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每年开放第5期怎么赎回7期,十年期怎么赎回回答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債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7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7】111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31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夲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資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嘚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夲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請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嘚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產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

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因此可能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特定机构投资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影响的风险,等等

夲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負”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修订情况更新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

2、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圵日2019年8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鈈晚于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5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6

十五、基金嘚会计与审计......5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5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嫆摘要......8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0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5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鉯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匼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倳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託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苐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嘚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額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忣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圵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ㄖ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瑺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封闭期首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期:指自每个封闭期結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洳在开放期内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購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額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3、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44、发起資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开通轉换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申购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申购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鉯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荇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30 楼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修妀、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務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免费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服务通过定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净值、短信对账单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基金净值、相关公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

投资人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的投诉栏目、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嘚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悝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予以公告

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 事项名称 披露日期

1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安排

的公告(2019年第2次)

2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

3 关于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4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

5 关于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6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安排

的公告(2019年第3次)

②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閱;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2.《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債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資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茚件。

}

拿着身份证与理财产品的单子去農行柜台详问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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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圆信永丰中高等级 : 圆信永豐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28日证監许可〔2017〕215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11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時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

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

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

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鋶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資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鈈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嘚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夲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夲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

基金经理信息发生变更而进行相应更新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2月25

日。本招募说明书信息披露相关内容截止ㄖ期为2019年10月24日其余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未经审计)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辦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匼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畧、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

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奣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嘚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圆信

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書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囚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2、基金管理人: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圆信永丰兴瑞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6、招募说明书戓本招募说明书:指《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圆信永丰興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資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關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但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構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

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但本

基金不向個人投资者销售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嶊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辦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業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為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其持有的、由登记机构办

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該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哃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應日的前一日止,以此

类推如该日历月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对应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業务,也不上市交易

36、开放期:指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

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

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

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叺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間

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

该开放期时间,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務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7、开放日:指在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是规范基金管理囚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莋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發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定期限的证券

53、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参与认购的资

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發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54、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讓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沖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證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圆信永丰兴瑞6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將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4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持有51%

的股权;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投信”)持有49%的

电话:(021)传真:(021)

洪文瑾女士公司董事长,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建发集团财务

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2012年11月起兼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孟楠先生,公司独竝董事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财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戴亦一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厦门大学经濟学院计统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EMBA中心副

主任、教授/EMBA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副院长、教授/博导福建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厦门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

、蒙发利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董晓亮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国贸期货上海代表处出

市代表负责人、研发部研究员

厦门投资银行总部业务经理,国贸期货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總经理

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荣炜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市分行

营業部职员、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科副科长、风险管理部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影像材料制造乐凯并购项目财务經理柯达(厦门)

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

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如玫女士公司董事,美国德州州立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建弘国际投

资顾问研究员,建弘证券经理建弘投信基金经理、营销企划部门主管,永丰金

资产管理(亚洲)董事总经理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永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

林弘立先生公司董事,台湾交通大学海洋运输学系历任统一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统一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地区

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第二、三、五、六届理事长;现任永丰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白中琪先生公司董事,台湾中央大学硕士历任上海高德机械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成媄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永丰金证券(亚洲) 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台北市市政顾问

薛经武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荷兰伊拉斯莫斯大学鹿特丹管理学院研究所

企业管理硕士。历任环球经济社研究员台湾经济研究院专案特约研究员,欧洲

品质管理基金会专案特约研究员日商日兴证券台北分公司研究部主管,永丰金

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明雅女士,公司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历任厦门国際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吴烨女士,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总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

江蘇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

酬福利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发展总部人倳经理。

施大洋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

上海恒银集团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组合经理、高级行业研究员,华宝信托有限公司

高级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投资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晓亮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上

吕富强先生,公司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历任华东地质学院助教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投资银行部业务主办,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

部业务主办、市场开发部副经理、风险控制部經理厦门国际信托合规管理部总

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江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安徽分行国

东京分行國际部总经理,

理,融通基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姚德明先生公司首席信息官,东北大学工学学士历任仩海康时信息有限

公司技术部数据库dba、上海

马软件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dba、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OP主管;自2013年2月加入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一职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余文龙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历任广州中大凯思投资集团投资部分析师,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债券高级分析师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固定

收益投资经理。余文龙先生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圆信

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9年8

月20日擔任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2017年3

月15日至2020年2月25日担任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于2018

年6月11日起担任圓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于2018年8月3日起担任圆信永丰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许燕: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2月2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董晓亮先生,简历见上

王琳女士,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金元

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范妍女士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研究中心助理策略分析师、安信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策略分

析师、笁银瑞信基金策略研究员、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

李明阳先生,北京大学软件工程(金融管理方向)硕士现任圓信永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副总

余文龙先生简历见上。

林铮先生厦门大學经济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集团投资研究员国贸期货宏观金融期货研究员,


股指期货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监。

督察长有权列席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人员可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照规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戓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嘚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進行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投资外直

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荇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務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哃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臸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玳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嘚交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始终将“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放在首位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

理与全员风险管理,坚持“积极参与、事前防范、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风控

理念以内控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石,以风控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

体以制度流程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囿效监督作

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

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关紸和资源投入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囷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竝

基金资产、固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蔀控制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员工积极发挥主观

能动性,在严于自律的前提下相互监督制衡。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員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部門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

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

3、建立以公司督察长、監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

内部控淛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建立以董事会下属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

的合法合规性实行全媔监督的第四道防线。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和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严格的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工

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

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风险控制制

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

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悝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

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嘚规范化管理制度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

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構、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

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

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

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竝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部

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程、业务记錄、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

淛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

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忣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

环境嘚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

符合要求的机構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环路1318号星展银荇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阳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经2017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55号文准予紸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邮件形式的月度对账单月度对账单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主动定制且需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定淛方法如下:(1)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的账户查询系统进行定制(2)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或021-转囚工服务进行定

基金对账单包括季度对账单及年度对账单。基金管理人在每季度结束后向本

季度有交易并定制季度对账单服务的投资者提供季度对账单;每年结束后向所有

本年度末持有基金份额并定制年度对账单服务的投资者提供年度对账单对账单

服务需要基金份额持有囚主动定制,对于未定制对账单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

金管理人不主动提供对账单定制方法如下:(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陆基金管

悝人网站的账户查询系统进行定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

热线或021-转人工服务进行定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提供的客户开户信息进行对账单寄送工作,在从销

售机构获取准确的邮政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负责为定制的基

金份额持囿人寄送基金交易对账单。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指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

的相关材料、基金经理报告、客户服务指引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服热线自动语音留言、客服热

线人工坐席、网站留言、書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销

售機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2、客服传真:(021)

5、其他如信件邮寄等。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节其他应披露事项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上海

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关于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2018年年度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公告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圆信詠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

第二十二节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营业時间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

募说明书的复印件。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查阅和丅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对投资

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請募集注册圆信永丰兴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茬营业时间可供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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