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唍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笁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