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12月通过京东金融APP的借款功能向中邮金融消费金融借贷23000.0元,在2018年1月至3月的还款期间由于中邮金融消费金融中途单方面改变约定的还款银行(民生银行)和还款银行鉲(民生借记卡),导致这期间的还款发生逾期并严重影响到我的个人征信由民生银行卡资金流水证明卡内资金足够还款,由于我更换電话也未收到相关通知,京东金融手机APP也未通知我
我认为中邮金融消费金融有义务在变更约定时通知到位,获得通知回执确认后再改變约定内容
我现在要求中邮金融消费金融恢复在此期间队伍征信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