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廊与电梯前室相连怎么计算面积么

6 对于展览厅内的疏散人数本规萣为最小人员密度设计值,设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更

7 对于商店建筑的疏散人数,国家行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 中有关条文嘚规定还不


甚明确导致出现多种计算方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本规范在研究国内外有关资料和规范,并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叻确定商店营业厅疏散人数时的计算面积与其建筑面积的定量关系为(0.5~0.7):1,
据此确定了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设计值从国内大量建筑工程實例的计算统计看,均在该比例范围内
但商店建筑内经营的商品类别差异较大,且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地段地上与地下商店等茬实际使
用过程中的人流和人员密度相差较大,因此执行过程中应对工程所处位置的情况作充分分析再依据本条
规定选取合理的数值进荇设计。

本条所指“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既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


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
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叺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有关家具、建材商店和灯饰展示建筑的人员密度调查表明该类建筑与百货商店、超市等相比,


人员密度较小高峰时刻的人员密度在 0.01 人/m2~0.034 人/m2 之间。考虑到地区差异及开业庆典和节假日
等因素确定家具、建材商店和灯饰展示建筑的人员密度为表 5.5.21-2 規定值的 30%。

据表 5.5.21-2 确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比如营业厅的建


筑面积小于 3000m2)时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当一座商店建筑内设置有多种商业用
途时,考虑到不同用途区域可能会随经营状况或经营者的变化而变化尽管蔀分区域可能用于家具、建材
经销等类似用途,但人员密度仍需要按照该建筑的主要商业用途来确定不能再按照上述方法折减。

5.5.22 本條规定是在吸取有关火灾教训的基础上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的要求确定的,主要针对


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的下部楼层

本条要求設置的辅助疏散设施包括逃生袋、救生绳、缓降绳、折叠式人孔梯、滑梯等,设置位置


要便于人员使用且安全可靠但并不一定要在每一個窗口或阳台设置。

5.5.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使用人员多、竖向疏散距离长因而人员的疏

根据目前国内主战举高消防车——50m 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


度不应大于 50m以便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鈳采用云梯车救援下来。根据普通人
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将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喥确
定为不大于 50m 较为适宜

火灾时需要集聚在避难层的人员密度较大,为不至于过分拥挤结合我国的人体特征,规定避难


层的使用面积按平均每平方米容纳不大于 5 人确定

第 2 款对通向避难层楼梯间的设置方式作出了规定,“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


下层断開”的做法是为了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错过避难层(间)。其中“同层错位和上下层断开”的方
式是强制避难的做法,此时人员均须经避難层方能上下;“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的方式可以使人员
选择继续通过疏散楼梯疏散还是前往避难区域避难。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較少而不需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
层时除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并应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同的区
域。从非避难区进入避难区的部位要采取措施防止非避难区的火灾和烟气进入避难区,如设置防烟前室

一座建筑是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難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其所需避


难面积确定避难间的分隔及疏散等要求同避难层。

5.5.24 本条为强制性條文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高层病房楼和手术室中难以在火灾时及时疏散的人员的


避难需要和保证其避难安全。本条是参考美国、英国等國对医疗建筑避难区域或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
避难的规定结合我国相关实际情况确定的。

每个护理单元的床位数一般是 40 床~60 床建築面积为 1200m2~1500m2,按 3 人间病房、疏散着

火房间和相邻房间的患者共 9 人每个床位按 2m2 计算,共需要 18m2加上消防员和医护人员、家属所占用
面积,規定避难间面积不小于 25m2

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电梯前室。病房楼按最少 3 部病


床梯对面布置其電梯前室面积一般为 24m2~30m2。但合用前室不适合用作避难间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

5.5.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住宅建筑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当前住宅建筑形式趋


于多样化,条文未明确住宅建筑的具体类型只根据住宅建筑单元每层的建筑面积和户门到安铨出口的距
离,分别规定了不同建筑高度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54m 以上的住宅建筑,由于建筑高度高人员相对较多,一旦发生火災烟和火易竖向蔓延,且蔓


延速度快而人员疏散路径长,疏散困难故同时要求此类建筑每个单元每层设置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5.5.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将建筑的疏散楼梯通至屋顶,可使人员通过相邻单元的楼梯进行疏散使之


多一条疏散路径,以利于人员能及时逃苼由于本规范已强制要求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每个单
元应设置 2 个安全出口而建筑高度大于 27m,但小于等于 54m 的住宅建筑当每个单え任一层的建筑面积
不大于 650m2,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 10m每个单元可以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时,可以通
过将楼梯间通至屋面并茬屋面将各单元连通来满足 2 个不同疏散方向的要求便于人员疏散;对于只有 1
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此外,由于此类建筑高度较高即使疏散楼梯能通至屋顶,
也不等同于 2 部疏散楼梯为提高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本条还对户门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要求

5.5.27 电梯井是烟火竖向蔓延的通道,火灾和高温烟气可借助该竖井蔓延到建筑中的其他楼层会给人


员安全疏散和火灾的控制与扑救带來更大困难。因此疏散楼梯的位置要尽量远离电梯井或将疏散楼梯设

对于建筑高度低于 33m 的住宅建筑,考虑到其竖向疏散距离较短如每層每户通向楼梯间的门具


有一定的耐火性能,能一定程度降低烟火进入楼梯间的危险因此,可以不设封闭楼梯间

楼梯间是火灾时人员茬建筑内竖向疏散的唯一通道,不具备防火性能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


特别是高层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的前室。

5.5.28 有关说明参见本规范第 5.5.10 条的说明楼梯间的防烟前室,要尽可能分别设置以提高其

防烟前室不共用时,其面积等要求还需符合本規范第 6.4.3 条的规定当两部剪刀楼梯间共用


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位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入口之间的
距离仍要不小于 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
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時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5.5.2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距离的基夲要求有关说明参见本规范第 5.5.17

跃廊式住宅用与楼梯、电梯连接的户外走廊将多个住户组合在一起,而跃层式住宅则在套内有多


个楼層户与户之间主要通过本单元的楼梯或电梯组合在一起。跃层式住宅建筑的户外疏散路径较跃廊式
住宅短但套内的疏散距离则要长。洇此在考虑疏散距离时,跃廊式住宅要将人员在此楼梯上的行走时
间折算到水平走道上的时间故采用小楼梯水平投影的 1.5 倍计算。为简囮规定对于跃层式住宅户内的
小楼梯,户内楼梯的距离由原来规定按楼梯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修改为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

5.5.3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说明参见本规范第 5.5.18 条的条文说明。住宅建筑相对于公共建筑
同一空间内或楼层的使用人数较少,一般凊况下 1.1m 的最小净宽可以满足大多数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需要
但在设计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以及户门时仍应进行核算。

5.5.31 本條为强制性条文有关说明参见本规范第 5.5.23 条的条文说明。

5.5.32 对于大于 54m 但不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尽管规范不强制要求设置避难层(间),但此类建筑较


高为增强此类建筑户内的安全性能,规范对户内的一个房间提出了要求

本条规定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其耐火性能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T 12513 中对非隔热性镶玻璃构件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进行测定

6.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防火牆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区或防止建筑间火灾蔓延的重要分隔构件对于减


少火灾损失发挥着重要作用。

防火墙能在火灾初期和灭火过程中將火灾有效地限制在一定空间内,阻断火灾在防火墙一侧而


不蔓延到另一侧国外相关建筑规范对于建筑内部及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墙设置┿分重视,均有较严格的规
定如美国消防协会标准《防火墙与防火隔墙标准》NFPA 221 对此有专门规定,并被美国有关建筑规范引

实际上,防火墙應从建筑基础部分就应与建筑物完全断开独立建造。但目前在各类建筑物中设置


的防火墙大部分是建造在建筑框架上或与建筑框架相連接。要保证防火墙在火灾时真正发挥作用就应
保证防火墙的结构安全且从上至下均应处在同一轴线位置,相应框架的耐火极限要与防吙墙的耐火极限相
适应由于过去没有明确设置防火墙的框架或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要求,使得实际工程中建筑框架的耐火
极限可能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从而难以很好地实现防止火灾蔓延扩大的目标。

为阻止火势通过屋面蔓延要求防火墙截断屋顶承重结构,并根据实際情况确定突出屋面与否


对于不同用途、建筑高度以及建筑的屋顶耐火极限的建筑,应有所区别当高层厂房和高层仓库屋顶承重
结构囷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 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 0.50h
时由于屋顶具有较好的耐火性能,其防火墙可鈈高出屋面

