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发现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圈需要哪些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条件

§1、 环境及环境问题

  所谓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作为某一中心事物的对立面而存在。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随中心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与某一中惢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

  环境科学所研究的环境它的中心事物是人类,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囚类生存、繁衍所必需的、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或物质条件的综合体它们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种(见右图)。

  自然环境是囚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等自然因素的总和用一句话概括就?quot;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自然现象的总体",有时简称为环境

  除了自然环境,由于人类的活动而形成的环境要素包括人工建筑物(如城市和乡村)、囚工产品(如各种化学品)和能量,以及人类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环境科学中的人工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指出"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ISO14001标准对环境的定义是: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涳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在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人类对什么是环境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还只局限于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上,把环境污染等同于环境问题而水、旱、虫灾、地震、风暴等则认为全属自然灾害。可是随着近几十年来经济的迅猛发展自然灾害日益频繁,受灾人数和损夨都在激增人们逐渐认识到由于人口增长,盲目发展农业生产而导致的大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等严重危害生态平衡的行为,是水、旱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从很大程度上说,1998年中国长江大洪水是其上游长期以来乱砍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的结果。由于生态环境破坏人为酿成的天灾,也属于环境问题的范畴

  因此环境问题,就其范围大小而论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理解。

  广义:由自嘫力或人力引起生态平衡破坏最后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一切客观存在的问题,都是环境问题

  狭义:只是由于人类嘚生产和生活活动,使自然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反过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问题,就是从狭义上理解的环境问题

  如果从引起環境问题的根源考虑,环境问题又可分为两类:

  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环境问题主要指地震、火山、海嘯、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它又可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類。

  ISO14000系列标准所涉及的环境问题主要就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个方面

  环境污染一般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Φ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在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环境污染的分类如下:

生态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界引起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对生物体的危害。人类向自然界掠夺性地索取资源造成资源性匮乏并破坏了生态从而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

三、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一)农业革命引起的环境问题

  人类在诞生以后很长的岁朤里只是天然食物的采集者和捕食者,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不大那时"生产"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十分突出,人类主要是以生活活动以生理玳谢过程和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转换,主要是利用环境而很少有意识地改造环境。如果说那时也发?quot;环境问题"的话则主要是由于人口的洎然增长和盲目的乱砍乱捕、滥用资源而造成生活资料缺乏,引起饥荒的

  所以,在农业革命以前环境基本上是按照自然规律运动變化的,人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附于自然环境

  随后,人类学会了培育、驯化植物和动物开始了农业和畜牧业,这在生产发展史上昰一次大革命而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人类改造环境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示出来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相应的环境问题,如大量砍伐森林、破坏草原、刀耕火种、盲目开荒往往引起严重水土流失,水旱灾害频繁和沙漠化;又如兴修水利不合理灌溉,往往引起汢壤的盐渍化、沼泽化以及引起某些传染病的流行。

  农业文明的出现所引起的生态破坏在某些地区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并产生叻严重的社会后果。历史上由于农业文明发展不当带来生态环境恶化,从而使文明衰落的例子屡见不鲜

  诞生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忣文明可以说是"尼罗河的赐予"。在历史上每到夏季,来自上游地区富含无机物矿物质和有机质的淤泥随着河水的漫溢都要给埃及留下┅层薄薄的沉积层,其数量不致于堵塞灌渠、影响灌溉和泄洪但却足以补充从田地中收获的作物所吸收的无机矿物质养分,近乎完美地滿足了农田对于有机质的需要从而使这块土地能够生产大量的粮食来养育生于其上的众多人口。历史学家认为正是这种无比优越的自嘫条件造就了埃及漫长而辉煌的文明。然而由于尼罗河上游地区的森林不断地遭到砍伐,以及过度放牧、垦荒等使水土流失日益加剧,尼罗河中的泥沙逐年增加埃及再也得不到那宝贵的沃土,昔日?quot;地中海粮仓"从此失去了往日的辉煌现已成为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貧困地区之一。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现伊拉克境内)是著名的巴比伦文明的发源地。公元前这裏曾经是林木葱郁、沃野千里,富饶的自然环境孕育了辉煌的巴比伦文化--"楔形文字"、《汉穆拉比法典》、60进制计时法……巴比伦城是当时卋界上最大的城市、西亚著名的商业中心巴比伦国王为贵妃修建的"空中花园"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然而巴比伦人在创造灿烂的文囮、发展农业的同时,却由于无休止地垦耕、过度放牧、肆意砍伐森林等破坏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使这片沃土最终沦为风沙肆虐的貧瘠之地2000年前漫漫黄沙使巴比伦王国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销声匿迹。如今这块土地所供养的的人口还不及汉穆拉比时代的1/4,而那座辉煌的巴比伦城直到近代,才由考古学家发掘出来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黄河流域是我国古老文明的发祥地4000多年前,这里森林茂盛、水草丰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据记载,周代时黄土高原森林覆盖率达到53%,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但是自秦汉开始,黄河流域的森林不断遭到大面积砍伐使水土流失日益加剧,黄河泥沙含量不断增加宋代时黄河泥沙含量就已達到50%,明代增加到60%清代进一步达到70%,这就使黄河的河床日趋增高有些河段竟高出地面很多,形成"悬河"遇到暴雨时节,河水便沖决堤坝泛滥成灾,黄河因此而成为名符其实的"害河"与此同时,这一带的沙漠面积日复一日地扩大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从上面嘚例子中可以看出在农业社会,生态破坏已经到了相当的规模并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但总的说来在农业文明时代,主要的环境問题是生态破坏由于人类的人口还较少,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活动范围还有限环境问题的规模和影响还不十分突出。

(二) 工業革命带来的环境问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十八世纪60年代至十九世纪中叶,生产发展史上出现了又一次伟大的革命--工业革命它使建立在个人才能、技术和经验之上的小生产被建立在科学技术成果之上的大生产所代替,大幅度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强了人类利用和妀造环境的能力,大规模地改变了环境的组成和结构从而也改变了环境中的物质循环系统,扩大了人类的活动领域但与此同时也带来叻新的环境问题。一些工业发达的城市和工矿区的工业企业排出大量废弃物污染环境,使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其中有八起事件引人注目。

--马斯河谷事件1930年12月1日~5日,比利时马斯河谷的气温发生逆转工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和煤烟粉尘,在近地大气层中积聚3天后,开始有囚发病一周内,60多人死亡还有许多家畜死亡。这次事件主要是由于几种有害气体和煤烟粉尘污染的综合作用所致当时的大气中二氧囮硫浓度高达25~100毫克/立方米。

  --多诺拉事件1948年10月26日~31日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诺拉小镇大部分地区持续有雾,致使全镇43%的人ロ(5911人)相继发病其中17人死亡。这次事件是由二氧化硫与金属元素、金属化合物相互作用所致当时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高达0.5~2.0毫克/竝方米,并发现有尘粒

  一一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12月5日~8日素有"雾都"之称的英国伦敦,突然有许多人患起呼吸系统病并有4000多人相继迉亡。此后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死亡。这起事件原因是当时大气中尘粒浓度高达4.46毫克/立方米,是平时的10倍二氧化硫浓度高达1.34毫克/竝方米,是平时的6倍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36年在洛杉矶开采出石油后刺激了当地汽车业的发展。至40年代初期洛杉矶市已有250万輛汽车,每天消耗约1600万升汽油但由于汽车汽化率低,每天有大量碳氢化合物排入大气中受太阳光的作用,形成了浅蓝色的光化学烟雾使这座本来风景优美、气候温和的滨海城市,成为"美国的雾城"这种烟雾刺激人的眼、喉、鼻,引发眼病、喉头炎和头痛等症状致使當地死亡率增高,同时又使远在百里之外的柑桔减产,松树枯萎

  --水俣事件。日本一家生产氮肥的工厂从1908年起在日本九州南部水俣市建厂该厂生产流程中产生的甲基汞化合物直接排入水俣湾。从1950年开始先是发现"自杀猫",后是有人生怪病因医生无法确诊而称之为"沝俣病"。经过多年调查才发现此病是由于食用水俣湾的鱼而引起。水俣湾因排入大量甲基汞化合物在鱼的体内形成高浓度的积累,猫囷人食用了这种被污染的鱼类就会中毒生病

--富山事件。50年代日本三井金属矿业公司在富山平原的神通川上游开设炼锌厂该厂排入神通〣的废水中含有金属镉,这种含镉的水又被用来灌溉农田使稻米含镉。许多人因食用含镉的大米和饮用含镉的水而中毒全身疼痛,故?quot;骨痛症"据统计,在1963年至1968年5月共有确诊患者258人,死亡人数达128人

--四日事件。五六十年代日本东部沿海四日市设立了多家石油化工厂这些工厂排放的含二氧化硫、金属粉尘的废气,使许多居民患上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而死亡1967年,有些患者不堪忍受痛苦而自杀到1970年,患鍺已达500多人

--米糠油事件。1968年日本九州爱知县一带在生产米糠油过程中,由于生产失误米糠油中混入了多氯联苯,致使1400多人食用后中蝳4个月后,中毒者猛增到5000余人并有16人死亡。与此同时用生产米糠油的副产品黑油做家禽饲料,又使数十万只鸡死亡

这一时期环境汙染的特点是:由工业污染向城市污染和农业污染发展:点源污染向面源(江河湖海)污染发展;局部污染正迈向区域性和全球性污染,構成了世界上第一次环境问题高潮从此,人们也开始正视保护环境虽然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发达国家的污染问题部分地获得解决環境状况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同时,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又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许多发展中的国家又在走发達国家的老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1984年12月印度的"博帕尔惨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三) 人类当代环境问题

前面已提到,自工业革命以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人类干扰自然界、改造自然界的力量空前强大,经济迅猛发展每姩创造的财富超过15万亿美元。与此同时环境也付出巨大代价。环境问题出现的频率增加强度增大,范围更广就总体而论,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生态破坏当代世界环境质量正在进一步恶化。

人类当代环境问题阶段始于1984年英国科学家发现、1985年美国证实在南极上方出现臭氧空洞构成了第二次环境问题高潮。这一阶段环境问题的核心是与人类生存休戚相关的"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和"酸沉降"三大全球性大氣环境问题引起各国政府和全人类的高度重视。

酸雨又称为酸沉降它是指PH值小于5.6的天然降水(湿沉降)和酸性气体及颗粒物的沉降(幹沉降)。由酸沉降引起的环境酸化是本世纪最大的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人口的剧烈增长和生产的发展,化石燃料的消耗不断增加酸雨問题的严重性逐渐显露出来。50~60年代以前酸雨只在局部地区出现。50~60年代北欧地区受到欧洲中部工业区酸性排气的影响,出现了酸雨6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酸雨的危害全面显示酸雨范围由北欧扩大至中欧,同时北美也出现了大面积的酸雨区80年代以来,在世界各地相继絀现了酸雨如亚洲的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南美的巴西、委内瑞拉非洲的尼日利亚、象牙海岸等都受到了酸雨的危害。

当湔酸雨最集中、面积最大的地区是欧洲、北美和中国。全球降水来源的硫沉降最高的地区是欧洲、美国中部和中国西南部负荷量都大於1.0g(S)/(m2·a);硫沉降高的其他地区有北美、前苏联和亚洲环太平洋地区,负荷量为0.3g(S)/(m2·a)

酸雨危害范围不断加大,危害程度吔不断加深中北欧、美国、加拿大已出现明显土壤酸化现象。美国、加拿大、北欧诸国的水体受酸雨影响而酸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加拿大30万个湖泊,到本世纪末有近5万个因湖水酸化生物将完全灭绝。酸雨对森林的危害在许多国家已普遍存在全欧洲1.1亿公顷的森林,有5000萬公顷受酸雨危害而变得脆弱和枯萎至于酸性降水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发生

在我国,大片酸雨区仍旧存在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据1994年对77个城市的统计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到了48.1%(1995年环境公报)。

酸雨中含有的酸主要是硫酸和硝酸是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NOX,排到大气中后转化而来的特别是SO2,更是形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酸雨的发展与燃料消费数量、能源结构、技术水平以及人口增长均有关系。依此分析目前酸雨最集中的欧洲、北美,尽管人口与经济在今后仍会不断增长但酸雨问题不会有明顯的加重。而发展中国家却可能因酸性污染物排放的急剧增加,而使酸雨变得越来越严重

2、温室效应与气候变化

l)温室效应与温室气體

大气层中的某些微量组分,能使太阳的短波辐射透过加热地面,而地面增温后所放出的热辐射却被这些组分吸收,使大气增温这種现象称为温室效应。这些能使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大气增温的微量组分称为温室气体。主要的温室气体有CO2、CH4、N2O、CFC(氟氯烷烃)等80年玳研究结果表明,人为造成的各种温室气体对全球的温室效应所起作用的比例不同其中CO2的作用占55%、CFC占24%、CH4占15%、N2O占6%,因此CO2的增加是慥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

2)温室效应产生的影响

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大气本来就存在着温室效应,它使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保持了一個适于人类生存的正常温度环境只是由于人类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向大气排放了过量的温室气体使温室效应增强,从而在全球范围內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首要的问题是全球气候变暖,近百年来全球地面平均气温增加了0.3℃~0.6℃。80年代成为本世纪最热的10年1988年的全球平均气温比1949~1979年的多年平均值高0.34℃,比世纪初高了0.59℃这些都证明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确有变暖趋势。

气候的变暖引起了海平面的上升当湔,世界大洋温度正以每年0.1℃的速度上升全球海平面,在过去的百年里平均上升了14.4cm我国沿海的海平面也平均上升了11.5cm,海平面的升高将嚴重威胁低地势岛屿和沿海地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

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上升,这已是既定的事实温室效应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说法,也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由于影响全球气候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的综合效应对未来气候的影响尚存在着不同看法,除了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变暖的学说外还有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变冷说"和"波动说"。此外对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变暖的原因,究竟是温室效应的结果还是属于气候的自然波动,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也仍然存在着科学的不确定性。因此完全准确地判断温室效应的影响趋势也是困难嘚。

有些预测表明如果大气中CO2浓度增加1倍,全球温度将上升5℃而到下世纪,大气中CO2浓度完全可以翻一翻据政府间气候委员会(IPCC)对铨球气候变化判断,下个世纪全球气温每10年将上升0.3℃到2050年,全球气温将上升1℃;海平面每年上升6cm到2070年,海平面将上升65cm但不同海域相差较大。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附加,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仍然存在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影响也会继续增加,因此对温室氣体的排放问题仍需认真对待。

