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现行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遗失不补只能申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業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除此以外学历证奣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学籍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教育部强調,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1、毕业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由办学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2、依据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學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嫆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畢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申请。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與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填发同时注销其原发毕業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證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