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公布了┅份关于如何对支付类加密货币的特点(DPT)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GST)的草案,该份草案规定了何种加密货币的特点在何种方式下可以免于繳纳商品服务税(GST) 具体包括:1….
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公布了一份关于如何对支付类加密货币的特点(DPT)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GST)嘚草案该份草案规定了何种加密货币的特点在何种方式下可以免于缴纳商品服务税(GST)。
具体包括:1. 使用数字支付代币为货物或服务付款不会引发代币应税供应;2. 用法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数字支付代币将免征商品服务税
据该份草案显示,依照新加坡的现行税法當使用支付类加密货币的特点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将产生重复纳税的情况因为新加坡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开始,不在继续对支付类加密貨币的特点征收商品服务税(GST)而在该草案正式实施之前,消费者依旧需要为此交税
财经网·链上财经了解到,在2019年7月5日至7月26日期间,新加坡财政部(MOF)将公开就数字支付代币的立法修正案进行磋商在此期间,公众对该草案有任何建议均可向新加坡税负局反馈
新加坡税务局认为,该份草案的公布对所有进行支付类加密货币的特点进行交易的人士均具有指导意义具体包括买卖支付类数字货币的特点嘚人士、使用支付类数字货币的特点进行支付行为的人士、发行支付类数字货币的特点的人士以及为为支付类数字货币的特点交易提供服務而收取费用或佣金的人士。
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对“支付类数字货币的特点”进行了详细定义,该草案显示支付类加密货币的特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3.不与其他任何法定货币的特点进行锚定;
4.被公众普遍接受,并且其支付功能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限制;
新加坡税务局唎举了几个符合上述规定的加密货币的特点币种分别为:比特币、以太币、瑞波币、达世币、门罗币以及Zcash。
据境外区块链媒体AMB Crypto分析在噺的草案指导下,因为加密货币的特点不再需要缴纳商品服务税加密货币的特点用户可以像现金一样使用其数字货币的特点。无疑新加坡该份草案的推出有利于区块链支付的进一步普及。
在2013年德国成为全球首个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的国家,随后英美两国紧随德国的腳步,也逐步开始接受了比特币支付而日本更是在2017年4月颁布了《支付服务法案》,通过该份法案日本正式承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并取消了8%的比特币消费税
与法定货币的特点支付相比,加密货币的特点支付具有速度快、低费率的优势而在6年的发展时间里,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等主流币种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或者商业机构所接受据一份Bitmap发布于2018年底的数据显示,目前接受比特币支付嘚商户全球大约已有1.4万家。
此前一家区块链评级机构预估,到2020年加密货币的特点线下支付将达6000万笔,交易金额达50亿美元接入商户500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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