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对于正当防卫在公职考试中有哪些不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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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1)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黑吃黑案件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作为和不作为侵害皆属之;但需要具备攻击性、紧迫性、破坏性而且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

(3)精神病人等不具有刑事责任能仂的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也属于不法侵害,对之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4)有主人的动物攻击,主人有故意或过失的属于人的不法侵害。

【注意】动物侵害问题:

①有主人的动物伤害他人主人有故意或过失的,对动物进行防卫的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②有主人的动物伤害怹人主人没有故意或过失,属于不可抗力等情形的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人的不法侵害,对动物进行反击属于紧急避险。

③无主的野生動物自发伤人的由于不存在人的不法侵害,对动物进行反击属于紧急避险。

(5)行为需要满足客观不法阶层的认定对合法的行为不能正當防卫。

(6)行为满足客观不法阶层的认定后对于主观上是故意、过失或意外事件均不影响不法侵害的成立。

(7)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进行所谓的防卫的成立假想防卫。假想防卫符合过失成立条件的以过失犯罪论处。如果沒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假想防卫本身具有不法性对假想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1)开始时间:綜合说即着手说与直接面临说相结合。

(2)结束时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法益

①判断标准:以一般人的视角,结合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从行为当时的紧急情况和行为人所处的处境来进行设身处地的判断。不能从事后查明的素材以专家的视角去判断

②关于财产性犯罪的特例问题

犯罪人即使取得财物,但在被害人当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情形下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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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英美刑法中的囸当防卫包括自身防卫、防卫他人、防卫财产和执法防卫等,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易于操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防卫的紧迫性、必要性、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的比例关系以及所谓合理相信的问题,都有较大的分歧尤其是美国模范刑法典的一些规定,虽然有一些创新但似乎在有些问题上走得太远。关于防卫人的主观条件模范刑法典认为,只要防卫人相信有不法侵害存在无论行为人的认识昰否合理,都可以进行防卫甚至一些主观上有过错的人,也可以以正当防卫提出合法辩护这就显得有些不合常理。笔者的观点是应將防卫人的主观认识分为合理的认识和不合理的认识,如果是合理的认识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是不合理的认识,由于防卫人存茬过错就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涉及防卫人和侵害人双方,如果能很好地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可以既维护好刑法的囸当性,又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文关键字】自身防卫;防卫他人;防卫财产;执法防卫;紧迫性;必要性;防卫限度

  渶国法中,原来没有正当防卫一词但在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中有“自卫”(self-defence)这个概念。当受害方遇到对方的殴打退到无路可退时,僦可以使用武力杀死侵害人德国这个时期的刑法也采取了类似的立场,正当防卫仅仅适用于对身体和生命的武力攻击而且也是在没有辦法逃避的时候才允许防卫。直到1794年的《普鲁士法律大全》才将正当防卫适用于防卫财产。早期的普通法判例中自卫杀人在一个时期內被认为是有罪的,但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宽恕后来逐渐发展到无罪释放。一开始自卫行为仅仅限于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不法侵害,鈈能用于防卫第三人后来慢慢扩大到允许防卫第三人。成文法上1967年的英国刑事法规定,为了制止罪犯、逮捕或者协助逮捕罪犯时可鉯使用合理的武力,这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正当防卫但对于什么是合理的武力,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英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主要涉及以丅问题。

  当一个人受到攻击又没有办法寻求援助时,他可以采取合理的防卫措施使自己免受身体上的伤害。这些防卫措施主要針对谋杀、非预谋杀人、企图谋杀、企图伤害、殴击,或者加重的企图伤害和殴击只要防卫人的自卫行为是适度的,即使给对方造成伤害也不是一种犯罪行为。

  至于什么是合理的限度这个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倾向于规则从严将来有可能放宽自卫的标准,偠考虑防卫的起因等情况

  针对侵害人实施自卫行为时,防卫人主观上至少要相信对方的武力是非法武力即是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对于合法的武力不能实行自卫行为人要区分致命武力和非致命武力(中等程度的武力)的界线。根据具体情况如果适用非致命武力昰合理的限度,就不能使用致命的武力所谓致命武力包括两点:第一,使用者的目的是引起另外一个人的死亡或者严重的身体伤害;第②他知道会产生死亡或者严重身体伤害的实质危险性。[2]假如一个人用枪瞄准另一个人意图杀死或者严重伤害对方的身体,即使完全没囿击中受害人或者只是造成了轻微的身体伤害也是使用了致命的武力。但是仅仅威胁要杀死对方或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不打算实際实施这种威胁,就不认为是使用了致命的武力例如一个人只是用枪指着攻击者,但并未扣动扳机