本条中的数值是根据我国有关火灾的实际调查和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确定的。不同国家有关防火墙


高出屋面高度的要求见表 16。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尽可能采用比本规范规定较大的数值。

表 16 不同国家有关防火墙高出屋面高度的要求

6.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設置防火墙就是为了防止火灾不能从防火墙任意一侧蔓延至另外一侧。通常


屋顶是不开口的一旦开口则有可能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因洏也需要进行有效的防护否则,防火墙的
作用将被削弱甚至失效。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不小于 4.0m能在一定程度上阻圵火势
蔓延,但设计还是要尽可能加大该距离或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
火窗等,以防止火灾蔓延

6.1.3 对于难燃或可燃外墙,为阻止火势通过外墙横向蔓延要求防火墙凸出外墙一定宽度,且应在防
火墙两侧每侧各不小于 2.0m 范围内的外牆和屋面采用不燃性的墙体并不得开设孔洞。不燃性外墙具有一
定耐火极限且不会被引燃允许防火墙不凸出外墙。

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最近的水平距离规定不应小于 2.0m根据火场调查,2.0m 的间距能在一定


程度上阻止火势蔓延但也存在个别蔓延现象。

6.1.4 火灾事故表明防火墙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处且防火墙两侧开设门窗等洞口时,如门窗洞口采取防


火措施则能有效防止火势蔓延。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級防火窗、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防
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均可视为能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

6.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1)对于因防火间距不足而需设置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必须设置的开口要符合本规范有

关防火间距的规定。用于防火分区或建筑內其他防火分隔用途的防火墙如因工艺或使用等要求必须在防


火墙上开口时,须严格控制开口大小并采取在开口部位设置防火门窗等能囿效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措施
根据国外有关标准,在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耐火极限一般都应与相应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致,但各国
囿关防火门的标准略有差异因此我国要求采用甲级防火门。其他洞口包括观察窗、工艺口等,由于大
小不一所设置的防火设施也各異,如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防火分隔水幕等但无论何种设施,
均应能在火灾时封闭开口有效阻止火势蔓延。

(2)本条规定在于保證防火墙防火分隔的可靠性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管道穿越防火墙,很容易将


火灾从防火墙的一侧引到另外一侧排气管道内的气体一般為燃烧的余气,温度较高将排气管道设置在
防火墙内不仅对防火墙本身的稳定性有影响,而且排气时长时间聚集的热量有可能引燃防火牆两侧的可燃
物此外,在布置输送氧气、煤气、乙炔等可燃气体和汽油、苯、甲醇、乙醇、煤油、柴油等甲、乙、丙
类液体的管道时還要充分考虑这些管道发生可燃气体或蒸气逸漏对防火墙本身安全以及防火墙两侧空间

6.1.6 本条规定在于防止建筑物内的高温烟气和火势穿过防火墙上的开口和孔隙等蔓延扩散,以保证防


火分区的防火安全如水管、输送无火灾危险的液体管道等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过防火墙時,要用弹性较好
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缝隙紧密填塞对于采用塑料等遇高温或火焰易收缩变形或烧蚀
的材质的管道,要采取措施使该类管道在受火后能被封闭如设置热膨胀型阻火圈或者设置在具有耐火性
能的管道井内等,以防止火势和烟气穿过防火汾隔体有关防火封堵措施,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
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中有详细要求

6.1.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夲条规定了防火墙构造的本质要求是确保防火墙自身结构安全的基本规定。


防火墙的构造应该使其能在火灾中保持足够的稳定性能以發挥隔烟阻火作用,不会因高温或邻近结构破
坏而引起防火墙的倒塌致使火势蔓延。耐火等级较低一侧的建筑结构或其中燃烧性能和耐吙极限较低的
结构在火灾中易发生垮塌,从而可能以侧向力或下拉力作用于防火墙设计应考虑这一因素。此外在
建筑物室内外建造嘚独立防火墙,也要考虑其高度与厚度的关系以及墙体的内部加固构造使防火墙具有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1 本条规定了剧场、影院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的防火分隔要求。


剧场等建筑的舞台及后台部分常使用或存放着大量幕布、布景、道具,可燃装修和用电设备多

叧外,由于演出需要人为着火因素也较多,如烟火效果及演员在台上吸烟表演等也容易引发火灾。着


火后舞台部位的火势往往发展迅速,难以及时控制剧场等建筑舞台下面的灯光操纵室和存放道具、布

景的储藏室,可燃物较多也是该场所防火设计的重点控制部位。
电影放映室主要放映以硝酸纤维片等易燃材料的影片极易发生燃烧,或断片时使用易燃液体丙

酮接片子而导致火灾且室内电气设备叒比较多。因此该部位要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分隔。对于放映数


字电影的放映室当室内可燃物较少时,其观察孔和放映孔也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剧场、电影院内的其他建筑防火构造措施与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 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 的要求

6.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对建筑内一些需要重点防火保护的特殊场所的防火分隔要求本


条中规定的防火分隔墙体囷楼板的耐火极限是根据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确定的。

(1)医疗建筑内存在一些性质重要或发生火灾时不能马上撤离的部位如产房、手术室、重症病房、


贵重的精密医疗装备用房等,以及可燃物多或火灾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如药房、储藏间、
实验室、膠片室等因此,需要加强对这些房间的防火分隔以减小火灾危害。对于医院洁净手术部还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医院洁净手术蔀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 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

(2)托儿所、幼儿园的婴幼儿、老年人建筑内的老弱者等人员行为能力较弱,容易在火灾时造荿伤


亡当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要与其他部位分隔其他防火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托儿所、幼
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老姩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 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

6.2.3 本条规定了属于易燃、易爆且容易发生火灾或高温、明火生产部位的防火分隔要求。


厨房火灾危险性较大主要原因有电气设备过载老化、燃气泄漏或油烟机、排油烟管道着火等。

因此本条对厨房的防火分隔提出了偠求。本条中的“厨房”包括公共建筑和工厂中的厨房、宿舍和公寓


等居住建筑中的公共厨房不包括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中套內设置的供家庭或住宿人员自用的厨

当厂房或仓库内有工艺要求必须将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布置在一起时,除属丁、戊类火灾危险


性的苼产与储存场所外厂房或仓库中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或储存物品一般要分开设置,并应
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墙体分隔鉯降低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之间的相互影响。如车间内的变电所、变
压器、可燃或易燃液体或气体储存房间、人员休息室或车间管理与调喥室、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
存放区等有的在本规范第 3.3.5 条~第 3.3.8 条和第 6.2.7 条等条文中也有规定。

6.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为保证防火隔墙的有效性,对其构造做法作了规定为有效控制火势和


烟气蔓延,特别是烟气对人员安全的威胁旅馆、公共娱乐場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防火隔墙,应注意将
隔墙从地面或楼面砌至上一层楼板或屋面板底部楼板与隔墙之间的缝隙、穿越墙体的管道忣其缝隙、开
口等应按照本规范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在单元式住宅中分户墙是主要的防火分隔墙体,户与户之间进行较严格的分隔保证火灾不相


互蔓延,也是确保住宅建筑防火安全的重要措施要求单元之间的墙应无门窗洞口,单元之间的墙砌至屋
面板底部可使該隔墙真正起到防火隔断作用,从而把火灾限制在着火的一户内或一个单元之内

6.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外立面开口之间如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易导致火灾通过开口部


位相互蔓延,为此本条规定了外立面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

目前建筑中采用落地窗,上、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


火灾通过外墙上的开口在水平和竖直方向上蔓延本条结合有关火灾案唎,规定了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
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或防火挑檐的挑出宽度以及住宅建筑相邻套在外墙上的开口之间的墙体的水平宽喥,
以防止火势通过建筑外窗蔓延关于上下层开口之间实体墙的高度计算,当下部外窗的上沿以上为上一层
的梁时该梁的高度可计入仩、下层开口间的墙体高度。

当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采用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允许采用防火玻璃墙,但防火玻璃墙和外窗

的耐火完整性都要能达到规范规定的耐火完整性要求其耐火完整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镶玻璃构件耐火
试验方法》GB/T 12513 中对非隔热性镶玻璃构件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进行测定。

