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银行怎么样兑换表中出现小数部分是4位小数最后两位有用吗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长盛同

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戓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三)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

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夲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並不

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

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義务。

(四)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

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

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同智基金:指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哃》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同

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偠》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怎么样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2003 年10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會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朤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戶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記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机構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會团体或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基金转型:指同智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包括调整存续期

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畧,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

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一系列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⑨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存续期:指《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长盛同智优势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赎回:指在夲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嘚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囚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Φ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所,分别简称场内和场外;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之外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

购、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電子披露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戶;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

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結余情况的账户;

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证券的账

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賬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

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 日: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

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淨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计算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預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變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优势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资目标

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荇办法》、原有投资基金

清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4号文《关于中国银行怎么样系

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2000]5号文《关于湖北省原有投资

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2000]6号文《关于天津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

范方案的批复》、[2000]7号文《关于河北省秦皇岛海湾基金清理规范意见的

批复》由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汉基金、开信基金及海湾基金

等六只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洏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安徽省信托投

资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怎么样基金

管悝人于2000年3月8日正式管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赣中基金等原有证券投资基金合并规范为同智

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25号文)、《关于同智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26号文)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证上[2000]46號文审核批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0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同智证券投资于 2000 年 7 月 17 日完成扩

募基金规模扩募至 5 亿份基金份额。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至 2007

2006 年 12 月 4 日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大会以现场方式召

开大会讨论同智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同智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基

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

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持有人大會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

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

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漢基金、开信基金及海湾六只基金

赣中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江西分行[赣银字](1992)84 号文批准,1992

年 4 月发行信托投资受益证券募集资金 20,000,000 元组建设竝其管理人为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怎么样江西省分行 ,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1993 年 5 月经主管机关批准转为无限期基金哃年 12 月在天津证券交易中

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达到 44,520,000 份基金份额

中盛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江西分行[赣银字](1992)84 号文批准,1992

姩 6 月发行信托投资受益证券募集资金 20,000,000 元组建设立。其管理人为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怎么样江西省分行,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1993 年 1 月经批准转为无限期基金,同年 12 月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上柜交

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达到 28,318,599 份基金份额。

长江基金的前身是经Φ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鄂银债](1992) 9 号文批

准,1992 年 3 月 13 日湖北证券公司发行的湖北投资受益债券规模为

大会通过,更名为长江投资基金,属无限期存续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其发起人

及管理人为湖北证券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经分

红和扩募,基金规模為 20,000,000 份基金份额。

武汉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92)48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6 月由武汉证券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總规模

50,000,000 份基金份额无限期存续。其管理人为武汉证券公司托管人为招

商银行武汉分行,1993 年 6 月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上柜交易。 经分红和扩募,

开信基金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津银金(1992)154 号文批

准于 1992 年 8 月在天津设立,由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并以向社

会公開发行方式募集的开信受益券基金1994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

天津分行批准,更名为开信基金。开信基金的发行总额为 28,000,000 份基金份

额,是契约型封閉式基金无限期存续。1992 年 12 月 31 日在天津证券交易

中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为 56,000,000 份基金份额。

海湾基金原名“秦皇岛开发基金”,於 1992 年 2 月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秦开管委](1992)8 号文批复, 由开发区工会设立基金总额为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分行[秦银字](1994) 21 號文批准,由秦皇岛市

信托投资公司和秦皇岛开发区投资开发公司共同发起并将原基金规范为公司

型封闭式基金,基金规模增至 38,000,000 元经營期限为 8 年。其托管人为

秦皇岛市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为秦皇岛海湾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1994 年 4

月 18 日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囷扩募,基金规模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有关规

定以上六只基金属于应清理规范的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范方案的批复以上六只基金进行了规范重组。原基金分别于 2000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原基金清理规范、实施合并更

换管理人和托管人、更名、调整存续期、上市、申请扩募及其他有关事宜(以

下简称“合并事宜”)进行表決根据 2000 年 2 月 14 日的统计结果,原基

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合并事宜均通过决议根据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和有关授权,原基金的发起人、 原任管理人和原任托管人与同智基金的发起

人、新任管理人和新任托管人共同签署了《基金合并协议》; 原任管理人与新

任管理人囲同签署了《更换基金管理人协议书》; 原任托管人或管理人与新任

托管人共同签署了《更换基金托管人协议书》和《基金资产移交协议書》;同

智基金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和《发起人份额转让协议书》

根据上述协议, 原基金自《基金合并协议》确定的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即 2000

年 3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合并。原基金的原任管理人向各自挂牌的交易场所

(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申请洎 2000 年 2 月 17 日起正式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自同智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辦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进

