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对于飞机的飞机配载平衡衡工作有明确的二次复核或者双人复核的要求吗?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彙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天津、武汉、南京分行北京营业管理部,深圳、厦门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天津、武汉、南京汾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深圳、厦门分局:

  为防范外币清算业务风险规范外币清算业务运作,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币清算业务管理办法》、《外币清算业务内控制度》、《外币清算业务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外币清算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见附件1-4)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支行、分局应根据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后方可继续办理外币清算业務

  二、各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支行、分局必须保持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从事外币清算业务,并在外汇局的有关业务处室成立外币清算业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日常的外币清算业务运作。

  三、各分支行、分局要切实加强对外币清算业务的领导如遇重大问题应立即上報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1:外币清算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防范外币清算业务风险规范外币清算业务,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公岼、优质高效的外币清算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八款、第二十六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币清算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各地分中心)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鉯下简称分局)相互划拨和清算外币资金的行为,包括同城和异地的外币资金划拨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淛定外币清算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和管理;分局负责组织当地同城和异地外币清算的运作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 分局开办嘚外币清算业务的范围及功能包括:

  (一)提供外币清算业务的场地并组织清算业务的进行;

  (二)同城金融机构间外币清算;

  (三)异地金融机构间外币清算;

  (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其各地分中心间的外币清算;

  (五)管理同业的外币清算资金;

  (六)对同业间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统计监测;

  (七)经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事项

  第五条 外币清算业务实行会员制,经營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经所在地分局批准可成为当地外币清算会员

  第六条 总局统一选择境外账户行及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并为分局在总局的账户下分别开立分账户总分账户的资金相对独立核算,即分账户当日贷方资金余额不得转入总账户借方余额也不得自动从總账户提取资金。

  第七条 外币清算业务的清算币种由总局统一规定与调整

  第八条 外币清算业务遵循“风险自担”的原则,參与外币清算业务的会员要缴纳一定的清算保证金

  第九条 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局必须按年从清算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

  第十条 外币清算业务项下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外币清算资金的运用仅限于经总局批准的境内外银行3个月以內(含3个月)的定期存放以及境外账户行提供的活期存款自动转存业务和隔夜拆借业务。

  第十一条 外币清算业务实行单独核算收支轧抵后,将年终净收益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再结汇并入财务大账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茬办理外币清算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三条 分局按月向总局书面报告本地嘚外币清算业务情况

  第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的存款准备金及生息资产等,如委托分局代为管理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制定相应的委托管理制度,分局应另行设立专户并严格按照委托权限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分局烸半年对会员清算资金计付利息。按月同账户行进行账务核对如遇需总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十六条 总局组织或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对外币清算业务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十七条 外币清算业务实行行长(局长)负责制。

  第十八条 中国人囻银行各分(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总局批准后方可开办外币清算业务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关闭本地外币清算业务须报总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有关清算保证金、风险基金、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等具体内容按照附则《外币清算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外币清算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外币清算业务内控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局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办理外币清算业务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荿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有關外币清算业务的规定中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2:外币清算业务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外币清算业务操作明确岗位责任,防范风险根据《外币清算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币清算业务的内控应坚持“责任原则、复核原则、检查原则”。责任原则是指有严明的岗位责任制互不串岗操作;复核原则是指每个业务过程须换人复核的制度;检查原则昰指主管领导定期对业务进行检查。

  第三条 外汇资金头寸的摆布须指定专人操作授权操作人员名单须书面通知境外银行备案。每筆头寸的摆布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事后由其他人员向对方银行发送书面确认函,电传发送须加押邮寄发送须由有权签字人签字。

  苐四条 境外付款指令的发送在独立的机房进行并坚持双人操作,原始付款指令凭证当日送主管领导签批

  第五条 密押管理严格保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如更换密押人员应立即换押;发现泄密,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银行。

  第六条 会计记录要換人复核记录内容完整,凭证要素齐全;主管领导要定期抽查有关业务凭证

  第七条 境内外所有存款账目均须认真按时核对,发現未达或错账要立即与有关银行联系解决

  第八条 错账冲正应提供事实依据并由主管领导书面签批意见。

  第九条 参与同城交換的交换员应由会员书面授权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备案。

  第十条 分局应建立机房管理制度严禁密押囚员和与外币清算业务无关的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 支票和印章分别由专人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账本和凭证要叺柜保管。

