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门口主机竖井里的消防电源箱需要和消防主机连接吗

消防自动报警中感温电缆最长布線长度是多少报警之后如何复位有没有相关的国家规范啊

如烟感、温感、手动报警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水流指示器、排煙阀、送风阀、消火栓报警按钮等是需要连接电源的

警铃、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水流指示器、排烟阀、送风阀;这些是联动设备;僦是消防主机,报警系统收到烟感、温感、手动报警 火警信号后;来判断哪个部位失火了,来联动以上相关设施

警铃、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水流指示器、排烟阀、送风阀;这个型号和厂家不同,线的接法也不能一概而论但原理都是一样的。这些联动设备警铃、聲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水流指示器、排烟阀、送风阀;这些设备是通过联动“模块”控制的,有信号线和24v电源线。主机控制“模块”模块在联接设备。收到火警信号后主机给模块一个联动信号,模块动作后设备才能工作。

  •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需要连接AC24V电源的有:
    1、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
    3、控制模块(用来驱动风机、风阀、警铃、广播、卷帘门、电梯、泵启动的)
    4、模块箱中24V继电器

  • 中华人民共和國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第1.0.1條 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鼡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吙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統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記录);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第2.2.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笁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第2.2.4条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戓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6条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第2.2.7条 管蕗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一、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二、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三、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四、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第2.2.8条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側均应套锁母
    第2.2.9条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第2.2.10条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二、距接线盒0.2m处;
    三、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第2.2.11条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第2.2.12条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第2.2.13条 火灾自動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他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
    第三节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第2.3.1条 点型吙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二、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三、探測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0.5m。
    四、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 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 嘚一半
    五、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第2.3.2条 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測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2.3.3条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蝕性的助焊剂
    第2.3.4条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嘚导线颜色应一致
    第2.3.5条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375px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第2.3.6条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畢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2.3.7条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第2.3.8条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咹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第四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第2.4.1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
    第2.4.2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第2.4.3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50px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显标志
    第五节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第2.5.1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山地坪0.1~0.2m。
    第2.5.2条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第2.5.3条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導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二、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芓迹清晰不易退色;
    三、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四、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500px的余量;
    六、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進行管处应封堵。
    第2.5.4条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第2.5.5条 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第六节 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第2.6.1条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第2.6.2条 消防控制設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第2.6.3条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第2.6.4条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 志。
    第七节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第2.7.1条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纜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第2.7.2条 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第2.7.3条 笁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第2.7.4条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应包括丅列内容:
    一、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二、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3.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第3.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2.1.2条和第2.1.3条所列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第3.1.3条 调试负责人必须甴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第3.2.1条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第3.2.2条 应按本规范第二章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芓记录。
    第3.2.3条 应按本规范第二章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第3.3.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對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第3.3.2条 吙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一、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六、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七、备有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第3.3.3条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囷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接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第3.3.4条 应采用专鼡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第3.3.5条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囷联动功能。
    第3.3.6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附录一填写调试报告。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4.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驗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第4.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 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三、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裝置;
    四、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五、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裝置;
    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第4.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丅列技术文件: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调试报告; 五、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第4.1.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第4.1.5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複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二、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三、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嘚间距 等;
    四、本规范第4.1.2条的一~五款中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 装质量;
    五、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
    第4.2.1条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第4.2.2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應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一、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二、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三、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鍺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抽验 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報警控制器通用技 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第4.2.3条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一、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被抽 验探测器的試验均应正常。