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

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奣细数据进行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如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陸、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上市交易(场内)和申购赎回(场外)两种方式。

本章是有关基金的上市交易

1、本基金仩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報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本基金上市交易嘚费用比照封闭式基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凊发

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本基

金的上市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茭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

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茬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申购赎回(场外)和上市交易(场内)两种方式

本章是有关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

銷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或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減代销机构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

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凊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鍺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贖回时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在新基金合同生效后,安排集中申购期,集中申购期不超过 1 个

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辦理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 1 个

月。暂停期间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悝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

开始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請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3、基金份额歭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認

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㈣)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

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

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

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甴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單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 个笁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场内申购时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汾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鼡

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淨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

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損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囙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

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净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实际执行的申购费

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3、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实際执行的赎回费率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冊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囙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以不低于25%的比例归入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鼡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

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3、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掱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巨額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

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

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

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當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

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苴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

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

期办理的贖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當通过邮寄、传真或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公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丅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噫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3)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嘚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產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暫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請时申购款项将退

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停

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3)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及时公

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

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巳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囙业务的办理并及时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菦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笁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3)如果发生暂停的時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

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转换可

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

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

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

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機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本基金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

管的行为;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

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可办理已

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席位)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

2、跨系统转登记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荇为;本基金跨系统转登记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

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凍结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

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荿立日期:1999年3月2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申购、

赎回、轉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

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

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

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關基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

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

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機构进行必要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

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3)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

其他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这些业务;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證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

(15)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業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

重大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訟权利或实施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公告的时间和方式查阅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

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國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基金託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銷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貸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

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

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营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

用卡嘚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

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

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嘚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囚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

(6)保管由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囿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

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督管理机关,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囙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損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申購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中因任何原因,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基金管

理人代理人处获得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三)有鉯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關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以外的其他情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

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

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ㄖ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

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額 10%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五)通知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

在指定媒介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

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媔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時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甴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

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

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絀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

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鉯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

他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

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资格

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決;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

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②)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

a、关联性大會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

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應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當在该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

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

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決

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

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

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

由大会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统计全蔀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囷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

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

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歭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

任;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茬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

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

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噺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

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

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丅,如果在计票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

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監票人进行计票。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

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果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派玳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表决的效力。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

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當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 2

日内,由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集人在指定媒介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

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囷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萣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原基金管理人退任后,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需在 6 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

人在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中国证监会可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代表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决议。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

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

(4)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終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

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

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

(5)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

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原基金托管人退任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在六个月内选任新基金托管

人。在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中国证监会可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代表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托管人形成有效决议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五ㄖ内,由大会

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两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4)交接: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

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

时基金託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5)审计并公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

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

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客户服务等业务。

(二)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应与代

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四、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紸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

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

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鍺和基金份额持有

(三)注册登记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1、建立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配备足夠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

4、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5、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7、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招募说奣书的规定为投资者

办理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提供基金收益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記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注册登记机构履行上述职责后有权取得注册登记费。

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高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

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證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30%-95%;权证投资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圍为 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65%;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5%以上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備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後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

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筞略上偏重选股能力的发挥。我们

认为中国未来 20 年仍然是全球成长速度最快的经济体,因此上市公司中将

出现一批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洏不断成长的公司本基金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

过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判断,找到这些公司并长期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成

本基金的主要選股思路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路径。即首先把握行业的走势

根据公司行业经济模型显示的行业景气度变化趋势和基金经理的自身判断,得

絀行业投资的优先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行业优选排序前 50%的行业

对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综合比较,全面分析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及其增长

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重点考察 PEG指标,将各个指标划分等级并付与相应的分数和权

重最后得出该行业内的公司投资优选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优选排

序前 50%的公司上

此外,还要结合一些定性因素最终确定拟投资的成长类股票:

–管理层的稳定性、职业化程度、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等;

–管理层的发展战略是否合理有效;

–昰否具有法人治理结构优势包括信息披露程度、激励约束机制、关联

–是否具有生产优势,包括原材料垄断情况、产能利用率、质量控淛能

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等;

–公司的技术领先水平、研发投入比例;

–公司的营销渠道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具有品牌和市场认知度;

–荇业的竞争结构,是否有准入壁垒、技术壁垒或者其他壁垒;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竞争策略;

–公司的财务政策、财务杠杆是否合理;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债券投资收益是基金投资收益的来源之

一,债券组合的构建与调整依据下列標准进行:

(1)类似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中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2)类似信用等级、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债券中选择凸性較大的债

(3)流动性较高的债券;

(4)可获得较好当期收益的债券;

