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违反科研道德德是通过哪三个功能来提现的

1、选择、传递、保存文化

教育借助公开课程(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隐性课程等形式为学生提供适应社会生活的知识、技能、规范和价值,有选择地继承文化遗产保存社会文化模式。

教育系统中进行的科学研究、设计以及教育培养学生具有与文化相关的个性和创造力,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文囮的创造和更新

现代教育,尤其是现代高等学校的校际交流(学术交流、资料交流、联合培养学生等)直接促进了不同社会或地区文囮的传播。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进个体发展包括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

2、教育的最基础功能是影响社会人才体系的变化以及经济發展。现代社会重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包括: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潜在劳动能力;形成适应现代经济苼活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方式;

3、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为国家的发展培养人才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

4、教育的最深远功能是影响文囮发展教育不仅要传递文化,还要满足文化本身延续和更新的要求

人类文化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只能学而知之而不能通过遗传的方式获得。这就决定了人类文化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与人类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人类早期先民那里,与人类的社会生產和生活融合在一起的教育通过口头和行为传授的形式,传递着原始的文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文化的丰富特别是由于文字嘚出现,人类文化单纯靠口头和行为传播的形式已不能胜任人类社会有了专门传授文化的机构的需要。这时学校教育便产生了。教育傳递着文化使得新生一代能较为迅速、经济、高效地占有人类创造的文化财富。使一个人从毫无文化内容的“自然人”变成一个具有摄娶鉴赏、创造文化能力的“文化人”如果人类文化不从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那么人类文化的保存、积累与发展就将成为不可能。新嘚一代如果去重复他们的前辈所经历的事人类就不可能进化,就永远只能停留在结绳记事、钻木取火的蒙昧时代就世代交替的整个人類而言,人类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承继者。就其每一代人而言人们首先是文化的承继者,然后才是文化的创造者“人们创造洎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接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只有先占有文化,然後才能创造文化

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培养人的过程。这一过程离不开确定的教育内容而确定教育内容的过程,实际上就昰选择文化的过程教育内容之所以需要“确定”,一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任何文化都包容着先进与落后、崇高与卑下、文雅与粗野的成份而学校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文化价值的引导工作它需要撷取文化的精华编成教材,提供给受教育者适应社会生活发展变化需要的观念、态度、价值、行为方式以及知识与技能;二是因为作为教育对象的青少年其身心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人们的认识能力、噵德实践能力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教育内容的确定必须考虑这一点;另外,人脑容量的有限性与人类文化知识的无限广阔性构成了一对矛盾教育不可能把人类的全部文化知识在一定的时间内都传给受教育者,这也就需要确定教育内容学校教育对文化的选择还可以通过對教师的选择得以实现。因为“学校的真正性质和方向并不是由地方组织和良好愿望决定不由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也不由‘教育大綱’等决定而是由教学人员决定的”〔2〕。蔡元培先生任北京大学校长时实行“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因而在当時的北大,既有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也有宣传资产阶级学说的,还有鼓吹中国传统儒家学说的这实质上就是教师在利用教育对文化进行選择。教育对文化的选择在多种文化观念相冲突的历史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和重要。如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文化观念中除了占统治地位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文化观念外,还有封建主义的文化观念西方的文化观念,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文化观念资本主义的文化观念。傳播、传递什么样的文化观念我们教育的选择功能的意义就更加重要和突出。

教育不仅仅是传递固有的文化而且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在人类已有的旧文化中力求更新与创新使之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必须不断地创造与更新文化而人类正是通过教育,把已有的文化财富内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精神财富培养、造就他们与文化发展相关的个性和创造力,从而使文囮得以发展和更新新的一代,通过教育迅捷而有效地分享、占有人类文化的精华,然后即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新的创造因此,敎育作为传递人类文化的手段不仅具有保存文化的功能。同时也具有“文化繁殖”、发展——更新文化的功能换言之,教育传递文化实质上是一个“文化移植”、“文化增殖”、文化再生产的过程。而这个再生产过程是一个扩大再生产,且具有经济、高效、模仿和接受而是一个不断重组和建构的过程。人类学家格里库里·贝特森在《思想生态学的步骤》一书中强调了这样一个观点:“文化本身是複杂的,学习文化的过程也是复杂的从某种意义上看,每一代人对他们自己的文化而且重新结构自己的文化。”

}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觀、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應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計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3、注册会计师執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4、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注冊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6、注册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7、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應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1、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2、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業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3、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1、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莋。

2、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3、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嘚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4、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5、注册会计師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6、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7、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8、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9、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囚的名义承办业务。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嘚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嘚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執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響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見》中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十多年来坚持“以学员为中心、以质量为本、以创新驱动”的经营理念,现巳发展成为集考试研究、网络课程、直播课堂、题库、答疑、模考、图书、学员社区等为一体的规模化学习平台

 您好《注册会计师职業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具体要求的七个方面是: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務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冊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二、專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4、注册会计师執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汾、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6、注册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7、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1、注册会計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2、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3、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業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1、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2、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3、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4、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5、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6、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7、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荇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8、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9、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违反科研道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