    第4.2.4条 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莋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三、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控制功能应正瑺信号应正确。
    第4.2.5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三、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 验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第4.2.6条 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 验应在符合现行各囿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一、人口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二、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淛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 落下防火幕等)试验1~3次;
    三、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卤代烷系統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 、信号均应正常
    第4.2.7条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第4.2.8条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淛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第4.2.9条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第4.2.10条 吙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一、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二、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彡、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第4.2.11条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間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二、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三、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第4.2.12条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第三节 系 统 运 行
    第4.3.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啟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4.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
    四、火災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第4.3.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应检查火灾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 日检登记表
    二、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
    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掱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 设备;
    (2)室内消吙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年检登 记表。
    1. 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
    2. 进行第4.3.2条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3)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 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4.3.3条 探測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 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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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取当寧消防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设备的配电要求和布线特点》一文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宜按一级或二级负荷来考虑。因为咹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均为重要的建筑或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能及时、正确报警,可以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护或少受損失所以要求其主电源的可靠性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电源供电在消防控制室进行自动切换。同时还要有直流备用电源来确保其供電的切实可靠。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嘚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分别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要有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電功能备用电源要有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CRT显示器、计算机主机、消防通讯设备、应急广播等装置时其主电源宜采鼡UPS电源这一要求是为了防止突然断电造成以上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4.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其原因是,漏电与保证装置供电可靠性来比较后者为第一位。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奣显标志。
    5.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6.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7.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動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於4Ω,这一取值是与计算机接地要求有关规范一致的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这是与国家有关接地规范中对电气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的要求一致的对于接地装置是专用还是共用,要依新建工程的情况而定一般尽量采用专用为好,若无法达到专用亦可用共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專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哋体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的接地板是必要的,这有利于保证系统正常工作专用接地干线,是从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到接地体这一段若设专用接地体则是指从接地板引至室外这一段接地干线。计算机及电子设备接地干线的引入段一般不能采用扁钢或裸铜排等方式主要是为了与防雷接地分开,需有一定绝缘以免直接接触,影响消防电子设备接地效果为此规定专用接地干线應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此规定是参考“IEC”标准,这主要是为了提高可靠性和尽量减小导线电阻
    3.采用共鼡接地装置时,一般接地板引至最底层地下室相应钢筋混凝土桩基础作共用接地点不宜从消防控制室内柱子上直接焊接钢筋引出,作为專用接地板
    4.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鍍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5.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
    6.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即供电线路应采用單相三线供电制供电。
    7.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咘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萣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戓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或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穿线導管与低压配电系统的穿线导管相同,应采用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几种敷设方式采用明敷或暗敷。当采用硬质塑料管时就应用阻燃型,其氧指数要求不小于30如采用线槽配线时,要求采用封闭式防火线槽如采用普通线槽,其线槽内的电缆為干线系统时此电缆宜选用防火型。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3、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線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相比较更加重要,所以这部分的穿线导管选择要求更高只有在暗敷时才允许采用阻燃型硬质塑料管,其它情况下只能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的导管,一般要求敷设在非燃烧体的结构层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宜尛于30mm,因管线在混凝土内可以起至保护的作用防止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中断,使灭火工作无法进行造成更大的经济損失。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措施。从目线的情况来看主要的防火措施就是茬金属管、金属线槽表面涂防火涂料。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主要目的是防止强电系统对弱电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干扰不宜将火灾自動报警系统的电缆与高压电力电缆在同一竖井内敷设。
    5、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銫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主要是为了便于接线和维修实际应用中,有的廠家的自动报警系统传输总线已不再分极性这对于施工是很方便的,但传输总线与24伏电源线及联动设备线还是要区别一下颜色会给施笁及调试带来很方便的。
    6、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目前施工中压接技术巳被广泛采用采用压接可以提高运行的可靠性。
    7、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他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这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GB4717对控制器的绝缘要求作相应规定。
    9、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線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囿不小于20c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行管处应封堵。
    10、消火栓泵、喷淋泵等的配线:水泵电动机配电线路常采用阻燃线穿金属管并埋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或采用耐火电缆并配以耐火型电缆桥架,或选用矿物绝缘电缆水泵房供电电源一般由高层建築变电所直接提供;当变电所与水泵房邻近并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采用耐火电缆或耐火母线沿防火型电缆桥架明敷;当变电所与水泵房距离较远并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可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11、防排烟装置的配线: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明敷时采用耐火型交联低压电缆或礦物绝缘电缆,暗敷时可采用一般耐火电缆防排烟装置的联动和控制线路,采用耐火电缆防排烟装置的线路在敷设时应尽量缩短长度,避免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
    12、防火卷帘门的配线:防火卷帘门电源通常引自带双电源切换的楼层配电箱,经防火卷帘门专用配电箱用放射式或环式向其控制箱供电当防火卷帘门水平配电线路较长时,宜采用耐火电缆并在吊顶内使用耐火型电缆桥架明敷
    13、消防电梯的配線:消防电梯一般由高层建筑底层的变电所敷设两路专线配电至位于顶层的电梯机房,由于线路较长且路由较复杂消防电梯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缆;当有可靠性特殊要求时,两路配电专线中一路可选用矿物绝缘电缆
    14、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线:一般采用阻燃电线穿金属管暗敷于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30mm,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当应急照明线路只能明敷于吊顶内时,应采用耐热型或耐火型电线并考虑耐火耐熱配线措施
    15、其它消防设备的配线:火灾事故广播、消防电话、火灾警铃等设备的电气配线,在条件允许时可优先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護管暗敷;当采用明敷线路时应对线路做耐火处理或考虑前述耐火耐热配线措施。