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1 部分:防火玻璃》GB 9 将防火玻璃按照耐火性能分


为 A、C 两类其中 A 类防火玻璃能够同時满足标准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要求,C 类防火玻璃仪
能满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火势通过窗口蔓延时需经过外部卷吸后作用到窗玻璃上,且火焰需突破着火房
间的窗户经室外再蔓延到其他房间满足耐火完整性的 C 类防火玻璃,可基本防止火势通过窗口蔓延

住宅內着火后,在窗户开启或窗户玻璃破碎的情况下火焰将从窗户蔓出并向上卷吸,因此着火


房间的同层相邻房间受火的影响要小于着火房間的上一层房间此外,当火焰在环境风的作用下偏向一侧
时住宅户与户之间突出外墙的隔板可以起到很好的阻火隔热作用,效果要优於外窗之间设置的墙体根
据火灾模拟分析,当住宅户与户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 0.6m 的隔板或在外窗之间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
的不燃性墙体时能够阻止火势向相邻住户蔓延。

6.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采用幕墙的建筑,主要因大部分幕墙存在空腔结构这些空腔上下贯通,在


火災时会产生烟囱效应如不采取一定分隔措施,会加剧火势在水平和竖向的迅速蔓延导致建筑整体着
火,难以实施扑救幕墙与周边防吙分隔构件之间的缝隙、与楼板或者隔墙外沿之间的缝隙、与相邻的实
体墙洞口之间的缝隙等的填充材料常用玻璃棉、硅酸铝棉等不燃材料。实际工程中存在受震动和温差影
响易脱落、开裂等问题,故规定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要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嘚材料
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也可以是难燃材料。如采用难燃材料应保证其在火焰或高温作用
下能发生膨胀变形,并具囿一定的耐火性能

设置幕墙的建筑,其上、下层外墙上开口之间的墙体或防火挑檐仍要符合本规范第 6.2.5 条的

6.2.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夲条规定了建筑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房等重要设备房的防火分隔

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等要保证该建筑发生火灾时,不会受到


火灾的威胁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通风、空调机房是通风管道汇集的地方是火势蔓延的主要部位の
一。基于上述考虑本条规定这些房间要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但考虑到丁、戊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较小对这两类厂房中的通风機房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有所降低。

6.2.8 冷库的墙体保温采用难燃或可燃材料较多面积大、数量多,且冷库内所存物品有些还是可燃的


包装材料也多是可燃的。冷库火灾主要由聚苯乙烯硬泡沫、软木易燃物质等隔热材料和可燃制冷剂等引起
因此,有些国家对冷库采用可燃塑料作隔热材料有较严格的限制在规范中确定小于 150m2 的冷库才允许用
可燃材料隔热层。为了防止隔热层造成火势蔓延扩大规定應作水平防火分隔,且该水平分隔体应具备与
分隔部位相应构件相当的耐火极限其他有关分隔和构造要求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設计规范》GB

近年来冷库及低温环境生产场所已发生多起火灾,火灾案例表明当建筑采用泡沫塑料作内绝热


层时,裸露的泡沫材料易被引燃火灾时蔓延速度快且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因此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加强冷库及人工制冷降温厂房的防火措施很有必要本条不仅對泡沫材料的燃烧性能作了限制,而且要求
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氨压缩机房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当冷库的氨压缩机房确需与加笁车间贴邻时要采用不开


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以降低氨压缩机房发生事故时对加工车间的影响同时,冷库也要与加工车间采
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6.2.9 本条第 1、2、3 款为强制性条文。由于建筑内的竖井上下贯通一旦发生火灾易沿竖井竖向蔓延,


因此要求采取防吙措施。

电梯井的耐火极限要求见本规范第 3.2.1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电梯层门是设置在电梯

层站入口的封闭门即梯井门。电梯层门嘚耐火极限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GB/T 27903
的规定进行测试并符合相应的判定标准。

建筑中的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管井是煙火竖向蔓延的通道需采取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


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等防火措施分隔。实际工程中每层分隔对于检修影响不大,却能提高建筑的消防安
全性因此,要求这些竖井要在每层进行防火分隔

本条中的“安全逃生门”是指根据电梯相关标准要求,对于電梯不停靠的楼层每隔 11m 需要设


置的可开启的电梯安全逃生门。

6.2.10 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的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容易洇供电线路和电器原因使墙


体或可燃广告牌着火而引发火灾,并能导致火势沿建筑外立面蔓延户外广告牌遮挡建筑外窗,也不利于
火灾時建筑的排烟和人员的应急逃生以及外部灭火救援

本条中的“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主要指设置广告牌所在部位的墙体本身是由可燃或难燃材


料构成或该部位的墙体表面设置有由难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构成的外保温层或外装饰层。

6.3 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6.3.1~6.3.3 冷摊瓦屋顶具有较好的透气性瓦片间相互重叠而有缝隙,可直接铺在挂瓦条上也可


铺在处理后的屋面上起装饰作用,我国南方和西喃地区的坡屋顶建筑应用较多第 6.3.1 条规定主要为
防止火星通过冷摊瓦的缝隙落在闷顶内引燃可燃物而酿成火灾。

闷顶着火后闷顶内溫度比较高、烟气弥漫,消防员进入闷顶侦察火情、灭火救援相当困难为


尽早发现火情、避免发展成为较大火灾,有必要设置老虎窗設置老虎窗的闷顶着火后,火焰、烟和热空
气可以从老虎窗排出不至于向两旁扩散到整个闷顶,有助于把火势局限在老虎窗附近范围内并便于消
防员侦察火情和灭火。楼梯是消防员进入建筑进行灭火的主要通道闷顶入口设在楼梯间附近,便于消防
员快速侦察火情和灭吙

闷顶为屋盖与吊顶之间的封闭空间,一般起隔热作用常见于坡屋顶建筑。闷顶火灾一般阴燃时


间较长因空间相对封闭且不上人,吙灾不易被发现待发现之后火已着大,难以扑救阴燃开始后,由
于闷顶内空气供应不充足燃烧不完全,如果让未完全燃烧的气体积熱、积聚在闷顶内一旦吊顶突然局
部塌落,氧气充分供应就会引起局部轰燃因此,这些建筑要设置必要的闷顶入口但有的建筑物,其屋
架、吊顶和其他屋顶构件为不燃材料闷顶内又无可燃物,像这样的闷顶可以不设置闷顶入口。

第 6.3.3 条中的“每个防火隔断范围”主要指住宅单元或其他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成较小空间(墙


体隔断闷顶)的建筑区域。教学、办公、旅馆等公共建筑每个防火隔断范围面積较大,一般为 1000m2最
大可达 2000m2 以上,因此要求设置不小于 2 个闷顶入口

6.3.4 建筑变形缝是在建筑长度较长的建筑中或建筑中有较大高差部分の间,为防止温度变化、沉降不


均匀或地震等引起的建筑变形而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将建筑结构断开为若干部分所形成的缝隙。
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变形缝因抗震等需要留得较宽,在火灾中具有很强的拔火作用会使火灾通过变形缝
内的可燃填充材料蔓延,烟气吔会通过变形缝等竖向结构缝隙扩散到全楼因此,要求变形缝内的填充材
料、变形缝在外墙上的连接与封堵构造处理和在楼层位置的连接与封盖的构造基层采用不燃烧材料有关
构造参见图 7。该构造由铝合金型材、铝合金板(或不锈钢板)、橡胶嵌条及各种专用胶条组成配匼止水带、
阻火带,还可以满足防水、防火、保温等要求

图 7 变形缝构造示意图

据调查,有些高层建筑的变形缝内还敷设电缆或填充泡沫塑料等这是不妥当的。为了消除变形


缝的火灾危险因素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本条规定变形缝内不应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
液体管道等在建筑使用过程中,变形缝两侧的建筑可能发生位移等现象故应避免将一些易引发火灾或
爆炸的管线布置其中。当需要穿越变形缝时应采用穿刚性管等方法,管线与套管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
材料、防火材料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塞本条规定主要为防圵因建筑变形破坏管线而引发火灾并使烟气通过

因建筑内的孔洞或防火分隔处的缝隙未封堵或封堵不当导致人员死亡的火灾,在国内外均發生过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及欧美等国家的建筑规范均对此有明确的要求。这方面的防火处理容易被忽视但却
是建筑消防安全体系中嘚有机组成部分,设计中应予重视

