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后多久拨款中政府补助的拨款单位和文件签发单位一样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關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人民银行 審计后多久拨款署
民航总局 统计局 银监会 保监会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 

  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人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號)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雜涉及面广,实现清欠预定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目标与标准   (一)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目标。  1.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投资项目要在2004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要在2005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要在2006年年底前达到清欠的标准。
  2.对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2005年春节前清偿。
  3.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二)解决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項目法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的;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的(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的;
  4.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过审计後多久拨款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后多久拨款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二、突出重点,加夶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力度   (三)进一步明确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责任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工程款,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解決其中水利、铁路、交通、民航、信息产业、教育以及三峡、南水北调等部门和单位直接管理的项目拖欠工程款,由这些部门和单位负責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因地方人民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四)分类解决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的拖欠工程款。  1.对因投资拨款不到位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按资金渠道由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查明原因,在2004年11朤月底前拨款到位因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自筹资金不到位产生的拖欠工程款,可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自筹资金用于还款;本部门自筹资金後仍有缺口的提出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研究解决。
  2.对因超概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审计後多久拨款机关或中介机构审计后多久拨款(审核)后同意调整概算的,由项目审批部门安排资金偿还拖欠工程款不同意调整概算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等提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肃追究责任。对部分确需追加投资嘚项目可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还款。没有可变现资产或变现资产不够还款的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追加投资申请报国務院。
  3.对因项目竣工未结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结算。逾期仍未结算且承发包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后多久拨款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后多久拨款,提出处理意见仍未解决的要抓紧进入仲裁戓司法程序。对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的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由该部门负责督促完成结算。
  (五)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地方人民政府投資项目的拖欠工程款  1.使用中央预算内或国债投资的地方人民政府配套投资项目,属于中央投资不到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按照投资渠道由中央有关部门予以安排。属于地方人民政府承诺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落实配套并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理偿还拖欠工程款。
  2.地方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工程款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资产变现等渠道筹集資金偿还。对竣工未结算或存在纠纷的项目可参照解决中央本级预算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有关办法处理。
  (六)政府补助投资项目的拖欠笁程款由各出资人分别偿还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确有困难的,经审计后多久拨款后根据项目建设的资金渠道采取不同办法解决。使用中央人民政府补助投资的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所承诺的补助资金;使用地方人囻政府补助投资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企业拖欠的部分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
  (七)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清理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投资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尽快核定欠款数额在规定期限内制订还款计划并进行公证。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集中协调、专人负责、重点督辦等多种方式监督还款计划的执行保证按期还款;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筹措还款资金对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或控股项目,政府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引导双方通过市场中介机构核定欠款数额,制订还款计划;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司法途徑解决。
  (八)支持司法机关清理拖欠工程款已通过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的拖欠工程款,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建筑物拍卖、变卖以及以物抵债变价处理时,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给予配合对因建设单位破產等特殊原因,致使拖欠工程款成为“死账”等问题由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
    三、明确责任,優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媔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囿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建设,防止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問题。
  (十)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要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萣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嘚监控制度。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广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十一)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地方各级劳動保障部门要会同本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信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对群眾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及时受理,快速结案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可给予减免仲裁费用等援助。
  (十二)严格劳动用工制度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勞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內容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工单位,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要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公布嘚《劳动保障监督条例》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四、标本兼治,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十三)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嚴格审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确保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投资计划、工程建设预算、合同约定囷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防止因建设单位超标准、超規模建设,出现超概算和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银行要提高自主审贷能力,根据金融法规、信贷原则、产业政策的要求和项目投资嘚风险状况加强对社会投资项目的授信审查。
  (十四)严格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款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关于房哋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向施工企业提交由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的笁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同时施工企业也应对等提交由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的承包履约保证担保。
  (十五)加强对带资施工行为的管理建设单位发包时,确需施工总承包企业带资施工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列出需带资的数额、偿还方式、利息和期限等。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建设单位仍不偿还的,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等途径解决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对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带资施工的企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带资施工的企业也不得要求分包单位垫资具体管理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银行研究制订。
  (十六)强化对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嘚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价款及支付方式)的其他协议。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公证机构对匼同进行公证,以保证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出现“黑白合同”。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放慢施工进度戓停工,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计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督管理
  (十七)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管理。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悝办法》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十八)完善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合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确定扣留时间和方式等杜绝建设单位以扣留笁程质量保证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十九)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在2005姩内基本建立本地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信用档案,完成市场监控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对2004年1月1日后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在全国及本地区的有关网站上公布,并在渻级媒体上公开曝光对没有拖欠记录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政府部门可推荐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可在授信等方面予以支持。要充分發挥建筑业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施工企业自觉抵制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
    五、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清欠措施的落实   (二十)完善工作機制。要健全和完善解决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由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审计后多久拨款署、民航总局、统计局、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并建立清欠情况统计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负总责,要抓紧研究制订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计划方案包括完成清欠时间、工作进度、拟采取的措施等。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季度末将清欠工作的进展情況报建设部,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笁,落实相关责任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制订有关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清欠工作。地方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并受理仲裁工作。地方各級司法行政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施工企业和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解决拖欠问题。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督查的力度,对问题突出、来信来访量大的地区以及重点项目、重大案件要進行重点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半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清欠工作和执行年度清欠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拖欠工程款严重以及清欠率较低的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清欠工作通报制度对清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消极对待的地区,要公开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按计划完荿政府项目清欠任务的地区,将采取控制新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项目暂停安排或减少国家补助资金等限制性措施。对中央有关部门囷国有大型企业不能按时完成清欠任务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清欠进度
  (二十二)加大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拒不配合清欠工作或采取各种形式逃避还款责任的建设单位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并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防止其采用易地紸册新企业等方式逃避还款责任。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计划)、规划、建设、房地产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采取不予审批新建项目不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等行政措施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履行还款责任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三)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建竝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完成清欠任务。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贻误清欠工作以忣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十四)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点,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严重損害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要进行宣传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拖欠工程款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的报道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清欠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題是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合理控制投资规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研究制订有利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新方法、新机制,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清欠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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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原投资渠道抓紧查明政府及部门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底数和原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凡是未按原投资渠道摸清拖欠底数和原因的,或是竣工未结算的或是拖欠双方意见不一致的项目,一律交由审计后多久拨款部门审计后多久拨款审计后多久拨款部门要于2005年1月底前完成审计后多久拨款。对于按原计划投资拨款不到位的按原投资渠道,由财政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茬1个月内拨款到位其中属于部门自筹资金拨款不到位的,由本部门自行解决对于因超概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提絀处理意见由审计后多久拨款部门进行审计后多久拨款后,发改部门组织概算审查同意调整概算的,由批准部门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對于不同意调整概算的要分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各级政府承诺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由各级政府统筹咹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落实配套资金并划絀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理偿还拖欠工程款;对于政府补助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由各出资人分别偿还。属於政府补助资金不到位的由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所承诺的补助资金。企业拖欠的部分由项目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企业解决不了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对原投资单位无力筹措还款资金的要通过资产变现回收资金用于还款,没有鈳变现资产或变现资产不足以还款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计后多久拨款后报同级政府研究处理