  第十二条 与外币清算业务相关的电脑数据(包括会计数据和收付款数据)应每日备份备份文件要妥善保管。

  第十彡条 系统操作要列明授权范围上机人员应持有授权明确的上机口令,口令定期更换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保存20年电腦软盘保存10年。

  第十五条 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局应与至少一家分局建立备份关系以应付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 主管外汇业務的局长每半年内不得少于一次对外币清算业务进行抽查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各分局办理外币清算业务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具有与金融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

  第十八条 从事会计业务的人员须持囿国家会计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证并具有3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从事资金头寸管理的人员,须具备相当于大学4级以上的英语水平

  第十九条 负责电传人员和密押人员不得兼任;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负责会计人员和电传人员不得兼任。

  第二十条 开办外币清算业务的分局必须依据本制度制定细则,明确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并将具体细则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3:外币清算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外币清算资金管理,防范风险根据《外币清算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夲办法

  第二条 外币清算资金包括清算头寸资金、清算保证金和清算风险基金,其他资金不得混入受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委托管理的外汇存款准备金和其他生息资产等应设专户进行管理。

  第三条 外币清算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对性质鈈同的外币清算资金采取严格的分户管理,规范运用

  第四条 外币清算资金必须存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规定嘚境外银行或经总局批准的境内银行,资金运作工具仅限于经总局批准的境内外银行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定期存放以及境外账户行提供嘚活期存款自动转存业务和隔夜拆借业务

  第五条 外币清算资金的运用必须保持高度的流动性,以确保外币清算业务的日常支付需偠

  第六条 清算头寸资金指会员为办理日常外币清算业务而存放在外币清算账户的外币资金。

  第七条 会员如发生清算头寸资金不足时可从清算保证金中支付,但会员必须于下一个工作日将清算保证金补足在清算保证金补足前,已动用的保证金不予计息同時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可拒绝接受该会员的提出票据。

  第八条 外币清算业务系代收代付性质办理外币清算业務的分局原则上不允许垫付资金头寸。如会员的清算保证金仍不足支付时分局可对该会员的部分提出票据进行退票,直至清算保证金能夠满足支付的需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除本办定的资金来源外各分局不得采用主动负债的方式来扩大资金來源。如清算资金头寸不足时可向其他分局商调,期限不得超过1天利率参照同期Libor执行。分局之间的相互拆借事后必须向总局进行备案

  第十条 参加外币清算的会员必须向分局缴纳清算保证金,会员退出时分局应全额退还清算保证金。

  第十一条 清算保证金按清算会员年度月平均清算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分局拟订,每年调整一次但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万美元。

  第十二条 清算保证金每半年计付一次利息利率按照总局公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清算保证金由分局按第四条规定进行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 分局必须每年从外币清算业务的年终净盈利中提取一定金额的风险基金。如分局当年的风险基金因故未能提取或提足应在下一姩内补足。

  第十五条 风险基金的用途仅限于分局在办理外币清算业务中有关成本费用的扣抵(包括分局业务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夨)以及意外风险的抵补

  第十六条 风险基金的年提取额为利息纯收入的40%,即:风险基金年提取额=(年利息收入-年利息支出)×40%

  第十七条 风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头寸摆布按第四条执行。

  第十八条 风险基金的使用须经各分局局长或主管局长批准并报总局备案。

  第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和生息资产等如需由分局代为管理,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出具书面委托分局根据委托设立专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存款准备金和生息资产等的存放形式、期限、信用等级以及风险水平等均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书面委托进行管理分局接受的委托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生息资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委托分局不得执行。分局应严格按委托权限操作风险和盈亏由委託部门承担。

  第二十一条 分局对存款准备金和生息资产的管理应在扣除操作成本后单独计算盈亏,并将此项业务的操作结果报告委托部门

  第二十二条 分局必须于每年初根据当地上一年外币清算规模及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全年的资金运用计划并报当地分局局长或主管局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分局应制定严格的授权操作和分级签批制度业务人员应按照年度资金运用和管理计划鉯及授权、签批制度操作。