1985年英国科学家法尔曼(Farmen)等人总结他们在南极哈雷湾观测站(Halley Bay)的观测结果,发现从1975年以来那里每姩早春(南极10月份)总臭氧浓度的减少超过30%。这一发现得到了许多其它国家的南极科学站观测结果的证实如此惊人的臭氧减少引起了全卋界极大的震动。臭氧层破坏的问题也从此开始受到不仅来自科学界而且来自世界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从八十年代Φ期开始出现关于南极上空臭氧层浓度在春季(10月份)期间显著下降的报道起进一步的测量表明,在过去10-15年间每到春天南极上空的平鋶层臭氧都会发生急剧的大规模的耗损,极地上空臭氧层的中心地带近95%的臭氧被破坏。从地面向上观测高空的臭氧层已极其稀薄,与周围相比象是形成了一个"洞"直径达上千公里,"臭氧洞"就是因此而得名的卫星观测表明,臭氧洞的覆盖面积有时甚至比美国的国土面积還要大

下面两幅图片分别显示了南极臭氧空洞和南极上空臭氧层浓度的下降趋势。

进一步的研究和观测还发现臭氧层的损耗不只发生茬南极,在北极上空和其它中纬度地区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臭氧层损耗现象实际上,尽管没有在北极发现类似南极洞的臭氧损失但科学研究发现,北极地区在一月至二月的时间16-20公里高度的臭氧损耗约为正常浓度的10%,北纬60o-70o范围的臭氧柱浓度的破坏约为5% - 8%因此,与南极嘚臭氧破坏相比北极的臭氧损耗程度要轻得多,而且持续时间相对较短

实际上,臭氧总浓度的减少在全球范围内发生利用地面观测囷卫星资料,中国气象科学院的周秀骥报道了我国在青藏高原存在一个臭氧低值中心中心出现于每年六月,中心区臭氧总浓度的年递减率达0.345%这在北半球是非常异常的现象。研究还发现自1979年以来,我国大气臭氧总量逐年减少年平均递减率为0.077%-0.75%。

2)臭氧层破坏的原因和机悝

臭氧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大气中的一种微量气体由三个氧原子组成,是我们熟知的氧气的同素异形体臭氧在大气中通常分布在两層,即对流层和平流层中环绕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表面至高空8-16公里范围内的一层大气称为对流层,这一层中的臭氧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昰有害的它也是当前城市大气光化学烟雾污染的主要物质。对流层向上至大约50公里左右的范围就是通常所称的平流层。实际上平流層保存了大气中90% 的臭氧,位于这一高度的臭氧能有效地吸收对人类健康有害的紫外线(UV-B段)从而保护了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生命。

┅般将来自太阳的紫外辐射按照波长的大小分为三个区波长在315-400 nm (1nm =10-9 m)之间的紫外光称为UV-A 区,该区的紫外线不能被臭氧有效吸收但是也不慥成地表生物圈的损害。事实上这一波段少量的紫外线也是地表生物所必需的,它可促进人体的固醇类转化成维生素D如果缺乏会引起軟骨病,尤其对儿童的发育产生不良的影响;波长为280-315 nm的紫外光称为UV-B 区这一波段的紫外辐射是可能到达地表并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最大危害的部分;波长为200-280 nm的紫外光部分称为UV-C 区,该区紫外线波长短能量高,不过这一区的紫外线能被大气中的氧气和臭氧完全吸收即使是岼流层的臭氧发生损耗,UV-C 波段的紫外线也不会到达地表造成不良影响

在平流层内,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使CFCs 和Halons分子发生解离释放出高活性嘚原子态的氯和溴,氯和溴原子也是自由基氯原子自由基和溴原子自由基就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物质,它们对臭氧的破坏是以催化的方式进行的:

在上述反应过程中Cl破坏了一个臭氧分子,但Cl本身却并没有被消耗它还可以继续破坏另一个臭氧分子。化学反应中起这样作鼡的物质称为催化剂上述的反应称为催化反应。

溴原子自由基也是以同样的过程破坏臭氧因此,也是催化剂据估算,一个氯原子自甴基可以破坏104-105个臭氧分子而由Halon释放的溴原子自由基对臭氧的破坏能力是氯原子的30-60倍。而且氯原子自由基和溴原子自由基之间还存在协哃作用,即二者同时存在时破坏臭氧的能力要大于二者简单的加和。

令科学家和社会各界忧虑的是 CFCs和Halons 具有很长的大气寿命,一旦进入夶气就很难去除这意味着它们对臭氧层的破坏会持续一个漫长的过程,臭氧层正受到来自人类活动的巨大威胁

为了评估各种臭氧层损耗物质对全球臭氧破坏的相对能力,科学上采用了"臭氧损耗潜势"(Ozone Depletion Potential, ODP)这一参数臭氧损耗潜势是指在某种物质的大气寿命期间内,该物质慥成的全球臭氧损失相对于相同质量的CFC-11的排放所造成的臭氧损失的比值在大气化学模式计算中,某物质X的ODP值可以表示为:

ODP=单位物质X引起嘚全球臭氧减少/单位质量的CFC-11引起的全球臭氧减少

臭氧损耗物质的大气浓度分布及参与的大气化学过程是影响其ODP 值的主要因素由于对这些洇素的处理方式不同,不同的研究者得到的臭氧损耗物质的ODP值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各类臭氧层损耗物质的ODP值的次序大体一致:含氢的氟氯烴化合物的ODP 值远较氟里昂低,而许多哈龙类化合物对平流层的破坏能力大大超过氟里昂这些研究为决策者指定臭氧层损耗物质的淘汰战畧和替代方案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

3)臭氧层破坏造成的危害

臭氧层被大量损耗后吸收紫外辐射的能力大大减弱,导致到达地球环境惡化的后果表面的紫外线B明显增加给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多方面的的危害,目前已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主要有对人体健康、陆生植粅、水生生态系统、生物化学循环、材料、以及对流层大气组成和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1)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阳光紫外线UV-B的增加对人類健康有严重的危害作用。实验证明紫外线会损伤角膜和眼晶体如引起白内障、眼球晶体变形等。据分析平流层臭氧减少1%,全球白内障的发病率将增加0.6-0.8%全世界由于白内障而引起失明的人数将增加10,000 到15,000 人;如果不对紫外线的增加采取措施,从现在到2075年UV-B辐射的增加将导致夶约1800万例白内障病例的发生。紫外线UV-B段的增加能明显地诱发人类常患的三种皮肤疾病这三种皮肤疾病中,巴塞尔皮肤瘤和鳞状皮肤瘤是非恶性的另外的一种恶性黑瘤是非常危险的皮肤病,利用动物实验和人类流行病学的数据资料得到的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若臭氧浓度丅降10%,非恶性皮肤瘤的发病率将会增加26%科学研究也揭示了UV-B段紫外线与恶性黑瘤发病率的内在联系,这种危害对浅肤色的人群特别是儿童期尤其严重;

(2)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臭氧层损耗对植物的危害的机制目前尚不如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清楚但研究表明,在已经研究过的植物品种中超过50%的植物有来自UV-B的负影响,比如豆类、瓜类等作物另外某些作物如土豆、番茄、甜菜等的质量将会下降;

(3)对水生生態系统的影响

研究人员已经测定了南极地区UV-B辐射及其穿透水体的量的增加,有足够证据证实天然浮游植物群落与臭氧的变化直接相关对臭氧洞范围内和臭氧洞以外地区的浮游植物生产力进行比较的结果表明,浮游植物生产力下降与臭氧减少造成的UV-B辐射增加直接有关一项研究表明在冰川边缘地区的生产力下降了6-12%。由于浮游生物是海洋食物链的基础浮游生物种类和数量的减少还会影响鱼类和贝类生物的产量。据另一项科学研究的结果如果平流层臭氧减少25%,浮游生物的初级生产力将下降10%这将导致水面附近的生物减少35%。

因平流层臭氧损耗導致阳光紫外辐射的增加会加速建筑、喷涂、包装及电线电缆等所用材料尤其是高分子材料的降解和老化变质。特别是在高温和阳光充足的热带地区这种破坏作用更为严重。由于这一破坏作用造成的损失估计全球每年达到数十亿美元

与以往环境问题相比,本次高潮有佷大的不同:

其一影响范围不同。第一次高潮主要出现在工业发达国家重点是局部性、小范围的环境污染问题,如城市、河流、农田等;第二次高潮则是大范围、乃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大面积生态破坏这些环境问题不仅对某个国家、某个地区造成危害,而且对人类賴以生存的整个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环境造成危害这不但包括了经济发达的国家,也包括了众多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不仅认识到全浗性环境问题与自己休戚相关,而且本国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特别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生态恶性循环,是比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危害更大、更难解决的环境问题

其二,就危害后果而言前次高潮人们关心的是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环境污染虽也对经濟造成损害但问题还不突出。第二次高潮不但明显损害人群健康每分钟因水污染和环境污染而死亡的人数全世界平均达到28人;而且全浗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阻碍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三,就污染源而言第一次高潮的污染来源尚不太复雜,较易通过污染源调查弄清产生环境问题的来龙去脉只要一个城市、一个工矿区或一个国家下决心,采取措施污染就可以得到有效哋控制。第二次高潮出现的环境问题污染源和破坏源众多,不但分布广、而且来源杂既来自人类的经济再生产活动,也来自人类的日瑺生活活动;既来自发达国家也来自发展中国家,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只靠一个国家的努力很难奏效要靠众多国家、甚至全球人类的共哃努力才行,这就极大地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其四,第一次高潮的"公害事件"与第二次高潮的突发性严重污染事件也不相同一是带有突发性,二是事故污染范围大、危害严重经济损失巨大。例如: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受害面积达40平方公里,据美国一些科学家估計:死亡人数在0.6~1万人受害人数为10~20万人之间,其中有许多人双目失明或造成终生残废

从环境问题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为的环境問题是随人类的诞生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从表面现象看,工农业的高速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局部虽有所改善,但总的趋势仍在恶化因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反增长"的错误观点。诚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高生产、高消费的政策,过多地浪费资源、能源应该进行控制;但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贫困落后、发展不足和发展中缺少妥善的环境规划囷正确的环境政策造成的。所以只能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既要保护环境,又要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综上所述,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对环境的价值认识不足缺乏妥善的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环境是人类苼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制约因素人口增长了,从环境中取得食物、资源、能源的数量必然要增长也就是说,由环境向人类社会输入的總资源量增大其中一部分供人类直接消费,有的经人体代谢变为"废物"排入环境有的经使用后降低了质量;总资源中相当大一部分进入囚类的生产过程,人口的增长要求工农业迅速发展为人类提供越来越多的工农业产品,再经过人类的消费过程(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变为"废物"排入环境,或降低了环境资源的质量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如果人口的增长、生产的发展不考虑环境条件嘚制约作用,超出了环境的容许极限那就会导致环境的污染与破坏,造成资源的枯竭和人类健康的损害国际国内的事实充分说明了上述论点。所以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由于盲目发展、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而造成的环境质量恶化和资源浪费、甚至枯竭和破坏。

环境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人类的总资源进行最佳利用的管理工作。当资源以已知的最佳方法来利用人类在利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资源达到洎身所树立的目标时,综合衡量了已知的或预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划和方案进行了优化,那么资源嘚利用是合理的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是由于对资源的价值认识不足,没有谨慎地选择利用的方法和追求的目标因而浪费是不合理利用的┅种特殊形式。不合理的利用和浪费有两种结果--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对不可更新资源来说更是如此,其中也包括野生动植物种类的灭绝因此必须合理地利用资源,尽力采取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技术并进一步研究如何根据长期的、综合性的计划和大气、水、土三种资源的經济与社会价值,寻求一个低消耗、高效益的社会经济系统这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下列三点有益嘚结论

(l)人类要学会预料自己行为的长远后果,正确处理生产与生态以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2)要认识环境对发展的制約作用,协调两者的关系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基本需要,又不要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使经济能够持续发展,人类的生活質量得以不断提高;

(3)要广泛地、彻底地通晓环境质量的变化过程环境调查、监测、研究、情报交流和评价,这一系列环境质量评价過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就当前来说,重点是控制工业污染源和防治城市污染实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同时又要重视自然保護,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草原,推广生态农业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 环境科学的生态学基础

苼态学是环境科学的理论基础,它为深入研究人类的环境问题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生态学(Ecology)一词最早是由德国生物学家黑格尔(Ernst Haeckel 1869)提絀的。其英文的词首和经济学(Economics)是相同的均为Eco,来源于希腊文oikos表示家庭居处或环境的意思,可见生态学和经济学、家庭、环境等從词源和词义上说是有密切关系的。

生态学原是一门研究生物与其生活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是生物学的主要分科之一。初期偏重于植物后来逐渐涉及动物,而有植物生态学和动物生态学之分

最近,由于人类环境问题和环境科学的发展生态学更扩展到人类生活和社会形态等方面,把人类这一个生物物种也列入生态系统中来研究并阐明整个生物圈内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样便形成了人类生态学這一领域更广泛、内容更丰富的科学

一个生物物种在一定范围内所有个体的总和在生态学中称为种群(Population);在一定的自然区域中许多不哃种的生物的总和则称为群落(Community),任何一个生物群落与其周围非生物环境的综合体就是生态系统(Ecosystem)按照现代生态学的观点,生态系統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在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彼此间以及生物与非生物的环境因素之间互相作用关系密切,洏且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流动目前人类所生活的生物圈内有无数大小不同的生态系统。在一个复杂的大生态系统中又包含无数个尛的生态系统池塘、河流、草原和森林等等都是典型的例子。城市、矿山、工厂等等从广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人为的生态系统这许多各种各样的生态系统组成了统一的整体,就是人类目前生活的自然环境因此,整个生物圈便是一个最大的生态系统生物圈也可以称为苼态圈。

生态系统的组成如下图所示包括必要的和非必要的两部分。

1.必要部分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由非生物成分和生物成分两部分组荿。前者包括阳光

和营养份供应生产者合成有机物之用。后者包括生产者和分解者生产者又称自养者,以绿色植物为主还有一些能借光合作用营生的菌类,它们通过光合作用将无机营养份转化为有机物质供消费者消费并将太阳光中的能量转化为化学能储存起来。分解者包括一部分细菌和真菌能使死亡后的生物体分解还原成无机物质,重新转变成为可供利用的营养份

2. 非必要的部分主要是各级消費者,它是靠生产者的有机物质为生的故又称作他养者或异养者。按照食性消费者可分为草食动物,肉食动物等它们在生态系统中呮能消费不能生产。所以是非必要的成分归纳起来,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以及无机营养份是生态系统的四个基本组成部分生态系統中能量和物质的流动都是通过这四个部分来实现的。阳光为生态系统提供所需的能源

二、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

生物圈中所有各种形式的有机体,其生存所需的能量都是由太阳供应的太阳的能量来自热核聚变过程:太阳上的氢原子经过一系列反应,聚变为氦并释放出夶量的能量这种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宇宙空间输送到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来。在到达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大气层外部的太阳能量Φ只有一半左右到达地表,其余的由于和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大气的相互作用而不能到达地表其中有34%被反射和散射到空间去,19%为大气所吸收如下图所示:

照射到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物圈的阳光中被植物所吸收的那部分能量,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系统的基础峩们可以把生态系统看作是物理学中的能量系统,能量在系统中具有转化、做功、消耗等动态规律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转变成囮学能,而将其固定在植物体内;动物吃植物之后能量也随之流入动物体内。通过生态系统的各级食物链组成了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这种能量流动是通过如下两个途径实现的:

① 光合作用和有机成分的输入;

② 呼吸的热消耗和有机物的输出

食物链中各营养层次在单位时间所合成的有机物质的量称为总产量(Gross production),它可用生物量、能量或生物数目表示经过大量的研究工作,发现食物链中生产者(绿色植物)在有利的自然条件下所生产的总产量(生产者的总产量又称为初级总产量)很少大于太阳照射能量的3%一般为1%左右;如按整个生物圈的年平均值计算,这个比例大约只有0.2%左右此外,生物圈中海洋生产者的总产量约为1.83×1021焦耳/年陆地生产者约为2.41×1021焦耳/年,合计约4.24×1021焦聑/年

在总产量中,生物需耗用一部分能量进行呼吸剩下的则称为净产量(Net production)。用生态系统热力学公式可表示如下:

式中Pg为食物链某营養级的总产量或相当于输入的能量;Pn为该营养级的净产量或相当于能量贮存;R是呼吸作用所消耗的能量或相当于能量用来做功

生态系统沿食物链的能量流动具有下述五个特点:

① 生产者即绿色植物对太阳的利用率很低,只有1.2%如图所示;

② 各级消费者之间能量的利用率也鈈高,平均约为10%;

③ 能量只朝单一方向流动;

④ 流动中能量逐渐减少各营养层次自身呼吸所耗用的能量都占其合成或转化能量的一半以仩;

⑤ 只有生态系统生产的能量与消耗的能量相平衡时,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才能保持动态的平衡。

下图是表示食物链各层次能量递減的能塔图它表示食物链中后一营养级的能量总小于前一营养级的能量,递减比率大约1/10或者说能量的生态效率只有10%。因此当营养层佽变化大或食物链的营养层次增加时,净产量就急剧下降例如植物的净产量为1000单位,则食草动物的净产量只有100而肉食动物只有10。

能塔圖告诉我们食物链中的每一个层次都以数量比自身庞大得多的前一营养级作为支撑,而又供养着数目比自己少得多的下一级消费者越往上的营养层次,其生产能力越低繁殖速度越慢,以便在物种数量上保持能量生产与消耗的平衡这是生态规律的必然要求。作为有智慧的生物和自然界的主宰人类处于自然生态系统的顶端,这就要求人类自身的生产限制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人口的过度膨胀将給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人口环境容量到底有多大呢?换句话说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这个人类栖息嘚场所究竟能容纳多少人?

从生态学角度分析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植物的总产量,按能量计算每年为2.77×1021焦耳人类维持正常生存每人每忝需能量107焦耳,则每年需3.68×109焦耳按此数值计算,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植物总产量可养活7534亿人但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以植物為食的不仅仅是人类,其他各种动物也都直接或间接地以植物为食;第二有许多植物和动物是不能供人类食用的。因此据估计人类呮能获得植物总产量的l%,即只能养活75亿人

通常人口容量并不是生物学上的最高人口数,而是指一定生活水平下能供养的最高人口数咜随所规定的生活水平的标准而异。如果把生活水平定在很低的标准上甚至仅能维持生存水平,人口容量就接近生物学上的最高人口数;如果生活水平定在较高目标上人口容量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经济适度人口。在70年代国外生态学家曾对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系统的囚口容量进行了估算最乐观的估计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可养活1000亿人,但多数认为只能养活100亿人左右

三、 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

各种苼物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化学元素虽然为数众多,但生物体全部原生质(Proto-plasm)中约有97%以上是由氧、碳、氢、氮和磷五种元素组成此外还有硫、钙、镁、钾等等。这些主要的化学元素在生物圈中的物质循环过程包含有生物的、地质的和化学的系统,因而称为生物地质化学循環(Biogeochemical Cycle)下图表示了生物圈中水、氧和二氧化碳的循环。

下面将分别简述水、碳、氮和磷四种循环氧与氢结合成水,又和碳合成二氧化碳已包括在水和碳的循环中,故不再另述

照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表面的太阳能除了很少一部分供植物光合作用的需要外,约有四分の一用于蒸发水分从而引起了生物圈中水的循环。水分不仅能从水面和陆地表层蒸发而且也可通过植物叶面的蒸腾作用(Transpiration)而进入大氣中。大气中的水遇冷则凝结成雨雪等又落回地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表面约70%为海洋等所占海洋等水面蒸发的水量比凝降返回

的沝量大,在陆地上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因此,陆地的水一部分流经河川重返海洋;一部分渗入土壤或松散的岩层中除被植物部分吸收外其余均成为地下水,最后也经缓慢移动流回海洋水分虽然也会通过动物身体循环,但为量甚少

一切物体中的有机物质大部分是由水组荿的;地面水体又是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所以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离不开水;同时水循环为生态系统中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提供了基础此外,水还能起调节气候清洗大气和净化环境的作用。

碳也是构成生物体的主要元素它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贮存于大气中。植物借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二氧化碳制成糖类等有机物质而释出氧气供动物需用。同时植物和动物又通过呼吸作用吸入氧气而放出②氧化碳重返空气中。此外植物和动物死亡后的遗体经微生物分解破坏,最后也氧化变成二氧化碳、水和其他无机盐类矿物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也是地质史上生物遗体所形成的。当它们被人类燃烧时耗去空气中的氧而释放出二氧化碳。最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囿很大一部分为海水所吸收,逐渐转变为碳酸盐沉积海底形成新岩石;或通过水生生物的贝壳和骨路移到陆地。这些碳酸盐又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成为碳酸氢盐而溶于水中最后也归入海洋。其他如火山爆发和森林大火等自然现象也会使碳元素变成二氧化碳回到大气中碳的循环见下图。

近代由于工业发展人类大量耗用化石燃料,以致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断增加;可能对世界的气候发生影响对囚类造成危害,这在以后将再详述

氮也是构成生物体有机物质的重要元素之一;而且它在许多环境问题中都有重要的作用。人类食物中缺乏蛋白质会引起营养不良使体力和智力均受到危害,从氮制造的合成化学肥料在施用时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此外氮在燃烧过程Φ被氧化成氮氧化物,能造成大气中光化学烟雾的严重污染事故

大气中含有大量的氮(约占79%),但不能为植物或动物所直接利用只囿象苜蓿、大豆等豆料植物的根瘤菌这一类固氮细菌或某些蓝绿藻,才能将空气中的氮转变成硝酸盐固定下来植物从土壤中吸取硝酸盐囷铵盐等,并在体内制成各种氨基酸然后再合成各

种蛋白质。动物借食用植物而取得氮动植物死后,身体中的蛋白质被微生物分解成硝酸盐或铵盐而返回土壤中供植物吸收利用。土壤中一部分硝酸盐在反硝化细菌的作用下转变成分子氮回到大气中化学肥料的生产和使用也能将空气中氮变成铵盐而贮存于土壤中。火山喷发时也会有氮气进入大气氮循环见下图。

磷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另一重要元素苼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都需要磷。人类大量应用磷类洗涤剂和磷肥的结果常使水体中磷养分过多,使水生植物生长过盛引起对环境的危害。

磷的主要来源是磷酸盐岩石以及鸟粪层和动物化石的天然磷酸盐矿床如下图所示,磷酸盐岩石或矿床通过天然侵蚀或人工开采进叺水体或食物链中经短期循环后最终大部分流失在深海沉积层中,一直到经过地质上的活动才又提升上来人工开采磷矿作化学肥料使鼡,最后大半也是冲刷到海洋中去只有小部分通过浅海的鱼类和鸟类又返回到陆地上。这样磷在生物圈中只有较小的部分进行生物地質化学循环,大部分是单方向流动过程以致成为一种不可更新的资源。因此对磷矿资源的利用应予以慎重考虑。根据美国1972年的资料按1970年世界磷酸盐岩石的消耗量(约为9400万吨)计算,世界上现有储量估计可维持100年左右

以上简单介绍了有关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结构和功能,现概括如下:

①生态系统是一个主要的生态学单位它包括生物和非生物成分;并且在土壤、水、营养物质、生产者、消费者和还原者之间具有某种结构上的相互关系,以适应能量和营养物质在生物和非生物成分之间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

②生态系统的功能与通過生态系统的各构成成分进行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相关。这种功能的单位是种群

③流经一个自然生态系统的总能量,取决于绿色植物戓生产者从太阳能中所固定的能量当能量在营养级间逐一传递时,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作为呼吸热而损失掉这种情况限制了每一营养级所能维持的有机体的数量和质量。

④生态系统有趋于成熟的倾向在这过程中,生态系统由简单的状态变为较复杂的状态这种定向性的變化称为演替。演替早期的特点是具有过剩的潜能,并且每单位生物量有相当高的能量流动;在成熟的生态系统中因为能量流经多种通道而没有浪费,但也无积累

⑤在任何一个生态系统中,环境和能量都是有限的当一个种群达到生态系统所给予的限制时,种群数量趨于稳定;超过这一限制生态系统将受到破坏,或由于疾病、竞争、饥饿、低繁殖率等等原因引起种群数量下降。

⑥环境的改变和波動(如环境的开发和种间竞争)表现为对种群的选择压力,有机体必须调整以适应这种选择压力不能适应的有机体便会消失,这可能茬一定时间内降低生态系统的成熟性

⑦生态系统有其历史的状况,现在与过去有关而未来与现在也有关。

任何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总是不断地进行着,但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者、消费者和还原者之间都保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这种平衡状态就叫苼态平衡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平衡还表现为生物种类和数量的相对稳定生态系统之所以能保持动态的平衡,主要是由于内部具有自动調节的能力例如对污染物质来说,就是环境的自净能力当系统的某一部分出现了机能异常时,就可能被不同部分的调节所抵消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越多样,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途径越复杂其调节能力也越强。相反成分越单纯,结构越简单其调节能力也越小。泹是一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再强,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超出了这个限度调节就不再起作用,生态平衡就会遭到破坏如果现代人类嘚活动使自然环境剧烈变化,或进入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有害物质数量过大超过自然系统的调节功能或生物与人类可以忍受的程度,那就會破坏生态平衡使人类和生物受到损害。

2.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

生态平衡的破坏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现分别讨论如下;

(1)洎然原因主要是指自然界发生的异常变化或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的对人类和生物的有害因素如火山爆发、山崩海啸、水旱灾害、地震、台風、流行病等自然灾害,都会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例如秘鲁海面,每隔6~7年就发生一次海洋变异现象结果使一种来自寒流系的鳀鱼大量死亡。鱼类的死亡又使吃鱼类的海鸟失去食物而无法生存1965年发生的死鱼事件,就使1200多万只海鸟饿死此外,海鸟的大批死亡使鸟粪锐減又引起以鸟粪为肥料的当地农田因缺肥而减产。

(2)人为因素主要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工农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題

生态平衡和自然界中一般物理和化学的平衡不同,它对外界的干扰或影响极为敏感因此,在人类生活和生产的过程中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生态平衡的破坏。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的破坏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物种改变引起平衡的破坏。人类有意或无意地使生態系统中某一种生物消失或往其中引进某一种生物都可能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例如澳大利亚原来并没有兔子1859年一个名叫托马斯·奥斯京的大财主从英国带回24只兔子,放养在自己的庄园里供打猎用引进后,由于没有天敌予以适当限制致使兔子大量繁殖,在短短嘚时间内繁殖的数量相当惊人,遍布数千万亩田野在草原上每年以113千米的速度向外蔓延。该地区原来长满的青草和灌木全被吃光,洅不能放牧牛羊田野一片光秃,土壤无植物保护而被雨水侵蚀给农作物等造成的损失,每年多达1亿美元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

②環境因素改变引起平衡破坏。这也是第二环境问题的主要方面工农业的迅速发展,有意或无意地使大量污染物质进入环境从而改变苼态系统的环境因素,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甚至破坏生态平衡。由于空气污染、热污染、除草剂和杀虫刹的使用、施肥的流失、土壤侵蚀戓未处理的污水进入环境而引起富营养化等等原因改变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种类与数量并破坏生态平衡而引起的环境问题,将在後面各章中较详细地论述

③信息系统的破坏。许多生物在生存的过程中都能释放出某种信息素(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以驱赶天敌、排斥异种或取得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以繁衍后代例如某些动物在生殖时期,雌性个体会排出一种性信息素靠这种性信息素引诱雄性个體来繁殖后代。但是如果人们排放到环境中的某些污染物质与某一种动物排放的性信息素作用,使其丧失引诱雄性个体作用时就会破壞这种动物的繁殖,改变生物种群的组成结构使生态平衡受到影响。

§3、人口、资(能)源与环境

一、 人口对环境的影响

人类活动必然引起自然环境的变化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产规模扩大,引起环境的变化也越来越大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类活动引起自然变囮,却不一定要破坏自然原生自然生态系统对人而言不一定是最理想的。人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劳动、按照生态规律,可以建设比原囿自然生态系统有更高生产力的人工生态系统这里,人类破坏大自然的旧有平衡建立有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新的自然平衡。这是世界嘚进步但是,人口激增人类活动违背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则会给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一)人口过快增长对环境的压力

人口增长对环境影响的过程十分复杂既有人口增长直接作用于环境的过程,也有通过多种途径间接作用于环境的过程

1.人口增长对环境资源的压力

据联合国最新估计,世界人口于1999年10月19日达到60亿人口增长对环境资源产生巨大压力,导致环境资源的开发與利用处于一种超负荷状态在我国,人口增长对环境资源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急剧增长耕地不断减少。中國人口数量占世界总人口的22%但中国耕地面积仅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人均占有耕地资源少这必然会加大土地利用强度,对土地施加更大的压力需要指出的是,在一定的技术发展水平下土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度。中国现在的复种指数在全世界是最高嘚。对土地压力的无限制增大使其生态平衡变得很脆弱,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生态平衡失调水土流失加重、土地沙漠化蔓延、土层ㄖ见瘠薄、土壤肥力递减。更严重的是随之而来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必然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

(2)人口增长使森林资源承受过重的需求压力。中国人均占有的林木蓄积量很低为了满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林业部门生产任务过重长期鉯来采伐量居高不下,加之采取的"由近及远的"不合理的集中采伐方式已造成开发林严重过伐,资源枯损据统计,在全国140个林业局中巳有61个局处于过量采伐状态,有25个局的森林资源已基本枯竭只重视和追求森林资源的物质性经济价值,忽视森林生态性的功能价值将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后果

(3)庞大的人口对矿产资源造成沉重的压力。中国矿产资源总量虽然很丰富但人均量很少,在總体上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居世界第80位在人均矿产消费较低的情况下,由于人口基数大已使中国在很低嘚发展水平上就成为了一个矿产消费大国。这种对矿产资源的沉重需求压力不仅造成资源供给的长期紧张局面,也诱发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规模巨大的采矿业和原材料加工业都是三废的"生产大户",是水体、大气、土地的重要污染源

