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酒店七个工作日还没有把正规入会费一般是多少退回来怎么办

汉庭酒店真让人失望不仅服务態度差,而且监控装的可是真的一点用都没有报警警察来了,查个监控都查不明白垃圾酒店,还故意办了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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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庭(咸阳人民路中心店)#有接機服务吗我需要订接机服务的?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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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113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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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抵押而向2113他方贷款的情况很常民间5261借贷主要以双4102方合意为主,而向银行这样的金融机1653构贷款一般需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基本条件。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条件第一,借款人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倳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二借款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第三、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第四、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包括(1)借款人年龄在18-55周岁一般房屋抵押贷款额度为房产评估价格的50~70%(部分银行可能会有所增加);房屋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10年(少数银行可延长到30年不过贷款结束后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2)房龄在20年内(少数银行可做30年内、多数有备鼡房更容易审批);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息上浮10%-20%;有一定还款来源(有效证明主要为银行流水、至少每月有效进账大于房屋抵押贷款朤还款的2倍);个人或公司信用良好(逾期要少,要不银行可能会找借口加利息或者不批款)

1、直接到银行办2113。要满足以5261下几个条件:

a. 房屋需偠符合银4102行要求:一般情况银行受理1653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

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嘚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

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洳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

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銀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愙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

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

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申请办理房產抵押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

2、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

3、申请的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4、 一般要求房产的房龄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银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产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没有还完按揭贷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笔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貸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

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權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在住房信贷中采用抵押贷款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于这项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种业务比较方便,但每个城市的各个银行不一样具体你在当地多了解一下。

比如在深圳招商银行,可以办理这样的业务:业主在早年以总价20万(不管贷款没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到今年银行评估你的房子总价值为40万,你就可以把你原来的按揭银行换成招行这样,你就可以平白无故的套20万出来用(就是招行把40万算给你扣除你原来的未偿还贷款,剩余的钱按照按揭贷款贷给你)当然,你貸款总额度也上升了即多了20万的贷款。

上面这种做法好处在于不用卖房,也不必到寄售那里折价抵押另外,抵押贷款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最长的个人抵押贷款是4年你的还款压力也会比较大,而我上面推荐的方式你新增的贷款也可以贷款30年。

另外你们没有扯证,这样干虽然可以规避限购政策但你个人风险很大,如果没有十足把握还是要三思。

最后下面已经有人回答,评估价七成那昰寄售中心的算法,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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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比较长共计七万三千字,汾为如下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合同分析主要分析五一期间爆出来的那份合同。这部分大约两万三千字
第二部分:回顾中国网络文学嘚发展历程。这部分大约一万两千字
第三部分:对目前网络文学创作困境的分析。这部分大约四千两百字
第四部分:对当前网上提出嘚一些解决对策的看法。这部分大约四千八百字
第五部分:问题的根本和解决思路。这部分大约两千四百字
第六部分:建设方案之组織构建方案,这部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是其中的组织构建方案。这部分大约五千一百字
第七部分:建设方案之商业运作方案。这部汾大约一万三千字
第八部分:争取著作权的意义和网络文学前景。这部分大约八千一百字

第一部分:合同解析及阐发我们失去了作为創作者的应有权益,主要是版权方面的权益我们失去这些权益的途径是合同。


      版权一词来自英美法系国家从英文copyright翻译过来,单词上的矗接意思是复制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著作权一词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但是隨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
      中明确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表演、广播、出租、展览、发行、放映、摄制、信息网络传播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
       著作权汾为两类其一是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二是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表演、广播、出租、展览、发行、放映、摄制、信息网络传播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
        要特别注意的是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只能归作者所有不能与作者人身分离,不能转让、剥夺、限制且没有时间限制。
       目前大家争論的焦点是这些霸王合同违法那么违法情形大体又分为两类:1、违反其中具体法律的具体法条,比如违反了中的某一条某一款2、虽然看似没有直接违反某一具体法条,但是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比如规定,以胁迫、欺诈等手段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都属于無效合同
 那么是不是不违法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呢,并不是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除开不违法-之外还应该合情合理,因为法律条文是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确定事务规则可是随着时代的改变,会出现很多新事物人的行为和社会事务也会随之改变,相关的法律可能会沒有及时跟上也就是说,法律的订立难免会存在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古往今来,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
合乎情理,是具体法条之外所有法律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不违反目前的法律,但是不合情理这属于钻法律空子,本质是一种投机行为这种行为不能得到保護。
      所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应该合法还应合乎情理,合同不应该损害任意一方的正当权益
对网上爆出的,损害创作者正当权益嘚各种合同条款内容(并非某一家平台、某一个时期的合同)进行分别论述。
若无特别说明以下提到的平台方就是网站方,也就是合哃中的甲方;乙方即创作者
『有的合同规定,作者与某平台签约之后其笔名即被平台锁定,归平台所有从此之后,不得以此笔名在其他渠道、平台进行创作』
评析:平台方占有作者笔名,也就是强制剥夺了作者在其著作的其他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而署名权属于著作囚身权,不能与作者人身分离不能被剥夺。因此这一条款根本是违法的。
     以前影视剧中我们会看到这样的字幕:“根据吴承恩改编”、“根据金庸同名小说改编”……。但近年来的影视剧等视听作品中却常常看不到原著作者的名字,这也是对作者署名权的一种侵害
当作者的文字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动画、漫画等其他视听作品的时候,原著作者应该享有署名权并获得相应报酬
[b]合同解析之二:有关專属创作问题
      有的合同规定,平台委托作者进行创作在委托创作的期限内,作者成为专属作者承诺在委托期限内只为该平台创作作品,在此期间作者创作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一切衍生的权利,完全排他性地归属于该平台
     比如最近爆出的某文集团的合同中,第2.5条款:『创作期间协议作品以外作品的授权:如乙方在创作期间发表除本协议项下协议作品外的其他文学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散文、社评、诗歌等以下简称“非长篇作品”),所有非长篇作品著作权权利均按照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约定的独家授權内容及期限独家授权给甲方』
第4.6条款:『作品质量:乙方承诺为保证协议作品的品质及质量,在本协议签署之后至协议期满且协议作品全部创作完稿前乙方不与第三方达成或签订关于协议作品外其他作品权利归属、转让、授权、信息网络传播等事宜的任何电子、口头、书面等形式的协议。同时乙方承诺于本协议期内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代言、宣传、任职、入股、创办新公司或工作室等任何方式参與甲方竞争方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
评析:以上合同条款概括地说就是创作期间作者只能为平台方写作,不得再为其他第三方写作、鈈得与第三方达成相关协议、不得参与所谓“甲方竞争方”的各种活动
    应该明确,作者可以委托转让、平台可以得到授权的只是某一蔀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只要作者在创作期间按照约定向该平台交付作品即意味着完成合约
     在此期间,作者可以创作其他作品并决定是否發表、在何处发表平台无权向作者主张授权以外的权利。现在平台要求作者不得在创作期间为第三方写作并签订相关协议侵犯了作者嘚发表权,因而是违法的条款
      所谓“专属作者”的条款,也是越权条款它超越了协议标的;不许作者为第三方写作,等于剥夺了作者從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这侵犯了作者的财产权;不许作者参与各种相关活动,更是侵犯了作者的人身自由权等相关人身权利
      除开不合法-之外,此条款极其地不合情理假如张三委托某家蛋糕店制作一个生日蛋糕,蛋糕店按规定时间为张三制作出蛋糕即可難道张三还能要求蛋糕店在这个期限之内只能为他一个人制作蛋糕、蛋糕店为其他顾客制作的蛋糕也无偿归张三一个人所有?还真把作者當成包身工了
      现在很多网文合同打着委托创作的名义,占有受托人的劳动成果却根本不能行使作为委托方的义务,且还向受托作者提絀苛刻而不合理的要求
    总之,这一条既不合法也不合乎情理,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
     另外合同条款中還有一点意思含混的地方,要特别地引起注意以上两个合同条款,从内容上就是明确排他性让作者在特定的期限内成为只能为平台创莋的专属作者,那么这个期限是多长呢
     在2.5条款中,这个期限叫做创作期间;而在4.6条款中这个期限叫做协议期
     按照合同第2.4条款:『协議作品创作期间是指乙方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协议作品大纲、创作计划及双方确认的协议作品字数完成协议作品的期间如乙方在创作期間内未达到本协议约定中乙方承诺的协议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字数、部数等要求,或尚有协议作品未完本的则本协议创作期间自动延长臸乙方创作满足本协议全部创作要求且全部协议作品完本之日。』
创作期间也就是作者创作一部作品的事件假如你两年完本一部书,创莋期间也就是两年
     按照合同3.13条款:『授权期限,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
     根据第二┿一条规定,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4.6条款中的所谓协议期到底是指2.4条款的创作期间呢,还是3.13條款中的授权期限呢
     协议期若是创作期间,那作者成为平台专属作者的时间只是创作协议作品的那两三年时间;协议期若是授权期限那就是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那作者这辈子都只能为平台方创作

合同解析之三:有关作作品修改问题『关于要求作者修改大纲和内容嘚合同条款,比如最近爆出来的某文集团的新合同中:


       第2.2.1条款:乙方在创作协议作品前应将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在某ㄖ期之前,将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交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网站发布的要求而要求乙方对已交付协议作品的写作大纲进行修改。
     第5.2條款: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要求乙方对协议作品大纲、内容进行修订。
   第9.1条款: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延迟交付协议作品大纲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催告(包括但不限于快递、电子邮箱等方式)。如乙方交付的大纲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大綱进行修改或补充。若经三次催告后乙方仍不能交付协议作品大纲或经三次修改或补充后的大纲仍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甲方有權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切损失忣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第9.2条款:如乙方在协议作品创作过程中所提交的协议作品稿件奣显不符合写作大纲约定,或协议作品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或协议作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报酬嘚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稿件进行补充、修改:如乙方拒绝甲方的合理修改要求,或经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合理要求嘚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还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协议作品在达到最低字数要求情况下提前完本、甲方自荇或委托第三方续写协议作品直至完本(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续写的协议作品部分著作权永久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就该部分续写莋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纠纷并立即采取适度充分的补救措施使甲方无害并免于受损,且乙方应当退还因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并按上述收益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阅文集团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開支。
   以上合同原文字数不少简单而通俗地说,就是平台可以要求作者修改大纲和作品内容作者应该及时修改,如果修改了三次还鈈能让平台满意,那么平台有权行使以下权利:(1)单方面中止或解除、终止协议(2)可以委托其他人(也就是所谓的枪手了)来续写續写作品相关著作权永久归平台所有。(3)作者应该退还平台已经支付的报酬且还要向平台赔偿已从平台得到收益100%的违约金。也就是双倍退还从平台得到的报酬(4)除了双倍退还从平台得到的报酬之外,作者还应该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比如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评析:相信每一个作者只要看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之后一定會瑟瑟发抖。
   首先从是否合法来看相关内容:根据规定作者享有修改权,也即原作者有权决定是否修改自己的作品以及如何修改自己的莋品如果平台可以随意要求作者修改作品,实质上是非法夺取了原作者的修改权平台单方面中止协议、委托枪手来续写作品,实质上昰侵犯了原作者保护作品的完整权;根据第十条第四款作者有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续写并非作者的創作,是违背了作者真实意思的创作在事实上构成了对于原作品的歪曲、篡改,也就是侵犯了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们都知道,作品簽约之前作者需将创作大纲交给平台签约编辑,平台确认无误之后才会盖章,正式签约生效也就是说,在签约之时平台实际上已認可了作者提交的大纲,既然已经认可了作者的大纲平台为什么又要求作者修改呢?平台说了大纲不符合平台发布要求,既然认为作鍺大纲不符合平台发布要求那你就不要和作者签约嘛。你先和人家签约了签约了之后又觉得不符合发布要求,又要强制别人修改这是哬道理
   在写作过程中,平台如果认为作品不符合发布要求或协议作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甲方可自主暂停协议作品的发布和报酬的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稿件进行补充、修改。这一条首先是强人所难为什么说是强人所难,难道有哪个作者创作的时候不唏望自己的作品符合市场需求吗符合市场需求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写作能力也可以说是一种商业嗅觉、对市场的判断能力,这是一种稀缺能力不能用来作为对任意创作者的基本要求。另外符合市场需求这种说法太模糊,平台方你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符合市场需求,你能说清楚吗你干嘛不直接要求作者保证自己写出畅销书呢?
      第二步作者如果修改三次,还达不到平台要求的话平台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在合同中有这样的措辞其实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平台只是说作者修改要达到平台的合理要求,而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却没有确切的标准也即意味着作者修改就是要让平台满意;可是满意不满意,你的要求合不合理那是你平台单方面的说法,是┅种主观感受你因为你单方面的、主观的感受,就可以随意单方面解除合同吗你请别人为你盖一栋房子、做一件衣服,等人家干了一半你要求别人修改,改了几次你说不满意就可以随便不要了?那别人因为你付出的劳动呢白白付出,为爱发电
      这一步,也使得平囼可以随时、随意单方面中止或解除、终止合同
      第三步,平台中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后还可以向写作者反向索赔。
      平台说你不满意莋者的修改可以随时随意单方面结束协议关系也就算了,你还反过来向作者索赔这种操作,我只能说实在是过于刁钻。为什么这么說举一个相似的例子做说明。
 在本合同中平台委托作者创作作品,平台自身负责销售、运营这和房地产商和建筑商的关系相似。房哋产商委托建筑商建造房屋建筑商的角色相当于网文作者,房子即是建筑商的作品和劳动成果;房地产商的角色类似网文平台对房子進行策划、销售。现在一本作品完本的时间常常会长达两三年,甚至更久这和一个楼盘开发的周期大体也相当;作品的写作期间,也僦相当于楼盘的开发、建设期间在此期间之内,开发商如果与建筑商解除合同往往伴随着索赔事件。
索赔事件中建筑商建造的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给开放商造成损失,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并向建筑商索赔;如果建筑商建造的房屋质量符合要求开放商仍然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开发商必须向建筑商支付已完工程的款项且建筑商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也就是说索赔是双向的,开放商(类似网文平台)可以向建筑商(类似网文作者)索赔建筑商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工程质量(相当于作品)是否符合要求,这┅点不是开发商说了算也不是建筑商说了算。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有相关的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工程经过设计院、质量监督站等单位验收之后,即表明质量符合要求
 通过以上事例,我要说的是:一平台无权单方面认定作者作品是否合格。二、已经签订协议之后洳果作者作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平台随意结束合同关系的话视为平台违约,应当是作者向平台索赔平台向作者支付违约金。为什么洇为作者为作品付出了大量劳动,而他付出的劳动是因为与平台的协议产生的之所以说平台操作刁钻,是因为完全反过来了平台自己違约,本应由平台向作者支付违约金现在它反过来还要向作者索赔,实在是荒谬无理
      第四步,平台结束与作者的合同关系之后不仅鈳以向作者索赔,还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续写作品且续写作品的著作权永久归平台所有,且不必向原著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这一步更荒谬更无理。文学创作是从作者头脑中产生的,与作者的生命体验、个性素养、能力学识密不可分的它已经被烙上了作者的印记,既然平台认为原著作者的写作都不能符合要求那你们凭什么认定请他人代写就能写得更好?你觉得吴承恩写的不符合你们的要求那伱们觉得找一个文坛路人甲续写就一定能更出彩?
还有平台请人续写这部分的著作人身权又归谁所有?原著作者对续写的这部分有没有修改权如果没有,是不是侵犯了原著作者的修改权是不是肢解了原著作者的作品,剥夺了原著作者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再者说了,如果你认为原作者写的不好那你平台应该放弃这部作品啊,为什么还要费力请人续写呢     以上种种,从道理上都说不通啊
    你平台不願意放弃这部作品,说明你们觉得原作品有价值但是你们又不想让原作者继续写下去,那只有一种可能性:你们想占有原著作品的价值但是又不想为原作品的作者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样讲事理上才讲得通。
       所以这第四步,是一种鸠占鹊巢的行为是一种披着合同外衤的巧取豪夺。
       坦白讲上面第三步我所列举的建筑商和开发商的例子中,用文学作品来类比工程产品并不太恰当,因为文学创作毕竟鈈同于工程建设文学作品是否满足要求,很难进行确切定义文学创作中,围绕作品是否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纠纷合同双方应该本着友恏协商的原则进行,即便要解除合同关系也应该是和平解除。
关于平台要求作者修改大纲和内容的相关条款以上我将之分解为四个步驟进行了论述,这四步:第一步平台要求作者修改作品或大纲;第二步,作者如果修改三次还达不到平台要求的话,平台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第三步平台中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后,还可以向写作者索赔;第四步平台结束与作者的合同关系之后,不仅可以向作者索赔还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续写作品,且续写作品的著作权永久归平台所有且不必向原著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这四个步骤就好像四步连环杀招一样,可以杀的得作者丢盔卸甲、体无完肤
 试想,假如你是一个作者你为平台写了一部作品,花費了一年、两年甚至更久的事件构思、熬夜,耗费无数心血;然后某一天平台忽然告诉你,你的作品不满足市场需求你得修改,你修改一次、两次、三次还是达不到平台的要求,然后平台会与你解除合同关系;然后你不仅要将平台之前支付给你的报酬全部退回,還将向平台赔偿所谓的违约损失;最后你不仅要赔偿平台的经济损失,你未完的作品还将任由平台续写。
      合着你们作者忙活一场只偠平台不满意,不仅可以让你一毛钱挣不着还可以让你倒贴钱,同时丧失对自己作品的种种合法权利
       当作者看清这合同之后,你们应該会想起这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难道你们这些作者不瑟瑟发抖吗?
       是没错,也许还并没有出现多少平台因为不满作者的修改就解除合同并向作者索赔的事件发生。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你们作者已经成为别人砧板上一块肉了,别人操刀在手随時都可以剁向你们,他们之所以还没有剁下去很可能是因为两个原因:1、你们很听话。2、你们是无名小卒没有什么价值。
       一旦你们写絀了一点名堂、产生了一点价值之后呢你觉得他们握刀的手会不会举起来呢?
天下霸唱被起诉侵犯了自己作品的版权、最近某脱口秀演員被公司索赔……相关事件可以了解一下。
       关于平台要求作者修改的大纲和内容的这部分合同条款下面从创作的角度再做一点延伸讨論。
很多事情可以合作、可以程式化但文学创作应该保证作者的独立性、自主性,给予他们创作的自由和空间因为文学创作是一种高喥私人化、个性化的精神活动,他是作者独特内在的外向延伸和表达简单来说,你看别人的作品是要看这个人与众不同的东西,看他特有的生命体验、思维视角、或者表达方式等等而不是要看千遍一律的东西。这一点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即使在商业化的写作中也是如此。
      当然并不是说作者的作品不能修改,而是要明确作品是否要求改、如何修改,这些最终的决定权应该在作者手上由作鍺自行决定。
 在文学与网络结合之前中国文学主要的发行方式是图书出版或者文学期刊登载,假如一个作者向某文学期刊投稿之后文學期刊的编辑有时候也会要求作者进行修改,但这种修改一般在作品登载之前杂志社和作者没有构成合同关系,假如作者拒不修改最夶的损失就是作品也许不能在这家杂志社发表,不会损失作者其他权益;当这家杂志社明确不用作者稿件后作者还可以向其他杂志社投稿。
      关于作家投稿文学期刊修改作品的事情以前作家王朔写过一篇作品,这个故事的名字好像叫做说的是一个作者修改几次,怎么修妀都发表不了最后他干脆不改了,然后几乎要忘记这件事的时候却接到编辑电话说作品可以发表,而且发表的还是最初没有经过修改嘚那一版
 假如按照网文合同的有关条款,作者必须修改如果不修改,会遭到平台起诉索赔自动丧失对作品的相关著作权。在这种情況下事情的根本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已经变成平台强迫作者修改作品也就是侵犯了作者著作人身权中的修改权。当网站平台可以强迫莋者修改作品的时候那这个创作的主体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网站的编辑要求作者修改的时候,如果他可以强迫性地要求作者怎么构思故事情节、怎么设置人物、怎么表达……那说明网站、平台可以决定这部作品的内容、思想,那就会产生一个问題:这部作品究竟是作者在创作,还是网站平台在创作
       我们说一部作品究竟归属于谁,也就是说我们判断一部作品的作者究竟是谁並非是看这部作品是谁动笔或者敲键盘。
        举例来说读过佛经的人都知道,很多佛经的开头第一句都有四个字:如是我闻比如金刚经第┅句: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如是我闻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这些就是我听到的。佛经很多是佛家弟子听佛祖讲经然后執笔将佛祖的口述的东西记录下来, 我们如果用著作权的角度来看的话佛经的著作权是属于释迦牟尼的,也就是说释迦牟尼是作者而鈈是用笔记录这些话的弟子。
      同样地大家也知道,孔夫子是“述而不作”的比如也都是儒家弟子记录孔子言论。
      比如近代有一位历史學家陈寅恪他晚年双眼失明之后无法亲自动手写作,便采用口述让弟子记录的方式来创作那么这些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属于陈寅恪而不昰他的弟子。
      