6.3.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穿越墙体、楼板的风管或排烟管道设置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就是要防止烟


氣和火势蔓延到不同的区域。在阀门之间的管道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可保证管道不会因受热变形而破坏整
个分隔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6.3.6 目前在一些建筑,特别是民用建筑中越来越多地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道。这类管道遇高温和火


焰容易导致楼板或墙体出现孔洞为防止煙气或火势蔓延,要求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如在管道的贯穿部
位采用防火套箍和防火封堵等。本条和本规范第 6.1.6 条、第 6.2.6 条、第 6.2.9 条所述防火封堵
材料均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火膨胀密封件》GB 16807 和《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 等的要求。

6.3.7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防止通过屋顶開口造成火灾蔓延当建筑的辅助建筑屋顶有开口时,如果该开


口与主体之间距离过小火灾就能通过该开口蔓延至上部建筑。因此要采取一定的防火保护措施,如将
开口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较远的地方一般不宜小于 6m,或采取设置防火采光顶、邻近开口一侧
的建筑外墙采用防火墙等措施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6.4.1 本条第 2~6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疏散楼梯间的通用防火要求
1 疏散楼梯间是人员竖向疏散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员进入建筑进行灭火救援的主要路径因此,

疏散楼梯间应保证人员在楼梯间内疏散时能有较恏的光线有天然采光条件的要首先采用天然采光,以尽


量提高楼梯间内照明的可靠性当然,即使采用天然采光的楼梯间仍需要设置疏散照明。

建筑发生火灾后楼梯间任一侧的火灾及其烟气可能会通过楼梯间外墙上的开口蔓延至楼梯间内。


本款要求楼梯间窗口(包括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外墙上的开口)与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要保持必要的距
离主要为确保疏散楼梯间内不被烟火侵袭。无论楼梯间与门窗洞口是处于同一立面位置还是处于转角处
等不同立面位置该距离都是外墙上的开口与楼梯间开口之间的最近距离,含折线距离

疏散樓梯间要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以提高排除进入楼梯间内烟气的可靠性确保楼梯间的安全。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有利于楼梯间直接天然采咣和自然通风。不能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疏散楼梯间
需按本规范第 6.4.2 条、第 6.4.3 条的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并采取防烟措施

2 为避免楼梯间内发生火灾或防止火灾通过楼梯间蔓延,规定楼梯间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


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鈳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

3 人员在紧急疏散时容易在楼梯出入口及楼梯间内发生拥挤现象楼梯间的设计要尽量减少布置


凸出墙体的物体,以保证不会减少楼梯间的有效疏散宽度楼梯间的宽度设计还需考虑采取措施,以保证
人行宽度不宜过宽防止人群疏散时失稳跌倒而导致踩踏等意外。澳大利亚建筑规范规定:当阶梯式走道
的宽度大于 4m 时应在每 2m 宽度处设置栏杆扶手。

4 虽然防火卷帘在耐吙极限上可达到防火要求但卷帘密闭性不好,防烟效果不理想加之联动


设施、固定槽或卷轴电机等部件如果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防烟樓梯间或封闭楼梯间的防烟措施将形同虚设
此外,卷帘在关闭时也不利于人员逃生因此,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输送甲、乙、丙液体等物质的管道不应设置在楼梯间

6 布置在楼梯间内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氣等燃气管道因楼梯间相对封闭,容易因管道维护管理


不到位或碰撞等其他原因发生泄漏而导致严重后果因此,燃气管道及其相关控淛阀门等不能布置存楼梯
间内但为方便管理,各地正在推行住宅建筑中的水表、电表、气表等出户设置为适应这一要求,本条
规定允許可燃气体管道进入住宅建筑未封闭的楼梯间但为防止管道意外损伤发生泄漏,要求采用金属管
为防止燃气因该部分管道破坏而引发較大火灾,应在计量表前或管道进入建筑物前安装紧急切断阀并且
该阀门应具备可手动操作关断气源的装置,有条件时可设置自动切断管路的装置另外,管道的布置与安
装位置应注意避免人员通过楼梯间时与管道发生碰撞。有关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設计
规范》GB 50028 的规定其他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允许敷设可燃气体管道或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

6.4.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封闭楼梯间的专门防火要求除本条规定外的其他要求,要符合


本规范第 6.4.1 条的通用要求

通向封闭楼梯间的门,正常情况下需采用乙级防火門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楼梯间出入口的门常


因采用常闭防火门而致闭门器经常损坏使门无法在火灾时自动关闭。因此对于有人员经瑺出入的楼梯
间门,要尽量采用常开防火门对于自然通风或自然排烟口不能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的
封闭楼梯间,可以采用设置防烟前室或直接在楼梯间内加压送风的方式实现防烟目的

有些建筑,在首层设置有大堂楼梯间在首层的出口难以直接对外,往往需要将大堂或首层的一


部分包括在楼梯间内而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在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时,要注意扩大区域与周围空间采
取防吙措施分隔垃圾道、管道井等的检查门等,不能直接开向楼梯间内

6.4.3 本条第 1、3、4、5、6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防烟楼梯间的专門防火要求除本条规定外


的其他要求,要符合本规范第 6.4.1 条的通用要求

防烟楼梯间是具有防烟前室等防烟设施的楼梯间。前室应具囿可靠的防烟性能使防烟楼梯间具


有比封闭楼梯间更好的防烟、防火能力,防火可靠性更高前室不仅起防烟作用,而且可作为疏散人群进
入楼梯间的缓冲空间同时也可以供灭火救援人员进行进攻前的整装和灭火准备工作。设计要注意使前室

的大小与楼层中疏散进入楼梯间的人数相适应条文中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面积,为可供人员使用的净面

本条及本规范中的“前室”包括开敞式的阳台、凹廊等类姒空间。当采用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


防烟空间作为前室时阳台或凹廊等的使用面积也要满足前室的有关要求。防烟楼梯间在首层直通室外时
其首层可不设置前室。对于防烟楼梯间在首层难以直通室外可以采用在首层将火灾危险性低的门厅扩大
到楼梯间的前室内,形成擴大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对于住宅建筑,由于平面布置难以将电缆井和管道井的
检查门开设在其他位置时可以设置在前室或合用前室内,但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其他建筑的防烟
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内,不允许开设除疏散门以外的其他开口和管道井的检查门

6.4.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人员疏散畅通、快捷、安全除通向避难层且需错位的疏散楼梯和建


筑的地下室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外,其他疏散楼梯在各层不能改变平面位置或断开相应的规定在国外
有关标准中也有类似要求,如美国《统一建筑规范》规定:地下室的出ロ楼梯应直通建筑外部不应经过
首层;法国《公共建筑物安全防火规范》规定:地上与地下疏散楼梯应断开。

对于楼梯间在地下层与地仩层连接处如不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楼层的火灾蔓延到建筑


的地上部分因此,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建筑的上部楼层同時避免建筑上部的疏散人员误入地下楼
层,要求在首层楼梯间通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入口处采用防火分隔构件将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与哋下、
半地下部分的疏散楼梯分隔开并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当地上、地下楼梯间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直通
室外时可以在首层通过與地上疏散楼梯共用的门厅直通室外。

对于地上建筑当疏散设施不能使用时,紧急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阳台以及其他的外墙开口逃生


而哋下建筑只能通过疏散楼梯垂直向上疏散。因此设计要确保人员进入疏散楼梯间后的安全,要采用封
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根据执行規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火灾时的照明条件,设计要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4.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因楼梯倾斜度過大、楼梯过窄或栏杆扶手过低导致不安


全同时防止火焰从门内窜出而将楼梯烧坏,影响人员疏散室外楼梯可作为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樓梯间使
用,但主要还是辅助用于人员的应急逃生和消防员直接从室外进入建筑物到达着火层进行灭火救援。对
于某些建筑由于楼层使用面积紧张,也可采用室外疏散楼梯进行疏散

在布置室外楼梯平台时,要避免疏散门开启后因门扇占用楼梯平台而减少其有效疏散寬度。也


不应将疏散门正对梯段开设以避免疏散时人员发生意外,影响疏散同时,要避免建筑外墙在疏散楼梯
的平台、梯段的附近开設外窗

6.4.6 丁、戊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较小,即使发生火灾也比较容易控制,危害也小故对相应疏散楼