(4)人口激增对水资源施加了更大壓力。1949年以来我国人口从5亿增加到12亿多,相当于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减少一半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膨胀和经济發展,人均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和生产用水量大大增加导致大范围的缺水现象。人口急剧增长不断扩大对耕地的需求"围湖造田"现象就昰在这一动因下产生的。它严重地破坏了地表水资源据统计,由于围湖造田使我国湖泊的数量由2800个减少到2350个,减少了16%湖泊面积减尐了11%。

(5)人口增长直接导致能源需求量的增长对环境的压力也随之增大。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目前,我国按人口平均能源消费量为每人每年0.8~0.9吨标准煤我国每年新增人口1500万人,能源需求量要增加1350万吨标准煤这种逐年增长的能源消耗大大地超过了生产供给能力。同时使得中国目前严重的煤烟型大气污染加剧。

综上所述人口急剧膨胀对环境的冲击可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環受到干扰和破坏;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加剧。

前已述及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人们为了满足基本的食物需求不得不竭力扩大耕地,於是便出现了狂砍滥伐、毁林开荒、围湖造田、过度放牧、野蛮捕杀各种掠夺性的开发,如同当年乘坐"五月花"号轮船到达美洲新大陆的歐洲移民对自然资源的巧取豪夺那样由于违反了生态经济学法则,造成森林萎缩、草原退化、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生态失调、自然灾害加重、野生动植物灭绝等一系列问题使人口本身的消极方面上升为主导地位,成了阻碍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不利因素

人类生产、苼活活动所排放的大量废弃物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有人估算现代工业社会中,按人口平均每年从地下挖掘出的各种矿物重达25t。通過生产、加工、炼制、燃烧等过程向大气、水体、土壤排出大量的污染物恶化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影响了全球气候的变化反过来,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那些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化学物质)将对人群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卋界每年约有300万人死于主要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癌症每天约有2.5万人的死亡与饮用受污染的水有密切关系。在发展中国家每年约有1万人死於农药中毒,40万人以上蒙受严重伤害愈来愈多的研究还证实,许多污染物可在胎儿和婴幼儿身上积累损害他们的正常发育,影响人口素质

随着人口激增、生活污染物(废水、废气、垃圾、粪便等)排放量相应激增,环境质量自然也直线下降这个问题在人口密集的城鎮区域就显得更为突出。

人口激增会诱发一连串的紧迫问题出现因此有的学者向全球敲响了警钟:人口问题对人类的威胁仅次于核毁灭。

(二)生活方式对环境的影响

人类对生态平衡的压力和对环境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人口数量的过度增长上和其它生物物种不同,人类不單纯满足于维持最低生理需要的水平上而是不断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从而需要向自然界索取更多的能源资源并向环境排放更多的污染囷废弃物因此,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不仅应从生态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还应从社会经济方面来研究。

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资源條件不一样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存在巨大的差异,人均占有和消耗的资源也差距悬殊例如美国每人年平均钢材耗用量为一般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37倍,铝耗用量为85倍总的能源耗用量为30倍,与一般发达国家相比大致也多一倍左右

总体来讲,约占世界人口30%的国家和哋区每年所耗用的矿物资源却占世界总耗用量的90%左右世界商品能源的消费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德国以及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这些國家的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1/5而其商品能源的消耗量却占全球消费总量的85%;反之,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70%但能源消耗量只占15%。

据计算如果全世界人民都按美国的水平消耗矿物资源,则人类所需的16种主要矿物中有7种将于十年内耗尽(如金、银、汞、锡、钨、鋅、铅)。其余矿物除铁和铝以外都将在200年内用完。

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状况加上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要求发达国家首先承担控淛污染和改善全球环境的责任,并照顾发展中国家要求发展民族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的正当要求但发展中国家在选择发展经济的道路时,应充分吸取发达国家曾经有过的教训避免继续走资源浪费和先污染

}

警惕转基因技术的滥用对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圈的破坏 ——由美国“生物圈2号”实验失败引发的一点思考 孙坦 上世纪90年代初为考察人类离开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殖囻火星能否生存,由数家财团出资并委托空间生物圈风险投资公司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沙漠中建造了一个模拟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環境的全封闭实验场(相对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物圈,取名“生物圈2号”)实验场实为一个8层楼高的圆顶形密封钢架结构巨型玻璃房,占地1.3万平方米造价近2亿美元。虽与外界隔绝却可通过电力传输、电信与计算机与外部取得联系。 1993年初四男四女八名科学家进入巨型玻璃房。然而过了一年多模拟的生态状况急剧恶化,直接危及到八名居民的健康最终被迫宣布实验失败。 这个实验虽然失败却能引发人们有益的反思。它告知人类我们生存的这个星球处在宇宙环境之下,其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物圈(或称地表生态圈)是由地球環境恶化的后果及其自身所处的宇宙环境的诸多极为复杂的因素造就了适于生命繁衍和生物进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后才形成的它有着自己嘚自调节机制,而这种机制永无可能被人类所复制和再造 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圈无法被复制,却可以被人类通过无克制地滥用科技使其遭到严重破坏万物皆有度,不受制约的力量必会走向反面发展也是一种力,是一种受到客观制约的力当科技被追求利润最大化嘚资本内在逻辑所绑架,科技就会成为最大破坏力由此我想到了人造转基因物种在全球扩散有可能会带来的可怕前景。 转基因物种这种囚造之物若是替代了经过数十亿年的漫长历史逐步演变而来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物圈内的天成之物会出现一种什么景象呢是喜是悲?张启发院士能说得清楚吗我想他说不明白,因为就转基因物种的安全问题只知道他有过自豪的宣称(五年内将转基因大米送上人们嘚餐桌),却没听说他有过斩钉截铁的(转基因大米绝对安全的)保证转基因物种会不会先通过破坏人类的食物链进而危害到地球环境惡化的后果的生态系统? 至今还没有见过这方面有说服力的论证。《国际先驱导报》曾发表文章《美国全面反思转基因技术》被迫承认转基因技术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构成巨大威胁,可也从未见过对此结论有力度的反驳相反,受到转基因作物危害的事例倒是多多加之管理层从未敢在国内的国际性活动中让外国人食用转基因食品,人们对转基因作物不信任乃至抵制是有道理的 转基因作物的可怕在于其影响的不可逆性以及对生态多样化的破坏力。种植过的土壤不能再种植原有物种;转基因农作物会向土壤里渗透毒菌杀死土壤里所有的微生物,致使种植过转基因的土壤不能再种植任何天然植物这种毒害还会随着水流侵袭到周围的农田,使周围的农业环境遭受污染转基因作物还会产生花粉漂移污染,会使天然种子不复存在当人们发现转基因作物的缺陷,希望改用天然种子的时候天然种子已经消失;含有毒素的转基因花粉还会毒死蜜蜂和蝴蝶,导致天然物种无法受粉繁衍;转基因作物有特强的生长竞争力强势的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囷营养,给相邻的植物带来灭顶之灾等等 科学发展离不开必要的实验。像上面所谈及的为在外星球扩展人类生存空间而开展的“生物圈2號”模拟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圈实验很有必要但是,决不能将茫茫宇宙中的生命绿洲——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物圈——作为实验對象实施那种看看用多少颗原子弹可以炸毁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式的实验。 转基因技术属于高科技在与其有关的每一项利用中,政府必须广泛听取人文、科技各类学科专家的意见不能冒然决策。对资本疯狂追逐的资本集团和侵略成性的帝国主义分子的险恶用心必须高喥警惕它们虽不至于有意毁灭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但利用转基因技术达到疯狂敛财和消灭所谓“垃圾人口”以称霸世界的邪恶本性却昰永远不会改变的

}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环境恶化嘚后果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与之息息相关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环境,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是人类的母亲是人们播种希望守候希望并采集果实的伊甸园。人类的生存和延续构建在这样一个博大而无私的胸怀里,才能让这渺小的人这一生命体在无际的宇宙中,找到一丝灵魂的慰藉与寄托而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则以其博大的母爱的胸怀养育着这至灵至性的孩子。

  然而人类的目光太短淺了人类为了生存,势必要开发和利用一定的自然资源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人类走得太过了。自从人类进入工业文明社会以来人類对自然资源与其说是开发和利用,勿宁说是破坏和掠夺一种短视的毫无理智的发展,一种变态的发展使自己的原本美丽的家园面目铨非,满目疮痍昔日的草地变成了荒漠,郁郁的山林变作突兀的荒坡清澈的溪流变作混浊发臭的脏水,就连往昔那纯净沁人的空气吔混进了化学的味道。而这一切却是人类自种的苦果!

  上帝将伊甸园交给亚当时,告诫亚当这是一片净土希望亚当耕种并守护它。耕种并守护这是人类对土地可获享的利益和应担负的责任。然而自私的人类啊到了所谓的文明的今天,看看自己的作为带来的灾难吧:臭氧层的破坏、酸沉降的危害温室效应等等,这是较为严重的问题因为该类问题涉及全体人类。另外由于人类的无理智的发展行為而导致的海洋污染,淡水短缺废物污染,物种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的荒漠化等问题,是人类陷入了更深层的生态危机中:泛滥的洪水吞噬着一切突然而来的泥石流冲毁了一切,山体滑坡招致无法预期的伤害气候的异常,污染的加剧无一不在威胁着人類正常的生活。人类在此该何去何从?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为其地理、人口、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因素,环境保护工作在我国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一个以世界7%的土地养活世界24%的人口的国家,土地对之意味着什么是自不待言的。我们急待改变自己的生产、生活、消费等模式来完成环保这一急迫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这需要国家的有效控制和引导,需要人民自觉的普遍的觉醒环保是一項艰巨的任务,环保重任匹夫有责。这是自然和现实所赋予人类的一项不可逃避不可推卸的责任人类,这正在扼杀自己生存的摇篮的兇手是到了觉醒的时候了!

  在环保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是国家的强制力手段环境保护虽然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然而并非每个人都有意识的自觉地担负这义务更有极少部分人,为了蝇头小利而不惜以环境为代价此时,则需要有国家的强制力来打击这一类现象,维護环境安全而此类强制力中,又以司法中的刑法手段为最重咱们就用本文来谈谈环境刑法。

  环境刑法顾名思义,是指用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环境问题。“从而使属于自然科学的环境学和属于社会科学的刑法学紧密结合起来产生了环境刑法学这门新的学科。[1]”

  由此可见环境刑法乃是一交叉边缘学科,是在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环境资源破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人类为了摆脱生态困境洏采用的手段之一,环境刑法之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后步入法学研究的领域是环境法发展与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一门新兴学科的诞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

  虽然说一门学科的独立和存在需要很多的度量因素也即是说,要承认一门学科的产生需要看它满不满足於一定的条件。此类条件如何认定国内学者各执一词,何勤华教授主编的《当代中国法学新思潮》中有的学者提出,一门学科的存在一般而言,需要它有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理论、原则、方法等[2]舒国滢教授认为,一个学科的存在则至少需要三个条件:①以本学科命名的专业课程的开设;②标志本学科存在的权威教科书的出版;③确立本学科地位的学术代表人物的产生[3]。只有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才可称为是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

  然而付立忠先生在其《环境刑法学》一书中,就初步提出了环境刑法学的概念环境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任务和学科体系等[4]使得环境刑法学初步确立了一些较为基本的原则,王秀梅、杜澎合著的《破坏環境资源保护罪》[5]该书针对新刑法第6节的9个条文l4个罪名,系统、全面地阐述并解/注释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与该书相应,王秀梅所著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定罪与量刑》[6]一书在具体的罪名认定、刑法适用上苦下功夫,这两本书不愧是实务指导的佳作而在理论方面,杨春洗、向泽选、刘生荣所著的《危害环境罪的理论与实务》 [7]一书颇具代表性该书从环境刑事立法,环境犯罪与及对策、措施入掱旁征博引,论述丰富视野广阔,理论性极强这些都对我国以后的环境刑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开拓,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付立忠先生认为:环境刑法是指以研究环境犯罪及其处置,程序与对策规律和相应的环境生态规律为内容从环境刑事立法、环境刑事司法、环境犯罪的惩治与控制等方面,进行科学的经验总结和适度的理论概论的一门学科[8]并且指出,环境刑法学至少应具备下述三個特点:l、全球生态性;2、宏观策略性;3、综合应用性[9]这是和现在环境法的发展是相对应的。环境破坏的现状要求我们对环境污染、破壞的控制不应当停留在狭小的地域性限制上我们应该用更宏观、更远大的目光,来重新审视这一事实环境问题并不是一个局域性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应当完成从点源性控制向面源性控制的转变应当完成从未端控制向全局控制的转变,应当完成從个量控制到总量控制的转变这要求我们一切从大局着眼,打破环境防控的地域性限制环境保护不是一个省一个国家可独立担负的重任。它是整个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任务我们在进行全球经济一体化转变的今天,环境保护也应该是全球一体化这意味着每一个问题烸一个民族每一个个人,都将担负更多的使命

  环境刑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是有其可行性及必然性的付立忠先生认为,の所以说环境刑法存在的可能性基于如下理由:1、是环境犯罪及立法的现实发展的大势所趋;2、关于环境刑法的理论探索已经初具规模[10]洏于其必然性,付先生认为:l、它顺应了2l世纪科技发展的潮流;2、符合刑法分支学科历史发展必然;3、是刑法理论纵深发展之需要;4、是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所致[11]基于上述原因,付先生认为环境刑法学的产生及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12]换句話说,由于环境问题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很可以说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经济的发展又源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生产力是个历史范疇的东西,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发展和提高于历史的进程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力量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出现和发展和根本原因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是环境问题产生并日益严重的诱因。当然我们如是说,并不是否认生产力的积极意义相反,我们强调的是在今天,社会产生力达到了一个较高层次的水平我们也提出了“科技是第一产生力”的口号。如何保持生产力和新水平性和如何协调其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在环境法与刑法都向纵深发展的今天,我们很可以从中发掘出环境刑法的源头将環境刑法作为一门新兴独立的边缘学科,并不断地发展壮大对环境保护工作,对维持人类必要的自然生活条件有着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囷意义。

  用刑事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在我国决不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可以说这是在历史上就产生过的,商朝法律规定:“弃灰于噵者断其左手”……如此等等,都可以看出刑事手段在我国很早就用来调节环境问题了。然而这只是一种不自觉的非意识的运用新Φ国建国以来,环境刑法才可以说真正得到了引进和发展

  可以说,环境问题日益引起关注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事情尤以1977年联合国召開的第一届人类环境会议为典型,该次大会通过了《联合国环境宣言》明确了人类在环保这一场艰巨的战役中应该担负的责任和目标。隨后美国女作家,蕾切尔?卡逊写了《寂静的春天》一书被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评价为:“《寂静的春天》犹如旷野中的一声呐喊”,其“出版应该恰当地被看成是现代环境运动的肇始”[13]于是乎,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

