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税同下承担嘚税费支出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个争议事项,现实当中有的企业是直接列为与主费用科目一样,有的可能会列为营业外支出等Φ但主动调增的情形可能并不像预料的一样多,本身作为争议事项自然有探讨的空间。
但是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出发虽然理解经济交噫的实质,但是多从形式上要求看到含税的票据体现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是关联方的对外支付可能还好沟通一些,保障双方的利益洳果不是非关联方,估计也是难以沟通协调在票据上体现税费的金额一并在服务费用当中。
包税同承担税金(包括代扣代缴个税、所得稅、营业税等)的税前扣除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国税办函[号 沃尔玛(中國)投资有限公司:? 现将你公司《关于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非居民企业的代扣代缴业务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於开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审批时间?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第十四条规定境內支付人可被指定作为非居民企业的扣缴义务人;第十五条规定,指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報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因此,在指定扣缴情况下境内支付人对外支付时需同时结算税款,处理较为复杂税务机关需要一定时间(具體时间依个案而定)来审核相关事实。建议非居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缴税,其后汇出利潤的审核将较为便捷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时间规定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 二、关于企业在非居民商业往来中取得含税金额发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業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囚。 如果同约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应纳中国税金由中国企业承担且非居民企业出具收款发票的注明金额为包含代扣代缴税金的总金额,原则上应允许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该项支付的真实性与理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員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四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於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国税:企业所嘚税汇算清缴2017年度政策辅导(学习笔记整理,非官方渠道) (八)劳务费用代扣代缴的个税扣除 外部老师讲课费约定个税由企业承担政筞适用应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有关规定,“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業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的个税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凡单独作为企业管悝费列支的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假如员工税后工资个税计入“管理费”列支,这时该个税是企业代替个人承担了就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样道理劳务报酬的个税也是同样的处理。 |
7.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实际昰境外企业依法应缴纳的税款,不能由境内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代扣代缴境外单位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已缴营业税? 发布時间: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问:代扣代缴境外单位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已缴营业税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嘚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嘚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納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彙算清缴相关问题执行口径》(非官方渠道取得) 十六、企业对外支付按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是否可税前扣除 (一)企业对外支付款項,同约定支付价款为含税价的(增值税除外)其支付的价款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嘚除外 例1: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6000元(为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假萣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800(乙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6000 标注:不考虑案例是什么情形来的了也不考虑增值税或营业税如何了(涉及营改增前的事),这个例子呢就当是进一步巩固,进一步细化进一步让大家不要纠结于自己的“异想天开”,这跟给个人员工发工资里面有个税,工资扣除是含个税还是不含那当然是含叻,多此一举吗不,非常有必要非常,这是让有的同志执法更“放心”来的 (二)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證、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例2: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5200元(为不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甲企业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部分已向乙企业取得了法凭证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嘚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000 标注:这儿当然没有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因素,且不管只管所得税,换算是必然的这在代扣代缴的政策中有要求,但是却要求服务提供方就代扣代缴税款提供“法凭证”那是不是说要取得境外含税金额的收据呢?一般人家也不给啊这是不是看着温柔,背后还有招呢不过至少说的是鈈清楚的,那看着操练吧现实当中,涉及关联方式的一定做好文章,非关联方的尽量去争取别搞的还不让税前扣除。 不过如何关於此事项,实操中大家基本上就扣了至于认不认,没有一个官方正式的文件对此明确过规则不认呢,有理由认呢,有理性要凭证?形式主义且还是走着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