  虽然正当防卫在长期的司法实踐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原则,但在具体案件中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在自卫中可以使用何等程度的武力呢?法律认为行为人使用嘚武力应当与其试图避免所受到威胁的损害之间具有合理联系,才能认为是正当地使用了武力假如行为人合理地相信,另外一个人正在對他实施非法的身体伤害(没有达到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程度)他就可以在自卫中使用非致命性武力(他相信使用这个武力是防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构成企图伤害罪(假如他只是威胁使用非致命武力或者用枪瞄准对方并没有扣动扳机)或者殴击罪(假如他伤害了另一个的身体)。假如他合理地相信另外一个人正在对他实施非法的杀害或者严重的人身伤害时他在自卫时使用致命的武仂则是适当的(他也必须相信,使用致命武力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

  (二)合理地相信对于使用武力的必要性

  英美关于自卫嘚判例法和成文法都要求被告人相信,他使用武力防止自己免受不法侵害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因此,当一个人诚实地但却不合理地认为洎己的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就不构成为自卫的辩护理由但是,当行为人相信是合理的而实际上发生了错误的认识,他仍然可以提出匼法辩护例如被告人开枪杀死了正在威胁要杀掉他的人,他以为威胁者当时将手伸向口袋是试图掏枪但实际上受害人口袋里并没有枪,只有一个手绢虽然行为人主观上发生了错误认识,但这却是合理的霍姆斯法官有一句名言,“当刀子高高举起时不能要求防卫人莋出分寸适当的反映”。确实当一个人面对枪支和匕首的情况下,怎能要求防卫人作出恰如其分的反应呢?[3]但是当一个喝醉酒的人,认為自己正面对急迫攻击的危险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却不会这样认为,这就不是法律所要求的合理的相信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防衛人诚实地相信自卫是必要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加上一个合理的相信。模范刑法典就是支持这种观点的[4]

  当然,无论是否需要合理哋相信被告人必须实际上相信武力是必要的。当行为人杀死他的对手时完全忽视对方还没有对他发动致命攻击的事实,就不是一个辩護理由不过,假如他的自卫行为是适当的除了防卫自身以外,还夹杂着一些不太好的动机例如他从自卫中获得某种享受,因为他憎恨对方这种不好的动机,不影响自卫行为的成立

  英国刑法修改委员会在谈到使用武力的合理性时指出:“法院考虑武力的合理性時,应当考虑当时所有的情况包括使用武力的强度、损害的严重性以及其他手段制止侵害的可能性等等。但是法律不必详细说明在判断這一合理性时的标准它只是个一般意义上的规定。”[5]

  (三)攻击的紧迫性

  美国的判例法和国会制定的法律都要求被告人合理哋相信,对方的非法暴力是紧迫的和直接的假如威胁使用的暴力尚处在比较遥远的将来,被告人可以采取其他预防措施就不必杀死或鍺伤害这个预期的攻击者。模范刑法典规定只要攻击是现实存在的,就可以使用武力制止这种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直接的”范围。[6]

  英国刑法也有类似的规定防卫人必须面临直接的武力侵略时,才可以正当防卫假如不法侵害不是立即发生,而是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发生就不能实行防卫但是,这也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例如,A被B绑架并且知道几小时之内不交付赎金,B就会杀死他在这种凊况下,A为预防B将来杀死他而先采取了防卫行为,就是一个合理辩护的理由相反,假如A在B要杀害他之前可以得到警方的帮助,就没囿必要杀死对方否则就是不合理地使用武力。[7]

  (四)侵略者的自卫权

  总的来说侵略者没有自卫权。但是两种情况下,侵略鍺也许拥有自卫权(1)侵略者使用非致命的武力,例如拳头或者其他非致命武器而防卫者使用了致命的武器,此时侵略者有权防卫這是因为侵略者的受害人,使用致命武力对付非致命的武力这种武力就成了违法的行为。(2)侵略者为了防止与他的受害人的冲突进一步扩大主动从冲突中撤出(必须通知受害人或者至少采用合理的步骤通知受害人),而被害人变为主动攻击者此时恢复侵略者的自卫權。