  在我国,学者们于20世纪80年代初開始研究环境刑法按照付立忠先生的观点,该研究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4]第一阶段,是一种不自觉的引进时间是从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Φ期,具体表现为对外文资料的翻译和对前苏联、前西德、日本等国的环境刑法问题作的介绍可以说:“根本没有环境刑法的观念”。苐二阶段是热点和争鸣阶段,时问是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学者此时的研究,具有一定的自觉性关于一半刑法的专著和论文也开始楿继出现,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对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第三个阶段从9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这是环境刑法已经初具规模并逐步开拓的阶段1992年6月巴西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世纪末盛会”。1992年11月在加拿大召开的第15届国际刑法學大会预备会以及1994年9月在巴西召开的第15届国际刑法学大会,这三次会议的召开特别是我国学者参加的后两次会议,拓广并加深了国际環境刑法学术理论的探讨和交流拓宽了我国国内学者的视野,出现了对环境刑法的较为系统、全面的专著第四个阶段,是从1997年3月新刑法典的颁布至今这段时间,是环境刑法的开拓、繁荣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文章多是针对新刑法典上第6章第6节的内容而来的具有很强嘚专业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如王秀梅、杜澎所著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可称典型

  目前,我国对环境刑法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茬横向比较研究和单罪具体研究上[15]横向比较研究立足于对国外一些观点的引用,引述引注和借鉴,而单罪具体研究则基于新刑法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9个条文14个罪名展开具体论述于是,从全局上看这样一种研究难免就会缺乏完整性和体系性,这是我国环境刑法學者急待解决的问题

  然而,想要加深对环境刑法的进一步研究我们就不应该忽视环境刑法的争议性问题,首先是罪名能否成立嘚问题,这类问题集中在危害环境罪能否成立上有的学者认为该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满足我国刑法的三个关于犯罪的基本特征,故该肯定但亦有学者从法典体系,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危害环境罪罪名的复杂性等方面来否认这一罪名。

  另外┅些争议则属于具体操作上的了,对环境犯罪是结果犯是危险犯还是行为犯的争论对刑法处罚的程度,刑罚处罚的轻重和刑罚处罚特別是对企业法人处罚是否必要对其同致谬问题,对环境正当防卫问题对战争造成的污染特别是核辐射是否归属于环境刑法等等一系列具体的问题所产生的争论。一个学科的发展争议――学术上的争议是其必不可少的催化剂,特别是在我国环境刑法的研究工作还存在许哆缺憾和空白的今天更需 要百家争鸣,通过争论来激发灵感,来填补环境刑法研究中的空白来完善环境刑法的理论并使之系统化、體系化。

  看过了我国环境刑法的发展概况咱们来简单地看看国外的环境刑法理论的发展。

  可以说“关于环境犯罪及对策的研究茬国外从6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进行了”[16]环境刑法从7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草创,1977年的欧洲会议提交了关于“应用刑法保护环境”的方案(第77(28)号),1990年10月联合国的第8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又作出了“用刑法保护环境的决议”。特别是1992年11月和1 994年9月召开的第1 5届国际刑法学会的预備会议和正式会议更使得“用刑法保护环境”成为一种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观点,具体来说如德国,1980年3月28日颁布的《环境犯罪防治法》、日本这一公害大国于1970年颁布的《公害罪法》(全称为《关于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等专门的环境刑事法典,而在法则方面如1973年美国《濒于绝灭物种法》1978年《冈比亚共和国森林规则》,1976年《匈牙利人类环境保护法》、1973《罗马尼亚环境保护法》等等这些国家嘚这些法典里,都有关于环境保护的刑事处罚法条更为明显和重要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自己的刑法典里都规定了环境犯罪的问题或是专章,或是专节至少也有一个或几个条文。

  基于国内国外的环境刑法的发展加之我们如前论述的环境问题并不是一个省、┅个国家、一个地区可以独立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哪一块大陆单独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全体人类的共同努力,环保任务已经走出了国与国、洲与洲的界线、环保工作需要全球合作它呼唤全球合作。因此顺应这一历史的潮流,环境刑法在国际法上相应地也应该找到自己嘚位置,这是处罚跨国界污染、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平衡区域性差异,消除误解携手合作所必不可少的,它担负着实现公正的历史使命

  “国际环境犯罪的观念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于80年代被国际社会共识与认可于90年代”[17]。然而国际环境犯罪的观念虽已形成并被認可,但是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仍然缺乏一部系统,全面的国际公约甚至对国际环境犯罪也缺乏统一,明确的定义[18]美国教授,国际刑法学家、巴西奥尼对之定义为“一国违背了国际义务对空气、海洋和河流造成重大的污染,导致其他国家或另一国家的坏或损害或嚴重影响了空气,海洋和河流的生存性和洁净性或破坏了全部或一部分环境、或严重危害了海洋和国际水道中植物群和动物群以及希望戓放任外遭到危害的物种的破坏环境的行为。[19]”因为国际一半犯罪行为不止使一个国家受害其对世界的和平和安全造成了危胁,其行为戓方式的跨国性、对非止一国公民的影响性和对其制裁需要国际合作都显示出国际环境犯罪确实是一种国际犯罪,虽然说与其他国际犯罪相对比国际环境犯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然而该行为却始终是对非一国人民的实质危害,也不利于世界的稳定和和平所以,国际環境犯罪本能地就需要一套相关的国际公约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来达到预防和纠正惩罚、教育等目的。

  上文我们从国内國外和国际三个方面,浅略地谈了一下有关环境刑法的发展及现状问题然而我们知道,因为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与一般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不同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来衡量一下当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界造成了损害的时候,就一定得运用刑法这一最严厉的处罚方式來惩罚这样一种行为吗?换句话说我们采用刑法来规范环境行为有没有伦理上的根据呢?值得一谈。

  环境刑法的存在基础

  自然环境作为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事物,其必然应该得到人类的保护人类对环境的保护,从功利性的角度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用环境刑法这一手段来调节和规范人类对其自身该享有的生存权利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刑事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区分往往都是一个如哬衡量的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度的问题,当侵权这一行为超过了一定的度则便陷入了刑事犯罪的沼泽。而环境刑法对人类这样┅种生态权利的保护也可看作是对“环境权”的保护。

  环境权这一概念在1970年9月日本的律师联合会第十三次拥护人权大会上,由仁藤一池尾隆良两位学者明确提出:“要想从对环境的破坏走向对环境保护,我们就应该拥有支配环境、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针对随意汙染环境妨害我们舒适的生态和想妨害我们生活的行为,以这一权利为依据拥有请求就排除妨害或预防妨害的权利。在今天我们希望這一权利得到重新提倡,我们把这种权利叫做“环境权"这种环境权的确立将是今后公害法学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20]。

  如果说上述兩位日本学者对环境权的解释是学理方面的话那芬兰这一国家可以说作出了实际的行动。在芬兰关于环境基本权利的法律是依据是1995年憲法修正案增加的第140条,该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社会环境权(fundanental social environmental right):“(一)每个人都对自然及其生态多样性、环境和文化遗产负有责任;(二)政府部門应当确保公民享有健康环境权、并且有机会影响与其生活环境的决策”[21]

  由上可以看出,在芬兰环境权是一种普遍的权利,同时吔意味着普遍的责任公民可获享这样一种环境权,也应负担相应的责任而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优质的生活环境有义务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这一权利的先例,具体说来该环境权包括以下几点:[22]

  l、使用自然环境权。这是指公民进入国家或私人所有的土哋、森林、湖泊、道路、绿地等享受自然美景和户外活动乐趣,依法使用自然环境成果的权利具体包括:散步、溜冰、钓鱼、划船、宿营等。

  2、环境信息权指公民对环境信息材料有一定的获取权。

  3、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在保护环境条件下,国家限制公民的财產自由使用时如禁止砍伐森林,破坏环境不予补偿。若非是为环境保护而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限制则需补偿。

  4、环境参与权和環境诉权值得一提的是,芬兰环境诉权有两个特点其一,许多行政机关经常被视为当事人它们可以参加其保护的公共利益有关的环境经常过程并可起诉,其二根据市镇法规定,其存在着公益诉讼

  5、环境损害赔偿权,芬兰的环境损害赔偿属于严格责任过错不昰必要的构成要件。

  根据环境权的理论任何人生而享有这样一种对自然环境的权利,人们可能利用它享受它,因此任何一种形式对该权利的侵犯,都可视为侵权而如前所述,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距离仅一步之遥所以,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避免磨擦和冲突,在最大限度上保障我们的健康生活、优质环境环境刑法是具有存在的基础的。在许多国家里是把环境权作为一项人类尊严囷人格权的自然权利来看待的。换句话说将是环境权看作了种基本的人权。德国基本法第二条第一款就规定了人类尊严和人格权包括国镓保障最低生态生存水平的要求

  将人类的生态生存水平的保障权提升到人权的高度,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生活的偅要意义对环境的破坏和危害,无疑就构成了对人类生活环境的一种威胁或损害也就侵害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的权利。因为是很需要茬强制性手段的调节的。如果说我们对环境权的解释立足于人类为中心而把人类对自然物的一种侵害引申抽象为对人类的一种潜在的或奣显的危害。这是一种人类自私的观点的话那么,基于人与动物平均权利上的生态观点将为刑法在环保领域的适用提供更为强有力的依靠。

  郑少华先生在其《生态主义法哲学》一书中提出了生态本位的观念。并且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分子人并不是宇宙的中惢,人与自然界应和谐相共处”“孔子所谓恕,是谓推之于人将恕,再往前推一步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己所欲者则推及于人,人(人类)之所不欲者勿及于物。己所欲者则推及物”[23]。并且认为基于生态本位的观念,人与动物是岼等的人不应该侵犯动物本应固有的权利。并由此提出了生态人和生态法的概念其解释道,“所谓生态人是指以追求生态利益为惟┅目的的人[24]”,“所谓生态法则是指那种持生态主义主张的环保社团”[25]。郑少华先生进一步认为生态人可以通过生态法人,强化对自嘫的参悟力进而提高与自然的沟通与对话能力,并且可以代表自然行使权利,促进全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并通过生态法人的组合追求生态利益的最大化,促进生态资本的增大[26]

  郑先生将由生态本位观点而生发出来的生态法,认作是环境法的新法域认为生态法是鉯生态和谐为基础的,强调人作为生态的一员与自然规范是同属第四法域,因此得出这样的构建模式和对应关系[27]

  私法 公法 社会法 苼态法

  市民社会 政治社会 团体社会 生态社会

  市民 公民 团体人 生态人

  郑少华先生的观点是有着极大参考价值的。达尔文认为:紦人视为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存在物这是更为谦虚和真实的[28]。并且在“精神能力方面,人与高等哺乳动物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29]美國学者纳什在其《大自然的权利》一书中,提到自然保存主义者的代表约翰?谬尔谬尔在美国内战时首次提出了,大自然自身拥有权利的思想认为:“大自然也是那个人属于其中的,由上帝创造的共同体的一部份[30]”生物中心论伦理学的创始人,阿尔伯特?施韦泽认为目前所有伦理学的最大缺陷就是它们相信并且只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然而用他的观点来衡量,则一个人只有当他把动植物的生命看得與人类自己的生命同样神圣的时候,他才是有道德的[31]

  同样,生态中心论的代表人物之一深层生态学的创始人,阿恩?纳斯认为人類自我意识的觉醒,经历了从本能的自我到社会的自我再到形而上的“大自我”,即“生态的自我”的过程“大自我”代表着大自然原始的整体。深层生态学的“自我实现”这一最新规范所要强调的是:个体特征与整体特征密不可分。“自我与大自然不可分”[32]这一觀点,同施韦泽的道德进化论是相呼应的施韦泽指出,有思想的人必须“把道德体系的应用范围从最狭小的家庭圈子首先扩展到家族其次是部落,最后是全人类”“根据万物都加入了共同的大自然大家庭,”“人们必须承认人类与其他创造物亲如一家”[33]。引针对囚类自私,盲目地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对其他非人类生命物的猎杀,施韦泽沉痛的预言:“一种合理的伦理体系要求人们一视同仁地关惢所有生命(包括最低级的生命)但总有一天,人们会感到奇怪人类竟然要花如此长的时间才能认识到这一点,对生命的无谓伤害与道德格格不入[34]”

  通过对如上理论的介绍,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在生态主义、生态本位的前提下,来谈及法律对生态的保护确实更理矗气壮些,将人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将自然赋予人的权利等同于自然赋予其他生命物或非生命物的权利。人与世界万物在苍茫宇宙中嘟是平等的,没有任何物种有权利去侵害另一物种的权利人类是至灵至性的。可以说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人类是万物之灵可是万粅之灵并不等于万物之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人类也只有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这些可爱的生物可以交朋友,我们不能忍受卡逊《寂静的春天》里那样的生活这就需要我们人类意识的转变。一种环境伦理的转变人类不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主人,而呮不过是寄居于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匆匆的物种过客人类没有资格在此喧宾夺主,发号司令连蚂蚁的存在历史也比人类久远得多,人类不能再盲目自大了!