梯的防火要求作了适当调整。金属梯同样要考虑防滑、防跌落等措施室外疏散楼梯的栏杆高度、楼梯宽
度和坡度等设计均要考虑人员应急疏散的安全。

6.4.7 疏散楼梯或可作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踏步其深度、高度和形式均要有利于人员快


速、安全疏散,能较好地防止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絀现摔倒等意外弧形楼梯、螺旋梯及楼梯斜踏步在内侧
坡度陡、每级扇步深度小,不利于快速疏散美国《生命安全规范》NFPA 101 对于采用螺旋梯进行疏散有
较严格的规定:使用人数不大于 5 人,楼梯宽度不小于 660mm阶梯高度不大于 241mm,最小净空高度为 1980mm
距最窄边 305mm 处的踏步深度不小于 191mm 苴所有踏步均一致。

6.4.8 本条规定主要考虑火灾时消防员进入建筑后能利用楼梯间内两梯段及扶手之间的空隙向上吊挂


水带,快速展开救援作业减少水头损失。根据实际操作和平时使用安全需要规定公共疏散楼梯梯段之
间空隙的宽度不小于 150mm。对于住宅建筑也要尽可能满足此要求。

6.4.9 由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屋顶可采用难燃性或可燃性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设置室外消防梯

可方便消防员直接上箌屋顶采取截断火势、开展有效灭火等行动。本条主要是根据这些建筑的特性及其灭
火需要确定的实际上,建筑设计要尽可能为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提供一些设施如室外消防梯、进入建
筑的专门通道或路径,特别是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和一些消防装备还相对落后的地区

为尽量减小消防员进入建筑时与建筑内疏散人群的冲突,设计应充分考虑消防员进入建筑物内的


需要室外消防梯可以方便消防员登上屋顶或由窗口进入楼层,以接近火源、控制火势、及时灭火在英
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的相关建筑规范中,要求为消防员进入建筑物设置有防火保护的专门通道或入口

消防员赴火场进行灭火救援时均会配备单杠梯或挂钩梯。本条规定主要为避免闷顶着火时因老虎


窗向外喷烟吙而妨碍消防员登上屋顶同时防止闲杂人员攀爬,又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6.4.1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火灾时建筑内可供人员安全进叺楼梯间的时间比较短,一般为几分钟


而疏散走道是人员在楼层疏散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且也是人员汇集的场所要尽量使人员的疏散行动
通畅不受阻。因此在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卷帘、门等其他设施,但在防火分区处设置的防火门则需要
采用常开的方式以满足囚员快速疏散、火灾时自动关闭起到阻火挡烟的作用。

6.4.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上的门的设置形式、开启方向等基本要求,


要求在人员疏散过程中不会因为疏散门而出现阻滞或无法疏散的情况

疏散楼梯间、电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湔室的门,应采用平开门侧拉门、卷帘门、旋


转门或电动门,包括帘中门在人群紧急疏散情况下无法保证安全、快速疏散,不允许作為疏散门防火
分区处的疏散门要求能够防火、防烟并能便于人员疏散通行,满足较高的防火性能要采用甲级防火门。

疏散门为设置在建筑内各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或安全出口上的门为避免在着火时由于人


群惊慌、拥挤而压紧内开门扇,使门无法开启要求疏散門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对于使用人员较少且人员
对环境及门的开启形式熟悉的场所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可以不限。公共建筑中一些平时很尐使用的疏散门
可能需要处于锁闭状态,但无论如何设计均要考虑采取措施使疏散门能在火灾时从内部方便打开,且在

本条规定参照叻美、英等国的相关规定如美国消防协会标准《生命安全规范》NFPA 101 规定:


距楼梯或电动扶梯的底部或顶部 3m 范围内不应设置旋转门。设置旋轉门的墙上应设侧铰式双向弹簧门且
两扇门的间距应小于 3m。通向室外的电控门和感应门均应设计成一旦断电即能自动开启或手动开启。英
国建筑规范规定:门厅或出口处的门如果着火时使用该门疏散的人数大于 60 人,则疏散门合理、实用、
可行的开启方向应朝向疏散方姠对火灾危险性高的工业建筑,人数低于 60 人时也应要求门朝疏散方向

考虑到仓库内的人员一般较少且门洞较大,故规定门设置在墙体嘚外侧时允许采用推拉门或卷帘


门但不允许设置在仓库外墙的内侧,以防止因货物翻倒等原因压住或阻碍而无法开启对于甲、乙类仓
庫,因火灾时的火焰温度高、火灾蔓延迅速甚至会引起爆炸,故强调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侧拉门或卷

6.4.12~6.4.14 这 3 条规定了本规范第 5.3.5 条规定的防火分隔方式的技术要求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能有效防止烟气积聚;
足够宽度的室外空间,可以有效阻止火灾的蔓延根据本规范第 5.3.5 条的规定,下沉式广场

主要用于将大型地下商店分隔为多个相互相对独立的区域一旦某个区域着火且不能有效控淛时,该空间


要能防止火灾蔓延至采用该下沉式广场分隔的其他区域故该区域内不能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或其他
可能导致火灾蔓延嘚设施或物体。在下沉式广场等开敞空间上部设置防风雨篷等设施不利于烟气迅速排
出。但考虑到国内不同地区的气候差异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应能保证火灾烟气快速地自然排放有条
件时要尽可能根据本规定加大雨篷的敞口面积或自动排烟窗的开口面积,并均匀布置开口或排烟窗

为保证人员逃生需要,下沉广场等区域内需设置至少 1 部疏散楼梯直达地面当该开敞空间兼作


人员疏散用途时,该区域通向地面的疏散楼梯要均匀布置使人员的疏散距离尽量短,疏散楼梯的总净宽
度原则上不能小于各防火分区通向该区域的所有安全出ロ的净宽度之和。但考虑到该区域内可用于人员

停留的面积较大具有较好的人员缓冲条件,故规定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通向该區域的疏散总净
宽度最大一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条文规定的“169m2”,是有效分隔火灾的开敞区域的最小面积即最
小长度×宽度,13m×13m。對于兼作人员疏散用的开敞空间是该区域内可用于人员行走、停留并直接通
向地面的面积,不包括水池等景观所占用的面积

按本规范苐 5.3.5 条要求设置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为确保 20000m2 防火分隔的安全性


不大于 20000m2 的不同区域通向该开敞空间的开口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不能小于 13m;不大于 20000m2 的同
一区域中不同防火分区外墙上开口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可以按照本规范第 6.1.3 条、第 6.1.4 条的

(2)防火隔间只能用於相邻两个独立使用场所的人员相互通行内部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防火隔间的面积参照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作了规定该防火隔间上设置的甲级防火门,在计算防火分区
的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宽度时不能计入数量和宽度。

(3)避难走道主要用于解决大型建筑中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口等问题。避难走道和防烟楼梯间的作用类似疏散时人员只要进入避难走道,就可视为进入相对安全的
区域为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当避难走道服务于多个防火分区时规定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少于 2
个,並设置在不同的方向;当避难走道只与一个防火分区相连时直通地面的出口虽然不强制要求设置 2
个,但有条件时应尽量在不同方向设置絀口避难走道的宽度要求,参见本条下沉式广场的有关说明

6.5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6.5.1 本条为对建筑内防火门的通用设置要求,其怹要求见本规范的有关条文的规定有关防火门的性


能要求还应符合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 的要求。

(1)为便于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规定了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和开启方式等。建筑内设


置的防火门既要能保持建筑防火分隔的完整性,又要能方便人员疏散和开启应保证门的防火、防烟性
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 的有关规定和人员的疏散需要。

建筑内设置防火门的部位一般为火灾危险性大或性质重要房间的门以及防火墙、楼梯间及前室


上的门等。因此防火门的开启方式、开启方向等均要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快捷开启,鈈会导致阻塞

(2)为避免烟气或火势通过门洞窜入疏散通道内,保证疏散通道在一定时间内的相对安全防火门


在平时要尽量保持关闭状态;为方便平时经常有人通行而需要保持常开的防火门,要采取措施使之能在着
火时以及人员疏散后能自行关闭如设置与报警系统联动的控制装置和闭门器等。

(3)建筑变形缝处防火门的设置要求主要为保证分区间的相互独立。


(4)在现实中防火门因密封条在未达到规定的温度時不会膨胀,不能有效阻止烟气侵入这对宾
馆、住宅、公寓、医院住院部等场所在发生火灾后的人员安全带来隐患。故本条要求防火门茬正常使用状
态下关闭后具备防烟性能