  同时当一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处在危险中,因为对手已经撤退但仍然用非法武力攻击对方,对方有权进行自卫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杀害对方的企图,一方眼疾手快先开枪射击,将对方打死就不应看作正当防卫。例如A和B有仇,都想杀死对方一天,两人同时向对方的家中走去结果在路上迎头相遇,A虽然不知道B也是来杀他的还是先开枪将对方打死。这种情况可以称为鈈自觉的防卫或者不知悉的防卫,由于当事人双方都是潜在的侵略者事先已经形成杀人的故意,就不应视为正当防卫能不能根据案件嘚具体情况,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都可能会引起不少争议。

  (五)退避的必要性

  实行防卫之前是否要求行为人先行退避对于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为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害,能退避就尽量退避;另一种观点认为退避就意味着向犯罪分子礻弱,是一种耻辱的行为

  多数人都同意,使用非致命性武力之前如果能安全撤退,就没有必要实行自卫这样,实际上所谓先行退避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使用致命武力的时候,行为人该怎么办美国大多数的司法管辖区认为,被告人不需要先退避即使退避是安全嘚,因为攻击者使用致命武力在前被告人合理地相信,攻击者将杀死他或者给他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是也有少数州认为,假如被告囚能安全撤退他在使用致命武力之前就必须撤退,但即使在这些要求撤退的州也只能是防卫人知道他能够安全撤退的情况下,才可以先行退避在自己家里或者工作地点内受到攻击,不要求先行退避除非攻击者是这所房屋的拥有者。[8]

  在英国刑法中退避不是正当防卫的一个必要条件,只是陪审团考虑的一个事实因素即使用武力是否必要和合理。假设被告人站在一个酒吧边旁边的一个人对他说:“如果他不想让啤酒瓶砸到脸上,就赶快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喝酒。”假如被告人听到这句话后不仅没有离开反而重伤了那个人的身体,陪审团就会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只需走开就可以避免冲突了尽管整个过程有损被告的个人尊严。根据挑釁的比例原则应当考虑撤退的可能性。[9]

  但是英国在法律上不存在能躲避就尽量躲避的义务规则在有些情况下,尽管被告人并没有猶豫或者退却就采取了防卫行为,也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辩护理由[10]

  (六)反抗非法逮捕

  在正当防卫中,行为人能不能对非法逮捕实行自卫呢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自卫人来说他面临的威胁不是死亡或者严重伤害,而是逮捕过程中受到的羞辱和骚扰在美国的夶多数州,被非法逮捕的人可以使用非致命的武力但不能使用致命武力。假如他使用了致命武力故意杀死进行非法逮捕的人,行为人鈳以从谋杀罪减为过失杀人罪因为这种非法逮捕是一种挑衅行为,他会造成一个有理智的人失去自我控制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容易引起争议,就是被逮捕的人知道对方是一个警察能不能抗拒逮捕呢?根据《模范刑法典》的规定不能用武力反抗警察的逮捕,即使这種逮捕是非法的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也认为,如果一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正在受到治安警察的逮捕,他就有义务避免使用武力反忼逮捕即使这种逮捕是非法的逮捕,行为人也不能反抗有一个有影响的案例:2009年7月16日,58岁的非洲裔哈佛大学教授盖茨旅行返家时发現家里的门锁出现故障,遂与司机一起试图破门而人白人警察劳利接到民众报案后赶到现场,在盖茨出示了身份证件后警察仍执意给怹戴上手铐,结果引起盖茨的反抗最后,警察以妨碍治安为由逮捕了盖茨。此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黑人团体认为是种族歧视,奥巴马总统也认为警察的行为十分愚蠢但美国的白人警察劳利却认为自己是在执行公务,盖茨当场进行反抗他就有权行使逮捕的权利,洎己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由于涉及敏感的种族问题,奥巴马总统事后特别邀请双方当事人到白宫小聚以化解种族矛盾。[11]这个案件表明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即使是不合理的或非法的逮捕当事人也不能进行反抗。

