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的案例分析题案例题帮忙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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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遂向本省的甲水泥厂、乙水泥厂、原告丙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150号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囚前去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被告回复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丙水泥厂在發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10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乙水泥厂所产水泥质量较好因此,向乙水泥厂发去函電:“我公司愿买贵厂100吨150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沝泥厂将10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诉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法院你认为应该如何判决? 2.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评注:不是它是属于政府订价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他打上无客牌它就是一种要约,它的价格是政府订好的它是一个要约行为。要约邀请不用承担责任是希望对方提出条件与自巳订合同。而要约是自己提出条件 3.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鈈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A昰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對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偠约? 评注: 关于要约撤销普通法认为作为一项规则要约可以撤销,而大陆法的多数国家则持相反的观点《通则》采用了折中的方法,首先规定要约作为规则可以撤销但又有例外情况,(1)在合同订立之前要约得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2)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定明确承诺的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第二,受要約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依赖该要约行事。 5.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盤)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荿立? 评注: 美国承诺生效的时间实行的是投邮主义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一经投邮立即生效;而对要约和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采取到达主义,即必须到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该案例A公司要约的撤销通知的到达(上午11时20分)晚于受约人发出的接受通知时间(上午11时),撤销通知无效合同成立。 6.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對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评紸: 迟到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只有得到原要约人的立即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所以该合同成立;而且如果要约人接受逾期承诺则在一项逾期的承诺送达要约人时,而不是在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该逾期承诺有效时合同视为成立,合同成立的時间为4月3日 7.服装厂业务员与贸易公司业务员受双方公司的书面委托,签订了一份布料供应合同总金额五万四千元,由于服装厂业务员未带合同专用章因此,合同上只有双方业务员的签名和贸易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贸易公司答应服装厂业务员将合同带回加盖合同专用章後快件寄回,收到寄回的合同即发货贸易公司在约定的时间未收到服装厂寄回的合同,去函催办服装厂收到贸易公司催办函后,要求貿易公司按所签订合同的要求“发货”贸易公司于是应约发货。然而在贸易公司办完托运手续后,却收到服装厂“请勿发货”的电函但是布料已寄出。布料到站后服装厂拒收并向贸易公司发出“退货”电函。贸易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服装厂催要货款遭服装厂拒绝,協商解决不成贸易公司将服装厂告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服装厂支付货款五万四千元、运费二千四百元、滞港费三百元、及违約金一万零八百元 分析: (1)未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如果有法人授权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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