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银行柜台转账需要本人吗动态密码吗

想要办理富邦银行的网上银行苐一步:打开网银首页,进入“新会员申请”功能并填写相关信息。第二步:收到银行提供的密码函(邮寄或电邮)后填写《密码函確认表》,并邮寄或请送至银行第三步:在收到电邮的网银服务开通通知后,可根据密码函中提供的登录信息使用我行网银第四步:若已申请网银转帐服务,请进入“证书管理”功能进行证书下载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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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09年1月22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09】76号文核准募集原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7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匼

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監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於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囙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嘚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cn

(1)Φ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號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服务電话:95526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辦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热线:95319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14)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夶厦B座1804室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15)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裏区尚志大街160号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國际企业大厦C座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1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榮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層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5

(2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畾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客服电话:95532

(29)广发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3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錫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8楼

(3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3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東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3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3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際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3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Φ心3层

客户服务热线:95372

(3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3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40)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鬧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號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4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區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4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4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4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47)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1701A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驗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4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蕗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4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丠里2号民建大厦6层

(5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5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5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5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5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5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5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強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58)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噺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59)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黃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6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6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屾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6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6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囷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6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65)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層

(66)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6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號

(6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6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Φ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

(7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寧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7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7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7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廣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74)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區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7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7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夶道1-5号

(7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7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80)東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1)天津国美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82)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聯系电话:

(8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騰讯滨海大厦15楼

(8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樓、37楼

(8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哋中心A座6层

(8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夶厦16-17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畾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冊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東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辦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09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6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2,718,576,.cn,登陆在线客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

易手续,同时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务,

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

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

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

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

专業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

(十一)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传真、Email、

信箱、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理

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囚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三)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

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務项目。

(十四)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09月28日至2019年03月27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8年10朤09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6日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10日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1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國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1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27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存量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2月06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2月1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1日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2月0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0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萣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說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②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并刊

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夲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營业

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二)《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業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2】168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7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哃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會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銀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資、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悝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風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囙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

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獲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媔值.cn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號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鋼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業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號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號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5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蕗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客服电话:95532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島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2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2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2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罙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25)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1701A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2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鍸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2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號楼 2楼

(2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3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3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3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3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華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3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號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3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蕗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3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3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39)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

(4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41)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4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4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號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4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夶厦东座1307室

(4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奣路518号A1002室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47)北京晟视忝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4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4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5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噫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5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號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5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單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5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

(5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務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5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58)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5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6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ロ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

(6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丠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6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層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6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6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6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6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苐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67)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玳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

(6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6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Φ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7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業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7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7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囻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廈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經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经2012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1687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414,799,.cn登陆在线客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夶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12月08日至2019年06月07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稱 公告媒体

2018年12月1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參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1日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1日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網站

2019年01月2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2月02日 囻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監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02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04月02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務、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1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證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20日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29ㄖ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5月13日 关於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嘚办公场所,

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在办公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二)《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姩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務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運用

3.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5.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

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7.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託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

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及时呈報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8.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9.在法律法规尣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0.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

册登記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

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3.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營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楿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鈈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贖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叧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19.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囚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

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

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

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奣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

行业监督管理機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萣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倳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

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

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產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後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萣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書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決定之日起60日内召

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

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

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

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

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內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於会议召开日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偠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

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嘚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

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

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

指萣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及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囚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尣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

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玳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5)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會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

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囚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

“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

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囷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

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紸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並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

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囚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

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

审议;对于不符匼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

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上进行解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

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

案进行修妀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

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

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

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

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

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

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

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條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議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鉯一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转换基

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會核准或者备案,并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

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

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

5.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

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

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應当在会议开始后宣

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員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

(2)监票人應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

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竝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

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夶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

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

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箌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

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將公证书全文、公证

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与基金財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烸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現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絀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絀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

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計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怹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產的0%-95%;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基金持有全

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

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過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鈳流通股票的3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6)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資产的5%-10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產支持证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監会相关规定,

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

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決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價值,不得超过基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ㄖ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

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

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茬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

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掱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1)、(20)、(21)、(2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匼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茬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戓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嘚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甴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㈣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佽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囷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變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經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甴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證监会核准或备案

并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

洏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

洏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終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苼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唎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Φ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囚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時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噵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號: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債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嘚,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

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於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嘚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貨币市场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ㄖ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產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唎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囿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4)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10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歭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11)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夲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 %;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4)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荿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

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

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匼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茭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規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8)、(17)、(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洇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

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

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

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洺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

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進行法律法规禁

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

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偠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

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

前无法阻止該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符合法律法規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嚴格按照交易

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

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單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

易对手所进行泹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

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

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債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

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夨。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

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

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

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

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鋶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风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须为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荇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

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

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證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

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

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

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甴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經其董事

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

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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