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银行向法院起诉以在婚姻存继期间夫妻共同承担欠款为由,把男方奻方都作为被告并查封女方名下房产。其实女方完全不知情男方将房产抵押而且在离婚协议里说明双方无共同债务
一、抵押贷款的欠款女方是否要承担?
二、法院若开庭女方可以用此事与自己无关拒绝接收法院传票不到庭?
二、若抵押的房产应该先判给银行还是判给被诈骗的受害者
四、抵押贷款的是否应优先用抵押物还款?
一、抵押贷款的欠款女方是否要承担
其中男方贷款所得没有一分钱用在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其诈骗行为的资金周转能查到他银行帐户贷款打入,随后当即转去其他人帐户的信息是否可作为证据来证明此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五、在男方贷款的过程中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在办理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中财产共囿人意见栏中代替女方签字如果女方申请笔迹鉴定是否会对本案有利?
以上烦请专家答复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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