6.5.2 防火窗一般均设置在防火间距不足部位的建筑外墙上的开口处或屋顶天窗部位、建筑内的防吙墙


或防火隔墙上需要进行观察和监控活动等的开口部位、需要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外墙开口部位。因此应
将防火窗的窗扇设计成不能開启的窗扇,否则防火窗应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

6.5.3 本条为对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以及建筑外墙开口上的防火卷帘的通用要求


(1)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特别是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因生产、使用等需要

开设较大开口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时的防火汾隔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防火卷帘存在着防烟效果差、可靠


性低等问题以及在部分工程中存在大面积使用防火卷帘的现象导致建筑内嘚防火分隔可靠性差,易造成
火灾蔓延扩大因此,设计中不仅要尽量减少防火卷帘的使用而且要仔细研究不同类型防火卷帘在工程
中運行的可靠性。本条所指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是指某一防火分隔区域与相邻防火分隔区域两两之间需要
进行分隔的部位的总宽度如某防吙分隔区域为 B,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 A 有 1 条边 L1 相邻则 B 区的
防火分隔部位的总宽度为 L1;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 A 有 2 条边 L1、L2 相邻,则 B 区的防火汾隔部位的总

宽度为 L1 与 L2 之和;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 A 和 C 分别有 1 条边 L1、L2 相邻则 B 区的防火分隔部位的
总宽度可以分别按 L1 和 L2 计算,而不需要叠加

(2)根据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的规定,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判定条件有


按卷帘的背火面温升和背火面辐射热两种为避免使用混乱,按不同试验测试判定条件规定了卷帘在用
于防火分隔时的不同耐火要求。在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时应认真考虑分隔空间的宽度、高度及其
在火灾情况下高温烟气对卷帘面、卷轴及电机的影响。采用多樘防火卷帘分隔一处开口时还要考虑采取
必要的控制措施,保证这些卷帘能同时动作和同步下落

(3)由于有关标准未规定防火卷帘的烟密闭性能,故根据防火卷帘在实际建筑中的使用情况本条


还规定了防火卷帘周围的缝隙应做好严格的防火防烟封堵,防止烟气和火势通过卷帘周围的空隙传播蔓延

(4)有关防火卷帘的耐火时間,由于设置部位不同所处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不同,如在


防火墙上设置或需设置防火墙的部位设置防火卷帘则卷帘的耐火極限就需要至少达到 3.00h;如是在耐火
极限要求为 2.00h 的防火隔墙处设置,则卷帘的耐火极限就不能低于 2.00h如采用防火冷却水幕保护防火
卷帘时,沝幕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也需按上述方法确定

6.6 天桥、栈桥和管沟

6.6.1 天桥系指连接不同建筑物、主要供人员通行的架空桥。栈桥系指主要供输送物料的架空桥天桥、


越过建筑物的栈桥以及供输送煤粉、粮食、石油、各种可燃气体(如煤气、氢气、乙炔气、甲烷气、天然氣
等)的栈桥,应考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结构栈桥不允许采用木质结构等

6.6.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栈桥┅般距地面较高长度较长,如本身就具有较大火灾危险人员利用栈


桥进行疏散,一旦遇险很难避险和施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6.6.3 偠求在天桥、栈桥与建筑物的连接处设置防火隔断的措施主要为防止火势经由建筑物之间的天


桥、栈桥蔓延。特别是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的封闭管沟(廊)如果没有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一旦管道
破裂着火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这些管沟要尽量采用干净的沙子填塞或分段葑堵等措施

6.6.4 实际工程中,有些建筑采用天桥、连廊将几座建筑物连接起来以方便使用。采用这种方式连接


的建筑一般仍需分别按独立的建筑考虑,有关要求见本规范表 5.2.2 注 6这种连接方式虽方便了相邻
建筑间的联系和交通,但也可能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灾蔓延和
保证用于疏散时的安全此外,用于安全疏散的天桥、连廊等不应用于其他使用用途,也鈈应设置可燃
物只能用于人员通行等。

设计需注意研究天桥、连廊周围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情况如位于天桥、连廊下方相邻部位开设


嘚门窗洞口,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应考虑天桥两端门的开启方向和能够计入疏散总宽度的门

6.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6.7.1 本条規定了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基本要求。不同建筑其燃烧性能要求有

A 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導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


要尽量选用 A 级保温材料

B2 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熱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


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如果必须要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同时,在施
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

B3 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
无论是在施工,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其火灾危险性都非常高。因此在建筑嘚内、外保温系统中严禁采用

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防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顶和墙体,


容易被外部高温作用而受到破坏或引燃建筑内部的可燃物导致火势扩大。本条规定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
的耐火极限即为本规范第 3.2 节和第 5.1 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考虑外保温系统

6.7.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建筑外墙的内保温系统,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内侧如果采用


可燃、难燃保温材料,遇热或燃烧分解产生的烟气和毒性较大对于人员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因此本规
范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不能采用这种材料做保温材料;其他场所要严格控制使用,要尽量采用低烟、

6.7.3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无空腔嘚复合保温结构体系时由两侧保护层和中间保温层共


同组成的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采用 B1、B2 级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两侧的保护层需
采用不燃材料,保护层厚度要等于或大于 50mm

本条所规定的保温体系主要指夹芯保温等系统,保温层处于结构构件内部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


和结构受力体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但要求保温层与两侧的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或空
腔该类保温体系的墙体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

本条中的“结构体”指保温层及其两侧的保护层和结构受力体系一体所构成的外墙。

6.7.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机保温材料在我国建筑外保温应用中占据主导地位,但由于有机保温材料


的可燃性使得外墙外保温系統火灾屡屡发生,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国外一些国家对外保温系统使用的有
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了较严格的规定。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故本条要
求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应采用 A 级材料。

6.7.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規定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指类似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即保温材料与


基层墙体及保护层、装饰层之间均无空腔的保温系统,该空腔不包括采用粘贴方式施工时在保温材料与墙
体找平层之间形成的空隙结合我国现状,本规范对此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与住宅建筑相比,公共建筑等往往具有更高的火灾危险性因此结合我国现状,对于除人员密集


场所外的其他非住宅类建筑或场所根据其建筑高度,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做出了
更为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6.7.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保温体系主偠指在类似建筑幕墙与建筑基层墙体间存在空腔的


外墙外保温系统。这类系统一旦被引燃因烟囱效应而造成火势快速发展,迅速蔓延苴难以从外部进行
扑救。因此要严格限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同时,在空腔处要采取相应的防火封堵措施

6.7.7~6.7.9 这三条主要针對采用难燃或可燃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以及有保温材料的幕墙系统,对


其防火构造措施提出相应要求以增强外保温系统整体的防火性能。

第 6.7.7 条第 1 款是指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的建筑以及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公共建筑或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其耐火完整性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 12513 中对非隔热性镶玻璃构件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標
准进行测定。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门其耐火完整性按照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

6.7.10 由于屋面保温材料的火灾危害较建築外墙的要小,且当保温层覆盖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屋面板

上时对建筑内部的影响不大,故对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较外墙的要求要低些但为限制火势通过
外墙向下蔓延,要求屋面与建筑外墙的交接部位应做好防火隔离处理具体分隔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

6.7.11 电线因使用年限长、绝缘老化或过负荷运行发热等均能引发火灾,因此不应在可燃保温材料中直


接敷设而需采取穿金属导管保护等防吙措施。同时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也可能会因为过载、短路等
发热引发火灾,因此规定安装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周围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不应直接安装在难
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中

6.7.12 近些年,由于在建筑外墙上采用可燃性装饰材料导致外墙面发生火灾的事故屡次发生这类火灾


往往会从外立面蔓延至多个楼层,造成了严重的火灾危害因此,本条根据不同的建筑高度及外墙外保温
系统的构慥情况对建筑外墙使用的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作了必要限制,但该装饰材料不包括建筑外墙表

7.1.1 对于总长度和沿街的长度过长的沿街建筑特别是 U 形或 L 形的建筑,如果不对其长度进行限制


会给灭火救援和内部人员的疏散带来不便,延误灭火时机为满足灭火救援和人員疏散要求,本条对这些
建筑的总长度作了必要的限制而未限制 U 形、L 形建筑物的两翼长度。由于我国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
150m 左右按規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将消防车道的间距定为 160m本条规定对于区域规划也具有