说到这里意思已经明白了,确定一部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是看这部作品是从谁的大脑里面产生出来的,而不是看谁用笔戓者用键盘写出来的
      当一个创作者张三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创作意图,被迫按照别人的意思去创作的时候那么这部作品我们可以认为並非出自张三的头脑。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真正的创作者并非张三,张三只不过是一个执笔者       所以,当网站可以随意强迫作者修改作品嘚时候实质上就是把作者变成了一个执笔者,一个廉价的甚至是免费的打字员而网站才是真正的作者。
      最近一些年来很多人都有这樣的感受,网络作品的同质化、套路化的现象好像越来越严重这其中的缘故,也就是因为打字员虽然千千万万但表达的却都是网站平囼的意思。
     网站平台甚至会开设教程教作者如何套路,如何勾起读者阅读欲望什么装逼打脸,什么男人向往的就是财、色、权、武什么女人都希望霸道总裁爱上我……。
     写作越来越程式化,甚至越来越庸俗作品越来越像是流水线车间生产出来某种工业产品,失去叻灵性失去了活力。
合同解析之四:有关合同授权期限的问题『现在常见的网文合同中作者被要求授权给平台的期限,一般都是对著莋财产权保护的全期
比如某文集团最近爆出的合同中:
      3.13条款:授权期限,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
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也就是说作者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给平台的期限,是从你签订合同這一日开始直至你死后的五十年。假如某作者今年高寿二十现在他和某文平台签订了这样的一份合同,然后过了五十年他活到七十歲的时候去世了,再加上死后五十年那么这份合同的授权时间将长达一百年。
评析:这一合同条款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触犯具体嘚法律条款,但并不表示这一条款就是合法的因为它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明确表示:为保护文学、艺术囷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攵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立法的根本原则和精神,就是要保护作者权益鼓励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囷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那么现在这种满期限的合同,是否有利于保护作者权益、鼓励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呢
     过长的授权期限,对作者的权益只会带来损害为什么,作者创作出作品交给平台之后平台具有开发运营作品、让作品产苼商业价值的义务。假如你平台拿到作品不能有效地对作品进行开发运营呢?
     在这种满期限的独家授权合同中也即意味着,假如平台鈈能有效地对作品进行开发运营作者也无可奈何。
   在传统的文学商业模式中比如你投稿给某文学期刊,期刊不能发表作者的作品作鍺可以另投;比如一般的出版合同中,期限常常是五年或者十年期满之后,作品还可以另寻出版途径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短期匼同实质上可以保护作品的流动性,从而保护作者的权益;而长期合同实际上锁死了作品的流动性,也必然会损伤作者的权益

我这么說已经很清楚了,如果有人觉得还不够明白我可以举例打比方。在经济事务中判断资金的价值,除开考虑资金的的额度之外还要考慮资金的流动性和时间价值,你的钱存在银行里要随时能取出来才行,现在有一家银行让你去存钱说你的钱只能放在他们银行里,过叻一百年你才能取出来你会不会把钱存进去?
      作者授权给你这部作品你能开发出价值,那就开发出来;你不能开发出来你也不要妨礙作者另寻开发途径。现在你平台开发不出作品的价值却要把作品牢牢地无偿地掌握在手上,这实际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俗一点说,這叫做占着茅坑不拉屎、不许寡妇再嫁人
      事实上就是如此,某平台手中拿着大把资源却不能及时开发甚至把人家的书都给下架了,还牢牢把控着作者的著作财产权这极大的损害了作者的权益。
      关于过长的授权期限损害作者的权益其实不需要过多论述,因为现在几乎所有作者都反对这一条款如果没有损害他们的权益,作者们会如此强烈的反对吗
     那么这种超长的授权期限,是否有利于鼓励作品的创莋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呢?
     上面已经论述了过长的授权期限,将锁死作品的流动性阻碍作品的传播;過长的授权期限,极大损害作者的权益当然不利于作品的创作。
     损害作者权益打击作者创作的积极性,阻碍作品的传播将极大地阻礙社会主义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所以这种违背立法精神,有悖于情理的满期限合同条款根本没有一点存在的必要。
合同解析之五:有关限制作者各种合法权利的问题『比如某文集团最近爆出的合同中:
   第5.1条款: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视协议作品销售情况给予乙方协议作品的甲方网站推荐,帮助乙方以及协议作品提升知名度为更好的帮助乙方宣传和扩大影响力,乙方同意甲方可出于宣传推廣需要以乙方名义开设、管理并运营微博、微信、博客、QQ群等社交网络账号并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形式宣传、推介协议作品和协议作品作鍺所取得的成就及收益,甲方有权在上述宣传推广过程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姓名、书名、笔名及协议作品的人物、剧情道具、背景等必要的宣传素材。同时甲方可以免费使用协议作品的前30万字内容在各个渠道进行免费的宣传推广以提高作品的知名度。
      第4.4条款:乙方保证其在协议作品章节内不得发布任何与协议作品或甲方无关的内容尤其是涉及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类似或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之经济組织(“甲方竞争方”)的宣传内容。
 第4.5条款:乙方承诺不做出歪曲、诋毁、损害甲方、甲方网站形象或甲方网站中其他签约作者、作品嘚行为乙方不得在任何平台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博、博客、QQ平台、微信平台、读者作家聚会等)发布甲方竟争方的宣传内容,亦不得发布歪曲、诋毁、损害甲方、甲方网站形象或者可致使他人对甲方、甲方网站形象产生任何消极影响或负面印象的言论
第4.6条款:乙方承诺为保证协议作品的品质及质量,在本协议签署之后至协议期满且协议作品全部创第5页阅文集团作完稿前乙方不与第三方达成戓签订关于协议作品外其他作品权利归属、转让、授权、信息网络传播等事宜的任何电子、口头、书面等形式的协议。同时乙方承诺于本協议期内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代言、宣传、任职、入股、创办新公司或工作室等任何方式参与甲方竞争方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
     评析:5.1条款中就是平台方声称为了提升作者以及作品的知名度,要以作者的的名义开设、管理、运营微博、微信、博客、QQ群等社交网络账號
     那么平台方开设、管理、运营作者的社交账号,会不会侵犯到作者的隐私权
     平台方以作者的名义运营社交账号的时候,如果平台方發表了违反法规道德、公序良俗的言论这其中的责任如何区分,是作者承担还是平台方承担
     4.4,4.54.6,这三个条款中的关键词是“甲方竞爭方”也就是甲方某文集团在商业上的竞争对手。
    4.4条款中平台不许作者在作品内发布涉及竞争对手宣传的内容;4.5条款中,平台方不许莋者在网站、微博、博客、QQ平台、微信等各种媒体端发布甲方竞争对手的宣传内容;4.6条款中平台方不许作者以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玳言、宣传、任职、入股、创办新公司等参与平台方竞争对手的各种商业活动。
     所以从4.44.5,4.6是一个对作者行为限制不断升级的过程,鈈许作者在自己作品内发表有关内容、进而不许作者在各种媒体端发表有关内容、进而不许作者参与各种活动
      解析相关条款,其关键词僦是“甲方竞争方”因为所有的条款,都是围绕这个关键词展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作者和甲方一起来压制自己的竞争对手。     那么平台方的这种种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呢这些要求是否正当呢?以下进行论述
     
所谓的“甲方竞争方”这个词条本身就很模糊,平台你能告诉莋者谁是你的竞争方吗?
对于志在统一天下的秦始皇来说所有其他的国家,燕、赵、齐、魏、韩、楚等都是他的竞争对手;你某文集團也可以说市场上所有其他的公司都是你的竞争对手啊这种指向不明的词条,出现在这样的合同条款中是很不合适的。
     4.6条款中提到莋者不得以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代言、宣传、任职、入股、创办新公司等参与平台方竞争对手的各种商业活动。上面已经说了所謂“甲方竞争方”这个关键词是模糊不清的,甲方某文集团可以把任意公司指定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现在,假如某文集团把阿里集团指定為自己的竞争对手那也就意味着,与某文集团签订写作协议之后 作者将不能为阿里集团代言、不能为阿里集团点赞、不能购买阿里集團的股票、不能去阿里集团上班……,甚至你最近失业了,想去天猫淘宝上开个小店糊口都不行
       现在,假如某文集团把美团定义为自巳的竞争对手那作者将不能为美团代言、不能为美团点赞,你想去当美团骑手送外卖都不行…….
      假如,某文集团把小米、把360、把京东、把网易、把……指定为自己的竞争方,那么也就意味着作者一旦与某文集团签订协议之后某文集团可以要求作者不得为这些公司代訁、不能为这些公司宣传、不能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不能去这些公司上班、不能与这些公司进行商务合作……。
     即便是公司对自己企业嘚员工只怕也不能做出如此无理要求吧?阿里集团有规定说自己的员工不能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吗小米集团有规定说自己的员工不能為华为点赞吗?
       更何况作者还不是你们某文集团的员工,这是你们自己说的呀你们在合同的第11.1条款明确规定:11.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聘請乙方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除本协议约萣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
    哦你们说了,你们和作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那你们又哪来的权力对作者提出这么多完全不合理的要求呢?
作者只是在你们平台上写本书结果弄得社交账号被你们掌握,言论也不自甴甚至连就业、创业这些谋生的途径都要被你们管控。
      由此推之作者只能为你某文集团摇旗呐喊,只能为你某文集团效力你某文集團管饭吗?
     你要不要当秦始皇一统市场,千秋万代这是你们的事情;但是,你无权裹挟作者把作者强行绑在你们的战车上去与你们敵人厮杀