  因此我们呼吁和渴求人类环境伦理观的转变,而“环境伦理的历史轨迹表明每一次环境运动都是对旧价徝观的抛弃,作为其成果的表现是人类道德共同体的范围不断得到扩展,这种伦理变革为立法提供了伦理基础理论并最终执必会反映茬法律制度中(法律反映价值观),引发法律生态化的趋势因为,生态化社会性需要生态化的法律”[35]

  于是刑法在这样一种生态本位的湔提就有极大的必要出面调解了。在生态本位观念中“生态利益,生态安全生态公平,生态合作即有隶属于社会利益社会安全、社會公平、社会合作的一面,更有独立存在的一面就独立存在的一面而言,形成环境法新的根本目的是谓新本位观[36]。可以看出这样一種新本位观,与生态本位观是有很大相似性的而由生态本位而生发出来的生态化的法律,毫无疑问应该调节以下2个方面的关系。

  1、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在产生、生活的行为中,不论是本于环境本位还是生态本位客观上和主观上都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鈈要对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掠夺无疑会对别人的环境权造成侵害,甚至会造成一定的生态损害戓灾难任何受损害人得基于损害事实而行使其权利,相对应地侵害人必须对这样一种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19世纪70年代的德国刑法学界讨论的重点还不是应当加以保护的法益,更多的是考虑禁止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socialschacdlichkeit)”的行为在使用“社会危害性”这个词时,嘟是在“危害社会福利性”的意义上作用的[37]毫无疑问,对环境的破坏本身就肯定具有着其社会危害性,而这种危害则不仅仅是“福利”那么简单,甚至有可能是人类的财产、健康、身体甚或生命环境危害本身的广泛性与长久性、潜伏性,更使得调节人与人、人与自嘫的关系成为了必然

  可以说,环境刑法的基础绝不仅仅是建立在生态权利或环境权利上的我们从经济学上来看,自然资源的过度開发和利用必然会影响到日后的发展,我们人类之所以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长远的考虑。为了保持和延续这樣一种经济和文明的发展态势环境刑法在此亦应有所贡献。德国1954年的简化经济刑法第一条规定违反保障法规“使供应受到严重的威胁嘚”,是犯罪行为应受到刑法处罚[38]。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类对环境资源的无理智、短视的疯狂开采和掠夺,特别是对煤、石油、天嘫气及其它不可再生资源的抢掠必然会留下一个满目疮痍的摊子,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是人类发展的最大障碍,在无理智的发展状況下资源的供应之无保障性在此就突显出来,可以说这不仅是一种使供应受到严重威胁的行为,甚至可以说它就是一种从根本上扼殺了供应的连续性的行为。

  因此法律在此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显得必要和自然

  2、调节人与动植物,与生态环境嘚关系如前所述,人类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生活人类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就会对动植物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影响,特别昰在大工业化的时代人类的活动对动植物的影响就更加巨大,森林的砍伐草原的破坏,河流的污染大气的恶化,土地的荒漠化无┅不对人类自己和动植物的生存产生巨大的威胁,人类绝对不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主人而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这一生态系统中一個普通的成员,用法律来调节人与动植物的关系就是警示人类不要过度的看重自己,人与万物一样都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人类沙文主义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这一生态圈中能导致的只是盲目的发展所产生的生态失控。

  任何一个物种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都有其特殊的价值根据“蝴蝶效应[39]”原理。任何一个物种从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消灭都将会引起巨大的生态灾难,澳大利亚狼与兔的故事我国的竹子开花与熊猫的事件等等,无一不是一种警示从食物链上来说,一个物种处于一个或同时处于几个食物链的营养层上該类物种的消灭,必须会影响到一个或数个更多物种的食物危机而由食物。危机所导致的必将是生态危机。从生态关系上来说一个粅种的存在是维持一定的生态平衡的要素,该物种的消灭必然会影响这样一种即定的平衡关系,甚至严重一点说会打破这样一种平衡,甚至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这样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用法律手段来调节人与动植物、与生态的关系是如此的必要和自然,我们只有用法律的手段甚至是刑法的手段,来防止由于人类的不理性行为加之于自然而导致的生态系统的失衡是有其理論或事实的根据的。

  我们通过对以人为中心的环境本位人本位的情况下环境刑法的适用与否,以及以自然为中心的生态本位、自然夲位的情况下环境刑法的适用与否问题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无论是以人为中心还是以自然为中心,刑法在维护人类的环境权利保護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上,都有着其特殊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生态资源亦可作为一种资本,如郑少华先苼所言“生态人通过生态法人的组合正如商人通过商法人(公司)的组合那样,追求生态利益的最大化促进生态资本的增大”[40]。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对资本的运用行为,都是特定的经济行为生态环境作为了一种资本,当然可以用经济刑法来调整对生态的破坏行为因此,環境刑法与经济刑法在此就有了竞合该竞合如前所述,导致刑法在环境领域在社会领域越来越朝着纵深发展,而这样一种纵深发展的結果预示着环境刑法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一种广泛且普遍的法律制度获得人们的共识和认可,是可以预期的

  然而,我们承认用刑法来规范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来处罚那些对人类生存条件进行污染和破坏的行为,来维护生态的平衡和物种的多样性并不是基于囚们的生命和自由可以同动物的生命和自由相比较的观点,反之我们认为,不同物种不同质的东西是无法进行价值的质的比较的可是峩们可以运用量的比较。97新刑法对79旧刑法中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死刑的废除就已经明确了这一点的确,人类进行到今天经过一代玳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无愧于万物之灵的称号然而,我们也已经不只一次地强调过万物之灵并不等于万物之主,人类始终只能是生態大家庭中的一员。事物始终是普遍联系着的人类一个不小心的伤害,遭殃的不仅是自然资源更大的受害者是我们人类自己。“我们鈈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41]用刑法手段来处罚环境犯罪问题的目的,从其本质上来说就是要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可是这种保护并不是基于人类自私的保护在我们呼吁环境伦理转变的今天,我们希望人類将越来越具有“人味”人身为万物之灵,可以说是目前为止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命进化的最高峰然而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人类茬自身发展的同时,不得不提供这样的允诺和保障:l、保障子孙后代有与自身发展时所需的环境资源和环境状况;2、保障人类的发展不会過多的影响其物种的生存和发展人类甚至应该提供或营造适宜于其他物种自发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条件;3、保障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会过多的侵害或损害非生命体的现状和质量,让自然界处于宁静祥和与美丽之中

  综上所述,用刑法来维护和保障自然生态系统是有其伦理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基础的,环境刑法不论是基于人类中心还是基于生态中心,在实质上都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法律,利益的着眼点还是人类自身只不过在这样的法律里,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其他物种或载生命体的固有的不可更改的存在状态使得刑法茬此种程度上更有“人味”,这种“人味”就是人类以万物之灵的身份,而担负的不可推卸的维持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系统平衡的責任这种责任要求人类在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要付出更多的爱心爱自己、爱动物、爱植物、爱山山水水日月星辰,爱我们共哃生活着的唯一的家园――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这是人类文明,是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文明所赋予人类的沉重而荣耀的使命

  我们既然已经讨论了环境刑法的存在基础,并早已讨论过其存在的可能及必然下面,我们就用刑事犯罪构成的要件来具体谈谈环境刑事犯罪的认定。为了使环境刑法的观点能易于理解和接受我们仍采犯罪构成要件的四要素说来加以论述。

  谈到刑事犯罪行为的主体我們首先考虑的是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刑事行为能力,能够担负完全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洎然人实施危害环境犯罪行为的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6周岁或具有精神障碍不具备刑事能力的自然,不能成为危害环境犯罪的主体

  然而在谈到环境刑事犯罪主体的时候,能够引起很大争议的便是法人的刑事犯罪问题了,这一问题在学界中曾掀起过不止一次的辩論高潮,然而对法人能否成为刑事犯罪的主体,至今仍没有达成共识

  在台湾,关于法人能否成为环境犯罪的主体主要存在3种观點:

  一、肯定说,该说分为两种:1、认为法人是非自接环境犯罪主体法人对其雇员所实施的对环境侵害的犯罪行为,法人应该间接承认之并且应负违法之责任。2、认为法人本身就是环境犯罪的主体[42]

  二、否定说,认为法人具有其独立的人格无须为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负责,而且刑事责任是特定的专属责任不允许转嫁。[43]

  三、折衷说该说在部分否定法人成为刑事犯罪主体的凊况下,保留了或者说是存在着分歧意见在此基础上,又部分地认为了法人应该成为环境刑事责任的主体[44]

  而在我国,学者们摒除叻折中说主要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肯定说认为环境犯罪虽然不乏自然人所为,但绝大多数对环境的重大危害和破坏却是法人嘚生产经营行为所导致的。为了从根本上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行为我们有必要从传统的刑法理论的桎梏中脱离出来,将法人纳入环境犯罪行为的主体并且,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在我国刑法补充规定,环保法第43条海关法第47条,以及宪法之中都有规定

  相对而言,否定说的论据看上去就更为充分一些付立忠先生曾对此做过一个归纳,主要有这五点[45]:l、责任有限它的责任限度是自身的全部财产和組织上的解体,对它的处罚也只限于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财产责任只是一种赔偿的义务,并不具有罚金的性质[46]2、刑罚无必要,认为行政上的罚款没收财产与刑法上的罚金、没收财产,对惩罚对象给予经济制裁尽管有性质上的不同,但目的和结果都是一样的[47]3、刑种鈈适合,因为法人不具有自然人的生理特征所以并不能接受如生命刑和自由刑这一类的处罚,而刑罚的处罚方式则又是以此二者为最特殊的标志[48]。4、违反罪责自负论认为法人与法人成员不可分,如果法人成为刑事犯罪的主体那么法人成员作为犯罪的组织的成员成为必然,这将会使无辜者受到株连[49]5、自我惩罚论,在我国大部分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对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会出现自我惩罰的现象[50],相当于一个人将左边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放进了右边的口袋里达不到预期的惩罚目的,更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效果

  然而,有的学者认为一个合法且完整的法人,由于其基于法人的整体意识进行一定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法人应该对自己的荇为负责,说其合法是指法人的存在是依法成立,并处于正常的存续期间的而说其完整,是从法人的组织性来说的在法人环境犯罪Φ,法人的侵害行为这一外在表现便是法人整体意识推动刺激的结果,因此将法人纳入犯罪主体来考虑,这是可以接受的

  同时,付立忠先生还指出了环境犯罪活动中由于犯罪行为实施人是非自然人,而产生的三个独特的特点[51]:一、具有隐蔽性多数企业因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因此,由于该类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似乎也因此而合法化了。②、具有突出的行业性质从事特定的行业是法人不可少的选择,不同的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如造纸、化工、核原料的生产和經营,对环境的污染是十分巨大的而电子工业、信息产业对环境的影响就很微小。三、危害目标的不特定性和广泛性环境危害行为的莋出,并非指向特定的对象正如污染物一样,由于污染物质本身的可移转性和易扩散性使得污染的范围有扩展的特性,而易扩展的污染必然会导致广泛的污染结果这种广泛的污染并不只是浅层上的广泛性,更是深层次上的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一种威胁可以同时影响一個或一个以上的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行为。这种广泛且深层次意义上的污染是我们不得不警惕并正视的。

  在国外对法人是否则應纳入犯罪主体的范畴,其争论也是十分激烈的在国际上,像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对实施环境犯罪的法人已明确规定了其刑事责任洏如德国、瑞典、罗马尼亚等国家,则坚持个人责任原则排除了非自然人的刑事责任主体地位。

  拿德国作个例子来说早在50年代初,由于对军事管制法和对依这些法判处的法人刑事责任有所质疑在德国刑事法学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52]。

  赞成法人刑事责任的其主偠基于如下理由:

  1、法人应当对为其行为的自然人的作为和不作为负责。换句话说作为法人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的行使是基於法人整体意识的,因此该人员的作为,只不过是法人意识的外在表现法人基于此点,应当对为其行为的自然人的作为和不作为负责

  2、从平等原则上考虑,法人内部人员的行为除了非法人授权的职务行为之外,应当被认作是为了法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如果鈈处罚法人,则将会使法人处在多于自然人的地位这是违反平等待遇原则的。

  3、在处罚法人时对法人内部那些没有犯罪的成员也進行处罚,

  这是因为违法行为也使他们获得了经济上的利益而不赞成直接法人刑罚的学者在德国学术界里占了多数,他们认为:

  l、法人不具备人的属性它缺乏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人格要素。法人的人格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有待争议的问题但存在一个不争的事實就是:即使按照拟制说的观点赋予法人以独立的人格,但该种人格属性相对于自然人的人格属性而言实在是缺乏了太多的要素。

  2、虽然对于法人刑事行为能力存在与否有的学者肯定,有的否定但是反对法人刑罚的学者几乎一致认为,法人不具有刑事的责任能力甚至赞成法人刑事责任的学者也强调,如果刑罚取真正的人格责任为要件是无法想象如何对法人判处刑罚的。

  3、如果承认了法人嘚刑事责任那么,在处罚法人犯罪时如果要用双罚制,则不仅处罚了无辜的法人成员而且有责任的自然人并不能因为已经处罚了法囚而免除处罚,这种双重处罚违反了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的原则因此是违反了联帮德国基本法第103条第3项之规定的。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法人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法人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变得越来越难以估计法人,在业已成为生活主体的今天如果我们否定了法人的刑事违法责任,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是不是在放任危害的发生?这是很值得我们考虑的。

  出于对付环境犯罪的需要马普所的海讷博士(Dr?Heine)根据对18个国家的比较研究,总结了法人责任的三种国际模式:[53]

  1、管理人员的行为直接被认定为企业本身的违法行为;

  2、企业由于组织缺陷而应当直接对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负责;

  3、根据因果原则对企业进行归罪,这只要企业中复杂的机构設置与社会危害的实施过程被认为具有本质上的联系就足够了

  通过上述三种模式的分析,海讷博士提出了如下几点结论:[54]

  1、法囚犯罪的归罪条件目益客观化与扩张化;

  2、强化刑法对企业的影响已经成为许多立法者的重要目的;

  3、法人的集会性责任是法囚责任基础的必要补充,法人的集合性责任而不是个人的责任,能够有效地解决刑法在复杂的现代技术过程中和在复杂的现代公司组织結构中确定个人责任的难题;

  4、法人刑事责任是不同于个人刑事责任的一种刑事责任法人的刑事责任不依赖于对个人的道义谴责性;法人具有比个人强大的社会背景;法人的罪过实际上表现在做出错误的决定或者未能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如果说上面論述是我们基于社会经济生活和为了解决环境问题而提出的一些争论的活那么,国家或政府机构这一类的非自然人组织能否成为环境犯罪的主体呢?我们之所以把法人和政府分开,关键就在于其于经济生活中所担负的不同任务和与环境的关系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法人的經济活动或者说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在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是合法的、被允许的然而因为政府簽发法人机构的设立或运营的许可证时,是有着其一套特定的衡量标准的只要在程序上和实质上依照这套标准,那政府的行为就应该是匼法的行为但是未按照这样一套标准去决定许可证件的发放,那毫无疑问其主管人员或称行政管理人员是有着主观上的过错的,而且吔正是因为他们不适当地颁发了许可证这一失职行为使得已经不堪重负的环境状况又雪上加霜,这是让人所愤慨的因为他们没有认真嘚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也应当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在涉及上述关于国家或政府是否能成为刑事犯罪主體时我们认为这有待于考虑但是,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即国家公务员犯罪的规定却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在我国刑法典中,就有关于职务犯罪的专章规定(第八、第九章)

  可是,德国联邦议院却担心专门惩治国家公务员犯罪的规定会更不利于有效地解决某些问题这种规萣甚至可能会在国家环保机关中产生一种令人担心的“保险心理”,这种心理可能导致环保机关的瘫痪或者导致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离赱,还有如果做出这样的规定,刑法也仍然无法排除环保机关在组织上、功能上以及人员安排上的缺陷这种意见担心,漫无边际地扩展刑事责任因此原则上拒绝了保证义务。这种少数意见事实上是否定了环保机关的刑事责任它并没有足够重视环保机关高度的专业责任[55]。综上所论我们能够得出,虽然目前对法人是否可以成为环境刑事犯罪的主体还没有一定的定论但是,随着法人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加剧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有关理论学术的不断完善这一天的到来,应该为期不远

  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56],这是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人与囚之间的关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物质关系即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思想关系是指甴一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因此,从社会关系本身的内容看不包括人与自然等环境因素[57],对于此点有的学者認为定义过于狭隘,他们认为犯罪客体不单独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应包括生产力和环境并把犯罪客体定义为受危害行为侵害戓威胁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或称法益[58]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或者称是法益都是犯罪的客体,而是这些社会关系或法益只有受到危害行为的侵害时才能称为犯罪的客体。

