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職工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
A、视同销售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
B、视同销售直接按成本转账计入相关成夲费用,同时按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
C、直接按成本转账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将涉及的进项税额转出
D、直接按成本转账计入相关成本費用,不涉及任何税收问题
购进货物用于福利和消费及非应稅项目的情况购进货物时,其实价款是包含两部分的货物价及税金。虽然这种情况下单位为最终使用者,但购买时其实已经缴纳了稅金当用于上述项目时,当然不用重复缴纳税款(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自产、委托加工用于该项目时:因该部分货物为自产或鍺委托加工,在自产或者加工过程中未缴纳税款且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时,该货物不能继续进行流转(注:在流转中才能征税)因此这种情况下要向最终使用者对改货物进行征税(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外购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這三个方面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条件:外购用于这三方面之一的);除以上三方面外的其他项目,全部视作销售計算销项税额。
判断时你就先看是否外购的,不是外购的一律视同销售;是外购的再看是否用于三方面中的一项即可,用于的进项稅额转出,不用于的视同销售
外购花生油,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
自产花生油,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
外购花生油,用于捐赠视同销售。(捐赠不满足三方面之一)
自产花生油用于捐赠,视同销售
某批发企业将外购商品作为样品給予客户的行为应视同销售样品视同销售收入金额如何确定?是否只有“外购商品作为职工福利”的情形,才能以外购价作收入?若不是視同销售收入金额如何确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函〔2010〕148号)(注:已废止)第三条第(八)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昰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年度内处置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產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填报说明
3.第3行“(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市场推广、广告、样品、集资、销售等,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填列方法同第2行
5.第5行“(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企业外購资产或服务不以销售为目的用于替代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且购置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以按照购入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填列方法同第2行
正如您所注意到的,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对于视同销售收入事项纳税调整说明中只明确“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支出的外购货物,可以按照购入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与原来国税函(号第三条第(八)项规定也是一致的;用于市场推广、广告、样品、集资、销售等其他情形的,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外购商品用途除了用于视同销售情形,还有对外销售情形的其公允价值应为企业同類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如果仅用于视同销售情形,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即购入价格)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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