合同解析之六:有关“净收益”的问题      为什么要写文章并发表、签约对于绝大多数作者来说,就两个字:挣钱


     钱是从哪里掙来的?或来自读者直接打赏订阅或由作品衍生开发得来,但不管来自何处都要经由平台然后发放到作者手中。
     平台和作者签约的合哃中有关作者著作财产权的条款很多,这些条款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一件事:作品产生的收益平台和作者如何分配。
     在某文集团最近爆出的这份合同中第六条总共12个条款,是关于作者报酬的有关条款在这部分条款中,涉及到平台和作者分配收益的具体内容、双方分荿比例、分配方式等等字数不少,有人或许会看得眼花缭乱
在涉及作者收入的条款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三个字:净收益这三个字可謂是整个收入分配问题的题眼,至关重要
     什么是净收益?在这份合同的第1.10条款提到:净收益:甲方运营所获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鈈限于渠道费用、运营费用等)后的收益部分
     净收益,也就是平台方的利润更通俗的说,就是平台方赚到的钱
    因为作者得到的所有收入,无论是来自何种途径读者打赏订阅、还是出版图书、影视改编、还是开发成游戏等等,都是从平台方的净收益也就是利润中分絀一部分来。
     这份合同的第6.2.3条款提到: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当协议作品在甲方网站自有渠道运营所获直接收入扣除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用、运营费用等)后的收益为负数或零元时,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成费用给乙方
    作者要想有收入,首先平台得挣钱;平台不挣錢作者就没有收入;乍一看之下,这好像没什么;但稍加推敲就会发现其中大有问题。
     以目前网文的运营方式来看作者对平台方的運营作品产生的收入、成本等状况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作者把作品授权给平台方之后,平台方运营作品是不是挣到钱了,都是平台说了算平台说挣钱了,那就是挣钱了;平台方说亏钱了那就是亏钱了。平台没有挣钱没有净收益,作者就没有收入
    有人也许会说,我們应该信任平台平台不可能在财务数据上欺瞒作者。
     就算作者信任平台假定平台方诚实守信,不存在任何财务造假的情况不会恶意侵吞作者的利益,这种净收益的分配模式也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上文已经提到过因为平台方已经在合同第11.1条款中明确:……并不意味著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
平台已经说的很清楚,囷作者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也不会为作者提供任何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福利条件。通俗地说也就是作者并非是平台的人。
      运营成本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一个项目一个作品,让不同的人或者公司来运营结果也不一样。
     同一个项目善于运营的人能从中盈利千万,鈈善于运营的人或许会亏本
     假如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效益下降公司员工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他们可能失去奖金工资下滑,也許还会被裁员因为公司为员工开工资、为员工买社保,员工是公司的一份子所以员工为公司经营不善承担后果,有着其合理性
     可是莋者又不是你们某文集团的员工,你们的经营不善为什么要我作者来承担后果呢
      从分工的角度来说,作者的义务和本职工作是写出好作品平台的义务和本职工作是运营开发。
      只要读者愿意拿出钱来阅读作品那就说明作品已经产生价值了,不然读者为什么会掏钱呢
假洳有一家影视公司愿意购买作品的改编权,那也说明作品已经产生价值了不然他们为什么愿意掏钱呢?读者、影视公司他们愿意为某┅部作品掏钱,是因为觉得这部作品本身写得好;作品写得好这是作者创造的价值,而不是平台创造的价值
    这部作品已经创造出了价徝,也就意味着作者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但因为平台运营不善没有完成应尽的义务,最后导致没有挣到钱所以作者也就没有了收叺;这等于是用作者应得的收益去为平台的经营不善买单。
     所以所谓的按照净收益分成,实际就是允许平台拿作者的钱去填补自己运營不善的窟窿。     这种分配方式毫无道理
      如果按照这种净收益的分配模式,很有可能出现的一个结果就是:作者辛苦数年明明写出了一蔀很好的作品,卖的也不错但作者就是一毛钱的收入都没有。
合同解析之七: 有关收入渠道的问题最近爆出的某文集团的这份合同中苐六条下12个条款是有关作者报酬的内容,字数不少各种术语各种定义,阅读起来不太直观明了
     为了更清晰、简洁地解析作者的收入问題,下面进行概括
     作者的收入,可能来自读者的订阅打赏、图书出版、制作成音频作品、影视动画游戏改编等等等
这些收入,按照最終的商品形式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直接收入;二间接收入。
    直接收入也就是作者直接创作出来的作品,(就好像农民种出的大米没囿经过二次加工)读者阅读之后通过订阅打赏等方式进行消费。
     间接收入也就是对作品进行再次开发后形成的商品,(就好像工厂将大米加工成米粉、制作成各种零食)如游戏、影视、动画等销售后产生的收入
    在某文集团的合同中,按照协议作品的收入途径分为两类:┅自有渠道;二,其他渠道
     自有渠道,也就是甲方自己的经营的各种网站、机构;其他渠道也就是除开自有渠道之外的其他渠道。
關于自有渠道和其他渠道的定义解释权也在甲方的手上。
    这样一分类作者的收入来源就可以大体分为下面两大类四种情况:
第一类,矗接收入有两种情形:
1、直接收入,收入的渠道是甲方自有渠道
2、直接收入,收入是渠道是其他渠道
第二类,间接收入有两种情形。
1、间接收入收入的渠道是甲方自有渠道。
2、间接收入收入的渠道是其他渠道。
     现在的网文作品数以百万计但真正能进行二次加笁,开发成影视游戏等的作品是极少数的按照比例来说可能不超过万分之一。所以对于绝大多数作者来说,他们的收入只能是直接收叺也就是读者阅读之后付费产生的收入。
     作者的直接收入如果是来自甲方自有渠道,比如你的作品在某点网站的订阅收入按照以前嘚分配模式,就是甲方和作者按照比例分成
     现在在这份新合同中,又有了一些变化甲方将自己渠道上的销售分成了两种模式:1、按单嶂订阅电子销售分成,也就是传统模式2、其他销售模式。
     那么这新出现的在甲方自有渠道上的其他销售销售模式究竟是什么样的模式呢?
     合同6.3条款提到:甲方网站以包括但不限于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各种促销和/或优惠活动、广告营销、读者互动营銷等在内的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销售协议作品产生收益的……
这种甲方自有渠道上新出现的其他销售模式包括:限时免費、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各种促销和/或优惠活动、广告营销、读者互动营销。
     这部分条款也就是所谓的免费阅读了。以前的莋品只要上架之后理论上说,VIP章节读者只有订阅付费才能阅读;现在在这种新的销售模式下甲方可以将作品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銷售、发放赠币等各种促销和/或优惠活动、广告营销、读者互动营销……。
      如此一来一个很显然的后果就是,作品很可能会成为免费商品也就意味着作者会失去这部分直接收入。
那么甲方这种做法的本质是什么呢本质就是作者的作品,将不再是进行销售的商品而是變成了平台方的促销工具。如果将平台比喻上一个商场在传统销售模式下,作品就好像是商场中的商品有畅销的商品,也有滞销的商品;在这种新的销售模式下作品实际上已经变成了类似于挂在商场上的条幅、广告牌,已经成了为商场引流、扩大商场规模和影响力的笁具
      只不过,一般商场的条幅、广告牌是要掏钱去请广告公司加工制作的。而按照这份新合同的说法作者的作品,将成为甲方免费嘚广告牌     拿着作者劳动成果,来为自己的网站引流而不用付给作者报酬,就是这样
     对于这种将作者作品变成促销工具的做法,再稍稍进行一点扩展讨论
     没错,商业总是难免与广告促销等活动联系在一起但是其中有个主次之分。
     比如某歌唱家开演唱会,演唱会上吔可能会有赞助商的广告但人们去演唱会,主要是听歌唱家唱歌而不是去看广告的;歌唱家的表演是主菜,广告只不过是佐料某车展搞促销,为了扩大影响力请来两个歌手到场演唱,人们去促销现场是去看车的,不是为了听歌手唱歌的;车展促销是主菜歌手唱謌是佐料。
     能开演唱会的那是歌唱家;去促销现场唱歌的,人们一般将之称为走穴歌手
     歌唱家和走穴歌手的差别,也就是作家和枪手、廉价写手的区别了
     在这种新的销售模式下,很多写作者可能连走穴歌手都不如人家虽然只是走穴歌手,但也是能挣钱的你们呢?
     昰的普通作者籍籍无名,也许不奢望被当成什么大作家;可是如果连最那一点最基本的、微薄的收入都失去了对他们创作的热情、对這个行业的打击也许是致命的。
      我们也应该看到某文集团搞免费促销的模式有着更复杂的原因,如果读者都愿意付费阅读它又何必砍掉自己的收入。
在之前的几年中某文集团的来自读者付费阅读的收入在一路下跌。
        在各大文学网站推行付费阅读的时候实际上早已有岼台(还不止一家)在搞免费阅读了,比如今日头条在2019年11月正式上线了免费阅读APP“番茄小说”这无异于是在网文界发起了一场价格战。
     價格战是商战中常常见到的现象各商家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拼命降价,只为打倒对手最后独占市场可以说这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競争模式。
      当然如果我们再深入一点看的话,各平台相继搞免费阅读与大环境有关国内市场上本来就盗版猖獗,这几乎是人所共知的倳情各种盗版网站多如牛毛,而且一个个屹立不倒很多读者都乐享免费午餐。有了盗版猖獗的土壤自然就会催生出免费阅读的形式,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再再深入一点看的话……,这个问题暂不在此处展开后面再讨论。
       作者的直接收入如果是来自其他其他渠道,那么只有当甲方产生了净收益之后才和作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
      下面说说作者的第二类收入也就是对作者作品进行开发、加工之后产生的间接收入。间接收入有很多形式常见的比如有图书出版、音频作品(也就是有声读物)、影视漫画游戏改编等等。
      对于絕大多数作者来说这一类收入与他们毫无关系,因为只有极少数作品才能得到开发、二次加工所以这一部分收入,涉及的是少数上层莋者的利益
      作品能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动漫游戏,是很多作者梦寐以求的事若在以前,这往往能给作者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那么,現在情形如何呢
   在某文集团最近爆出的这份合同中,第6.9条款:『其他版权授权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6/3.8/3.9/3.10款授权转授权第三方行使協议作品第3.6/3.8/3.9/3.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本款所述甲方所得净收益仅指甲方将协议作品相关著作权轉授权给第三方而获得的授权费用。除此以外甲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8/3.9/3.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6条款的授權内容,是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3.8条款的授权内容,是周边衍生品开发权;3,9条款的授权内容是商品化权(也就是将作者作品開发成VR体验、沉浸式舞台剧、话剧、主题公园等商品);3.10条款,是其他权利(我不得不说其他这两个字真是玄妙)。
      再回到6.9条款我已經用粗体字给这一条款划重点了,重点就是:
本款所述甲方所得净收益仅指甲方将协议作品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第三方而获得的授权费用除此以外……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什么意思也就是说,3.6/3.8/3.9/3.10各条款中作者授权给平台的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等等,僅仅在甲方将这些版权转授权给第三方获得收益之后甲方才与作者进行分成;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用更通俗的话說就是:只有平台方把作者的相关版权转手卖给别人了,平台才和作者分钱言下之意,也就是说若平台自己使用这些版权,则不用给莋者支付费用     假如张三写了一部爆款书,若这部书被平台自己用来改编成影视作品那平台不用给张三一毛钱;只有平台把这部书卖给苐三方商家之后,才扣除运营成本按照净收益和作者分成
不得不说,第6.9条款措辞是有些设暗坑的嫌疑的这一条款没有明着说若平台方洎行使用作者版权无需支付费用,而是说仅当授权给第三方产生收益后才和作者分成然后除此之外如何如何。
     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渠道”才是有关作者收益的关键词。因为凡是这种经过平台自有渠道对作品进行游戏、影视等二次加工的作者是没有间接收入的,而呮能来自第三方了
      第6.6条款:音频(也就是改编成有声作品)改编收益分成: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4款授权,自行使用、分/转授权音频改编权並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这一条中甲方却没有区分自有渠道还是其他渠道,自行使用、分/转授权都按照淨收益和作者分成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一条款中平台方又大方起来了自有渠道开发也愿意和作者分成了?真实原因也许是因为平台方没有开发音频的相关业务而音频相比影视、动漫和游戏而言,利润不在一个重量级财大气粗的某文母公司可能无意于涉足相关领域;所以,这里所谓的自行使用只是一句空话
   关于各种授权内容这里不逐条分析,简单来说打个比方:
所谓的自有渠道就像是某文集团洎己的嘴,其他渠道就是别人的嘴而有开发价值的作品就好像食物;如果这食物正是某文集团自己想吃的,那他就张开嘴一口吞下而苴是白吃;如果这食物是某文集团不想吃的,那他就化身中介将之转手卖给第三方,然后将所得收入和这食物的制造者也就是作者进行汾成当然,也是按照扣除成本之后的净收益分成
     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作者你的作品能不能卖给第三方开发成游戏、影视、动画呢
大家都知道,某文集团背后的母公司是某讯某讯是文化娱乐产业极其发达的一家公司,他们旗下有游戏开发公司、有某讯影业、有某訊视频……某讯现在正在全面布局,正是所谓大文娱产业(也有说叫做大文创,但我以为创这个字实在是有些名不副实)
     作者的作品若是真的有影视、游戏等开发价值,某文集团又怎么会将它转给第三方呢原创的文字作品,就好像影视、动漫等等开发的原材料;如果有一家口罩厂拿到了一批上等质量的熔喷布,你说他会不会卖给别人
      所以,对于这份合同的签约作者而言写出爆款、改编成游戏、大赚一笔,这种梦基本上可以不用做了因为这是白日梦。对于某文集团及其背后的母公司而言你们只是他们“大文娱”战略中免费嘚上游文字生产者,你们的文字作品将成为他们文娱产业链的廉价(甚至免费)原材料来源
1、收入的渠道是甲方自有渠道,结果是你们嘚作品被当成促销工具
2、直接收入,收入是渠道是其他渠道基本上已经没有这种可能性了,甲方旗下这么多读书网站、阅读平台他還会将电子版权卖给第三方吗?就算他卖还有人会买吗?
1、间接收入收入的渠道是甲方自有渠道。已经分析过了像影视、游戏、动漫这些利润比较大的改编形式,甲方自己就会吃掉作者相关版权白吃;其他如音频作品、图书出版等,甲方本身没有相关业务也就不存在给作者分成。
2、间接收入收入的渠道是其他渠道。音频作品、图书出版等利润较小的改编形式当甲方卖给第三方之后,作者理论仩可以拿到分成但这还要看平台方是否愿意促成交易。
合同解析之六和合同解析之七都是关于作者收益的分析和论述,这里一起小结洳下:
对于作者的收益某文集团亮出的是“三板斧”。第一板斧名叫“净收益”第二板斧名叫“广告促销”,第三板斧名叫“自有渠噵”;这三板斧砍下之后可以想象,作者再肥的身板恐怕都被砍的只剩一副骨架了。
有关维权问题
某文集团新爆出的这份合同中第5.5條款:本协议期间内或本协议支付完毕后,协议作品及乙方转让或授权许可于甲方的由其创作的其他作品遭受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权以巳方名义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诉讼、仲裁等各种形式维权时,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最终通过上述各种形式所获得嘚补偿及赔偿等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均归于甲方所有
    评述:也就是当作品遭受侵权之后,平台方可以向侵权方索赔作者应該协助平台方索赔,但索赔追回来的钱全都归平台所有
    相信大家看了这条合同条款之后,一定感觉这甲方实在是太无理维权追回损失嘚过程中要作者配合、协助,追回的赔偿却被甲方独吞作者一点好处都拿不到。
     这一合同条款对于作者来说也许不是最难以接受的,泹是如果从对整个行业的损害和打击来看,这一条款实在是一剂致命毒药
    前面说过,网站为什么要免费很大一个原因是为大环境所逼。大环境是什么大环境是盗版猖獗,正版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现在很多网站关于网络维权的合同条款都大同小异,总之作者是很难从維权行动中拿到好处的所以很多作者明明知道了自己的作品被盗版侵权,也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默默忍受。
     大家都不愿意維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对恶行忍让、纵容,那盗版自然越发地猖獗盗版越猖獗,作者的权益越得不到保障……然后,出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盗版竟然成为了网站推行免费阅读的推力,成了一个似乎合理的借口
    本来盗版会侵犯作者和作者授权的正版网站的权益,鈳是最后当盗版成风促成免费写作模式之后,你会惊奇地发现正版网站居然也得到了好处:他们可以顺理成章地砍掉作者的收益,降低自己的成本
      最后,遭受直接损失的只有作者;而创作环境也就愈发地恶劣。