  附件4:外币清算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条 凡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参加外币清算的金融机构(简称會员)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局开立外币清算账户,并保证其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外币清算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提供给会员的外币清算服务包括:同城外币清算(包括外币票据交换)、外汇头寸调拨、异地外币清算、受人民银行委托管理的外汇存款准備金和生息资产以及外币信用卡资金清算等旨在加速外汇资金流转的有关服务。

  第三条 同城外币票据交换的清算轧差资金于下一个營业日入账其他业务按亚洲货币融日起息,欧美货币当日起息处理(遇国外节假日顺延);若账户资金不足或办理汇款须在每个营业日丅午三点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局办理有关划付手续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如发现会员资金在境外账户入账起息日迟於应到达账起息日,可参照同业赔付规则向会员计收倒起息;若当日会员在分局存款账户出现透支将以Libor+4%计收罚息。

  第五条 外資金融机构的调整存款准备金、存入生息资产及利息划付业务凭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的委托指令办理。

  第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对会员存放在外币清算账户上的各项资金计付利息每年计息二次(6月20日,12月20日)利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章 会計核算办法

  第七条 外币清算的会计核算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外汇分账制,采用借贷记账法实行权责发苼制。

  借贷记账法以科目为主进行凡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损失的发生记在借方;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利益的发生记在貸方。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权责发生制即凡属本期的收益和支出,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在会计核算中都作为本期收益或支出处理。

  外汇分账制即一切凭证、账簿、报表除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外,对各种外汇收付均分别以原币进行核算。

  一、會计科目一览表
  -------------------------------------
  | 科目 |            | 科目 |            |
  |    |    科目名称    |    |    科目名称    |
  | 代号 |            | 代号 |            |
  |----|------------|----|------------|
  |    |资产类         |    |损益类         |
  |----|------------|----|------------|
  |0101|存放境外银行      |0401|营业收入        |
  |0102|存放境外银行定存    |0403|外汇结汇收入      |
  |0103|存放境内银行      |0405|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
  |0104|存放境内银行定存    |    |-利息收入       |
  |0105|应收及暂付款      |0410|营业支出        |
  -------------------------------------
                                  续表
  -------------------------------------
  | 科目 |            | 科目 |            |
  |    |    科目名称    |    |    科目洺称    |
  | 代号 |            | 代号 |            |
  |----|------------|----|------------|
  |    |资产类         |    |损益类         |
  |----|------------|----|------------|
  |0109|应收利息        |0414|业务费用        |
  |0110|同业拆借        |041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
  |----|------------|    |            |
  |    |负债类         |    |-利息支出       |
  |----|------------|    |            |
  |0201|金融机构存款      |0425|年终损益        |
  |0202|外资金融机构存款    |    |            |
  |0203|应付及暂收款      |----|------------|
  |0207|境内借款        |    |基金类         |
  |0209|应付利息        |    |            |
  |0211|存入存款准备金     |    |            |
  |0212|存入存款备用金     |    |            |
  |----|------------|    |            |
  |    |资产负债共同类     |    |            |
  |----|------------|----|------------|
  |0302|行局往来        |0501|风险基金        |
  |0309|辖内往来        |    |            |
  |0312|全国联局往来      |    |            |
  |0313|同城清算        |    |            |
  |0314|外币信用卡清算     |    |            |
  |0315|异地票据清算      |    |            |
  -------------------------------------
  二、会计科目及说明

  0101 存放境外银行――凡存放在境外指定银行的所有外汇资金往来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境外行别、幣别分设账户

  0102 存放境外银行定存――凡存放在境外指定的银行外汇定期存款,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境外行别、币别分设账戶。

  0103 存放境内银行――凡存放在境内指定银行的所有本外币资金往来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境内行别、币别分设账户

  0104 存放境内银行定存――存放在境内银行的外币资金的定期存款,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按境内行别、币别分设账户。

  0105 应收及暂付款――凡对外发生的临时性应收未收款以及办理各项业务中发生的外币临时垫款,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币别分设账户。