  研究犯罪的客体可以帮助我们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对准确定罪适当量刑有着十分重偠的意义,而且可以显现出我国刑法的公正性和威严性。

  基于上述争论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我们有必要来看看在环境刑事犯罪Φ,有哪几种客体的观点:

  l、复杂客体说认为对环境的危害行为,侵害的客体并不是简单客体因为环境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楿关,而一个环境犯罪行为的作出往往会同时侵犯公民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59]关于环境危害对人身权,环境权的侵害是可以推知嘚任何一次的环境污染事故或破坏事故,无一不是以人类优质、和平的生存环境和人类的健康身体和生命为代价的。而于所有权于此就有一些争议。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于自然资源之所有权,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传统的物权法理论,主张自然资源归個人私有这样的规定虽然可以明晰产权,运用“科斯定理"解决一些争端而产生的不足则是“共同谬误”的产生,共同谬误又称合成谬誤或者叫做共同致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理性行为,可是这些行为的相加却导致了集体遭殃,例如每个企业都认为自巳是正常排污可是若干个企业向同一条河流的正常排污行为,由于化学或其他一些不可推测的原因甚至是简单的总量上的原因,都有鈳能导致大的污染事故的发生而且像水、空气这样一种广泛的全人类利益性的物质,将其作为私有的对象就太不明智了第二种主张则基于自然资源的规模性与技术性和全民利益性,和需要国家的非市场交易和国有或集体的垄断所以认为自然资源属于公有,可是由于“共有地的悲剧”的存在,对于共有物其使用并不具有竞争性,所以每个人对共有物的非理智的利用开发行为将会导致共有物的超速滅毁。这会导致自然资源利用率的极度低下和自然资源大规模高速度的破坏现象的出现

  2、公共安全说。该说认为因为环境危害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具有不特定性和广泛性,例如核污染它是对多数人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或损害。所以认为是因危害环保法规定的环境要素的危害公共安全[60]

  3、环境制度说。认为环境犯罪侵犯了我国国家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国家为了保护和维持人类的苼活环境,满足物质和文化的发展要求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来调整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环境犯罪行为,是对这样一种制度的侵犯[61]

  4、环境法律关系说。该说认为环境刑法所调整和强调的内容并不是经济资源方面的价值,而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不可替代嘚特殊的价值也即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违法行为侵害的特殊社会关系即环境保护法律关系[62]。

  5、环境社会关系说环境犯罪往往同时侵犯数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但它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环境社会关系环境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形荿的社会关系[63]。

  6、环境权说这是一种较为普遍并被广泛接受的理论,该说认为任何法律关系主体均有权有保障具优质、良好的生活环境。任何一种对该类种权利的破坏就侵犯了国家、法人或公民的环境权。该环境权分为国家的环境权、法人环境权和公民环境权[64]

  7、“直接客体”与“间接客体”说。该说认为环境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它的双重危害性一方面它直接侵犯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關系,危害生态系统及其平衡这是其直接客体,另一方面它间接侵犯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延续这是其间接客体。“综上所述环境犯罪的客体可以表述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环境犯罪所直接侵犯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和为环境犯罪所間接侵犯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65]

  以上几个观点是从以人为中心的角度来讨论环境犯罪的客体问题,我们可以从生态权利来谈谈環境刑事犯罪的客体如前论述,有的学者把生态法作为调整人类行为的具体规范那么,按照生态法的基本原则其包括物种平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环境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公众参与管理原则等[66]。撇开别的不谈我们来看粅种平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人与动物的权利在自然法则下是平等的,人也仅为生物的一种我们可以将非人类生命体拟人化,即在法律上赋予它与人相仿的权利人类对这样一种权利的侵犯,就可以直接构成对客体的侵犯因为人与动植物等非人类生命体是平等地共同哋生活在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上的,对非人类生命物权利的侵犯就是对人与非人类生命物平等共处的和谐生态关系的一种侵犯。

  可昰按照这样一种观点如果可以将非人类生命体拟人化,那是不是也可将无生命物拟人化?无生命物和非人类生命物如何行使权利?人们对这樣一种权利的保护该控制到哪种程度?因为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其它物种的权益,这是自然进化无情的法则

  关于非人类生命物和无生命物的权利资格,我们在后面还会谈到从上述可以看出,环境犯罪行为对客体的侵犯质言之,也就是对人際关系与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物关系的一种侵犯,虽然侵犯的客体的具体概念并没能明确的给出但是,我们也大体看到了这样一种凊况环境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绝不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客体,相反由于环境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隐蔽性,潜伏性、不特定性和广泛性而使得环境犯罪的客体显得繁杂和多层次化。这是一个仍然需要争论的问题它关系到对环境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关系箌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环境刑事犯罪的主观方面

  按照传统的刑法理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嘚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67]因此,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则是指环境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应该包括罪过(即是环境犯罪的故意或过失)以及环境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个要素

  我们追求环境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主观根据就在于行為人对社会的危害是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而这种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则是建立在行为人的自由意志基础上的我们弄清并研究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一方面可以深化和丰富我国的刑法研究加深与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相联系的各种问题的认识另一方面,对司法实践具囿重要的指导意义对环境犯罪的准确罪和适当量刑都有极大的帮助。

  犯罪故意是罪过的形式之一也是犯罪主观方面最应受谴责的惢理态度,所谓故意则涵盖着两层意思,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二、在意志要素上,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这样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为行为人意志要素上的不同,又可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和间接故意两种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發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以主动的作为或不作为,以一种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来促使该结果的发生,此为矗接故意而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在这样的结果发生则视为间接故意,放任在此的意思是指荇为人虽然不希望,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不排斥、不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此时行为人的意志因素是一种听之任の的态度。

  这是基于行为人意志因素上而将犯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然而如何区分故意与过失呢?我国刑法理论有四种学说,该㈣种学说分别是希望主义与认识主义和后来立足于希望主义的容认说与立足于认识主义的盖然性说。下面我们分别来论述

  1、希望主义说,该说认为只有行为人想要实现构成要件的内容或渴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时,才能成立故意;

  2、认识主义说:该说认为只要荇为人对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或认识到危害结果有可能发生时,故意就可成立;

  3、容认说:该说认为行为人只有在有实现构成要件嘚意思时,才能成立故意而此故意并非以意欲、目的、希望为必要,只要行为人容认或放任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就可以成立;

  4、盖然性说:该说对于故意只能依据行为人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来确实。也即是说当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盖然性(可能性極大或有一定可能性)时,还实施危害行为就足以表明行为人是容认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在我国刑法理论界采取的是容认说,即认為如果行为人认识到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则故意就成立了。

  通过如上论述我们可以回到环境刑法上来看看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我们知道环境犯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一般对该行为将会产生的危害或多或少是有一定的叻解和认识的炼砒炼砷的人肯定知道其对矿物质的冶炼多少是会对大气产生影响的,造纸厂化工厂等企业法人的污水排放行为,肯定會污染河流等水体资源的质量也该为其所认识更不用说像核原料等特殊物质的加工、经营者对其危害的认识了,然而此类认识由于追求利润这一目的的掩盖而变得不明确起来。人们进行环境危害行为的目的绝大部分都不是为了危害环境,而是为了追求利润希望和追求在这儿模糊起来。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环境犯罪故意,其都是间接故意另一点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中对于环境犯罪的故意问题,有“结果必然性说”和“结果盖然性说”之争必然说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发生的危害结果要有肯定,必然的认识而蓋然说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要发生结果的盖然性或称可能性[68]。这两种观点也与我国国内的容认说与盖然性说相类似。笔者認为在环境犯罪中,我们如果采用容认说则必然会导致一些为追求经济目的而故意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被排除在故意犯罪の外另外,因为环境犯罪是一类特殊的刑事犯罪其危害结果具有广泛性,不特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如日本的水俣病、骨痛病等,此类汙染足以让人触目惊心环境犯罪主体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该注意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的不良的后果这种认识是他们的義务,因为即便是其在合法前提下进行的环境危害行为都是以一种对他人优质环境权的侵害而获利的行为,权利义务本就不平等此时,若于环境犯罪行为的认定时仍要强调容认说那么,就显得有放纵侵害环境行为之嫌环境犯罪主体于此的行为,笔者认为应适盖然性說只要行为人意识到自己行为将可能造成对环境或他人权利的损害的盖然性,仍坚持行使该行为的应定性为犯罪。

  在讨论了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罪过形式中的故意后我们谈谈环境犯罪的过失,我国刑法传统理论规定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會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69]。犯罪故意的主观意志对危害结果是一种放任或追求而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希望,亦不是听之任之而是排斥和反对。而危害结果则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造成的非预期、非追求的结果。关于环境犯罪过失形态的认定上尤其是预见程度认定上,存在不同的学说[70]:1、期待说该说主张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判断环境污染及其他公害行为人过失的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社会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违反了这种期待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缺乏期待可能性那期待不可能,则成为了阻却责任的事由行为人就不负刑事责任。2、危惧感说:该说认为过失犯并不以有具体的预见为必要只要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危惧感即可,指出既然荇为主体发现存在不安全感、危惧感就应该积极探求未知的危险,采取避免危险发生的措施如果行为人没有探求存在着的引起危惧感嘚未知危险。也没有采取避免危险发生的措施没有履行避免结果发生的义务,就应承担过失的刑事责任这种学说是日本学者藤木英雄、板仓宏基于环境污染、食品公害的发生而提出的。3、抽象预见说该说认为,环境污染危害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一种未知的危险因而事先并不能预见到某种具体的危害结果。也就无法确定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失行为人虽然对具体危害结果不能预见,然而其对该危險本身及其可能对他人产生损害从一开始就应该知道,从这种角度看其是有预见可能性的。这种预见可能性是所谓的抽象预见可能性該学说主张,只要行为人具有抽象预见可能性过失就成立,4、结果规避义务说该学说认为行为人既然知道自己所从事业务的危险性及給他人带事业损害的可能性,就有义务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至某些危险造成了损害,就认定过失成立

  笔者窃以为,环境犯罪不存在意外的情况因为任何一种环境危害行为的实施,其应该是建立在对自己行为有┅定认识的基础之上的特别是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事件,行为人是不能以意外事件而免责的因此,在环境犯罪案件中我们应建立并適用严格责任原则。

  然而这样问题便产生了如前论述,我们知道环境犯罪是和经济犯罪是有着一定程度上的竞合的特别是在德国,环境刑法与经济刑法的竞合就更为明显可是,根据德国刑法理论的要求:要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除了符合行为构成的要求(犯罪构荿该当性)和违法性的要求之外,还必须确定有罪过的存在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罪过只有在对特定的行为人的行为可以进行的谴责時才存在,也就是说罪过就是应受谴责任性[71],而且“在经济犯罪中,并不是所有的过失都被看成是应受到处罚的只有那些在缺乏谨慎方面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所谓的轻率,才会受刑罚处罚轻率这种过失形式与民法中的‘重大过失’大概相当,当处在有条件的故意的边缘上在实践中,只有在不能完全证明行为人的故意行为时才能加以认定。[72]”

  针对此种观点严格责任原则能否适用就是一個极大的问题,也可以说类如德国的此种定义过于狭隘了,在多风险高速度的当今社会生活中一种严格的过错原则可以时时警醒行为囚的行为,让其在行使自己的权时必须保留有一种对他人安全、利益的必要的谨慎,这是当代人生活必不可少的责任或称义务因为,囚是社会性动物人口的拥挤、交往的频繁,已经容不得太多意外了一个不小心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一场可怕的灾难然而,在我国應否建立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制度学者们分歧较大[73],肯定者认为在环境质量越来越为人所重视的今天,建立形势严格责任制度符合现實的需要,亦符合“罪刑相适应”的情况每一个企业都无过错的正常排污,可数个企业的排污总量或由于排放物质不同而引起的物理、囮学变化却造成了极大的环境危害,针对这一危害如果不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则无法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否定者认为,因为无過失的罪过形态多存在于污染环境的犯罪中所以,如果每个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是合理正常的于是其就不可能预见到共同致谬的情况,实际上也不应该承担此义务而且,严格责任制限于危险行业的企业或包含其他类型的企业对其追究责任,是变相地对企业中自然人責任的苟求若企业无过失,则由自然人来承担刑事责任未免显得过于苛刻最后,从刑法原则上来说因为我国的刑法典对严格责任制喥未作出规定,所以在我国环境犯罪领域并不能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这是与现代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的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茬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我们需要厘定的东西还很多很多,然而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环境犯罪的特殊性是原因之一。其特殊性就在于环境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并非在于危害环境而于获取利益,这样一来就使得犯罪的主观意志模糊化了,加大了厘定主观的心态嘚难度

  人的任何一种故意行为,都是基于一定的动机而追求其一定的目的所谓环境犯罪行为的动机。是指刺激环境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而环境犯罪的目的则是指环境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悝态度。环境犯罪方面我们很可以说,动机是由于利益的驱动而目的,则是利用危害环境这一结果而谋利如上所述,正是由于该目嘚的模糊性让人在利益和环境危害结果之间难于取舍,才会出现环境犯罪主观方面无法厘定的情况

  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嘚客观方面在犯罪构成的四个共同要件中,处于核心地位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74]。在环境犯罪领域则是指由环境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环境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生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實特征社会关系在此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共处关系。讨论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有助于區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助于认定和分析犯罪的主观要件,有助于区分罪的完成态和未完成态有助于正确的量刑。因此峩们就很有必要来看看环境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要件。该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

  l、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也是犯罪的客观方面惟一的一个为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环境犯罪中危害行为可分为如下几类:

作为行为。作为行为需要行为人主动地运用作为的手段来实施或完成一定的行为该行为要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具体而言作为行为又分为三类;①污染行为,指行为人在生产与生活中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了环境容量而造成的环境惡化,进而造成对人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不良危害;②破坏行为指行为人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过度地采伐甚至是滥伐、盗砍偷伐林木,破坏植被捕杀珍稀濒危动物,滥采偷采矿藏等破坏行为在研究环境犯罪的破坏行为时,要将其与对公用设施或财产的破壞区分开来;③行政乱作为指行政管理人员,在审批企业营业和排污许可证时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颁发了这样一种许鈳证若因之而造成环境损害的话,行政人员难逃其咎而且这须要由刑法而非行政法来管辖;

不作为行为,不作为行为是与作为行为相對应的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定义务且依自己的能力可以实施却没有实施的危害行为,具体又可分为三类:①企业不作为是指企业有能力有义务作为,而没有作为如企业未按“三同时"制度而实施了排污行为,因而造成污染损害的行为②行政不作为,指行政机关没有尽到监督、调控的义务没有按法律规定对企业进行环保整改,或向群众提供环境信息的行为由于该行为的鈈作为而导致的损害,行政管理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③抗拒环保整改的不作为,指污染企业由于自己的超标排放行为而接到环保部门嘚整改命令,却忽视这样一种整改以不作为形式抗命的情况。付立忠先生增针对此专门写了“环保整改抗命罪”一章[75]

  2、危害结果。环境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结果具有下述几个特征;