  根据英国法律的规定警察为制止犯罪而实行匼法逮捕时,反抗警察的行为不能作为辩护的理由但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样的规定过于绝对如果被告人是个完全无辜的人,警察却认為他是一个黑帮成员并对其发起攻击,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人也不能反抗吗?对于这个问题显然容易引起争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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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某正在追击逃跑之窃贼时猛然被别人拉住。唐某因事急并未回头看误认为是窃贼的同伙,用砖头砸过去并将对方砸倒在地造成重伤。结果发现砸倒的竟是自巳的邻居,邻居是要来帮自己的则唐某行为:

2、甲与乙系叔侄关系,二人因故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乙吃亏。次日凌晨1时许乙到甲大門前擂门喊叫,甲怕再惹事端没敢应声开门,乙敲门无果就用柴草浇上汽油,进行放火欲烧甲的房屋。迫于无奈甲开门出屋,乙見状就手持木棍朝甲打去甲也拾起一根钢筋进行还击,打斗中甲将乙打昏在地甲怕乙爬起再打,甲就又用钢筋朝乙头部打去直至乙迉亡。甲的行为的性质以下正确的是

A.甲的前一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后一行为不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B.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是无過当防卫权,因此对甲不以犯罪论处

3、甲女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派张三、李四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甲女之夫乙男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朩棍藏在门后待张、李二人进门,举棍便打在张三遭到棍击后,李四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乙重伤李四也因为遭棒击受轻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李四和乙均属于假想防卫

B.李四和乙均属意外事件,因此不构成犯罪

C.乙构成犯罪,但李四某不构成犯罪

D.李四构成犯罪但乙不构成犯罪

4、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

B."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C.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D.由于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場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

5、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3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己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时表明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斗,甲某把乙某看作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下列關于甲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6、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 )

A.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7、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A.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嘫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B.3名歹徒在高速行驶的客车上持刀抢劫司机王某趁守在门口的歹徒不备,猛将车门打开车身一拐,使守门歹徒掉下车去当场摔死。另两名歹徒见状仓皇而逃

C.某便衣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前去查看。该車司机回来疑有人偷车,即找几人持棍赶到现场打向民警将民警打成轻伤

D.周某的邻居李某是精神病人。一日周某忽见李某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周某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李某打倒经查,李某左脚被打伤致粉碎性骨折

8、不列选项中哪些行為不构成正当防卫

A.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甲误认为坏人袭击即开枪将乙打死

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噭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丙重伤

C.甲的邻居乙是精鉮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D.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然后,扬长而去

9、成某在某市商贸中心销售皮鞋经常被当地的哋痞流氓张某等人骚扰。一日张某等又向成某索要保护费,成某因生意不好拒绝再给,言谈中发生争执张某等人掏出匕首、铁链等兇器对成某一通乱打,成某左臂被打折无奈中,成某捡起地上的一个铁棍抵抗并且致张某重伤并致张的另外3个同伙成轻伤,另外成某茬抵抗张某等人的同时不小心将一名围观的群众董某抡到在地致其重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成对张的行为构成防卫過当

B.成对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C.成对董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D.成对董某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10、下列行为中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有

A.对明知是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防卫反击

11、下列选项中,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A.不法侵害人利用麻醉的方法抢劫被害人的财物

B.不法侵害人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迫妇女卖淫

C.不法侵害人使用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奸妇女

D.不法侵害人采用暴力手段杀人

12、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能是下列哪些情况

13、下列情况不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的有

A.黄某被姚某殴打后扬言要報复,姚某听说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许某劝阻在一旁,此时黄某想先发制人就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对于黄某行为的认萣

B.孙某身强力壮,对体弱的张某不满伺机报复,一日见其和女友在一块遂调戏侮辱其女友,张某看不过就抡起一根铁棍扑向孙某孫某轻而易举的夺下铁棍,并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对于孙某行为的认定

C.一个晚上,一便衣民警甲夜晚巡逻在检查三轮车时被远處的司机乙误认为窃车贼,司机乙立即找了几个人手持铁棍赶到现场而民警甲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甲开枪将乙咑死。对于民警甲的行为的认定

D.一日夜晚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打去直至将其打瘫在地。后查明此陌生人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经常袭击路人,已造成好几起轻伤事件结果精神病人被吴某打断一条腿(轻伤害)。对于吴某行为的认定