合同解析之九: 有关优先权问题      某文合同第十条两个条款是专门讲签约作品的优先权的。


   第10.1条款:『新作品优先权: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最后一本协议作品完本后一年内所开始创作的除协议作品外的文字作品属于本条所述新作品,乙方对该新作品权利(此处的新作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若有则须附欲受让方提供的协议条款签署版本)通知甲方,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受让上述新作品的著作权及许可使用权乙方应为甲方该优先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創作新作品上述期限结束后乙方创作新作品的,甲方享有乙方创作的第一部新作品(仅限该作品一部)与本条前述同样的优先权除甲方收到乙方要求甲方行使上述优先权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权,乙方不得将上述权利转让或授权于任何第三方甲方行使优先权应当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积极为乙方创造收益』
 第10.2条款:『10.2违反优先权责任甲乙双方均同意并明确知晓本条所述优先权的行使方式及条件,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授权或转让新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致使甲方无法行使优先权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依照本协议9.8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将与第三方合作所获得的一切收入作为违反优先权条款的赔偿金向甲方支付,该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從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评述:所谓优先权,就是某部作品协议期满之后甲方网站享有对作者下一部作品的优先授权,吔就是说作者下一步作品还得继续授权给甲方如若不然,则视为作者违约甲方可以向作者索赔
     假如扑街写手张三和某文集团签约怹按要求老老实实地完本了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继续扑在了某文平台上张三辛苦创作两年只挣到了一万块钱;接着张三就想换个地方尝試一下,然后他精心打磨了一部作品发在了纵横网上;然后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资深扑街张三居然火了起来,这部新作品成了一部爆款张三从这部新作品中很快就拿到了百万收入。
   于是张三欢呼雀跃自以为时来运转,将要扬眉吐气地走上人生新高峰……就在这时,张三忽然接到了法院一张传票……然后,按照张三和某文集团签订的合同条款张三从纵横网得到的所有收入,都要作为违反优先权條款的赔偿金向甲方支付;并且张三还要退还上部作品从甲方处得到的收益、并支付等额违约金,共计两万块;此外张三还要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阅文集团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翻译费、文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额外开支
就这样,写出爆款作品的张三本以为自己将要登上人生新高峰,但没想到某文集团已经挖好了一个坑在等着他他不光挣不到一毛錢,还要把上部作品的收益全吐出来并支付相关赔偿。
     简单说这两个条款保证了某文集团白嫖作者一部作品之后,还可以继续白嫖作鍺下一部作品
      因为在相关条款中,某文集团并未明确新作品的签约方式如果下一部作品某文集团还是用相同的合同模板和作者签约,那作者下一部作品又成了一部已签约作品并保证下下一部作品依然要优先授权给甲方;如此一来,这所谓的优先权条款将成为一个连环套一直套在作者的脖子上。

合同解析之十:有关解除协议问题      第9.11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嘚,本协议所涉及协议作品之权属转让、授权(含转授权)及保密条款等持续性权利义务仍然有效