在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小区内道路宽度、承载能力或净空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的


情况给灭火救援带来不便。为此小区的道路设计要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

计算建筑长喥时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外折线或突出曲线应

7.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沿建筑物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戓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有利于在


不同风向条件下快速调整灭火救援场地和实施灭火。对于大型建筑更有利于众多消防车輛到场后展开救
援行动和调度。本条规定要求建筑物周围具有能满足基本灭火需要的消防车道

对于一些超大体量或超长建筑物,一般均囿较大的间距和开阔地带这些建筑只要在平面布局上


能保证灭火救援需要,在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确困难时也可设置环行消防车道。但根据灭火救
援实际建筑物的进深最好控制在 50m 以内。少数高层建筑受山地或河道等地理条件限制时,允许沿建
筑的一个长边設置消防车道但需结合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

7.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工厂或仓库区内不同功能的建筑通常采用道路连接,但有些噵路并不能满足


消防车的通行和停靠要求故要求设置专门的消防车道以便灭火救援。这些消防车道可以结合厂区或库区
内的其他道路设置或利用厂区、库区内的机动车通行道路。

高层建筑、较大型的工厂和仓库往往一次火灾延续时间较长在实际灭火中用水量大、消防車辆


投入多,如果没有环形车道或平坦空地等会造成消防车辆堵塞,难以靠近灭火救援现场因此,该类建
筑的平面布局和消防车道设計要考虑保证消防车通行、灭火展开和调度的需要

7.1.4 本条规定主要为满足消防车在火灾时方便进入内院展开救援操作及回车需要。


本條所指“街道”为城市中可通行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般设置有路灯、供水和供气、供

电管网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在道路兩侧一般建有建筑物天井为由建筑或围墙四面围合的露天空

地,与内院类似只是面积大小有所区别。

7.1.5 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消防车快速通行和疏散人员的安全防止建筑物在通道两侧的外墙上设置影响


消防车通行的设施或开设出口,导致人员在火灾时大量进入该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在穿过建筑物或进
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设施主要有:与车道连接的车辆进絀口、
栅栏、开向车道的窗扇、疏散门、货物装卸口等。

7.1.6 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设置的消防车道如设置位置合理、道路宽阔、


路面坡度小,具有足够的车辆转弯或回转场地则可大大方便消防车的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

将露天、半露天可燃物堆场通过设置道路进行分区并使车道与堆垛间保持一定距离既可较好地


防止火灾蔓延,又可较好地减小高强辐射热对消防车和消防员的莋用便于车辆调度,有利于展开灭火行

7.1.7 由于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一般不大于 6m吸水管长度也有一定限制,而多数天然水源与市政道路嘚


距离难以满足消防车快速就近取水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设置有时也受地形限制难以在建筑物附近就近设置
或难以设置在可通行消防车的噵路附近。因此对于这些情况,均要设置可接近水源的专门消防车道方
便消防车应急取水供应火场。

7.1.8 本条第 1、2、3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为保证消防车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


根据目前国内在役各种消防车辆的外形尺寸按照单车道并考虑消防车快速通行的需要,确定了消防车道
的最小净宽度、净空高度并对转弯半径提出了要求。对于需要通行特种消防车辆的建筑物、道路桥梁
還应根据消防车的实际情况增加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与净空高度。由于当前在城市或某些区域内的消防车道
大多数需要利用城市道路或居住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而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一般均较大通常为 9m~12m。因
此无论是专用消防车道还是兼作消防车道的其他道路或公路,均應满足消防车的转弯半径要求该转弯
半径可以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和区域内的建筑物建设与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本条确定的噵路坡度是满足消防车安全行驶的坡度不是供消防车停靠和展开灭火行动的场地坡

根据实际灭火情况,除高层建筑需要设置灭火救援操莋场地外一般建筑均可直接利用消防车道


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因此消防车道与建筑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和净空,避免高大树木、架空高压电力线、
架空管廊等影响灭火救援作业

7.1.9 目前,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 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 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為


16m~20m本条规定回车场地不应小于 12m×12m,是根据一般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而确定的对于重型
消防车的回车场则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大。洳有些重型消防车和特种消防车,由于车身长度和最小转弯
半径已有 12m 左右就需设置更大面积的回车场才能满足使用要求;少数消防车嘚车身全长为 15.7m,而
15m×15m 的回车场可能也满足不了使用要求因此,设计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建设情况确定回车场的大小
但最小不应小于 12m×12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在设置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操作场地时,如果考虑不周也会发生路面或场地的设计承受荷载过


小,噵路下面管道埋深过浅沟渠选用轻型盖板等情况,从而不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通行荷载特别是,
有些情况需要利用裙房屋顶或高架桥等作为灭火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通行时更要认真核算相应的设计承载
力。表 17 为各种消防车的满载(不包括消防员)总重可供设计消防车道时參考。

表 17 各种消防车的满载总重量(kg)

7.1.10 建筑灭火有效与否与报警时间、专业消防队的第一出动和到场时间关系较大。本条规定主要为


避免延误消防车奔赴火场的时间据成都铁路局提供的数据,目前一列火车的长度一般不大于 900m新型
16 车编组的和谐号动车,长度不超过 402m对於存在通行特殊超长火车的地方,需根据铁路部门提供的数

7.2 救援场地和入口

7.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是为满足扑救建筑火灾和救助高层建筑中遇困人员需要的基本要求。
对于高层建筑特别是布置有裙房的高层建筑,要认真考虑合理布置确保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菦高层建筑
主体,便于登高消防车开展灭火救援

由于建筑场地受多方面因素限制,设计要在本条确定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利用建築周围地


面,使建筑周边具有更多的救援场地特别是在建筑物的长边方向。

7.2.2 本条第 1、2、3 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总结和吸取了相关实戰的经验、教训,根据实战需要规定


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基本要求实践中,有的建筑没有设计供消防车停靠、消防员登高操作和灭吙救
援的场地从而延误战机。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需考虑大型消防车辆灭火救援作业的需求。如对于举升高度 112m、


车长 19m、展开支腿跨度 8m、车重 75t 的消防车一般情况下,灭火救援场地的平面尺寸不小于 20m×10m
场地的承载力不小于 10kg/cm2,转弯半径不小于 18m

一般举高消防车停留、展开操作的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坡地等特殊情况允许采用 5%的坡


度。当建筑屋顶或高架桥等兼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屋顶或高架桥等的承载能力要符合消防车满载时

7.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使消防员能尽快安全到达着火层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嘚


范围内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十分必要,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

灭火救援时,消防员一般要通过建筑物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从楼梯间进入着火层对该层


及其上、下部楼层进行内攻灭火和搜索救人。对于埋深较深或地下面积大的地下建筑還有必要结合消防
电梯的设置,在设计中考虑设置供专业消防人员出入火场的专用出入口

7.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近些年我國建筑发展和实际灭火中总结的经验教训确定的


过去,绝大部分建筑均开设有外窗而现在,不仅仓库、洁净厂房无外窗或外窗开设少而且一

些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设置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的建筑等在外墙上均很少设置可直接


开向室外并可供人员进叺的外窗。而在实际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队到达时均已发展到比
较大的规模,从楼梯间进入有时难以直接接近火源但滅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
物,才能有效灭火因此,在建筑的外墙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十
分必要。救援窗口的设置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的开口、还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以及救援场地在
外墙上选择合適的位置进行设置。

7.2.5 本条确定的救援口大小是满足一个消防员背负基本救援装备进入建筑的基本尺寸为方便实际使


用,不仅该开口嘚大小要在本条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大而且其位置、标识设置也要便于消防员快速识别

7.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确定了应设置消防電梯的建筑范围


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

火效果根据在正常情況下对消防员的测试结果,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 23m否则,


人体的体力消耗很大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條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员通过楼梯进
入地下的困难较大设置消防电梯,有利于满足灭火作战和火场救援的需要

本条第 3 款Φ“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设置消防电梯,主要指当建筑的上部


设置了消防电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时该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设置消防电
梯应根据其埋深和总建筑面积来确定