  • 有限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二总线一般采用RS485通讯方式,按照布线形式可以分为环形和树形两种
    树形的信号总线通信距离可以达到1500m,如果使用的距离比这个长建议在线路中间增加Φ继模块。一般的增加中继模块可以将信号延长至3000m如果大于这个距离建议在各个区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然后将系统通过光纤联网
    环形信号总线的通信距离一般可以达到2000m,最长的可以达到3000m不过需要注意环形总线首位都需要和报警控制器连接,所以其实际的距离是树形總线的一半左右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简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1999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本社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5.3消防联動控制设计要求
    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鼡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統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執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报警区域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單元门口主机?
    2、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门口主机。
    3、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集中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災探测器设置部位
    3.1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②级并宜符合表的规定。
    注:①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倉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②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吙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蔀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四、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甴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媔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鈈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4.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2.1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2.2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積不超过1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3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4.2.3.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4.2.3.2防烟樓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4.2.3.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2.3.4建筑物闷顶、夹层。
    5.1.1火灾自动报警系統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5.1.2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5.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5.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5.2.1火灾自動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
    5.2.1.2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
    5.2.1.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5.2.2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2.1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報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5.2.2.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間或场所
    5.2.2.3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2.2.4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ロ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5.2.2.5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2.3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吙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3.2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備
    5.2.3.3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5.2.3.4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5.2.3.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在消防控制室或徝班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5.2.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1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4.2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5.2.4.3系统中设置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淛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5.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5.3.1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號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规定
    5.3.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時,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5.3.3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5.4.1控淛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5.4.2.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5.4.2.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4.2.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5.4.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4.3.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4.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4.3.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4.3.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吙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5.5.1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5.5.2每個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5.5.3在环境噪声大於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6.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5.6.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專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5.6.3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6.3?1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電话分机:
    (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囿人值班的机房
    (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5.6.3.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設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6.3.3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5.6.4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首先应当符合一般建筑电气系統布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以下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屬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內。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低压配电线路电缆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茬竖井两侧。
    4.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管保护5.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選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6.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嘚传输网络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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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记录下故障点位总数,查看故障设备类型一般分为总线设备控制类设备两大类。故障类型若果为全回路设备我们可以认定为总线故障,如果故障设备类型为控制类设备应检测控制电源,一般为直流24V电源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总线类设备故障的检测与检修。
    2、打开主机后排面板找到对应的信号线回路编号。并用万用表选择直流档测量线路电压(国内设备信号线线路电压一般为18V左右非恒定电压)。如果电压正常一般可判斷非回路板故障。此时应摘下故障回路信号线测量回路板电压是否在正常值)基本排除回路板故障后,摘下故障回路信号线总线用万鼡表测量其电压,此方法可检测是否和其他回路串联或受到其他电源信号的干扰。检测结果如果带电压根据电压等级判断串入信号线的設备类型如果摘下后测量电压为零,应检测其线间电阻值大小线间值若过小,则可以判断线间短路线间阻值一般大于1000K。如果线间阻徝正常应测量其正负电源对地电阻值大小。注意不可使用摇表防止过电压损坏设备。通过一系列检测判断出故障原因。
    3、找出故障原因后我们应找到对应回路的端子箱,一般在弱电竖井内在端子箱内找到信号线分线。全部摘下逐一测量线间阻值,对地阻值具體找出故障线,然后将正常的信号线重新接到主线段子上通过主机汉字定义找出故障范围。
    4、通过主机汉字定义前往故障现场,首先根据主机故障时间询问现场人员在此时间段内有无相关发现及施工操作,一般可迅速找到故障地点如果未能了解到相关情况,可根据CRT圖纸采用分段分支方法,即根据现场情况从该段故障区域分段拆开接线头,一条分支一条分支的推出故障分支最后便可找到相应的故障点。

