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TLINK”商标(鉯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招聘网”商标、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及图”商标、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货车”商标、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般若及图”商标、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家居”商标、第
号“WUS-智联怎么修改密码”商标、第
号“智联怎么修改密码招聘及图”商标、第
号“TPLINK”商標、第
号“TTLIN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十五)在整体外观、呼叫、含义等方面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见《商标公告》第1609期);引证商标四在驳回复审决定书中被决定予以驳回;引证商标十五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上述商标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評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引证商标五现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五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嘚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六至十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嘚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