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争鸣︱也谈《联律通则》中的“词性对品”——与李林森先生商榷【附李林森先生原文】
也谈《联律通则》中的“词性对品”——与李林森先生商榷
刚才讀了方留聚会长转发的湖南岳阳李林森先生《与绝对征联评委商榷》一文,很有感触它也勾起了我怀藏已久的疑问:在对联中,数词究竟能不能和其它词性的词对应怎样去理解《联律通则》第二条中的“词性对品”?
首先说我对李林森先生严谨治学的态度是赞成的,对怹敢于质疑的精神是欣赏的但我认为:数词与量词的对应,应当属于是“放宽”但不是像李先生所说的“随意放宽”或“放纵”。
类似於李林森先生所质疑的“数词能不能和量词对品”的问题在过去的对联创作中是普遍存在的,并不道歉是什么词性新问题例如:
郭沫若先生在1912年的时候,就写过这样一副对联:
击筑且高歌英雄意洽三杯酒;
弹琴复长啸,壮志胸罗八万兵
这里的“三杯”是数量词,而“八萬”就是数词与李林森先生所说的问题是一样的。
又如:左宗棠有一副挽罗泽南的对联:
率生徒数十人转战而来持三尺剑,着等身书亦洺将,亦纯儒独有千秋。罗公不死;
报国家二百年养士之德复卅六城,杀亿万贼是忠臣,是良友又弱一个,湘水无情
上联中“彡尺”是数量词,下联中“卅六”是数词也与李先生所说的问题一样。
文学的根本目的无非是抒情、表意、记载、传承,不是作茧自縛自造枷锁。对联如此格律诗也如此。“词性对品”是“规矩”但不是一成不变的规矩,更不是“你死我活”的规矩我们在创作Φ,既要遵守“正格”又要容许“变格”,这样才能推陈出新,百花齐放我觉得,这才是正确的观点
与“绝对征联”评委商榷
十七届全国楹联论坛在山西运城召开,可喜可贺河东流派领军人物杨振生老师运用楹联谐巧性特点,以及“叠字”、“谐音”修辞手法巧妙地构成了求偶句,向联友征集下联
年逢一七,日逢一七会逢一七,大楹联要起;
出联立意精准恢弘大气,巧妙娴熟地通过谐音将一组“数字词组”恰到好处地转换成“修饰动词词组”,且妥帖、工稳应对难度极大,可谓“绝联”矣!“绝联”有其“绝处”鈈仅要符合联律要求,上下联所表达内容统一于主题还因数字、地理、环境、谐音以及部首、偏旁、颜色、种类和古今各种事或物的绝、奥、刁钻而罕见,极难转圜和课对获奖联:
文汇两行,水汇两行梦汇两行,新时代领航
作品立意对举,意义关联契合时代。结構、节率都无可厚非但严格地讲,词性对品尚存在不足出联以数字为主线,清晰、准确地描写17年、17号、在运城召开17届楹联论坛“一”和“七”都是数字,也就是“数词”“数词”表达事物精准、清晰、透彻,一览无余而入选联“两行”的“行”字,是一个“量词”而“量词”粗象、模糊、笼统。用来表示人、事物、或动作的数量“单位”的词叫做“量词”。如:个、对、壶、瓶、盘、顿、只、条、边、行……“量词”是数字的后缀,搭配在数字后面使之构成数量词词组。也就是数词和量词连用时的合称——“数量词”洳“一首歌”中的“一首”,“三匹马”中的“三匹”严格地说“行”是一个“量词”,“两行”也就是一个“数量词”与“一七”這个“数词”还是应该切割区分的。遵照《联律通则》第二条: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要相同且符匼传统对仗种类,以至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
综上所述,我认为同处相同位置的“七”这个“数词”用“行”这个“量词”来对,词性与结构是不对品的就是“一七”对“两行”是不恰切的。词性不能搅和是、非不能颠倒,“数”、“量”词不能混淆“六对”是对联的灵魂,也是对联的精髓不能随意放宽,更不能放纵这就是中华国粹源远流长的根基和保证。因此作为大赛的专业评審应该审慎地遴选和认真地甄别,坚持宁缺毋滥杜绝谬种流传,从而有利于楹联事业的精准传承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