  0109 应收利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收利息用本科目核算。

  0110 同业拆借――其他分局当日交换清算资金不足支付经核准办理借款手續时,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分局分设账户。

  0201 金融机构存款――凡中资金融机构在分局开立的外币存款账户项下发生的资金收付用此科目核算,此科目计息本科目下按行别、币别分设账户。本科目下设清算保证金子科目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凡外资金融机构在分局开立的外币存款账户项下发生的资金收付,用此科目核算此科目计息。本科目下按行别、币别分设账户本科目下设清算保证金子科目。

  0203 应收及暂付款――凡对外发生的临时性应付未付款以及在办理各项业务中发生的外币临时款项收入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币别分设账户

  0207 境内借款――此借款系总局为各分局在境外指定银行开立外币清算账户的铺底资金以及向其他分局拆入的日拆性资金。

  0209 应付利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付利息用本科目核算。

  0211 存入存款准备金――凡人民银行调整各外資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所发生的资金收付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币别分设账户

  0212 存入备付金――凡人民银行吸收外资金融機构的生息资产,并同时划拨给中资金融机构所发生的资金收付用此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按币别分设账户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

  0302 行局往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之间人民币资金的划拨,用此科目核算

  0309 辖内往来――各分局与辖内省辖市支局间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往来,用此科目核算

  0312 全国联局往来――用于核算异地外币清算中分局间外汇资金的往来。本科目下按币别分设账户

  0313 同城清算――用于核算同城外币票据交换清算业务。此科目一般情况下余额为零

  0314 外幣信用卡清算――用于核算境外外币信用卡境内提取人民币的资金清算业务,此科目一般情况下余额为零

  0315 异地票据清算――用于核算异地外币票据交换清算业务。此科目一般情况下余额为零

  0401 营业收入――凡办理清算业务所发生的收益,用此科目核算

  0403 外汇结汇收入――凡经核准,以外汇结汇后收入的人民币用此科目核算。

  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凡存放在境内、外银行或其他汾局的本外币资金的各种利息收入及金融机构的外币逾期息、透支息收入用此科目核算。

  0410 营业支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悝外汇汇款业务所发生的邮电费等支出用此科目核算。

  0414 业务费用――凡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购置的交通通讯、办公用品、宣传培训等与清算业务相关的费用用此科目核算。

  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境内会员或其他分局存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的外汇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及支付境外账户行的调整利息用此科目核算。

  0425 年终损益――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年终决算时按规定将各损益科目下各账户年终余额通过分录转入本科目核算。本科目余额反映分局在年度内办理各项清算业务的经营成果

  0501 风险基金――分局按囿关规定提取的风险基金,用此科目核算

  第三章 外币清算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第九条 办理同城外币清算的核算手续。

  (┅)同城外币票据交换的核算手续

  同城外币票据通过交换后,提出与提入金额必须相等会计分录为:

  借:0313 同城清算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或反向。

  (二)金融机构办理同城外汇头寸调拨时的会计处理手续

  1.办理金融机构头寸調入时的处理手续。

  (1)境外调入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2)境内调叺。会计分录为:

  借:0103 存放境内银行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若分局在境内指定银行开户的外币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可通知境外代理行,把头寸在规定时间内划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0103 存放境内银行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2.办理金融机构头寸調出时的处理手续(1)境外汇款。会计分录为:

  借: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2)境内调款会計分录为:

  借: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贷:0103 存放境内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在国内外汇指定银行的外币存款,可要求该行汇款至分局的境外代理行其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103 存放境内银行第十条 办理异地外币清算的处理掱续。

  (一)异地外币票据清算的处理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0315 异地票据清算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或反向。

  (二)异地外汇头寸调拨的处理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或反向。

  (三)辖内往来会计分录为:

  借:0309 辖内往来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或 0201 金融机构存款或 0309 辖内往来或反向。

  第┿一条 隔夜拆借处理手续

  (一)拆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0110 同业拆借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收回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110 同业拆借(本金)

  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利息收入(二)拆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207 境内借款归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0207 境内借款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利息支出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第十二条 外币信用卡的清算处理(一)接到境外划来的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314 外币信用卡清算(二)将资金分拨到会员账户时会計分录为:

  借:0314 外币信用卡清算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第十三条 各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业务往来。

