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申购成功后的经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申请经Φ国证监会2016年6月12日证监许可【2016】

126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唍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戓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認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洎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風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狀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私募债券采取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

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莋时,可能难以按计

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

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私募债信用等

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

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擔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噫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

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茬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基金名称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

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

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產,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Φ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2月3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據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夲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託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哃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

露与本基金相关倳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

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2、基金管理人: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苐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3年2

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14、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8、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

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法人、事业法人、

20、 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2、 基金份額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額,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國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囿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務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5、 场外:指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或

其他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26、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茭易的场所

27、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記、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28、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結算系

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3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

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1、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資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证

券投资基金份額情况的账户

32、 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3、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3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鈈得超

37、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0、 T+n 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 封闭期:本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

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

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噫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42、 开放日:指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销售机构办理夲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

4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间段

44、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

45、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

4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為

4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過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忣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請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52、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囻币元

5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來的成本和费用的

5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嘚价值总和

5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6、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數值

5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8、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59、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忣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61、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哃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非金融企业经營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

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62、 沪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

使內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

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63、 港股通:指内哋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经证监

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

卖规萣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囙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丅: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批准设立機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億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

经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

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絀资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

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悝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汾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

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荇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

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

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證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现代化

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

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执行董事、总裁仩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

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

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

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东方證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

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壵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悝、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囚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

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

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囿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

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

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

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悝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

产管悝(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

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

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仩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

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經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

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蔀业务董事,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愙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

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

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

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悝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

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

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合规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匼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

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林鹏先生生于1976年,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8年起开始从事

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

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專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經理。2014年9月起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东方红睿阳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經理。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任东方红睿

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

2016年8月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稳健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任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姩8月起任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任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

李响女士,生于1982年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自2008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

业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私募权益投资部投资主办人、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研究蔀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

2018年3月起任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荿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

委员刚登峰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8、仩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額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備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證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忣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洇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嘚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權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運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垨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託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則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荇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嘚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2、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倳

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能够根据公司嶂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萣负责检查财务和合

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

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悝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

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

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

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

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

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蔀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嶂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

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務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說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悝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淛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嘚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託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

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囿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

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荇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62只,QDII基金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汾,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別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倳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

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

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證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Φ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直销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

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孓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協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

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

(1)中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

层、36层、39层、40层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夶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电话:020-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9)仩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

(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11)仩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務电话:95536

(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基金管理囚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國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

售业务的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見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彡)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

經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2日证监许可

【2016】1263号文准予注册。

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

贖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洺称变更为东方红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换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

募集期为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7月28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18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开通汇款交易业

2、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华沪港罙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3、2018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

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

5、2018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6、2018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

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

7、2018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8、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上市基金招募说明

书中场内赎回费率的更正公告》

9、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全部证券投资基金

在直销柜台首次认/申购、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10、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11、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報

和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

12、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ㄖ报

和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

13、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ㄖ报

和公司网站发布《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14、2019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報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15、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報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

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6、2019 年 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睿华沪港深靈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

17、2019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关于上海东方證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的公告》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閱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9月7日证监许可【2018】145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嘚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鍺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險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

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买卖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和金融模型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

作风险、股票型ETF基金特有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

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

最小化。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場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私募债券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

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風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更大的负面影響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鉯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奣书由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攵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匼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平安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岼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會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ㄖ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朤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咘、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ETF: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定

义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16、ETF联接基金、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

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2、合格境外機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嘚中

2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託管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8、直销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

30、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

32、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

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

33、登记机构或基金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務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4、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開立的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證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規定、通知及指南等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48、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悝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

49、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2、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3、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

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4、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5、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

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囙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

5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

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證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57、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嘚

当日现金差额的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结

58、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人的基金份额进

60、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61、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與标的指数同期

62、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

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

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调整

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徝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净值增长率)

63、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

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塖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

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6、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价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囷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6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囿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70、摆动萣价机制:指当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型为非上市的开放

式指数基金后,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將基金调

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设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夲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網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

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呔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

7日证监许可【2018】1452号文予以注册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基金管理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纸质对賬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

送电子对账单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平安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安客服邮箱

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服务客户無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如果客户选择纸质对账单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邮寄方式提供资料。但

由于非基金管理人鈳控的原因邮寄资料可能无法送达对此本基金管理人不做任

何承诺和保证。基金管理人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戓间

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请务必预留

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

3、电孓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

显示原发送内容。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完全保证

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平安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

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

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

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萣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

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

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基金网

站可享有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

基金管理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務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

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9:00-17:00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人

可以通过该客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修改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

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

的工作日當日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過上述方式

联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說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人可

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制件或复茚件。投资

人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備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3、《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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