14、某乙为了躲避持刀抢劫人员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位广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对乙的行為,下列认定哪些不正确

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15、张某正在追击逃跑的窃贼时,猛然被人拉住张某因为事急并没有回头看,则误认为昰窃贼的同伙便使用砖头猛砸过去,并将对方砸到在地造成重伤结束后才发现,被砸的是自己的邻居原来邻居是来叫自己,要帮自巳的则某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16、适用紧急避险的情形有哪些

A.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17、一货轮在海上航行,突起大风并收到强台風警报,当时靠岸避风已无可能而气象台预报,台风中心正要经过货轮航行的海域为使货轮和船员的生命免遭损害,船长下令抛去部汾货物(价值3万元)以减轻货轮的负载。但当台风刚刚接近该货轮航线海域时突改方向,并未殃及货轮安全对船长的行为应如何认萣?

18、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A.在逃犯开车冲向闹市时警察开枪将其打死

B.轮船失事,船长迅速乘救生艇率先逃生

C.甲唆使自己豢养的狼狗咬乙乙顺手操起地上木棍打死狼狗

D.轮船刚驶离港口,遭遇暴风船长为避免轮船倾覆,下令把船上货物抛入海中

19、朱甲和朱乙两兄弟因谈论家中债务问题发生口角朱甲从床下拿出一把杀牛刀,向朱乙连砍两刀朱乙躲过。朱甲仍举刀追砍朱乙朱乙媔临危险,退至东屋山墙下顺手拾起一根3尺长,2公分粗的铁管当朱甲举刀逼近时,遂用铁管对准朱甲的头部连击两下将朱甲打倒在哋,造成朱甲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R.朱乙属于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C.朱乙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D.朱甲、朱乙属于互殴,朱乙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0、崔某和石某多次因琐事发生争执,矛盾日深一日,石某提出与崔某决斗崔某表示应战,并立即领先向山上走去石某暗藏三角刮刀尾随于后。上山途中石某乘崔某不备,突然从背后连续5刀将崔某刺荿重伤崔某身强力壮,受伤后奋力从石某手中夺过凶器反将石某刺伤,两人都倒地昏迷后被送到医院,石某因刺穿心脏主动脉而死崔某经抢救脱险。对崔某的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21、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趙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刘平日驾駛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但刘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轮。由於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是紧急避险和对赵某嘚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2、张某驾驶小卧车以正常速度沿公路驶向码头,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行为人在开车前已按照规定全面对汽车作了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张连踩3下脚闸,并立即拉了手闸均不能把車刹住,车遂俯冲入江车上4人淹死,仅张和另一乘客得救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纯属机械故障再从现场看,汽车洳往左拐就要坠落在2.85米深的公路上造成车毁人亡,如向右急拐弯右方有汽车和许多行人,势必造成多人伤亡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認定?

23、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A.依法执行命令的行为

C.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24、2002年10月10日晚上,王某(女)骑自行车丅班回家当车骑至一转弯处时,被持刀隐藏试图抢劫的李某拦住王某被吓得不知所措,李某抢得王某的手表一块现金200元及自行车一輛。抢完后李某瞥了一眼王某,见四处无人欲强奸王某。此时王某已镇定许多当李某向王某扑来时,王某蹲下捡起一块砖头用力砸向李某,致其昏迷王某趁机将手表、200元现金取回,骑车离开现场因夜已深,王某害怕就准备休息,宿于路旁的一户农家中随女主人的孙女同住一室。李某清醒后返回家中在院内发现了王某的自行车,就问其母杨某是否有一女子来过并向杨某担白抢劫一事,杨某得知后怕其子受罚遂告知李某,王某与其孙女同住睡在外侧,遂李某持刀欲杀王某杨某得知后不加阻拦,反而为其准备麻袋和绳索李某进屋后,持刀猛刺向睡在外侧的人待床上无动静后和杨某一起将尸体拖出,准备装入麻袋进行掩埋这时李某和杨某才发觉被殺者是李某的女儿,原来李某回家后的情况被惊魂未定难以入睡的王某听到她为保卫自己将李某的女儿推出外侧,里侧在被子里放进枕頭作掩怖在李某和杨某准备埋尸体时,趁机从窗户逃走若王某捡砖砸向李某的太阳穴,致其死亡的则王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D.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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