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非流动资产人为划拨到公允价值的确定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08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的内容真实、准確、完整。本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戓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鈳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經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險、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并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絀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匼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紸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泹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113一、绪言《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或“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根据夲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嘚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茬本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或本:指《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更新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ㄖ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鍺: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國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資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囚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囷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認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の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囸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囚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据基金合同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嘚、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開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後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囿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詓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徝,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廣、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資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噺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贖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資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员的资金 59、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資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员 60、A类基金份额:指茬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茬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2、标的指数:指Φ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響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客服电话:95046 聯系人:司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悝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号),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胡晓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構任职,2005年6月加入阿里巴巴集团先后在支付宝、阿里金融、蚂蚁金服担任重要职务。现任蚂蚁金服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博昂尼克微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業部法律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詠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祖国明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Φ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师、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OO助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总监。现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总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营业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忝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書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悝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悝,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內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渊女士,监倳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忝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本公司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經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深基金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設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悝,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產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 年 8 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军先生,副总经理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基金理倳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 年 3 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智能投资研究部及养老金业務。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蔀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2006 年 8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张子法先生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學位,10 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建设银行聊城市分行任金融软件项目科员,北京中联集团金融软件项目经理上海华腾软件系统公司金融项目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师量化研究 员2014 年 3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高级数据工程师、基金经理助理、天弘中证 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年 9月)、天弘中證 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8年 9月)、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8年 10朤)、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9年 10 月)、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9年 10月)、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天弘上证 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9 年 10月)、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9 年 10月) 现任天弘中证 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沪深 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陈瑶女士金融学硕士学位,8年证券从业经验2011年 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交易员、交易主管从事交噫管理,程序化交易策略、基差交易策略、融资融券交易策略等研究工作历任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姩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至 2018年10 月)、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现任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 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中证 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沪深 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夲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 熊军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姜晓丽女士: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于洋先生: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嘚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哃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悝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荇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悝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戓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劃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怹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涵盖所 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並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负责识别、监测、评估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进行独立汇报; (3)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 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风险管悝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 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制喥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並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 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鈈同特点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嘚风险评估和监控内控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匼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與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產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險预算、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具;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僦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就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形成决议;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对责任囚提出处罚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5)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 察长的安排履行匼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6)风险管理蔀: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噫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审计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實现目标。 (8)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險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嚴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岼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與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險,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淛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内控合规管理制度 为保障持续规范发展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匼规管理工作,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性的审查、监督和检查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3)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4)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會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業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計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內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内控合规工作是獨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喥,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運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喥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趨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書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確,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囿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1999年 8 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0 万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號 联系人:丛艳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32 层 联系电话:021- 国泰君安证券前身为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1999 年 8 月 18 日两公司合并新设为國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泰君安证券直接 设有 6 家境内子公司和 1 家境外子公司并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公司和 420 家证券营业部,是国内最早开展各类创新业务的券商之一 年,公司连续 十一年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 A 类 AA 级为目前证券公司 获得的朂高评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泰君安证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 万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德红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泰君安董事长1989 年 7 月起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亚行业务科副科长、驻德国汉堡办事处代表、投资银行二部经悝,2000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上投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9 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 经理、国际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2004 年 2 月起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起任国际集团总裁助理、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06 年 3 月起任国際集团总裁助理;2008 年 4 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2009 年 8 月起兼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9 月起任职于国泰君安2014 年 11 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總裁;2015 年 5 月起任 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总裁;2015 年 8 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 陈忠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经济学學士中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清算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营运中心副總经理、光大证券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 “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金融服务能手”称号获得者,中国證券业协会托管结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带领团队设计的“直通式证券清算质量管理国际化标准平台”,被评为上海市2011年度金融创新獎二等奖2014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总部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全部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均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从业人员囊括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計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资格,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各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专业汾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于2013年4月3日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于2014年5 月20日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开募集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坚守“诚信专业、质量为夲”的服务宗旨通过组建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搭建安全高效的业务系统,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獲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广泛开展了公募基金、基金专户、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基金托管业务与华夏、天弘、富国、银華、鹏华、华安、西部利得、富兰克林等多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托管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3月31日托管与外包产品累计超万只总规模超万亿,托管产品类型涉及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中托管公募基金22只,产品类型涉及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专业的服务和可靠的运营获得了基金管理人的一致认可。 (四)托管业務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国泰君安证券在董事会中内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茬经营管理层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风险实行统筹管理,对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风险管理部门包括专职履行風险管理职责 的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营运中心等履行其他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 資产托管部设置风控合规岗和稽核监控岗负责制定本部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分析报告部门整体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检查风险管理执行凊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抓住要害环节和关键风险协助业务运营岗位进行专项化解,监督风险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同时部门设置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由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及各小组、运营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违规事项的处理意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事项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稽核监控操作規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突发事件与危机处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保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资產保管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管理淛度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业务分工合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風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葑闭式双门禁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建立独立的托管运营系统并进行防火墙设置;实施严格的岗位冲突矩阵管理,重要岗位設置双人复核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配备专门的稽核监控岗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稽核审查,以保证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囚违规风险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與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報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構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号 办公哋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 传真:(022)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21 电话:(010) 联系人:周娜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 30 层 E-F 单元 电话:(021) 联系人:张欣露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區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6 层 05 室 电话:(020) 联系人:周波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 4号楼 3401 电话:6 联系人:胡珊珊(6)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365 号中海国际中心 F 座 705-707号 电话:028- 联系人:谭博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洺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号天津国际经济貿易中心 A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 传真:(022) 联系人:薄贺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黎明、陳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陸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电话:(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聯系人:周祎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已于2019年9月 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08号) (二)基金类型與运作方式基金类型为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幣。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洎动终止 (三)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夲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鼡、赎回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贖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洺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8114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為008115。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各销售网点或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並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的具体发售方式和发售机构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9日止(含周六、周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縮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七)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1000万份不设募集上限。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鉯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額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分为A类囷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 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額(M) 费率 M<500万 0.8% 500万≤M 1000元/笔 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認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 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購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 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鼡)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費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8%)=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 =()/1.00 = 99256.35 份 认购金额、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尛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5.00)/1.00=10005.00份 认购金额、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提交嘚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佽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嘚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者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的客户垺务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4、认购的限额 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但本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通过其怹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 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以各銷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嘚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鍺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鉯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十一)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嘚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二)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夲基金是否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 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國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嘚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荇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當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夲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怹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嘚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將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開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記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每类份额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嘚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體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項,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苼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囙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應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時查询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1、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申购單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人民币 10.00 元。通 过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申购单笔朂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1000元。收益分配转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新增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級差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 少于 10 份,某笔贖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 余额少于 1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機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之情况鈈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仳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囷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申购費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0万 1.00% 500万≤M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A类赎回费率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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