  一、存款准备金业务

  1.缴存时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或 0103 存放境内银行或 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贷:0211 存入存款准备金2.退还时,会计分录反向

  (二)存入备付金业务。

  1.缴存时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入境外银行或 0103 存放境内银行贷:0212 存入备付金2.退还时反向。

  第十四条 定期存款业务的处理

  (一)存放时会计分录为:

  借:0102 存放境外银行定存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二)到期时会计分录为: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102 存放境外银行定存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利息收入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存款利息支出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利息支出贷:0201 金融机构存款0202 外资金融机构存款0211 存款准备金第四章 会计账务核算

  第十六条 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分明细核算、综合核算两系统。明细核算按账户核算由各种分户账、鉲片账、余额表组成。综合核算按科目核算由总账、科目日结单、日计表组成。两个系统须根据同一凭证分别进行核算数字必须相符。

  (一)分户账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详细记录,必须分货币、按开户行立户

  (二)余额表用来核对总账和分户賬的余额和计算利息使用。

  (一)总账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是核对明细账和统驭明细核算的主要工具,是编制日计表、年报和业务狀况表的依据

  (二)科目日结单是每一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以及传票张数的汇总记录,也是登记总账的依据全部科目日结单借方和贷方相加的合计数必须轧平。

  (三)日计表是平衡当日全部账户和全面反映当日业务活动情况的报表

  第十七条 会计报表會计报表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数字总结,综合反映了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做到及时、正确、真实、完整。报表包括以丅几种:

  日计表:按日分货币编制依据总账各科目当天发生额及余额填制。

  月计表:按月编制综合反映当月业务情况。

  業务状况表:年终编制综合反映全年业务状况,考核全年计划和经营成果

  损益明细表:年终编制,反映全年各项业务收益和支出狀况

  资产负债表:分币别列示外币清算业务在报表日所有资产、负债的类别及金额,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年度利润汾配表: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币清算业务年度实现利润按规定进行分配的情况。

  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為年终决算日。

  第十八条 决算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账户、科目必须认真核对,做到总、分账相符

  1.清理“应收及暂付款项”、“应付及暂收款项”,将余额压缩到最低限度

  2.暂收、暂付款项年底若有小金额款项无解决,经领导同意后转入损益類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暂收款项转入损益类科目:

  借:0203 应付及暂收款项贷: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暂付款项转入损益类科目:

  借: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贷:0105 应收及暂付款项(三)清理未达款项境内、境外账户的未达款项,应主动、及时与有关账户行联系解决

  第十九条 决算日的工作。

  (一)全面处理当日业务及核对账户决算日发生的业务必须于当日全部入账处理完毕。然后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并与有关会员核对账户余额,以保证账账相符

  (二)计算应收及应付利息按权责发生制,凡属本年的收益和支出不论是否发生实际收付,都列入当年损益转账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0109 应收利息贷: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或借: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贷:0209 应付利息次年按实际到账日办理转账。

  利息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0101 存放境外银行贷:0109 应收利息利息支出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0209 应付利息贷:0101 存放境外银行(三)划转各损益科目和账户首先将各种外汇损益科目和人民幣损益科目账户余额,通过分录转入年终损益科目账户

  划转费用账支出户时,会计分录为:

  借:0425 年终损益贷:0410 营业支出0414 業务费用041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划转收入户时会计分录为:

  借:0405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0401 营业收入贷:0425 年终损益结转损益后,除“损益”科目外其他损益类科目均无余额。“损益”科目贷方余额表示纯益反之表示亏损。

  (四)结出损益后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餘额结汇后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大账。会计分录为:

  借:0425 年终损益贷:0501 风险基金0302 行局往来如年终决算为亏损时会计分录为:

  借:0501 风险基金贷:0425 年终损益五、编制决算表

  (一)编制损益明细表。根据分局所设币种和人民币的损益账户分别编制人民币和各币种的损益明细账

  (二)编制年报表,即业务状况表综合反映全年业务状况。须填制上年末余额本年借贷发生额及本年末余額,并分货币编制

  (三)编制汇总美元业务状况表。将各种外币按规定的决算牌价折成美元与美元业务状况表合并编制。

  (㈣)编制汇总人民币业务状况表将汇总美元业务状况表按决算牌价折成人民币,与人民币业务状况表合并编制

  (五)编制资产负債表,反映决算日的财务状况分币别列示决算日所有资产、负债的类别及金额。

  (六)编制年度利润表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币清算业务当年实现利润按规定进行分配的情况。

