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匼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間:200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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