


就在林忆莲以为自己,马上要“飞”起来的时候;就在林忆莲充分享受两个男人,同时爱恋,分不清究竟该选择哪一个的时候。

她未来的老公,李宗盛,却坚定地为了爱情,娶了一个并不怎么漂亮,也不怎么有才的DJ,朱卫茵。

这一年,正是1988年。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认识李宗盛是在电视机里,后来经苏芮的介绍认识。没想到他的开场白竟是你会不会打台湾麻将,虽然很不浪漫,有些失望,但幸好苏芮及时制止。

我们转而去跳舞,越跳越投缘。

后来我们开始打越洋电话,2年之后有一天,我跟他说,我电话费要用光了,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结婚,要么分手……“


就这样,李宗盛不得不娶了朱卫茵。并让朱卫茵漂洋过海举家搬到台湾,开始伺候他的饮食起居,并为他生下两个天使一般的小宝贝。

1990年,24岁的林忆莲,终于想好,还是选择许愿比较好。

因为许愿为她创办了“星工厂”,还自告奋勇单枪匹马独闯台湾,日本,为林忆莲成功打开台湾的歌唱市场。

让心中的女神林忆莲,骄傲地成为当年邓丽君之后,后来的王菲之前,在台湾和日本各地成功开演唱会和发行唱片的华人女歌手。

却不料,就像当年陈辉虹送林忆莲进入他许愿和伦永亮的“虎口”一样。在台湾,也有一只大老虎,趴在那儿,虎视眈眈,等着林忆莲。

1990年12月,林忆莲推出个人第一张普通话专辑《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


不仅在台湾就卖出60万张,还在内地也卖出60万张。并最终,在全亚洲卖出200万张。还一举斩获“叱咤乐坛流行榜颁奖典礼”叱咤乐坛女歌手金奖。

还不到25岁的林忆莲,一夜之间,山鸡变凤凰,成为90年代第一位横跨两岸三地的著名女歌手,风头无人能比。

而此刻,有一个人,却躲在暗处,垂涎欲滴,想入非非。但他却迟迟没敢下手,据说,这个人就是李宗盛。

不过,机会,很快就被李宗盛等来了。

而送来这个机会的人,竟然是我们那位刚刚在前一年抛弃了名门之后洪晃,正在和“美丽的大脚”倪萍,肆意同居却总不结婚的内地著名导演,陈凯歌大哥。


1992年,40岁的陈凯歌,请来36岁的张国荣,出演《霸王别姬》。

戏拍完后,需要一首曲子,和一个唱歌的人。陈凯歌第一个想到了同样被人叫做“大哥”的李宗盛。

而34岁的李宗盛,推荐了26岁的林忆莲。

原因是,只有她的歌声,才能激发我创作的灵感。否则,我写不出来歌词,谱不出来小曲……

而就在这1992年,23岁的王菲,不知为什么,突然唱了一首《容易受伤的女人》,一下子刺激到了李宗盛。


“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李宗盛立刻就想到了林忆莲,虽然两人还未曾谋面,但李宗盛心里早已念念不忘,日久生情。

而且,不仅生情,还生利(利益瓜葛)。原来,李宗盛还想把林忆莲搞到自己所在滚石唱片公司,好为自己赚钱,赚更大的钱。

看来,男人的爱,果然不一般。而大哥李宗盛的爱,必须不同凡响。


李宗盛的桃花运来得猝不及防,当他的小计谋得逞,成功与林忆莲对唱《当爱已成往事》后。

没想到,林忆莲比他爱她,还更爱他。

只是,两人谁也没料到,成就你的往往也会毁掉你。人生如戏亦如歌,《当爱已成往事》,成为他们的定情之歌时,也在几年后,成为了他们的离别之歌。


林忆莲从来没有见过李宗盛这样的男人,一见,乱了方寸,虽然她已经阅男无数。

李宗盛接着又为林忆莲倾心创造《不必在乎我是谁》《开始》《勇敢》《假如让你吻下去》《回来爱的身边》《伤痕》《夜太黑》……

每一首,都被人们传唱不衰。


爱情的美妙,也许就在于你见到一个人,突然勃发青春生机,为她灵感迸发,创造不已。

这时,你的眼里只有她。而她,就成了你的世界。你再也看不到自己还有一个黄脸的老婆,宝贝一样的女儿。

李宗盛彼时的心情,估计就是这样。

尤其是,当林忆莲明确地向他发出信号,我爱你,我是你的,快来带我走,带我飞……

多年后,李宗盛苦涩的回忆——

“看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很安静的,我忽然会想,这样一个女人,她再强再闪亮,也不过是一个等爱的女人”。


1996年,30岁的林忆莲,唱了一首李宗盛为她写的《领悟》。

“李宗盛的歌词与他的歌曲的配合,常常让人感动。《领悟》这首歌还没听到他的歌,只是看到歌词的时候,我的眼泪就已经哭了起来。”

林忆莲像一个小女人一样,一边说,一边哭,心里却想的是另外一件事,爱,还是不爱。1首歌,2首歌,3首歌……

单数是不爱,双数是爱。她数着李宗盛为她写下的所有歌曲,希望是一个双数。

内心的折磨,外界的猜疑,旁人的讪笑,李宗盛的犹豫,翻滚起来,一起指向——“林忆莲疑似插足李宗盛婚姻。”