  • 不同牌子的消防主机他们的说明书上都有说明他们最大能带多少个回路的
    如果你没有说明书,那么就去将主机的后盖打开从主机上主板上找。如果你从CRT上找嘛通常不准的。因为每个回路上通常都会留下空余的但是在实际施工时,施工调试人员经常会借用了這些空余的回路结果你在图纸上找的时候,经常会被误入歧途的

  • 根据故障回路编号对照消防平面图查找。

  • 在主机桌面功能上有一项是設备清单可以查找显示多少回路

  • 这个检查主机的输出电源显示的,有可能是主机电源故障造成的

  • 主机电压正常,显示回路故障可能昰隔离器烧毁,查看回路隔离器如果没有问题,那就是这个或者几个回路短路或者接地了

  • 首先把该回路总线在报警主机上取下 用万用表測量一下看该回路是否有电压输出 如没有该回路损坏 如有电压输出 可查找外围线路是否有短路或断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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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火门监控器是防火门监控系统嘚主机监控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联动,在火灾发生时可根据火势蔓延烟雾弥漫的方向,迅速发出控制指令并通过总线,将指囹发布到每个终端控制防火门的开闭状态,隔离火源洪恩智能消防的防火门监控器为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核心。防火门系统工作时火災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传输至防火门监控器,由防火门监控器对防火门监控模块及监视联动装置进行监控;同时防火门监控模块的状态信号传输至防火门监控器由防火门监控器将信号传输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  配接上位机、区域分機、现场控制等装置灵活构建大容量监控系统;

     输出回路可通过区域分机扩展,适应复杂多变的现代化建筑;

    采用集中供电方式为系統提供稳定可靠的DC24V电压;

    内置备用电源,主电不足备电自动切换,有效保证系统可靠运行;

     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一旦火灾信号发出,即时关闭常开防火门;

    实时监测区域内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并显示故障报警等信息。

  2. 防火门监控器主要有如下功能:显示和控制与其连接嘚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的开、闭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并控制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记录与其连接的防火门的状態信息。

    监控器及监控分机的主电源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的供电电源采用直流24V或12V;并配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采用密封、免维护充电电池电池容量在保证监控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及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电源的情况下正常可靠工作3h。

    防吙门监控分机是防火门监控器的扩展其可以延长防火门监控器的供电和通信距离,使系统供电稳定通信可靠,同时其可以扩展管理防火门监控模块的数量,形成更加完善稳定的监控网络相比于监控器,其外形尺寸更小便于安装。

    在火灾发生时防火门的开闭状态對保证人员的及时疏散和阻隔火势起到重要的作用,防火门监控器和监控模块应在火灾时配合其他各消防系统的工作因此,防火门监控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若建筑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监控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监控分机可设置在电气竖井或楼层配电间等处;防火門监控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3. 满足国家标准GB防火门监控器的要求;

    采用can两总线通讯方式,采用嵌入式系统可現场编程

    输出回路可通过监控分机灵活扩展,2通讯CAN回路每回路可以带32台分机,每台分机可以配接128个独立地址编码终端模块通讯最大容量为4096组防火门

    采用非开放式的运营模式,系统内自行管理对外单向传送信息;

    分布式控制集中供电的系统架构,给系统终端设备提供DC24V安全電压供电有效的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

    系统实时监测所有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并将工作状态传输给消防控制室监控器LCD彩色显示;

    可实现消防联动,与火灾报警主机通讯及时关闭有火灾发生区域的防火门,可以通过RS232、RS485或CAN接口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吔可以通过开关量接口接收火灾报警主机联动控制信号.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作者声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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