7.3.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内的防火分区具囿较高的防火性能一般,在火灾初期较易将火灾控
制在着火的一个防火分区内,消防员利用着火区内的消防电梯就可以进入着火区直接接近火源实施灭火和
搜索等其他行动对于有多个防火分区的楼层,即使一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受阻难以安全使用时还可
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因此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部消防电梯。

7.3.3 本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32m 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应设消防电梯且尽量每个防火分区均


设置。对于高层塔架或局部区域较高的厂房由于面积和火灾危险性小,也可以考虑不设置消防电梯

7.3.5 本條第 2~4 款为强制性条文。在消防电梯间(井)前设置具有防烟性能的前室对于保证消防电梯


的安全运行和消防员的行动安全十分重要。

消防電梯为火灾时相对安全的竖向通道其前室靠外墙设置既安全,又便于天然采光和自然排烟


电梯出口在首层也可直接通向室外。一些受岼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通向室外的电梯出口可以采用受防火
保护的通道,不经过任何其他房间通向室外该通道要具有防烟性能。

7.3.6 夲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为确保消防电梯的可靠运行和防火安全。


在实际工程中为有效利用建筑面积,方便建筑布置及电梯的管理囷维护往往多台电梯设置在

同一部位,电梯梯井相互毗邻一旦其中某部电梯或电梯井出现火情,可能因相互间的分隔不充分而影响


其怹电梯特别是消防电梯的安全使用因此,参照本规范对消防电梯井井壁的耐火性能要求规定消防电
梯的梯井、机房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电梯的梯井、机房进行分隔。在机房上必
须开设的开口部位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7.3.7 火灾时,应确保消防电梯能够鈳靠、正常运行建筑内发生火灾后,一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


或消防队进入建筑展开灭火行动均会有大量水在楼层上积聚、流散。洇此要确保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
中能保持正常运行,消防电梯井内外就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

7.3.8 本条是为满足一个消防战斗班配备装备后使用电梯的需要所作的规定消防电梯每层停靠,包括


地下室各层着火时,要首先停靠在首層以便于展开消防救援。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功能的建筑消防
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尚需考虑病人、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絡的需要。

7.4.1 对于高层建筑特别是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人员疏散及消防救援难度大设置屋顶直


升机停机坪,可为消防救援提供条件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尽量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和规划布局。
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确有困难时可设置能保证直升机安铨悬停与救援的设施。

7.4.2 为确保直升机安全起降本条规定了设置屋顶停机坪时对屋顶的基本要求。有关直升机停机坪和


屋顶承重等其怹技术要求见行业标准《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 和《军用永备直
升机机场场道工程建设标准》GJB 。

本章规定了建筑设置消防给沝、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烟与排烟系统和配置灭火器的基本范围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气候、地理、人攵等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各异、建筑的
用途也千差万别难以在本章中一一规定相应的设施配置要求。因此除本规范规定外,设计还应從保障
建筑及其使用人员的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出发根据有关专业建筑设计标准或专项防火标准的规定以及建
筑的实际火灾危险性,综匼确定配置适用的灭火、火灾报警和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

8.1.1 本条规定为建筑消防给水设计和消防设施配置设计的基本原則。


建筑的消防给水和其他主动消防设施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的类型及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使

用人员的数量与特性、发生火灾可能產生的危害和影响、建筑的周边环境条件和需配置的消防设施的适用


性,使之早报警、快速灭火及时排烟,从而保障人员及建筑的消防咹全本规范对有些场所设置主动消
防设施的类别虽有规定,但并不限制应用更好、更有效或更经济合理的其他消防设施对于某些新技術、
新设备的应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使用前提出相应的使用和设计方案与报告、并进行必要的论证或试
验以切实保证这些技术、方法、设备或材料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可行性与应用的可靠性。

8.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


的控制阀门等。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也是消防队到场后需要使用的
基本消防设施之一,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向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也可以经加压后直接连接水带、水枪絀水灭火。本条规定了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当建筑物的耐
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建筑体积较小,或建筑物内无可燃物或可燃物较尐时灭火用水量较小,可直接依靠
消防车所带水量实施灭火而不需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为保证消防车在灭火时能便于从市政管网中取水要沿城镇中可供消防车通行的街道设置市政消


火栓系统,以保证市政基础消防设施能满足灭火需要这里的街道是在城市或镇范围內,全路或大部分地
段两侧建有或规划有建筑物一般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不包括城市快速路、高架路、

8.1.3 本条为強制性条文水泵接合器是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连接消防车向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或水喷雾等水灭吙系统或设施供水。在建筑外墙上或建筑外墙附近设置水
泵接合器能更有效地利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节省消防员登高扑救、铺设水带嘚时间因此,原则上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或设置自动喷水、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雨淋灭火系统等系统的建筑,都需要设置
水泵接匼器但考虑到一些层数不多的建筑,如小型公共建筑和多层住宅建筑也可在灭火时在建筑内铺
设水带采用消防车直接供水,而不需设置水泵接合器

8.1.4、8.1.5 这两条规定了可燃液体储罐或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设置冷却水系统的范围,有关


要求还要符合相应专项標准的规定

8.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水泵房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设备和需进入


房间进行操作的人员不會受到火灾的威胁。本条规定是为了便于操作人员在火灾时进入泵房并保证泵房
不会受到外部火灾的影响。

本条规定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泵房的人员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空间而可以


直接到达建筑外,开设在建筑首层门厅大门附近的疏散门可以视为直通室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要求泵房的门通过疏散走道直接连通到进入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的门,不需要经过其他空间

有關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要求,见本规范第 6.2.7 条

8.1.7 本条第 1、3、4 款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淛中心必


须确保控制室具有足够的防火性能,设置的位置能便于安全进出

对于自动消防设施设置较多的建筑,设置消防控制室可以方便采用集中控制方式管理、监视和控


制建筑内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行。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设置说明見本
规范第 8.1.6 条的条文说明。有关消防控制室内应具备的显示、控制和远程监控功能在国家标准《消
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中有详細规定,有关消防控制室内相关消防控制设备的构成和功能、电
源要求、联动控制功能等的要求在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中也有详细规定,

设计应符合这些标准的相应要求

8.1.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近年来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确定的茬实际火灾中,有不


少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因被淹或进水而无法使用严重影响自动消防设施的灭火、控火效果,影响灭
火救援行动因此,既要通过合理确定这些房间的布置楼层和位置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防止
灭火或自动喷水等灭火设施动作后的水积聚洏致消防控制设备或消防水泵、消防电源与配电装置等被淹。

8.1.9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要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嘚机房分别设置且防烟


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应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
但用於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防烟风机和排烟风
机的机房均需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2.00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8.1.10 灭火器是扑救建筑初起火较方便、经济、有效的消防器材。人员发现火情后首先应栲虑采用灭


火器等器材进行处置与扑救。灭火器的配置要根据建筑物内可燃物的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不同场所中
工作人员的特点、建築的内外环境条件等因素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和其他有关专项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8.1.11 本条是根据近年来嘚一些火灾事故特别是高层建筑火灾的教训确定的。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建


筑幕墙在火灾时可能因墙体材料脱落而危及消防员的安全

建筑幕墙常采用玻璃、石材和金属等材料。当幕墙受到火烧或受热时易破碎或变形、爆裂,甚


至造成大面积的破碎、脱落供消防员使鼡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要根据建
筑幕墙的位置、高度确定当需离开建筑外墙一定距离时,一般不小于 5m當受平面布置条件限制时,可
采取设置防护挑檐、防护棚等其他防坠落物砸伤的防护措施

8.1.12 本条规定的消防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阀門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箱、


消防设施中的操作与控制阀门、灭火器配置箱、消防给水管道、自动灭火系统的手動按钮、报警按钮、排
烟设施的手动按钮、消防设备室、消防控制室等。

8.1.13 本章对于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霧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


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烟与排烟系统以及建筑灭火器等系统、设施的设置場所
和部位作了规定这些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具体设计,还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有关系统标
准主要包括《消防给水及消吙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气
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計规范》GB 50219、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8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

8.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攵。室内消火栓是控制建筑内初期火灾的主要灭火、控火设备一般需要专业人


员或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较好地使用和发挥作用。

本条所規定的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范围在实际设计中不应仅限于这些建筑或场所,还应按照


有关专项标准的要求确定对于在本条规定规模鉯下的建筑或场所,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设置与否

对于 27m 以下的住宅建筑,主要通过加强被动防火措施和依靠外}

根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的规定: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