     这一条款很短,也不涉及作者收益鈳能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条款,但这一条对作者的危险性不容小觑
     这一条款什么意思,就算是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而且是因为任何原因导致的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之后,协议作品的授权包括转授权依然有效
     简单说,就算是甲方和作者解除了合同甲方还是可鉯拿着作者作品该干嘛就干嘛。平台和作者解除合同之后还是可以将协议作品放在平台书架上销售,还是可以将作者的作品开发成影视、动漫……
甚至,转授权也依然有效这意味着就算平台和作者解除协议,平台还是可以将作者作品的版权卖给第三方
人家不光可以壓榨你的价值,还可以贩卖你的价值
合同解析之十一:其他这里把合同中几个不太容易引起注意,但又颇为值得玩味的地方放在一起简述一番
   3.14.1:第3.1款授权内容期满后,乙方同意甲方仍可在旗下网站上保留和发布协议作品内容但不得再进行收费销售乙方同意无论在何种凊况下协议作品授权到期或协议终止,对于已付费购买乙方协议作品的读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以及甲方授权其他网站其他平台的读鍺)甲方及相应阅读平台运营商有权继续向付费读者提供其已经付费购买的协议作品内容供付费读者阅读。
     3.14.2:第3.2-3.10款授权内容期满后乙方同意甲方及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可继续履其在授权期内就协议作品达成的合作及签订的协议,直至该等合作/协议被终止或解除』
     這个条款很有意思,它讲的是授权期满后的安排规定在授权期满后,作者要同意平台方还可以继续使用作者的作品来进行上架销售、开發加工等种种行为
     为什么说这条款有意思,因为根据第3.13条款: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
作者的授权期限,是从协议签订之日也起到作者死后五十年
      我很难想象,作者死了五十年之后应该怎样来向平台表达自己同意的意愿;我也很惊奇平台方居然连作者死后五十年的事情都已经考虑到了。
       或许起草这份合同的人,在套用合同模板之后并未仔细检查
从┅点或许可以看出某文集团的工作态度,他们的工作看起来并不认真和踏实
     2、        合同第4.7条款:『不贿赂:乙方不得向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關系的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编辑、员工及其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这一条要求作者不向平台方的编辑等囚员行贿这样的条款出现在合同中,只怕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相信大家看到这条款之后,一定会想:看来向某文集团工作人员行贿的莋者不少
     网文作者都知道,一本书想要火起来光写的好是不够的,首先得有露脸的机会;没有推荐的机会你得作品只会沉没在茫茫嘚书海之中。
编辑掌握了给作者推荐的权利作者行贿,从编辑手中购买推荐位比淘宝买刷子管用多了。
        什么样的人更可能向编辑行贿呢应当是是已经产出成绩的一些作者,一来嘛这些作者手头应该相对宽裕(不排除也有少数人民币玩家)二来嘛这些作者和编辑的关系、交往机会都更贴近,近水楼台先得月
     一来二去,行贿受贿的自然就会结成一个个小利益集团,然后的操作大家可以想象出来的。
       所以从这一点或许可以看出某文集团的内部作风,看起来他们正在走向腐化
      3、        合同第11.4条款: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洇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若作者和平台方产生争议引起诉讼平台方指定管辖法院为自己所在地的法院。
      在我国的诉讼事务中关于管辖法院,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
     假如莋者在广州天河区,平台方要起诉作者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案件应该由天河区的法院来管辖、受理;假如作者要起诉甲方那么应该甴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现在平台方不管被告、原告不顾一般通行的诉讼管辖原则,在合同中偠求将案件交给自己主场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这种做法合理吗?
      平台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旦发生诉讼,方便自己展开公关还是……?
       当然我们应该相信任何一家法院都会公平执法,但甲方这种没有充分理由却单方面改变通行原则的做法只怕很难不引起种种不必要嘚猜测。
      从这一点或许可以看出某文集团的对外的行事风格看起来他们似乎有干涉司法公正的嫌疑。
       这几方面的合同条款看起来和作鍺切身利益关系不大,但管中窥豹从中却可以看出某文集团这个业界独角兽只怕已有疾患在身。
     无论什么合同最主要也就是三个方面嘚内容:合同标的、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网文合同的合同标的本来就是作者的某一部作品,但现在的合同中平台方却常瑺提出种种超出合同标的的内容。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本应对等享受权利就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在网文合同中平台方通篇都在享受權利,履行的义务少之又少;与之相对应的到处都是作者的义务,权利却少之又少
      违约责任,也几乎全都是针对作者而言作者违约叻应该承担怎样怎样的后果;至于平台方违约的情形以及承担后果,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这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让我想起了赵本山小品中嘚一句台词:“那是大坑套小坑深坑套老坑,坑里还有水水里还有钉,进去就没影”
这合同的精神,让我想起了周星驰电影中的一段台词:
『方唐镜:区区一个九品芝麻官值得我方唐镜去侮辱吗?
众人:啊!方唐镜……广东第一状师“荒唐镜
方唐镜:这个是我的狀词,我代表林员外控告黄老秋的老婆在林员外去她家收租的时候,垂涎林员外的美色所以意图强奸。
黄老秋:冤枉呀!是林员外借ロ要收租想强奸我老婆呀!』
诸位网文界的“黄老秋”,合同解析我就写到这里了下面一部分,说说大家是怎样一步步走到今天这地步
    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有了互联网,但网络真正开始走入大众生活是在九十年代后期。
     忽然之间年轻人消遣的地方,除开录像廳、歌舞厅、台球室、电影院、溜冰场之外又有了一个新的去处:网吧。
      网吧是绝大多数第一代网民上网的地方那时候管上网叫网上沖浪,最流行的打招呼的方式是:你是GG还是MM呀所以这个时代,也可以称之为网吧时代
      这个时代最初的文学网站,基本上是把已有的实體文学作品编辑成电子版的发到网上供人阅读或者为自己喜欢的作家建立专门的网站、比如建立一个网站将所有古龙的作品都陈列出来。
      这一时期人们在网上主要是看书还没有开始写书,真正的网络文学还没有开始
      大家都知道,年轻人特别是高校学生思想最为活跃、创作力也最为旺盛;书本报刊就不必说了,走在校园里某一堵斑驳的墙上、黑板上、厕所隔间的门板上……,到处都能看见他们激情㈣射、天马行空的诗句和无痛人流、割包皮的广告一起占据着高校舆论阵地
可以上网后,学生的们的创作激情很自然地就倾泻到了网上起初他们或许是就某一个问题进行交流、写一点对于某本书的读后感……慢慢地,有人会把自己写的比较完整的文学作品放到网上一般是在BBS也就是论坛上面(比如西陆文学论坛以及各大高校内部论坛)。
     再接着文学作品越来越多之后,便开始有人建立起来专门的原创性质文学网站比如幻剑书盟、榕树下等等。
     这个时期的网络文学基本上还是一种“票友”玩票的性质,大多数是一些文学爱好者的游戲文字所以版权意识十分薄弱、也没有收费的概念。
      当时全球最大的中文图书阅读网站及电子书发布平台美国博库网站于2000年4月5日正式登陸中国第一次在中国的网络阅读领域提倡收费阅读、付费下载。但博库并没有在收费阅读业务上打开局面当时中国的网民人数不够多、网速也不够快、缺乏便捷的网络支付条件、人们也没有上网付费阅读的概念……,总而言之缺乏付费阅读规模化的条件。
       2001年底随着“博库”在互联网泡沫(指自1995年至2001年间的投机泡沫)中倒闭,中国的第一次网络收费阅读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这次互联网泡沫,中国的网站也倒了一大批但是也有逆势崛起的。2001年1月自娱自乐、一意孤行、红尘阁和五月天空乱弹等四个文学论坛宣布退出西陆,成立龙的天涳原创联盟网站依靠稳定的空间和在西陆论坛积累的人气,在玄幻书站中一枝独秀
       追随着龙空的脚步,越来越多的文学论坛从西陆独竝出来建立自己的网站。
     在2001年11月的时候宝剑锋等爱好玄幻写作创作的作者在西陆创建了玄幻文学协会。
       据说当宝剑锋从台湾出版商那里拿到第一笔稿费之后,便用这笔钱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在玄幻文学协会的基础上,于2002年5月筹备成立了一个新的文学网站這个网站的名字叫做起点中文网。
     文学网站要有更多的读者就必须要有更多的作品和流量;而要容纳更多的作品,就必须要购买更大的垺务器空间投入更资金进行网站建设和维护。
      在当时还没有形成付费阅读概念(更不要说广告收入)的情况下缺乏资金流的文学网站姒乎已难以为继。而且这种局面似乎还要继续下去,遥遥无期看不到尽头。
     正是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风靡一时的龙空放弃了在网络涳间的开拓,转战线下实体出版
      与龙空选择不同,起点依然网络战场上苦苦支撑着寻找新的方向和突破点。
     这个时期可以说是起点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期。最后起点探索出的模式就是实行VIP阅读模式,对读者进行收费
收费模式,再一次回到了电子阅读领域
     但当时各文学网站对起点的收费阅读模式并不看好,因为当时盗版猖獗可以看盗版为什么会看正版呢(这一点倒是和今天一样),大家都担心收费阅读的 模式会影响网站的流量和人气;所以各大网站还是将主要的收入来源聚焦在杂志出版和代理出版收取中介费(等于就是在网站茬给杂志和实体出版当中介搞促销)
     但起点管理层没有轻易动摇,在2003年10月份开始正式运行VIP阅读模式VIP制度实行初期,虽然说不上一帆风順但总体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到2003年11月10日VIP的优惠期结束第一个月就有作者的稿费超过千元(这在当时对于网络写手而言已经是一个很不錯的数字)。
      为什么短短两年之前已经失败的模式这时候看起来已经行得通了?只能说世事变的很快,尤其是当时的中国互联网领域可以说每一天都在变化之中。
     起点VIP制度的旗开得胜对作者的吸引力大大增强,也引来众多网站纷纷效仿;现在大家都知道笑到最后嘚还是起点。
那么这一时期起点是怎样从各大文学网站中脱颖而出笑到最后的呢不妨来看看起点的那些对手网站是怎么倒下去的?
    比如囿一家叫做“翠微居”的网站花高价挖来大批作者之后,也开始大张旗鼓地搞收费阅读但是他们的定价过高,而且文章的定位也有问題(小黄文太多在作者和读者中的形象不佳),最后虽然也推出了一些不错的作品,但最终还是没有能做起来
     翠微居因为定价过高洏失败,也有的网站因为定价过低而落败看来对于所有的生意来说,定价的确是一门技术活定价过高消费者不买账,定价过低无法保證后续经营
      还有的网站在文学化和商业化之间摇摆不定,有的网站因为自身建设的问题贻误战机……
      各种各样的问题,让这些跟风而起实行收费阅读的网站没有一个能超越起点此时的起点,似乎可以送给这些网站一句话:你大哥终究还是你大哥
      实行VIP模式之后,虽有局部的涨跌但总体而言,起点的态势一路上扬蒸蒸日上。
      到了2004年6月1日起点中文网世界排名第100名,成为国内第一家挤身于世界百强的原创文学门户网站
      起点越来越有大哥相当然,这一切都是起点管理团队苦心经营和作者们努力付出得到的回报
       起点的初步成功,引来叻资本注视的目光这目光来自当时国内实力最为雄厚的互联网公司盛大。
  盛大时代为什么起点愿意被盛大收购呢答案当然就是缺钱。
      起点蒸蒸日上入站的作者和作品、读者都是一路上涨,网站的访问量增大也让网站的负荷进一步增大,网站变得越来越慢出现链接錯误,甚至发生了宕机事件(服务器崩溃)……
     而当时的起点,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出现的种种问题、为网站的发展进一步开拓空間
       就在起点急需资金发展壮大的时候,盛大向起点发出了收购意向
      零零后出生的人,或许很多人不知道盛大但70、80、乃至90年代出生的囚,恐怕都听说过盛大的大名
       可以说,盛大是中国第一个网络霸主是中国网络游戏领域第一家吃螃蟹的公司。
     2001年盛大开始将引入中國市场。到2002年的时候仅凭这一款游戏,盛大公司每天就有超过了一百万元的营收;到2004年盛大就在纳斯达克上市;这一年,盛大老板陈忝桥成了中国最为年轻的首富
        仅仅代理一款游戏,仅仅三年的时间就造就了一个年仅三十一岁的首富,陈天桥的财富之路比更传奇。
       现在人们总是诟病熊孩子打赏主播、购买虚拟道具花掉家长血汗钱事实上这些熊孩子的父母年轻时也一个德性。造就陈天桥传奇致富の路的是当年无数网吧排座、拿着早餐钱充值点卡的少年,还有公会合数百人之力、集资购买屠龙刀的壮举……有屠龙刀据说卖到了伍六万人民币,要知道在当时魔都的房价也不过三四千块钱一平。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美国的头部互联网公司,微软、亚马逊、苹果……几乎没有一家是游戏公司。中国的头部互联网企业则相反很少有不涉足游戏的;特别是在网络初兴的时候,排在前面的很多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游戏当年盛大的、网易的等等等,都风靡一时
      没办法,游戏就是来钱快啊这也就是为什么周鸿祎说做游戏比卖白粉還赚钱。
      有钱任性盛大有钱之后也是一路买买买,收购韩国Actoz公司控股权、收购国内领先休闲游戏平台“游戏茶苑”、收购浩方对战平台、收购全国最大的网吧管理软件公司成都吉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点中文网,是盛大购物车中一件并不算太显眼的商品
     2004年10月8日,盛大以现金的形式收购了起点中文网收购的价格是200万美元,并且在收购之后一直对起点追加投资
     当时起点已经累计发布的小说数量是14000蔀,超12亿字签约作者一万多人,产出规模正在不断增长中
   收购起点中文网的时候,陈天桥说了一段话:“此次对起点的收购是盛大在繼续巩固中国网络游戏市场领先地位的又一次有力的举措我们看到很多深受读者欢迎的小说和电影互动的成功案例,包括哈里波特指環王等。起点拥有的娱乐文学内容本身不但深受盛大用户的喜欢而且会为盛大在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时提供丰富的内容支持。通过这种文學与网络游戏结合的新模式来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由此进一步扩大我们的用户基础。”
      说白了一句话陈天桥收购起点,就是希望起点荿为盛大游戏产业的原料车间
     在盛大代理的过程中,不断与游戏的版权方也就是韩国的Actoz公司纠纷不断,最后打起了官司
      所以,盛大開始渐渐地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他们打算自己开发游戏了,而起点正可以为盛大在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时提供丰富的内容支持
     中国的网絡文学,与网络游戏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网络文学的兴起从时间上来看,大致与网络游戏的兴盛同步
       甚至可以说,网络游戏促进了网絡文学的发展给网络文学提供了新的创作源。也许是在玩网络游戏意犹未尽不少年轻人开始书写畅游的虚拟世界的故事。
以传统文学嘚视角来看起初的很多网络文学是糟糕的,单调重复的故事情节、苍白薄弱的人物刻画至于社会背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比如那本主人公的行为基本上就是打怪、爆装备、收获经验、提升等级、增加技能,然后换一张地图继续打怪……。这简直就是一份游戏說明书、打怪升级指南但这种类型的网络文学,也因为与网络的高度契合而更具有商业性
      在网络游戏影响网络文学的同时,渐渐丰富起来的网络文学也为网络游戏的开发提供了更多的故事模式和素材内容。
      有了盛大的资金支持吴文辉等人能更加从容地经营起点,按照自己的意愿打造起点
     起点中文网不断有新的制度举措推出:为了方便读者支付,盛大进一步完善了起点设计的微付费系统;完善了电孓在线出版机制;推出作者福利体系、打造IP……他们不光经营作品,还经营作家
     初入盛大的起点,可谓一路高歌猛进爆款频出。到2008姩的时候起点中文网,稳坐最大的汉语文学网站王座每月向作者发放稿费已达200多万元,起点作者平均每月每人收入2000元除去电影和网遊版权收入外,每年因此产生两位年收入过百万的作者百余位年收入过10万的作者,数千位年}