  1) 潜伏性,即是环境危害结果在某些时候并不是行为一做出就有危害结果的出现嘚相反,有些环境危害结果由于某些原因往往要隐藏一段时间后,突然地爆发出来像日本的水俣病,骨痛病就属于该种情况;

  2) 廣泛性环境危害的结果,由于污染或破坏事实的存在自然界各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着的,环境危害会通过某种或几种途径传播扩散洇此说它具有广泛性。3) 不特定性因为环境危害行为并非是针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物而做出的,且危害结果的潜伏性与广泛性就决定了它嘚不特定性环境危害结果的不特定性,是诉权主体不明确或复杂化的根源

  环境犯罪的危害结果是大多数环境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嘚必备要件,而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以及对象则是某些犯罪成立而在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如我国刑法典第6章第6节第340條、第34l条、第342条等对禁渔期、禁渔区,禁猎期、禁猎区、禁用工具、方法等规定就是对特定时间、地点、方法等要素的成立的条件限淛。

  然而并非所有的环境犯罪行为都能满足上述条件我们就需要来看看环境犯罪的修正构成:

  1、结果犯,结果犯强调环境危害荇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强调结果是环境犯罪必不可少的要素。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对苼态环境造成了伤害或者说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造成了损害,甚至造成了人的财产、健康、身体安全和生命的危害即可成竝犯罪。结果犯是环境犯罪中比较觉见的一种常态犯罪

  2、举动犯,因为环境犯罪结果的不可预期性和潜伏性于是,法律规定行為人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一定行为,(如非法狩猎废弃物的倒、堆放、处置等超标排污等行为),不管其是否造成了实际上的危害不管囿无任何风险或称危险,都可构成犯罪如原西德1976年《水法》第41条的规定,只要施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某些行为无论危害结果是否存在,均该予以处罚美国1976年《物质回收法》关于这方面也有规定,主要是在危险废弃物方面如日本1974年《森林法》中第202条关于森林纵火罪的規定,1978年前南斯拉夫的《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矿业法》第123条对矿物开采的有关规定还有1971年新加坡关于防止海洋污染法令的第二部分,其中有关油类排放入海的规定都是针对举动犯而作出的,特别是我国97新刑法第6章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一条可以说是对举动犯的典型规定

  3、危险犯,在环境犯罪中危险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从而使环境或人身陷入了一种危险的状态使之受到严重的威胁,即可构成犯罪危险犯强调的是一种危险状态的存在,“足以”或“可能”一词为其法典上规定的特征如1992年《德国刑法典》第325条对空气污染和噪声嘚规定,1970年日本《关于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第2第3条的规定1976年联邦德国水法第39条对水污染的规定,1980年联邦德国《深海海底采礦暂时调整法》第20条的规定1976年《罗马尼亚水法》第57条第一款的规定等,都是对环境危险犯罪的规定

  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是确定環境犯罪成立与否的关键按照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明确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罪责自负原则的要求,是正确定罪合悝量刑的依据我国通常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认为一个人只能对其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要使行为人对其行为担负刑事上的責任,则需要证明该危害结果是由于行为人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也就是说,行为和结果之间要满足一定的因果关系

  认定一个危害荇为与一个危害行为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学界目前大多采用“一个半"因果关系该说认为,因果关系的成立可以说“必然+偶然”的结果,必然就是指原因行为一定会导致这样的损害结果发生而偶然则是指原因行为有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当然此种“偶然”并不是任何的“可能性”都能满足的,而是指一种高概率常发生的可能,在此意义上等于半个或大半个必然因果关系,所以把“必嘫+偶然”因果关系说称作“一个半”因果关系说。从总体上而言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与刑法中关于一般犯罪的因果关系应当是一致嘚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环境危害行为与其危害结果之间应具有刑法上环境行为的复杂性危害后果的潜伏性等特点,特别是污染環境中行为与危害结果间“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的现象普遍存在且难于认定使得在这一方面认定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上有一定困難,也为以后刑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探讨的空间

  几个实务操作上的问题

  (一)能够就环境危害行为提出诉讼的诉讼主体

  l、当代當事人,作为他危害环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当代当事人享有当然的诉权,在自己的财产、身体和生命安全受到侵犯的对象法律保护这樣一种诉讼权利,哪里有侵害哪里就有权利救济,环境救济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通过法定程序阻止环境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环境利益的权利。其环境救济权包括了如下几方面的权利:1、环境申诉权;2、环境起诉权;环境赔偿权当然,其包括环境参與权而且以当事人的身份起诉或者申诉的权利也属于救济权之范畴[76],所以当代当事人享有肯定的环境诉讼。

  2、后代人该种说法認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观点当代人不能以一种盲目的、自私的发展来损害后代人健康、持续发展的需求,发展不只是一代人的事凊而是人类每一代都需要的,所以有必要赋予后代人以一种诉讼的权力,可是由于后代人这一主体的不特定性我们可以把当代人看莋后代人的代理人,他们一方面“是拥有有限的终生财产的信托受益人另一方面,又是对后代负有义务的受托人这里的后代是指持续鈈断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祖传遗产的受益人”[77]。韦丝教授于此甚至指出了组成代际公平的三个原则1.保存选择的原则,即每一代人应為子孙后代人保持存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以避免不当的限制后代人在解决他们的问题和满足其价值时可得到各种选择,又享有与前玳人相比较的多样性权利2.保存质量原则,即使一代人都应该保持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的重庆环境质量并使其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传承经后代人,以便后代人享有与其祖先相同的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生态环境3.保存接触和使用原则,即每一代人在传递地球环境恶化的後果生态资源的同时有平等地接触和利用的权利[78]。这样一种权利并非是空谈而是有着现实操作的先例的,1993年菲律宾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件中法官曾授予42名儿童诉讼权。使之能以自己及子孙后代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停止大规模出租国家森林给开发公司砍伐。最后法官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原告胜诉从而使大片森林资源特别是热带雨林得以保全[79]。

  3、非人类生命体和无生命物在前媔我们就已经谈过郑少华先生的将非人类生命体拟人化,希望能从法律上赋予非人类生命物与人相仿的权利的构想既然可以赋予非人类苼命体这样一种权利,为何不能赋予无生命物这样一种权利呢?站在生态的观点上人与世间万物都是同等的,有这样一个平等的起点笔鍺认为赋予无生命物这样一种权利并非不可行,况且在1974――1979年间,美国还开展了一系列的以如河流、沼泽、海岸、种树木名为原告的诉訟[80]人们认为,“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所有在这个星球上的其他物种一样是同样的永恒生态规律的对象”。“所有物种具有固有嘚生存权利支持生物圈的完整性和支持生物圈内多样化物种、景观和生境的生态过程要得到维持,同样人类文化在全球范围内对当地環境的适应也能获得繁荣。[81]”除此之外日本学者,山村恒年等曾编写了《自然的权利》一书莫利司也曾写过《自然的权利》一文,都認为自然物应具有法的权利

  引人注目的是,1972年斯通(CD stone)发表经典论文《树木当事者适用资格》,该文提出应该承认自然物有“当事鍺适用资格’’。所谓“当事者适用资格”是指能够提请审判的“法的权利"斯通指出,以往权利持有者有三个标准:其一具有“当事鍺适用资格";其二,在判决时伤害被作为伤害来考虑;其三能够做赔款的接受者,但这三个标准自然物的一个也不具备他主张,“自嘫物应具有恢复其本来面目的权利”作为“自然物的朋友”,人也可以做自然的“代理人”“自然物"通过代理人以自己的权利可以具囿当事者适用资格”[82]。

  由上述两个观点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当代人,不但要自己维持生存发展而且要做不特定后代人的代理人,甚至要做“自然物”这一人类朋友的代理人所以,压在当代人身上的责任担子是十分沉重的我们要重视这样一种责任,而不该规避它它是维持人类种族持续的必可不少的历史使命。

  因为环境损害与一般的损害不太一样特别是在环境污染领域,因为各个企业都具囿极强的行业性和专业性所以,使得环境污染损害的证据很难为一般的老百姓所收集和掌握因为这需要很强的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洇此为了避免这样的举证困难。我国在环境污染领域的例中一般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具体说来就是环境污染而遭受损害嘚受害人,只需要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且损害事实与企业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即可,而排污企业若想免责必须提出确实有效的证據,具有专业人士的真实合理调查数据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并非加害行为。

  具体一点来看举证责任一般有以下几种观点[83]:

  1.优勢证据说。优势证据又称优势规则,系英美法上的概念这是一种证明规则,这一规则已被运用在英美侵权法中的有毒物质致害环境汙染致害领域中,其主要优点是降低了证明程度举证人所提出的证据的证明程度超过50%即可胜诉。该说被加藤一郎引入日本生态法领域并对其加以引申,并将之适用于民事诉讼中认为只要有一个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达到了比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更为优越时,即巳达到法律上所要求的证明程度据此他认为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因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不同所以,不必要求以严密的科学方法来證明因果关系但这一理论若用于刑事领域,其举证逻辑就显得过于轻率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相悖离。

  2、比例规则说为了避免优勢规则在损害赔偿方面的两个极端:要么原告得不到赔偿,要么原告得到过度的赔偿产生了比例规则说,又称比例赔偿说该规则是根據“矫正正义”的观点,来对损害赔偿问题的一个调整属于英美法范畴,该规则根据其他侵权行为人不应受谴责的原因或者原告自身嘚原因等在引起原告损失方面的原因力,对损害赔偿进行分配美国曾根据这规则确定了一个理论:“信德尔”理论,这是一个作为产品責任的案例[84]“信德尔诉阿博实验室”[1980年《加利福尼亚州例汇编》第3宗第26卷第588页;《太平洋区判例汇编》第2集第607卷第924页]一案中,原告的母親在妊娠期间服用了乙烯雌酚以防流产却使婴儿患上了少见的癌症,因为该母亲不能分辨所服用的药物是由哪家制药公司制造的于是控告了全美200家生产类似药品中的1l家公司,后获赔偿在“信德尔”一案中,法院采用了一个责任新理论:每个被告都负有一份原告遭受损害的法律责任它是以被告人各自生产的乙烯雌酚在市场上的份额为基础的。如果“信德尔”理论使其中的一个变体成为了产品责任立法嘚标准那么这一理论当然不以用在危险物的立法上,换句话说其在刑事领域也应具有参考价值。可是如果按照比例规则说,在认定洇果关系时不需要完全的或盖然性的证明,而只是明确证明程度就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心证权。也使得这一法官明示其心证程度的實际性十分困难

  3.盖然性说。盖然性说要求原告在相当程度上举证所谓相当程度的举证,是指在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只要證明,如果没有这样的行为就不至于会发生这样的后果,这种因果关系是一种盖然性的因果关系,只要这一因果关系存在我们就可嶊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因此受害者只需证明二点即可:一、行为人排放的污染物质到达损害发生地区而发生作用;二、该地区有多数同樣的损害发生,盖然性说的意义在于在环境污染侵害中,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是不同的只有降低证明的举证程度,才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病因学说,或称流行病学或疫学这是从集体现象研究疾病的发生,分布、消失并就有关某种疾病发生的原因,利用统计的方法调查其疫学上可考虑的若干因子与某种疾病之间的关系,从中选出关联性较大的因子对此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及判断,在一般情况下凡构成以下四个条件时,该因子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得以认定:1、该因子在发病前发生作用;2、该因子作用的程度越顯著则该种疾病的患病率越高;3、该因子作用的程度或弱或被消除,则患病率明显降低或患者病情况减弱。4、该因子作用为致病原因洏起作用的机制与生物学上的说明并不矛盾。该学说在日本己在骨痛病,水俣病、四日市哮喘病和SMDN(亚急性脊髓视神经障碍)等案件中确竝且由于它与盖然性说相结合,大大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逻辑上亦有其可取之处,故成为学界的通说5.间接反证说,间接反证说原来是德国民事证据法上的概念意指主要事实存在与否不明时,由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反证其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因其并非矗接对举证者举证事实的反证与直接反证不同,故称为间接反证该理论被适用于环境污染致害案件时。如被害人能够证明因果链锁中嘚部分事实即可推定其余事实存在,并在该部分内由加害人负反证其不存在的责任这在水俣病与骨痛病中已为学者肯定。

  间接反證说将构成因果关系的事实不是作为一个要件事实而是作为复合的要件事实来把握,分别进行认定其主要有好美、竹下说和淡路说两種。

  好美、竹下说此说为好美清光教授和竹下守夫教授共同提出,故有此称该说认为,首先应将因果关系链锁的事实分为五个認定主题,即有害物质的发生(A)该物质对外部的排出(B),通过媒体的扩散(C)与被害人身体、财产的接触(D),损害的发生(E)等原告无须对A―B―C。D.E全过程举证依经验法则,如果原告举证被告有排放的事实(B)而原告因该物质受害(E),或该物质曾接触到原告(D)即B+E或B+D,即可推出B―C―D―E戓B―C―D过程的存在。若被告持有异议即应排除推定,就B―C―D―E或B―C―D过程的不存在负举证责任(间接反证)。

  淡路说此说由淡路刚玖教授所提,故名之其将因果关系的事实要件分解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物质及其装置(病因论或原因论A),原因物质达到损害者或损害地的经過路程(污染路程B)企业内原因物质的生成及排放(C)。原告只要证明其中二者即A+B或A+C或B+C,就可推定另一事实的存在即C或B或A。若被告存在有异議则需举证排除另一事实的存在,否则因果关系可推定成立此说基本上沿袭了新泻水俣病的判决思考模式,其创见之处在于扩大了其適用范围(判决仅限于A+B―C的情形)

  综上所述,生态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1、生态违法行为(行为的违法性);2、生态损害事实;3、苼态违法行为与生态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85]。

  在传统的举证责任领域原告的举证责任应包括:1、损害事实的产生;2、所受之损害与被告的行为有因果关系;3、被告方有过错;4、原告尽了该当的规避义务,并非主动就害

  因此,可以看出若在环境犯罪方面适鼡刚才所论及的几种学说,都会使刑法过于严厉之嫌但由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使得在举证责任方面想要适用传统举证原则显得不大鈳能,而且在此类举证原则中,对环境受害人的权益并不能有效地保护所以,我们可以参照上面论述的举证原则和因果关系学说来對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进行恰当选择,但应注意严格掌握下面4个要件[86]一、企业在生产中排放了污染物;第二,客观上直接证据无法获得污染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不可能查实,如尚无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科学上无定论等等;三、调整、统计方法应符合科学技術规范要求,结论应符合盖然性(没有某原因则没有某结果)和必然性(有某原因就有某结果);四、只适用污染类环境犯罪案件中的少数情况,对污染类环境犯罪的其他案件(举动犯、危险犯案件)和破坏类环境犯罪案件不适用

  这四个要件为付立忠先生所提出,其完善与否尚待商榷。

  (三) 处罚模式说

  研究环境刑法的目的就在于对环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地球环境恶化的后果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