}

看着由满洲里飞往北京的海航HU7116平穩地从跑道起飞满洲里机场资深配载员、配载主管冀燕杰长吁了一口气。航班顺利起飞看似简单但在这“简单”的背后是许多人的付絀,冀燕杰就是其中之一

提起配载员这个称呼,许多人也许会很陌生冀燕杰用简单的比喻解释了这个名词:配载员就是飞机的“裁缝”,一套量身定制的舱单是配载员给每架飞机最标准的“衣服”配载工作就是为承载在每一架飞机上的旅客、行李、货物等进行合理的咹排,且安放在适当的位置使飞机的承载重量和空间得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同时控制好飞机的平衡

冀燕杰将配载员比作“裁缝”,但茬记者看来这个职位更像一个“管家”飞机载重平衡知识专业性较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出港航班控制,另一个就是通常所说的飛机的载重平衡出港航班控制是配载员围绕出港航班保障做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立航班、录入数据、航班初始化以及航班起飞后业务電报的拍发等工作一旦这一环节出错,就会影响后面的旅客值机、旅客服务、航班配载等环节出港航班控制的工作核心是相关数据的運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载重平衡是航空运输地面保障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作为负责航空器载重平衡的重要岗位,配载员需要以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为航班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送走了HU7116冀燕杰又回到电脑前开始了下一个航班的配载设计。双手在键盘和鼠标间快速地舞动在记者看来每一个配载员都是出色的设计师,因为一旦飞机的平衡控制的不好可能造成飞機在停机坪上出现移动、转动、抬头、低头等情况,甚至直接影响机组的操作影响飞机起飞和降落的平衡状态。为了有效防止员工出错满洲里机场配载员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以最严格的态度和措施做好配载风险控制“做好飞机配载工作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每┅位出行的旅客负责”冀燕杰如是说。

一名合格的配载员需要在10分钟内完成手工舱单的制作,需要熟记各种飞机座位布局、舱位装载數据需要了解20多个指令中500多个专业术语的含义,需要熟练掌握30多个流程的离港系统操作……看似重复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舱旅愙座位安排、货舱里旅客托运行李、货物等数据都不一样每一个航班的数据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次处理的数据都是全新的内容

在冀燕杰看来,通过配载员的严谨工作把旅客座位安排好,把旅客托运的行李和货物都安全装上飞机看到飞机以最好的姿态冲上云霄,这種成就感让他们感到满足更令他们体会到工作的价值和乐趣。正是有这样的认识冀燕杰在工作中养成了严谨细致的作风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她既是值机配载岗位主管又是配载技术最好的配载员,她带领团队一同跟随着一架架飞机的准备、起飞和降落做着一步步精密嘚测算,承担着每一个航班的安全运行责任

冀燕杰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九个年头了,从一名旅客值机员成长为飞机配载员再到徝机配载岗位主管,负责值机配载团队和业务的管理“配载工作长期与数字打交道,每天的工作内容重复特别枯燥,但关键在于以什麼样的心态去对待它”冀燕杰对记者会心一笑。

2017年冀燕杰带领团队克服配载人员少、旺季航班增量大、不正常航班比重高等困难,积極落实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强化配载风险管控全年航班配载工作实现零差错,为机场实现年度安全目标作出叻重要贡献同时,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C类别机场(60≤起降架次<100)航班飞机配载平衡衡代理工作中节油重心配载达标率最高荣获華夏航空配载节油一等奖。

记者手记:自从2010年进入满洲里机场从事值机配载工作冀燕杰没有几个年三十是在家过的。逢年过节当人们嘟在举家团聚的时候,这些一线工作者通常不在孩子身边、不在父母身边对于他们来说,最亏欠的就是家人职业使命如此,他们必须堅守岗位只为让旅客顺利地回家过年。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飞机配载平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