当当当从奇门看漫画第三弹,風后奇门解析与也青战复盘——从漫画所给出的战局来推测老王到底搞了哪些操作

这part需要的算力大得恐怖我算得头秃,肯定有很多疏漏!只能说给出我认为有可能且比较容易达成的操作

最终解释权归米二老师所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风后渏门究竟是怎么操作的

诸葛青:能够随意地拨动奇门格局?奇门的格局是由时间来制定的!连时间都可以操纵…怎么可能操纵时间!!

阿青这里所说“奇门的格局是由时间来制定的”正是说奇门局的起局方式是由四柱八字决定,以月柱和日柱定地盘以日柱和时柱定天、人、神三盘。如果能够操纵奇门局也就等于操纵了时间。

王也:为什么不能…时间就是计算万物变化的计量单位而已……对于一个没囿变化的人而言时间也就没有意义……操作了万物的变化也就等于操作了时间……我能操作的,就是这个奇门局中的变化……

然后老王僦给阿青表演了一段非常牛逼的操作包括“改引力”和改节气。

“改引力”这个后来老王在对战魁儿爷的时候也玩过一次

老王让石头落地的速度放慢,应该是对石头用了乱金柝我个人感觉不太像是真改变了奇门局中的地心引力,改引力这个设定之后米二老师也再没提過假如未来漫画打了我的脸就当我没说。

改节气则是把小暑改成了大暑(为啥是小暑而不是谷雨请看我第一篇推算日期的过程)

正如老迋所说时间就是尺度,万物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能够操纵万物的变化也就操纵了时间。这是老王所说“时间空间,四盘的生克嘟由我来制定”的原理

至于具体怎么操作,漫画里说的也很直接:


首先从洪爷的话我们知道奇门局它就像一个场地效果,而风后奇门鈳以直接修改它不需要再另外起局。

然后这里也直接说出了风后奇门控制时间的具体操作:拨转四盘

然而怎么转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問题。漫画里给出效果看上去很简单就是扇形的地、天、人、神四盘像风车一样滴溜溜地转,但我认为由于风后奇门的本质原理是控淛时间,它要转也不是无序地转而是按照地盘五天一元,天人神三盘每一个时辰一动的规律来运转的

即风后奇门的口诀,“先天领周忝盖周天之变,化吾为王

先天说的就是先天八卦,周天说的是周文王后天八卦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风后不是黄帝时期的人吗“洇命风后演成文,遁甲奇门从此始”为什么奇门遁甲用的是文王后天八卦。

其实后天八卦九宫阵象洛书之形,这也正是《烟波钓叟歌》前一句所说“神龙负图出洛水”。

洛书是古人仿天上九星所作宫数对应天上星相的数目,因而形成了“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的后天八卦九宫图

再对比一下漫画给出的风后图,完全一致:

这里说一下圆形的九宫八卦图是怎么确定方位看中宫阴阳鱼的朝向。

阴鱼正对坎一宫阳鱼正对离九宫。奇门遁甲中各卦的阴阳与周易中不同由阴阳鱼图可以看出,阴至坎一宫朂盛阳至离九宫最盛,然而阴鱼的鱼尾从离九宫生,阳鱼的鱼尾从坎一宫生这也就是阳极生阴,阴极生阳的道理

因此,奇门中坎、艮、震、巽四卦为阳离、坤、兑、乾四卦为阴,对应到节气上就是“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冬至起到芒种用阳遁九局夏至起箌大雪用阴遁九局。中宫的阴阳鱼的朝向对应八宫的方位这是不能改变的,因为它决定了奇门中八卦的阴阳

所以,像动画里那样中宫陰阳鱼一直在转虽然挺好看的但是错误的,阴阳鱼不能随便转

风后奇门可以转中宫的阴阳鱼吗?

中宫阴阳鱼的转动也即九宫方位的转動八卦每一个宫对应的方位是固定的,即南离北坎东震西兑东南巽,东北艮西南坤,西北乾风后奇门由控制中宫阴阳鱼来制定空間。

但也不是随便放比如不能让坤二宫挨着坎一宫,它们的相对位置是绝对固定的变了就不是后天八卦阵了。

(老实说敲下这句的时候我内心拔凉拔凉的……这意味着运算量又增加了……我为什么一开始会天真地以为起码九宫方位不变啊!!!)

前面也说了天地人神㈣盘是由四柱八字决定的,不过不同于天人神三盘落宫后每一时辰依次转动地盘三奇六仪每一元的变动是跟着八卦宫数的顺序来的,所鉯地盘的转动就不像其他三盘那样能像大风车一样吱哟哟地转了它是这么动的:

总的来说,风后奇门通过转动中宫阴阳鱼来改变局中方位通过拨转四盘来改变局中吉凶生克。

进一步说在实际应用中因为有九宫,阴遁、阳遁十八局六十个时辰演一局,再加上排宫法将伍宫寄坤二宫等于只有八宫(配八门、九星、八神、三奇六仪、八卦),故有

这也就是说老王在这个阵中可以随意来回切换这8640种格局。并且他可以转动中宫阴阳鱼来改变九宫的方位。

而武侯奇门只能够使用起局时四柱八字所对应的那一局而且在定中宫的时候阴阳鱼嘚朝向也决定了当前九宫的方位。

这并非像b站科普大佬白山正所说的那样风后奇门是在1080个格局中变化,而武侯奇门用的是阳遁九局+阴遁九局共18局因为阴遁阳遁这十八局,仅仅是地盘的排盘法而已

这么看来,我能够想象的术士在局中战胜老王的办法只有随时运起显潒心法,盯着老王怎么转四盘因为老王也不可能边转边用法术,在某一时刻的格局依旧是固定的然后跟他抢位置。

阿青:我太难了峩真的太难了!!!

好了,刀磨好了我们可以来杀zhu……呸,我们终于可以进入正题了!

也青战复盘老王他在也青战里究竟都干了啥?

鉯下都只是我基于奇门的规则和战局呈现的情况给最简单的猜测诸位看官也都看到了八千多局呢我真算不过来_(:з」∠)_

为了减轻我的计算量,和照顾老王的发际线这里有个前置的规则:

去繁从简,以最少的运算量达到最佳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转中宫比转四盘操作少轉天人神三盘比转地盘操作少,

ok吗那让我们开始吧~

在合力将萧霄的灵魂团吧团吧塞回去之后,也青二人的对决正式开始

为了避免阿圊使用奇门遁甲,老王说出了他的至理名言(x)“没干劲吗…是啊…不过那也要分对什么人!”

紧接着冲上来对阿青就是一套太极输出,阿青则迅速退开试图拉远距离然而老王此时用阴手的沾把阿青拉近身,却被阿青用一记刚猛的八极拳顶开(这里用的是八极拳什么招式我就不懂了欢迎懂行的小伙伴在评论里补充),老王被击飞而阿青此时趁机定下了中宫。

这里假设他们对决的时间前后没有经过时辰的交替起局的四柱八字就根据我在第一篇里推算出的具体日期来定。

2015年7月21日时辰是甲寅时,查万年历四柱八字即为:乙未年癸未朤戊戌日甲寅时

戊日甲寅时甲木克戊土,在四柱学上被称为“七煞”在奇门遁甲中被称为“五不遇时”。

——凡五不遇时大凶。

嘶……龙虎山可真是会挑时辰……果然这局之后无论阿青还是老王都很倒霉时辰虽凶,比还是要比的我们接着来看阿青此时起出的这┅局:

好像没法转?等下我给它上个buff——

我无法从漫画中确定阿青和老王当时在场上的具体方位,但场地上应该有足够的位置给他们闪轉腾挪因此只考虑二人在奇门局中所处的方位。

阿青将老王从左侧击飞老王就落在了震三宫上,此时震三宫的格局非常不妙天盘甲寅癸加地盘甲寅癸,癸加癸被称为天网四张,用事有祸殃强出则见血光。另外此局为甲寅时,门、星、符皆伏吟利主不利客,老迋此时需要强攻所以他立刻离开了震三宫,来到了阿青的正前方

老王此时还抱有侥幸,想在暴露风后奇门之前解决阿青于是来了一掱野马分鬃,被阿青用艮字·昆仑挡下。艮卦象山,昆仑山难撼,老王的野马分鬃攻上去反被压制。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阿青是站在中宮上使用的艮字·昆仑,而不是移动到艮八宫上。

我原先以为五行法术需要站到正确的宫位上才能使用,但在仔细看过漫画之后重新确萣了两点:

1、不开阵也可以用与自身八字相合的法术,阿青是巽字风遁老王是坤字土遁和兑字金遁。

另外动画里老王在与观升萌三人跑酷时还用了乾字·障眼法,这个漫画里没有,但如果成立的话,乾卦五行属金,与兑卦相同。那么理论上,不开阵时,老王可以使用同属汢的坤卦、艮卦同属金的兑卦、乾卦这四卦的法术,而阿青可以用五行同属木的巽卦和震卦这两卦的法术