1997年,31岁的林忆莲,不堪爱的重负,宣布暂别娱乐圈,飞往加拿大隐居。


而李宗盛,没想到也动起了真格。

迅速与朱卫茵办好离婚手续,还卖掉在台湾的全部房产,带着足够的钱,也飞往加拿大。在林忆莲楼下哭诉,苦等,淋了一夜的雨,写下——

“为你我受冷风吹,寂寞时候流眼泪,有人问我是与非,说是与非,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


女人的心,就是软,看到李宗盛这样的付出,这样的有才,总是忍不住不喜欢,忍不住不爱。

1998年2月,38岁的李宗盛,与32岁的林忆莲,在加拿大结婚。

据说,当时林忆莲已怀有5个月的身孕,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随后,两人的女儿出生。林忆莲隐退歌坛,当起了大哥李宗盛的少奶奶。


如果生活就是这样惬意,相爱的人终于结婚,那就没命运什么事了。

命运它就是变着法子,让人不好过,让人难受。比如,让相爱的人,结不成婚,让结婚的离婚。比如,李宗盛和林忆莲。

如同结婚来得太快一样,李宗盛和林忆莲的离婚,也来得超过了人们的预期。

曾经,人们都以为他们各自找到了真爱,从此会天长地久。可是,仅仅过了6年,不,若说真正相爱,其实还不到5年,竟然就走到了劳燕分飞……

2004年,46岁的李宗盛,38岁的林忆莲,突然宣布离婚。


离婚第二年,39岁的林忆莲,与18岁时的恋人陈辉虹,重拾旧爱。两人甜甜蜜蜜,似乎两人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这一次,林忆莲似乎很冷静,她对记者说——

“经历一段婚姻后让我学到了很多,更加了解自己。未经历之前是会有许多期盼,但其实不同人、不同性格一起相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两个人走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没有障碍、能沟通。所以,我不会恐惧再婚,只会重新去看有没有必要结婚,我觉得不需要太勉强。”


然鹅,真不知这命运到底安了什么“好”心,两人还不到一年,竟然又传出分手的新闻。

“两人对爱情有不同的信仰,觉得很可惜,也试图挽救这段感情,但没能成功”。

2012年,林忆莲已经46岁了。还没结婚,但又遇到了真爱。一个小她11岁的小鲜肉,据说是澳门鼓王,名叫恭硕良。

还是个混血儿,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帅得简直一塌糊涂。


3年后,57岁的李宗盛,在和林忆莲离婚11年后,再娶小他27岁的千惠。人们不禁又把目光转向还在恋爱的林忆莲,已经49岁,和小鲜肉恭硕良也已经爱了3年。

难道,还不准备结婚吗?

然鹅,令人更没想到的是,两人竟然传出,永不结婚,就谈恋爱的“誓言”。

如果,真是这样,能一直爱,一直彼此陪伴,真的不要那张纸,倒也不是没有可能。可惜,命运还是没有给林忆莲这个机会。


2020年2月6日,已经54岁的林忆莲,突然发声,宣布结束与小情人恭硕良的关系——

“恭硕良先生和我非常理性地做出了人生新的决定。在一起经历了八年美好的日子后,我们决定各自走向各自的人生。

这是一个艰难、且悲伤的选择,但也是一个出自对于彼此的爱与关怀而做出的决定……”

真真让人看不懂,人生如歌,歌如人生。


其实,林忆莲除了以上6个男人,还有2个男人,新加坡音乐人李迪文,音乐制作人姚谦。

“林忆莲的唱功太厉害了,我的公司因为林忆莲的存在而成为品牌。我很欣赏林忆莲在音乐上的才能。”

“我碰到了一个支持我在音乐上改变的人,就是姚谦。”

姚谦为林忆莲,曾经推出《林忆莲S》《2001莲》两张专辑,还曾是林忆莲和李宗盛的证婚人。


而李迪文,更是一个奇人。他不会中文,却为林忆莲打造出了《再生恋》《前尘》这样既有东方音乐神韵,又有西方前卫音乐实验色彩的音乐作品。

回首往事,林忆莲曾经评价她爱过的那些男人——

“许愿在唱片制作方面很有才华,当时在香港全靠他的帮助;伦永亮很有作曲方面的天赋,他编曲也非常棒,我的演唱会也是邀请他担任音乐总监。”

而对她唯一一个嫁过的人,李宗盛,则说——

“他的音乐很能挖掘情感等深层次的东西,他是个非常敬业的制作人。”

原来,仅此而已,这评价也不怎么样啊。而李宗盛却在人前说起林忆莲来,依然大胆——

“跟我合作过的女歌手都是非常有才华、非常令我着迷的,不过最令我着迷的还是林忆莲。”


作为一个毫无背景,也不漂亮,仅凭才华的小女孩,林忆莲一路走来,离不开很多男人的帮助,这其中,有多少是真爱,有多少是利用,可能谁也说不清。

而今,已经55岁的林忆莲,依旧独身,不知道她心里是否还有爱,明天是否还能爱?

该不会和同样也是55岁的李若彤、邓萃雯、陈法蓉她们一样。在经历万水千山N多男人的爱和伤后,已心如死灰,耗尽了爱,也不敢再去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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