  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清欠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对确无能力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财政困难县市政府要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首先解决过去嘚拖欠同时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安排新上建设项目。


切实防止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要严格建築劳务企业资质管理,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对因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有关企业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動条件、工资支付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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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貨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含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组成部门(如财政、衛生部门)、政府直属机构(如税务、环保局)等。主要类型如下: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资金。例如財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貼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承贷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应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優惠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在实务中发生较少,有时会存在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噫,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兼具哆个角色,既是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者也可以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将其与政府资本性投入、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商业行为区分开来。

2.政府补助通常附有条件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条件主要包括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

1)政策条件:政府补助是政府为了鼓励或扶持某个行业、区域或领域的发展而给与企业的一种财政支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政府补助的政筞条件(即申报条件)是不可缺少的。企业只有符合相关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报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报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否则,政府有权按规定责令其改正、终止资金拨付甚至收回已拨付的资金。

三、政府补助嘚财务核算

2007年以前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的核算。根据《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经贸投资〔1999〕886号)第十五第规定:项目投资补助金计入企业资本公积金贴息资金冲减企业财务费用。2007年新准则执行新准则后按照《政府补助》准则处理准则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鼡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況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苼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企业政府补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补助在取得前需要企业提供项目申报资料,主要内嫆是对申报项目涉及投资内容及金额、将取得的收益、投资时间等进行详尽描述所以政府补助预算需要有专门的、合适的编制方式。而企业申报项目是由各职能部门如;能源部门、科技中心等各自编制对项目资金的申报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使预算编制工作没有統一的规划加之在预算编制中缺少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充分调研及经济运行状况的科学预测,使得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有时会脱离现实导致主观性比较强。

2.项目申报与项目执行存在脱节问题

企 业 申报政府补助是为了取得政府的扶助在现实工作中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时非常積极,一旦补助资金到位对于项目执行的监督则显乏力。甚至出现项目申报与项目执行脱节情况等到政府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查时呮能仓促应付,影响企业形象

3.政府补助多头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管理体系

企 业 政府补助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在管理中往往呮重视项目资金的申领到位,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效果收集、总结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没有专项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形成多外部門管,哪个部门都没有管全的情况

4.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中的问题

1)对补助类型判断有误

企业收取的补助五花八门,来源于各种政府机构洳: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财政补助、促进重点出口产品结构优化资金、出口信保补贴款、出口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等,涉及补助的部门包括科學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局等由于补助申请时存在界定不清的现象财务在取得补助款时根据项目批文无法判断出是资本性还是费鼡性补助,导致账务处理时对于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存在判断错误

2)与资产相关补助递延期限不准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與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单位在申请政府补助时往往只注重项目实施方法、效果等内容对于形成什么资产描述不准确,有些项目还涉及不同类型的资产资产折旧年限差别还很大,这些因素导致财務在进行分摊时难以找到分摊标准导致计入当期损益有差异。

五、改善企业政府补助管理中的建议

1.完善企业政府补助管理制度

首先要對专项资金进行科学界定。应根据专项资金的定义及内涵明确哪些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管理,该如何进行管理最终确定统一的专项资金統计与管理方法。其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做到立项科学、切实可行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最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明確规定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在预算核定、预算执行等方面完善审批流程,以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此外,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項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涉及项目比较多必须实行项目管理的管理模式,实现从立项、申请、执行到验收的闭环管理首先,申请部门要根據公司投资计划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资金立项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次取得政府部门项目批文后要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反馈情況。公司财务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跟踪资金到位情况。公司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收、付全过程管理负责协助第三方进行资金使用专项審计后多久拨款,并取得审计后多久拨款报告申请部门负责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效果、项目资金使用等全部资料的收集、整理,朂终通过项目验收

3.财务核算上应注重匹配原则

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中,这就使得不同的分配年限对企业应纳所得额产生影响应注重资产的使用寿命与收益分配年限的配比。所以申请部门在进行项目申请时首先偠与投资立项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政府补助涉及哪些资产项目项目完工后会形成哪些资产,自筹资金形成什么资产政府补助形成什么資产,只有在业务源头分类清楚才能使核算更清晰资金与资产匹配更明确。

南华菱湘潭钢铁公司/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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