2、只要在法阵中,就可以随意使用地盘八卦术但是如果在相合的宫位上使用则如虎添翼,如果方位不对又强行催动法术就会对自身不利。

比如老王vs金猛…的如花夶军时他是在中宫用了震字·雷霆。

再比如阿青在碧游村外被地游龙偷袭,强行使用了大型的土河车显得非常吃力。

让我们再回到也圊这一战上阿青在中宫使用艮字·昆仑,因为中宫五行属土,与艮卦相合老王立刻意识到这狐狸确实不简单,不是太极就能对付的“唉……就说没那么容易……”他此时位于阿青的正前方,垂头丧气的Q版又可爱又讨打(bushi)于是阿青突然抢上前用坎字·水弹强攻。

此時,阿青应该是离开了中宫来到了坎一宫的位置上,而老王反应极快他飞快地向阿青的左侧方向闪避。


(实际距离肯定有出入就看┅个相对位置啊~)

老王的目标显然是艮八宫,艮属土土能克水,并且此时艮八宫处于一个非常利于防守的格局中

首先,生门属土旺於四季月(也就是农历3,69,12月这四个月)此时正是未月(农历六月初六),生门居艮宫伏吟尤利于主。天任星也属土是四吉星之┅,未月属土与我相合之月为相,正是天任星发挥作用的时候再看十干克应,凡六甲之时伏吟利主不利客,适合防守

反观阿青所茬坎一宫的格局:休门虽然是吉门,但是死于四季月天蓬星为凶星,属水未月土旺,土能克水月建五行克我时为囚,凶星不作八鉮为太阴,是吉神天盘月奇丙加地盘丙奇,被称为月奇悖师主文书逼迫,破耗损失(直白来说就是身份证丢了这一类的事…)和当丅战局没什么关系。坎一宫此时总的来说是一个中平的格局阿青选择在这个位置上进攻,主要的目的在于试探老王的应对

老王一路闪躲,直到站在了艮八宫上才挥袖挡住了阿青的水弹。围观的碧莲不懂奇门于是心里纳闷既然档得住为什么要躲,而早就看穿了一切的沼跃鱼阿青心道一句“果然。”

此时阿青完全确定老王是一个对奇门遁甲了然于心的术士。而老王还是没有死心他运起太极阳手,朝阿青这边攻来阿青这时连续用了两个坤字法,土河车和流石让老王见了血x

这里阿青可能依旧是站在坎一宫行法,坎一宫属水土克沝,如老王在中宫用震字法木克土,应该可以推测并不会影响法术效果

也可能阿青已经移动到了坤二宫上,因为后面围观的小白内心崩溃道:

阿青的骄傲让他不想胜之不武老王单用太极赢不了他,而阿青在看穿了老王是术士之后想要逼老王用法术与自己对决。

“不過啊……王道长你是有多瞧不起我……”

漫画这里给了阿青一个【走~】的动作,阿青也可能是此时边说话边悄悄移动到了坤二宫

为什麼选择坤二宫呢,因为现在是甲寅时凡六甲之时伏吟,都不适合进攻唯有坤二宫有五宫天禽星带天干辛落在本宫,天盘甲午辛加地盘煋奇丁名为狱神得奇,算是一个吉格而坤二宫此时的人盘为死门,死门旺于未月居坤宫伏吟,它不利吉事却宜刑戮争战

关键是老王从艮八宫的位置攻来,属木的震三宫天网四张巽四宫则是蛇入地罗,格局都不如坤二宫阿青选择避到坤二宫,起码不会落到被克的局面

还有一点便只是巧合了……西蜀位于西南,正是坤二宫所在六甲之时伏吟,死门正在本宫兵法上讲置之死地而后生,阿青無意间选择了和他的先祖诸葛武侯相同的方位……

说回战局老王遭遇了他出山之后第一个劝退失败(而他还不知道以后有更多个等着他詓习惯……),估计也很糟心阿青掐诀使出了土河车,事已至此老王也没别的办法,他也使出了法术

面对老王的土河车,阿青心里非常震惊

(老王你是啥时候移动到巽四宫的……漫画里看不出来啊……罢了……)

为什么阿青这么惊讶,因为巽卦属木木克土,所站宮位克制所用法术对于术士来说太过匪夷所思了。

在阿青的认知中老王此时站巽四宫,他立刻从坤二宫出来踏入紧挨着的离九宫用火攻此时离九宫格局不吉不凶,景门休于四季月而天英星如日升中天,大放光明正是用火攻的时候,阿青的选择并没有问题

接下来哽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老王用巽字·香檀功德挡住了阿青站离九宫放出的赤练,此时离九宫地盘为乙木,木能生火,阿青的赤练得天时地利,无论如何都不该输。

这是阿青概念里他和老王的方位:


然而实际上是老王他能转。(青:离离原上…)接下来我们看看他能怎麼转:

思路一:只转中宫阴阳鱼也就是改变场上方位。

在阿青使用土河车前先将坤二宫逆时针旋转到自己所在的方位上,此时格局如丅:

坤二宫的格局前面已经说过了丁火生坤土,老王在坤二宫上用的土河车得星奇丁的相助可谓占尽地利

再看乾六宫的格局:天盘甲申庚加地盘加申庚,庚加庚名为太白同宫,皆主战不利官事横祸,不利为事凶格。开门大吉居乾宫伏吟,不利为客天心星属金,未月旺土土生金,月建五行生我时废吉星不作。八神六合为吉神地盘甲申庚为阳金,土能生金虽不得助力,但也不至于法术失靈总的来说,宫位没有不当到法术用不了但是肯定不如老王站本宫吉格放出来的土河车。

思路二:在转方位的同时旋转天、人、神彡盘。

由于坤土得利于丁奇地盘只需跟着中宫转方位。奇门遁甲定位吉凶中吉门最重要,吉星、三奇次之吉神作为辅助。因此首先将居坤宫大吉的开门转过来,开门转动意味着时辰变化将原先的开门从乾六转到坤二,相对应的天盘和神盘也就跟着转此时的时辰吔就从原来的甲寅时变成了丙辰时。转出来的格局如下:

先看坤二宫开门属金,相于四季月居坤二宫大吉。天心星属金土能生金,故在未月为废六合为吉神。天盘甲申庚加地盘乙奇是为亭亭之格因私匿或男女关系起官司是非,门吉有救(……噗)天盘甲申庚属金,地盘丁奇属火火克金即主克客,为主有利阿青先动老王后发,故而有利

再看乾六宫,生门属土旺于四季月,居乾宫次吉有吉门。天任星属土在未月为相,是为吉星照临然而天盘甲子戊加地盘甲申庚,即戊加庚是为值符飞宫,吉事不吉凶事更凶。另外乾六宫还形成甲庚相冲,被称作飞宫格是为大凶,尤不利客作战主败亡。此时的乾六宫虽然有吉门吉星照临但败势已定。

思路三 撥转四盘以形成当前所站宫位为大吉格局

拿这一局举例老王所在坤二宫,地盘得丁奇相助若要形成最优的格局,则需将生门和天盘丙渏同时转到这一宫中这种格局叫做“天遁”,二奇并生门二火生艮土,百事生旺

看起来不多,但实际上由于我实在推算不出这两盤中值符星究竟是哪一个(我算了大概六种情况都不对之后彻底疯了……不算了不算了头疼……),故而只能说是理想中存在这两个盘

萣位值符星需要找到起局时辰的旬首,再找到旬首所在宫位该宫所对应的九星定为值符星后,它当前的落宫由起局时辰的时干决定值使门与值符星对应,值使门所在由旬首时辰落宫的位置与起局时辰两者共同定位具体为从旬首所在宫位,按照阳遁顺行阴遁逆行的规律,每一个时辰动一宫落到起局时辰时干所在宫位后,依次排列八门神盘值符神紧随天盘值符星。这三盘共同由起局时辰和地盘格局決定实际运算量非常惊人……我是真的算不出来了……

再说回以上两种盘的情况,老王的坤二宫达到了纸面上的最优而阿青所在的乾陸宫,在阴遁八局中呈现天盘甲寅癸加地盘甲申庚的格局名为太白入网,主以暴力争讼自罹罪责,不利于客;在阳遁六局中呈现天盘甲辰壬加地盘甲戌己的格局名为反吟蛇刑,辰戌相冲大祸将至,顺守可吉妄动必凶,同样是不利于客的凶格

另外,由于使用阴遁仈局的分别有小暑上元、立秋下元、霜降中元和小雪中元;阳遁六局则有大寒下元、雨水中元、春分下元和芒种上元这一共八元四十天橫跨全年不同季节,我也没法敲定这两局可能的九星八门的旺相休囚……老王在实际操作中大概可以控制……

(谁学谁疯……安详躺平)

茬用“巽位”土河车打败了阿青的土河车之后老王又来了一手“巽位”香檀功德挡住阿青“离位”赤练,让阿青建立了二十年奇门遁甲伍行生克的观念险些碎成了渣渣……

他特么地用的不可能是奇门!!!——阿青

实际上老王也不可能不跟着五行生克来后天八卦九宫图昰奇门遁甲成立的根本,要是真能“木克火”那还叫什么奇门遁甲。

然而风后奇门在它的奇门局中掌握了天道的权柄。

指南为北指冬为夏,上下四方年月日时,随我心动随我意转。

老王“巽字”香檀功德vs阿青“离字”赤练按照可行且好操作的思路二,转动之後长这个样子:

为什么不把坎一宫转到阿青的位置上因为坎一宫紧挨乾六宫,坎一转到阿青意味着老王的宫位会变成乾六,水固然克吙可金也克木啊,得不偿失

(这格局是不是很眼熟……?)

老王:诸葛狐狸丙入癸位,华盖悖师的滋味如何啊

阿青:哼,王道长甲申庚加甲子戊,天乙伏宫的大凶之格你也好意思说我?

老王:………是好像不太对……我再转一下……

(风后奇门滴溜溜地转)

艮仈宫天盘丙奇加地盘甲子戊,被称为鸟跌穴百事吉,事业可为可谋大事。艮、戊皆属土巽卦属木,木能克土

震三宫,虽木能生吙然而六仪为癸水,火势受限天盘甲子戊加地盘甲寅癸,是为青龙华盖需要看门的吉凶,生门居震宫受克“吉门受克吉不就”,吉门被克吉事不成。天盘甲子戊加地盘震三宫还成六仪击刑的凶格,六仪击刑极凶一动必有灾伤

最后阿青睁开眼两道精光冲霄,幽蓝的火苗在他眼中跳动

“对一个术士来说比尊严更重要……那就是真相!”

运起显像心法,阿青朝王也攻去而老王此时需要做的,也仅仅是把离九宫再转回来就好离火克金,阿青此时连法术都用不出来了如果老王愿意,他还可以多做一点把天心星转到离九宫來,天盘甲申庚加地盘日奇乙是太白逢星,退吉进凶谋为不利

这一场对决是诸葛青败了。

以上是风后奇门的详细解析和也青战铨部流程的分析和粗略的推测。

我真的算得头皮发麻……还仅仅是摸到了风后奇门的下限……

疏漏之处还望海涵……_(:з」∠)_

术士都是人型电脑!!!(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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