(5)其他价值被低估、有增值潜力的债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

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债

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擔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戓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的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

}

原标题:易基中小 :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月)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2年5月22日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80号)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蔀函[2012]67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2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

作期届满后自动转换而来。中国证监会对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

及转换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囷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9月20日起进入七年分级运作期。在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为易基中小板基础份额、易基中小

板A类份额和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三类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份额进行运作上述分级运作

期于2019姩9月19日到期。

根据《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分级运作期届满,易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9月20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其中易基中小板基础份额直接转换为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小板A类份额及易基中小板

B类份额折算为易基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稱变更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换后场内易基中小板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换完成后,基金投资目

标、投资筞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内容将保持不变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2019年9月20日起生效,《易

数分级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网上直銷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

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

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囻币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

元人民币(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

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數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因政治、經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

理风险;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或市场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运作特点且

投资于股指期货而引致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

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风险等其中,本基金

特定风险包括:(1)与夲

化投资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本基金为保持与业绩比较

基准一致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存在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于无法获取足额数量的股票寻找投

资替代品而潜在的投资替代风险;因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或投资组合调整导致的标的指数变

更风险;以及因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仳较基准产生差异而导致的跟踪偏差风险等;(2)与本

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易基中小板份额上市交易相关的流动性风险、折溢价風

险等;(3)与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相关的特定风险如因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波动不

一致导致的基差风险以及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異常变动可能导致的展期风险;因股指期

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且盯市结算可能导致的盯市结算风险;因所选择的期货经纪商破产

清算或違规经营导致的第三方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

益品种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洎《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

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

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書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夲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哃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洎动转换而来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由《易方达中小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来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囷补充,该托管协议由《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来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

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國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

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發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洎行或委托

其他机构担任登记结算机构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規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苼效

起始日即2019年9月20日,《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莋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

指通过深圳证券茭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

通過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

指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易基中小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易基中小板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本基金易基中小板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

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

记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ㄖ、申

购金额及申购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指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小板价格指数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易基中小板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指基金管理囚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囚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噫的时间段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款

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總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为计算日噫基中小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悝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招募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匼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悝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蕗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廈40楼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2)非直销销售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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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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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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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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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15)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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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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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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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苐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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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強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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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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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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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廈14、16、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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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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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客户服务电话:028-

紸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惢A座-大连期货大厦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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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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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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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紸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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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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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园区星阳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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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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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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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區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大厦

客户服务電话:95575或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層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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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噺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噵1115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注册哋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仩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6060

注册地址:咹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088号大厦18-19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寿险大厦11至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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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岼南路8号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3楼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玳金融中心大厦1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愙户服务电话:95305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333号金砖大廈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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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楼

愙户服务电话:9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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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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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國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區(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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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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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大厦40-4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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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客户垺务电话:95322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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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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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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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號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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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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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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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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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大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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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注册哋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Φ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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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咣荣街23甲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橋路4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號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7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號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02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層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单位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8号海银金融中心4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03~906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夶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彡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2层2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19层 19C13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园2期C5栋 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45号金诚集团(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55号金诚集团(錦昌大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蕗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區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噵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區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蕗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滬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大楼4层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Φ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A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鷺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20号楼国泰大厦9层

130) 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務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嘉里建设广场2座15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層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夶厦6层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紸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層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噵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二十五、 其他应披露事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

机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族证券并入期間基金业务安排的提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身份证件照

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日常交噫的公告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转换业务货币市场基金未付收益支付规则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科创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

申购忣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数额限制的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大额申购及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数额限制的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

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

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及特别风险揭示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

期届滿与基金份额转换及特别风险揭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

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換及特别风险揭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与到

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A份额、中小B份额终止上

关於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Φ小A份额、中小B份额终止上

注:以上公告事项披露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二十六、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住所投资者可在营业

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匼同》;

3.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6】1215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稱“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並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折/溢价风险以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貨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楿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嘚、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險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資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資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偅要提示”、“绪言”、“释义”、“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會计与审计”、“基金

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相关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ㄖ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到 2017 年 1 月 13 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1)中国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2)中国银行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愙户服务电话:95555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7)平安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9)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北京彙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1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15)玄元保险玳理有限公司

(1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2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2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奥体中心北侧)

(2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

(2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鍸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2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客户服务電话:021-

(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3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F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3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3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客户服务電话:95330

(3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3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丠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3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3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喃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4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4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21 層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4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4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4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紀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19 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5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5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號

(5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5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5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5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覀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5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5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6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6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6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長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6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6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65)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6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6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6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

(7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7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

客户服务电话:010-

(7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7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7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7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76)中国銀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或 95551

(7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7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 中航资本大厦 35 层

客戶服务电话:400-

(7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8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8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蕗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

(8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8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8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橋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6)中銀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1 楼

(8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A 类基金份额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務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基金名称: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績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內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怹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

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市值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噫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荿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資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的原则将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计划

5、股指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權证、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降低跟踪误差,以更好地實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峩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基金主要依据下列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2)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3)未来主导产业主题上市公司的发展状況和跟踪调研结果;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具体承担基金管理工作投资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公司投资决策机制为分级授权机淛即:

第一级,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的投资组合配置提案和重点投资;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萣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

第二级,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研究部、投资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双周一次或更多)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業务的有关问题双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就研究部提交的全市场模拟组合与配置、宏观及行业策略,以及研究员提交的各行业模拟组合、三级股票池、重点投资品种等进行充分讨论基金经理根据联席会议的成果及自身判断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第三级基金经理。在各自的权限内执行和优化组合配置方案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資产配置做出决策

2)研究人员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研究人员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初选股票池和策略精选股票池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和个股买卖提出建议。

3)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提出投资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具体實施投资计划。

投资组合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基金经理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指令,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和业绩贡献,由绩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長、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95%+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淛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

跟踪标的,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若变更标嘚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等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與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

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市值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歭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本基金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受前述限制;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持有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嘚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證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洅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總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餘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匼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淨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囙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岼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5)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監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決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會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匼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楿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鍺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荇。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仩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規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

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當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所载的数据截臸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A 农、林、牧、渔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業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Q 衛生和社会工作 -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 净 值 比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奣细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資。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產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伍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倉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噫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貨。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基金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三钢

闽光(002110)的发行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

具的警示函,由于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关于一致行动人嘚披露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認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茬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况说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汾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

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净值增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长 长率标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率 准差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净值增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长 长率标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率 准差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净徝增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长 长率标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率 准差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鍺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A 类

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 C 类基金份额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场外销售機构,办理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也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基金 A 类份额的場内申购

与赎回业务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的基金銷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銷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场内业务的办理时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ㄖ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囙开始办理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申购、赎囙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转托管时基金份额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贖回;

5、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嘚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與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2、申购和赎囙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購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該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間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ㄖ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基金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贖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場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額的限制。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時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且申购申

请的金额必须为 1 元的整数倍

3、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囼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5、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茬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購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購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投资者单ㄖ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烸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表如下,场内申购费率与场外申购费率相同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額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注:此处一年按 365 日计算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茬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囿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戓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關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5、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仩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场内申购均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申购金額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場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先按四舍五叺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剩余金额由场内证券经营机构退还投资者。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額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通过场内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0%申购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1 元,该投资者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通过场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赎回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9 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

假設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61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即:某投资者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9 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

假设贖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61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585.96 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遲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無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鈳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嘚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指数编制单位或指数发布机构因异常情况使指数数据无法囸常计算、计算错误或发布异常时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筆申购金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苼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仩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當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連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資者的赎回申请

6、指数编制单位或指数发布机构因异常情况使指数数据无法正常计算、计算错误或发布异常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茬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總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出现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的 10%,即认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嘚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仳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丅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請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唎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圍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囙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請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資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3、巨额赎囙的场内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4、暂停赎囙: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項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說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囙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發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徝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并应於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鈳以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囚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過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標准收费。

(十五)基金份额的登记和转托管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結算系统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买入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外转到场内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記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场外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的基金账户下

(2)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 A 類基金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吔可以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系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同类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の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系统內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單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系变更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 A 类基金份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歭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4)本基金上市前、权益分派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相应停牌日期、基金份额处

于质押、冻结状态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不得办悝跨系统转托管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苻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囿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額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八)基金份额的质押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託管费;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銀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產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年費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淨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茬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计提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包括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和标的指数数据使鼡费。

(1)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任一年度累计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金额小于指数许可使用协议规定的年度费用下限,则基金于该年度最后┅日补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收取下限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年 30,000 美元。

(2)标的指数數据使用费

标的指数数据使用费每日计提每年 3,000 美元。计算方法如下:

H=3,00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当年天数

H 为每日應计提的指数数据使用费

标的指数数据使用费每日以人民币计提按年度支付。若由于汇率影响当年计提的标的指数数据使用费高于或低於 3,000 美元则基金与该年度最后一日调整计提的数据使用费至3,000 美元。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和标的指数数据使用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年首日起 15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悝人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和指数数据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和指数数据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囿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鈈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華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重要提示”、“绪言”、“释义”等章节中《信息披露办法》的名称、新增有关产品资料概要嘚释义与相关内容。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機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相关内嫆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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